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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制度理論論文【五篇】【精選推薦】

      發布時間:2025-07-09 17:43:55   來源:心得體會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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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ThetransformationofChinesesocietyboostedthedevelopmentofsystemicethics,fortheethicalappealo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制度理論論文【五篇】【精選推薦】,供大家參考。

      制度理論論文【五篇】

      制度理論論文范文第1篇

      [關鍵詞]制度倫理;
      制度中心論;
      倫理中心論;
      制度倫理論

      Abstract:ThetransformationofChinesesocietyboostedthedevelopmentofsystemicethics,fortheethicalappealofsysteminteractswiththesystemicconstructionofethics,promotingtheimprovementofsystemandthemoralreconstruction.Systemicethicsconstructionnotonlyfitsandpromotesthedevelopmentofmarketeconomy,buthasalsobecomethekeyandabreakthroughtomoralconstruction.Itcanonlyberealizedthroughmultipleways.Ontheotherhand,systemicethicsmustbeconstructedwithindividualmoralityassystemethicsconstructionfocusesonitsulteriornormalization.

      Keywords:systemicethics;
      systemcentrism;
      ethicscentrism;
      theoryofsystemicethics

      經過30年的改革開放,當前我國既處于“黃金發展期”,也到了“矛盾凸顯期”。伴隨著社會的轉型,兩大問題日益突現:如何完善制度?如何重建道德?要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使其在有序的狀態下不斷得到疏通、調整和解決,根本上必須著眼于制度建設。制度倫理正因兼有制度與道德的雙重功能而日益受到人們的重視,成為倫理學界重點討論的話題之一。

      一、制度倫理的內涵

      當前學界對制度倫理內涵的界定仍未達成一致,總的來說,有3種不同理解,分別是“倫理中心論”、“制度中心論”和“制度倫理論”。

      在持“倫理中心論”的學者看來,制度倫理就是制度蘊涵的倫理價值、道德原則,也可以稱為“制度中的倫理”;
      或者指制度的合道德性,也就是對制度的倫理評價,即“制度的倫理”。此類看法是從制度的設立要依據特定的倫理原則、道德要求和人們對制度的正當、合理與否的倫理評價兩個方面來考察制度倫理的內容的。它以道德為參照系,強調制度的建設問題?!皬母拍钌戏治?,制度倫理不外乎兩種:制度的倫理對制度的正當、合理與否的倫理評價和制度中的倫理制度本身內蘊著一定的倫理追求、道德原則和價值判斷?!盵1]雖然學者們對具體的概念表述有所不同,如“制度倫理”、“制度德性”、“制度的道德”、“制度性倫理道德”、“體制倫理”、“體制的道德性”等等,但其實質都是以倫理為中心的制度倫理。比較有代表性的還有萬俊人先生的觀點,他認為“所謂制度倫理,主要是指以社會基本制度、結構和秩序的倫理維度為中心主題的社會性倫理文化、倫理規范和公民道德體系,如制度正義、社會公平、社會信用體系、公民道德自律等等”[2]。除此以外,持“倫理中心論”的學者在剖析制度時從倫理的視角來考察制度倫理時認為:“制度倫理包括制度設計倫理與制度運行倫理。制度設計倫理就是人們在設計和建立制度時對倫理的考慮,它既指制度建立的倫理觀基礎,又指制度是否具有道德合理性”[3];
      “制度倫理是對社會性正式組織為主體的規范體系和運行機制的內在聯系的倫理思考和要求。它既包括對制度主體的倫理要求,也包括對規范體系和運行機制的倫理安排,既包括對制度本身的道德要求,也包括對制度運行中一系列環節的道德評判和價值判斷”[4]?!皞惱碇行恼f”的制度倫理認識到并主要強調倫理在制度中的積極意義。

      在“制度中心論”的學者那里,他們主張制度倫理就是一種制度化的道德規范和原則,亦即倫理道德的制度化。有的學者認為可以把制度倫理稱之為倫理制度,并把它作為與經濟制度、政治法律制度相并列的獨立的制度體系。持這種觀點的學者主要以制度為參照系,強調當前中國社會倫理道德的建設途徑問題?!爸贫葌惱砭褪侵福鹤鳛榕c政治法律制度相并存的、且借助于這些制度力量所形成的‘道德法庭’,即針對全社會個體與群體行為所采取的道德約束、監督及激勵機制”[5];
      “就是著重從制度方面來解決市場經濟中的倫理問題,具體表現為制定、完善并執行各種符合倫理要求問題研究的規則”[6];
      “道德需要制度的倫理關懷。通過制度的合理安排使各種復雜的社會利益關系得到正當解決,這是社會道德建設的基礎”[7]。

      第三種觀點實際上是前兩種看法的綜合,可以稱為“制度倫理論”。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制度倫理是存在于社會基本結構與基本制度中的倫理要求和實現倫理道德的一系列制度化安排的辯證統一。換而言之,制度倫理既包含制度的合乎倫理道德性,又包含人們把一定社會的倫理原則和道德要求提升、規定為制度;
      它凝結了制度評價和道德實現兩個問題,體現了兩者的辯證關系。在他們看來,前兩種觀點即“制度中心觀”和“倫理中心觀”各自都有片面性,兩者的結合可謂之為“制度倫理觀”或曰“兩者統一論”。有代表性的觀點如龔天平先生所提出的:“制度倫理是人們從制度系統中汲取的道德觀念和倫理意識與人們把一定社會倫理原則和道德要求提升、規定為制度,即制度倫理化和倫理制度化兩個方面雙向互動的有機統一?!盵8]

      雖然學者們對制度倫理內涵的具體理解各不相同,但這種爭議恰恰促進了人們對這一概念的研究和理解。綜合上述3種觀點,我們可以得到關于制度倫理的共識:一是就“制度倫理”的本質意義說,可以概括其二重性內容:一方面對制度的道德評價與約束,即關于任何一個制度本身是否合乎公正、正義的倫理原則問題;
      另一方面是關于道德規范本身的制度化建設與操作問題,也就是如何將抽象、神圣和不確定的道德情感、理想和現存的各種具體社會制度相結合,使其“物化”成為普遍的、強制的、約束人們行為的現實制度力量。二是就“制度倫理”的特征來說,主要可以從傳統社會與現代社會、個人美德倫理與規范倫理之間的區別和聯系角度來加以把握,相比較前者,制度倫理具有普適性、外在強制性和客觀性等特征。

      二、制度倫理研究的現實意義

      不論在西方還是在我國,制度倫理研究都越來越成為熱點,其背后則是整個社會制度化強化的發展趨勢。如開篇所述,對于正處于轉型期的我國,制度倫理或許正能適應當前的需要,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倫理支撐。

