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民政系統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暨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視頻會上的講話
xx白玉
(2018年10月24日)
同志們:
6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指明了未來三年脫貧攻堅的目標任務、原則方針、方法路徑和基本要求。8月22日,民政部召開了全國民政系統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電視電話會議,黃樹賢部長就推進民政系統脫貧攻堅工作做了安排部署。9月4日,省委召開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第三次全體會議,會議聽取了省民政廳關于民政脫貧攻堅和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情況匯報,省委書記杜家毫指示要抓緊出臺實施方案。10月16日,省委省政府在湘西州xx縣召開全省產業扶貧和社會救助兜底脫貧工作推進會,省委副書記烏蘭、省政府副省長隋忠誠到會并就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今天,省廳召開視頻會,就推進民政系統脫貧攻堅和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對各地陸續反映在工作中的一些問題進行解釋說明,以便各地更好、更有效地開展工作。會議邀請了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省殘聯的相關負責人出席會議并講話,廳社會救助局局長陳本文同志就《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xx省民政廳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方案》兩個方案做了政策解讀,都講得很好,請大家在工作中認真落實。這里,我再強調三點意見。
一、學深悟透,增強緊迫感責任感
(一)要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2013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xx首次提出精準扶貧重要論述,明確指出“對貧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由社會保障來兜底”,也就是“兜底脫貧一批”,作為“五個一批”的重要內容,“兜底保障一批”一直都是習總書記最關心最牽掛的事,也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最后一道防線,是落實習總書記“小康路上,不讓一個困難群眾掉隊”的有力舉措,事關兜底脫貧工作成效,事關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整體效果。同時,今年以來,中共中央國務院,民政部、財政部、國家扶貧辦等相關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直有關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我們一定要將總書記關于兜底脫貧的重要論述學深悟透,學習好政策文件,切實將民政系統脫貧攻堅和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扎實抓好。
(二)要積極回應困難群眾需求。脫貧攻堅推進到今天,剩下的都是貧中之貧、艱中之艱,兜底保障的作用越發重要。從脫貧攻堅任務看,目前,全省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216萬人,已納入農村低保的有60萬人,加上下階段還可能新納入的,將近占到全省未脫貧人口的1/3強。加之,患重病、長期慢性病對象占未脫貧總數的40%以上,老年人、殘疾人占比較高,自身發展能力差。黨中央國務院、民政部各部委及省委省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明確提出要強化綜合保障性扶貧,這是中央、省里對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再部署、再督促,是對困難群眾需求的積極回應,是切實提高了貧困人口救助水平有力保障。
(三)要編密織牢社會救助政策保障網。目前,脫貧攻堅進入攻城拔寨的關鍵時期,各級在推進社會救助兜底保障等脫貧攻堅工作中遇到和發現了一些新的問題和情況,比如看上去不貧困,但因為教育、醫療等剛性支出較大的支出型貧困家庭,該如何保障?還有家里有一個重病,但家庭總收入又超過低保標準的,怎么辦?等等,這涉及到對象范圍拓展、剛性支出扣減、低保減退機制等急需解決的問題,這就需要給地要進一步強化制度銜接、細化完善收入認定辦法、建立幫扶長效機制等措施辦法,編密織牢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性政策,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才能確保打贏脫貧攻堅戰。
二、明確任務,扎實推進工作
近日,省民政廳xx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等8部門聯合制定下發了《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省民政廳下發了《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方案》,就推進民政系統脫貧攻堅和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助力全省打贏脫貧攻堅戰作出了安排,提出了要求。下面,我強調五個方面的內容。
(一)關于分類兜底保障。目前,全省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對象家庭情況各異、致貧原因不同、困難程度不一,為做到對象認定精準、保障精準、幫扶精準,《實施方案》提出將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對象分為三類:①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家庭無經濟收入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認定為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一類對象;②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家庭有一定經濟收入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認定為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二類對象;
③一段時間內有可能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對象,認定為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三類對象。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一類對象,按照農村低保標準全額發放低保金;
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二類、三類對象,按農村低保標準與家庭人均收入之間的差額發放低保金。
(二)關于政策的新規定新要求。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是拓展了保障對象范圍。在原有政策基礎上,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重病患者,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 經個人申請,可參照單人戶納入農村低保。新納入對象要同時符合三個條件:①屬于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家庭;
②屬于持證的重度殘疾人或享受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對象;
