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黨委2019年初提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打造“一支部一品牌”的目標要求,對標XX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XX結合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實際,緊密圍繞公司中心工作,對照“四強”黨組織標準,創先爭優,并積極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品牌建設匯報材料【五篇】【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
品牌建設匯報材料范文第1篇
根據公司黨委2019年初提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打造“一支部一品牌”的目標要求,對標XX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XX結合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實際,緊密圍繞公司中心工作,對照“四強”黨組織標準,創先爭優,并積極探索工作思路,挖掘亮點,總結特色。打造黨建+“紅色物業”為品牌的四強黨支部,現匯報如下:
一、XX基本情況
XX現有在崗職工48人,平均年齡為 47 歲,35歲以下的青年職工 9 人,其中:黨員同志 16 人,外借航發和公司1人,黨員占崗上職工比例為33%。
在XX生產一線各個崗位中,都可以看到黨員同志無私奉獻的身影,他們主要分布在安保部、電工組、廣水運營部等崗位,雖然崗位不同,但工作中始終保持先進性,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促使XX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加強基層黨建工作,提高組織凝聚力
加強黨建規范化建設,發揮政治功能,增強服務功能,打造紅色活動陣地,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做到紅色陣地有制度上墻,有黨務公開,堅持組織每周班子例會制度,按年度中心組學習計劃,組織班子每月集中學習,每月定期組織黨員開展支部主題黨日活動,不定期組織市場安全培訓、市場物業管理培訓,做好傳幫培養青年骨干,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工作,通過建設規范化和標準化的黨員活動陣地,建設集學習培訓交流、黨群議事、文體活動、矛盾調解于一體的“紅色物業”活動陣地,逐步提高全體職工整體素質,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二、堅持黨建引領發展,打造黨建+紅色物業隊伍。
堅持黨建引領發展,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積極探索黨支部黨建+紅色物業怎么做為主線,通過黨員責任區、黨員示范崗、“兩學一做”黨員公開承諾形式,把XX日常各項工作融入其中,黨員責任區分四個區,市場內三個區、利濟東街門面一個區,責任區安全文明衛生檢查每日落實到人,真正做到市場穩定和諧,市場文明衛生,安全有保障,黨員公開承諾,要求每個黨員做好自己本職工作,熱情周到為商戶做好各項服務,每季黨支部結合雙創評優評出優秀黨員和優秀員工,真正意義上形成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帶動職工奮發進取工作氛圍。
三、黨建+多彩 活動,激活基層“紅色細胞”。
積極開展紅色教育主題活動,先后組織干綜合開發全體黨員及優秀青年前往烈士紀念碑進行祭奠活動,黨支部書記以“敢擔當 有作為 筑夢新時代”為題講廉政黨課,到武漢市中國共產黨紀律建設歷史陳列館、黨風廉政教育基地參觀學習,全體黨員廉政知識測試,觀看電教片《重整行裝,利劍反腐》通過學習參觀,公司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政治理論水平不斷提高,黨性修養不斷增強、“四個意識”不斷筑實。
為進一步激活基層紅色細胞,不斷加強黨建引領,進一步夯實“紅色物業”基礎,弘揚傳承紅色文化精神,使“紅色物業”真正發揮服務功能,XX先后成立了黨員志愿服務隊、青年志愿服務隊,服務于市場管理并加強與六角街道政府聯系,積極參與自治社區共建活動,確保黨建+紅色物業取得成效,創建文明城市過馬路勸導服務、冬季雪災救援搶險、春節期走訪慰問結對自治社區困難居民,開展了進社區“共享單車,共享文明”的整治、迎軍運進社區清潔家園志愿服務活動,參與六角亭街于武漢市六十四中舉辦的“凝黨心 軍運有我更精彩”趣味運動會,轄區八個單位共160余人參加此次活動,取得第二名的優異成績。
四、下步創建黨建+紅色物業品牌的打算
1、加強完善紅色物業管理的制度建設,標準化服務工作。
品牌建設匯報材料范文第2篇
一、著力提高核心競爭力。企業要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產品質量,增加產品附加值作為應對匯率變動的根本途徑。一是要引進國外先進設備,加快技術創新步伐,加速產品升級換代,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優化出口產品結構,用新設備新技術不斷提高新產品的非價格競爭力。二是要改進工藝,提高生產和管理效率,降低中間消耗和生產成本,以保持利潤回避風險。
二、大力實施品牌戰略。打造品牌,走差異化、品牌化之路,才能走向價值鏈上游,獲得定價權,獲取高額利潤。企業應進一步加快出口品牌建設,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競爭力的產品,建立高效規范現代化的組織管理體系,引進國際資本和一流人才,盡快提高出口產品的檔次,提升產品的品牌內涵和設計能力,創建出口產品的品牌優勢,走高端品牌之路。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國外頻繁利用反傾銷、特別保護等對企業產品進行的施壓措施。
