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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證券投資范文第1篇
關鍵詞:證券投資基金犯罪違法行為
1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概念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亦應有立法概念與司法概念之分(有學者又把它表述為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實質概念和形式概念,其實意思一樣)。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立法概念可界定為:證券投資基金是指嚴重危害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者利益和國家對證券投資基金業的監管理制度,嚴重危害證券投資基金管理秩序的行為。在立法意義上存在的證券投資基金犯罪存在于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各個階段,不以證券投資基金刑事法律是否規定為轉移。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立法概念表示的是那些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規的行為應該犯罪化,其標準首先是社會危害性。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司法概念則可界定為:證券投資基金犯罪,是指證券投資基金刑事法律規范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行為,即凡是證券投資基金刑事法律規范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行為,都是證券投資基金犯罪。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司法概念的唯一標準是刑事違法性,但它并不是完全不考慮行為的社會危害性。
2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構成要件
2.1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客體要件
根據刑法理論的傳統定義,犯罪客體,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侵害或者威脅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近年來,學者們開始從全局上思考刑法中犯罪客體問題,主要是將刑法目的貫穿于整個刑法理論,提出了一種新的犯罪客體論,即“法益說”,認為用“法益”來代替傳統定義中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更為妥貼,筆者亦表示贊同。
就證券投資基金犯罪而言,在現實生活中它所侵害的法益客觀上也存在許多種情況,但是構成證券投資基金犯罪行為的客體要件必須是證券投資基金犯罪所侵害的最根本的法益。這種法益通常易受到證券投資基金操作中的違規、違法行為的侵害或威脅,因而刑法特別予以保護,同時也受到證券投資基金方面法律、法規的保護。有學者指出,證券投資基金法雖然有一定的社會本位性,但本質上都是一部“投資者權益保護法”,因而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要客體應是投資者的財產權利,筆者雖對觀點表示贊同,但是考慮到我國的立法體例,證券投資基金犯罪是規定于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之中的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因此可能在立法者看來,證券投資基金的正常管理秩序才是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要客體。
2.2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客觀方面要件
犯罪客觀要件,是刑法規定的,說明行為對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侵犯性,而為成立犯罪所必須具備的客觀事實特征。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客觀方面,必須是說明此行為的危害性,并為該行為構成證券投資基金犯罪所必須具備的,此外,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客觀方面必須是相關刑事法律所明確規定的,這也是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客觀方面在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構成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的特點是外在性,直觀性和客觀性,不僅直接體現了證券投資基金犯罪行為對期貨管理秩序的嚴重危害性,從而可以決定證券投資基金犯罪客體的存在,而且還是認定證券投資基金犯罪人主觀方面的客觀依據。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客觀方面要件具體表現為行為人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律法規,在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經紀或其他相關活動中,破壞證券投資基金的正常管理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2.3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體要件
對于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體,概括來講就是與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的機構及其相關人員,其為一般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就自然人而言,按其在犯罪活動中是否具有特殊身份,可以分為一般個人主體和特殊個人主體兩類。一般個人主體指不具有特殊身份,而實施了嚴重危害證券投資基金管理秩序行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這類主體在證券投資基金犯罪領域中并不多,一般指利用證券投資基金這種方式進行貪污、詐騙等犯罪行為的人。證券投資基金犯罪中的個人主體主要是特殊個人主體,即實施了嚴重危害證券投資基金管理秩序,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且具有特殊身份的自然人,在證券投資基金犯罪中主要指的是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金融機構中從業人員。
單位犯罪多是經濟犯罪的一大特點,證券投資基金犯罪亦不例外。在證券投資基金的實際操作運行中,由于單位比個人具有更強的經濟實力,在人才儲備、技術占有、信息渠道、公關手段等各方面都占有優勢,其實施證券投資基金犯罪應該說隱蔽性更大,其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也比自然人犯罪造成的后果更為嚴重,所以單位犯罪應該是我們在證券投資基金犯罪預防方面所要針對的重點。要強調的是,證券投資基金犯罪中的單位主體必須是合法成立的,其宗旨、目的與法律是相符的,如果是為了實施犯罪而成立,依相關的司法解釋只能認定為自然人犯罪,而談不上單位犯罪主體。具體而言,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單位犯罪主體包括:新晨
(1)商業銀行;
(2)證券交易所;
(3)證券公司;
(4)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5)其他金融機構。
2.4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觀方面要件
理論界的一般觀點是,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而且主要表現為直接故意。筆者認為,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觀形態只能是故意,過失不可能構成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理由如下:
(1)在我國刑法體系中,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皆屬于財產型犯罪,也就是有的學者所指的“貪利性犯罪”,這種犯罪類型是不可能存在過失的心理狀態的,因為這類犯罪有其明確的目的,或是為了非法謀取經濟利益,或是為了減少自身的損失。例如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其犯罪行為的實質就是違背受托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財產。
(2)我國刑法明確規定:“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這體現了刑法以處罰故意犯罪為原則,以處罰過失犯罪為特殊的精神,說明刑法分則沒有明文規定罪過形式的犯罪只能由故意構成??疾煊嘘P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刑法條文,可以發現并未規定過失可以構成相關證券投資基金犯罪,所以筆者認為,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主觀形態只能是故意,而不存在過失。
基金證券投資范文第2篇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伴隨著證券市場的風風雨雨一路走來。特別是2000年以來,針對證券市場個人投資者眾多、投機氣氛濃厚等缺陷,中國證券監管部門明確提出超常規培育機構投資者的政策取向,在機構投資者中證券投資基金無疑是目前中國證券市場上最受矚目的。截至2003年10月,中國證券市場上共有基金管理公司25家,發行54只封閉式基金,50只開放式基金,基金總份額為1674.28億基金單位,其中開放式基金規模為857.28億基金單位。