      首先,制度倫理適應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當前,我國正在全力以赴地健全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發展面臨的一個基本倫理問題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價值指向和基本判斷問題,即市場經濟是中性的,還是利己的?由于市場的價值設計是“經濟人”,因而市場經濟應當承認利己性。既然市場經濟是利己的,那么對市場經濟的利己性就要予以尊重。如果利己性要得到尊重,那么能否任其發展?市場經濟運行幾百年的實踐表明,“經濟人”是有理性的,但只是有限的理性。在市場經濟社會中,人們對自我利益的始終關心,對貨幣的直接追求,容易形成個人中心主義和拜金主義,而市場競爭優勝劣汰的殘酷性又極易使人們不擇手段,忽視倫理道德。同時,由于種種原因,遵守道德在一定情況下往往是直接利益的損失,從而更容易誘使背離道德原則情況的發生?!敖洕恕痹谄浣洕顒又?,既可能是在主觀追求私利的同時,客觀上損害了他人的利益,又會純粹以損人利己的手段來謀利,甚至在冠冕堂皇的幌子下干有損他人、有損社會的勾當。特別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活動本身就是一種趨利活動,追逐利潤是經濟活動的本質屬性,所以在現實中“經濟人”的理性更多地表現為一旦某種經濟行為導致效益遞減,“經濟人”就會自動終止這種行為,而轉向能帶來更大效益的行為。所以,“經濟人”的道德理性只有在特定的制度安排下才有其現實可能性,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必須是在完善的正式制度(法律、法規和政策)和非正式制度(文化傳統、道德觀念、價值取向、倫理規范、風俗習慣、意識形態)之上才有可能。由此可見,市場經濟必須是一種制度經濟,制度的背后,則是需要何種制度支撐,制度倫理為我們提供了必要的支撐。

      其次,制度倫理是解決當前價值支撐缺位的需要。眾所周知,我國傳統倫理文化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對人性的過高設計,要求人人都做君子、圣人。不做君子,就是小人。孟子說:“人之初,性本善”、“人人可以為堯舜”,荀子則認為“涂之人可以為禹”,也曾堅信:“六億神州盡舜堯”。諸多思想家都從人性善的立場上努力闡述每個人成為圣人的可能性,并希望現實中每個人都做到這一點。這種高估人性的道德理想主義和新中國成立以來的計劃經濟相結合,更獲得了極大的宣揚。因為計劃體制的思想特點就是通過道德激勵,提升人的思想境界,從而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但是從幾十年的道德實踐中,我們看到,傳統的道德理想主義并不能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這是因為:第一,人性本是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綜合,從自然屬性上來說,趨利避害,自我保全乃是應有之意;
      從人的本質來說“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9],在勞動尚且只是個人謀生手段的現階段,讓每個人做圣人是不現實的,反而會導致“雙重人格”;
      第二,高調倫理講多了,在現實中反倒會忽視一些基本的道德規范建設,使道德建設無從著落。雖然目前對道德現狀存在著“滑坡”與“爬坡”的爭論,但不管是“滑坡論”還是“爬坡論”,其背后的原因是相同的:一方面,傳統倫理文化不能有效因應社會現實;
      另一方面,與現代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倫理道德尚未引起市場主體的完全認同和社會的完全確認。這種原因致使社會生活作為存在的意義、生活規范的道德價值及其規范要求或者缺位、或者缺失有效性,不能對社會生活發揮正常的調節作用。而制度倫理從承認人性的弱點出發,它要求從制度上來防范人性的弱點,通過制度規范來建構和保障道德,因而能有效地為現代社會提供價值支撐。

      最后,制度倫理可以有效應對制度設計的挑戰。當前,制度設計面臨著重大挑戰:一方面,我國當前政治體制大大滯后于經濟發展,制度的設計如何因應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其必要條件就是必須進行倫理的考量;
      另一方面,政治領域中權力腐敗現象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實踐證明,教育引導不是萬能的,靠法律約束也是不夠的?,F實迫使我們從更本源的問題上來思考問題,這就是制度和體制問題”[10]。鄧小平也曾從制度建設的高度指出:“我們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即使像同志這樣偉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嚴重影響,以至對黨對國家對他個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們今天再不健全社會主義制度,人們就會說,為什么資本主義制度所能解決的一些問題,社會主義制度反而不能解決呢?……不是說個人沒有責任,而是說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制度問題,關系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盵11]“制度是影響現代社會和現代人的生存的重要資源,是支配現代社會的根本而又優先的力量?!盵12]但不論是從人類社會的發展來看,還是就我國現狀來說,制度化并不一定就能達到理想的效果,有些制度能引導社會向善,有些制度可能是無濟于事,有些制度甚至是脅迫人們從惡。制度的雙刃劍作用表明,制度在設置、安排以及運行過程中必須進行倫理考量,而制度設計的邏輯起點要建立在倫理的基礎之上,從而使制度具有道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這些正是制度倫理研究的任務。

      三、制度倫理建設的途徑

      綜合前面關于制度倫理內涵和現實必要性的探討來看,制度倫理研究的主要問題有:第一,制度安排、制度設計如何體現其道德性、合理性?第二,道德倫理要求如何規范化、制度化?第三,制度及其運行對人們的價值選擇和價值取向有什么影響?由這些問題出發,制度倫理建設應該遵循如下路徑。

      首先,關于制度倫理建設路徑的選擇,主要有兩種:一是從制度本身入手?!爸贫仍O計體現一種價值選擇和價值取向,反映一種分工和理性,一種制度安排給人以一種價值導向”,“必須進行合理的制度設計。第一,制度設計時,要考慮怎樣處理倫理與政治、經濟等社會其他方面的關系;
      第二,制度安排時,以什么倫理價值觀作為參照系;
      第三,制度設計時,有一個是社會本位,還是個體本位問題。如果是個體本位,還有一個是強者本位,還是弱者本位的問題”[10]。具體來說,第一,一個社會的任何制度選擇與安排都應該體現正義的倫理道德價值(關于“正義”本身的倫理道德內涵,不是此處討論的范圍)。如果說個人負有支持制度的義務,那么制度首先應是正義、公平、公正的。如果制度的結構不合理,甚至不道德,個人的道德行為就不可能起到多大的社會作用,而只能作為獨善其身的手段,甚或造成“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的境況。美國學者薩拜因認為“當人們處于從惡能得到好處的制度下,要勸人從善是徒勞的”[13]。人是在制度中生活的,大量事實說明,社會道德要求為社會成員普遍認可,并轉化為多數人的行為規范,首先取決于制度標志著什么樣的價值導向,并在多大程度上貫徹了基本道德原則。所以制度本身的道德合理性問題,是制度倫理建設和道德建設的根本問題之一。

      其次是倫理的法律化、制度化建設,即把社會基本道德上升為法律、制度,同時在貫徹其基本制度的過程中宣傳滲透其道德觀和價值觀。從國家的角度來看,這是管理社會、提高社會成員道德水準的一種必要而有效的手段。把相對抽象的倫理要求、道德命令具體化為群體成員所必須遵循的一系列可操作的道德規范和制度而形成的倫理制度,有助于監督人們遵循由倫理制度化所滋生的道德行為準則和規范。例如前面提過的“道德立法”,就是要求以社會的名義把道德的基本要求從法律、制度角度予以確認。這對切實保證道德在現實生活中的貫徹執行有重要作用。這也或許可以說明我國所提出“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契合。

      最后,在制度倫理建設的具體手段上,可以從這幾個方面做起:第一,從職業道德入手。目前我國的道德建設包括家庭美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相比較而言,職業道德建設更具有外顯性和操作性,我們要根據基本道德原則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來制定和完善各行各業的職業道德準則與規范并強化落實和實踐,從而提高各行各業的職業道德水平,進而影響和帶動整個社會風氣的好轉。第二,從法制建設入手。在“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大環境里,加強道德立法,改變傳統文化中對法律本質的工具化解釋,建立新的法律觀念,使廣大社會成員能自覺地將法當作最基本的道德準則來看待。第三,多管齊下,強化監督管理。比如社會呼聲很高的“誠信制度”的建設,就是主要從經濟約束的角度強化道德責任;
      另外,新聞媒體作為當代的“第四種權力”,有著不可推卸的“鐵肩擔道義”的道德責任,可以通過其越來越大的影響力為制度倫理建設提供外在的監督監控;
      此外,還可以建立權威的評價機構,而不只是停留在泛泛的群眾監督的水平上。