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需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對象。二是明確了建立支出型貧困救助制度。低保審核審批過程中,核算家庭收入時,在原有政策基礎上,提出同時考慮因重殘、重病、教育等剛性支出,并予以適當扣減。主要考慮三個因素:①對家庭成員因重殘、重病等增加剛性支出,在本年度內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上年度家庭年收入2倍以上的,可適當扣減。②對家庭成員因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全日制學歷教育,在本年度內剛性支出超過上年度家庭年收入2倍以上的,可適當扣減。③考慮貧困家庭必要的就業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時可適當扣減。三是明確了建立低保漸退機制。充分發揮低保的兜底作用,對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后,允許不超過一年的漸退期,實現穩定脫貧后經民政、扶貧部門聯合認定核實,退出低保范圍。
(三)關于兩項制度的銜接。《實施方案》就加強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兩項制度的有效街接進一步作了明確,主要有三個方面:①對象認定要互相銜接。堅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符合條件,互相納入”;
②保障政策要相互銜接。要有效推進基本生活救助與教育扶貧、健康扶貧、農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的銜接協同,綜合解決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對象 “兩不愁、三保障”問題;
③目標考核要相互銜接。要妥善處理貧困發生率和農村低保覆蓋面的關系,兩項制度政策規定不同、認定標準不同,不能簡單將貧困縣“摘帽”時允許存在的貧困發生率2%視為脫貧之后的農村低保覆蓋面。在貧困縣整體脫貧摘帽時,允許獲得低保金后家庭收入超過扶貧標準,又解決了“三保障”問題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農村低保對象脫貧,但在其家庭自主收入未超過低保標準前不能脫低保。
(四)關于統籌推進民政兜底脫貧。前不久,民政部下發《民政部關于印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行動方案的通知》,召開了電視電話會議,樹賢部長提了具體要求。我廳根據上級精神,下發了具體實施方案,內容涉及到社會組織管理、救助、基政、福慈、事務、規財、人事、慈善、福彩、假肢中心等多個業務部門,各級民政部門要統籌推進,確保民政系統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取得實效。在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同時,要統籌推進貧困地區殘疾人福利制度,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強化對貧困重度殘疾人的照料服務。創新家庭養老方式,落實農村留守兒童、老年人關愛服務制度;
實施社會服務兜底工程,加快建立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提供服務的設施。配合做好貧困村“兩委”聯席會議、“四議兩公開”和村務監督等工作制度,加強易地搬遷安置社區管理和服務,增強居民幸福感、獲得感。支持社會組織有序參與脫貧攻堅,鼓勵引導專業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力量積極參與精準扶貧。
(五)關于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中央的《指導意見》和省里的《實施意見》對社會組織、社會工作、志愿者以及慈善等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做出了具體部署,作為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主管部門,要采取多種措施,積極鼓勵引導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一是要進一步加強扶貧助困類公益慈善組織培育。要積極為社會組織開展扶貧活動提供信息服務、業務指導;
加強培訓,積極倡導社會組織會員企業參與脫貧攻堅,鼓勵有條件的社會組織自主設立扶貧公益基金;
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服務;
配合財政、稅務部門落實社會組織扶貧資金所得稅稅前扣除相關政策。二是要進一步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要組織實施以貧困人口服務為主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三區”計劃、以貧困地區社會組織培育為主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牽手計劃”和以農村人口服務為主的鄉鎮(街道)社會工作站服務項目,發揮社會工作專業力量在脫貧攻堅中的積極作用。要持續推進扶貧、濟困等重點領域的志愿服務,做好脫貧攻堅志愿服務宣傳展示活動。三是要進一步加強婚喪禮俗改革。要以推進鄉村戰略為契機,協同省文明辦、省紀委深入推進《關于在全省開展文明節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工作方案》,積極推進農村婚喪喜慶禮俗,反對奢侈浪費,抵制講排場、比闊氣等不良風氣,既倡導文明鄉風,減少農民負擔,又助推脫貧攻堅。
三、加強督促,確保工作成效
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涉及的都是困難群眾,社會關注度高,容易引發社會穩定問題。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籌劃,慎密安排,抓細抓實,既要搞準對象,推進工作,又要確保穩定,不出問題。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要落實領導責任,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指導??h市區要落實主體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謀劃、親自研究,親自把關,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加強調度,推動工作落實。鄉村兩級要發揮主體作用,整合民政、扶貧等力量,深入到村,核查到戶,精準到人,確保全覆蓋。
(二)強化部門協同。《中共xx省委 xx省人民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明確指出民政部門是“統籌推進綜合性扶貧行動”中兜底脫貧的牽頭部門,各級民政部門發揮好牽頭作用,注重發揮社會救助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或困難群眾生活保障協調機制作用,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民政牽頭,扶貧、財政、住建、人社、衛計、教育、殘聯等多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統籌部署推進,注重政策銜接,互通數據信息,形成幫扶合力。11月底之前,要全面完成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三類對象的識別和分類工作。12月底之前,各市縣要制定出臺《xx省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xx省民政廳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方案》的貫徹實施意見,明確支出型貧困救助政策、低保漸退機制等具體措施辦法。
(三)加強專項治理。中央將今年作為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民政部部署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各地要按照要求,做好民政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要建立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責任追究機制,實行“誰簽字誰負責”。對重視不夠、履職不力,不能按進度和質量完成任務的縣市區,要進行約談。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發生重大問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同志們,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時間緊迫,任務艱巨,使命光榮,意義重大,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切實把這一工作做實做好,為打贏脫貧攻堅戰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