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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安全應急預案【五篇】(2023年)

      發布時間:2025-07-14 05:11:29   來源:心得體會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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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保我縣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建立健全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二)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安全應急預案【五篇】(2023年),供大家參考。

      安全應急預案【五篇】

      安全應急預案范文第1篇

      (一)編制目的

      確保我縣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建立健全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的通知》(〔2005〕45號)、《*縣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飲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而引發的水污染事件及重大疫情;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飲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飲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飲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當地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級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飲水安全應急工作任務,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h政府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五)飲水工程基本情況

      *縣飲水安全工程于2005年開始實施,現已建成飲水安全工程122處,不但解決了5.4萬人的吃水難問題,使全縣自來水普及率達到了10%以上,而且提高了農民的健康水平,促進了當地的經濟發展。

      二、應急預案體系

      (一)應急預案體系劃分

      全縣飲水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分為二級:

      1.縣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縣級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鄉鎮飲水安全應急預案:供水規模在500人以上的集中飲水工程所在鄉鎮要制定本鄉鎮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應急機構及職責

      1.縣、鄉飲水安全應急機構與職責

      縣政府成立由縣長擔任總指揮,分管副縣長任副總指揮,縣發改委、公安局、水利局、財政局、環保局、民政局、衛生局、廣電局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技術組,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水利局局長兼辦公室主任。各鄉鎮及有關供水單位要成立相應的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的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1)指揮部職責:

      ①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件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②及時了解掌握鄉鎮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

      ③審定全縣鄉鎮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④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水利、環保、衛生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⑤負責指導、督促、檢查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縣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負責村鎮飲水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
      負責協調公安、水利、環保、衛生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
      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縣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工作。

      (3)技術組職責

      技術組由縣水利、氣象、建設、環保、交通、國土資源、衛生、教育、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指揮部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應急響應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
      參與事件調查,對事件處理提出咨詢意見;
      為全縣農村飲水安全提供技術支持。

      2.指揮部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縣發改委:負責重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物資儲備計劃下達。

      縣財政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恢復重建費用及時安排和下撥;
      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縣公安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飲水工程設施安全。

      縣民政局:負責統計核實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災情;
      負責協助縣、鄉政府做好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縣水利局: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
      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縣衛生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村、鎮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水質監測和衛生保障。

      縣環保局:負責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為,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縣廣電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其他有關成員單位負責自己相應的工作職責。

      3.鄉鎮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鄉鎮成立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鄉鎮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鄉鎮飲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
      掌握本鄉鎮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縣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事故情況;
      指揮協調本鄉鎮飲水安全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4.飲水工程所在村屯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縣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飲水安全應急預案,飲水工程所在村屯要結合本工程實際建立飲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預防和預警

      (一)預防

      1.監測機構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事件信息的監測、收集、檢查、預警工作,各鄉鎮要通力協作,多渠道獲取本轄區相關飲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縣政府及上級應急機構報告。

      2.信息監測

      (1)監測內容

      包括旱情信息、水污染信息、水毀信息、水庫及水源工程信息、輸配水管網運行信息等。

      (2)突發事件報告內容

      包括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嚴重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3)監測單位

      旱情監測單位由抗旱及氣象部門承擔,水污染監測由衛生及環保部門承擔,水源、供水管網等部位的監測由水利、衛生部門承擔。

      (4)報告制度

      監測報告分月報、季報、半年報和年報,由下級向上級部門逐級報告,以文字和報表的方式上報,每月25日前必須報告。

      (二)預警

      1.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性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特別嚴重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嚴重飲水安全事件:

      ①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2萬人以上且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2)嚴重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飲水安全事件:

      ①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至2萬人,且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較重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重飲水安全事件:

      ①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0.5至1萬人,且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5人以上3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4)一般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飲水安全事件:

      ①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0.1至0.5萬人,且1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5人以下中毒事件發生。

      2.預警

      Ⅰ級預警、Ⅱ級預警,由受災鄉鎮人民政府報縣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Ⅲ級預警由受災鄉鎮人民政府研判,經縣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批準,以鄉鎮人民政府名義向本鄉鎮預警公告。Ⅳ級預警由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飲水安全指揮機構研判,以鄉鎮人民政府名義向本鄉鎮預警公告。

