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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藥店整改報告范文第1篇
關鍵詞:
結核??;
控制;
暫住人口;
診斷延遲 中圖分類號:R 52 文獻標識碼:A
人口流動是造成結核病傳播和流行的危險因素之一。隨著城市經濟的發展,城市暫住人口不斷增加。暫住人口文化水平較低,缺乏專業技能,職業選擇面比較窄,他們往往勞動強度大、工作環境差、收入低、社會醫療保險覆蓋率低[1];
他們在患病后因懼怕失去工作和受到社會歧視,有癥狀常常不到醫院就診,診斷延誤率高[2]。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顯示,上海是跨省暫住人口比例最高的地區[3]。2005年,全市共有暫住人口約500萬,閔行區約為92萬。他們多來自結核病疫情較高的地區。上海市暫住人動性肺結核、菌陽肺結核報告的例數呈逐年上升趨勢[4],上海市本地人口結核病疫情自1994年以來也有所回升[5],2003年結核病登記率仍維持在35.9/10萬的水平。北京、深圳等暫住人口較多的城市近年來也出現結核病登記率逐年上升的趨勢[6,7]。
暫住人口的結核病疫情形勢嚴峻。暫住人口罹患結核病不僅影響其自身健康,也與整個城市結核病流行密切相關。但目前暫住人口的結核病控制還存在很多問題,特別是暫住人口診斷延遲現象十分嚴重,不及時治療的病人在人群中成為十分危險的傳染源,將對整個城市的結核病流行造成嚴重影響。本研究的目的是深入分析暫住人口結核病人診斷延遲(包括就診延遲和確診延遲)的情況及其影響因素,從而為制定適宜的暫住人口結核病控制策略提供信息。
1 對象與方法
本次研究在上海市閔行區開展。對閔行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3名結核病防治工作人員和10名暫住人口的結核病人進行訪談。在閔行區5家醫院的內科門診和6家藥店進行模擬患者觀察。在訪談過程中現場錄音,并由課題組成員作記錄。模擬觀察要求當場作適當記錄和專門記號,每天的觀察所得資料必須當天整理完畢。
結核病防治工作人員的訪談內容主要是了解暫住人口結核病人的診斷延遲情況;
暫住人口結核病人的訪談內容主要是陳述其發病及就醫過程;
模擬觀察主要是觀察衛生服務提供方對結核病人診斷延遲的影響。用Word模塊將訪談內容整理成文字,并進行匯總分析。
2 結果
2.1 暫住人口診斷延遲情況
從閔行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結核病防治科了解到,不少外地人,咳嗽就弄點藥吃,吃了還不好,或痰中帶血了,才去看?,F在不少結核病人,發病初有點咳嗽時就買點藥,而不及時就診,造成就診延誤,拖延了病情。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結核病防治科同志向我們介紹:“我家附近開了個藥店,前兩天我去看了一下,里面全是外地人。我在那從七點待到七點半,十幾個去買藥的全部是外地人。他們大都說‘我有點喉嚨痛,我有點咳嗽’……”
“前兩天有個病人,在吳涇醫院看病花了8 000多元,他一直拖到吐血了才來看病,開始是咳嗽,在藥店自己買藥吃了1個多月。這個人是做生意的,經濟老好的?!?“華漕有個病人,自己開了小店,他也是一直自己買藥,一直到痰中帶血了才去看病,他說看病時間長,要耽誤做生意了”。
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員介紹說:“不少病人覺得掛號費太貴,醫院里又要排隊,而且藥店里賣藥的人服務態度都老好??傊褪侨ベI藥既省錢又省時間?!?/p>
2 診斷延遲的影響因素
2.1 經濟條件差
一位來自河南信陽的女病人,夫妻倆2002年來到上海后一直在看廁所。早上5點半就要起床,要看到晚上11點多。因為本人身體一直不好,丈夫也沒有另找工作,就和她一起看廁所。病人說:“1997年咳嗽時痰就有點帶血,沒覺得是什么大事,咳嗽還不正常嘛!我們家里窮,有什么小病能抗就抗過去了。到上海待了2年了又出現這個問題。一開始覺得嗓子里面痛,就去小醫生家看,小醫生說是咽炎,開點藥,吃吃好了一點。我就騙家人說我病已經好了,其實還在咳嗽,但都躲著家人咳嗽,不敢治啊,花錢太多了。拖了2、3個月左右,病情實在太重了才去看。本來看廁所就沒多少錢,生了病以后困難更是大得不得了,上海的醫藥費要比我們老家貴2倍,現在只能問親戚借錢看病。生了病后,怕花那么多錢,怕治不好!”
