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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金融證券論文【五篇】

      發布時間:2025-06-17 01:17:02   來源:心得體會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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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問題的提出人力資本,顧名思義是通過對人力投資而形成的資本。通常認為,它是經過一定的教育、培訓等手段形成的勞動者的知識和技能,正如《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詞典》給出的定義:人力資本是體現在人身上的技能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金融證券論文【五篇】,供大家參考。

      金融證券論文【五篇】

      金融證券論文范文第1篇

      關鍵詞:人力資本;人力資本證券化;金融創新 

      1 問題的提出 人力資本,顧名思義是通過對人力投資而形成的資本。通常認為,它是經過一定的教育、培訓等手段形成的勞動者的知識和技能,正如《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詞典》給出的定義:“人力資本是體現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產知識的存量。”

      因此,人力資本是蘊涵于勞動者中的一種能力,而勞動者則是這種能力的載體?;仡櫲肆Y本理論的發展,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到80年代,人力資本理論得到主流經濟學的承認和重視,人力資本理論體系得以形成和發展?,F代人力資本理論的研究是沿著宏觀和微觀兩條思路展開的。宏觀思路主要探討人力資本對經濟增長和經濟發展的影響等問題。另一種思路是人力資本理論的微觀研究思路,這一思路通過建立收益率函數,對個人及家庭的收入及其職業選擇等行為進行微觀層面的分析。主要有如下的三條線索:(1)Theodore W. Schultz結合經濟增長問題的分析,明確提出了人力資本概念并闡述了人力資本的內容及其對經濟增長的重要作用;Jacob Mincer在對有關收入分配和勞動市場行為等問題進行研究的過程中所開創的人力資本方法;(3)Gary S. Becker從其關于人力行為的一切方面均可以訴諸經濟學分析的一貫方法論出發,將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工具應用于人力投資分析,提出了一套較為系統的人力資本理論框架。

      金融證券論文范文第2篇

      論文摘要:本文主要論述了銀行三法的修改以及證券法的修訂對于金融業行業經營體制的影響、重點分析了合業經營與分業經營在我國的現狀與前景;法律的制定叮于金融業發展的超前性和前瞻性;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的建設。從而,使我國今后法律的制定和修改要服務于符合中國國情的特色社會王義建設,也要適應WTO規則的要求與國際接軌。

      今年四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即將審議修訂后的《證券法》,這不僅關系到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發展方向問題.也是我國作為的成員國為證券業接受的挑戰所做出的新的“游戲規則”12月中國成為世貿組織成員的當天中國證券便莊嚴的向承諾:中國證券業在逐步自由化原則、國民待遇原則和市場平等準人原則的前提下,(1)確保在華外國證券服務提供者在取得證券服務方面享有最惠國待遇:(2)允許外國證券服務提供者在華設立機構并享有開業權;(3)確保外國證券服務提供者在我國境內提供我國暫缺的任何形式的新型金融服務。以上承諾經過五年過渡期后全面兌現。而我國證券業在我國金融領域發展相對幼稚,勢力相對弱小,服務項日缺乏競爭力,這就要求我們對《證券法》的修訂要具有思維上的超前性和體制上的前瞻性。

      一、兩種金融業體制及我國金融業體制的現狀

      《三國演義》開篇之語寫道“天下之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边@正是對我國金融體制發展的寫照。所謂兩種金融體制是指合業制(合業經營)與分業制(分業經營)這兩種金融業的經營方式。

      (一)合業制

      所謂合業制就是允許金融機構提供包括銀行業務、證券、信托和保險業務在內的全方位金融服務、金融體系主要由全能金融機構所組成。其中德國、法國、瑞士、奧地利等大陸法系國家一直擁護并實施這一金融體系。以合業制經營為典型的德國銀行為例:德國銀行業不僅可以從事各種法定的銀行業務,還可以為自己或代表他人從事證券交易;作為承銷商參與證券發行;作為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的大量股票并從事股票經紀業務。德國銀行通常在許多公司里擁有較大份額股票并為其客戶提供綜合,因而,德國銀行業和證券業成為金融市場上密切合作、共同進退的好兄弟。

      (二)分業制

      所謂分業制是指法律規定或習慣形成的金融機構不能同時從事銀行業和證券業.只能擇一而為之的金融體制、其中以美國、日本和英國等國家為分業經營模式的代表.但從根本上講這些國家已不是純粹的分業制國家。以美國的分業制模式為例:它經過了合業一分業一再合業的更替過程。美國1864年制定的《國家銀行法》及其修正案逐步確立了銀行可以通過控制股權直接擔任證券承銷商的行為;同時銀行成立附屬于自己的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綜合性業務。銀行業與證券業是合二為一的市場經濟主體。當時,美國作家馬丁·邁耶在他的《銀行家》一書中寫到:銀行“除了結婚、舉行宗教儀式及舉行禮拜儀式之外,能做一切事情。‑+〕可見,當時合業制經營的繁榮景象。1933年美國國會通過國會議員卡特·格拉斯的《銀行法》(又稱為(格拉斯一斯蒂格爾法案》)及1934年《證券交易法》,1935年的銀行條例、1956年的《銀行持股公司法》等法規,這些法律、法規著重強調了銀行業與證券業分業經營的管理模式。從此,銀行業與證券業分業經營體制被確立下來。1999年11月4日美國參議院以90:8票和眾議院以362:57票的絕對多數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其主要目的就是徹底廢除1933年的(格拉斯一斯蒂格爾法案》,取消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和保險公司三者的經營界線,在最大限度內開放三者之間的業務領域。美國前財政部長薩默斯對其評價為:“在20世紀即將結束時.我們終于可以用一項為21世紀的金融莫定基礎的法律來取代一系列過時的法律”。從而,美國以立法的形式再次回到合業制經營的模式下來。

