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開展農村環境衛生監測,掌握我市農村環境衛生健康危害因素的水平及其動態變化,客觀評價農村環境衛生狀況,為制定農村健康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提供基礎數據,為政府有關部門科學決策以及制定相關規劃提供技術支持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監測工作方案【五篇】(完整),供大家參考。
監測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通過開展農村環境衛生監測,掌握我市農村環境衛生健康危害因素的水平及其動態變化,客觀評價農村環境衛生狀況,為制定農村健康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提供基礎數據,為政府有關部門科學決策以及制定相關規劃提供技術支持。
二、項目監測范圍和內容
(一)監測范圍
5個縣(市、區)100個行政村。
(二)監測內容
1、生活垃圾:主要來源、種類、數量、處理方式和處理率等。
2、生活污水:主要來源、種類、數量、排放及處理方式、處理率等。
3、廁所與糞便處理:戶廁類型、使用管理、糞便無害化處理等。
4、村莊內外環境:各類養殖、工業、礦業生產基本情況。
5、病媒生物:村莊內外病媒生物種類孳生地、密度和侵害狀況。
6、土壤衛生:土壤內含各類有害微生物、化學元素等。
三、項目組織實施
(一)項目實施機構職責
市愛衛辦具體負責項目的實施和管理,信息的采集和數據的監測,完成監測數據的錄入、匯總和分析,并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組織項目縣(市、區)愛衛辦選擇確定監測鄉(鎮)和村。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協同市愛衛辦制定項目實施方案,開展監測工作,并對項目的實施提供技術支持,完成土壤樣品的實驗室檢測。
(二)監測點的選擇
按照不同的地理位置、經濟條件、地質地貌等因素,在開展和未開展過農村改廁項目的縣(市、區)選擇、推薦監測縣,經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審核后,最終確定為武安市、磁縣、涉縣、永年縣、峰峰礦區;
在監測縣采取隨機方法選擇5個鄉鎮(不含城關鎮),每個鄉鎮選擇4個行政村作為監測點,每個監測點隨機選擇不少于5戶家庭作為監測戶。監測縣、鄉鎮、監測點(行政村)選擇按照經濟水平、地理環境、人口等因素隨機進行選擇,監測戶應按照農戶居住方位、經濟條件、職業和戶主年齡等因素隨機選擇,以保證樣本的代表性。
(三)監測時間
年月日至月日,統一開展監測工作。
(四)監測方法和指標
根據監測和調查對象的不同,采取現場觀察測量、采樣、實驗室檢測和查閱資料、訪談、調查問卷等方法進行監測,主要指標:
1、基本情況:包括收集監測縣、監測點的人口學資料、環境衛生情況、環境衛生管理、村容村貌等基礎信息。
2、農戶基本情況:包括家庭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戶廁、室內外衛生、病媒生物密度等信息。
3、病媒生物監測:包括垃圾集中收集、下水道密閉、禽畜糞便無害化處理等孳生地控制;
環境病媒生物密度,選擇監測戶的廚房內進行鼠類密度、蠅類密度和蟑螂密度監測,選擇監測戶住宅周圍環境進行蚊蟲密度監測。
鼠類密度按照《病媒生物密度監測方法鼠類》(GB/T23798-)鼠跡法進行;
蠅類密度按照《病媒生物密度監測方法蠅類》(GB/T23796-)成蠅目測法進行;
蟑螂密度按照《病媒生物密度監測方法蜚蠊》(GB/T23795-)目測法進行;
蚊蟲密度按照《病媒生物密度監測方法蚊蟲》(GB/T23797-)幼蟲容器指數法進行。
4、土壤采樣與檢測:包括土壤寄生蟲和重金屬污染等情況。每個監測點采集村中農田土壤1份。采樣時,采集5-20cm深表層土壤,在1m2范圍內按照5點取樣法采集土壤混合為一個樣品。用于蛔蟲卵檢測的樣品總量不少于50g,用于重金屬檢測的樣品總量為1000g左右。
蛔蟲卵測定方法采用飽和硝酸鹽漂浮法,參照《糞便無害化衛生標準》(GB7959-1987)進行。重金屬測定土壤鉛、鎘含量。鉛、鎘的測定按照《土壤質量鉛、鎘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或《土壤質量鉛、鎘的測定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0-)或其等效方法進行。
(五)質量控制
為保證現場調查質量和監測數據準確性、及時性和可比性,監測調查的現場觀察測量、采樣、問卷和調查表填寫由市愛衛辦組織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項目縣(市、區)愛衛辦共同完成;
土壤樣品的實驗室檢測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完成。
(六)監測資料
監測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1、例行監測
2014年我市例行監測任務量為,快速檢測法監測蔬菜樣品23076個(其中市本級每月監測104個、縣區級每個監測單位每月監測107個)、色譜檢測法監測650個樣品(其中市本級檢測中心監測600個、全州縣檢測站監測50個)。
2、鄉鎮監測
我市每個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站每年監測樣品總數500個(每月監測不少于40個,月平均41.67個)。135個鄉鎮共計監測67500個,詳見附件1。
3、農貿市場檢測
全年農貿市場檢測室檢測蔬菜樣品1053100個,詳見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明確責任,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各縣(區)各檢測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實行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對檢測任務計劃要認真研究,落實專門人員和工作經費,明確責任,做好工作安排,做到有計劃、有落實、有檢查、有總結,確保我市檢測工作按時按質完成。