一位來自四川的病人,2004年去北京建筑工地打工,體檢時就發現了肺部有陰影,自覺沒什么癥狀,看病又要花錢,就沒去管。他說:“我在北京干了半年,因為老婆來上海打工了,我就來上海。到上海以后身體情況比較差,我們建筑工地干活太累了!但是為了掙錢啊,這里雖然苦,1個月還能拿個1千塊錢,家鄉太窮了!”他的愛人說:“現在生了這個病,我們還是想讓他回家治療,這里生活費用太高了,他不上班,我們根本消費不起!”
2.2 衛生服務提供方的影響
為了更深入分析就診/診斷延遲的影響因素,主要是了解醫生方面和藥店工作人員方面的因素。我們請了2名暫住者模擬肺結核病人,分別去了5家門診和6家藥店進行了模擬病人觀察,觀察在就診及買藥過程中醫生及藥店工作人員的表現。
5家醫院的掛號費在7元到11.6元不等,候診時間5―40min不等。有1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醫生對外來人口、經濟收入較差的患者存在著明顯的歧視,態度也很差;
1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醫生態度比較好,很耐心;
另2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中心醫院的醫生態度不錯,沒有歧視低收入者、歧視外來人口的表現。5位醫生都建議了“病人”做X線檢查,都沒有問起“病人”的熟人中有無患肺結核的,“病人”以前有無結核等問題,但有3家醫院的醫生都考慮到了要排除結核。5家醫院做X線檢查的費用都在60元左右,血常規檢查費用都在20元左右。醫生開的藥價格14―54元不等。5位醫生都沒有建議“病人”到別的地方診治。5家醫院內都沒有結核減免費告示,醫生也都沒有主動向“病人”宣傳結核病是可以免費治療的。但在“病人”問到結核病是否可以免費治療時,醫生都給予了肯定答復,而且也強調今天是不能免費的,如果以后確診是肺結核了才能免費。對于“病人”拒絕檢查,1家醫院的醫生態度很差,發火了;
1家醫院的醫生以看似無所謂的態度說那就給你開點藥吃吃吧;
1家醫院的醫生堅決要“病人”去做檢查,說病情很像是結核,一定要排除一下,并堅持不做檢查不給其開藥。另2家醫院的醫生建議“病人”最好檢查,并說要排除結核和肺炎,但由于“病人”一再堅持不愿檢查,醫生只好先按“病人”意愿給其開了點藥,并囑咐過幾天最好還是來做個檢查。在另一項對225名暫住人口進行問卷調查時我們發現,超過一半的病人在出現癥狀后都不是去醫院,而是去藥房買藥,那么暫住人口到藥店買藥又會是什么樣的情形呢?
6家藥店的營業員人數平均2―5個,除了顓橋和莘東路的兩家藥店當時有4個客人在看藥,其他4家藥店在觀察員和模擬病人進去前都沒有客人。七寶的1家藥店、龍柏的2家藥店的店員都建議病人去醫院做檢查。但另外3家藥店的店員即使在顧客顯露出得了結核的擔心時,他們還是建議病人先吃點咳嗽、消炎藥再說,認為不大可能被傳染,特別是有1家藥店以賣藥賺錢為目的的現象特別明顯。只有1家藥店的店員問了病人是否去醫院看過病,其他都沒有問。沒有一位店員主動問起“病人”的熟人中有無肺結核,以前患過肺結核等問題。6家藥店的店員對“病人”的態度都比較好,沒有明顯歧視外來人口的表現。當問到藥店有無治療結核病的藥時,6家藥店都說沒有。不過有1家藥店的店員對結核病的藥還是比較熟悉的,能說出異胭肼、利福平的名稱??偟膩碚f,其中2家藥店的店員還是有一定的醫藥相關知識的,也能夠正確地引導病人。1家藥店店員當時給模擬病人感覺是比較害怕面對結核病人,所以急急打發“病人”離開。而其他3家藥店的店員則以賣藥賺錢為主要目的,積極向“病人”推銷藥物,哪怕“病人”再三提起怕自己得的是結核,他們也說“不可能,先吃點藥再說”。
3 討論
診所藥店整改報告范文第2篇
按照《獸藥管理條例》之規定,針對我縣獸藥經營現狀,為了規范獸藥經營行為,理順獸藥經營秩序,確保各經營門診部既能夠按照條例要求創建達標藥房,最終通過gsp認證,又能夠服從和服務于廣大人民群眾生產養殖的近切需要,本著“布局合理,經營規范,自愿掛靠,服務生產”的原則,走市場化動作,規范化管理,科學化布局,連鎖性經營的
路子,維護經營門診部的合法權益,保障獸藥市場健康、有序、良性發展,達到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目的。
1、竹山縣動物疾病控制中心按照屬地管理,區域布局的宗旨,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對行政區域內的連鎖經營門診部進行篩選評定,先確定數量和布局后進行考評,以保障連鎖經營門診部的銷售量和市場占有量。
2、幾掛靠竹山縣動物疾病控制中心連鎖經營的門診部屬疾控中心分支機構,接受縣疾控中心的工作任務和業務管理。
二、連鎖模式
1、連鎖經營具備的條件。接受連鎖經營的門診部必須是近三年來信譽程度高,完成任務好,業務素質強,服務質量優的具有從業資格的獸醫從業人員。
2、達標藥房標準。①營業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且具有與營業額相適應的倉儲設施、營業場所采光、通風良好,且能懸掛統一招牌的門店。②從業人員必須具有從業資質。③內設有專用柜臺和藥架,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存放且擺放有序,整潔亮麗。④明碼標價,并建立處方和銷售臺帳、差錯登記簿、采購登記簿及顧客意見簿。⑤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制度和相關證件上墻懸掛。⑥對于接受上門求診的必須設有消毒臺和專用消毒設施。
3、連鎖經營的具體方法。①連鎖經營門店必須向竹山縣動物疾病控制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從業資格和身份證復印件及營業場所的詳細地址、平面示意圖。②疾控中心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掛靠的單位進行現場勘驗,出個勘驗報告,對不合標準的提出整改意見。③對現場勘驗達標的單位建立工作檔案,簽訂連鎖經營協議書。④連鎖經營門診部簽訂協議書后在30個工作日內訂制并懸掛按照統一制式制作的招牌。
三、具體措施
診所藥店整改報告范文第3篇
(2021年8月31日)
XXX市場監督局按照工作職責梳理今年以來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簡要匯報如下:
一、自查問題情況
(一)食品
第三方平臺食品安全意識有待加強、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把關不嚴,經營資質審查不到位。
(二)藥品
偏遠藥店監管頻次少。監管人員業務技能欠缺。監管人員特殊藥品監管方面能力薄弱,此類培訓組織較少。
二、整改問題情況
(一)食品:1:加強資質審查監測。省局開發了《網絡訂餐智能監控系統》,我們申請了賬號,能夠隨時監測入網餐飲單位資質情況。2:對美團外賣、餓了么兩家第三方平臺進行了約談,對美團外賣進行了警告處罰并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畢。3:加強監督檢查。一是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側重對入網經營項目檢查。二是開展網絡餐飲服務單位專項檢查。