      (三)我國金融業分業經營體制的現狀

      我國對于金融業的經營模式也逐步走過了一個由合業經營到分業經營的模式。并且正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規范的指引下走向一個由分業經營逐步再轉變向合業經營的模式.從而實現和世界金融主流體制接軌。1979年2月開始.政府恢復四大國有銀行經營,1980年國務院下達《關于推動經濟聯合的暫行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下達了《關于積極開辦信托業務的通知》。在以國有銀行的投資為基礎上,1990年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從而使我國在合業制模式下創立自己的金融體系。在1993年,由于合業制經營風險控制機制的失調.最終導致滬深兩市暴跌。

      1993年11月14日中共十四屆二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了銀行業與證券業分業經營的管理思想。1995年《商業銀行法》第2條、第3條及第43條規定了商業銀行的性質、業務范圍及禁止領域即“三個不準”:(1)商業銀行“不得從事信托投資業務和股票業務”;(2)商業銀行“不得投資于非自用不動產”:(3)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1998《證券法》第六條也明文規定了“證券業和銀行業、信托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托、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睆亩鴩栏駥嵤┝算y行業與證券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思想。2003年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關于修改<中國人民銀行法>的決定》和《關于修改<商業銀行法>的決定))(以下稱之為銀行三法)。這三部金融法規的修定從一定意義上講是我國市場經濟改革深化的必然要求;也是防范金融風險,提高金融企業自身活力與動力的客觀選擇;更是中國加人WTO之后嚴格覆行人世承諾的誠信表現。在銀行三法中雖然沒有明確提出合業制經營的指導思想,但在法律上卻預留了一定的空間,如在《商業銀行法》的43條加上了“但書”。這為以后條件成熟時,國務院可以依據法律直接批準銀行業與證券業在一些領域內進行合業經營埋下了伏筆。

      總而言之,合業制與分業制是各個國家根據自己的國情所做出的金融體系管理上有各自特色的選擇.這個選擇必然會在經濟發展的某一層次、某些領域上適合并促進該國經濟的健康、繁榮的發展.其制度本身并沒有先進性與落后性的本質區別。我國在進行金融體制改革的過程中也必然會遇到對這兩種模式的取舍問題,只要我們能堅持“三個代表”的要求,以“三個有利于”的標準來衡量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功過問題,就一定能夠堅持改革的正確方向和思路,從而把我國的金融業改革進一步的深化下去和發展下去。

      二、我國金融領域合業經營的前景

      在我國的銀行業和證券業本身的內部控制、資本規模和管理觀念沒有健全和壯大起來時;在外部金融監管法律制度和監管水平沒有足夠的完善和提升起來時,我國在金融領域實行分業經營與分業監管是科學的、必要的,也是符合我國當前銀行業和證券業發展現狀的。但是,從長遠的發展戰略上來看,合業經營必將是我國金融業成長的必然趨勢和人世后的最終選擇。

      (一)WTO規則推進合業制在中國的進程

      80年代后期世界上主要分業制國家美、日、英等國逐漸放松了自己對于銀行與證券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法律限制,使得在世界大環境下,實施合業制的國家越來越多。隨著中國證券業人世承諾期限的臨近,我國銀行業和證券業必然要配合以相應的制度改革以防止過度期滿后國內金融服務業競爭力低下,金融市場受到巨大沖擊的不良影響。2001年我國修訂《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理》可以明顯的證明WTO規則必將推進合業制在中國的發展。

      (二)市場經濟調節力推動合業制在中國的前進

      從1996年5月至1999年6月我國政府連續七次降低存貸款利率使銀行利差大大減少,效益空間不斷下降,再加之不良貸款率的增加,使銀行進人微利時代。而由于我國人民的投資方式相對單一化,并多數投資集中在銀行存款上,使得銀行在收不回貸款的同時又要支付大量利息,從而迫使銀行尋求新的經濟利潤增長點。

      而與銀行手中集中大量資金相反的是券商資金嚴重不足。限于中國法律規定,券商不能向銀行貸款,也不能自己發行債券進行融資,從而禁錮了證券業的發展空間和規模。由此,銀行具有大量無法生利的資金和券商大量資金的缺口必然會在市場經濟的調節力的作用下流向邊際效益最大的行業,從而推動了合業制經營在中國的步伐。

      (三)改革實踐必將推證合業制經營在中國的前景

      從法律上看,1999年政府允許中信、光大、廣發等七家券商進入銀行同業拆借市場進行短期信用拆借、債券回購和現券交易。2000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頒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放寬了對于證券投資基金分業經營的管理。2003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商業銀行法》,這些都從法律、法規上為合業制經營打開了政策上的缺口。

      從實踐上看,1996年10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同意由廣東發展銀行收購瀕臨破產的中銀信托投資公司是一個合業經營的開端;中國光大集團擁有光大銀行、光大證券、光大信托三大金融機構并實現良好的資金運作是一個合業經營的實例;1999年以后中國人民銀行原則上同意四大商業銀行設立資產管理公司的做法可以看作是一個合業經營信號。