三、積極發展加工貿易。加工貿易的特點是“兩頭在外”、“有進有出”、“大進大出”,使用進口的機器設備和原材料。人民幣升值后原材料和零部件進口成本相比以前也會降低,因此人民幣升值比之其他貿易方式對加工貿易的影響要小。在匯率變動下,出口吃了虧,進口占了便宜,消化了部分人民幣升值的影響,并且還能使進口的原料及零部件免受出口退稅率下降的影響,達到以“進”促“出”的目的。從而提高對匯率變動的抵抗能力。
四、多渠道開拓國際市場。向市場多元化邁進,積極調整營銷戰略,增加內銷產品比重,加快“走出去”步伐,大力開拓新興市場。人民幣升值導致企業海外投資成本下降,企業應逐步進行資源整合,合理利用財務杠桿,通過收購兼并或建廠等方式,直接在國外利用當地生產要素進行生產并就地銷售,或者選擇要素成本低的第三國生產再出口到目標市場,繞過貿易壁壘,建立起全球化的生產貿易體系,利用好國際資源和市場,拓寬企業的生存發展空間。同時,由于其他貨幣如歐元也在升值,企業可加大對歐元區市場的開拓力度,以降低出口企業對國外某些市場的長期依賴。
五、適當提高產品售價。轉嫁部分成本給客戶承擔,實現匯率損失的多方分擔。企業可以逐步對出口產品報價進行適應性調整,將人民幣升值帶來的利潤空間壓縮的損失,適當轉嫁到出口商品的價格上,由海外進口商承擔部分風險。對于外貿流通企業,還可以壓低采購價格,與生產企業共同承擔人民幣升值帶來的壓力。
六、合理利用金融工具。企業應加強與銀行的溝通,結合企業自身實際,充分了解銀行的相關金融衍生產品的功能。通過使用出口押匯、進口押匯、出口商業發票貼現、福費廷、出口信用保險項下的貿易融資、保理等貿易融資工具避險,也可使用人民幣遠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買賣、外匯期權、掉期交易、套期保值等金融衍生產品避險。
七、靈活調整簽約管理。出口企業在訂立合同時應把人民幣繼續浮動的可能性考慮進去,根據自身的需要對未來的匯率風險進行鎖定;
企業可配合售貨周期,縮短合同報價有效期;
根據匯率變動情況實行梯度報價,避免簽訂過長期限的出口合同;
簽訂出口合同時盡可能將收匯時間提前;
在合同中約定合同各方對匯率風險的各自承擔責任,如規定在一年以內人民幣匯率升值不超過2%,損失由出口商承擔,超過3%出口商承擔2個百分點,其余部分由進口商承擔。此外,做出口業務的外貿公司,可在合同中規定按收匯金額的一定比例收取費,不再按照結匯后人民幣額收取費。在簽訂合同時,出口商應該在與進口商友好洽談的基礎上,選擇快的付款方式,盡早收匯結匯;
出口企業應增加出口貿易中美元以外的貨幣結算,多以歐元、日元結算。
品牌建設匯報材料范文第3篇
第一條為實施名牌帶動戰略,規范廣東省農業名牌產品的評價和管理,保證廣東省農業名牌產品的質量和信譽,提高我省農業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按照《廣東省實施名牌帶動戰略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和《廣東省實施名牌帶動戰略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主要工作職責》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質量振興綱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是指產品質量處于省內同類產品領先水平、達到或接近國內國際同類產品先進水平,有一定的生產規模和經濟效益,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顧客滿意程度高,由本省企業生產,經廣東省農業名牌帶動戰略委員會確認的農業投入品、農林牧漁的產品及其加工品等農業類產品。
第三條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評價工作由企業自愿申報,堅持市場評價與專家評價相結合,堅持不收費、不增加企業負擔的原則。
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實行動態管理,不搞終身制。
各級政府應積極引導,加強監督,保證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評價工作的科學、公平、公開、公正。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四條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的評價工作由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推進委員會(簡稱委員會,下同)負責,在廣東省實施名牌帶動戰略聯席會議的統一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五條委員會由省農業廳牽頭,會同海洋與漁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經貿委、工商局、質監局等有關部門、社團組織和專家組成,辦事機構設在省農業廳。負責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評價工作的具體實施;
擬訂、修改名牌產品(農業類)管理辦法和評價標準;
負責對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委員會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種植業產品、畜牧業產品、海洋與漁業產品、林業產品、農產品加工產品、農業投入品等若干個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在委員會的組織下,依據產品類別分別提出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評價的實施細則和方案,具體開展評價工作,并向委員會提交評價報告。