2、制定實施方案。根據“自治區農業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14年全區農產品(種植業)質量安全監測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農業辦發〔2014〕5號)”,各縣(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縣(區)的蔬菜質量安全檢測工作實施方案,于2014年6月30日前報我局安監科和檢測中心,電子文檔發送到。
3、加強蔬菜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的資料整理。各縣(區)各檢測單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反映蔬菜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的影像資料,做好蔬菜質量安全檢測樣品數據的原始記錄并妥善歸檔保存。
4、及時反饋檢測結果,嚴格報送程序。桂農業辦發〔2014〕5號要求,承擔例行檢測任務的市、縣(區)各檢測機構要及時將監測結果反饋給受檢單位。發現有違規用藥問題的,應在8小時內反饋結受檢單位,并通知當地農業行政執法部門進行查處,同時在10個工作日內將查處情況書面報告自治區農業廳(書面報告格式見桂農業辦發〔2014〕5號附件5)。鄉鎮監管服務站要將監測結果及時反饋至縣級農業部門。
監測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導思想
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全面貫徹黨的十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深入貫徹落實《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緊密圍繞“十三五”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積極構建全國統一的生態環境監測規范體系、質量控制和質量管理體系,強化法規、行政和技術手段,全面提高環境監測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可比性,為環境管理科學決策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理順體制機制。適度上收環境監測事權,完善考核機制,明確各方責任,實現“誰考核、誰監測”,保障監測數據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二)強化質量控制體系建設。構建全國統一的環境監測規范體系和質控體系,實現環境質量監測活動全要素溯源傳遞和全過程質量控制,保障監測數據的科學性和可比性。
(三)嚴格執行各項質量管理制度。加強內部質量控制、強化外部質量監督,有效規范環境監測活動,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保障環境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權威性。
三、工作目標
2016 年底前,上收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事權,建立氣態污染物量值溯源體系和顆粒物比對體系,完善空氣質量監測質量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建立遠程在線質控系統、數據及儀器參數變化評估及預警體系,保障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的準確可靠。2017年,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監測質控技術體系,組織開展質量管理和監督檢查活動,保障國家水環境質量監測數據準確可靠;
建立土壤樣品采集、制備、分析、數據審核全過程質量控制的有效機制。2020年,全面建成環境空氣、地表水和土壤等環境監測質量控制體系,深化信息技術在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中的用,進一步推進監測信息公開和公眾監督,保障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評價及考核數據客觀真實、準確權威。
四、工作內容
(一)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防止行政干預
1.加快監測事權上收。積極推進生態環境監測體制改革,實行省以下環境監測垂直管理,加快環境空氣、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全面建成國家環境質量監測網(以下簡稱國家網),所有站點原始監測數據第一時間直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級環保部門適時上收環境質量監測事權,完善地方環境質量監測網(以下簡稱地方網)。實現“誰考核、誰監測”,保障用于評價、考核的環境監測數據不受行政干預。
(二)健全管理體系,明確各方職責
2.構建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新模式。建立國家與省級環保部門組成的兩級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模式。環境保護部負責全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環境監測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開展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和監督檢查活動,指導地方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省級環保部門按照國家統一要求,負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和省級環境監測機構分別負責國家和地方的監測質量管理技術工作。