(二)藥品:1:以城鄉接合部、農村地區、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周邊以及中小學校園周邊的零售藥店為重點開展零售環節檢查。重點檢查企業藥品購銷存記錄、票據、憑證,檢查是否存在非法回收或參與非法回收藥品、銷售回收藥品行為以及非法購進醫療機構制劑并銷售的行為;
連鎖門店是否存在私自采購藥品的行為等。二是執業藥師配備情況檢查。根據《國家藥監局關于規范藥品零售企業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通知》要求,檢查零售藥店是否按要求配備執業藥師是否在崗執業;
利用遠程審核處方服務平臺開展審核處方服務的是否按要求開啟語音視頻等情況。三是處方藥銷售情況檢查。對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行為開展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未按規定銷售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以及銷售疫苗、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終止妊娠藥品、中藥配方顆粒等國家明令禁止零售的藥品的行為;
是否存在超劑量等不按規定向未成年人銷售藥品的行為;
是否存在銷售藥品數量異?,F象;
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藥品的行為等。此外,各監管所、相關科室還應對藥品零售企業是否按照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組織開展退熱、止咳等“四類”藥品銷售監測等情況進行檢查。2:以診所、門診部、衛生院等藥品使用單位為重點(特別是城鄉接合部、農村偏遠地區、中小學校園周邊的診所)開展使用環節檢查。一是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購進藥品、未經批準擅自配制制劑或使用其他醫療機構配制制劑、外購藥材冒充中藥飲片使用等行為。二是使用藥品質量情況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使用假藥、劣藥或過期藥品;
是否超法定要求配備、使用藥品等。三是使用藥品的儲存管理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具有與所使用藥品相適應的場所、設備、倉儲設施;
是否存在不按藥品貯藏要求存儲藥品等可能影響藥品質量安全的行為等。
三、存在問題情況
(一)食品:1:網絡訂餐服務單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參次不齊,部分網絡餐飲服務企業還存在超范圍經營、環境衛生臟亂差等問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二)藥品:1:藥品監管對象“多、小、散”,監管的方式方法需要探索創新,監管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下一步充分發揮監管所的作用,建立誠信檔案提高違法成本,有效震懾違法違規行為。
2:對醫療機構的監管還相對薄弱。下一步加強對有不良記錄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管,提高監督檢查頻次加強與衛健局的協作配合。
三、工作成效
(一)食品:1:今年以來針對銷量較大的網絡餐飲服務單位開展了2次專項檢查,共隨機抽查217家,監督抽檢104批次,配合市局抽檢4批次,全部合格。
2:全面實施“食安封簽”制度。消除外賣餐飲食品出店后的食品安全隱患。
(二)藥品:1:強化日常監管。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瞄準重點企業單位、重點品種和關鍵環節,采取暗訪暗查、“四不兩直”等方式,精準出拳、打出重拳,提高檢查靶向性、震懾力。重點打擊非法渠道購進藥品、執業藥師掛證、違規銷售處方藥、零售連鎖門店未執行“七統一”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充分運用日常監管系統、“一店一碼”、投訴舉報、抽檢監測等相關數據,有針對性地加大重點檢查、飛行檢查和隨機檢查力度,并及時向社會公開檢查結果和處置情況。2:深入開展中藥飲片質量和基層醫療機構用藥質量專項整治。按照《嘉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中藥飲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嘉市監字(2020]41號)要求,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非法購進、銷售非法加工、非法分裝的中藥飲片的情況;
檢查是否存在設立“庫外庫”儲存中藥飲片或掛靠經營中藥飲片的情況;
檢查是否超范圍經營毒性中藥飲片的行為;
檢查是否為他人違反經營中藥飲片提供場所、資質證明文件、票據等條件的行為。檢查零售企業28家(次),使用單位42家(次)。
3:強化專項檢查。持續加大對農村地區、城鄉接合部零售企業和使用單位的檢查力度。持續加強對集采中選品種、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及麻精藥品復方制劑監管,組織開展第二類精神藥品經營企業專項檢查,嚴防套購流弊案件發生。開展藥品網絡銷售專項整治,規范網絡藥品銷售行為。加強醫用氧、放射性藥品、醫療性毒性藥品、藥品類診斷試劑、血液制品、生物制品購進渠道、貯存和質量檢查,消除安全隱患。4:督導零售藥店疫情防控落實情況。重點檢查藥店工作人員做好自身防護,每天按時對店內進行徹底消毒,員工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體溫檢測正常方可上崗。對進店顧客要求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提醒顧客在藥店內保持安全距離,對不執行要求人員要進行勸阻。對退燒、止咳藥品購買者信息要嚴格按《關于疫情防控時期對藥店銷售發燒、咳嗽等藥品實行登記報告制度的通知》要求進行登記,要求用藥人提供身份證或醫??ǖ扔行矸葑C明原件,確保用藥人信息可追溯;
同時要及時對藥品銷售登記信息進行匯總、留存,按規定上報。
四、下步工作打算
診所藥店整改報告范文第4篇
一、藥店電子處方的迫切性與重要性
_、藥店電子處方產生的背景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____年_月下發了《關于加強流通領域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從____年_月_日起,全國零售藥店抗菌藥物必須憑執業醫師處方銷售,藥品零售企業銷售處方藥,必須配備執業藥師或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并嚴格執行處方審核簽字制度。
繼____年_月實行抗生素憑處方購買的規定后,從____年_月_日起,藥店里的抗病毒藥、精神障礙治療藥、腫瘤治療藥等__類___多種藥品,都必須持處方才能購買。
_.目前連鎖藥店的生存環境惡劣
目前,零售藥店正面臨著日益嚴峻的生存環境。
一方面,國家提高了市場的準入條件,所有零售藥店都必須通過gsp認證,這對藥店服務質量提出了很高要求,藥品的分類擺放、庫房的規范、配備執業藥師、具備24小時營業能力等等,藥店經營成本提高了。