盡管證券投資基金的規模有了長足的發展,在保護中小投資者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在一個發展并不健全的資本市場上發展起來的證券投資基金也出現了很多問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在證券市場上的行為表現并不令人滿意。2000年以來基金績效普遍不佳、投資風格趨同、投機行為時有發生。在這些現象和問題的背后,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幾乎成為所有這些行為的主體,那么如何認識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行為及其制度背景是解決問題的前提。
一、成熟資本市場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行為特征
(一)市場化的發起行為
美國共同基金的管理人是投資顧問或基金管理公司,他們實際管理和經營共同基金的資產,負責基金行政管理與投資操作?;穑ū疚膶V缸C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與運行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通過政府證券主管部門的審核并核發相應的執照后,管理人就有了從事基金管理業務的資格?;鸸镜陌l起人通常是投資銀行、投資公司、投資咨詢公司、信托公司、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負責基金公司的審批以及向公眾募集資金,發起人常常通過控制基金公司的董事會而實際掌握基金管理人的控制權?;鸸芾砣说陌l起完全置身于市場化的環境之中,通常由投資公司對宏觀經濟發展情況、資本市場狀況以及投資者需求和預期的深入了解和評估來把握投資方向,決定是否設立以及設立何種類型的基金??梢娒绹餐鸬陌l起設立是一種完全市場化的行為,至少為共同基金日后的運行打下了良好的市場基礎。
(二)以滿足投資者需求為中心的營銷行為
在美國共同基金的快速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市場化的營銷方式,營銷方式創新的同時推動了基金品種甚至投資方式的創新。在銷售渠道上,共同基金主要通過各類經紀人、保險機構、財務顧問、金融策劃人和銀行等中介機構購買(代銷)以及直接從基金公司購買(直銷)?;鸫N機構的投資專家會分析客戶的金融需求和目標并推薦合適的基金品種,即使普通的基金推銷人員都受過嚴格的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培訓,為每一位投資者提供合適的基金類型,并取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則允許收取的由投資者支付的銷售委托費或從基金資產中扣除的服務費。一旦銷售人員為了獲取更多的服務費而向投資者推銷了不合適的品種,投資者會向監督部門投訴,而監督部門將會對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在營銷行為的背后是管理人不斷的產品創新能力,來適應投資者不斷變化的要求?;鸸芾砣碎_發了各種類型的基金,以便滿足投資者在年齡、金融資歷、承擔風險能力等方面的差異而產生的不同的投資要求,投資者買賣基金的成本也在不斷下降,以投資者需求為中心的產品創新體現了市場化營銷方式下的供給創造需求,這是促進共同基金進一步發展和完善的重要機制。
(三)責權明晰的管理行為
自1924年起,美國共同基金實行的就一直是公司型制度。在公司型制度下共同基金首先是一個法人組織機構,通常沒有自己的雇員,只設立一個基金董事會來代表基金持有人利益并維護基金持有人權益。所有這些業務委托均由基金公司董事會與各方簽訂契約,并以保護投資者利益和為投資者提供服務為根本。由此可見美國共同基金運作的核心是董事會,它承擔著大量而復雜的業務管理職責。
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行為表現
(一)基金管理人的發起
隨著“好人舉手”政策的出臺,中國證券基金的發起實行了很久的行政審批制正逐漸放松?!昂萌伺e手”政策是中國證監會2001年5月起要求申請設立基金公司的機構預先規范證券投資行為并提交自律承諾書制度,即改變行政審批及在小范圍內選擇基金管理公司,強調擬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金融機構和社會機構要用事實證明自身具備管理能力,并向社會公開承諾自己是行為規范理性的機構投資者。這項政策是基金行業準入制度的改革,更是基金業打破行業壟斷、市場化進程的重要內容。使一些市場信譽較好、運作規范的機構能夠作為發起人參與基金公司的設立,推動了以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隊伍的建設,加大了基金業的競爭。
(二)投資風格趨同
基金在訂立契約時都會明確說明各自的投資風格,基金經理根據產品設計的不同風格來為基金訂立投資計劃,即在不同風險水平下實現產品的投資目標。如1999年和2000年,網絡股、科技股在世界也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備受推崇,此時中國基金的風格以成長型為主;
而2001年中期以來市場走勢一度低迷,成長型基金發展趨勢放慢,新成立的基金中出現復合型基金。經過2001年下半年股指進一步向下,基金的投資策略已從追求成長到穩健投資,多數基金投資組合具有價值型特征。2002年新發行的基金以成長價值混合型基金為主??梢娀痫L格隨著證券市場整體的走勢而變化,而在同一時期基金的風格卻是趨同的,導致基金的風格區分不明顯。
(三)簡單的營銷行為
基金管理人的營銷行為就是讓投資者了解管理人的投資理念、投資業績及運作機制等,以期獲得投資者信任從而代其投資理財。中國基金產品銷售從最初投資者徹夜排隊購買,到目前新基金銷售冷清的原因主要是基金管理人的迅速擴大和相對簡單的營銷行為產生了矛盾。中國開放式基金的營銷渠道分為代銷和直銷,代銷是利用銀行和證券公司網點多、方便購買等特點通過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進行向廣大中小投資者的銷售;
直銷是由基金管理人直接向投資者銷售,往往面向保險公司、財務公司等機構投資者。
(四)管理行為不規范
管理人的管理行為與基金治理結構密切相關,決定了管理人行為的規范性和有效性。目前中國基金治理結構中存在的不規范之處,歸根于基金管理人既是自身財產所有人又是基金所有權代表人的雙重人格,極易造成關聯交易,使管理人有機會利用其特殊地位損害持有人利益。首先,在管理人和發起人的關系上,《暫行辦法》頒布以后新發行的基金,管理人與發起人沒有徹底分離,基金管理公司的運作風格受到控股公司的巨大影響。發起人或者不干預公司治理和業務運作,只是被動地獲取投資收益,或者股東價值至上,將其對基金管理人的控制推到及至。甚至某些個人或機構可能會通過假借合法的金融機構掌控基金管理公司,利用金融杠桿以合法的形式借用基金管理人進行市場操縱。
其次是對管理人約束與激勵不足。在約束方面,契約型基金主要是由托管人和持有人大會對管理人進行監督和約束。但由于持有人較為分散,且大多數投資者關注的是資本獲利,通常用腳投票來選擇投資方向,沒有足夠的動力行使監督權,使持有人大會無法對管理人起到切實的監督作用。而托管人在固定托管費率下受到發起人選擇權的限制,沒有充分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而在激勵方面,封閉式基金固定的管理費提取制度使基金管理人能夠在存續期內獲得持續穩定收益,受業績因素的影響有限。管理人只要保持所管理資產的適度規模,經營上較小的壓力使其沒有足夠大提升業績的動力。同時,這種他利性經營與獲取固定的報酬的矛盾,弱化了管理人對基金的責任心。而目前報酬機制和基金評級體系的建立也無法達到對不同水平的基金管理人的有效區分和激勵,不利于優勝劣汰競爭環境的形成。
最后管理人的有限責任制、低資本金與持有人利益的矛盾。經理人對基金運作結果只承擔有限責任,損失風險由受益人承擔。當管理人違反基金宗旨違規操作甚至損害基金資產或持有人損失時,則其應當承擔無限責任,即應以基金經理人的注冊資本金予以賠償,這樣管理人資本金的多少就決定著持有人求償安全性的高低。
三、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行為的制度背景
從制度經濟學的視角來分析目前中國證券市場投資基金管理人行為背后的原因可以總結為:在強制性制度變遷下,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都是以國有制為基礎的證券公司、信托機構等,導致證券投資基金的產權約束不夠,產權所有人不明確就難以生成對基金管理人嚴格有效的監督;
中國證券市場上存在兩種契約,一種是事實上以國家為監管人的基金公司,一種是以投資者個人為委托人和監督人的資金契約。兩種契約制度在競爭規則上的不公平,使兩種制度的收益成本不同,從而出現證券市場上投資手法“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利益因素促使基金管理人投機炒作;
由于中國證券市場制度的功能缺陷,上市公司普遍效率不高,導致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將利潤來源轉向投機炒作甚至是違規行為。
基金管理人的外部制度環境是與中國證券市場和投資基金所處的發展階段相聯系的,中國資本市場屬于歷史短、不規范的新興市場,還存在著結構和深度上的問題。目前可供投資基金選擇的投資品種僅有國債、流通股等,范圍十分狹窄,同時相應的獲取收益規避風險的金融工具也非常少,因此造成基金投資渠道單一,導致了基金產品設計及投資策略的趨同性。同時宏觀經濟政策的變幻無常,投資者的急功近利,證券市場濃重的投機氛圍,其中的每一項都足以將科學的投資理念扼殺掉,并進而扭曲了基金管理人的精神和企業的組織結構,然而投資理念恰恰是基金管理人的靈魂。
在投資基金制度中,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聘任,盡管并不擁有基金的資產,但它接受基金投資者的委托而運作基金資產,同時每年提取固定的管理費,投資人在承擔全部投資風險的同時享有收益權。從微觀層面上看,基金管理人的組織制度也存在著缺陷,一方面,基金管理公司只能由證券公司作發起人,公司的管理人由發起公司指派,導致了基金管理公司與證券公司天然具有重大的關聯關系,目前證券公司普遍存在的自營行為,使其和基金管理公司在市場上相互配合成為可能;
另一方面,基金管理公司“內部人”控制傾向又排斥了基金經理人市場和社會選擇機制,壓制了“管理者市場”的形成,使基金管理公司實際上不是“專家”理財而是“莊家”理財,從而出現了種種不規范甚至不合法行為,給證券市場帶來了較大的負面效應。
可見,當基金管理人所處的制度環境存在缺陷時,外部監管、基金治理結構的漏洞會為基金管理人提供“違規條件”。因此從制度上分析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行為,將發現其行為的本源,而只有發現行為背后深層原因后才能指導我們提出規范、引導行為的方法,并針對目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參考文獻:
[1]曹鳳岐。關于發展投資基金的戰略思考[J].財貿經濟,1999,(2)。
[2]曹鳳岐。中國證券市場發展、規范與國際化[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1998.