3.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推動出臺《環境監測管理條例》,修訂《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環境監測質量管理辦法》以及《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制訂環境空氣、地表水、土壤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相關規定,健全環境監測技術人員從業規范,制定環保行業標準樣品使用管理、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的監督管理等制度,實現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有章可循、依法管理。
4.強化國家網運行管理。國家網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直接管理。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采取委托社會環境監測機構運維的模式開展;
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采取委托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監測(運維)或流域上下游環保系統監測機構聯合監測的模式開展;
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采取地方環保系統環境監測機構采樣,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委托有能力的實驗室集中制樣、貼標和分析的模式開展。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負責國家網監測數據傳輸、審核,監控監測儀器的關鍵參數,國家網運維機構開放通信協議,監測數據與地方共享。地方環保部門負責國家網的運維條件保障,不再參與國家網的數據審核。
5.加強內部質量控制。充分發揮國家環境質量監測質控體系的作用,強化主要環境要素的全過程質量控制。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每年組織開展臭氧等氣態污染物的量值溯源與傳遞、顆粒物手工比對工作。每年組織地級以上城市環境監測站開展環境空氣、地表水和土壤等環境監測能力考核。不定期組織開展有證標準樣品使用情況調查,組織不同來源標準樣品之間的分析比對。組織開展地表水跨界聯合監測、比對測試和留樣復測等。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隨機比對測試機制,組織不同監測單位開展比對測試。
6.加快培育環境監測市場。加強對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的監管,出臺管理辦法,探索建立環境監測技術人員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制度,加大人員培訓力度,規范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行為,促進環境監測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加強環境監測服務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建立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的誠信評價體系和“黑名單”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監測質量信用情況,完善退出機制,積極營造全行業“重質量、講信譽”的良好氛圍和市場環境,不斷提升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的服務水平和質量。
(三)完善技術體系,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
7.健全環境監測規范體系。加強環境監測規范體系的頂層設計,建立制修訂項目庫,形成動態更新機制。加快環境空氣、地表水、土壤環境監測規范制修訂工作。完善有證標準樣品體系。推動部門間環境監測方法標準和評價技術規范的統一,提高環境監測數據的可比性和評價結果的一致性。
8.構建國家環境監測質量控制體系。建立由國家環境監測質控平臺、區域環境監測質控實驗室、環境監測機構與運維機構組成的三級環境監測質量控制體系。國家質控平臺設在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負責編制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制定質量控制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量值溯源和量值傳遞,以及監測質量檢查工作。環境保護部在全國遴選若干個省級環境監測機構搭建區域質控實驗室,負責區域環境監測質控工作,向上、向下開展臭氧量值溯源、量值傳遞和顆粒物比對等工作,進行例行質控檢查。環境監測機構與運維機構負責建立、運行并持續改進內部質量控制體系,按規定開展日常維護和監測儀器的檢定、校準與量值溯源和比對等質控活動,環境監測機構與運維機構及其負責人對監測數據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創新質控技術手段。完善自動監測數據采集和遠程質控系統。在實現監測數據一點多發、實時直傳的基礎上,開發自動監測儀器關鍵參數的實時采集和傳輸功能以及水質自動監測儀器遠程校準、維護等質控功能,及時發現并減少影響自動監測設備穩定運行的因素。加快建設環境空氣和水質自動監測設施視頻O控系統,實時記錄和保存自動監測站內外環境及人員操作情況,保障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完善手工監測過程質控,探索采樣現場和樣品運輸過程GPS 定位的應用,努力實現視頻或圖片等記錄資料實時上傳,形成覆蓋手工監測各環節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體系。
(四)創新監管機制,引入第三方評估和質控手段
