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省、市委組織部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流程。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20機關縣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歡迎大家閱讀。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省、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辦公會議匯報材料【五篇】(范文推薦),供大家參考。
辦公會議匯報材料范文第1篇
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省、市委組織部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流程。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20機關縣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歡迎大家閱讀。
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省、市委組織部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干部任免前期工作
1、職位分析。在分析單位領導班子的基礎上,根據職位需求,干部科及時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擬定干部任免工作預案。
公開選拔、公推直選等競爭性選拔須根據相關的規定程序制定專門工作方案。
2、初始提名。初始提名包括:縣委、縣委組織部根據工作需要直接提名,單位黨組織推薦提名,領導干部按規定實名推薦提名,其他形式推薦提名。
3、溝通。因職位空缺等原因需要調整干部,由單位黨組織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和干部科進行充分溝通,形成初步意見。領導班子換屆、重要崗位或批量干部的調整,應由單位黨組織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向部領導作專題匯報。
4、向分管副部長匯報。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長匯報與單位黨組織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溝通形成的初步意見。部管副科級以下干部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轉9步;備案管理干部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轉19步。副科職和正科級以上干部經分管副部長同意后,形成《向部長匯報建議啟動的干部事項》,有初始提名人選的準備《干部任免審批表》。
5、向部長匯報。分管副部長向部長匯報,干部科提供《向部長匯報建議啟動的干部事項》《干部任免審批表》。同意后,形成《向部長辦公會匯報建議啟動的干部事項》。
6、部長辦公會醞釀。部長辦公會醞釀是否同意啟動該干部事項,干部科提供上會材料:《向部長辦公會匯報建議啟動的干部事項》、《干部任免審批表》。同意后,形成《向書記匯報擬啟動的干部事項》。
7、向書記匯報。部長向書記匯報,干部科提供《向書記匯報擬啟動的干部事項》、《干部任免審批表》。經書記同意后,方可啟動干部推薦考察等程序。其中,換屆人事安排方案、大批量調整干部方案、正職干部的調整,應根據書記意見向縣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協商小組匯報經原則同意后,方可啟動。重要干部調整應與人大、政協主要領導溝通。
8、向市委組織部匯報。需事先征求市委組織部意見的職位,根據縣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協商小組的意見,與市委組織部溝通,征得市委組織部同意后方可啟動。
二、民主推薦
9、準備民主推薦材料。干部科就民主推薦的有關事宜(人選范圍、資格條件、參加推薦人員范圍等)與單位黨組織進行溝通,由干部科準備或委托單位干部人事部門準備民主推薦相關材料,主要包括會議推薦講話稿、民主推薦表、干部名冊等。委托單位準備的材料須經干部科審核同意。
10、會議投票推薦。召開民主推薦會議進行會議投票推薦。領導班子換屆和選拔正職領導干部時,民主推薦會議由縣委組織部主持;個別選拔其他干部時,民主推薦會議可由縣委組織部主持,也可委托單位黨組織主持,干部科派人參加。民主推薦票的回收和統計由干部科負責。
11、個別談話推薦。個別談話推薦在會議投票推薦后進行,會議投票推薦票數相對集中(40%以上)時,個別談話推薦可結合考察工作一并進行。
12、報告推薦結果。填寫民主推薦結果報告單,附得票集中人選的《干部任免審批表》,向分管副部長匯報,其中,領導班子換屆和主要領導班子成員的推薦結果須向部長匯報。如果兩次推薦結果比較分散,根據部領導意見,決定是否進行二次推薦。
13、研究確定考察對象。根據推薦情況,干部科綜合分析提出考察對象初步人選,報經分管副部長和部長同意后與單位黨組織溝通,由單位黨組織研究呈報考察對象(會議推薦得票40%以上,個別談話推薦結合考察一并進行的單位不呈報考察對象)。
試用制干部到期直接確定為考察對象進行轉正考察。
三、組織考察
14、征求執紀執法部門意見。干部監督科在接到干部科提供的擬考察人選名單后,迅速征求執紀執法部門意見。黨政正職干部根據需要經部長同意后,可安排審計調查。
15、考察。干部科與單位黨組織主要領導溝通考察工作方案后考察預告(個別談話推薦與考察一并進行的不發考察預告),進行考察??疾旖Y束后,形成《干部考察匯報提綱》、《干部任免審批表》、《干部考察材料》。
試用到期干部的考察要對試用干部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或基本稱職票與不稱職票之和超過40%,經考察不勝任試用職務的,延長試用期半年或取消試用任職。
16、向分管副部長匯報考察情況。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長提供《干部考察匯報提綱》、《報部辦公會討論的干部名單》
17、向部長匯報考察情況。干部科向部長、分管副部長提供《報部長辦公會討論的干部名單》、《干部任免審批表》、《干部考察材料》。部長同意后,通知單位黨組織呈報干部任免材料??h管干部征求分管縣領導意見。
四、單位呈報任免材料
18、單位黨組織呈報干部任免材料。干部科就考察情況和呈報人選、職務等有關情況與單位黨組織溝通,單位黨組織根據推薦和考察情況召開黨組(黨委)會,研究干部任免意見(班子正職和交流提拔干部的任免意見由組織部建議)。呈報材料包括:(1)黨組(黨委)請示;(2)黨組(黨委)會議紀要; (3)會議討論記錄復印件; (4)民主推薦或民主測評情況;(5)干部任免審批表; (6)現實表現材料及電子文檔;(7)新呈報為部管干部的,同時報整理后的干部檔案。干部科在接收單位呈報的干部任免材料時,要認真審查,不符合要求的,應退回呈報單位按要求重新呈報。