[3]韓志國。中國資本市場的制度缺陷[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1.
[4]科斯,阿爾欽,諾思等。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M].上海三聯書店,1996.
[5]林毅夫。關于制度變遷的經濟學原理:誘致性變遷與強制性變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6]劉傳葵。中國投資基金市場發展論[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1.
[7]王蘇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責任[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
[8]主編。證券投資基金研究文集[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1999.
[9]亞瑟·來維特,李為,水東流譯。監管與合作:美國證監會與共同基金IN)。證券市場導報,2001,(2)。
[10]張宗新。證券市場低效率:基于制度變遷的一種解析[J].經濟科學,2002,(2)。
[11]趙獻兵。中國基金發展模式與治理結構的互動關系[N].經濟導刊,2002,(10)
基金證券投資范文第3篇
由于投資者人數眾多,一旦發生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往往會使大量投資者權益受損;
由于訴訟空間的有限性,無法同時容納眾多訴訟主體,為了一并解決眾多當事人與另一當事人之間的利益沖突,提高訴訟效率,在訴訟程序上就有必要建立群體性糾紛解決機制。當前在世界范圍內存在諸如美國的集團訴訟模式、日本的選定當事人訴訟模式、德國的團體訴訟模式等。從實證角度來看,解決群體性證券民事賠償問題較為成功的是美國的集團訴訟模式,該模式的最大特點是,一個或數個代表人代表權益受損的全體集團成員提訟,法院對集團所作判決,不僅對直接參加訴訟的集團當事人,而且對沒有參加訴訟的受損害主體都具有約束力。
并且訴訟成本低,有力地維護了眾多弱小投資者的權益以及補充了政府證券監管部門的職能。
在我國,代表人訴訟是解決證券民事賠償的群體訴訟模式。但我國的代表人訴訟與美國的集團訴訟有不同:集團訴訟的判決具有擴張力,效力涉及于遭受相同侵害的全體受害人;
而我國的代表人訴訟的判決只對參加登記的受害人有效,未參加登記權利的,判決則無效。這就使我國民事賠償的威懾力和對違法行為的警示作用大大受到削弱。我們有必要借鑒美國集團訴訟中的有益做法來重構我國的訴訟代表人制度。為此,應明確在代表人訴訟完成后,沒有參加代表人訴訟的受害人可以直接適用判決;
為了以此激勵受害人加入代表人訴訟,應對直接適用判決的條件作出規定;
為設計直接適用判決還應規定一系列的規則。
二、確立非訴糾紛解決機制
完善而有效的訴訟制度將為投資者的損害提供重要的救濟途徑,但訴訟安排都是十分耗時耗力的,對投資者而言,不是惟一經濟的選擇。并且證券市場參與各方的關系十分復雜,各種證券爭議也逐漸增多,并呈現出顯著的專業性和多樣性,僅靠證券訴訟制度也遠不能滿足解決大量證券爭議的要求。由此現代社會發展了各種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ADR)-非訴機制也應運而生。其中證券賠償非訴糾紛解決機制主要有仲裁機制與調解機制兩種。證券仲裁最早產生于美國,起初只是解決證券交易所會員之間糾紛的一種手段。后來,證券仲裁逐步擴大適用于交易所會員與非會員之間的證券爭議,并由開始僅限于股票發展到適用于包括基金在內的各種證券,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證券仲裁適用制度、規則,使得證券仲裁成為解決證券糾紛的最為主要的方式。除此之外,還有證券調解機制,也相繼建立和運用,它既有利于減少訟累,減輕法院的負擔,又是一種高效率、低成本解決糾紛的重要方式之一。其在美國和加拿大等發達國家被大力發展和廣泛應用。這種非訴訟調解機制若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中也建立和運用,這就不僅要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對損害賠償責任及其追究機制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而且要在實踐中對證券投資基金當事人客觀存在的這種民事賠償糾紛獲得迅速全面有效的解決。這既有利于證券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又有利地保護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并且還可減輕法院負擔??梢?,我們有必要建立證券仲裁與調解制度,作為訴訟制度的有益補充。新晨
三、建立賠償實現的財產保障制度
基金證券投資范文第4篇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
目錄
一、托管協議當事人
二、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三、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與核查
四、基金財產保管
五、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與執行
六、交易安排
七、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及分紅資金的清算
八、基金資產估值,基金資產凈值計算與復核
九、投資組合比例監控
十、基金收益分配
十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和檔案的保存
十四、基金托管人報告
十五、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十六、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及其他費用
十七、禁止行為
十八、違約責任
十九、爭議處理
二十、托管協議的效力
二十一、托管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二十二、其他事項
鑒于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擬發起設立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
鑒于_________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商業銀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具備擔任基金托管人的資格和能力;
鑒于_________擬擔任基金的基金管理人,_________擬擔任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為明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制訂本協議。
一、托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冊資本:_________元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_________
經營范圍:發起設立基金;
基金管理業務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它業務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行長: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_________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_________元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
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辦理結算;
辦理票據貼現;
發行金融債券;
發行,兌付;
承銷政府債券;
買賣政府債券;
同業拆借;
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收付款項及保險業務;
提供保管箱服務;
外匯存款;
外匯貸款;
外匯匯款;
外幣兌換;
國際結算;
同業外匯拆借;
外匯票據承兌和貼現;
外匯借款;
外匯擔保;
結匯,售匯;
買賣和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
自營外匯買賣;
代客外匯買賣;
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
離岸銀行業務;
銷售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企業年金托管、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托管及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二、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一)訂立托管協議的依據
本協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制訂。
(二)訂立托管協議的目的
本協議的目的是明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和保管,基金資產的保管,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基金的申購、贖回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鹳Y產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托管協議的原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三、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與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和有關基金法規的規定,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對象,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比例,基金資產的核算,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基金管理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費用的支付,基金份額申購資金的到賬和贖回資金的劃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為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其中對基金的投資比例監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6個月開始。
2.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行為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或有關基金法規規定的行為,應當拒絕執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并及時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鸸芾砣耸盏酵ㄖ髴皶r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3.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
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二)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務監督、核查
1.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及時執行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規的投資指令,妥善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按時將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贖回資金和分紅收益劃入專用清算帳戶,對基金資產實行分帳管理,擅自動用基金資產等行為進行監督和核查。
2.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的行為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或有關基金法規的規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鹜泄苋耸盏酵ㄖ髴皶r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出回函,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限期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鹜泄苋藢鸸芾砣送ㄖ倪`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3.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三)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在業務監督,核查中的配合,協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對方依照本協議對基金業務執行監督,核查?;鸸芾砣嘶蚧鹜泄苋藷o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監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監督方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四、基金財產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托管人應按本協議約定的范圍安全地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
2.基金資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資產。本基金資產與基金托管人的其他資產或其他業務以及其他基金的資產實行嚴格的分帳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名冊登記,帳戶設置,資金劃撥,帳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3.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帳日期并通知托管人,到帳日基金資產沒有到達托管人處的,托管人應及時通知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損失。
4.基金托管人應當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資產托管事宜;