      預警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止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在主流媒體上。

      四、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出現飲水安全事件,飲水工程所在鄉鎮應在半小時內向縣政府及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

      對應縣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h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縣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各鄉鎮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飲水安全事件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飲水工程所在鄉鎮、村屯負責本鄉鎮飲水安全事件的處置。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Ⅰ級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嚴重飲水安全事件時,應立即I級預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
      當發生嚴重飲水安全事件時,應立即Ⅱ級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啟動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會商

      響應工作會商由縣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召集,參加人員包括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
      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
      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縣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在半小時內將突況上報縣政府,并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飲水工程所在鄉鎮應急指揮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縣級工作組和當地政府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飲水工程所在鄉鎮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其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按照縣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并按照具體任務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指導工作。

      4.預案啟動

      (1)搶險救災

      當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工程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障受災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在縣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醫療救護

      事件發生地應急指揮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機構應與當地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飲水工程設施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5.宣傳動員

      在發生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做好宣傳發動,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疫情,防止發生恐慌,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6.響應結束

      當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縣應急指揮部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當地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事件處理完畢后,由縣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結束公告,報上級應急機構備案。

      (三)Ⅲ級IV級響應

      當發生較重飲水安全事件時,應立即Ⅲ級預警,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當發生一般飲水安全事件時,應立即IV級預警,啟動IV級應急響應預案。啟動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會商

      響應工作會商由鄉鎮應急指揮機構負責人召集,參加人員包括相關鄉直部門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鄉鎮應急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在半小時內將突況上報縣政府??h政府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按照縣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分工職責和工作要求,應急處置由各部門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具體任務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指導工作。

      4.預案啟動

      (1)搶險救災

      當飲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工程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有關鄉鎮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醫療救護

      事件發生地應急指揮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機構應與當地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飲水工程設施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5.宣傳動員

      在發生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當地政府及應急指揮機構應做好宣傳發動,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疫情,防止發生恐慌,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6.響應結束

      當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鄉鎮應急指揮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當地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事件處理完畢后,由縣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結束公告,報上級應急機構備案。

      五、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各相關部門要盡快成立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得到及時、有效地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三)資金保障

      縣鄉要設立鄉鎮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按照事故等級劃分,由應急指揮機構報同級政府,申請調用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四)物資保障

      縣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飲水安全事件時,由縣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2000人以上的村鎮集中飲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五)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指揮機構要在縣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七)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八)技術保障

      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建立鄉鎮飲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飲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飲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六、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飲水工程所在鄉鎮和縣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向上級應急機構提交書面總結報告??偨Y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要對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縣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上報??h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上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在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安全應急預案范文第2篇

      1.1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1.4適用范圍

      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1.5工作原則

      按照“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
      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落實各自的職責。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2.1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根據需要成立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國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國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

      2.2地方各級應急指揮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事故級別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由本級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

      2.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機構

      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監管工作。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以及管理工作。

      2.4專家咨詢委員會

      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庫,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從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咨詢委員會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出咨詢和建議,進行技術指導。

      3監測、預警與報告

      3.1監測系統

      國家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體系,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設立全國統一的舉報電話。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預警系統

      3.2.1加強日常監管

      衛生、工商、質檢、農業、商務、海關、環保、教育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
      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報告系統,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3.2.2建立通報制度

      (1)通報范圍:

      a.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通報方式:

      a.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與事故有關地區的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通報,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b.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險情,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必要時及時上報。

      涉及港、澳、臺地區人員或者外國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響到境外,及時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

      3.2.3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國務院有關部門舉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國務院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3.2.4應急準備和預防

      及時對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

      接到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
      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做好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預警工作。

      3.3報告制度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當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主動監測,按規定報告。

      3.3.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當地政府、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也可以直接向食品藥品監管局或者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報告。

      3.3.2報告范圍

      (1)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3.3下級向上級報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報告,并在2小時內報告至?。▍^、市)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也可以直接向國務院和食品藥品監管局以及相關部門報告。食品藥品監管局和相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市)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3.3.4責任報告單位