9.推進質量管理第三方監督機制。建立由環境保護部主導、第三方參與的外部質量監督體系和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主導、第三方參與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構建權責明確、協調有序的國家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在全國范圍內遴選權威專家組建國家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評估委員會,下設環境空氣、地表水和土壤等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評估專家組,評估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和全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提出意見建議。
10.持續開展監督檢查。規范日常監督檢查,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聯合區域質控實驗室,組織開展質控體系運行情況檢查。每年完成一定比例的國家環境空氣、地表水和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站(點)的現場檢查,檢查結果報環境保護部。強化飛行檢查,環境保護部組建國家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專家庫,以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評估結果和舉報線索等為依據,不定期組織飛行檢查,重點打擊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
11.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將環境監測信息作為質控重要手段,按照“能公開、盡公開”的原則,繼續執行環境空氣和主要水系重點斷面自動監測數據實時公開制度,大力推進地表水斷面和土壤環境質量監測數據公開力度,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知情權和監督權。以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為載體,宣傳和解讀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政策,暢通建言獻策和舉報投訴途徑,曝光監測數據造假典型案例,不斷提高全社會環境監測質量意識。
(五)加大懲處力度,嚴厲打擊數據造假行為
12.建立質量檢查與考核聯動機制。明確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在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考核中的作用,對于地方政府,著重考核環境質量的改善;
對于地方環保部門,著重考核監測數據的有效性和真實性。在環境監測質量檢查中發現環境監測數據質量不合格的,該地區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考核適當扣除相應分值;
發現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一票否決該地區該環境要素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13.嚴肅整治不規范監測行為。對監測工作中儀器設備安裝不規范、儀器性能測試不合格、儀器維護頻次不夠、缺少監測質控報告等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對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檢查。
14.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建立環保部門與公檢法機關聯動機制。對于擅自挪動監測點位、修改儀器關鍵參數、堵塞采樣頭或采樣管路、樣品分析和監測報告造假等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對發現環境監測行為不規范且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以及數據造假或配合造假的社會環境監測(含運維)機構或監測儀器生產廠商,終止服務合同,列入“黑名單”。對造假行為的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強化警示和震懾作用。
五、能力建設
結合“十三五”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工作,加強國家質控平臺及環境空氣、地表水、土壤環境監測質量核查能力建設,配齊質控儀器設備,完善環境空氣和地表水自動監測在線質控系統、國家網環境監測數據采集和遠程控制系統、自動監測站視頻監控系統等,提高國家質控能力水平。健全量值溯源與傳遞體系,提升環境監測質量核查、質控樣品分裝和標準樣品驗證能力,滿足質量控制工作需要。
六、組織實施
(一)環境保護部負責制定環境監測質量管理規章制度,開展環境監測規范制修訂工作,組織實施對國家和地方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等工作。