建立健全內部風險監控制度,對負責基金資產托管的部門和人員的行為進行事先控制和事后監督,防范和減少風險。
5.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資產。
(二)基金設立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設立募集期滿十日內,由基金管理人聘請法定驗資機構(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2名以上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2.基金管理人應將屬于本基金基金資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銀行存款賬戶中,并確保劃入的資金與驗資金額相一致。
3.基金管理人偕驗資報告和基金備案材料向中國證監會報備予以書面確認;
獲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后,基金合同生效。若基金因未達到規定的募集額度或其他原因不能生效,按規定辦理退款事宜。
(三)基金銀行帳戶的開立和管理
1.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立基金的銀行帳戶,并根據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規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鸬你y行預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銀行帳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基金業務的需要?;鹜泄苋撕突鸸芾砣瞬坏眉俳璞净鸬拿x開立任何其他銀行帳戶;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帳戶進行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銀行帳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銀行帳戶管理辦法》,《現金管理條例》,《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中國人民銀行利率管理的有關規定》,《關于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結算辦法》以及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銀監會)的其他規定。
(四)基金證券帳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_分公司為基金開立托管人與基金聯名的證券帳戶,用于基金證券投資的交割和存管?;鹜泄苋舜砘鹨员净鸷突鹜泄苋寺撁姆绞睫k理證券賬戶的開立事宜,并對證券賬戶業務發生情況根據中央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發送數據進行如實記錄?;鸸芾砣擞枰耘浜咸峁┫嚓P開戶資料。
2.基金證券帳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鹜泄苋撕突鸸芾砣瞬坏贸鼋韬臀唇泴Ψ酵馍米赞D讓基金的任何證券帳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帳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證券帳戶的開立和證券帳戶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管理和運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五)國債托管專戶的開設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由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向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申請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進行交易。
2.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義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托管與結算帳戶,并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鸸芾砣擞枰耘浜咸峁┫嚓P開戶資料。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時代表基金簽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議,正本由托管人保管,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清算備付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應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負責辦理本基金資金清算的相關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積極協助。
2.清算備付金賬戶按規定開立,管理和使用。
(七)其他帳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務發展而需要開立的其他帳戶,可以根據基金合同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開立。新帳戶按有關規則使用并管理?;鸸芾砣擞枰耘浜咸峁┫嚓P開戶資料。
2.法律、規等有關規定對相關帳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辦理。
(八)證券帳戶卡保管
證券帳戶卡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原件。
(九)基金資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實物證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銀行的保管庫;
也可存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_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或票據營業中心的代保管庫。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托管人對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證券不承擔責任。保管費用按證監會及其它有權機關的規定執行。
(十)與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1.由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簽署與基金投資有關的合同并及時通知基金托管人。與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由基金托管人保管。保管期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由于合同產生的問題,由合同簽署方負責處理。
2.與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根據基金運作管理的需要由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義簽署的合同,由基金管理人以加密傳真方式下達簽署指令,合同原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但基金托管人應將該合同原件的復印件交基金管理人一份。如該等合同需要加蓋基金管理人公章,則基金管理人至少應保留一份合同原件。
3.因基金管理人將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經基金托管人同意的情況下,用于抵質押,擔?;騻鶛噢D讓或作其他權利處分而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托管人予以免責。
4.因基金托管人將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經管理人同意的情況下,用于抵質押,擔?;騻鶛噢D讓或作其他權利處分而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由基金托管人負責,基金管理人予以免責。
五、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與執行
(一)基金管理人對發送投資指令人員的授權
1.基金管理人應指定專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投資指令。
2.基金管理人應事先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書面授權文件,內容包括被授權人名單,預留印鑒及被授權人簽字樣本,授權文件應注明被授權人相應的權限,并規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指令時基金托管人確認被授權人身份的方法。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出的授權通知應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若由授權代表簽署,還應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鹜泄苋嗽谑盏绞跈嗤ㄖ笠曰睾_認。授權文件在基金托管人收到并回函,并且基金管理人收到回函并確認的當日生效。被授權人及其權限發生變化時,基金管理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被授權人改變或其權限改變,基金管理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托管人的,視為未作改變。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授權文件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法規或有關監管部門另有要求外,其內容不得向被授權人及相關操作人員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二)投資指令的內容
1.投資指令包括付款指令(含贖回、分紅付款指令等,申購贖回轉換分紅采取軋差清算的,基金管理人需發送軋差應付款項指令),回購到期付款指令,實物債券出入庫指令以及其他資金劃撥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發給基金托管人的指令應寫明收款人、款項事由、支付時間、金額、帳戶等,加蓋預留印鑒并由被授權人簽字。
(三)投資指令發送,確認及執行的程序
1.投資指令的發送
基金管理人發送投資指令應采用加密傳真方式。在特殊情況下,可采用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解決。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其合法的經營權限和交易權限內發送指令;
被授權人應嚴格按照其授權權限發送指令。對于被授權人依約定程序發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認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經撤銷或更改對交易指令發送人員的授權,并且通知基金托管人且得到托管人書面確認后,對于此后該交易指令發送人員無權發送的指令,或超權限發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擔責任。指令發出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電話通知基金托管人。
管理人應在交易結束后將同業市場債券交易成交單加蓋印章后及時傳真給托管人?;鸸芾砣嗽诎l送投資指令時,應為基金托管人執行投資指令留出執行指令時所必需的時間。因管理人的原因使指令傳輸不及時未能留出足夠的劃款時間,致使資金未能及時到帳所造成的損失由管理人承擔。
基金管理人在投資指令已發送給基金托管人但該投資指令尚未被執行之前,基金管理人可以更改或撤銷原投資指令。但基金管理人應給基金托管人留出撤銷或更改原指令所必需的合理時間,否則由此導致投資指令無法執行或延誤執行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責任。
2.投資指令的確認
基金托管人應指定專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預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單,并與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發送和接收方式。投資指令到達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應指定專人從表面形式上驗證投資指令有關內容及印鑒和簽名的有效性后,方可執行投資指令。如有疑問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
3.投資指令的執行
基金托管人對投資指令驗證后,應在指定的時間內辦理,不得延誤。
(1)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2)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四)被授權人員及授權權限的更改程序
基金管理人若對授權通知的內容進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指令發送人員的名單的修改或權限的修改),應當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通知基金托管人;
修改授權通知的文件應由基金管理人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若由授權代表簽署,還應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鸸芾砣藢κ跈嗤ㄖ男薷膽斠约用軅髡娴男问桨l送給基金托管人,同時電話通知基金托管人,更換被授權人時基金管理人還應同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新的被授權人的預留印鑒和簽字樣本?;鹜泄苋耸盏阶兏ㄖ髸鎮髡婊貜突鸸芾砣瞬㈦娫捪蚧鸸芾砣舜_認。被授權人及授權權限的更改通知自基金托管人以傳真和電話兩種方式向基金管理人確認后開始生效?;鸸芾砣嗽诖撕笕諆葘κ跈嗤ㄖ薷牡奈募徒换鹜泄苋?。
基金托管人更換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員,應提前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五)其他事項