第七條各地級以上市(簡稱市,下同)農業、畜牧業、林業和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能分工,牽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的推動、引導和監督管理。具體負責組織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的申報、審核和推薦工作。
第三章申請條件
第八條申報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報單位(簡稱企業,下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銀行信譽度為A級以上,申報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并具地方特色和發展前景;
(二)企業有固定的生產基地,產品正式批量生產三年以上,具有注冊商標、明確標識的包裝和明確的執行標準(達省級標準以上的產地環境標準、生產技術規程和產品質量標準),并具有對產地環境、產品原料和產品質量的有效檢驗報告;
(三)產品由本省企業生產,質量穩定,產品實物質量處于省內同類產品領先水平、達到或接近國際同類產品先進水平,市場占有率(或出口創匯率)、品牌知名度居省內同類產品前列;
(四)有較大的生產規模和較好的經濟效益,產品年產量、年銷售額、成本利潤率、利稅率居省內同類產品前列;
(五)企業具有較高的計量檢測保證能力;
(六)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并有效運行,近三年未出現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和出口商品索賠事件;
(七)企業產品向社會實行質量承諾,顧客滿意程度高。
第九條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獲優先推薦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
(一)已獲采用國際標準認證證書的產品;
(二)已獲省級以上無公害農產品證書、綠色食品證書,并在證書有效期內的產品;
(三)企業已按GB/19000—ISO9000標準或HACCP建立起有效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其有效期內認證證書所覆蓋的企業的產品;
(四)近三年內獲得“中國國際農業博覽會名牌產品”或地級以上市“名優農產品”稱號的產品;
(五)已建立較完善的技術創新和產品研究開發中心,產品開發能力居省內同行前列的企業的產品。
第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申報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
(一)國家產業政策淘汰的產品;
(二)已實行證書或登記管理,但未獲證書或未登記的產品;
(三)近三年內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質量問題被索賠的產品;
(四)存在知識產權糾紛的產品;
(五)不符合國家有關質量、安全、衛生、環保、能源或其他法律法規和強制標準的產品。
第四章評價指標
第十一條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評價指標體系設立的原則是以產品的質量安全、市場認可、規模效益和發展前景為重點,制定科學、合理的量化指標。
第十二條質量安全評價的主要內容有產品的衛生安全水平、產品質量水平、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等;
市場認可評價的主要內容有市場占有率、出口創匯、品牌知名度、顧客滿意度等;
規模效益評價的主要內容有生產規模、產量、年銷售額、成本利潤率、實現利稅等;
發展前景評價的主要內容有企業的科技創新水平、產品的科技含量、特色和比較優勢等。
第十三條不同產品的評價細則、評價指標體系中具體指標的確定及其權重分配、不能直接量化指標的評價方法、評價中復雜因素的簡化及綜合評價結果的確定方法等,委托各方面有關專家制定,由委員會審查確定。
第五章申報和評價程序
第十四條廣東省農業名牌產品評價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在評審年度的第一季度內由委員會公布開展評價工作及受理申報的開始和截止日期。
第十五條申報企業應如實填寫《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申報表》,并按本辦法第八條和第九條的要求,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和有效的檢驗報告,按規定期限分產品類別報本區域地級市農業、畜牧業、林業、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均屬有效檢驗報告:
(一)國家或省級專項抽查檢驗報告;
(二)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組織的部級質量抽查檢驗報告;
(三)委員會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四)有效期內的省級以上的無公害農產品證書、綠色食品證書;
第十六條各地級以上市農業、畜牧業、林業和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能分工,牽頭組織對申報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統一將符合條件的報送委員會。如果申報企業確實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審核單位應在發出書面通知的同時退回企業申報材料。
第十七條委員會匯總各地的申報材料后,組織有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核實分類,并將初審材料分送各有關專業委員會。