      四、制度倫理的限度

      從制度倫理含義的解釋我們可以知道,不管是從制度的角度來談倫理,還是從倫理的角度討論制度,亦或是持綜合論,他們的最終目的都決不是取消道德的作用,而是使道德更好地發揮作用。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制度倫理有著自身的限度。

      第一,就道德建設而言,我們應該克服兩種片面性:一是片面迷信道德教育,二是走向反面,片面依賴規范約束。事實上,就道德建設來說,道德教育和制度建設缺一不可,也就是德性倫理和制度倫理不能片面強調一方,忽視另一方。從現實中我們看到,道德建設如果單純注重說教而缺乏制度的倫理性和制度化的道德措施,實際上很難有成效,既不能在社會上形成良好的道德風尚,也很難使基本制度所規定的倫理原則轉化為現實社會的道德行為;
      但另一方面,決不可忽視個人內在自覺性即德性倫理的重要作用。制度缺陷固然是造成我國現實生活中出現道德水準下降狀況的一個重要因素,但某些人不具備與制度要求相適應的精神品質,不理解制度所展示的倫理意義和精神價值,從而不能把外在的規范約束內化為人的某種需要,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在一個社會中,良好的精神面貌(這是社會成員德性倫理水平的集中體現)是制度能健康運作并有效發揮作用的粘合劑。德性倫理強調個體的內在性和自律性,缺少了德性倫理,制度倫理在執行和運作時便不能得到有效貫徹。

      第二,從制度本身來說,制度是由人來制定的,也是靠人來實施,并且是為人服務的。在這里,人的主體性不僅不能被消解,反而應是更加地突顯。所以制度倫理不能代替倫理,我們不能把所有的倫理都制度化?!叭说牡赖律钍且粋€具有不同層次的綜合性系統,這一系統大致可以分為三個基本層次:終極信仰層次、社會交往層次和個人心性修養層次,具體到倫理學的理論結構來說,應該是‘信仰倫理’、‘規范倫理’和‘美德倫理’。制度倫理是以社會規范倫理為基本理論維度的,它雖然必須結合信仰倫理和美德倫理來發揮作用,因為信仰倫理對于社會規范倫理具有某種導向作用,同時規范倫理也只有為道德個體所普遍接受才具有真實的社會意義,但是我們卻不能把信仰倫理和美德倫理都制度化。在這一點上明確了道德和制度的根本性區別?!盵14]

      第三,自律是道德的基礎,更是道德的根本特征,所以道德作用的發揮絕不只是停留在對社會成員的行為規范和外在約束上。傳統的道德教育以及道德修養其重點在于培養人們的道德自覺,提高道德自律意識,但制度倫理立足于否定性的人性把握方式,依靠外在他律起作用。我們不能因制度倫理的出現而否認自律這一倫理學的基本特征,我們必須認識到制度倫理只是我們在當今社會條件下進行倫理建設的一種特殊形式,而不是道德建設的最高形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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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彭定光.和諧社會建構的制度倫理基礎[J].江西社會科學,2006(4):41-46.

      制度理論論文范文第2篇

      論文提要法庭言語具有典型的制度性特征:任務指向性、嚴格限制性和推論特殊性在引入“權勢”因素進行分析之后,法庭言語還具:法庭言語過程的權勢充斥性,法庭言語角色之間話語權的不對稱性,法庭言語的策略性以及法庭言語角色的身份及制度性角色與關系的語境決定性等特征。法庭言語特征及其規律的研究,對法律職業人員的言語規范以及審判質量的提高有一定的意義。

      1制度性話語

      很多領域都對institutionaldiscourse有研究,如文學、新聞傳播學、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教育學、語言學等。單從語言學的角度看,人們對課堂話語、醫患話語、新聞訪談、法庭話語、政論話語等的研究中都引入了institutionaldiscourse的研究方法,有人認為它是“職業話語”的代名詞,有人把它翻譯成“機構性話語”,也有人提出了“領域語言”這一術語,等等。

      一般而言institutional在經濟學中被譯為“機構的”,本人認為institutionaldiscourse譯為“制度性話語”更為貼切。如文學研究中認為文學語篇是institutional的,復旦大學的陳引馳(2008)說“事實上,作為整體的文化活動的文學……是與一定時空的歷史、文化、社會境況血肉相聯的制度性(institutional)存在?!笨梢哉f文學語篇有其規約性conventional,而從institu-tional角度進行研究的話,就綜合了更多的社會制度因素。在《制度分析與文化傳播》(2008)一文中,作者認為“傳播政治經濟學”也需要從“制度(institutional)”角度進行分析。我們可以綜合社會制度因素來研究法庭言語,當然也可以從“職業話語”或者“領域語言”的角度來研究。

      目前西方學界對discourse的研究已進入言語層面,而非僅僅是對言語的結果形式——話語的靜態研究。因此他們討論的制度性話語特征實際上已經考慮了很多言語因素。

      2制度性話語特征研究

      JurgenHabermas(1984)認為制度性會話是“策略性話語”的典型,策略性話語是“充滿權勢的”并且是“目標指向的”;
      “策略性話語”與“交際話語”相對,他認為“交際話語”,以其理想的表現,研究的是交際雙方如何權力均等地進行交流以達到互相理解。

      PaulDrew和JohnHeritage(1992)認為會話分析研究中的傳統觀點是“一般話語是社會生活中最主要的互動形式,制度性互動則是與一般會話相對而言的言語活動及其設計的一些系統的變體和限制”。這些變體和限制包括:言者的話語是指向某一特殊任務或目標的,對一方或雙方話語角色針對所進行的話題該說什么內容也有專門的限制。

      很多人曾嘗試對制度性話語與日常話語進行區分,但是事實上兩者之間很難有明確的劃分。StevenLevinson(1992)認為“我們的目的只是想指出制度性話語中的一些家族相似性特征,如任務指向性、嚴格限制性和推論特殊性等?!?/p>

      2002年,Thomborrow,J.從制度性話語和一般話語的分析著手,認為僅從這三個方面分析還不夠,制度性話語的另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是在“權勢”作用下言語角色之間話語權的極不對稱性。這樣,她又引入了一個參照因素——權勢。根據這一觀點,制度性話語又具有以下幾個特征:權勢充斥性、話語的不對稱性、策略性、言語角色及關系的語境決定性等。

      3法庭言語的制度性特征體現

      根據以上學者對制度性話語特征的總結,我們結合法庭言語的情況作如下分析:

      3.1任務指向性

      法庭言語角色,在他們自身的行業或技術的能力范圍之內,根據他們對庭審的任務或功能的一般特征的理解來組織他們的話語。也就是說,在庭審過程中,法律專業人員和非法律專業人員的言語行為,都指向制度性任務或功能,這一點明顯表現在他們所追求的總目標上——就被告的有罪或無罪做出判決。即使原被告之間或(交叉質證中的)對方律師與證人之間的目的對抗,言語角色都明確知道他們之間互動的總任務或總目標是什么。