      綜上所述,合業經營和監管是中國金融業發展的最終方向。正如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負責人所言“幾乎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銀行的破產是由其附屬證券機構承銷低質量的證券造成的損失而引起的?!便y行業與證券業的有序、健康、合法的合作必然會克服兩者原先分業的不足,促進雙方的穩步發展從而達到“雙贏”的目標。

      三、金融業合業經營的法律建設

      (一)關于銀行三法的立法取向和建設意見

      銀行三法在立法取向上應當嚴格遵守銀行業穩健經營的原則,加快促進銀行業與證券業的市場化運作。如德國建立的綜合銀行制和美國建立的完善的防火墻機制,都是良好的合業經營的管理機制和方法。我國銀行業也應當按照國際標準建立自己的存款準備金和風險機制,盡快實現商業化、市場化的運作模式。

      從法制建設上看,銀行三法的修訂達到了預期的目標,為合業制經營的發展預留了法律上的空間,因此,我們建議國務院應當盡快對《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二條作出實施細則,如批準商業銀行從事中間業務、新品種的、股票期貨、衍生產品的經營和開發等。中國人民銀行也應盡快對《商業銀行法》第六條做出行政規章以擴大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為合業經營創造良好的法制條件。

      (二)《證券法》修改的立法取向和建設意見

      正在修改的《證券法》在立法取向上應當按照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的要求使三個市場有機結合、協調發展?!蹲C券法》的修改的核心也是合業經營的問題,修改的目的是銀行資金可以按照法律規定(有明確要求和比例)進人市場,同時借鑒《商業銀行法》為合業經營預留空間的經驗,更好的發展我國的資本市場和期貨市場。

      從法制建沒上看,《證券法》的第六條必將刪除或淡化第七條應當明確監管機構的法定名稱、法律性質及地位和法定職責:同時,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制度的建設;權衡證券違法處罰中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處罰力度;提升證監會的監督、管理水平;協調銀監會、證監會與保監會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合理分配各自管理職能及領域.徹底貫徹《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步發展的若干意見》。

      (三)相關監管法律、法規的立法建設

      金融證券論文范文第3篇

      關鍵詞:人力資本;
      人力資本證券化;
      金融創新

      1問題的提出

      人力資本,顧名思義是通過對人力投資而形成的資本。通常認為,它是經過一定的教育、培訓等手段形成的勞動者的知識和技能,正如《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詞典》給出的定義:“人力資本是體現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產知識的存量?!币虼?,人力資本是蘊涵于勞動者中的一種能力,而勞動者則是這種能力的載體?;仡櫲肆Y本理論的發展,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到80年代,人力資本理論得到主流經濟學的承認和重視,人力資本理論體系得以形成和發展?,F代人力資本理論的研究是沿著宏觀和微觀兩條思路展開的。宏觀思路主要探討人力資本對經濟增長和經濟發展的影響等問題。另一種思路是人力資本理論的微觀研究思路,這一思路通過建立收益率函數,對個人及家庭的收入及其職業選擇等行為進行微觀層面的分析。主要有如下的三條線索:(1)TheodoreW.Schultz結合經濟增長問題的分析,明確提出了人力資本概念并闡述了人力資本的內容及其對經濟增長的重要作用;
      (2)JacobMincer在對有關收入分配和勞動市場行為等問題進行研究的過程中所開創的人力資本方法;
      (3)GaryS.Becker從其關于人力行為的一切方面均可以訴諸經濟學分析的一貫方法論出發,將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工具應用于人力投資分析,提出了一套較為系統的人力資本理論框架。

      2人力資本證券化:概念與特征

      作為經濟增長基本要素的人力資源連同它的各種表現是天生附著在個人身上的資產,個人實際上控制著人力資產的發揮和生產性供給。與貨幣、土地和廠房等非人力資本相比,人力資本與其所有者具有不可分的特性。周其仁(1996)的研究表明,不管在什么樣的社會中,人力資本與其所有者不可分離的狀況都是無法改變的,不僅在羅森(Rosen,1985)所說的“自由社會”里,而且在巴澤爾(Barzel,1971)所考證的奴隸社會里人力資本只屬于個人的命題仍然成立。從資本的一般意義上理解,根據fisher(1930)的觀點資本是現在和將來收入流的源泉,因此,凡是可能產生未來收入的資源都是資產——這其中當然包括人的勞動能力和知識存量,而資本不過是資產的市場價值。資本作為資產動態的、價值化的表現形式可以在資本市場上被出售、收購、兼并,并相應地增值或貶值。人力資本同樣是一個具有價值的存量,能夠以存在于人體之中的知識、技能、健康等帶來現在和未來的產出與收益。人力資本與其他實物形態或價值形態的非人力資本不同,是難以用得到普遍認可的標準來進行度量的。而且在人力資本市場上,類似學歷證書、職業證書等人力資本價值顯示信號信息是殘缺的,難以直觀量化。因此,人力資本不像非人力資本那樣易于流動,存在承擔風險的可能性。