協管干部由市主管單位黨組織向縣委(縣委組織部)來函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的材料包括:征求意見函、干部任免審批表、屬于提拔任職的附干部考察材料。
五、部長辦公會研究
19、部長辦公會討論。干部科提供《報部長辦公會討論的干部名單》《干部任免審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單位呈報的任免材料等;干部監督科提供擬任人選征求執紀執法部門意見情況和有關舉報的調查核實材料。會議研究同意后,形成《向書記匯報擬提請縣委研究的干部事項》。
對試用轉正干部、部管干部和協管干部,則形成《關于XXX等同志職務任免的請示》報書記審批,其中協管正職干部還須根據書記意見征求縣長、分管縣領導意見;協管副職干部征求分管縣領導意見。書記同意后,試用轉正干部轉29步,部管干部轉26步,協管干部回函。
六、征求有關領導和部門意見
20、任前備案。以縣委管理為主,但需要報市相關部門任前備案的干部任免(縣紀委常委,鄉鎮黨委書記,縣委政法委、縣總工會、縣公安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縣統計局等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按規定應征求市相關部門意見。
按照《四項監督制度》中規定需要向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報批的或報告的事項,應按規定向市委組織部專題報告。
各單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按規定征求縣紀委意見。
21、向書記或縣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協商小組匯報干部事項。換屆人事方案、大批量調整干部方案、正職干部的調整,根據書記的意見向縣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協商小組匯報,其余干部調整根據書記的意見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提供《向書記匯報擬提請縣委研究的干部事項》《向縣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協商小組匯報擬提請縣委研究的干部事項》《干部任免審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同意后,形成《呈報縣委討論文件組呈〔XXXX〕XX號目錄》《關于XXX等同志職務任免的請示》《常委會決定干部任免表決票》《常委會決定干部任免表決結果》《干部事項征求分管縣領導意見表》。
22、征求分管縣領導意見。提供《干部事項征求分管縣領導意見表》。
七、呈報縣委討論決定
23、向市委組織部報告。召開縣委常委會之前,由干部監督科向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報告,邀請市委組織部派人列席縣委常委會。
24、縣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呈報討論材料包括:《呈報縣委討論文件組呈〔XXXX〕XX號目錄》《關于XXX等同志職務任免的請示》、《干部任免審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常委會決定干部任免表決票》《常委會決定干部任免表決結果》。會議討論情況由干部科長記錄,會議結束后,參加匯報的副部長在《關于XXX等同志職務任免的請示》上簽署縣委常委會議決定意見后交干部科存檔。
25、縣委全委會票決。根據縣委常委會的決定,對鎮場區和縣直部辦委局黨政正職的任用,須提交縣委全委會票決,全委會閉會期間,書面征求縣委委員意見。票決或征求意見的結果如不影響任職,則向書記報告,如影響任職,則根據書記意見向縣委常委會報告。
八、辦理任免手續
26、任前公示。與單位主要領導通報常委會決定,根據任前公示制的相關規定對相關擬任職務進行任前公示。干部科向干部監督科提供任前公示的相關材料。干部監督科將公示期內收到的舉報件報分管副部長、部長同意后,派專人核實,并根據核實結果提出是否影響任職的建議。對建議取消任職的,根據部長意見,分別向書記和縣委常委會匯報。
27、向人大、政府、政協通報常委會決定。提供《縣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的干部事項》給人大、政府、政協黨組各1份。
28、任前談話。公示結束后,按照干部談話的相關規定,書記或部長、副部長同調整干部談話。干部科做好談話的有關銜接和記錄工作。
29、印制任免文件。干部科按照擬文的規定印制任免文件。
30、履行有關法律或章程規定的程序。需經過法律或章程規定程序任免的干部,按照有關法律或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
31、宣布任免決定。正職干部由部長或分管副部長到單位宣布,干部科準備相關材料;其他職務如是本單位(系統)內部人員的,委托單位黨組織主要領導在單位一定范圍內宣布任免決定;交流任職的,交接單位雙方到組織部接送,委托任職單位黨組織主要領導在單位一定范圍內宣布任職決定。
32、任后備案。對按規定需要任后備案的干部任免(宣傳部長,統戰部長,臺辦主任、副主任,團委書記、副書記,婦聯主席、副主席,殘聯理事長、副理事長,環保局書記、副書記和局長、副局長,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人防機構領導班子成員)在任免后的1周內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送備案材料。
九、干部材料分發和歸檔
33、分發文件。按照發文范圍,在宣布任職后1周內及時分發任免文件。
34、信息上網。宣布任職后,干部科應及時將干部任免信息在XX宣傳網,干部科應及時更新維護縣管干部信息庫信息。
35、任免材料歸檔。宣布任職后,干部科應在30天內將干部任免審批表、考察材料放入干部檔案。
36、文書材料歸檔。干部科留存的文書材料包括:
1、任免文件及相關材料:干部科辦理的任免文件、單位呈報材料、民主推薦或民主測評結果、征求有關領導和部門意見的材料、以及有關舉報問題的調查核實材料等。
辦公會議匯報材料范文第2篇
一、2015年工作總結
現將2015年主要完成的工作總結如下:
文秘相關工作:
1.講話稿的起草和整理:
⑴起草完成了分公司2015年上半年綜合改革情況匯報、分公司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打算。⑵起草了省領導、集團領導、金牌用戶、社會監督員在用戶節開幕式上的講話初稿。⑶協助完成了歷下分公司綜合改革情況匯報。⑷整理了總經理在2015年工作會議上的講話。⑸按照領導要求,配合起草了和平路營業廳致營業員的倡議書初稿。⑹起草了省公司黨群部主任在分公司第一次工會會員大會上的講話。⑺正在起草分公司2015年工作總結及2016年工作打算。
⒉會議資料的整理:
⑴完成了分公司一季度、三季度經營分析會會議紀要整理⑵完成了劉總、吳總、六位班子成員、五個討論小組在分公司半年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整理,并配合完成了《半年總結匯編》印發工作。⑶完成了6月12日至今分公司周辦公例會會議紀要的整理,配合完成了5月15日至6月5日分公司周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整理,并配合完成了《5—9月會議紀要匯編》印發工作,共計19期。⑷完成了基層員工答復意見的整理。⑸配合完成了分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的整理排版工作。⑹按照丁書記要求,完成了2014年至今雙向網改相關會議資料整理。
⒊各部門(單位)資料的匯總及整理:
⑴分公司各部門(單位)年初工作打算、一季度工作總結和二季度工作打算、前三季度工作總結和四季度工作打算、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打算、2015年工作總結及2016年工作打算、縣區分公司綜合改革工作匯報的匯總與整理排版。⑵完成了綜合部四月至今周工作總結及下周計劃的匯總整理工作。⑶完成了綜合部7月至今測評打分的匯總。⑷完成了綜合部厲行節約活動進展情況的材料整理。⑸完成了崗位練兵考試資料的搜集和整理。⑹匯總了各業務部門需增加的經營項目。
⒋公文起草和收發:配合完成公司日常公文(通知、請示、批復、函等)以及規章制度、業務流程的起草、套紅、收發工作。
⒌文件的整理和存檔:除做好日常公文的存檔外,還按照領導要求,完成了分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周辦公例會會議紀要及相關資料的排版,以及文字、影音存檔工作。
⒍材料的報送:完成了長清分公司平安有線電視工作站“村村通”工作事跡材料的上報;
配合完成了山東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項目申報;
修改了關于“廣播電視戶戶通工程”實施和回訪情況的匯報發文廣新。
⒎配合完成了公司內部OA系統的測試并進行試用。
⒏陪同領導到平陰分公司八個工作站調研,了解一線員工工作情況。
研究室相關工作:
⒈整理了綜合部規章制度中的檔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
⒉匯總整理了綜合部規章制度、業務流程、崗位說明書。
⒊配合完成了分公司各部門(單位)規章制度、業務流程的匯總整理,并按照領導要求統一排版。
⒋完成了規章制度、業務流程、《員工守則》及《部門工作職責》的反饋意見。
會務保障相關工作:
⒈協助完成了分公司網絡器材招標采購會、分公司2015年度工作會議、一季度經營分析會、三季度經營分析會、周辦公例會的服務保障工作。
⒉協助完成了歷城分公司競爭上崗的計分工作。
⒊協助人力資源部完成了省公司招聘面試考務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⒈對于日常工作及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響應速度,主動性、積極性還需進一步提高。
⒉專業素質還需進一步提升,對公司重點工作了解不夠全面,例如重要材料的撰寫速度較慢、理解不夠透徹,拍照水平還不能達到領導要求等。
⒊工作方法有待進一步調整,工作效率需進一步提高。
三、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主要工作計劃主要有以下幾點:
⒈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加強與各部門(單位)的溝通,爭取多深入一線,更全面的了解公司重點工作。
⒉按照統一要求,進一步規范公文管理。
辦公會議匯報材料范文第3篇
《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10號文”)規定:“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所涉及的各方當事人應遵守中國有關外匯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及時向外匯管理機關辦理各項外匯核準、登記、備案及變更手續”。
根據筆者的理解及實踐經驗,外資并購過程中至少涉及如下外匯核準和登記手續(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外匯部門具體執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時需辦理的手續和流程是不盡相同的):
1.1結匯核準(外國投資者收購境內股權結匯核準)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項目表》,辦理結匯核準件時應提交:
1、申請報告(所投資企業基本情況、股權結構,申請人出資進度、出資賬戶);
2、所收購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
3、轉股協議;
4、商務部門關于所投資企業股權結構變更的批復文件;
5、股權變更后所投資企業的批準證書和經批準生效的合同、章程;
6、所投資企業最近一期驗資報告;
7、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最近一期所投資企業的審計報告或有效的資產評估報告(涉及國有資產產權變動的轉股,應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出具財政部門驗證確認的資產評估報告);
8、外匯到賬通知書或證明;
9、針對前述材料需要提供的的其他補充說明材料。
1.2轉股收匯外匯登記(外國投資者收購中方股權外資外匯登記)
匯發〔2003〕30號文規定:“外國投資者或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應自行或委托股權出讓方到股權出讓方所在地外匯局辦理轉股收匯外資外匯登記。股權購買對價為一次性支付的,轉股收匯外資外匯登記應在該筆對價支付到位后5日內辦理;
股權購買對價為分期支付的,每期對價支付到位后5日內,均應就該期到位對價辦理一次轉股收匯外資外匯登記。外國投資者在付清全部股權購買對價前,其在被收購企業中的所有者權益依照其實際已支付的比例確定,并據此辦理相關的轉股、減資、清算及利潤匯出等外匯業務?!?/p>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項目表》,辦理轉股收匯外匯登記時應提交:
1、書面申請;
2、被收購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
3、股權轉讓協議;
4、被收購企業董事會協議;
5、商務部門有關股權轉讓的批復文件;
6、資本項目核準件(收購款結匯核準件,或再投資核準件);
7、收購款結匯水單或銀行出具的款項到賬證明;
8、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根據《關于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登記、外匯及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控股投資者在付清全部購買金之前,不得取得企業決策權,不得將其在企業中的權益、資產以合并報表的方式納入該投資者的財務報表。股權出讓方所在地的外匯管理部門出具外資外匯登記證明是證明外國投資者購買金到位的有效文件”。
1.3外匯登記證(外資并購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