1.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時,應對投資指令的要素是否齊全,印鑒與被授權人是否與預留的授權文件內容相符進行檢查,并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等有關規定對指令的表面真實性,內容合規性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基金管理人,并停止執行。上述內容,中國證監會另有新規定的,按其規定辦理。
2.除因故意或過失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損害而負賠償責任外,基金托管人對執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或執行指令過程中由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過失對基金資產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達投資指令時,應確?;疸y行帳戶有足夠的資金余額,對超頭寸的交易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執行,但應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擔因未執行該指令造成損失的責任。
六、交易安排
(一)選擇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基金管理人負責選擇本基金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鸸芾砣藨砘鹋c被選擇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委托協議,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鸸芾砣藨鶕嘘P規定,在基金的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中將基金通過該證券經營機構買賣證券的成交量,支付的傭金等予以披露,并將該等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專用席位號,傭金費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變更情況。
(二)基金投資證券后的清算,交割及帳目核對
1.清算與交割
(1)證券交易資金清算:基金托管人負責基金買賣證券的清算交收。資金匯劃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交易成交結果具體辦理。如果因為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資產的損失,應由托管人負責賠償基金的損失;
如果因為基金管理人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證券投資而造成基金投資清算困難和風險的,托管人發現后應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解決,由此給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對于管理人的投資行為導致基金頭寸不足而使托管人無法正常清算,托管人應該及時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應在次日12:00前補足頭寸,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管理人承擔。
(2)結算方式:支付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的有關規定辦理。
(3)資金劃撥:基金管理人的劃撥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審核無誤后按規定及時執行,不得延誤。如基金管理人的資金劃撥指令有違法,違規的,基金托管人不予執行,并立即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要求其變更或撤銷相關指令,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發出上述通知后仍未變更或撤銷相關指令,基金托管人應不予執行,并報告中國證監會。對于管理人超頭寸的投資指令,托管人將不予執行并及時通知管理人,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管理人承擔。
2.資金和證券帳目對帳的時間和方式
(1)交易記錄的核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進行交易記錄的核對。
(2)資金帳目的核對:資金帳目包括基金的銀行存款等會計資料。資金帳目每日對帳一次,按日核實,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3)證券帳目的核對:證券帳目是指證券交易帳戶和實物托管帳戶中的證券種類,數量和金額。證券交易帳目每周核對一次,實物券帳戶每月末核對一次。
(三)基金贖回安排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起開始辦理贖回,具體辦理時間以公告為準。
(四)基金持有人認購,贖回基金單位的清算,過戶與登記方式基金的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和銷售人的代銷網點進行認購和贖回申請,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由基金托管人辦理資金清算,并由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注冊登記人辦理過戶和登記。
(五)基金融資
本基金可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融資。
七、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及分紅資金的清算
(一)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轉換業務處理的基本規定
1.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轉換的確認,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注冊登記機構負責。
2.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15:00 前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前一工作日上述有關數據,并保證相關數據的準確,完整?;鹉技陂g,認購數據不需按上述要求發送。
3.基金管理人通過與基金托管人建立的共同約定的數據傳送系統發送申購贖回等有關數據,如因各種原因,該系統無法正常發送,另一方應予積極協助。由此引起基金或本協議一方損失的,由系統無法正常傳送數據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若由雙方共同引起,根據各自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責任?;鸸芾砣讼蚧鹜泄苋税l送的數據,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保存,保存期限_________年。
4.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機構辦理本基金的注冊登記業務,應保證上述相關事宜按時進行?;鸸芾砣撕突鹜泄苋藨扇〈胧?,使新任注冊登記機構的數據接口規范與基金托管人的數據接口規范雙方保持一致。
5.關于清算專用帳戶的設立和管理。為滿足申購,贖回及分紅等資金匯劃的需要,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托管銀行的營業機構開立用于基金認購,申購,贖回及分紅等資金清算的基金注冊登記清算賬戶。
6.對于基金份額申購,基金轉入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帳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帳日基金資產沒有到達托管人處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造成損失的,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損失。
7.贖回和分紅資金劃撥規定:撥付贖回款,基金轉出款或進行基金份額分紅時,如基金銀行帳戶有足夠的資金,基金托管人應按時撥付;
因基金銀行帳戶沒有足夠的資金,導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時撥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托管人不承擔墊款義務及其他任何責任。
8.資金指令:除申購款項到達托管人處的基金帳戶需雙方按約定方式對帳外,全額劃出,贖回和分紅資金劃撥時,管理人需向托管人下達指令。如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協商采取申購贖回轉換分紅軋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需發送軋差應付款項指令。資金指令的格式,內容,發送,接收和確認方式等除與投資指令相同外,其他部分另行規定。
(二)認購資金
1.基金設立募集前,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營業機構開立“基金募集專戶”,設立募集期內,有效認購資金應按時劃入“基金募集專戶”。該帳戶按有關規定計算利息。
2.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基金資產劃入在基金托管人的營業機構開立的基金銀行帳戶。
(三)申購和轉入資金
1.t+1日(t日指申購,贖回和其它交易的申請日)15:00前,注冊登記機構根據t日基金份額單位凈值計算投資人申購或轉入基金的份額,并將清算確認的有效數據和資金數據匯總傳輸給基金托管人?;鸸芾砣撕突鹜泄苋藫诉M行申購或轉出的基金會計處理。
2.t+3日15:00前,基金管理人應將確認后的有效申購款和轉入款劃到在基金托管人的營業機構開立的基金銀行帳戶,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核對申購款或轉入款是否到帳,并對申購或轉入資金進行帳務處理。如款項不能按時到帳,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處理。
3.如采取軋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協商運行程序。
(四)贖回和轉出資金
1.t+1 日15:00前,基金管理人將t 日贖回或轉出確認數據匯總傳輸給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據此進行贖回或轉出的基金會計處理。
2.t+2日12:00前,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出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劃款指令核對t+3日應劃付的贖回款項。
3.t+3 日15:00之前,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有效指令將t日贖回確認款劃到基金清算總賬戶?;鸸芾砣伺c基金托管人對贖回款支付進行會計處理。
4.如采取軋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協商運行程序。
(五)基金份額現金分紅
1.基金管理人將其決定的分紅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復核后通知基金管理人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2.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對基金份額分紅進行帳務處理并核對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出現金分紅的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應在基金管理人分紅劃款指令要求的劃款日將資金劃入專用帳戶。
3.基金管理人在下達指令時,應給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劃款時間。
4.如采取軋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協商運行程序。
(六)登記結算公司結算備付金賬戶的清算
1.若結算備付金賬戶發生透支,按登記結算公司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含透支款利息,下同),該違約金最終由透支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擔,但由于基金托管人的原因造成該賬戶透支的情形除外。
2.基金托管人應在交收日(t+1)15:00之前向登記結算公司提交透支扣券申請書,指定其所托管的透支基金相關證券賬戶及透支金額。登記結算公司按其指定的透支基金相關證券賬戶買入證券成交的先后順序,自后向前依次扣券,直至扣券總市值達到透支金額的_________%為止(證券市值按當日收盤價計算,下同)。如該基金證券賬戶內所有證券價值不足透支金額的_________%,則扣該基金的全部證券。
3.對于結算備付金賬戶因計收違約金形成的透支部分,可不采取本條第1、2款規定的措施。
4.基金管理人應在t+2日前補足透支款及違約金,基金管理人按規定補足透支款及違約金后,這樣登記結算公司應交付暫扣的證券。如果登記結算公司未及時交付,基金托管人應根據《證券資金結算協議》的規定向登記結算公司追索。如基金管理人未及時補足透支款及違約金,登記結算公司將賣出暫扣的證券,賣出款記入結算備付金賬戶以彌補其上述透支款項及違約金,不足部分仍向基金托管人追索,由此產生的相關損失賠償和其它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5.若基金銀行存款賬戶有足夠資金余額,因基金托管人未及時核對結算備付金是否有足額結算頭寸或未及時劃撥以補足結算備付金等自身原因造成的結算備付金賬戶出現透支,相關損失賠償和其它責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擔。
6.如結算備付金賬戶未發生透支,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發生透支,應基金托管人的申請,登記結算公司可協助基金托管人暫扣其指定的透支基金相關證券賬戶內相當于基金托管人所申報透支金額的120%的證券,并按照登記結算公司的相關規定,對透支基金采取按申報透支金額計收違約金等處罰措施。由此產生的最終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應賠償基金托管人因此而遭受的相關損失。如果由于基金托管人的指定發生錯誤等原因發生錯誤暫扣的,相關損失賠償和其它責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擔。
7.對于任何原因發生的證券資金結算透支事件,基金托管人可協助登記結算公司采取以下風險管理措施:
(1)報告證監會。
(2)提請證券交易所限制或暫?;鹜泄苋怂泄艿耐钢Щ鸬淖C券買入等。