      證券化作為目前國際金融市場上最具潛力的金融創新之一,其最大的作用就是提高資產的流動性。人力資本的證券化是基于把人力資本看作是個人所擁有的能夠在未來帶來一系列收入的知識和技能資產化,為更好地理解這個概念,我們首先對資產證券化從一般意義上做一個描述。資產證券化是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金融結構安排,對資產中的風險與收益進行組合從而轉換成可以出售和流通的有固定收入的證券的過程。資產證券化是在資本市場上進行直接融資的一種方式,與發行其他金融產品(例如債券及股票)類似,資產證券化發行人在資本市場交易中是通過向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持證券進行融資。不同之處在于,資產證券化產品的還款來源是一系列未來可回收的現金流,產生這些現金流的資產可以作為基礎抵押資產對資產證券化產品起到支持作用。因此,資產證券化的核心原理是以可預期的現金流進行融資?,F在,幾乎任何金融資產——只要具有可預測和可回收的未來現金流,都可被用做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因此,作為可帶來預期現金流的人力資產也可被用做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人力資本證券化的中心思想是以可預期的收入為當前的消費融資。人力資本證券化問題實質上是一個終身的跨期最優消費-投資決策問題,利用金融工具把個人一輩子的消費和收入做一個更加平滑的、互相補充的安排,使得個人不至于在年輕、最需要錢的時候沒錢花,年紀大了有了錢,卻沒有時間、精力去享受。而“人力資本”的價值就在于勞動力潛在薪水的價值。3人力資本報酬的證券化:金融產品創新需求

      從個人主觀需求角度考慮,正如家庭經常要進行工作、職業培訓、退休計劃等經濟活動決策一樣,擁有人力資本所有權的個人最為重要的經濟決策是要在儲蓄與消費之間作出效用最大化的抉擇,而這一效用最大化的抉擇主要集中體現于具體的理財決策上,即他關注的是持有怎樣的金融資產。大多數有收入的個人對范圍廣泛的各種金融資產抱有潛在的興趣,這些資產的吸引力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個人的收入狀況,即便從稅收和風險偏好這一有限的角度考慮,也能導致對金融資產需求的很大變化。而正是對各種金融資產的這種需求在背后推動著金融創新。投資者的需求刺激了各種金融機構提供投資者需要的資產組合。另外,風險動機也導致投資者對其所擁有的金融資產多樣化及規避風險方法的需求。

      從宏觀經濟學的角度,我們可以把資產分為實物資產和金融資產兩大類。實物資產在我們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自明,那么金融資產在我們的經濟生活中起什么作用呢?從理論分析的角度來說,金融資產的作用大致可以被歸納為兩條。(1)金融資產可以很容易地傳遞生產與消費之間的間隔。生產的目的是為了消費,由于有了金融資產,這兩者之間就可以拉開一個橫向的或縱向的距離。所謂橫向距離,是指在同一時間周期內人們可以把屬于自己的產品暫時“轉讓”給他人消費或用于再生產,這就是投資和信貸。所謂縱向距離,就是時間上的間隔。人們可以在年輕時多生產,以投資或儲蓄的形式把一部分產品轉化為金融資產,年老之后無力生產時,再把這部分金融資產轉還回商品消費。同時人們還可以以借貸的形式消費自己目前尚未生產出來的東西,即把將來的生產提前到現在消費。如果沒有金融資產,類似這樣把生產和消費在時間上前后推移是無法進行的,至少是相當困難的。(2)金融資產的使用可以大大地減少經濟活動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作用于貨幣需求的一個重要因素,不同的需求產生對不同類型金融資產的要求,交易成本高低使個人對需求預期發生變化。金融交易得以順利進行的前提正是雙方的預期,為了使交易按照自利的預期達成,交易雙方必然盡可能多的收集有關交易的準確信息,這會帶來支付成本的增加。此外,由于信息不對稱,會使金融交易合約不完全,往往容易陷入“逆向選擇”和“道德陷阱”的困境,這會帶來更高的交易成本。金融創新加強了金融資產之間的替代性,降低了融資成本,促進了交易主體通過金融市場融資從而推動了經濟發展。

      參考文獻

      [1][美]加里·S·貝克爾,梁小民譯.人力資本[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7.

      金融證券論文范文第4篇

      (一)銀行風險

      在銀行和貸款者之間有著契約,貸款者到期必須連本帶利歸還銀行。銀行和儲戶之間也有契約,到期之時銀行向儲戶還本付息??墒?,銀行兩邊的契約的“硬度”不一樣。銀行和貸款企業之間的契約比較“軟”。企業還不出錢來,銀行只能靠法律手段逼債,萬一貸款收不回來,只好等這家企業破產之后多少拿回來一些。我國的銀行和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就更軟。國有企業還不出錢來而銀行一籌莫展的事情已經司空見慣??墒倾y行和儲戶之間的關系就“硬”多了。除非銀行破產,否則儲戶完全有權力拿回屬于自己的資金。在某種意義上,銀行把許多家企業經營風險集中到了自己身上。

      銀行主要面臨以下幾種風險:

      (1)信用風險:即交易對象無力履約的風險;

      (2)市場風險:是由于市場價格的變動,銀行的表內和表外頭寸所面臨遭受損失的風險;

      (3)利率風險:指銀行的財務狀況在利率出現不利的波動時所面對的風險;

      (4)流動性風險:指銀行無力為負債的減少或資產的增加提供融資,即當銀行流動性不足時,它無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負債或變現資產獲得足夠的資金,從而影響了其盈利水平的情況;

      (5)操作風險:主要在于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機制的失效;

      (6)法律風險:包括因不完善、不正確的法律意見、文件而造成同預計情況相比資產價值下降或負債加大的風險;

      (7)聲譽風險:該風險產生于操作上的失誤、違反有關法規和其他問題。

      銀行不能不發放信貸,可是,只要資金出了銀行的大門就有收不回來的風險。從理論上來講,絕對避免壞帳是不可能的。壞帳是銀行經營的風險成本。在正常情況下,銀行應當用自身的利潤來沖銷壞帳損失。只要銀行能夠保持資金的流動性,資金流通鏈就不會出現什么大麻煩??墒?,如果銀行的呆帳、壞帳越來越多,甚至資不抵債,總有一天這個問題會被揭露出來。一旦有一家銀行失去了資金流動性,就會導發金融危機。