第十八條專業委員會根據各專業的評價細則、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進行綜合評價,并向委員會提交評價報告和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建議名單。
第十九條委員會將各專業委員會提出的建議名單匯總整理,審議確定初選名單,并將確定后的初選名單通過指定媒體向社會公示,在60天內征求社會意見。
第二十條經廣泛征求意見的初選名單再次提交委員會審議確定。對獲選產品,由委員會授予“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稱號,頒發證書和獎牌,并向社會公布本期“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名單。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稱號代表本省農業產品最高質量榮譽,除按本辦法規定開展的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評價工作外,其他任何部門、組織和個人不得進行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評價活動。
各級政府應對當地的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的生產企業在區域開發、基地建設和產品開發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
并在出口信用保險、境外投資、出口檢驗檢疫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
第二十二條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證書的有效期為三年,在有效期內,企業可在獲得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稱號的品種、質量、生產面積等范圍內的產品、包裝、標簽、廣告、說明書等使用統一規定的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標志,但必須注明標志使用的有效期。
第二十三條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在有效期內,自動列入省“打擊假冒,保護名優”活動的名優產品范圍。
第二十四條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的經營企業應加強質量體系的建設和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標準,確保產品質量與安全,維護農業名牌產品的信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委員會核實、批準,撤銷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稱號,并收回證書和獎牌:
(一)產品質量發生較大波動,消費者反映強烈,出現重大質量問題被索賠的;
(二)省和國家產品質量抽查一年內有一次不合格的;
(三)在評價過程中弄虛作假、采取不正當方法獲取廣東省農業名牌產品稱號的;
(四)轉借、轉讓廣東省農業名牌產品證書和標志,擴大廣東省農業名牌產品證書和標志使用范圍的。
第二十五條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證書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有效期滿前的六個月內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申報程序重新辦理復審。
第二十六條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標志屬質量標志。標志只能在被認定的品種、規格和基地范圍內使用。未獲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稱號的產品,不得偽造、冒用其標志;
被撤銷稱號和超過有效期未獲復審通過的產品,不得繼續使用標志。
第二十七條參與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評價工作的有關機構(包括檢測機構)和人員,必須堅持客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評價。要保守企業的商業和技術秘密,保護知識產權。對于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經查證屬實,由委員會取消其評價工作資格。因、、循私舞弊,未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委員會確定初選名單,并向社會公示的同時,書面通知未被選定的申報企業。申報企業對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評價工作不滿,認為嚴重違反客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的,應在委員會全體會議確定初選名單并向社會公示期間(60天內),向委員會提出異議(要求提供書面材料),委員會應在接到異議的15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作出書面答復。
第二十九條各地級以上市農業、畜牧業、林業和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能分工,不定期對本轄區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的質量安全和標志使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產品的質量監督抽查不得向企業收取費用。