      (1)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

      (2)食品檢驗機構、科研院所以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3.3.5責任報告人

      (1)行使職責的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2)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3.6報告時限要求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
      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
      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3.3.7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3.3.8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3.9總結報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家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其中,重大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與處置按《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實施。當組織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地組織救援,并及時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各?。▍^、市)人民政府在國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市(地)、縣(區)人民政府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4.1.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Ⅰ級)

      (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國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向國家應急指揮部報告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等。

      (2)向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事故情況,組織有關成員單位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啟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

      (3)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到位,立即啟動事故處理機構的工作;
      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和組織新聞工作,并部署?。▍^、市)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開通與事故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發展動態。

      (5)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有關應急救援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6)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救援。

      (7)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召集國家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和專家一同協調指揮。

      4.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Ⅱ級)

      (1)省級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建議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需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行政區域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決定啟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急響應: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
      提出啟動省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工作程序,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
      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毗鄰或可能涉及的?。▍^、市)相關部門通報情況;
      有關工作小組立即啟動,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指導、部署市(地)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省級以下地方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省級人民政府或者省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工作。

      (4)食品藥品監管局應急響應:

      加強對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督導,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

      4.l.3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

      (1)市(地)級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市(地)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根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報告和建議,決定啟動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市(地)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急響應:

      接到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市(地)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
      提出啟動市(地)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毗鄰或可能涉及的市(地)相關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相應工作小組立即啟動工作,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指導、部署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急響應:

      加強對市(地)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監督,協助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難。

      4.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Ⅳ級)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h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調查、確認和評估,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按規定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提出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有關事故情況應當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通報。

      市(地)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當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有關方面的支持。

      4.1.5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
      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撤銷預警。

      4.2指揮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后,國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國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緊急處理行動。

      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在國家應急指揮部或者指揮部工作組的指揮或指導下,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成立前,先期到達的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單位的救援力量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危害鏈。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上一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實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5.2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5.3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地方應急救援指揮部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向社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6.2醫療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救治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食品安全監察專員及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

      6.4技術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揮部或者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委托,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6.6演習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導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組織全國性和區域性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和應急響應能力,并對演習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結合應急預案,統一組織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

      6.7宣教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7附則

      7.1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

      食品安全的范圍:包括食品數量安全、食品質量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本預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質量衛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安全應急預案范文第3篇

      為切實加強**鎮**小學安全工作,提高**鎮**小學處置突發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能力,盡量減少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揮機構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

      成 員:**** **

      ** ** **

      **

      指揮部下設值班室、現場處置組、應急分隊、后勤組。

      1、值班室

      主 任:**

      成 員:**

      值班室負責學校安全事故的接報工作,及時準確地為指揮部提供事故信息。根據總指揮指示,上報下達指揮部指令、聯絡協調各參戰部門工作。

      2、現場處置組

      組 長:**

      成 員:
      **

      負責第一時間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工作,及時向指揮部匯報事故情況,協調現場應急分隊和后勤組開展工作。

      3、應急分隊

      組 長:**

      成 員:** **

      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保護教職工和學生及學校財產安全。

      4、后勤組

      組 長:**

      成 員:** **

      負責車輛的供給、其他所需物品的供應、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

      二、應急行動措施

      1、值班室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指揮部報告,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在最短時間內確定是否起動應急預案,如果啟動應急預案,值班室要通知各部門,立即進入應急狀態。

      2、現場處置組要及時奔赴事故現場,勘察事故現場,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及發展動態,供指揮部決策,確定是否動用應急分隊或后勤組。

      3、應急分隊或后勤組接到指揮部命令后,立即采取行動保護現場人員及財產安全,維護現場秩序,救治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態擴大。

      4、遇到重大安全事故,啟動應急預案后,全體教職工及物資必須服從指揮部統一調動,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應急行動。

      三、處置安全事故的原則和要求。

      1、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經常對學校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預防。

      2、加強師生安全教育,上好安全教育課,提高廣大師生安全意識,掌握必要的自防自救知識。

      3、完善學校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并落實各類責任人員及其職責。

      安全應急預案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安全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安全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安全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杜絕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安全事件預防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安全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安全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
      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安全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安全事件的各項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學校應該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寢室和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生活環境。

      3、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常見傳染病教育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前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登記制度,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或流行。