并資并購后形成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取得并更后的營業執照后,應向主管外匯部門提交下列文件辦理外匯登記證:
1、書面申請;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商務主管部門批準外資并購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批復文件、批準證書;
4、經批準生效的外資并購合同、章程;
5、組織機構代碼證;
(注:以上材料均需驗原件或蓋原章的復印件,復印件留底)6、填寫《外商投資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
2.實際外資比例低于25%的企業無法取得外資企業舉借外債待遇
10號文規定:“外國投資者在并購后所設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該企業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其舉借外債按照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舉借外債的有關規定辦理。境內公司、企業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設立或控制的公司名義并購與其有關聯關系的境內公司,所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但該境外公司認購境內公司增資,或者該境外公司向并購后所設企業增資,增資額占所設企業注冊資本比例達到25%以上的除外。根據該款所述方式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實際控制人以外的外國投資者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高于25%的,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p>
舉借外債優惠政策對許多外商投資企業來說是舉足輕重的一項制度,其重要程度在很多情況下甚至超多稅收優惠政策。根據10號令的上述規定,通過關聯當事人完成的外資并購而形成的外資企業(“假外資”)一般情況下無法取得舉借外債優惠待遇,此項舉措無疑會堵死大部分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控股的境內企業舉借外債的坦途。
3.投資總額的限制
內資企業不存在投資總額的概念,但企業一旦通過外資并購轉換為外商投資企業,就必須確定一個投資總額,該等投資總額對新形成的外商投資企業舉借外債及進口機器設備來說可能意義重大。因此筆者建議一般情況下外資并購后形成的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應爭取定為法律允許的最大數額,10號文對投資總額的限制如下(該等限制與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限制制度是完全相符的):
1)注冊資本在210萬美元以下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10/7;
2)注冊資本在210萬美元以上至500萬美元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倍;
3)注冊資本在500萬美元以上至1200萬美元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5倍;
4)注冊資本在12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3倍。
4.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資產支付涉及的外匯核準
一般來講,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實施外資并購中國企業的,用人民幣資產做支付手段可有如下幾種運作模式:(1)人民幣貨幣現金;
(2)合法取得或擁有的中國A股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股份;
(3)合法取得或擁有的中國境內企業的債券和公司債券;
(4)其他中國境內以人民幣為計價依據或標準的有價證券等金融衍生產品;
(5)其他情形的人民幣資產。從取得途徑來講,可包括(1)直接從已投資設立的外資企業中分得的利潤等收益;
(2)從資產管理公司采用購買金融資產包的形式取得對某企業的債權;
(3)從中國境內合法取得的人民幣借款;
(4)轉讓資產、出售產品或提供服務而取得的交易對價等。在保證合法、合規并履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相關人民幣資產均可用作10號文規定之下的外資并購項目的支付對價。
《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項目表》對下列情況下取得的人民幣資產作為支付對價的核準需提交文件作出了專門規定:
4.1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所得利潤境內再投資、增資核準
1、申請報告(投資方基本情況、產生利潤企業的基本情況、利潤分配情況、投資方對分得利潤的處置方案、擬被投資企業的股權結構等);
2、企業董事會利潤分配決議及利潤處置方案決議原件和復印件;
3、與再投資利潤數額有關的、產生利潤企業獲利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4、與再投資利潤有關的企業所得稅完稅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5、企業擬再投資的商務部門批復、批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產生利潤企業的驗資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7、外匯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8、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4.2外國投資者從其已投資的外商投資企業中因先行回收投資、清算、股權轉讓、減資等所得的財產在境內再投資或者增資核準
1、申請報告;
2、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3、原企業最近一期驗資報告和相關年度的審計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4、原企業商務部門的批準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5、原企業關于先行回收投資、清算、股權轉讓、減資及再投資等事項的董事會決議及有關協議原件和復印件;