(二)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環境空氣、地表水和土壤環境監測質量控制技術方案,承擔國家環境監測質量控制技術體系的構建和持續改進工作,直接管理國家網,對地方網進行業務指導。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圍繞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預防為主,牢固樹立風險管理和綜合減災理念,不斷完善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體系,推動形成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合力,逐步建設縣、鄉二級重點監測預警信息化系統和監測預警信息報送制度,發揮社會、基層組織和群眾作用,提高我市自然災害監測預警水平。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綜合協調和部門聯動相結合。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統籌協調自然災害預警信息有關工作,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加強與自然災害有關監測部門的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各相關部門負責本單位涉災預警信息工作,形成政府主導、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聯動機制。
2.堅持分級負責和區域協同相結合。我市要做好本轄區內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工作,分級管理,落實責任,強化管理服務和資金保障,加強縣鄉協同發展??h鄉自然災害監測部門承擔相關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工作,為防災減災提供服務。
3.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在堅持政府主導的前提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引導、支持科研單位、企業、基層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參與自然災害風險監測工作。
(三)工作目標
初步建立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制度體系,建成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和應急管理系統逐級報送制度,建立健全面向政府、公眾和行業的信息服務平臺,初步構建規范的自然災害預警服務模式。
二、建立健全自然災害分類監測和分級預警體系
(四)推動健全自然災害分類監測體系。自然資源、水利、住建、農業農村、林業、氣象、地震等部門,要針對自然災害種類和特點,完善本部門專業監測站網布局,劃分重點監測區域,確定重要監測點,加密監測站點。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水文監測站網體系、城市排水防澇綜合信息平臺、病蟲害監測預警能力、森林火點和林業有害生物監測、綜合氣象觀測系統、地震緊急快報體系等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消除監測盲區,提高監測覆蓋率。明確監測項目,加強新技術、新裝備應用,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對自然災害及其有關要素進行實時監測。應急管理部門針對多災并發群發和災害鏈況,在充分利用有關部門監測數據的同時,拓寬信息化、智能化采集渠道,探索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工作,提升自然災害立體綜合監測能力。
(五)建立重特大災害應急加密觀測機制。重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后,應急管理部門協調有關自然災害監測部門及時派出專門監測隊伍,配備監測裝備,針對重點區域多手段開展應急加密動態觀測。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可配合開展有關工作,及時為應急決策提供信息支撐。
(六)提高自然災害預測預報水平。各自然災害監測部門緊密溝通,進一步明確防災減災救災需求,推動提高自然災害預測預報產品的時空分辨率和更新頻率,綜合利用國內外預測預報模型模式,針對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重特大自然災害,全程提供更加及時精準的短臨預報。
(七)規范自然災害分級預警工作。自然資源、水利、住建、農業農村、林業、氣象、地震等有關自然災害監測部門,進一步規范自然災害分級預警工作,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按照自然災害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綜合研判結果開展分級預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并通報本級應急管理和相關部門。預警級別劃分為四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一級為最高級。
三、建立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和報送制度
(八)推進應用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系統。按照省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系統,推進應用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化工程建設。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要統籌自然資源、水利、林業、地震、氣象等部門的監測預警信息和工信、住建、農業農村、交通運輸、教育、衛生等部門的行業信息資源,按照“共建共享”原則推進信息系統應用工作,實現自然災害監測信息互聯共享和評估預警信息聯合等功能,滿足縣級災害監測預警工作高效互聯互通的需要。
(九)全面推進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加快自然資源、水利、林業、氣象、公安、應急、工信、住建、交通、教育、衛健等相關單位建立自然災害有關監測預警信息共享機制。通過簽訂協議等形式,分批組織實施,預報產品、預警產品和服務產品等氣象災害信息;
地震監測速報信息;
監測和預警等地質災害信息;
防汛抗旱氣象數據、水利工程數據、水文數據、防汛抗旱工情險情、山洪災害監測預警、城市內澇等防汛抗旱信息;
