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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社區低保清查工作總結【五篇】

      發布時間:2025-06-25 07:12:03   來源:工作總結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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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區低保清查工作總結范文第1篇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府〔〕144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工作,經與有關方面協商并經區政府同意,決定從現在起到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社區低保清查工作總結【五篇】,供大家參考。

      社區低保清查工作總結【五篇】

      社區低保清查工作總結范文第1篇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府〔〕144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工作,經與有關方面協商并經區政府同意,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年底前,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F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通過核查清理,推進我區城鄉低保工作向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管理轉變,切實做到“應保盡保,不應保堅決不予?!?。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實事求是。實事求是地查找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確保核查清理工作中的每個環節都事實清楚。

      (二)堅持收入標準。必須將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標準作為核查清理工作唯一的“度量尺”,對高于低保標準的堅決予以清退,對低于標準的及時納入低保。

      (三)堅持應保盡保。正確理解“應保盡保,不應保堅決不予?!?,不能盲目的為了降低保障人數而下指標、定比例、設門檻,把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拒之門外。

      (四)堅持維護穩定。加強工作力量,做好風險評估和應對預案,切實防范和化解核查清理工作中的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三、責任主體

      各鎮街為本次核查清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承擔行政區域內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區民政局要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加強對鎮街核查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導,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核查清理范圍及重點

      核查清理工作的范圍是所有在冊城鄉低保對象,做到“家家登門、戶戶核實、人人見面”。重點對不按程序審批、不按動態管理要求、不經聽證評議公示納入、村(居)委會干部“優親厚友”、輪保騙保、平分低保金等進行清理整頓,主要是核查清理以下不符合條件的對象:

      (一)家庭成員因死亡等原因發生變化的;

      (二)在我區享受低保的勞動年齡段的人員;

      (三)在我區享受低保且同時已領取社保退休金的人員;

      (四)享受低保人員雖下崗、失業、但其配偶在行政、事業單位有固定收入或在私企工作收入超過低保標準的;
      子女大學畢業或成年已正常就業的;

      (五)享受低保人員的家庭成員中有開商店、辦公司、工廠、從事客車、貨車營運的;

      (六)享受低保人員因年幼、年邁無勞動能力,但其法定贍養、撫養人、扶養人具備明顯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

      五、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10月底前)。

      1.制定方案。制定《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并下發各鎮街,各鎮街根據本方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

      2.召開會議。召開區、鎮街兩級城鄉低保清理核查工作會,做好宣傳發動工作。開展對鎮街、村(居)委會參與核查清理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為開展清理核查做好準備。

      (二)申報階段(11月1日至10日)。

      全區所有享受城鄉低保的居民,以戶為單位,填寫《市區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續保申請書》,在享受低保所在地的村(居)委會進行申報。

      (三)核查清理階段(11月10日至12月10日)。

      1.入戶調查。按照“家家登門、戶戶核實、人人見面”的要求開展入戶調查工作。通過聽、查、看、訪對其家庭情況、家庭人口及收入、就業情況、水電氣支出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填寫《年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調查表》,鎮街和村(居)委會調查人員要對調查結果簽字負責。

      2.民主評議。組織由所在村(居)委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民代表、退休干部職工代表、村(居)委會干部召開評議會議,對申報對象是否符合城鄉低保享受條件進行民主評議。

      3.鎮街初審。鎮街對村(居)委會上報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核,簽署審核意見,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報送《城市(農村)低保家庭人口收入無變化家庭名冊》,對不符合低保條件和家庭收入有變化的報送《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調增、調減家庭名冊》、《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發家庭名冊》、《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發審批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對象家庭收入變化情況及低保金調整審批表》。

      4.兩榜公示。一是村(居)委會對入戶調查和民主評議的結果進行一次張榜公示;
      二是鎮街對初審結果進行二次張榜公示,并于12月10前將《年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調查表》、各類審批表報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于12月20日前上報核查清理工作總結。

      (四)審批階段(12月10日—12月20日)。

      區民政局根據《年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調查表》,對初審通過的城鄉低保對象作進一步審核,對各鎮街報送的低保審批表進行審批。