8.如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發生債券超額賣出或賣出回購質押債券而導致債券賣空行為的,登記結算公司在t+1日暫不交付賣空價款對應的資金。同時,以賣空價款為基數,按登記結算公司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該違約金最終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如基金管理人在兩個工作日內補足賣空債券,登記結算公司交付相應價款。否則,登記結算公司以暫扣資金買入與其賣空等量的證券,由此產生的損益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9.如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進行債券回購業務,基金管理人應確保有足額質押債券,如因質押券不足導致債券融資回購未到期量超過標準券數量的,則登記結算公司在t+1日暫不交付超額融資回購款項,直至標準券數量足夠符合質押券要求,登記結算公司才交付相應款項。
10.如基金托管人所托管基金發生大宗交易買入,基金管理人應在大宗交易發生前保證銀行存款賬戶具有足額資金以滿足基金托管人及時劃撥用于當日交易結算。對資金不足部分,登記結算公司按買入大宗交易成交順序,自后向前并以一筆為最小凍結單位凍結相關證券,待資金補足后再予解凍。
八、基金資產估值,基金資產凈值計算與復核
(一)基金資產估值
1.估值對象
基金依法擁有的股票,債券,股息紅利,債券利息和銀行存款本息等資產。
2.估值方法
(1)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計算;
估值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計算;
(2)未上市股票的計算:①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增發新股,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盤價計算;
②首次發行的股票,按成本價計算。
(3)配股權證,從配股除權日起到配股確認日止,若收盤價高于配股價,則按收盤價和配股價的差額進行估值;
若收盤價等于或低于配股價,則估值為零。
(4)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1),(2),(3)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款(1),(2),(3)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并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5)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3.債券估值辦法:
(1)證券交易所市場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2)證券交易所市場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計算得到的凈價估值。
(3)未上市債券按其成本價估值;
(4)在銀行間同業市場交易的債券按成本價估值。
(5)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1)-(4)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款(1)-(4)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綜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收益率曲線等多種因素基礎上形成的債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6)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3.估值程序
基金的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托管人復核。用于公開披露的基金資產凈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將估值結果加蓋業務章后以書面形式報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估值方法,時間與程序進行復核;
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簽章返回給基金管理人。
4.特殊情形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按照本條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單位資產凈值錯誤處理;
由于證券交易所及_________發送的數據錯誤,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二)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復核與完成的時間及程序
1.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余額。
基金份額資產凈值是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發行在外的基金份額總數計算得到的每基金份額資產的價值。每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單位資產凈值,并按規定公告。
2.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后,將資產凈值結果發送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方法,時間,程序進行復核;
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蓋章并以加密傳真方式傳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復核結果與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存在差異,且雙方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對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有權將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備案?;鸸芾砣藛畏矫鎸ν夤婊鹳Y產凈值計算結果應在公告上標明未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因基金管理人單方面對外公布的基金資產凈值計算結果或公告的計算結果與基金托管人復核結果不一致而造成的損失,包括因該計算結果而涉及到基金資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3.基金份額資產凈值的確認及錯誤的處理方式
基金份額資產凈值的計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4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當基金份額資產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生差錯時,視為基金份額資產凈值錯誤。
差錯處理的原則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資產凈值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糾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資產凈值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公告;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但計算過程有誤導致凈值計算錯誤,從而給基金或基金投資人造成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賠償;
基金管理人在向投資人支付賠償金后,如果托管人有過錯,可以向托管人追索應由托管人承擔的賠償責任;
(4)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
(三)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會計制度執行。
(四)基金帳冊的建立和基金帳冊的定期核對
1.基金帳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應按照相關各方約定的同一記賬方法和會計處理原則,分別獨立地設置,登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對相關各方各自的賬冊定期進行核對,互相監督,以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若雙方對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
2.憑證保管及核對
證券交易憑證由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分別保管并據此建帳?;鸸芾砣税慈站幹苹鸸乐当?,與基金托管人核對,從而核對證券交易帳目?;鹜泄苋宿k理基金的資金收付,證券實物出入庫所獲得的憑證,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原件并記帳?;鸸芾砣伺c基金托管人對基金帳冊每月核對一次。經對帳發現雙方的帳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糾正,保持雙方的帳冊記錄完全相符。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準。
(五)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規定分別獨立編制。
2.報表復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財務報表后,進行獨立的復核。核對不符時,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進行調整,直至雙方數據完全一致。核對無誤后,在核對過的基金財務報表上加蓋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公章,各留存一份。
3.報表的編制與復核時間安排
月度報表的編制,應于每月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個月結束之日起45日內,基金管理人對招募說明書更新一次?;鸸芾砣嗽诿總€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季度報告編制并公告;
在會計年度半年結束后60日內完成半年報告編制并公告;
在會計年度結束后90日內完成年度報告編制并公告?;鸸芾砣藨趫蟾鎯热萁刂谷蘸蟮?個工作日內完成月度報表編制,加蓋公章后,以加密傳真方式將有關報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
基金托管人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藨谥衅趫蟾鎯热萁刂寥盏?0日內完成報告的編制,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20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藨谀甓葓蟾鎯热萁刂谷盏?0日內完成報告的編制,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30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鹜泄苋嗽趶秃诉^程中,發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報告上加蓋公章,雙方各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不能于應當公告之日之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編制的報表對外公告并由其對所的報表負責,基金托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報證監會備案。
九、投資組合比例監控
(一)基金在投資策略上兼顧投資原則以及開放式基金的固有特點,通過分散投資降低基金資產的非系統性風險,保持基金組合良好的流動性?;鸬耐顿Y組合將遵循以下限制:
1.持有_________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_________%;
2.基金與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_________家公司發行的證券總和,不超過該證券的_________%,并按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單只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該基金的總資產,單只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4.基金合同中的其他規定;
5.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二)基金管理人應積極協助托管人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對基金投資比例的監控;
(三)基金的投資組合應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達到規定的標準,六個月后托管人根據前條投資比例要求進行投資比例監督。
十、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將本基金的凈收益根據持有基金份額的數量按比例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分配?;饍羰找媸腔鹗找婵鄢磭矣嘘P規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關費用等項目后得出的余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則
收益分配應該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則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1.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為基金凈收益的_________%;
3.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紅利發放日的單位基金資產凈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
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除下述第(6)款情形外,在投資人選擇現金分紅時,不得將紅利再投資;
4.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最多不超過_________次,但若成立不滿_________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后的_________個月內完成;