航空監測、地面監控、森林火險監測站的火情和森林火險綜合、氣象部門監測和預報數據等森林火險信息;
大型建筑、大型公用設施、地下管網及綜合管廊、公共空間、消防重點單位、重大活動保障等城市安全信息。有序有效接入本級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化平臺,各有關部門要保持數據動態更新,形成縱向貫通、橫向集成、安全可靠、覆蓋全面的信息共享模式,為信息預警提供基礎。
(十)建立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逐級報送制度。設立專崗人員,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自然災害監測預警有關信息,制定信息逐級報送工作規程,明確報送范圍和內容,確定報送形式和時限,嚴格報送流程和要求。市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并指導全市報送工作。
四、建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會商研判制度
(十一)建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會商機制。構建涉災部門、屬地政府、災害現場等多方參與的會商平臺,定期匯總分析各專業部門災害趨勢預測和重大災害形勢研判意見,形成綜合會商研判報告,實現多方參與會商和多源監測預警信息的綜合研判。及時開展自然災害風險形勢分析研判,每季度和每年開展定期會商,汛前、節假日前、重大紀念日、年末等重要節點開展不定期會商。組織有關部門匯總分析自然災害趨勢預測信息,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風險形勢分析研判,確定風險水平、風險類型和高風險區,形成自然災害風險形勢分析報告。
(十二)開展重大自然災害快速綜合研判。密切關注重特大自然災害發生發展全過程,及時組織有關監測部門匯總分析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必要時加密會商,適時開展災前預評估、災中跟蹤評估和災后總結評估等,對自然災害發生可能性及其影響范圍、損失影響和后續風險等開展快速綜合研判,形成報告并不斷更新。參與會商評估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及時提交預測分析報告,形成規范化會商評估制度。
五、健全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和預警響應制度
(十三)加強自然災害預警信息。應急管理部門協同市氣象局、市政數局、市融媒體中心(廣播電視臺)、市互聯網信息中心、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做好預警信息工作,優化完善本級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平臺,明確職責、預警范圍、預警類別、權限、審批程序、流程、渠道和保障措施等,確保及時準確預警信息。
(十四)構建基層預警信息服務體系。各有關部門提高社區、人員密集場所和偏遠區域預警信息傳播接收設施普及率,整合基層各類信息員隊伍,擴展社會傳播節點,構建集技術、裝備和隊伍于一體的基層預警信息服務體系,提高信息覆蓋率和播放頻度,逐步解決預警“最后一公里”問題。積極推進應急廣播系統建設,鄉、村在各類人員密集區和公共場所設立電子顯示屏,通過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等多種手段及時傳遞預警信息,確保預警信息入戶到人。
(十五)加強自然災害預警響應機制建設。各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細化本級自然災害預警響應措施,修訂完善本級應急預案,做好預警信息與應急響應啟動的銜接,自然災害預警的主管部門應根據事態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自然災害預警響應后,各有關部門要采取相應的響應措施,健全多部門前后方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加大災害預警的科普宣教工作力度,確保預警響應效果。
六、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對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工作的統籌協調,重大事項和主要成效等要及時向本級黨委、政府和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報告,并通報有關各方。推動鄉(鎮)街黨委政府更加重視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工作,建立相應的綜合協調機制。
監測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監測內容
(一)風險監測。全年開展2大類風險監測,計劃抽檢400個樣品。
1、例行監測。一是配合省農業農村廳開展4次例行監測。主要從市內生產基地、養殖場、產地運輸車、水產品暫養池、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進行抽樣。其中,蔬菜、食用菌和水果在各監測地的生產基地、運輸車和批發市場抽樣,生產基地要包含一定比例的散戶,農貿市場作為抽樣不足的補充;
水產品在養殖場、運輸車(或暫養池)、批發市場抽樣,養殖場、運輸車(或暫養池)、批發市場樣品不足時可以在農貿市場補齊。二是配合市農業農村局開展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畜禽產品抽樣范圍為全市規模以上畜禽養殖場、屠宰企業、生鮮乳收購站及運輸車等。覆蓋試行畜產品合格證的生產經營主體,加強對重點產品、重點環節、重點區域的抽樣監測。畜禽產品監測品種包括豬肉、牛肉、羊肉、雞肉、雞蛋和生鮮乳。同時開展養殖環節瘦肉精檢測。
監測范圍、監測對象、監測品種、監測參數、抽樣數量、監測頻次和抽樣時間由省農業農村廳、市農業農村局分解任務。
2、專項監測。全年開展2次專項監測,計劃抽檢400個樣品。監測參數根據我市生產具體用藥情況確定。配合省農業農村廳主要對我市地產農產品的重點品種、重點生產季節、重點生產區域和重點生產主體開展專項監測,抽樣時間由省農業農村廳、市農業農村局分解任務。