      (五)總結驗收階段(12月20日-12月25日)。

      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對各鎮街核查清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檢查不合格的,各鎮街要組織人員重新核查清理。核查清理工作結束后,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總結并向區政府報送專題報告,區政府對此項工作開展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低保政策的相關責任人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由區政府副區長彭洪森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區民政局,具體負責本次核查清理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工作。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對此項工作及政策的宣傳報道;
      區財政局負責加強低保資金的管理和落實清理核查工作經費;
      區公安局、區人力社保局、區國土房管局負責配合做好數據比對及低保的聯動機制等工作;
      區公安局、區辦負責做好維穩工作,對擾亂清理工作正常開展的要依法予以處置;
      區政府督查室、區監察局、區審計局等部門負責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督查。各鎮街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核查清理工作。

      (二)精心組織,確保穩定。

      各鎮街要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嚴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規辦事。既不能放寬政策將不屬于低保制度解決的對象納入低保,又不能置困難群眾于不顧,限制符合條件的應保人員享受低保。對矛盾突出的投拆,要積極引導,妥善處理,防止簡單粗暴,激化矛盾。既要搞好核查清理工作,又要確保社會穩定。

      社區低保清查工作總結范文第2篇

      (一)總體目標。通過清理核查。從根本上解決工作中存在問題,推進我市低保工作向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管理轉變,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二)主要任務。一是完善政策。進一步調整低保政策。創新管理手段,改革申請審批流程。二是清理核查。對全市現有城鄉低保對象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重新認定資格,做實低保人數。三是促進公平。進一步強化管理和監督,全面實現陽光救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三)基本原則。一是統一組織。清理核查工作由市里統一部署。對于農村低保中合戶、分戶,平均化發放,低保折沒有發到戶等問題進行糾正。三是公平公正。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要堅決予以清退,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四是確保穩定。加強工作力量,做好相關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切實防范和化解清退工作中的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二、實施方法

      (一)制定方案。市里制定出臺《 市城鄉低保對象清理核查工作方案》并根據省民政廳新的低保政策, 月初。出臺新的城鄉低保工作《實施細則》

      (二)科學測算保證規范。結合貫徹落實由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吉林調查總隊和省物價局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證規范測算工作的意見》精神。采用“基本生活費用支出法”科學測算我市的城鄉低保保障標準,以政府文件形式向社會公布實施,并報上級部門備案。

      (三)信息比對。財政、社保、房產、工商、車管等部門向民政局提供相關數據。與財政、社保、房產、工商、車管等部門提供的信息進行比對,檢驗申請家庭是否隱瞞財富收入,初步判斷其是否符合低保條件,否需要進一步入戶核驗。經比對明顯不符合低保條件的由民政局向該家庭出具《不予保證通知書》寫明主要原因,收回并銷毀《低保證》

      (四)召開會議并組織培訓。

      月中旬。對基層參與清理核查人員進行政策理論、業務流程和工作技能培訓,為開展清理核查做好準備。

      (五)重新登記。鄉(鎮)街道要依據現有檔案資料。對現有低保對象進行重新登記,重新填寫全省統一制式的吉林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證申請表》下稱《申請表》并由申請人(指戶主自己或申請家庭授權的委托人,下同)重新申報家庭財富、收支情況,補齊相關證明資料;
      同時建立困難家庭誠信評價機制,由申請人簽署《誠信許諾書》并簽字畫押。

      造成家庭終年困難,因臨時重病重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收入無變化或變化不大的重點家庭,可不入戶核查,但要按新政策要求,補齊相關手續和檔案資料;
      對家庭成員在法定就業年齡以內,有一定勞動能力和收入,家庭經濟狀況變化較大,但由于一些客觀因素,短期內生活困難的一般家庭,要嚴格依照省里規定的清理核查順序,進行重點清理核查。

      (六)聯合入戶。對于重新登記后經初步判斷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聯合進行入戶初審(聯合入戶不得少于2人)并依據申請人填報的申請表》和相關證明資料,通過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等方式,逐戶核實申請家庭實際生活狀況,財富、收支情況,并填寫全省統一制式的吉林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證審批表》下稱《審批表》民政局要對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聯合初審結果進行入戶抽查,抽查比例不應低于30%