      由于信息不對稱,在這家銀行儲蓄的老百姓往往最后得到消息。當老百姓得知他們的血汗錢有可能被銀行給賠掉了,他們的反應非常簡單干脆:盡快把自己的錢取回來。由于任何銀行都必然把相當一部分資金發放中期或長期貸款。沒有一家銀行能夠立即全部返回所吸收的存款。如果眾多的儲戶一涌而上擠兌,馬上就把這家銀行搞垮了。銀行關門勢必拖跨許多相關的企業。由于銀行之間存在著各種業務聯系,一家銀行出現的擠兌風潮很快就會影響到其他金融機構。結果,金融風暴的沖擊一波連著一波,最終釀成一場社會風暴。

      由于存在金融市場失靈的可能,一旦某個金融機構出現危機,即使政府出面干預也未必能夠挽救這個機構破產(例如英國的巴林銀行)。當大規模金融危機爆發之后,即使國際力量聯合起來也未必能夠制止危機的蔓延(例如墨西哥和東南亞的金融危機)。由于金融機構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非常復雜,一家金融機構出現的危機會牽連到其他金融機構,例如,1974年英國由于房地產景氣消失而出現銀行業危機。日本在90年代由于泡沫經濟崩潰而導致整個金融體系的危機。一家金融機構出現危機會損害公眾對整個金融體制的信心,發生擠兌。例如,墨西哥和泰國金融危機。這種負的外部性在區域金融危機中表現得非常嚴重。[2]

      銀行業務的本質決定了它需要承擔各種類型的風險,因此了解這些風險并確保銀行能妥善地計量和管理風險是銀行監管的重頭戲。

      (二)金融監管的目的

      銀行的風險對于社會穩定的影響要比其他產業部門高得多。銀行的自有資金在其全部資產中只占很小的一個比重。當銀行放貸、投資的時候,主要是在拿別人的錢做生意。按照國際標準,銀行的自有資金應當不少于8%。也就是說,銀行中92%營運資金都來自于存款和借入資金。如果銀行的壞帳超過了資本金,以后再賠錢的話實際上是在虧損別人的錢。因此,一旦儲戶知道銀行壞帳很高,為了保護自己的產權,他們勢必會盡快提出自己的存款。如果大量客戶擠提存款,將使銀行迅速喪失資金流動性。

      一般企業虧損倒閉只不過影響與這個企業相關的員工,可是,銀行出現問題就會影響到相當多的民眾,甚至破壞社會穩定。危機蔓延的程度在金融服務領域的不同部門是有差異的,但以銀行領域最為嚴重,這一點已經得到公認。Fama認為,如果單單從事資產管理,貨幣兌換和支付的話,根本不需要對銀行業進行大規模的監管。但是,由于銀行還進行著把非流動資產轉化成流動負債,通過監督貸款和信號傳遞來降低交易成本,所以對銀行業監管是完全必要的。否則,金融市場失靈可能會讓銀行面臨恐慌性擠兌。[3]為了平息動蕩,中央銀行不得不扮演最終支付者的角色,動用國庫來穩定局勢。一家或者幾家銀行的失誤所造成的損失最后勢必要全體納稅人來負擔,這不僅不公平,而且也非常不利于社會穩定和進步。因此應當防患于未然,嚴格實行對金融機構的監管。

      對金融機構實施監管的主要目的在于:

      (1)維持金融業健康運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減少銀行業的風險,保障存款人和投資者的利益,促進銀行業和經濟的健康發展。

      (2)確保公平而有效地發放貸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資金的亂撥亂劃,制止欺詐活動或者不恰當的風險轉嫁。

      (3)金融監管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貸款發放過度集中于某一行業。

      (4)銀行倒閉不僅需要付出巨大代價,而且會波及國民經濟的其它領域。金融監管可以確保金融服務達到一定水平從而提高社會福利。

      (5)中央銀行通過貨幣儲備和資產分配來向國民經濟的其他領域傳遞貨幣政策。金融監管可以保證實現銀行在執行貨幣政策時的傳導機制。

      (6)金融監管可以提供交易帳戶,向金融市場傳遞違約風險信息。

      許多文獻一致認為,金融監管可以通過解決信息不對稱所產生的問題從而提高社會福利。因此,為了保護民眾的利益一定要對金融機構實行比其他企業更為嚴格的監督管理。

      美國聯邦儲備法明確規定,美國的銀行監管制度的目標是:維持公眾對一個安全、完善和穩定的銀行系統的信心;
      為建立一個有效的和有競爭的銀行系統服務;
      保護消費者;
      允許銀行體系適應經濟的變化而變化。

      《日本國普通銀行法》規定金融監管是以銀行業務的公正性為前提,以維護信用確保存款人的權益,謀求金融活動的順利進行,并為銀行業務的健全而妥善地運營,有助于國民經濟的健全發展為目的。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規定金融監管的目的是:在政府一般經濟政策范圍內促進貨幣穩定及信用,有助于經濟成長。在金融管理局認為公共利益所必要時可隨時對金融機構提供咨詢或對該金融機構提供建議,并要為確保該要求或建議的效力發出指示。