(1)夏季露地蔬菜專項監測。5-7月份開始,以地產主要品種為主,按生產品種和面積抽樣,對全市主要蔬菜基地開展專項監測。計劃抽檢160個樣品。
(2)秋季蔬菜專項監測。9-10月份選擇主要鄉鎮蔬菜生產基地作為監測地點開展專項監測。計劃抽檢160個樣品。
3、速測篩查。
(1)在市轄區的農產品生產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超市、集貿市場抽取蔬菜、水果,計劃抽檢8700個樣品。其中18個鄉(鎮)每個鄉(鎮)抽檢400個樣品,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抽檢1500個樣品。
(2)水產品計劃抽檢20個樣品。
(二)監督抽查。根據例行監測和專項監測結果,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蔬菜、水果、食用菌開展監督抽查,為監管執法提供依據。全年計劃抽檢80個樣品。配合省農業農村廳全年開展3大類產品監督抽查,抽樣時間由省農業農村廳、市農業農村局分解任務。
(三)確證性檢測和應急監測。
1、確證性檢測。主要針對風險監測中出現的問題樣品在各類監測中問題異議樣品開展確證性檢測,確保監測結果準確公正。
2、應急監測。主要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對存在安全隱患農產品開展跟蹤檢測,監督排查等應急性監測。
二、監測參數
(一)農產品。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亞砜)、甲基異柳磷、水胺硫磷、樂果、敵敵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澳磷、殺螟硫磷、二嗪磷、馬拉硫磷、亞胺硫磷、伏殺硫磷、辛硫磷、氧樂果、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澳氰菊酯、聯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異菌脲、涕滅威(包括涕滅威砜、涕滅威亞砜)、滅多威、克百威(包括3-羥基克百威)、甲萘威、三氯殺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多菌靈、吡蟲啉、氟蟲腈(包括氟甲腈、氟蟲腈硫醚、氟蟲腈硯)、啶蟲脒.噠螨靈、苯醚甲環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烯酰嗎啉、蟲螨腈、咪鮮胺、嘧菌酯、二甲戊樂靈、噻蟲嗪、氟啶脲、滅幼脲、阿維菌素、除蟲脲、滅蠅胺、甲霜靈、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蟲苯甲酰胺、氯菊酯(異構體之和)、醚菊酯、蟲酰肼和吡唑醚菌酯共68種農藥參數。
(二)水產品。氯霉素、孔雀石綠(包括有色孔雀石綠和無色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包括呋喃唑酮代謝物AOZ、呋喃它酮代謝物AMOZ、呋喃西林代謝物SEM和呋喃妥因代謝物AHD).氟喹諾酮類(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和洛美沙星)、酰胺醇類(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磺胺類(包括磺胺噻唑、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甲基異囈唑、磺胺多辛、磺胺異嚦唑、磺胺喹嚦啉、磺胺間甲氧嘧啶、磺胺間二甲氧嘧啶、磺胺氯噠嗪和磺胺甲噻二唑等12種、氟喹諾酮類(包括恩諾沙星、環丙沙星)。
(三)畜產品。豬肉檢測鹽酸克侖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磺胺間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二甲氧嘧啶;
牛、羊肉檢測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禽蛋檢測三聚氰胺;
禽肉檢測恩諾沙星、環丙沙星、沙拉沙星和達氟沙星。
三、承擔單位
市各鄉(鎮)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
四、結果運用
監測結果以檢驗報告的方式報送,同時報送總結分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監測結果總體概況。
2、監測基本情況。包括監測地區、監測環節、監測種類、抽樣數量、檢測參數等。
3、監測產品的生產、銷售和質量總體情況,生產中用藥情況和用藥趨勢。
4、監測結果分析。
①各監測地區結果比較。
②各監測環節結果比較。
③不同藥物(污染物)殘留檢出率(超標率)結果比較。
④不同品種(農產品)結果比較。
⑤監測發現的突出問題。
⑥不合格樣品的溯源情況。
⑦同口徑同比與環比情況。
⑧原因分析。
⑨對策、措施和建議。
監測結果將以通報、會商、檢驗報告、風險隱患通報單等方式向有關方面進行反饋。
五、保障措施
建立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日常工作由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負責,開展日常監測信息收集與報送等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協助做好監測有關工作,做到責任到崗、任務到人。要與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建立工作協作機制,在進入超市、農貿市場和批發市場抽樣過程中,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共同進場抽樣。要建立健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名錄,全面掌握當地農產品生產基地信息,科學確定采樣地點和品種,提前做好采樣前期準備工作,按要求完成采樣任務。要加強對承擔監測任務質檢機構抽樣人員的工作監督,堅決杜絕集中采樣、不具代表性采樣等不規范采樣以及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