      (七)資格評議。對于聯合入戶后認定合格的家庭。并依據自愿原則,允許一定數量的村(社區)居民到會旁聽,以確保評議的公正、透明。評議前,村(社區)明顯位置張貼《會議通告》告知村(社區)居民評議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及主要內容。評議時,首先由民政局說明信息比對情況,然后由鄉(鎮)街道說明申請家庭入戶核實生活狀況、財富收支情況,最后由參會“聯合審查組”成員,依據調整后的新政策和新測算的保證規范,進行評議,最終確認申請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條件。同時要根據申請家庭收支狀況、困難水平、家庭主要成員勞動能力等因素,將符合條件家庭成員劃分成不同類別予以分類保證,重新核定補助金額。公開評議過程中,還要適當征求參與旁聽的村(社區)居民意見。

      (八)資格公示。村(社區)要按民政局和鄉(鎮)街道的要求。申請家庭所在村(社區)公示板張榜公示7天,并注明市、鄉(鎮)街道兩級低保工作機構的舉報電話,公開征求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九)資格審批。經公示無異議的民政局在15個工作日內。按戶予以保障,并依托指定金融機構,社會化發放低保金;
      經公示有異議的由民政局責成鄉(鎮)街道及時通告申請人,由“聯合審查組”對居民舉報信息進行重點審核,經審核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順序納入保證范圍;
      不符合條件的由民政局向該家庭出具《不予保證通知書》寫明不予保證的原因,收回并銷毀《低保證》

      (十)信息錄入。首先。依據《申請表》和《審批表》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全面、詳細、準確地錄入到低保信息管理系統”民政局對鄉(鎮)街道錄入的基礎信息進行系統內審核,經校對確認數據真實可靠、符合邏輯后,完成低保對象系統內審批和低保金社會化發放操作。

      (十一)建立檔案。民政局根據《吉林省社會救助檔案管理方法》要求。按戶建立紙質檔案,由民政局統一保管。同時在低保信息管理系統中按戶建立電子檔案,電子檔案要與紙質檔案內容一致。

      (十二)保證情況公示。鄉(鎮)街道負責設立公示板。方便社會群眾監督。民政局在市政府網站,對現有低保家庭保證情況進行公示。對于那些臨時重病重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收入無變化或變化不大的重點保證家庭,可不進行公示。

      (十三)總結演講。

      月 日前。將清理核查工作情況(包括:基本情況、主要做法、存在問題、取得效果;
      清理核查后低保對象人數、類型構成;
      已清退人數、類型構成等)形成詳細演講上報市政府。市政府以文件形式(含電子文檔)上報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局)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分工負責,層層包保,責任到人。同時,財政、社保、房產、工商、車管等部門要積極配合民政局做好此次清理核查,為民政局提供相關數據,建立跨部門家庭財富收入信息比對機制,為清理核查工作發明有利條件。

      (二)兩級管理”三級聯審”政策調整后。村(社區)不再負責受理低保申請和審核工作。

      主要負責信息比對、收支核定、入戶核查、資格審批、信息公示、檔案管理、數據復核,市、鄉(鎮)街道兩級及村(社區)具體職責如下:民政局承擔低保審批管理工作。核發《低保證》和低保金存折以及低保資金管理和社會化發放等工作。鄉(鎮)街道承擔低保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負責配合民政局做好申請受理、收支核定、入戶核查、資格評議、信息錄入、日常管理、組織公益勞動等工作。村(社區)主要受民政局或鄉(鎮)街道委托,負責政策宣傳、事項通知、人員公示、協助入戶等服務性工作,并負責隨時監測低保家庭財富收入信息及家庭成員的變化情況。

      由市、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組成“聯合審查組”共同入戶核定申請家庭實際生活狀況及家庭財產、收支情況,所謂“三級聯審”指在民政局主導下。共同公開評議、審批申請家庭的低保資格。聯合審查組”人數應不少于7人,組長由縣級民政局主管局長或社會救助工作機構負責人擔任,成員由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員、鄉(鎮)街道民政助理或低保專職人員、村(社區)低保專干和駐鄉(鎮)街道、村(社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群眾代表組成。除組長外,其余成員要隨審查區域的不同而進行調換。