      3.2嚴格限制性

      法庭言語的限制性主要表現在言語角色之間的互動和話題上。在法庭言語活動中,一些來自權勢的或法律強制性的限制會使法庭言語具有一些形式特征,具體表現為程序規則、話輪控制以及公訴人或律師的明知故問等,言語角色必須根據這些特征來調整自己的言語行為。如針對公訴人或律師的明知故問,聽話者必須作出回答,否則將被認為是藐視法庭。具有制度性特征的言語角色是根據每個人可用的話輪的預先分配情況來定義的:法官指示,律師提出(制度上允許的)問題和反對對方的問題,證人回答律師的問題,等等。在主題上的限制主要體現在所有言語角色的言語都要與審判的主題相關,在不同的庭審階段有不同的次主題,法官對庭審中的主題起檢查和維護作用,任何有偏離主題的言語都將被法官制止。

      3.3推論特殊性

      在法庭言語活動的制度性語境中,制度性互動中產生的一些推理、推論及涵義也具有一些特別(“制度性”)之處。如法官對非法律專業人員的描述、主張等不能露出吃驚、同情或贊成等表情;
      沉默會被看作是藐視法庭,或者對某證據沒有異議而被法官采信,等等。日常談話中“你兒子還好嗎”是一種表示關心的問候語,但是在法庭上,如果一個刑事被告人這樣問法官,則會被看作是一種威脅。

      3.4權勢充斥性

      社會語言學在制度性話語研究中有兩個重要概念:權勢和親和。權勢的層級性是相對于親和而言的,它們都屬于社會心理學的研究范疇。制度性話語的研究通常都著重于揭示不對等或非等同關系以及語言中權勢的使用。法庭言語角色之間的權勢不對等引起了他們之間權勢的層級性,權勢的層級性又影響著各言語角色之間的話語權的大小。我們認為法庭言語中的權勢直接影響到話語權,話語權主要受權勢的三個方面因素制約:①權力和權威:法庭言語角色的權力和權威具有其法律基礎。法庭審判屬于法的適用的內容,即由特定的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按照法定職權實施法律的專門活動,具有國家權威性。在我國,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是代表國家行使司法權的專門機關。法的適用是司法機關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實施法律的活動,具有國家強制性。由于法的適用總是與法律爭端、違法的出現相聯系,總是伴隨著國家的干預、爭端的解決和對違法者的法律制裁,沒有國家強制性,就無法進行上述活動。司法機關依法所作的決定,所有當事人都必須執行,不得違抗。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確認適用法律的體制是必要的,我們就賦予了司法人員以權威。②在法庭言語互動中一方通過語言的使用對另一方的控制:法庭言語中的權勢還具有其語言學基礎。法庭言語各角色都會通過使用一定的語言或言語策略對對方進行一定程度的控制。比如,法庭上最有效的控制方式就是提問。律師可以在對證人的提問中加入隱藏的預設,可以通過提問使對方的回答出現前后矛盾,通過提問證明證人對所述問題認識模糊或一無所知而否認其證詞的證明力,通過提問來限制對方回答的內容(如選擇問句,“只回答是或不是”),等等。③知識:掌握專業知識才能使用專業話語,因此專業知識對話語權起作用。在審判過程中,法官、律師和公訴人具有法律知識,并熟悉庭審程序。另外,在辦案過程中,法官和公訴人接觸了一些與案件相關的材料,對案情的了解也比被告人相對更多。因此,法律職業人員與非法律職業人員相比,具有更大的話語權。

      總之,法庭上的權勢包括權力和權威、知識以及在法庭言語互動中一方通過語言的使用對另一方的控制。誰的權勢越大、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和庭審程序等越多,誰就越有話語權,也就越有可能控制權勢較小的一方。

      3.5話語權的不對稱性

      話語權的不對等造成了法庭言語角色之間的層級性。LeahKedar(1987)認為言語中體現話語權的三種方式是:提問、控制話題和打斷。廖美珍(2003:53)在法庭問答互動研究中注意到了從問答角度來看“證人、被告人與公訴人、辯護人以及審判人員的關系一般是不可逆的”。

      以上兩個圖也印證了Goodrich(1987)的話“法律是一種官僚體制,很多權勢都體現為一種組織內的層級”。根據上圖,我們認為就法庭言語角色的話語權而言,大致有三個層級:

      第一層級是法官。法官在法庭上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因此而被賦予了權力。法官在法庭上具有最高權威,法庭所有其他人員對法官的講話盡量貼近正式禮貌用語。法官可以根據庭審需要向所有在庭的人發出指令或提出疑問,做出決定。他提問時對方必須作出回答。但是除了對律師等的請求做出許可或否定外,他們一般不回答問話。

      第二層級是公訴人或控辯雙方律師以及原被告。法庭上除了法官之外,公訴人或律師的權勢次之。因為他們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并熟悉法庭審理程序,他們懂得怎樣使用專業語言或語言策略及言語策略等來達到他們的目的,并具有一定的權力。因此,他們在法庭上最為活躍,他們對法官一般不發問,只提出請求,采用的是正式的、禮貌的用語。他們可以向他方律師和證人等發問,但采取的問話方式不相同。對于他方律師的問話,則與他方用語相對應;
      對于他方律師及他方證人,問話的禮貌程度降低。他們有權要求他方律師或證人回答他的提問;
      而在刑事案件中,國家公訴人代表國家提起公訴,因此比辯護律師更具權勢;
      而民事案件中的原告及其律師與被告及其律師相比更具話語優先權。

      第三層級是證人及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證人分一般證人和專家證人。專家證人因為具有專業知識而更具權勢,他們除了回答問題之外還會在法庭上宣讀鑒定結果或者提出建議。一般證人及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最不具權勢,他們不能向法庭上的任何一方提出問題,也不能打斷或引入新話題,一般只能答話,且答話的內容常受法官或律師的影響,不能憑自己的意愿偏離或轉換話題。因此,他們很少有話語主動權,只能等待他們的話輪,有時證人甚至要等上好幾天才能有機會獲得話輪,在話語權這一點上是完全被動的。但他們并非毫無話語權,因為他們對語言的使用也具一定的手段。

      3.6法庭言語的策略性

      “由于刑獄訴訟等法律事務關涉到個人或群體的財產得失、毀譽榮辱乃至生命予奪,……人們對這一領域的語言的運用是超時空的、永恒的?!?潘慶云,2003)。為了爭奪話語權,法庭言語各角色都會通過使用一定的語言策略和言語策略對對方進行一定程度的控制。法庭言語活動中的各角色之間關系復雜,各言語角色之間的目的不一;
      同時,法庭言語活動又受很多程序規則、時間等的限制,這就要求法庭言語各角色,包括法官(根據我國的審判制度,法官在庭審中也可以參與實體調查,因此在法庭事實調查階段法官也對原被告進行提問),在言語活動中使自己說出的每一句話都能達到最佳效果,而為了實現這一目的,他們都會自覺不自覺地使用各種語言策略和言語策略,歸結起來說,主要是要達到控制對方話語的目的。

      3.7言語角色及關系的語境決定性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人民法院的依法判決必須經過開庭審理才能實現。開庭審理即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全面審查認定案件事實,并依法作出裁判或調解的活動。因此,我們可以把審判看作是一個以言行事的“大言語行為”,其目的是“全面審查認定案件事實”、“適用法律”、“作出判決”??梢哉f,法庭審判的功能決定了法庭言語從本質上就是制度性的。如果從語境角度進行分析,主要有以下幾點:

      社會文化語境:不同國家因為社會文化的不同,實行的審判制度也不一樣,因此各個國家的法庭言語進程及其話語語篇的構成也各具其特征。如就法庭辯論來看,各國均規定控辯雙方可對案件的證據和事實、法律適用等問題提出觀點,發表意見,進行論證和相互辯駁,一般由方首先發言,辯護方反駁,如此反復辯論幾輪。不同的是英國和美國由方作最后陳述,而法國、德國和中國大陸則是被告方享有最后陳述的權利。

      法庭審判場合:在進行法庭審判時,除了莊嚴肅穆的法庭物理場景外,還有嚴格的程序和紀律約束、嚴肅性話語主題等。其中,法庭紀律體現了庭審的嚴肅性。如未經法庭允許,不準錄音、錄像、攝影等。在法庭審判場合中,因為法庭言語角色的參與而使審判場合具有了社會性特征。這樣一個嚴肅的場合,決定了話語基調的嚴肅性。另外,言語內容不是隨意的,而必須與案件事實有關、與相關法律有關。說話的輪次也必須按照庭審的程序規則進行。

      庭審話題:法庭言語活動中的話題是庭審要解決的法律爭端。如審判長在宣布開庭時說“現在開庭!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今天對上訴人張某(小妹)、被上訴人張某(大姐)繼承糾紛一案進行審理。接下來我們就進行法庭調查”。之后,根據庭審程序階段,法官確定的主話題是“繼承糾紛”,那么在該庭審中,所有言語角色的話題都要與具體的“爭議財產”和“繼承法”相關規定有關。在法庭調查階段,法庭要調查的是當事人雙方所出示的用來證明他們對某部分財產享有繼承權的相關證據,因此針對他們出示的每一個證據進行的法庭調查都是一個相對獨立的次話題。在法庭辯論階段也一樣,針對法庭調查確認后的事實,雙方當事人針對每一個辯論焦點發表的辯論意見也構成一個個相對獨立的次話題。

      言語角色:言語角色指交際事件的參與者,即使用語言的人,包括言者和聽者。在具體的交際過程中,各言語角色根據不同的對象采取不同的言語策略。

      我們先看制度性身份的專業人員——審判人員?!霸捳Z的制度性不是由物理場景決定的,而是由某職業活動中的工作人員的制度性或職業性身份決定的(PaulDrewandJohnHer-itage,1992)?!敝贫刃栽捳Z的交際行為反映社會的作用、反映某些機構的作用,這是從話語的功能方面來考慮的。法官的功能就是通過司法審判來體現和維護社會公正。法官在法庭言語活動中的功能有:a.參與角色功能——交際事件的參與者、話語的最終接聽者。b.職業角色功能——參與交際的某個方面的角色,即審判主持者。專業角色跟某個單位和職業連在一起,充當某個職業角色的參與者所說的話,通常不代表“他們自己”,而是代表某個單位。這也說明了為什么法官會自稱“本庭”、“本院”、“法庭”等,如“你們的辯論法庭聽得很清楚”。

      其次是法庭言語角色的社會屬性特征?!吧鐣Z言學在研究語境時根據的是言語交際者在談話中引入的社會屬性,包括:年齡、性別、職業、社會階層或階級、民族、地區、親屬關系等。他們認為:這些屬性的關聯性一是取決于談話發生的特定場合——也就是談話是否日常交談、發生在法庭還是商業談判中等等;
      二是取決于說話者在這些場景中所從事的特定的言語活動或言語任務?!?PaulDrewandJohnHeritage,1992)

      在法庭訴訟過程中,言語活動在法庭這一特定的場合中進行,言語角色為了實現各自的目標進行交際,他們之間的任何社會關系只歸結為這樣的社會關聯性:第一,審判人員、公訴人、律師屬法律職業人員,原告、被告、證人等屬非職業人員。在法庭言語中職業人員與非職業人員之間的交際互動中最明顯的特征見于職業人員對非職業人員的話語控制,其中尤見于律師對證人的控制。第二,訴訟當事人之間的任何關系,如父子關系、夫妻關系、兄弟關系等,都首先被歸結為“原告”和“被告”之間的法律關系。這是由他們所參與的法律訴訟這一活動或任務決定的。另外,法庭言語中的原被告角色并非任意,他們受法律和程序規則限制。

      總之,法庭言語的這些制度性語境因素不僅制約了法庭言語的進程、角色的身份及制度性角色與關系等,而且還是形成法庭言語其他制度性特征的根本原因。

      4結論

      制度理論論文范文第3篇

      【摘要題】理論經緯

      【關鍵詞】學術自由/學術自治/教授治校/法律法規

      學術自由是現代大學最悠久的學術傳統之一。作為一種學術價值觀,它既是大學學者長期孜孜以求的學術理想,又因其巨大的學術影響力而成為現代大學組織管理的基本指導思想。在某種意義上,學術自由已經成為與現代大學共生共榮的基本組織制度。學術自由的實現需要堅實的制度根基,否則真正的學術自由就不可能實現。

      一、現代大學學術自由的內涵及其制度價值

      學術自由(AcademicFreedom)是根源于“思想自由”的一種特殊形式的自由?,F代意義上的學術自由觀念產生于19世紀的德國。深受啟蒙運動和理性主義影響的柏林大學,在其初創時期即把“尊重自由的科學研究”和“教學和學習自由”作為現代大學的基本原則,它賦予大學教師以充分的思考、研究、發表和傳授學術的自由權利?!白杂伞笔桥c“限制”聯系在一起的,雖然學術自由的“享有者”是毫無疑義的,但對于其“限制者”,學者卻有不同的理解?!秶H高等教育百科全書》認為,學術自由是教師在其學科領域內的自由。它保證高等學校的教師和研究者不受政治的、基督教會的或其他行政當局的組織、戒律或指令從事其工作,不考慮他們的個人哲學觀點、行為習慣或生活方式。它是授給這些個人的一種自由,以保證他們有機會為了發展知識從而有益于整個社會的目的來檢驗和質疑各種公認的見解?!逗喢鞑涣蓄嵃倏迫珪罚ǖ?卷)把學術自由解釋為:教師和學生不受法律、學校各種規定的限制和公眾的不合理干擾而進行講課、學習、探討知識以及研究的自由。而蒙羅(G.R.Morrow)在《國際社會科學百科全書》中認為學術自由是指“大學(或其他高等學府)教師有發表、討論學術意見而免于被除識的自由”[1]。顯然,學術自由是相對于兩重限制而言的:其一是社會(大學外部)的限制,大學教師的學術活動會受到社會政治的、宗教的和經濟勢力等的干擾和干預;
      其二是大學組織本身對學術活動的限制。大學教師的學術活動會受到大學管理者的粗涉,持不同學術觀點的教師有可能受到打擊甚至解雇。盡管如此,有一點是公認的,即學術自由作為一種工作條件,既是大學教師傳播與追求真理所必需的,也是大學組織為了自身發展和社會進步以及社會組織(包括政治、經濟組織)的切身利益所必須給與大學教師的權利。大學教師之所以必須享有學術自由權利與大學的組織個性及其社會價值密切相關。布魯貝克教授認為,學術自由的合理性至少基于三個支點:認識的、政治的、道德的,大概最主要的是認識方面的[2]。大學教師從事的主要是高深學問的研究,追求真理是其重要目標。而對真理的追求是一個永無止境的需要不斷創新的過程。為了保證其客觀性,學者的活動必須只服從真理的標準。自由的氣氛是學術研究最有效的環境,自由是追求真理的必需條件。同時,如果“社會依靠大學作為獲得新知識的主要機構,并作為了解世界和利用它的資源改進人類生活條件的手段”,那么社會理應給予大學學術自由的權利。正如蒙羅(G.R.Morrow)所言,如果一個社會相信其繁榮與進步依賴知識的創新發展,而不賦予大學以學術自由的權利則是顯著的矛盾。學術自由的存在,不是為了大學教師的利益而為了他服務的社會的福祉,最終是為了人類的福祉[3]??梢韵胍?,缺少學術自由,大學必然無法形成“大學教員所發表之思想,不但不受任何宗教活動之拘束,亦不受任何著名學者之牽制。茍其確有所見,而言之成理,則雖在一校之中,兩相反對之學說,不妨同時并行,而一任學生之比較而選擇”的學術局面,和一切學術思想“自由審問、自由批判、自由探討”的學術氛圍。大學學術空氣的壓抑與沉悶只能窒息學術的生命力。大學教師既無追求真理的條件,也無學術創新的動力,自然無法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既無法把真知灼見傳授給學生,也無法與學生進行無拘無束的心靈碰撞與交流,自然無法培養出創造性人才。不能“生產”有價值的和有生命力的產品的大學,也自然沒有鮮活的生命力,大學根本無從發展,更談不上促進社會進步。因此,可以說,學術自由作為一種悠久的學術觀念,已經具有了深厚的制度底蘊,成為現代大學及學者維護自身權利、保障學術發展的有力武器。