      比較世界各國的金融監管目標可見,美國中央銀行的金融監管目標比較具體,切實。美國金融監管強調對存款者的保護,穩定金融體系,維護有效的金融體系內的公平競爭和保護消費者。如果從條文上來講,世界各國的金融監管目標基本上都差不多,關鍵問題在于能不能保證所規定的監管目標順利達成。

      (三)及時關閉資不抵債的銀行是保證金融體制穩定的一個重要條件

      及時關閉那些資不抵債的銀行是保證金融體制穩定的一個重要條件。及時關閉資不抵債的銀行的主要理由如下:

      (1)銀行是一種特殊的企業。銀行危機具有一般企業危機所不具有的蔓延性或傳染性,如果某一家銀行發生信用危機,出現擠兌,儲蓄者會同時懷疑其他銀行的信譽,有可能導致整個商業銀行體系崩潰,造成整個金融體制的大混亂。

      (2)商業銀行影響著整個社會經濟體系中的貨幣供給。大量資不抵債銀行的存在是貨幣流通體系的一大隱患,因為一旦商業銀行信用危機蔓延,部分準備金制度下的倍數放大效應將使得大量貨幣突然退出流通,甚至可能引發經濟蕭條。

      (3)及時關閉資不抵債銀行的另一個主要原因在于向現有銀行發出信號:政府的確把商業銀行作為企業對待,從而可以有效避免由于政府隱性補貼導致的呆壞帳進一步積累,有利于銀行改進經營管理,提高效率。

      (4)只有及時關閉資不抵債的銀行才能維系儲蓄者對整個銀行系統的信心。

      銀行的自有資本代表了銀行股東的金融權益。它可以用來緩沖可能出現的損失。應當以現有風險為基礎來計算資本充足率。商業銀行的經營必然會遭遇到各種風險。如果發放的貸款不能收回,那么就難免出現資產損失。銀行應當用日常的收益進行抵付。如果日常收益還不能支付資產損失,那么就必須動用銀行自有資產。如果銀行的損失超過了自有資本總量,那么就會損害存款人的利益。因此,不能允許銀行出現資不抵債的狀況。

      在銀行監管過程中,最怕的就是銀行的經理們說假話。由于種種原因,明明他們放出的貸款已經不可能收回,成為壞帳,但是他們通過各種手法在銀行帳目上做成正常。明明是已經資不抵債,在帳目上卻看不出來,似乎一切正常。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銀行自有資本10億元,吸收存款100億。稅后營業收入3億,壞帳1億。那么扣掉壞帳損失,該銀行的利潤還有2億。銀行處于正常盈利狀況。如果該銀行的壞帳達到3億,那么該銀行就沒有任何利潤了。如果壞帳達到13億,實際上,這家銀行已經把它的本錢加上利潤統統賠光了,那么這家銀行就應當關門了。無論如何,也不應當把民眾儲蓄的資金也虧掉。假若金融監管機構發現銀行的壞帳總額已經接近它們的自有資本,那么,及時讓這家銀行關門破產,不會對整個金融體制構成任何威脅。銀行損失的是股東們的自有資本,儲戶的錢并沒有損失。

      怕就怕銀行不說真話。通過造假帳,一直虧到20億、30億才被發現。就是叫這家銀行破產,把它的經理都抓起來,它的自有資金只有10億,賠光了之后還差幾十個億。怎么辦?老百姓把他們的血汗錢放在銀行里,如果不明不白地就不見了,當然不會答應。如果政府不出面解決問題,就難免影響局勢安定。所以,一旦金融監管失誤,最終還是要政府出面來收拾局面。所以,在金融學中,中央銀行被稱為“最后貸款者”。所以,及時搞清楚銀行的壞帳狀況是保持金融體系穩定的一個重要條件。

      如果銀行已經出現了較高的壞帳率,為了避免破產的命運,該銀行的經理人員有可能掩蓋真相。通常他們希望再爭取一些時間,也許能夠在今后的投資中賺取更高的利潤來補上缺口。在這種情況下就象輸了的賭徒一樣,產生了一種激勵,為了能夠再賭一把,他們必然會產生報假帳的動機。同時,他們會更熱衷于那些高風險、高回報的項目。如果贏了自然好,如果再輸了,就要闖大禍了。

      因此,必須提高金融機構運作的透明度,要求金融機構能夠按照統一的會計準則,向監管當局報告真實數據。在亞洲金融風暴當中,韓國、日本的許多金融機構掩蓋了大量不良資產,直到出現了嚴重的支付危機時監管當局才發現問題,但是已經無可挽救了。我國中央銀行的知情權、金融機構報表的質量、統計制度等方面都不如韓國和日本。各類金融機構做假賬、說假話的現象相當普遍。從表面看來國有銀行的各項指標都不錯,但是各級金融機構的謊言掩蓋了系統性風險。幸虧我們的金融系統還有較高的資本流動性,否則危機隨時可能爆發。

      為了加強金融監管的力度,就一定要對違規行為有非常清楚的懲罰措施。金融行業不僅需要準入準則,更需要退出準則。如果銀行違反規則就要有人來出示黃牌警告,直到出示紅牌,把違章的金融機構及時罰下。在足球比賽中,出示黃牌或紅牌的都是一個裁判員。在金融監管體系中,負責出示黃牌的應當是信息非常靈通的民營的存款審計公司和存款保險公司,而最后出示紅牌的應當是中央銀行。若要維護國家金融穩定,處理那些經營不當的銀行必須要及時、果斷。一旦銀行資不抵債,立即清理出場。否則,越拖毛病越大。