第三十條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評價組織工作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安排專項經費解決。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標志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推進委員會負責解釋。
品牌建設匯報材料范文第4篇
為做好2008年省財政專項資金技術創新項目組織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的重點及條件
1、項目申報的重點
(1)重大新產品培育專項。引導企業通過加大研發投入以及自主品牌建設,加快主導產品的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成果產業化進程,把新產品做大做強,迅速形成規模效益。
重點支持的項目:
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主要支持以市場為導向、為提高生產力水平和發展新興產業,對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應用價值的重大科技成果所進行工業化試驗、開發、應用等直至形成產業化。
中試產品規?;a項目。主要支持技術含量高、市場潛力大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間試驗產品規?;a。
創新品牌產品培育項目。主要支持一批近期已開發成功,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通過自主品牌的策劃和營銷,迅速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形成規模經濟的重大新產品。
重大技術裝備研制項目。主要支持汽車及零部件、工程機械、電工電器、機床工具及基礎件等四大產業,日產5000-10000噸大型水泥成套設備、大型煤化工及化肥成套設備、大型礦用機械產品、大型環保成套設備、汽車制造技術裝備自動化生產線、大型港口機械設備和船舶制造等六大重大成套技術裝備研制,以及其他能形成規模效益的重大裝備研制。
(2)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專項。主要支持重點領域的省級以上技術中心企業,圍繞培育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加強企業技術創新基礎設施建設,建立相應的實驗室、研究中心和工程化驗室平臺等,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
(3)企業信息化建設專項。主要以產業研發能力的提高、工藝技術的變革、管理水平的提升為目標,推進企業系統整合與信息集成,著力提升中小企業技術裝備和管理信息化水平。支持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基于產品全生命周期的數字設計與制造一體化技術應用、高端信息化單元技術應用、面向供應鏈的協同信息平臺建設、企業信息共享與業務集成應用和中小企業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建設。支持企業資源計劃(ERP)、客戶關系管理(CRM)、供應鏈管理(SCM)等綜合系統建設及企業計劃與財務、物資與庫存、人力資源、辦公自動化及網站等專項系統建設。
這次項目申報的重點企業是:省重要骨干工業企業、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及省級以上技術中心企業和節能減排重點企業。
2、申報項目的條件
除具備省財政廳、省經委財企〔**〕990號文件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重大新產品培育項目,要求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并能形成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
要求產品3年內實現年新增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其中重大技術裝備產品3年內實現年新增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
(2)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支持的技術中心必須是**年度評價合格的國家和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
3、申報材料
(1)**省企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申請表(附件1);
(2)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提綱見附件2);
(3)**省2008年企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附件3)。
二、項目申報程序及要求
1、申請專項資金的項目,原則上是列入省政府和省經委各類項目規劃、年度計劃的項目。
品牌建設匯報材料范文第5篇
1、增強工業經濟發展信心。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工業經濟健康增長是戰勝困難,實現全市經濟平穩快速發展的根本保證。保工業就是保發展,就是保就業,就是保穩定,就是保大局。要把促進工業平穩較快發展和提高質量效益作為中心任務,把保工業與保發展結合起來、與擴大內需結合起來、與調整結構結合起來、與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結合起來、與穩定和擴大就業結合起來,奮力實現工業的新發展、新跨越。各地各部門一定要認清形勢,高度重視,增強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堅定不移地實施“興工強市”戰略,牢固樹立“工業第一,企業家老大”意識,千方百計加大扶持企業力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積極應對挑戰,增強“?!敝星蟆皺C”、“困”中求“進”的信心和決心。加強宣傳引導,在全市形成支持企業共渡難關、保持工業經濟持續較快發展的濃厚氛圍。