      二、現代大學學術自由的制度根基

      學術自由是大學教師從事學術活動的一種必備權利,賦予大學教師以學術自由既是學術發展之必需,更是社會進步的保證。不論是社會(包括政治組織和宗教機構等),還是大學組織本身,都有維護和促進大學學術自由之義務和責任。但由于傳統的偏見和狹隘的私欲作祟,更重要的是學術自由缺乏堅實的制度保障,從歷史上看,對學術自由的侵害并不是個別的、偶然的現象。德國的洪堡最早提出學術自由的原則,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洪堡創立的大學中,教授并沒有享有言論與個人自由,19世紀的大學事實上并不享有這種學術自由”(《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第8卷第727頁)。德國社會學家韋伯(MaxWeber)也覺得德國大學的學術自由不足。他指出國家教育當局對于教授的聘用有過多的干預[4]。在最標榜民主自由的美國,從建立第一所“英式”學院開始,大學教師為爭取學術自由從未停息反對校政當局和社會勢力粗涉的斗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和戰后冷戰初期,不管是美國大學教授協會這一學術組織還是關于學術自由的普遍原則,都沒能保護教授免于效忠宣誓和阻止麥卡錫主義把不少教授指控為共產黨人[5]。在前蘇聯,則曾經有過李森科對孟德爾遺傳學派的迫害。不難發現,對大學學術自由的限制與侵害,不僅來自大學內部,更來自外部社會的政治經濟力量。在當代社會,學術自由觀念之所以能被社會廣為接受并成為與現代大學共生的基本組織制度,固然與大學學術發展在社會文明進步中作用的提高,以及社會的日益民主化有著直接的關聯,但大學內部和社會為保障大學學術自由而建立的相關制度,即學術自由的制度化,才是最關鍵的。缺乏制度根基,學術自由只能是一種遙遠的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

      (一)學術自由的制度根基之一:學術自治

      大學學術自治指的是作為學術組織的大學的自治。作為現代大學最悠久、最核心的學術價值觀,學術自治源于中世紀學者行會自己管理自己的慣例。愛德華·希爾斯(EdwardShils)指出,所謂大學自治,是指大學作為一個法人團體(Corporatecbody),享有不受國家、教會及任何其他官方或非官方法人團體和任何個人,如統治者、政治家、政府官員、教派官員、宣傳人員或企業主干預的自由。它是大學成員的自由,這些成員以代表的資格而非作為個人來決定大學自身的管理,它涉及的是在學校內部所必需的自我管理學者群體的權利[6]。一般認為,它包括下述幾個方面的內容:(1)關于教員的人事推薦及任免權;
      (2)對大學校長、系主任等行政管理人員的選舉權;
      (3)大學課程編制權;
      (4)學位資格的審查、認可及授予權;
      (5)規則、章程等校內各項制度的制定權;
      (6)選考新生權;
      (7)大學設施管理權;
      (8)大學財政自等[7]。大學組織之所以必須擁有自治權利,主要基于大學學術活動的內在邏輯。高等教育的認識論哲學為其提供了充分的理由?!凹热桓呱顚W問需要超出一般的、復雜的甚至是神秘的知識,那么自然只有學者能夠深刻的理解它的復雜性。因而,在知識問題上,應該讓專家單獨解決這一領域中的問題。他們應該是一個自治團體”[8]。

      學術自治制度賦予了作為法人團體的大學以自主管理內部事務的權利。在這個意義上,大學組織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因而它成了大學組織有效抵御外部社會力量的影響與干預的“天然屏障”,以及維護內部學術活動自由的有力武器。大學學術自治的最終目標即是為促進知識的發展,并為知識的自由發展創造條件?!霸谝粋€大學中,知識就是它本身的目的,而不只是達到目的的手段。一個大學將不再對它的本質忠誠,如果它變成教會、國家或任何局部利益的工具。大學是為自由研究的精神所塑造?!盵9]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英國的紐曼認為大學乃是“一切知識和科學、事實和原理、探索和發現、實驗和思索的高級保護力量,它描繪出理智的疆域,并表明……在那里對任何一邊既不侵犯也不屈服?!睆倪@個角度看,學術自治即大學教師的工作環境的條件性自由。條件性自由是為大學自由服務的,是學術自由得到實現的必要條件,“自治是學術自由的組織保證?!盵10]離開了學術自治制度的支撐,喪失了棲身之所的學術自由,只能是一種虛無縹緲的“精神飾品”。歐洲大學強大的學者團體自治傳統(美國學者羅伯特·伯達爾將大學自治分為實質性自治與程序性自治,據此,即使是集權的法國現代大學亦具有程序性的自治權利)是歐洲傳統大學學者享有比美國傳統大學學者更多學術自由的重要原因。

      (二)學術自由的制度根基之二:教授治校

      大學學術自治雖為大學學術自由提供了組織保障,但具有學術自治權利的大學并不能使教師自動享有學術自由,這是因為社會和政府保護和尊重大學自治,肯定可以為大學教師創造比較自由的空間,避免學術自由受到過多的外部限制與侵害。但前文已經指出,學術自由同樣可能受到大學組織內部的限制與侵害,她需要得到大學內部包括外行的董事會和不斷擴張的行政系統,甚至少數學術寡頭等的理解和尊重。美國斯坦福大學校長卡斯帕在北京大學百年校慶發表演講時指出:“學術自由也意味著擺脫大學要求一律的壓力。洪堡甚至強調,知識自由不但可能受到政府的威脅,而且可能受到來自知識機構本身的威脅。這些機構在它們開始之時即采取了某個特定的觀點,然后就急于壓制別的觀點的興起?!贝髮W內部的學術自由不僅表現為教師(包括學生)有權選擇、傳播、使用和探討知識,也表現為大學里學術思想、學術觀點的多元化?,F代大學發展的歷史表明,大學內部學術自由的實現程度與作為學者團體的教師群體在大學內部管理活動擁有的權利大小息息相關?!敖淌谥涡!敝贫仁谴髮W內部學術自由的制度保障。正是“教授治?!敝贫劝褜W術自治與學術自由緊密聯系在一起,成為一對“孿生”(twin)概念并共同構成現代大學的基本組織制度。