      (四)金融監管機構的獨立性和多元化

      金融監管的要害是信息的真實性。如果金融監管機構不能夠保持其獨立性,那么在各級政府機構的干預下就很難保證在監管過程中取得真實信息。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公布的25條“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中第一條原則強調:“在一個有效的銀行監管體系下,參與銀行組織監管的每個機構要有明確的責任和目標,并且享有工作上的自和充分資源”。這是國際上有關監管機構獨立性的權威表述。

      依照現行法律,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央政府領導下獨立行使職能,其業務不受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吨袊嗣胥y行法》第二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須“在國務院領導下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第六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有關貨幣政策情況和金融監督管理情況的工作報告”。第七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為杜絕各級地方和部門政府對中國人民銀行業務的干涉,保證中國人民銀行在實施銀行監管時享有必要的獨立性或擺脫政治方面的壓力,中國人民銀行已改變分支機構按行政區劃設置的狀況,在全國設立了9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一級分行,重點加強對轄區內金融業監管。

      在改革開放的二十多年來,中央銀行一直在強調真實性監管。但是,很少有人相信各級銀行的報表的真實性。其原因之一就是因為金融監管部門缺乏獨立性。因此,必須改進現有的法定監管主體的權責制度,塑造真正具有獨立和自主執法權的監管主體,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門的干預。

      因為金融監管是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也是很復雜的工作,如果不是獨立性很強的專門機構,就很難有效地承擔和進行這種工作。

      因為金融監管涉及社會各方面利益,如果監管機構沒有獨立性,其監管過程和目標易受各種利益集團的干擾,那就很難做到公正、公平。

      因為金融監管機構是政府系列或政府授權的機構,如果它不具有相當的獨立性,其監管行為及其目標就難以擺脫政治上的干預和壓力而單純化,其監管對象即金融機構也很難按商業化原則經營。

      金融監管體系必須多元化。反腐倡廉的監察機制就是這樣,除了紀律檢查委員會之外,還要有反貪局、檢察院等多種監督管理機構。單一的監管機制既不可靠,又缺乏效率。如果只有一個監管體系很容易出現信息渠道堵塞的問題。當前,風氣甚壞,一旦負責監管的官員無能或者受賄,就很難取得準確的信息。不法奸商、貪官污吏們塞幾個紅包就“搞定”了。只有金融監管多元化才能夠防范在金融監管領域出現行賄、受賄,從而保證金融信息的真實性。

      同時,我們必須建立強制的金融機構信息披露制度。應當明確規定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等級,哪些信息應當向金融監管部門報告,哪些信息必須向公眾報告,從而保證金融監管當局和民眾的知情權。

      從國際經驗來看,許多國家都竭力避免單一的金融監管渠道。美國金融監管系統內屬于聯邦政府一級的機構有四家:貨幣監理署、聯邦儲備銀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和儲蓄機構監理室??肆诸D政府為了精簡機構,在1993年計劃成立一個新的“聯邦銀行委員會”以取代四家監管機構的功能。按照這個計劃,聯邦儲備銀行將只負責貨幣政策,不再行使金融監管職能。美聯儲主席格林斯潘堅決反對這一合并,他的理由并不復雜,“單一機構的設立將使權力過分集中,容易出現失誤?!敝钡浇裉?,美國的金融監管機構仍然是多頭分立,互相監督。由此可見,即使在美國這樣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金融監管也不能只依靠單一途徑。由此可見,多元化監管是取得準確信息、維護金融秩序的必要條件。

      (五)我國金融監管體制上的主要問題

      我國金融監管的主要毛病有:監管方式單一,監管部門缺乏獨立性,缺乏監管的激勵機制,由于缺乏有效的處罰手段,監管力度不夠。

      第一,目前,商業銀行的監管職能主要是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盡管負責監管的人數不少,各種監管制度和規定的條文也很清楚,但是,由于監管渠道單一必然帶來信息不暢通的弊病,監管效果并不理想。

      第二,由于中國人民銀行不僅承擔著金融監管的任務還負責執行貨幣政策。在中央銀行的宗旨上把促進經濟發展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中央銀行的多重目標常常相互沖突,貨幣政策目標與監管目標相混淆。作為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中央銀行監管部門受到各級政府的干預,在多重目標中舉措不定,缺乏獨立執行監管政策的條件。

      第三,靠什么激勵機制來實行有效的監管呢?對于監管部門來說,在許多情況下,它們說假話的成本很低,說真話的代價卻很高。在當前說假話成風的環境中,法不治眾,央行監管局以及下屬的各分行、支行監管處的人為什么要在監管過程中得罪人呢?

      第四,在1998年金融監管的重點是違規監管,1999年監管重點是真實性監管。這些都很必要。關鍵問題是即使查出來違規事實,發現了假話又能怎么樣?就是明知某個銀行壞帳逐漸增多,能夠采取什么措施呢?前不久,規定銀行貸款負責人要對貸款終身負責。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假若銀行真的出現了壞帳,拿這個行長怎么辦?他就是這么點工資,難道殺了他不成?