另一方面,國家已經多次調低藥品價格,再加上平價藥房、會員制藥房等的沖擊,價格競爭日趨激烈,藥店利潤越來越薄。在這種情況下,砍掉抗生素的銷售,將對藥店經營造成沖擊。
_.“限售令”對藥店的巨大影響
抗生素是目前我國藥店收入中的“當家花旦”。在我國,抗感染類藥物占據了最大的銷售份額。根據中國醫藥商業協會的統計,我國抗感染類藥品銷售占整個藥品市場的26.5%,而抗生素在我國零售藥店中的銷售份額約占30%,銷售金額與利潤更在30%以上。
據了解,經過“平價風”、“零利潤”的沖擊,一些中小藥店的生意已越來越難做,微利和虧損經營的藥店不在少數,抗生素的銷售量成了店內主要的收入來源,其銷售比例達到了四分之一左右,有的小藥店甚至達到40%之多。在這種情況下,砍掉抗生素的銷售,將對藥店經營造成巨大沖擊。
_.連鎖藥店的出路
而對于“憑處方銷售”的規定,在目前“以藥養醫”的前提下,處方外流基本已被醫院截斷。在目前醫院控制處方的情況下,只有允許藥店開診所,請有處方權的醫生來開具處方,零售藥店才能走出困境。但是,因為醫療門診設立要求極為嚴格,至今我市尚無藥店開診所的先例,恐怕近段時間很難實現。
以“電子處方”替代醫院處方是最有效的方式。
東亞醫訊(北京)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是國內設計“電子處方”系統的首發者。電子處方的模式,是通過計算機與遠程會診中心聯網,在藥店里安裝攝像頭,會診中心的執業醫師通過這種方式給來藥店購藥的顧客診斷,并向藥店實時傳遞電子處方,并帶有醫生電子簽名。
而且,患者說明病情以后,醫生會做出自己的判斷,如果患者不需要抗生素類的藥物,他會勸說患者買其他藥品。很多患者得的都是慢性病,經常吃同一種藥,沒有必要再去醫院掛號,而這類藥物又在處方藥范疇內,藥店的這種手段方便了很多患者。
_.“遠程電子處方”給藥店帶來的效益
a、規避因“限售令”而帶來的巨大損失。(總銷售額的__%-__%)。
b、提高患者滿意度,增加患者的用藥安全,“遠程私人醫生”式服務。
c、提供給患者便利,減少小病去醫院掛號、排隊的時間和經濟成本。
d、為醫改后的“醫藥分家”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_.促進藥店未來的發展
二十一世紀的今天,計算機、軟件、互聯網絡徹底改變了世界,改變了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面?!半娮犹幏健敝皇且环N過渡措施。隨著相關政策的完善,處方藥憑處方賣是一種趨勢。而且,新醫改政策的頒布,“電子處方”也為“醫藥分家”后藥店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二、東亞醫訊遠程電子處方系統顯著優勢
_,利用平臺軟件構建遠程醫療系統,總部遠程會診中心和各藥房都配置語音視頻,便于之間溝通,無須配套可視電話。
_,市民通過處方藥柜臺上語音視頻直接與該店配套診所的醫生講述自己的病情,屏幕里的醫生問詢了病情的時間及嚴重程度,最后開出電子處方,直接通過網絡實時傳到藥房,不需傳真機或電子郵件。
_,醫生電子處方系統具有智能錄入功能,只需用鼠標直接調入藥品,價格、劑量、服法、用法就智能快速生成。
_,具有醫生電子簽名功能。
三、工程預設方案、費用
_,連鎖藥店電子處方系統:
產品名稱功能概括點數價格
藥店平臺庫房管理功能元
會員管理功能元
收費管理功能元
電子處方功能_____元
藥品網絡申購功能元
合計:____
產品名稱功能概括點數價格
醫生電子處方平臺各個藥店藥房患者的申請查閱、電子處方的調用、病歷、處方的錄入(修改)及作廢、處方的統計、協定處方的綁定、患者的統計等等_____
合計:元
電子處方藥店端:藥店平臺漢化菜單,界面友好,實用性強,操作簡單。主要功能有:
患者登記:是輸入病人的基本信息。
處方確認:對處方進行劃價收費,登記處理;
處方查詢:對于已經確認歷史處方進行查詢
處方記錄:是記錄病人的檔案。
密碼修改:用戶對自己的密碼進行管理。
遠程視頻:通過本視頻,醫現可以與患者面對面的進行溝通。
電子處方醫生端:電子處方醫生端采用下拉式漢化菜單,界面友好,實用性強,設有與電子處方客戶端、醫藥公司管理系統的軟件接口,主要功能有:
業務管理:藥店患者、就診中患者、就診結束等功能。
查詢統計:藥典查詢、中西藥方、檢查治療、診斷結果、結果報告、病程記錄、費用總計、藥店日志查詢、門診工作量查詢、醫生工作情況統計等功能
病程查看:工具欄、狀態欄、病程列表
系統:提供用戶及權限設置、用戶組別維護、醫生用戶對照、發藥藥房設置等功能。
維護管理:治療管理、藥品禁用維護、鑒別診斷維護、診斷代碼維護、協定處方維護、體征代碼維護、病程記錄維護、常用詞匯術語維護。
窗口:垂直、水平、平鋪、排列。
幫助:幫助、關于。
_、安裝調試培訓費(軟件費的_%)
_、工程費用總預算
四、工程實施進度
以下是實施的具體進度:
&#_____;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硬件改造的安裝調試。
&#_____;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完成軟件系統的安裝調試和編碼工作,同時完成操作人員的培訓。
&#_____;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系統投入正式運行。
五、技術服務條款
_.質保期內免費軟件模塊小范圍修改、升級。
_.質保期內定期檢測、維護硬件、網絡設備、軟件,保證系統可靠、安全、穩定運行。
_.公司提供的服務器、網絡設備、網絡工作站計算機質保二年,終生維護。
_.質保期滿后(系統運行期滿二年),我公司繼續承擔系統維護,但要視情況收取費用(不包含硬件更換)。
培訓手段:
類別所需時間培訓者范圍級別
系統運行前半個月藥店操作員軟件常識
系統運行前半個月會診中心醫生高級系統知識
高級業務軟件操作
系統運行中半個月店員、醫生現場指導
陪同使用
軟件技術維護手段:
級別說明維護手段響應時間
_級日常操作問題、軟件理解使用、錯誤問題處理等_*__全天候電話、電子郵件(值班工程師/技術經理、定期上門檢測)即時
_級數據錯誤、軟件升級pc-anywhere網絡遠程維護_小時
_級軟硬件綜合故障、服務器系統故障現場維護_小時
診所藥店整改報告范文第5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市貫徹〈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的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范圍內的城鎮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與相關管理活動。
本辦法所稱的職工,包括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和其他參保人員。
第三條(管理部門)
*市醫療保險局(以下簡稱市醫保局)是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統一管理。各區、縣醫療保險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縣醫保辦)負責本轄區內的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
市衛生、勞動保障、財政、審計、藥品監督、民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