2、加大爭取工業項目和建設力度。在培育新的增長點方面,各部門要搶抓國家出臺擴大內需政策措施、實施工業振興計劃、推進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試驗區建設以及沿海產業轉移等重大機遇,充分研究國家對鋼鐵、有色金屬、石化、汽車、造船、裝備制造、輕工、紡織和電子信息等9個重點產業振興規劃,加強項目庫建設工作,到國家部委、省里爭取項目支持;
對在建項目,國土、城建、規劃、質監、藥監、工商、稅務、環保、勞動、電力等部門要主動幫助企業搞好項目建設期間的跟蹤服務,抓住當前原材料、設備價格下跌和目前低利率及增值稅轉型改革的機遇,促其早竣工、早投產、早受益。
3、加快結構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抓住目前經濟結構調整的機遇期,加快產業布局調整,加大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組織結構的調整力度。產業結構調整方面,要不斷鞏固和發展以現代能源產業為重點的基礎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積極培育新興產業,大力振興裝備制造業,形成以高新技術產業為先導,基礎產業和制造業為支撐的現代工業體系。產品結構調整方面,要積極推進產品結構優化升級,盡快提高我市名牌產品在國內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和占有率,通過品牌的帶動和輻射作用,加快提升產業層次和產品檔次。企業組織結構調整方面,鼓勵優勢企業以資產、資源、品牌為紐帶,推動工業企業兼并重組,加快培育一批在國內乃至國際有影響和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要把技術改造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利用國家技改貼息政策,加快推進企業技術改造,大力推進自主創新,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推進產學研結合,促進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4、工業企業要加強自身建設。對于產品有市場的企業,要進一步擴大市場覆蓋率,加快適銷對路產品的生產;
對于外向度高面臨國際市場萎縮的企業,要千方百計發揮自身技術裝備先進的優勢,調整產品結構,積極主動開拓國內市場;
對于國內國際兩個市場都陷入困境的企業,要把危機當機遇,苦練內功,強化員工技能培訓,穩定職工隊伍,實施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蓄勢待發。企業要規范財務管理,樹立良好的企業信用形象,增強抵押能力,提高企業素質。
二、加大財稅扶持力度,增強企業發展后勁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規定,在本級財政預算中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市級財政今年安排2500萬元資金,每年從中小企業地方留成稅收增收部分提取5%補充基金,用于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鸬脑O立和使用由市經委會同財政局制定管理辦法和實施方案報市政府審批實施。
6、建立市直工業企業技術進步基金。市級財政安排50萬元設立市直工業企業技術進步基金,對市直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技術開發、新產品研制、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推廣應用項目給予支持、貼息?;鸬脑O立和使用由市經委會同財政局制定管理辦法和實施方案報市政府審批實施。
7、允許困難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緩交稅費。對重點行業中的重點企業、出口生產企業和其他上下游產業關聯度大,勞動力密集度高的企業,因資金緊張繳納稅費確有困難的,其應繳納的稅費款,經協商同意后,可在一定期限內緩交。
8、鼓勵龍頭企業和中小企業的聯合、兼并和重組。為實現優勢互補,提高市場競爭力,形成的重組企業在重組過程中所涉及的各項稅費地方留成部分,經審核批準后,按照地方留成部分的50%獎勵企業。對企業成功引進戰略投資伙伴且新增注冊資本達5000萬元以上的,市政府給予引進者50萬元的獎勵。
9、降低企業土地使用稅負擔。按照武漢城市圈內最低征收標準確定我市標準,今年市地稅部門已按照省規定征收標準征收入庫的,多余部分由市財政予以返還;
企業符合法定減免條件的,地稅部門應積極協助向省主管部門申報、爭取。
10、鼓勵和支持企業上市、發行債券直接融資。企業成功上市后(含本地企業異地“買殼”、“借殼”上市后,并將上市公司注冊地遷回我市境內的),由市財政按上市發行募集資金在人民幣1億元以上的(含1億元),一次性獎勵人民幣200萬元;
1億元以下的,一次性獎勵人民幣100萬元,對企業上市或上市公司增發新股作出突出貢獻的上市公司的策劃者和組織者,一次性獎勵人民幣20萬元。對企業上市過程中繳納各種稅費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額返還。
優化融資結構,積極爭取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和短期融資券,扶持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等,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