      (三)公開透明。清理核查前將調整后的新政策、申請審批新流程以及這次清理核查的目的意義、方式方法等印制成宣傳單,發放到所有困難群眾手中,最大限度爭取困難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同時,通過多種形式加強政策宣傳,讓社會各界群眾理解清理核查的目的和意義,主動支持清理核查工作。此基礎上,還要以清理核查為契機,進一步健全公開公示制度,充分利用公示板公開低保家庭及其成員的基本信息,讓社會各界充分參與監督和管理,全面實現“陽光救助”

      社區低保清查工作總結范文第3篇

      (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軌,實現了規范化管理。

      1、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20__年全區城市低保工作要點;
      完成了全區低保證的更換和低保申請表、變更表、收入證明等系列審批表格的更新工作;
      建立了低保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認真貫徹落實了省民政廳實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試行);
      完成全區低保戶醫療救助的調查摸底工作,并落實了10戶受救助戶;
      配合市糧食局開展“情系困難職工——讓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動,使500戶低保戶得到了實惠;
      多次聯合區財政局的工作人員走村入戶,對低保申請戶進行審批核查,截止9月份,共審批了77戶申請戶,清退了52戶,變更了52戶。

      2、為嚴格執行當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項政策,規范低保管理制度,確?!皯1M保、應退盡退”及低保資金??顚S?,六月份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低保對象的收入情況及低保金使用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核查分為兩個階段即自查和復查,采用聽反映、實地查的方法進行了一戶不漏的清理核查。整個核查過程嚴格按照程序,確?!肮?、公正、公開”,對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低保戶進行了核減或清理,全區共核減了47戶低保戶,核減低保資金2533元;
      清退了41戶低保戶,停發低保資金5530元。截止9月份,我區共有低保戶1085戶1549人。常補對象1011戶1388人,非常補對象74戶161人,累計發放保障金158.6萬元。

      3、成立了南昌高新區社會救助領導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出臺了《關于印發南昌高新區加強對流浪乞討等人員救助管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責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討人員返流現象。

      4、為了提高我區民政工作的科學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區對轄區內各民政辦的工作人員進行了“一對一”的業務技能培訓。為此,我區還專門籌集資金為各鎮(處)民政辦配置了專用電腦和打印機。目前,全國民政事業統計信息管理系統文秘家園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統文秘家園在我區得到應用,實現了“微機操作、規范管理、銀行發放”的目標,我區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管理的軌道。

      5、在市農經網、區局域網及《社發動態》上發表了題為《當前我區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對策》的調查報告,并提供給區管委會主任和分管委領導參閱。發表新聞稿件4篇,其中題為《南昌高新區順利開展20__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網、區局域網、區刊《南昌高新區》及局刊《社發工作動態》四家轉載。

      (二)農村特困群眾社會救助工作步入新階段。

      按照市民字[20__]233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村特困群眾社會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區對今年的農村特困戶救助工作進行了重要部署。各級民政干部經過調查摸底,嚴格按救助對象的確定程序,實施分檔救助,分為每人每年300元、200元、150元、100元四個檔次,全區1792戶2953人得到社會救助,全年總救助金額57.19萬元。同時督促各村做好證(卡)的使用和管理,監督各村社會救助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確保救助政策的兌現以及發放救助款物的公開、公平、公正。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__]13號)和省民[,!]政廳、衛生廳、財政廳《關于印發(關于建立農村醫療救助制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贛民字[20__]146號)文件精神,我區結合實際,制定了《南昌高新區農村特困群眾醫療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將為我區特困群眾和五保戶提供醫療救助。

      (三)救災救濟工作創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災地區的群眾基本生活問題,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體現和社會的穩定。我區民政部門以“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指導思想,深入基層對困難群眾摸底調查,準確掌握受災的真實情況,采取多種方式統籌解決好春荒期間的災民生活困難,確保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區下撥了15萬元救濟款用于春荒救濟,依據“摸實情、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的工作原則,采取普遍調查和重點核查相結合的辦法,將救濟款全部發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災民手中。并且根據省民政廳、市民政局要求,救助憑證發放。