5.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基金上一年度虧損后,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6.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基金當年不進行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的時間和程序
1.在基金一年只分配一次時,基金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_________個月內,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基金的年度分配方案。如果一年內進行多次收益分配,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2.在分配方案公布后(依據具體方案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就現金形式分配的全部資金向基金托管人下達付款指令,托管人按照管理人的指令及時進行分紅資金的劃付。如采取軋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協商運行程序。
十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注冊登記人和基金托管人保管?;鸸芾砣嗽诿磕瓿醯?個工作日內將上一年末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以光盤形式交由基金托管人保存。持有人名冊應該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名稱,持有份額,銷售機構,持有人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基金賬號,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鹜泄苋藘H負責保存基金管理人交來的上述基金份持有人名冊,但不對過戶與注冊登記人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果國家的法律法規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保密義務
除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中國證監會關于基金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進行披露以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有關信息均應恪守保密的義務?;鸸芾砣伺c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任何信息,除法律法規規定之外,不得在其公開披露之前,先行對任何第三方披露。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職責
(1)根據《信息披露辦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基金募集情況》,《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公告,基金份額申購和贖回價格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負責公布。
(2)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業績表現數據,基金定期報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說明書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書面文件或者蓋章確認。對于不需要托管人復核的事項,基金管理人在公告前應告知基金托管人。
(3)基金年報,經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方可披露。
(4)對于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本基金需披露的信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負有積極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監督,保證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時限披露的義務。
(5)本基金的信息披露的公告,必須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之一種報紙或證監會指定的其他媒體。
2.程序
按有關規定須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由管理人公告。發生基金合同中規定需要披露的事項時,按基金合同規定公布。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按《信息披露辦法》的要求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人的辦公場所,營業場所,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公眾投資人可以免費查閱。在支付工本費后可以獲得上述文件的復制件或復印件。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和檔案的保存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完整保存各自的記錄基金業務活動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基金賬冊,交易記錄,財務報表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為_________年。
(二)有關基金合同正本的保管,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九)項的規定執行。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發生變更,未變更的一方有義務協助變更后的接任人接收相應文件。
十四、基金托管人報告
基金托管人應按《基金法》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出具基金托管情況報告,報相關的監管機關,并抄送基金管理人?;鹜泄苋藞蟾嬲f明該相關報告期間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的情況。
十五、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一)基金托管人的更換
1.更換基金托管人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批準,可以更換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的;
(2)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資格;
(3)依照基金合同規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解任的;
(4)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它情形。
2.更換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代表_________%或以上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后六個月內對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決議;
(3)批準:新任基金托管人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審查批準方可繼任,原任基金托管人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批準后方可退任;
(4)臨時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產生之前,由中國證監會指定臨時基金托管人;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換后,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核準后5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公告。新任基金托管人與原基金托管人進行資產托管的交接手續,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資產總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時更換,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批準后5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公告;
(6)審計: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并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1.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可以更換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的;
(2)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資格;
(3)依照基金合同規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解任的;
(4)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它情形。
2.更換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代表10%或以上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后六個月內對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決議;
(3)批準:新任基金管理人經中國證監會審查批準方可繼任,原任基金管理人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后方可退任;
(4)臨時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產生之前,由中國證監會指定臨時基金管理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換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監會核準后5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與原基金管理人進行資產管理的交接手續,并與基金托管人核對資產總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時更換,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監會批準后5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妥善保管基金管理業務資料,及時向臨時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管理業務的移交手續,臨時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接收;
(6)審計: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7)基金名稱變更:基金管理人更換后,如果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應按其要求替換或刪除基金名稱中“_________”的字樣。
十六、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及其他費用
(一)基金管理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基金管理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 = e×1.5%÷365天
h 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 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二)基金托管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基金托管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0.25%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25%÷365天
h 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 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三)證券交易費用,基金信息披露費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會計師費,律師費等根據有關法規,基金合同及相應協議的規定,由基金托管人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當期基金費用,如影響到基金份額凈值第五位的,需要在合理期限內攤銷。
(四)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五)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的調整
由于本基金為開放式基金,規模隨時可變,當本基金達到一定規?;蚴袌霭l生變化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協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此項調整不需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六)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的復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時間
1.復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計提的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等,根據本托管協議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行復核,核對無誤后通知基金管理人。
2.支付方式和時間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十七、禁止行為
(一)基金管理人不得有《基金法》第二十條或《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禁止的任一行為。