11、鼓勵企業爭創精品名牌。全面推進“質量興市”工作,深入實施品牌戰略。質監部門要指導和幫助企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推進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積極幫助企業申報和爭創名牌和中國名牌產品,提高企業產品市場競爭力和占有率,通過品牌的帶動和輻射作用,加快提升產業層次和產品檔次。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和“中國名牌”的市屬企業由市級財政各獎勵40萬元人民幣,縣屬企業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各獎勵20萬元人民幣;
對獲得省級著名商標和名牌的市屬企業由市級財政各獎勵10萬元人民幣,縣屬企業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各獎勵5萬元人民幣。
12、鼓勵扶持企業開拓市場。企業為開拓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凡參加高交會、廣交會、博覽會、展銷會等,報經市政府同意后,每參加一次展會并設立展位的,由市財政給予適當補貼。
13、大力支持發展創業投資。落實促進風險投資公司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國家相關條件的創業投資公司,其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14、落實出口退稅和抵扣稅費優惠政策。貫徹落實中央出口退稅政策,提高退稅效率,縮短退稅時間,及時撥付退稅資金,降低企業的稅負負擔。認真落實企業抵扣新購入設備所含增值稅,將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征收率調低至3%,將礦產品增值稅稅率恢復到17%,將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由14%提高至15%。
三、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15、強化金融創新,服務企業發展。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從風險定價、成本利潤核算、信貸審批、激勵約束、違約信息通報、風險管理等六個方面進行創新,設計相對獨立的運營機制,發揮專業化經營優勢,提高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效率和水平,做到對中小企業信貸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創新金融產品,充分利用保函、信用證打包、承兌匯票、票據貼現等金融工具,切實為有市場、有技術、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提供信貸支持。為中小企業“量身定做”有特色和有影響力的金融服務,不斷推出適應中小企業需求的新產品。各金融機構在信貸政策方面要突出重點,對電力能源、紡織服裝、森工造紙、冶金建材、機電制造、食品飲料六大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投資項目、重點外貿出口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實行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
對符合產業政策導向的優質成長型中小企業和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貸款,利率上浮幅度控制在較低水平,切實減輕企業利息負擔。
16、深入開展銀企合作活動。組織推薦一批優質項目和企業,通過開展推介會、銀企懇談會等形式,落實項目資金和流動資金貸款。對生產經營正常、產品銷路好、流動資金暫時不足的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信貸輔導力度,簡化貸款審批手續,積極探索以股權、倉單、應收賬款、產成品、原材料質押和專利權等有效物權作擔保抵押的信貸方式,滿足不同類型企業的資金需求。
17、拓展企業融資渠道。一是發展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鼓勵市域內擔保公司相互間控股、參股、兼并,支持擔保機構聯合擔保,增強擔保機構擔保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利用國家、省加大擔保體系建設的機遇,積極爭取資金,壯大我市擔保機構實力,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難的問題。積極爭取省集中稅收增量返還的50%用于各地補充擔保機構資本金的份額;
對省驗收合格的各地擔保機構,要積極爭取省財政專項安排的500萬元三年借款資金;
積極鼓勵和支持民間資金進入擔保行業,推動企業互助擔保和商業擔保業務的規范發展。今年爭取將市擔保公司資本金提高到1億元;
市級財政每年從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數額的資金,對擔保機構的擔保業務進行補償。各商業銀行要與擔保機構積極配合,拓展企業擔保信貸業務,商業銀行的擔保放大倍數不得小于3倍,最大限度地發揮擔保機構融資作用。二是加快引進股份制商業銀行落戶工作。對新設立的或引進的金融機構總部、區域性總部和后臺服務中心,給與相應的政策支持,報省有關部門確認,經地稅部門批準,給予3年內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的優惠政策。三是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對批準新開辦的小額貸款公司自成立之日起,3年內對其經營收入所征收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由財政予以全部返還。