      由于國家承擔了應由銀行承擔的風險,銀行又承擔了企業的風險,因此,銀行利益并不取決于對風險的檢測、評估等一系列財務指標,而是受監管標準和程度的左右。這種非量化的監管方式給監管部門甚至監管人員留有極大的彈性發揮余地,使其可以憑借人為的裁度相機處理國家和銀行、銀行和企業的矛盾,并使之服從于國家經濟發展的整體利益。

      金融證券論文范文第5篇

      [關鍵詞]證券投資基金基金業

      一、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現狀

      在建立投資基金初期,我國管理層讓基金擔負起穩定市場、培育市場機構投資者、樹立市場長期投資和理性投資理念的重任。從基金管理公司的成立到老基金的整頓擴募,再到封閉式基金的發行,開放式基金的試點以及快速增長,都由監管部門全權審批負責。這種政府推動基金成長的模式促成了今日的我國基金業。

      2003年是我國基金業突飛猛進大發展的一年,證券市場的這一年被業界稱為“投資基金年”?;甬a品與基金管理公司數量均獲得空前發展。2月10日,隨著第一只標準指數基金———天同180指數的發行,拉開了2003年基金產品發行序幕。全年共有39只開放式基金發行,首發規模678.45億元,遠遠超過2001年的117億元和2002年的448億元?;甬a品線正在逐步完善,從股票基金到債券基金,再到保本基金,準貨幣市場基金,產品貫穿高中低風險各個系列,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加廣泛的選擇,截至2003年12月31日,我國共有基金110只(封閉式基金54只)、4只準貨幣基金正在發行中;基金管理公司也以前所未有的數量在發展。2003年有29家基金管理公司開業或獲準籌備,超過過去4年的總和,年底基金管理公司總數已達50家,其中37家為中資公司,其它13家為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占基金管理公司總數的26%。

      二、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基金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存在缺陷。

      2.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存在尋租行。

      3.基金監督管理體系不健全。

      4.基民的投資意識有待提高。

      5.證券市場缺乏做空機制,基金的風險難以規避。

      三、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對策及趨勢

      1.大力提高基金公司內部治理結構

      近期,整個基金業人員過度流動,一方面體現了行業的快速發展,人才需求強勁,另一方面也積聚了大量的風險,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基金經理承擔了較大的市場和業績的壓力,同時還需兼顧股東或者控制人的各種利益,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積極性難以充分發揮。2006年度基金經理離任比例達到38.6%,而美國基金經理平均任期5年以上,中國基金經理平均任期不足18個月。運作基金的核心專業人士過度流失,公司文化無法建立,投資理念頻頻變更,惡性循環的形成將影響基金業的可持續發展。對基金公司的治理應堅持價值投資、理性投資、長期投資的理念,不以短期排名作為對基金經理的考核,從而消除內部人控制現象;同時推進股權激勵,鼓勵員工長期工作。再者,要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獨立董事的責任是保障投資者免受基金經理及其關聯單位違規行為的損害。獨立基金董事應作為代表股東利益的監督者,參與決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會計師及基金分銷商的聘用、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的其他關聯人進行監督和檢查。

      2.建立健全基金監督體系,完善法律法規

      證券投資基金行業的發展必須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規和監督體系加以保證,嚴格控制非法行為和違規操作,創造有利于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證券市場環境。實踐也證明了資本市場的發達、成熟程度決定了投資基金制度的發達、成熟程度,也決定了其功能與作用的發揮,這與Vittas(1999)對在沒有一個發育良好的證券市場的情況下是否應該促進機構投資者的創建問題的研究結果相符合。規范發展的基金是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的不可缺少的措施之一,但是如果基金運作所在的資本市場發育不夠好,基金業是不可能繁榮的,因此應先發展證券市場再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再者,美國等國家運用的是海洋法系,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先進的,配套機制制度設置相對完美。比如在西方國家的法律體系中,采取的是辯方舉證,由于此種法律設置讓辯方難以保證證明自己無罪,從而證券投資基金的違法行為得以有效的控制。

      首先,我國的投資基金立法相對基金業的迅速發展滯后,出了問題也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對其進行處罰,應及時針對公司治理、風險控制方面不斷暴露的漏洞,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借鑒辯方舉證的經驗,能夠有效的遏制違法行為的發生。其次,樹立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保證法律法規得到切實的貫徹執行。過去監管層為避免對基金持有人和市場造成過大負面影響,未對外公布基金黑幕的調查處理結果,息事寧人,由于違法違規的成本較小基金非法交易有恃無恐。一些國外的機構投資者在本國或其他法律完善的國家嚴格守法經營,而在中國卻敢于搞一些非法交易,因此監管層必須利用嚴厲、公開的懲戒機制,給整個基金業予以警示。再次,強化證券聯合監管機制,從技術上構建動態監管體系。通過證監會、交易所、司法部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之間合理的合作機制和工作流程,加大證券監管稽查力度,聯合防范和打擊證券市場內幕操縱行為。最后,加強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地披露自身信息,能極大地提高資本市場交易的透明度,促進價格機制在資源配置方面的充分發揮,建議要求上市公司增加前瞻性信息的披露,突出公司的核心能力和競爭優勢,使投資者了解公司的競爭優勢和發展前景,增強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

      3.大力宣傳價值投資和戰略投資

      基金作為專業的投資機構,從社會募集資金來進行證券市場投資,其投資策略和投資行為都和基金持有人的成熟分不開的。特別是開放式基金,如果投資者缺乏理性的話,遇到股市出現波動時,便紛紛贖回,肯定會影響基金的投資策略。因此培養理性的投資者至關重要,要加大價值投資和戰略投資理念的宣傳,與基金形成戰略合作關系,既能穩定基金規模,也能監督基金的投資行為,從而保證證券投資基金的良好發展。

      參考文獻:

      [1]朱善利.中國基金投資市場.經濟科學出版社,2002.

      [2]崔新生.中國基金的方向.企業管理出版社,2003.

      [3]李曜.證券投資基金學.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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