6、涉及先行回收投資的,另需提交原企業合作合同、財政部門批復、擔保函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7、涉及清算的,另需提交企業注銷稅務登記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8、涉及股權轉讓的,另需提交轉股協議、企業股權變更的商務部門批準證書、與轉股后收益方應得收入有關的完稅憑證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9、擬再投資企業的商務部門批復、批準證書、營業執照(或其他相應證明)、合同或章程等原件和復印件材料;
10、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5.特殊目的公司(“SPV”)的外匯監管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75號文”)中的SPV是指“境內居民法人或境內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內企業資產或權益在境外進行股權融資(包括可轉換債融資)為目的而直接設立或間接控制的境外企業”。但10號文將SPV定義為“中國境內公司或自然人為實現以其實際擁有的境內公司權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境外公司”。
兩個定義相比較可以看出,10號文下的SPV較75號文的范圍更為狹窄。從中引申出的結論是:非以境外上市目的設立的SPV不得以換股方式并購境內公司,換言之,僅以私募為目的設立的SPV不得以換股方式并購境內公司。以境外上市為目的的換股并購涉及的外匯監管主要包括:境外設立SPV時按75號文規定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
換股并購階段辦理境外投資外匯變更登記;
境外上市完成后境內公司還應向外匯管理機關報送融資收入調回計劃,由外匯管理機關監督實施,境內公司取得無加注的批準證書后,應在30日內向外匯管理機關申請換發無加注的外匯登記證。
辦公會議匯報材料范文第4篇
現行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模式以1989年的《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辦法》為基礎,但是,隨著近年來國內外經濟形勢的變化和我國境外投資的迅速發展,部分外匯管理政策措施明顯滯后,已不能適應境外投資發展和境內企業“走出去”的需要。2001年以來,國家外匯管理局先后出臺并調整了一些政策措施,支持境外投資發展。
2002年,中國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為了深入貫徹實施“走出去”戰略,國家外匯管理局從2002年10月1日開始陸續在浙江、江蘇、上海等六個省市推開了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擴大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2005年5月19日發),試點范圍已擴大到全國。
目前企業在境外投資前期投入及境外利潤自我滾動發展兩方面,對外匯管理的政策需求已經基本得到滿足。同時,如果境內企業希望通過增資擴大境外中資企業的投資規模,在用匯政策上也沒有障礙。
同時,為了解決境外投資企業后續經營過程中融資難的問題,外管局批準中國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的海外分支機構直接使用國內總行對海外中資企業母公司的授信額度為海外中資企業提供貸款。下一步,外管局將進一步提高外匯管理部門地方分支機構資金來源審查和項目核準權力,逐步允許人民幣資金充裕的境內母公司通過購匯,對境外子公司提供金融支持。
二、境外投融資行政審批概述
(一)國內企業走出去流程簡圖(略)
(二)流程說明
1、投資部分:我國目前境外投資逐漸出現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目標多元化、投資方式多元化的趨勢,但對于“走出去”戰略而言,在境外開辦企業是境外投資的主要方式。具體而言,境外投資開辦企業,是指我國企業通過新設(獨資、合資、合作等)、收購、兼并、參股、注資、股權置換等方式在境外設立企業或取得既有企業所有權或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F行外匯政策已經取消了境外投資外匯風險審查和匯回利潤保證金兩項行政審批,至于境內機構境外投資的外匯資金來源,國內企業應首先使用其自有外匯,自有外匯不足的,可以使用國內外匯貸款、政策性外匯貸款、境外外匯貸款,或者購匯解決。
2、增資部分:雖然現行的外匯政策對于境外企業產生的利潤,不再強制要求調回境內,企業可以自主決定保留用于境外企業的增資或者在境外再投資,但是境內企業的境外子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仍然會遇到資金困難,因此可能需要境內母公司對其進行增資?,F行外匯政策對于已設立的境外企業增資有明確規定。另外,如果是跨國公司,且達到法定標準,則成員公司之間可以相互拆放外匯資金。
3、融資部分:境內投資者在境外設立的企業的融資方式主要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境外子公司可以通過上市、向商業銀行貸款等方式獲得資金。但目前中國的境外投資企業在國外融資受到較大程度的限制,融資渠道也較為狹窄,存在融資難的問題。會計
(三)具體操作規程(開辦企業、前期投資、增資、融資方面)
1、境外投資開辦企業核準程序:
(1)中央企業徑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其他企業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2)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對于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予以受理。(3)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征求我駐外使(領)館經濟商務參贊處(室)的意見。中央企業徑向我駐外經濟商務參贊處(室)征求意見。我駐外經濟商務參贊處(室)自收到征求意見函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按照委托核準的權限,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
需報商務部核準的,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同意后上報商務部。(5)商務部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6)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對予以核準的,應出具書面核準決定;
不予核準的,出具不予核準決定書。
這其中,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包括:(1)申請書(主要內容包括開辦企業的名稱、注冊資本、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組織形式、股權結構等);