18、改進外匯管理,提高企業預收貨款結匯比例。將一般企業預收貨款結匯比例從10%提高到25%,對單筆金額較小的出口預收貨款不納入結匯額度管理。調整企業延期付款年度發生額規模,由原來不得超過企業上半年進口付匯額的10%提高到25%。
19、對金融機構實施考核激勵。鼓勵市內各金融機構加大對工業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依據政辦發[]105號文件精神,對金融機構當年工業企業短期貸款凈增量的1.5‰、中長期貸款凈增量的2‰進行獎勵。
四、加強協調強化管理,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20、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優化部門服務。有關執法部門要加強服務和保障性檢查,避免和減少處罰性檢查;
市紀委(監察局)設立經濟環境企業監測點,經常性走訪企業,了解和掌握部門行政執法情況,加大優化經濟環境方面政策規定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向企業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等破壞經濟環境的行為。
21、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對現有行政性收費進行清理,各類行政規費征收標準一律按標準下限執行。
22、電力部門要確保向企業安全、可靠、優質供電。加大對供電網絡的建設、維修,科學合理調度,優質服務,積極向上爭取優惠電價,確保工業生產用電。
23、盡快設立完善產品進出口外貿服務機構。市直相關部門要加快爭取省里支持,在設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關、船務等常駐辦事機構,方便企業進出口貿易的開展,降低經營成本,提高時效。
24、實施工業企業生產運輸“綠色通道”。擴大執行市紀委、經委、公安局、交通局聯合制定的重點工業企業“綠色通道”使用范圍,對重點企業原材料及產品運輸在全市范圍內不罰款或減少罰款;
對位于溫泉市區的重點企業,其生產所需的原材料運進和產品的運出車輛,交警部門執法以教育為主。
五、強化企業服務工作,不斷優化發展環境
25、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建立“企業直通車”制度,凡屬企業提出的問題,部門馬上辦理;
一時辦不了的,解放思想辦;
解放思想辦不了的,報請市政府研究解決。
26、改善企業勞動管理。對企業因特殊困難,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報經批準后在6個月內可予以緩繳,緩繳期不收滯納金;
積極爭取省政府支持,階段性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費率。勞動保障部門加強對企業實施勞動合同法的分類指導和服務,促進企業依法建立適合自身特點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勞資管理辦法。對重點企業的招工需求,要實行“一對一”的對口服務,高效幫助企業及時招聘到符合條件的用工人員,使企業盡快投產達產。對企業發生的勞動糾紛,在仲裁時要本著不干擾企業正常管理、生產、經營為原則,引導職工與企業依法平等協商,采取多種措施共渡難關,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27、組織形式多樣的營銷活動,切實做好本地產品的促產促銷。各級政府采購、經委、商務、旅游、城建、交通等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積極組織多種形式的企業間供需見面會。旅游接待部門,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選用購買地產白酒、啤酒、飲料、家具等地產品,尤其要優先購買使用本市中國名牌和名牌產品。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中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設備,如電線電纜、電器電機、機械配件、建材水泥、裝飾板材、包裝印刷等產品,企業生產過程中所需的燃料、原材料、輔料等,同等條件下要優先購買本市產品。降低地產品進入本地賓館、酒店、娛樂場所、商場等服務行業的門檻。
28、加強對經濟運行的協調,統籌促進工業發展。圍繞工業增速下行壓力加大,針對紡織、冶金、機電等行業生產經營困難加劇和經濟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變化,做好預測預警預防和信息引導,千方百計保持當前生產經營穩定。高度重視工業數據統計工作,進一步加強“成長工程”工作力度。
29、建立工業經濟發展考核獎懲機制。對各縣市區以及涉工部門和單位進行考核獎懲。對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部門、企業及其負責人進行表彰,對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進行曝光。
30、加強企業治安環境治理。公安機關要加強企業周邊治安打擊力度,降低發案率,確保企業周邊環境和員工安全。公安部門要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講究執法方式方法,對負責企業正常經營的高管人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六、切實加強領導,狠抓工作落實
31、繼續實行市領導和市直部門聯系企業,包企業、包項目的工作制度,深入企業和基層,加強指導、協調和服務,幫助解決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