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工作。
*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醫保中心)是本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醫療費用的結算、撥付以及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以下簡稱個人醫療帳戶)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記和繳費
第四條(登記手續)
用人單位按照市醫保局的規定,向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手續;
其中新設立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手續。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或者基本醫療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有關情形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原辦理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或者變更登記手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辦理本條前兩款規定的手續時,應當根據市醫保局的要求進行審核,并按照規定及時將用人單位的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情況告知市醫保局。
第五條(職工繳費基數的計算方式及繳費比例)
在職職工的繳費基數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在職職工個人應當按其繳費基數2%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退休人員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六條(用人單位繳費基數的計算方式及繳費比例)
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之和。
用人單位應當按其繳費基數10%的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并按其繳費基數2%的比例繳納地方附加醫療保險費。
第七條(醫療保險費的列支渠道)
用人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列支。
第八條(征繳管理)
用人單位和在職職工繳費數額的計算、繳納的程序以及征繳爭議的處理,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個人醫療帳戶、統籌基金和附加基金
第九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醫療帳戶構成。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除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計入個人醫療帳戶外,其余部分納入統籌基金。
第十條(個人醫療帳戶的建立)
市醫保中心在用人單位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手續并按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后,應當為職工建立個人醫療帳戶。
第十一條(個人醫療帳戶的資金計入)
在職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本人的個人醫療帳戶。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30%左右計入個人醫療帳戶。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醫療帳戶的標準,按照不同年齡段有所區別。
在職職工的年齡段劃分為:
(一)34歲以下的;
(二)35歲至44歲的;
(三)45歲以上的。
退休人員的年齡段劃分為:
(一)退休至74歲以下的;
(二)75歲以上的。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醫療帳戶的具體標準及其調整,由市醫保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論證后報市人民政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執行。
第十二條(個人醫療帳戶資金的停止計入)
職工應當繳納而未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或者中斷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停止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計入資金。
第十三條(個人醫療帳戶資金的使用和計息)
個人醫療帳戶資金歸個人所有,可跨年度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
個人醫療帳戶資金分為當年計入資金和歷年結余資金。
個人醫療帳戶年末資金,按照有關規定計息,并計入個人醫療帳戶。
第十四條(個人醫療帳戶資金的查詢)
職工可以查詢本人個人醫療帳戶中資金的計入和支出情況,市醫保局、區縣醫保辦和市醫保中心應當為職工查詢提供便利。
第十五條(附加基金)
用人單位繳納的地方附加醫療保險費,全部納入地方附加醫療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附加基金)。
第四章職工就醫和醫療服務的提供
第十六條(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定義)
本辦法所稱的定點醫療機構,是指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取得執業許可并經市醫保局審核后,準予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結算關系的醫療機構。
本辦法所稱的定點零售藥店,是指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經營資格并經市醫保局審核后,準予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結算關系的藥品零售企業。
第十七條(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服務要求)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應當為職工提供服務,并根據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和用藥范圍以及支付標準申請醫療費用結算。