(2)境外企業章程及相關協議或合同;
(3)外匯主管部門出具的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意見(需購匯或從境內匯出外匯的);
我駐外經濟商務參贊處(室)的意見(僅對中央企業);
(4)國內企業營業執照以及法律法規要求具備的相關資格或資質證明;
(5)法律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中,投資主體申報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時,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填寫《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申請表》②境外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③經工商管理部門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④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⑤外匯資金來源證明,包括:使用自有外匯資金的,應提供有關外匯賬戶的開戶批準文件和最近一期的余額對賬單;
使用國內商業外匯貸款的,應提供投資主體與貸款行簽定的貸款意向書、貸款行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使用援外合資合作基金外匯貸款、外貿發展基金外匯貸款等國內政策性外匯貸款的,應提供有關主管部門批準使用該項政策性資金的批準文件⑥視情況要求的其他材料。對于收購境外資產或股權的項目,另須向所在地外匯局提交擬收購資產或股權的說明文件、收購協議、中介機構對擬收購標的的評估報告等證明材料。
中央企業的申請獲得核準后,由商務部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投資批準證書》(以下簡稱《批準證書》)。其他企業,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批準證書》。國內企業憑《批準證書》辦理外匯、銀行、海關、外事等相關事宜。
2、境外投資前期資金匯出的操作規程:
前期資金分為兩部分:籌建境外企業所需的開辦費項下的前期資金和為收購境外企業資產或股權所支付的履約保證金項下的前期資金。
(1)開辦費項下的前期資金:對于開辦費項下的前期資金,投資主體應當直接支付給境外機構或個人,無須開立境外專用賬戶存放。投資主體應當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試點分局申請辦理開辦費項下的資金匯出手續:①書面申請(包括支付事由、收款人名稱、開戶銀行、賬號、幣別、支付金額、開辦費使用清單等內容)②外匯局出具的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意見③項目審批部門關于該境外投資項目的批復和批準證書④境外有關機構出具的對確需支付開辦費的證明材料⑤試點分局視情況要求的其他材料。應當注意:①項目前期資金的匯出須逐筆經外匯局核準。②項目前期資金納入中方外匯投資額總的額度之中進行管理。③投資主體應當及時將前期資金使用及劃轉情況報原核準匯出的外匯局備案。
(2)履約保證金項下的前期資金:對于履約保證金項下的前期資金,投資主體應當在境外開立專用賬戶存放,不得直接支付給境外的機構或個人。投資主體應當申請開立境外專用帳戶和資金購付匯。
投資主體應當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試點分局申請開立境外專用戶:①書面申請(包括開戶事由、擬開戶銀行、幣別、金額、使用期限、用途說明等內容)②投資主體經工商管理部門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③境外專用賬戶開戶地的賬戶管理有關規定④對擬收購資產或股權的情況說明、專業中介機構對擬收購資產或股權的評估報告、境外有關機構出具的確需繳納履約保證金的證明等材料⑤試點分局視情況要求的其他材料。會計
投資主體應當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試點分局申請資金購付匯:①試點分局出具的境外開戶核準件②境外專用賬戶的開戶證明材料③試點分局出具的購付匯核準件。
應當注意:
①境外專用賬戶應當以境內投資主體的名義開立,并優先選擇中資銀行境外分行開戶。
②項目前期資金的匯出須逐筆經外匯局批準。
③項目前期資金納入中方外匯投資額總的額度之中進行管理。
④經核準在境外開立的專用賬戶內資金使用完畢后,或者劃轉到設立成功的境外企業賬戶后,或者境外企業未設立成功、專用賬戶內資金按要求調回境內后,投資主體應當及時關閉該賬戶,并將有關情況報原核準開戶的外匯局備案。
3、增資部分操作規程:
(1)對已設立境外企業增資的,須向所在地外匯局提交項目主管部門關于設立境外企業的批復以及該境外企業設立時外匯局出具的資金來源審查意見、外匯資金匯出核準件、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境外企業注冊登記證書和營業執照等合規性材料。
(2)跨過公司境內成員公司向境外成員公司進行外匯資金境外放款,應當符合以下條件:①委托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冊成立,且注冊資本均已按期足額到位②委托放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已進行的上一筆境內成員公司間外匯委托放款已在約定的期限內收回本金和收益③中資跨國公司的境外成員公司不少于3家④外資跨國公司的境內成員公司不少于3家⑤中資跨國公司在境內的行使全球或區域(含中國)投資管理職能的成員公司,對境外借款成員公司投資總額不少于500萬美元,且境外借款成員公司在最近一次境外投資聯合年檢中評級為二級以上⑥外資跨國公司提供放款資金的境內成員公司,上一年度外匯應收款占外匯總資產的比例低于所在行業外商投資企業上一年度的正常、平均水平;
上一年度公司在銀行結匯金額大于購匯金額,或購匯大于結匯的金額低于所在行業外商投資企業上一年度該金額的正常、平均水平;
所有者權益不低于3000萬美元,凈資產與總資產之比不低于20%⑦已經批準從事境外放款的,已進行的上一筆境外放款已在約定的期限內收回本金和收益。
跨國公司擬從事外匯資金境外放款的,應在放款協議簽訂后,由提供放款資金的境內成員公司通過所在地外匯局,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供審核:①申請書②放款人與境外借款人簽訂的放款協議,或者放款人、境外借款人與境內受托金融機構簽訂的放款協議;
境外借款人將所拆借外匯資金進一步用于對境外成員公司的股票、債券、期權等投資運作的,還應當在放款協議中列明放款人對境外借款人的投資委托條款③放款人最近一年含外匯收支情況表的財務審計報告④放款人最近一期的驗資報告⑤已進行的境外放款及其償還情況的說明⑥中資跨國公司另須提供其境外成員公司的名單、各境外成員公司的商務主管部門的批準證書復印件,以及境外借款人最近一年的財務報表、與境外借款人直接相關的境外投資聯合年檢報告書⑦外資跨國公司另須提供其境內成員公司的名單、各境內成員公司的外匯登記證復印件,以及其境外控股母公司出具的放款資金安全性保證函(保證境內放款人提供的該項境外放款及其進一步的投資運作能夠足額回收本金)。