      4、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安全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5、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四、突發事件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一)傳染病應急預案

      1、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
      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
      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市教育局批準。

      2、建立自下而上的逐級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傳染病突發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話。

      3、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安全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該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該立即向本校突發安全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4、采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采用電話咨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系。對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

      1、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癥狀(如腹瀉)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由學校校長同時報市教育局和衛生部門;
      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癥狀者或出現相同癥狀的群體發病5人以上的情況,下同),應該立即向學校校長報告,由校長向市教育局和衛生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衛生院)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3、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4、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樣品、小店食品、礦泉水等,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5、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三)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凡組織集體活動的班級要向分管校長報《安全預案》,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誰違章組織活動誰負全責。

      2、《安全預案》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組織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 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 凡大型活動應該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四)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1、發生火險時應該及時采取撲滅措施,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如不能及時撲滅,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通知周圍的教職員工共同救火。并盡快向上級部門報告。

      2、 樓內發生火災時應該立即打開所有大門、電燈或應急燈。

      3、值班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學生疏散,并視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9。

      4、上課期間一旦發生火情,發現老師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并負責組織做好疏散等工作,還要馬上組織人力搶救;
      要及時切斷電源和火源,防止火勢的進一步蔓延。

      5、消滅火險后,要及時分析,查找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給予批評、記過、解聘等處分,并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各班主任要經常在班內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醒學生進出校園和經過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別是對走讀生經過馬路要經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2、學生在校外馬路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撥打電話110報警,對發生傷害的學生進行緊急處置,對肇事車輛進行記錄,第一時間打電話給校醫和120醫院,派車將受傷學生送往最近醫院救治,還要報告給學校領導、班主任和家長。同時要保護好現場,電話報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現場勘察。

      3、學校門衛要對學生進出校門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對違反交通安全規定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聽從教育的學生及時報告給相關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進行處理。

      (六)校園治安保衛工作應急預案

      1、學校定期召開學生、職工大會,對安全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

      2、經常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發現棍棒、管制刀具的給予沒收,并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3、發生斗毆事件后,班主任、教師、護校隊和政教人員要立即制止,并報告學校值班領導,學校值班領導要迅速到達現場并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學校值班領導要立即撥打110報案。

      4、及時送被打傷的學生到校醫室治療。校醫室不能治療的,及時送市人民醫院或中醫院或撥打120。

      5、發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嚴重傷亡的,立即報市教育局和公安機關。

      六、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

      安全應急預案范文第5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以人為本”的服務宗旨,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春運期間師生安全穩定。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在春運期間,因突發事件(公共衛生事件、道理堵塞、交通事故等)和惡劣天氣影響師生安全的的預防、處置和善后工作。

      成立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辦公室,其組成人員與春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組成人員相同。

      1.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24 小時值班,其職責是協調溝通相關單位,及時做好協調、處理工作,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及時傳達區春運領導小組的指令并迅速落實,及時啟動本應急預案。

      2.辦公室職責:

      (1)督促指導各相關學校做好春運工作;

      (2)負責日常工作情況的收集匯總,并向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本系統春運動態及進展情況;

      (3)落實、協調應急工作車輛保障等在內的各項保障措施;

      (4)在區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發出各項應急處置指令,指揮有關單位開展應急工作;

      (5)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宣傳、公布有關情況。

      (一)應急響應行動

      春運期間,實行24 小時值班制度,及時監測突發事件變化情況,做好相關應急響應工作,并將災情和救援工作情況及時報告區應急領導小組。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值班人員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并經核實確認發生后,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匯報,由領導小組發出指令,結合事件性質及時采取相應應急處置措施。

      (三)應急處置

      應急領導小組應快速反應,迅速行動,向區應急領導小組匯報情況,配合區相關部門啟動有關道路、道路運輸的應急或搶修方案,保障道路暢通和物資、旅客的及時運輸,為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并根據突發事件狀況,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幫助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落實責任。區教育局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擔負領導責任,職能科室及相關科室負責人負指導責任,各相關學校校長為本校師生春運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長負直接責任。

      2.加強春運安全教育。各學校在放假前,要對乘車離、返校園的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乘車過程中服從駕乘人員的指導,保證乘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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