第十八條(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用藥范圍和支付標準)
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和用藥范圍以及支付標準的規定,由市醫保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規定制定。
第十九條(職工的就醫和配藥)
職工可以到本市范圍內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職工可以在定點醫療機構配藥,也可以按照規定到定點零售藥店配藥。
職工的就業地或者居住地在外省市的,以及在外省市急診的,可以到當地醫療機構就醫。
第二十條(醫療保險憑證)
職工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到定點零售藥店配藥時,應當出示其醫療保險憑證。
定點醫療機構或者定點零售藥店應當對職工的醫療保險憑證進行核驗。
任何個人不得冒用、偽造、變造、出借醫療保險憑證。
第五章醫療費用的支付
第二十一條(職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條件)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次月起,職工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職工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緩繳醫療保險費的,在批準的緩繳期內,職工不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應當繳納而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在足額補繳醫療保險費后,職工方可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含視作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的,職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視作繳費年限的計算,由市醫保局另行規定。
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后,可領取養老金的當月,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其個人醫療帳戶的部分,按照其在職最后一個月的計入標準計入;
其醫療費用的支付,按照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本辦法施行前已按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不受本條規定的限制。
第二十二條(在職職工門診急診醫療費用)
在職職工一年內門診急診就醫或者到定點零售藥店配藥所發生的除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規定以外的費用,由其個人醫療帳戶資金支付。不足部分先由個人支付至門急診自負段標準,超過部分按下列規定支付(不含到定點零售藥店配藥所發生的費用):
(一)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2000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門急診自負段標準為1500元,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70%,其余部分由在職職工自負。
(二)1956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出生、在2000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門急診自負段標準為1500元,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60%,其余部分由在職職工自負。
(三)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在2000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門急診自負段標準為1500元,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由在職職工自負。
(四)2001年1月1日后新參加工作的,門急診自負段標準為1500元,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由在職職工自負。
第二十三條(退休人員門診急診醫療費用)
退休人員一年內門診急診就醫或者到定點零售藥店配藥所發生的除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規定以外的費用,由其個人醫療帳戶資金支付。不足部分先由個人支付至門急診自負段標準,超過部分按下列規定支付(不含到定點零售藥店配藥所發生的費用):
(一)2000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門急診自負段標準為300元,在一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90%;
在二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5%;
在三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
其余部分由退休人員自負。
(二)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2000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并在2001年1月1日后辦理退休手續的,門急診自負段標準為700元,在一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5%;
在二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
在三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75%;
其余部分由退休人員自負。
(三)1956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出生、在2000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并在2001年1月1日后辦理退休手續的,門急診自負段標準為700元,在一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70%;
在二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65%;