      “教授治?!笔莵碓从谥惺兰o巴黎大學的一種大學內部管理傳統。中世紀巴黎大學基于“學者社團”性質,形成了“教授治?!敝贫龋捍髮W內部事務由學者們共同負責管理,學者們既是管理決策的主體,同時承擔決策的執行與監督任務?!敖淌谥涡!敝贫纫蚱溥m應大學內部學術活動的內在邏輯,因而有利于弘揚學術精神,調動廣大教授追求真理,發展學術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保證學術決策的科學性,從而促進大學學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在現代社會,雖然“教授治?!敝贫鹊膬群缫寻l生變化,不再是中世紀大學的“正教授獨掌治校大權”,但以教授為主體的學術人員群體作為“大學學術管理決策的主體”這一原則是一貫的、不變的?,F代大學的“教授治?!敝贫?,不僅表現為以教授為主體的學術人員組成的學校各層次的教授會或學術委員會擁有大學學術領域,諸如課程設置、教學計劃、招生政策、學位標準、學術人員聘任與晉級等的學術評價以及事關學術發展的激勵政策等的決策權,而且表現在以教授為主體的高級學術人員作為大學最高權力機構——大學校務會(如德國、英國)或大學理事會(如法國)的主體之一,參與事關大學發展的重大方針政策的制訂,如大學財務政策、大學發展戰略、大學學術領導人選舉等,發揮大學內部管理的主體作用;
      同時,由教授為主體組成的各種臨時的專門委員會,作為大學內部專門事務決策的咨詢機構,直接以決策建議等影響大學發展。即使在以“校外人士管理體制”為特色的美國大學,尤其是著名的研究型大學,“以校長為首的學術行政人員基本上是受董事會的委托,執行教授會制訂的學術方針和規劃”[11]的。

      “教授治?!敝贫鹊拇_立,既是大學教師學術地位提高的結果,也進一步鞏固了他們在大學發展中的核心地位,明確了學術權力的突出作用。它成為阻止大學行政權力強勢擴張的制度堡壘,有利于防止行政權力的泛化和學術權力的行政化與官僚化,從而保持大學“學人社會”“知識性社會”的學術本色。顯然,這才是大學學術自由賴以生根發芽并茁壯成長的肥沃土壤。歐洲傳統大學內部始終存在著強大的“學者團體”,始終保持著“教授治?!眰鹘y,因而不僅學術自由得以在歐洲大學產生,歐洲傳統大學的教師也享有更多的學術自由權利。相反美國大學內部的學術自由是大學教授在爭取學術管理權力并逐步實現“教授治?!钡倪M程中實現的。二者的同步共進促進了美國現代大學的學術繁榮。

      (三)學術自由的制度根基之三:國家的教育法規與民主法制制度

      大學作為一個社會組織,畢竟無法脫離社會孤立存在,大學的生存與發展依賴于社會的資源支持。在強大的社會政治、經濟、宗教干預力量面前,單憑大學的學術自治與“教授治?!眰鹘y是很難保證學術自由的,因此,學術自由的長久實現必須由社會公共利益的當然代表——國家政府,用具有普遍社會約束力的法律法規保證其強制實施,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國家政府本身)都必須遵守和維護。在現代社會,國家保護學術自治與學術自由的教育法規是學術自由得以實現的最根本保障。西方各國為了保障大學教師的學術自由權利,在依法賦予大學自治權力的同時,對大學解雇教師做了嚴格的法律規定。如日本《教育公務員特例法》規定:“為了保障教學、學術自由,校長、教師和部局長,不經大學自治機構審查同意,不得違背本人意愿調動工作、降職或免職?!庇?988年教育改革法》重申要保證避免無充足理由而解雇學術人員。美國大學教授協會是保障大學教師學術自由權利的教授組織。該協會1970年規定:“正式聘用的全日制教授在退休年齡之前,其聘任期要得到保護,除非學校財務危機或教授不能勝任或道德敗壞,不得解雇?!盵12]美國大學教授協會關于學術自由的規定,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對全社會都具有法律性質的約束力。

      同時,大學學術自由作為思想自由的一種特殊形式,與整個社會的民主自由環境休戚相關。正如學者金耀基所言:“學術自由是與社會的一般自由不能截然分開的,當一個社會失去了自由時,學術自由是毫無保障的。只有在一個民主法制社會,學術自由才有發展的機會?!痹谥惺兰o大學中,雖然有高度的自治權,但當時的學者并無研究學術的自由可言。因為在當時由羅馬教會的最高權力所擔保并鞏固的“教會一元化的真理體系”之下,人類的理性只能在教會有權者所設定的范圍內進行活動,任何對正統教義的懷疑和挑戰,都被視為異端而加以鎮壓[13]。一個民主法制制度健全的社會,才可能形成“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社會學術環境,大學學術自由才有堅實的社會基礎?,F代社會一般都以憲法的形式確立公民的言論及出版等方面的自由權利。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的保護,為美國大學防止政府侵犯學術自由提供了法律支持。正如美國最高法院在對格雷斯俄德訴康涅狄格一案的判決書中所說:“言論和出版自由權所包含的,不僅是發言(utter)或印刷(print)的權利。還包含著研究的自由(freedomofinquiry)、教學的自由(freedomofteach)……實際上就是整個大學社區的自由(thefreedomoftheentireuniversitycommunity)?!盵14]為了學術自由的真正落實,一個社會必須通過民主法制制度建設的不斷完善,逐步增強社會民眾的民主法制意識。惟其如此,學術自由才會得到全社會的尊重與呵護。正象阿什比所說的那樣,學術自由與學術自治,在最終意義上,都是依賴民意的。惟有當民意了解到大學是什么,并予以尊重時,學術自由和學術自治才能獲得保障[15]。

      總之,學術自由制度的生長、發展與成熟,既仰仗大學組織內部“教授治?!敝贫群蛯W術自治制度的保障,更依賴國家相關教育法規和社會民主法制制度的支持。喪失了任何一個制度根基,大學學術自由都不可能真正實現。了解了這一點,無論是要重建大學學術自由制度還是弘揚學術自由精神,我們都必須以務實、客觀的態度,從最具基礎性的制度建設入手,抓好大學制度建設與制度環境創新。只有這樣,才算是抓住了問題的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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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3][14]周志宏.學術自由與大學法[M].臺北:蔚理法律出版社,1989.78,199,99.

      [10]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于高等教育學人員地位的建議[J].世界教育信息,1999,(5).