      (四)雙擁優撫安置工作獲得新成績。

      1、對全區需負責安置的26名城鎮退役士兵全部實行自謀職業,由區財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標準發放一次性自謀職業經濟補助金,全面推進了以自謀職業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2、積極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教育和引導退役士兵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轉變擇業觀念。我處加強了全區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間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專戶,及時、足額地發放了一次性經濟補助金共52.205萬元,圓滿地完成了20__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3、為使我區傷殘人員(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換證工作順利進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區對轄區內的傷殘軍人進行了重新核對核實,從5月份起開始啟動《革命傷殘軍人證》換證工作。目前,全區共有12名傷殘軍人辦理了等級套改審批手續,換發了新式證件。

      (五)社會福利工作換得新面貌。

      為落實省民政廳、市民政局的關于進一步加快農村敬老院建設,努力提高集中供養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區加強了農村敬老院的建設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對象集中供養,加快農村敬老院建設步伐,提高五保戶集中供養率。為做好我區五保供養工作我處做了以下工作:

      1、我區五保戶通過“農轉非”納入低保,提高五保戶的供養標準,截至20__年10月份共為1044名五保對象辦理“農轉非”并納入低保范圍,全面提高了五保對象的供養水平,散居五保戶達到1680元/人.年;

      2、下撥6萬元用于全區敬老院的維修;

      3、督促昌東鎮利用撤鄉并鎮后空置的辦公用房的現有資源,用來建設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養率;

      4、要求各鎮(處)大力支持五保供養工作,劃撥一些土地用以建設敬老院的生產基地來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養五保戶的生活水平。

      5、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要求昌東和麻丘兩鎮統一制作上墻。

      (六)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

      1、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精神,進一步落實和推動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區就下發了《關于開展全區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并進行了部署。8月份,對昌東鎮的三聯、蘆源、光明村,麻丘鎮的麻丘、劉城、魯溪村,艾溪湖管理處的北瀝、廣陽村等8個村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進行了檢查。這次檢查是在各鎮(處)自查的基礎上,通過聽取鎮(處)、村負責人的匯報,現場察看村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詢問各村村務公開工作情況,查閱有關檔案資料等形式進行。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社發局檢查組與各鎮(處)的分管領導和干部進行了及時的反饋,各鎮(處)針對檢查結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見,以期進一步加強完善我區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時,社發局對這次檢查情況進行了通報。

      2、隨著我區湖西經濟的不斷發展壯大,建成區人口急劇增加,隨之而來的社會事務管理方面的矛盾日顯突出,為切實解決這些難題,區管委會經請示市有關部門同意,決定成立南昌高新區艾溪湖管理處萬科社區居民委員會。為做好這項工作,管委會成立了由社發局牽頭,包括財政、規建、公安等部門在內的籌建指導小組,艾溪湖管理處成立了以處黨委書記為組長,處黨政辦、綜合辦、規建辦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籌建工作領導小組。截止7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區建筑面積、居住戶數和人口的調查摸底工作;
      完成了申報材料的報批;
      派員到兄弟單位的精品社區參觀學習,并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居委會各類規章制度;
      已向市政府申請了社區辦公經費;
      在萬科房地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辦公用房和社區服務設施用房已落實,目前,該項工作正緊鑼密鼓、有條不紊地開展。

      3、順利開展了南昌高新區第六屆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包括前期準備工作,如培訓、資料收集等;
      以區管委會得名義出臺了指導小組和實施辦法,圓滿完成了第六屆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

      (七)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我們將努力踐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本著“勤懇干事、熱情服務”的態度,堅持“督促、協調、服務、指導”的工作方針,盡職盡責,認真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做好本職工作。

      二、20__年民政工作思路

      20__年,我區民政工作將更加努力地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幫助下,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緊密結合時下正在開展的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認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總體部署和安排并結合自身實際,創新思路、創新方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力爭在新的一年里實現民政常規工作穩步推進,重點工作有所突破,整體工作再上新臺階。我們的具體打算是:

      (一)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中,開展社會建設和管理的課題研究,加快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二)加快推進城鄉特殊困難群眾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抓緊建立和完善災民救助、城市低保、農村五保供養、城鄉醫療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關制度,結合全區實際,加大工作力度,認真抓好落實。

      (三)創新優撫工作機制,扎實開展雙擁工作。積極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進以自謀職業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進一步搞好社區建設,深化社區管理體制改革。加強萬科居委會建設管理為契機,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區。強化居委會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功能,充分發揮居委會為居民化解矛盾、排憂解難的職能作用。

      社區低保清查工作總結范文第4篇

      一、鄉政府成立低保重新審報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重新申報審批的對象

      鄉轄區內現正在享受城鄉低保待遇的對象。

      三、重新申報審批的目的

      (一)清理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通過全面普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全鄉低保戶進行逐戶梳理、分類、入戶調查核實,按城鄉低保條件、申報程序進行重新申報、重新審批,切實將不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對象清理出低保范圍。

      1.通過低保數據信息與*州市、通川區、縣社保局的數據資料進行核對,對女性45歲以上、男性55歲以上低保對象已退休且退休金*到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低保對象進行清理。

      2.通過低保數據信息與工商局、稅務局、就業局、房管局、車管所等有關部門掌握的數據資料進行核對,對經商辦企業,再就業,購買和出租門市、房屋,購買車輛等收入和消費水平*到或超過保障標準的低保對象進行清理。

      3.對超過40個工作日不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辦理發放低保金簽字手續的低保對象進行清理。

      4.對辦理委托的低保戶進行清理,特別是本人長期不在本鄉鎮、社區居住的,作為清理的重點對象。

      5.對家庭成員與其戶口簿登記人數不一致的低保戶進行清理,家庭人數與享受人數是否相符。

      6.對低保對象中因死亡而自然減員的人員進行清理。

      (二)嚴格執行低保對象屬地管理。對企事業單位管理的低保對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部納入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及社區居委會按城市低保申報條件、申報程序進行重新申報、重新審批,并以重新申報地低保管理機構申報審批的為準。

      四、重新申報審批的時間及步驟

      重新申報審批的時間為2008年5月20日-9月30日,共分為宣傳動員、申請登記、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復查審核、抽查審批六個階段。各階段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宣傳動員階段:5月20日-5月31日。各鄉政府將及時組織有關單位、社區居委(村委會)的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統一思想,統一政策,規范操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會議、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低保政策。社區居委會(村委會)通知低保戶召開重新申報審批動員大會,學習文件精神,公布低報對象名單,并在本轄區居民相對集中的地方或公示欄處對正在享受城鄉低保金的人員進行張榜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二)申請登記階段:6月1日-6月30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鄉低保對象戶主在規定的時間內持"三證一折"(低保證、戶口薄、身份證、存折)原件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進行重新申報登記,同時提出續保書面申請,提供戶主本人及家庭成員的戶口簿(含首頁)、身份證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張及相關的證明材料、近半年來家庭收入情況。對于城鎮低保對象家庭成員中既有*縣戶籍又有其它縣(市、區)戶籍且居住在其它縣(市、區)的,原則上在居住地所在社區居委會進行重新申報,以重新申報地低保管理機構審批的為準,若不按時去申報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從10月1日起取消其享受低保資格并停發低保金。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要根據"三證一折"逐戶入戶核對查驗,并填好《四川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查審批表》和《城鄉低保對象申請續保登記表,特別要填清楚戶主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戶籍地址、身份證號碼、家庭詳細住址和聯系電話。非戶主本人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提出申請的,一律不予受理登記。

      (三)入戶調查階段:7月1日-7月31日。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組織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低保戶進行逐戶入戶調查核實,了解其是否符合城鄉低保條件;
      采取一看、二問、三查的方式進行,即:一看低保對象家庭的住居、擺設、消費等情況;
      二問低保對象及其周圍的鄰居,了解低保對象平時的實際生活狀況;
      三查低保對象的工資及其它收入情況,收入證明材料是否屬實,家庭成員與戶口簿登記人員是否一致,有無弄虛作假現象。調查人員要如實填寫好《城鄉低保對象入戶調查表》并簽署意見。