在三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60%;
其余部分由退休人員自負。
(四)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在2000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并在2001年1月1日后辦理退休手續的,門急診自負段標準為700元,在一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5%;
在二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0%;
在三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45%;
其余部分由退休人員自負。
(五)2001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并在之后辦理退休手續的,門急診自負段標準為700元,在一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5%;
在二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0%;
在三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45%;
其余部分由退休人員自負。
第二十四條(門診大病和家庭病床醫療費用)
職工在門診進行重癥尿毒癥透析、惡性腫瘤化學治療和放射治療(以下統稱門診大病醫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在職職工的,由統籌基金支付85%;
退休人員的,由統籌基金支付92%。其余部分由其個人醫療帳戶歷年結余資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職工自負。
職工家庭病床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個人醫療帳戶歷年結余資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職工自負。
第二十五條(在職職工的住院、急診觀察室醫療費用)
在職職工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準。起付標準為1500元。
在職職工一年內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85%。
在職職工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以及由統籌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醫療費用,由個人醫療帳戶歷年結余資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在職職工自負。
第二十六條(退休人員的住院、急診觀察室醫療費用)
退休人員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準。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標準為700元;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標準為1200元。
退休人員一年內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92%。
退休人員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以及由統籌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醫療費用,由個人醫療帳戶歷年結余資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員自負。
第二十七條(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及以上費用)
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為70000元。職工在一年內住院、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以及門診大病或者家庭病床醫療費用,在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由統籌基金根據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支付比例支付。
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職工自負。
第二十八條(部分特殊病種的醫療費用支付)
職工因甲類傳染病、計劃生育手術及其后遺癥所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急診和住院、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全部由統籌基金支付。
職工因工傷、職業病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超過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的,超過部分的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以及有關的門診急診醫療費用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由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九條(不予支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統籌基金、附加基金和個人醫療帳戶資金不予支付:
(一)職工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配藥或者在非定點零售藥店配藥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職工就醫或者配藥時所發生的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用藥范圍和支付標準的醫療費用;
(三)職工因自殺、自殘、斗毆、吸毒、醫療事故或者交通事故等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四)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醫療費用的結算
第三十條(醫療費用的記帳和帳戶劃扣)
職工就醫或者配藥時所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憑職工的醫療保險憑證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屬于統籌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如實記帳;