      制度理論論文范文第4篇

      1.1檔案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比較低

      檔案管理是一項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的系統工作,需要專業的管理人員進行檔案管理。但目前醫院的檔案管理人員文化水平參次不齊,有的檔案管理人員沒有豐富的理論知識,有的檔案管理人員沒有接受過系統的培訓,導致醫院的檔案管理觀念比較落后,檔案管理方法比較陳舊[4]。

      1.2檔案管理硬件設備投入不足

      目前,醫院經常將各種高科技硬件設備應用于醫療、科研等方面,但在檔案管理方面,則缺乏必要的硬件設備。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高,人們自身的健康關注程度也越來越大,醫院的就診量逐漸增加,需要收集的檔案信息也逐漸增多,由于醫院的檔案管理硬件設備不能滿足醫院的發展需求,如果僅依靠檔案管理人員進行手工收集檔案資料,則會花費很長的時間和精力,這會極大的降低檔案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和質量。

      1.3檔案管理分工不明確

      受各種因素的影響,醫院檔案管理存在著分工不明確的現象,一般情況下,醫院的綜合檔案室只管理科技檔案、實物檔案、文書檔案、音像檔案等檔案資料,而病歷切片檔案、醫療設備檔案、會計檔案、X線膠片檔案等檔案信息則是由醫院各科室進行分類管理的,這對檔案的完整管理和安全管理有較大的影響。

      2.創新醫院檔案管理工作的策略

      2.1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

      檔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醫院檔案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非常重要,因此,醫院要根據實際情況,結合《醫院衛生檔案管理辦法》、《檔案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符合自身發展的檔案管理制度,并將檔案管理制度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從而對醫院檔案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約束[5]。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能讓檔案管理的每一個環節都有章可循,醫院要建立合理的獎罰制度,對表現良好的檔案管理人員進行獎勵,對工作散漫、違規操作的檔案管理人員進行處罰,從而有效地提高檔案管理人員的工作熱情,為檔案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2.2提高檔案管理意識

      檔案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開發利用檔案信息,發揮檔案的作用,達到信息共享,因此,醫院領導和檔案管理人員要不斷提高自身的檔案管理意識,將醫院檔案管理同醫院的發展建設聯系起來,做到檔案管理與醫院業務同步發展。醫院要加大宣傳力度,讓醫院的所有職工都認識到檔案管理的重要性,認識到檔案管理為醫院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醫院檔案管理人員要加強對醫院病案、文書、財會、設備、基建等各種檔案信息的開發利用,從而有效地提高醫院檔案的利用率,為醫院的發展提供服務。

      2.3提高檔案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醫院檔案管理是一項專業性系統工作,對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有很高的要求,因此,醫院要積極的引進專業的檔案管理人員,確保醫院檔案管理工作穩定、有序的開展,同時醫院要根據現有檔案管理人員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培訓計劃,定期對檔案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檔案管理人員的技術水平[6]。醫院檔案管理人員要積極的學習各種與檔案管理相關的知識,豐富自己的檔案管理理論知識,并將這些知識合理的運用于檔案管理的實際工作中,同時要善于總結,不斷積累工作經驗,從而全面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要注重對檔案管理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幫助檔案管理人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強化檔案管理人員的責任感,確保檔案管理人員能嚴格的按照規章制度進行檔案管理;
      要注重培養檔案管理人員的創新意識,鼓勵檔案管理人員在工作中創新方法,創新思路,從而更好地為醫院的發展服務。

      2.4加大檔案硬件設施的投入

      在新時期,醫院要想提高檔案管理水平,就需要根據醫院的發展情況,加大對檔案硬件設施的投入,從而提高檔案管理的建設力度,提高檔案管理的現代化程度。醫院要將計算機網絡技術應用到檔案管理中,采用計算機進行檔案資料的收集、傳輸、歸檔、檢索等,醫院要建立自己的局域網,對病歷、圖書資料、人事檔案等進行編制,并使用專門的軟件進行管理,這樣不僅能有效地減輕檔案管理人員的工作強度,提高檔案管理人員的工作效率,還能促進醫院檔案管理的網絡化發展。

      3.總結

      制度理論論文范文第5篇

      論文摘要:以中小企業統計制度建立的過程為背景,深入淺出地介紹了統計工作對企業的重要性,通過建立統計制度,實施有效統計,使統計、數據準確可靠,為企業的經營決策提供依據,使企業的經濟效益最大化。

      中小企業在經濟社會的繁榮與發展中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作為反映中小企業整體運行狀況和單個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統計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統計部門作為企業的核心部分,是企業發展不可或缺的數據來源地,經濟的高速發展對企業的統計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要求各企業的統計部門必須建立健全有效的統計制度,廣泛運用高新技術實現統計的信息、咨詢和監督三大職能,發揮統計在企業發展中的信息、預警及決策支持作用。

      統計工作涉及到供、產、銷,人、財、物,生產、經營、分配等多環節、多領域。通過統計信息,可以了解到企業的機構、人員、資產、負債、生產發展情況、產品質量狀況,以及科研開發、經營銷售、財務盈虧等方面的情況,還可以預測未來、企業的規劃和結構、企業的發展速度、效益與效率等。就企業統計本身而言一般具有兩個特點:一是數量性。即通過數字揭示企業在特定時間內生產經營的數量特征,對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的發展情況進行定性乃至定量分析,從而做出正確的決策。二是綜合性。統計人員收集到的統計信息從整體上看,涉及企業的原料入廠、加工及產品銷售等各個方面;
      也涉及其他與其相關的各個領域和環節。所以,統計工作既可以反映企業在某一時點的現狀,特定時期內的動態,也可以反映企業的規模、結構、速度、收益與效率等諸多數量特征質量特性。

      企業統計工作的重要性有目共睹,但因各種原因,部分中小企業統計數據的虛假成分比較高。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各級統計部門與中小企業的統計重點不統一,部分中小企業往往采取虛報數字以應付各種檢查;
      二是部分中小企業為了保密或某些既得利益,不愿如實提供統計資料,統計數據的隨意性較大且缺少依據;
      三是企業內部不重視,統計專職人員配備不夠或專業素養比較低,無法適應新時期的企業統計工作。因此,建立有效的統計制度,充分發揮統計制度的有效職能,是保證企業有效統計的基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規定:“企業事業組織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設立統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統計人員,并指定統計負責人?!笔紫?,設立綜合統計部門并明確其職責,使其保持相對獨立性,保證統計崗位及時、全面的掌握企業生產、經營動態。根據企業情況設計報表形式,并制定本企業的統計指標體系及統計信息的報送要求。充分考慮企業經營與管理的需要,考慮企業面向市場、參與競爭的需要,把政府統計部門、企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同本企業的實際相結合,提出完整的指標體系并分解到各個生產管理部門,明確其報送或提供信息的時間、內容及方式,明確各部門的統計責任;
      收集、審核、匯總、提供各種統計信息,并對各基層單位層層上報的信息進行審核后加以匯總;
      搜集分析相關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提出有參考價值的各種統計信息。利用各種統計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對企業在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發展前景進行預測,將分析結果形式統計分析報告,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其次,明確各職能部門的統計職責。在現代企業中,對企業發展至關重要的統計信息決不僅限于計劃統計部門內部。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中相應的統計責任,要求其按統一確定的口徑、范圍及時間提供相應的統計資料及分析報告,充分發揮各個部門的信息匯總職能。將統計信息自下而上的單向運行變為上下左右之間的多向運行,滿足其綜合對比及分析研究的需要。

      健全統計報表制度,加強統計分析職能。引入考核機制,將基層的統計質量納入考核,以獲取更準確的統計數據。對于統計報表制度,一般企業一直沿用國家統計報表制度中對統計報表的內容要求,這主要是因為國家基層報表制度所要求企業填報的內容,包括了企業的基本情況,企業主營業務的生產經營,財務報表、員工及工資變動,能源和原材料消耗,科技開發及附營業務情況。指標體系雖然已經比較簡要地反映出企業產供銷、人財物、投入與產出的基本情況,但對企業深入分析研究生產經營中的問題,還不夠準確。建立有效的統計制度,滿足企業的發展要求,是保證統計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

      如今,世界經濟一體化已成為了全球經濟的發展趨勢,各個企業間的競爭何其激烈,企業要想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充分了解本企業的實際情況,而這一切離不開統計部門收集、整理的數字信息,建立健全統計制度,提高統計數據的分析職能,才能保證企業在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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