      (四)民主評議階段:8月1日-8月15日O由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召開城鄉低保民主評議聽證會,對重新申請登記并通過調查核實的低保戶進行民主聽證、逐戶評議,參加聽證的評議小組成員必須在13人以上組成,同時將評審情況在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公示欄張榜公示。未開展民主評議聽證的對象,一律不準上報、不予審批。對符合城鎮低保條件的家庭進行A、B、C、D分類(A類是“三無”人員:即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瞻養[扶養、撫養]人的城鎮居民;
      B類是重點困難家庭:指的是因重病、重殘等原因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人均補助最低生活保障金超過我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70%的家庭:C類是一般困難家庭;
      D類是臨時救助家庭:指的是因天災人禍等原因導致暫時性貧困而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家庭進行A、B、C分類(A類為“三無人員”,補助金額為50元;
      B類為特困家庭,補助金額為30元;
      C類為一般困難家庭,補助金額為20元)。民主評議階段結束后,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務必按時將《四川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查審批表》、《城鄉低保對象入戶調查表》、《城鄉低保對象續保匯總表》和《城鄉低保對象不符合條件取消匯總表》及民主評議情況上報鄉鎮人民政府。

      (五)復查審核階段:8月16日-8月31日。鄉人民政府對社區居委會(村委會)上報的低保戶進行重新調查,組織人力到社區(村社)逐戶核實上報情況是否屬實,調查人員簽署意見,黨委政府辦公會議集體研究審核,在鄉政務公示欄和場鎮居民集中地的顯眼處張榜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由鄉民政負責人、鄉長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將《四川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查審批表》、《城鄉低保對象入戶調查表》、《城鄉低保對象續保匯總表》及《城鄉低保對象不符合條件取消匯總表》和對城鄉低保對象重新申報審批工作開展情況上報縣民政局。

      (六)抽查審批階段:9月1日-9月30日??h民政局對各鄉鎮上報的續保對象是否按照城鄉低保對象重新申報審批的要求辦理進行抽查,對按重新申報審批要求辦理且公示群眾無異議的符合城鄉低保條件對象予以審批,保留其享受城鄉低保待遇,對不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將取消其低保資格對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重新申報登記、接受調查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城鄉低保資格、停發低保金。

      五、重新申報審批的要求

      社區低保清查工作總結范文第5篇

      通過清理核查,對全鎮現有城鄉低保、五保供養對象進行一次清理整頓,重新進行低保、五保資格認定。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創新管理手段,規范申請審批程序,從根本上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我鎮社會救助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管理水平,切實做到符合條件的應保盡保,不符合條件的應退盡退。

      二、對象范圍

      清理核查的對象為我鎮第二季度所有享受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的人員和符合條件需新納入救助保障的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由救助對象家庭戶主戶籍所在行政村(社區)負責組織實施。

      三、實行步驟

      清理核查工作從2013年6月15日起至7月30日止,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準備階段(6月15日前)

      1.擬定清理核查方案,對活動的目標、任務及要求、組織分工、方法步驟做出具體安排。

      2.對各村(社區)民政專干進行政策法規、業務流程和工作技能培訓,掌握清理核查活動的方式方法,為開展清理核查做好準備,確保清理核查工作有序進行。

      3.通過召開黨員組長會議及采取公告等形式廣泛宣傳,告知救助對象做好接受清理核查的準備,使廣大人民群眾知曉救助政策,明確清理核查活動的目的、意義和內容。并在各村(社區)設立舉報箱,向社會公開監督舉報電話,讓全社會共同參與到本次核查活動中來。

      (二)組織實施階段(6月15日—7月20日)

      1.核查登記。各村(社區)依據現有的檔案資料,按新政策要求,對現有救助對象進行核查登記,填寫《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請審批表》、《縣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申請審批表》、《縣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登記表》(各一式兩份),并由申請人重新申報家庭財產、收支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此次清理核查工作要區分不同對象和不同情況實施分類登記。對于符合救助條件但長期重病重殘、癡呆傻殘戶可以由村代為申請,按要求提供相關的材料;
      對家庭成員在法定就業年齡以內,有一定勞動能力和收入,家庭經濟狀況變化較大,但由于一些客觀因素,短期內生活困難的一般家庭,要嚴格清理核查程序,進行重點清理核查。重點清理核查對象:

      (1)本人或家庭成員有已領取退休金,或已參加養老統籌。

      (2)在勞動年齡段內的,重點核查其勞動能力、家庭收入、居住、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對這部分群體原則上以就業為主。

      (3)子女已成年且不上學的人員及大中專畢業生。

      (4)本人年幼、年邁無勞動能力,但其法定撫養人、扶養人、贍養人收入明顯超出保障標準。

      (5)家庭成員從事個體工商業。

      (6)政策規定不能享受低保、五保待遇人員。

      2.入戶核查。這項工作由聯村干部組織負責實施,村(社區)協助配合進行。對于經初步判斷符合救助條件的家庭,由聯村干部組織人員,依據申請人填報的低保、五保申請審批表及家庭經濟狀況登記表和相關證明材料,逐戶入戶核實申請家庭實際生活狀況、財產和收支情況,入戶核查組不得少于2人。

      3.民主評議。各村(社區)組織召開民主評議會。評議會具體由聯村干部、村支兩委成員、熟悉村民情況的黨員代表、村(居)民代表、低保戶代表參加召開,人數在20-30人之間,其中村(居)民代表不得少于參評人數的三分之二。評議前,村(社區)要在明顯位置張貼評議通告,告知村民評議會召開的時間、地點、評議內容及評議方式等。

      4.張榜公示。村(居)委會要將符合條件家庭戶主及成員姓名、住址、家庭財產收支狀況等信息,張榜公示7天,并注明縣、鎮兩級社會救助工作機構的舉報電話,公開征求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5.審核審批。經公示無異議的,各村(社區)將所有材料上報鎮民政與勞動保障辦,鎮民政與勞動保障辦審查資料是否完備、程序是否規范,條件是否符合后報縣社會救助局進行審定。各村(社區)對經審定后符合救助條件的對象再次進行公示,經公示有異議的,鎮民政與勞動保障辦對舉報信息進行重點審核,經審核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程序納入保障范圍;
      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回執本人。

      6.信息錄入。這項工作主要由鎮民政與勞動保障辦負責。民政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救助家庭基本信息全面、詳細、準確地錄入到“全國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統”。

      7.建立檔案。各村(社區)按照統一標準和流程,按戶建立紙質檔案兩份,統一保存。同時在信息管理系統中按戶建立電子檔案,電子檔案要與紙質檔案內容一致。

      (三)總結驗收階段(7月21日—7月30日)

      1.鎮城鄉低保、五保供養對象清理核查工作領導小組對各村清理核查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并就督查情況進行通報。

      2.各村(社區)要于7月20日前,將清理核查工作情況(包括基本情況、主要做法、存在問題、取得成效;
      清理核查后低保對象人數、類型構成;
      已清退人數、類型構成等)上報鎮民政與勞動保障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成立鎮低保、五保供養對象清理核查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任組長,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鎮長任副組長,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清理核查的具體工作,由文加糧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鎮民政與勞動保障辦。各村也要成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

      (二)明確職責。鎮民政與勞動保障辦承擔社會救助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負責入戶核查、收入核定、資格評審、信息錄入、日常管理等工作。村主要負責政策宣傳、申請受理、人員公示、民主評議、入戶調查、定期核查、資料填報等工作,并負責隨時監測救助對象家庭財產收入信息及家庭成員的變動情況,及時上報。在這次清理核查工作中,要嚴明工作紀律,層層分解責任,責任落實到人。誰出問題誰負責,對違規違紀人員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

      (三)陽光操作。要加大宣傳力度,在清理核查前將低保、五保政策、申請審批流程以及這次清理核查的目的意義、方式方法等做廣泛深入的宣傳,最大限度爭取困難群眾的理解,主動支持清理核查工作。同時,還要以清理核查為契機,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公開公示制度,讓社會各界充分參與監督和管理,全面實現“陽光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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