放款人所在地外匯局收到放款人提交的材料后,應于10個工作日內初審完畢并上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自收到上述完整的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經審查無誤后向放款人作出該項境外放款的批復,并抄送放款人及參與放款企業所在地外匯局。放款人所在地外匯局及參與放款企業所在地外匯局以該批復文件為依據,分別向放款人及參與放款企業出具相應的批準開戶、境內劃轉或境外付匯的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準件。
4、融資部分操作規程:
(1)企業境外上市: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上市前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①書面申請(企業基本情況及境外發股和上市的基本情況等)②境內股權持有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驗原件,留復印件)③境內股權持有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驗原件,留復印件)④中國證監會批準文件⑤初步招股說明書⑥資金調回的計劃⑦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應當注意:①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單位境外發股和上市實行逐筆登記②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獲證監會關于境外發股和上市的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辦理上市前登記,填寫《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上市前登記)》。
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上市后登記)(補登記)應提交下列材料:發行上市基本情況總結②《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發股后登記)》③正式招股說明書④支付境外上市費用有關的合同、及付款憑證等⑤無逃匯行為的書面承諾(境外上市費用的支付項目超出規定范圍的、或境外上市費用超出募股收入15%的提供)⑥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77號文前(2002)經批準已上市的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辦理補登記時除需提供以上3-6項材料外還應提供以下材料:①書面申請(企業基本情況及境外上市、募集外匯資金使用及調回的基本情況等)②境內股權持有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驗原件,留復印件)③境內股權持有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驗原件,留復印件)④中國證監會等部門的批準文件。
應當注意:①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應在上市活動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上市后登記,填寫《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發股后登記)》②77號文前經批準已上市的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填寫《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補登記)》
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臨時境外股票賬戶的開立、使用和注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開立和注銷:①書面申請②《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發股后登記[補登記])》③境外開戶銀行的書面承諾④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資金調回備案:①資金調回境內憑證②《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發股后登記)(補登記)》③開立境外賬戶的批準文件(77號文前經批準已上市的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提供)
應當注意:①境外臨時股票賬戶開立后10個工作日內境外開戶銀行應將開立證明報外匯局②賬戶有效期滿后境外開戶銀行應關閉賬戶并在關閉賬戶后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賬戶使用情況及銷戶證明報外匯局③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所得資金調回境內后5個工作日內到匯局備案④臨時境外股票賬戶使用期滿后境外上市外資股公司應將賬戶余額調回境內,注銷賬戶,并將有關賬戶使用情況報外匯局備案⑤77號文前經批準已上市的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其所得外匯資金按規定應調回境內還未調回的,應在辦理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后5個工作日內調回境內,注銷賬戶,并將有關情況報外匯局備案。⑥外匯局應以正式批文形式核準開立臨時境外股票賬戶⑦外匯局應將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有關資金調回情況填入《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上市后登記)(補登記)》⑧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的募股收入是分批調回境內的、或臨時境外股票賬戶的使用期限超過1個月的外匯局應建立合賬并匯總。會計