(二)屬于個人醫療帳戶資金支付的,定點醫療機構或者定點零售藥店應當從職工的個人醫療帳戶中劃扣,個人醫療帳戶資金不足支付的,應當向職工收取。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對職工就醫或者配藥所發生的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應當向職工收取。
第三十一條(醫療費用的申報結算)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對從職工個人醫療帳戶中劃扣的醫療費用,每月向指定的區、縣醫保辦結算。
定點醫療機構對屬于統籌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記帳醫療費用,每月向指定的區、縣醫保辦結算。
職工對根據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所發生的可由統籌基金、附加基金或者個人醫療帳戶資金支付的醫療費用,憑其醫療保險憑證向指定的區、縣醫保辦結算。
第三十二條(醫療費用的核準與撥付)
區、縣醫保辦對申請結算的醫療費用,應當在收到申請結算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并將初審意見報送市醫保局。
市醫保局應當在接到區、縣醫保辦的初審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支付、暫緩支付或者不予支付的審核決定。市醫保局在作出暫緩支付決定后,應當在90日內作出準予支付或者不予支付的決定并告知相關單位。
經市醫保局核準的醫療費用,市醫保中心應當在核準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從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戶中予以撥付;
經市醫保局核準不予支付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或者職工自行負擔。
第三十三條(醫療費用的結算方式)
市醫保局可以采取總額預付結算、服務項目結算、服務單元結算等方式,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醫療費用;
超出結算標準的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基金與定點醫療機構按照規定分擔。
第三十四條(申請費用結算中的禁止行為)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或者個人,不得以偽造或者變造帳目、資料、門診急診處方、醫療費用單據等不正當手段,結算醫療費用。
第三十五條(監督檢查)
市醫保局和區、縣醫保辦應當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個人的有關醫療費用結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與結算有關的記錄、處方和病史等資料。
個人門診急診就醫的次數或者發生的費用明顯超出正常情況的,市醫保局可以對其采取改變費用結算方式的措施。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三十條、第三十四條規定,或者違反其他醫療保險規定,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市醫保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追回已經支付的有關醫療費用,并可處以警告、3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可以中止其基本醫療保險結算關系或者取消其定點資格。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相關科室和工作人員嚴重違反醫療保險規定的,市醫保局可以采取暫停其醫療保險費用結算支付的措施。
第三十七條(個人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個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第三十四條規定,或者違反其他醫療保險規定,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市醫保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追回已經支付的有關醫療費用,并可處以警告、1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醫保管理部門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醫療保險行政管理部門和市醫保中心工作人員、、,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流失的,由市醫保局追回流失的醫療保險基金;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統籌基金和附加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活動,依照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基金的有關規定執行。統籌基金和附加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統一管理,單獨列帳,??顚S?,并應當接受市人民政府建立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組織以及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統籌基金和附加基金的年度預算和決算,由市醫保局會同市財政局按規定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條(其他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
本市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自由職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延長工作年限人員的特別規定)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根據國家規定暫不辦理退休手續、延長工作年限的人員,按照在職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辦理退休手續后,按照同年齡段已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社會化管理過渡期)
本辦法實施之日起的一年內,為本市實行基本醫療保險社會化管理的過渡期,過渡期的具體操作辦法另行規定。
第四十三條(門急診自負段標準、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