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募集外匯資金結匯的審批應提交下列材料:①書面申請②招股說明書③《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上市后登記)(補登記)》④股票減持應得資金的測算說明(涉及境內股權持有單位減持上市公司股票提供)⑤資產(或權益)的轉讓合同(涉及境內股權持有單位通過上市公司出售資產或權益提供)⑥資金調回境內的憑證⑦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2)發行境外債券借款資格的審核應提交以下材料:①關于辦理外債登記的申請報告,包括主承銷商、主受托行和其他承銷商的情況②有關債券發行市場、發行方式的情況,債券發行金額、幣別、期限、利率及發行費用情況,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③與債務有關的匯率、利率風險管理措施④國家主管部門關于融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⑤外匯局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發行可轉換債券的,需提供主管部門關于轉股的批復文件。
(3)外匯貸款:對外直接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非金融企業法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①最近3年連續盈利,有進出口業務許可,并屬國家鼓勵行業②具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③貿易型非金融企業法人的凈資產與總資產的比例不得低于15%非貿易型的非金融企業法人的凈資產與總資產的比例不得低于30%④借用國際商業貸款與對外擔保余額之和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等值外匯的50%⑤外匯借款與外匯擔保余額之和不超過其上年度的創匯額。
中資機構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借款資格的審核材料包括:①關于辦理外債登記的申請②該借款項目已納入國家外資計劃的證明文件③借款合同(合同如為外文,除借款合同正本外,還應提供經債務人單位蓋章的主要合同條款中文翻譯件)④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的上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⑤如項目單位委托金融機構轉貸,金融機構還需提供項目單位簽署的借款委托書⑥外匯局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境內機構向外匯局申請短貸指標,應當提交以下全部或者部分資料:①申請文件(包括資金需求、資信狀況、資金用途等內容)②會計師事務所驗證的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③信貸機構出具的貸款承諾意向書④上年度外匯收支情況⑤外匯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
三、主要依據的政策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2.《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
3.《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
4.關于《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
5.《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
6.《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調整境內銀行為境外投資企業提供融資性對外擔保管理方式的通知》
7.《關于境外投資開辦企業核準事項的規定》
8.《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深化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
9.《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簡化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
10.《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清理境外投資匯回利潤保證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11.《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內部運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12.《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管理辦法》
13.《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取消部分資本項目外匯管理行政審批后過渡政策措施的通知》
14.《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辦公會議匯報材料范文第5篇
壹年一度的績效考評工作又將來臨,牟洛鎮及時召開了關于績效考評迎檢工作會議。
任鎮長在基層工作多年,對于績效考評工作認識頗深。這不,剛剛自檢了幾個部門的工作,就發現了不少問題。
“檔案室的年終總結缺少領導重視的內容,要加入相關材料。另外,總結的段旨句需要修改,段旨句一定要對賬工整,比如取得新成績、實現新突破、再邁新臺階等等。還有年終總結怎么能手寫???檔案局肯定會認為不規范,趕緊改成打印的,紙質版和電子版都要留存。”任鎮長在辦公室工作時寫過材料,面對總結中出現的不足娓娓道來。
“文化站的年終總結寫的不錯,但是匯報材料怎么沒做個封皮啊,還有裝訂的也不規范,去鎮政府對面的美術社設計一個匯報材料的封皮,然后按出書的標準裝訂,一定要體現我鎮大文化建設的特色。”任鎮長揚了揚手中《鄉鎮文化》雜志,鏗鏘有力的說到。
“民政辦的匯報材料中怎么光有文字沒有照片???我們召開的民政工作會議、年初開展的殘疾人就業培訓、下村檢查群眾危房的照片統統要加到材料里,沒有照片我們的工作就沒有說服力。”“任鎮長,我們召開的民政工作會議沒有拍照啊怎么辦?”民政助理小李吶吶的說。“平時總強調拍照片的重要性,你們就是不重視。這次就拿其他部門的會議照片加到材料里面,去對面的美術社PS個會標,下不為例??!任鎮長的表情很嚴肅。
“問題最多的就是安監辦,現在國家對安全工作重視程度有多高你們不是不知道,年終安全獎是不是不想要了。我們怎么連個安全的條幅都沒有掛?一個安全的展板都沒有?一會兒散會后立即去美術社去做,可以多給美術社加些錢,讓他們務必今天晚上就要做出來,明早把條幅和展板都要掛起來。還有辦公樓前的LED屏要加一條關于安全工作的內容。”任鎮長有些氣憤了。
……
陸陸續續的指出了各部門在績效考評迎檢工作中的不足后,任鎮長語重心長的作了總結講話。“同志們,剛才我們在自查自糾工作中的不足,各個部門一定要立即整改。另外,各個部門這幾天一定要和自己上級的委辦局做好溝通,如何溝通自己把握好尺度,需要我出面溝通的,要提前給我匯報,務必要在在這次的績效考評中取得全縣前三名。”
幾天后績效考評小組如期來臨又匆匆結束??荚u組在鎮政府會議室集中檢查了牟洛鎮的匯報材料并聽取了任鎮長的工作匯報,但沒有一個委辦局提出去現場實地檢查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