(二)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利用基金資產為自身和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三)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經營過程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公開披露的信息,不得對他人泄露。
(四)基金管理人不得在沒有充足資金的情況下向基金托管人發出投資指令和贖回,分紅資金的劃撥指令,也不得違規向基金托管人發出指令。同時,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五)除根據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或基金合同另有規定,基金托管人不得動用或處分基金資產。
(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行政上,財務上相互獨立,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七)基金合同投資限制中禁止投資的行為。
(八)法律,法規,規章,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禁止的其他行為。
十八、違約責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職責的過程中,違反《基金法》規定或者基金合同約定,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分別對各自的行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因共同行為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但是發生下列情況,當事人可以免責:
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或當時有效的法律,法規或規章的作為或不作為而造成的損失等;
2.在沒有故意或過失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投資原則而投資或不投資而造成的損失等;
3.當事人因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且在本協議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簽署之日后發生的,使本協議當事人無法全部履行或無法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戰爭、騷亂、火災、政府征用、沒收、法律變化、突發停電或其它突發事件,證券交易所非正常暫?;蛲V菇灰?。
(二)當事人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在職責范圍內有義務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盡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三)違約行為雖已發生,但本托管協議能夠繼續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本協議。
(四)凈值差錯處理
1.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資產凈值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當發生凈值計算錯誤時,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處理,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或者基金墊付賠償金?;鸸芾砣撕突鹜泄苋藨鶕嶋H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后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1)如采用本協議第八章“基金資產估值,基金資產凈值計算與復核”中估值方法前三項規定之方法進行處理,若基金管理人凈值計算出錯,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沒有發現,且造成投資人損失的,由雙方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擔50%,基金托管人承擔50%;
基金證券投資范文第5篇
所謂私募基金,又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和富有的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但筆者要強調的是“非公開發行”并不意味著不能進行諸如做廣告等宣傳行為,而是更注重于向特定的公眾發行。本文探討的私募基金就是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目前私募基金司法解釋尚處于論證階段,自然無法從法律條文中找到答案,有關部門也并未就此做出說明,到底什么是規范私募基金或不規范私募基金呢?估計私募基金業內人士也較難把握。
據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某位法官說:“實踐中我們認定私募,最主要的特征是針對不特定多數人發行。認定不規范的私募,主要有兩個特征,一是承諾保底收益;
二是資金是否打入管理人賬戶?!?/p>
由于缺乏系統的法律規范約束,我國的契約型私募基金在運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風險隱患,甚至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實踐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見于三種類型:非法集資、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蠱惑交易”操縱股市行為。
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對象則是少數的特定投資者,且對這些投資者一般門檻較高,參與的資金量要有一定規模,其目的是共同投資、共享收益和風險,但如果私募基金的發起人向投資人許諾高比例的保底收益,則可視為非法集資。
根據我國法律,非經金融主管機關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業務,否則即構成違法行為。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與私募基金相區別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給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來源于風險收益,不應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則既有違法之嫌。
另外,私募基金很可能違反中國證監會《證券市場操縱行為認定辦法》有關“蠱惑交易”的規定?!靶M惑交易”可以理解為,操縱市場的行為人故意編造、傳播、散布虛假重大信息,誤導投資者的投資決策,使市場出現預期中的變動而自己獲利。特別是在互聯網時代,“蠱惑交易”的危害性和嚴重性更應該引起高度關注。通過論壇、QQ、MSN、博客等網絡傳播手段,一個虛假消息可以在短短時間內迅速傳播,網狀擴散,貽害無窮。
二、私募基金應該合法化
通過對海外私募資金的考察不難發現,隨著一國經濟實力的增長和市場經濟結構的升級,“私募基金”難以阻止,將成為一國市場經濟體制趨于成熟后必然出現的一個重要的金融服務領域。
2007年2月27日股市大跌,上證綜指下跌8.8%,大跌的根本原因是機構結構過分單一,大量贖回使公募基金承受巨大的壓力。私募基金一般有一年的封閉期,并且一年之后只能在特定的時間段贖回,而不能天天贖回,如果私募基金發展壯大起來,與公募基金互補,可以避免股市大起大落。此外,股指期貨推出后,如果只有公募基金和券商,沒有私募基金,那么將加大市場的金融風險,大力發展私募基金是證券市場發展的需要。
另外,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相比,具有如下一些優勢:
(一)基金規模越大,管理難度也越大
目前國內的正規私募基金一般有至少一年的封閉期;
在封閉期后,每月只有固定的日期(一般為每月的15日和月末)作為開放日,投資者只能在每月開放日認購和贖回。這樣就有效地隔離了風險承受能力差,投資不理性的中小投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資金來源穩定,投資策略也得以堅持,投資風格可以更加激進,收益也就相對較高。
(二)靈活性、針對性和專業化特征
私募基金的出現,豐富了投資者的投資渠道,也活躍了市場交易氣氛,更好地滿足了不同投資者的投資喜好,吸引更多的社會閑置資金投資于證券市場,打破了公募基金一基獨大的壟斷地位,有利于促進私募和公募之間良性競爭和優勢互補,從而促進證券市場的完善與發展,提高證券市場資本形成和利用的效率。
(三)獨特的研究思路
根據《基金法》的規定,單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同一公司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過該公司總股本的10%,這一“雙十”規定,決定了公募基金必須同時持有10只以上的股票,這使公募基金的研究必須涵蓋多個行業,限制了基金公司研究團隊對上市公司的研究深度。與之相比,私募的投資不受任何限制,持有的股票數量可以較少,也就可以集中力量,更加認真、細致、透徹地研究關注的上市公司,對上市公司價值的理解也能更加透徹。
(四)需履行的手續較少,運行成本更低,更易于進行金融創新
私募基金的發展壯大會加劇整個基金業的競爭,沖擊公募基金的壟斷地位,提高基金市場的運作效率,形成較為完善的市場結構,推動我國成熟、理性的機構投資者群體的加速形成以及價值投資理念的建立,為我國履行加入WTO后向外資全面開放金融市場做好準備。
(五)私募基金的產權基礎,將成為我國證券市場制度變遷和產權結構改革的重要主題
作為民間主體自發推動形成的產物,私募基金的發展將改變資本市場的機構主體所有制結構單一的局面,推動我國金融制度改革進入一個新的層面。
三、私募基金制度完善的幾點建議
縱觀全球各國的經濟法律體系,大部分都沒有專門的私募基金法律,但仍有一系列法律足以對所有的私募基金構成有效的法律規范。而從目前我國立法來看,沒有專門約束私募基金的法規,私募基金主要受《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信托法》、《合伙企業法》、《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刑法》等綜合調整。由于我國相關監管部門在金融證券領域奉行的基本上是“法有明文規定方可為”。
因此,為了避免法律上的風險,我國相關監管部門應盡快在立法當中確認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并出臺有針對性的細化的配套監管措施,以便私募基金能夠健康發展。在這種背景下,私募基金制度規范化應以《投資基金法》為主要參考依據,綜合考慮各方要求,我國應借鑒國外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對私募基金采取全面而有效的監管辦法,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私募基金的制度建設和完善:
(一)投資者資格和人數限制
1、投資者資格。對合格的投資者的判斷有以下幾種方法:根據其投資的最低限額為判斷標準;
根據其收入多少來判斷;
只要是金融機構投資者,均可投資;
對財產擁有獨立自主的處分權的企業、公司等經濟組織為合格的機構投資者。
2、投資者人數限制。應該考慮我國的國情再借鑒歐美發達國家的做法。對于投資者的人數應該限制在100人以內,但應該允許特殊情況下超過100人。
(二)管理人條件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應具備要求的準備金、經營業績、人才和營業硬件設施等市場準入條件,并且,管理人的資格應該是競爭性的,而不能是壟斷性的,設立私募基金時應向證券監管部門備案。
要求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投入的資金在籌集的基金總額中必須占到一定的份額,以避免利益主體的缺位。當私募基金發生虧損的時候,管理人的出資應該先行用于支付。
(三)托管人職能規定
作為基金一種特殊形式的私募基金具備基金的共同特點,即現金資產的所有權與管理權相分離,基金管理人具有資產的管理權,基金托管人為基金投資者行使部分監督權。但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歷程表明,公募基金托管人在監督基金管理人運作方面不盡如人意,主要原因是基金托管人地位的獨立性較差。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相對較少,為了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托管人的監督權應進一步強化,如規定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擔任,必須將資產交給指定機構托管;
強化托管人的權力和責任,對基金管理人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基金契約做出的投資指令,托管人應當拒絕執行,或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向管理當局報告。
(四)信息披露規定和風險揭示
私募基金必須與投資者簽署完備的書面協議,盡量詳細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投資品種及組合、相關風險提示及業績報告周期。嚴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是控制私募基金風險的重要手段。私募基金雖然沒有義務向社會披露有關信息,但向基金的投資者和監管部門披露信息是其義不容辭的責任。在設立私募基金時,應向投資者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風險,基金設立之后,應該定期向投資者報告基金投資情況及資產狀況,并定期將這些信息向監管部門披露,以便投資者與監管部門及時了解其運作情況及風險狀況,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風險。
(五)允許私募基金進行適當地公開宣傳
在美國,證券法規定私募基金在吸引客戶時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其參加者多為中產階級,他們主要依據在上流社會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某個基金的管理者進行投資。但筆者認為我國不應借鑒這種做法。首先,嚴格限制私募基金在公開媒體上做廣告宣傳的效果是不佳的。其次,通過私募基金內部約束機制以及像外部完善的基金評級體系以及基金行業自律組織足以避免私募基金過度的市場炒作對投資者造成誤導,以及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惡性競爭。最后,通過適當的公開宣傳使私募基金名正言順的成為“公開,合法”的基金,消除股民對它的神秘感以及糾正人們對它偏見。同時,也有利于促進發起人與投資者相互了解,為以后的合作創造條件,從而迅速壯大我國私募基金的規模。
(六)收益分配規定
國際上,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這部分將首先被用來支付,以保證管理者與基金利益綁在一起,另外一些私墓基金只給管理者一部分固定管理費以維持開支,其收入從年終基金分紅中按比例提取,這種基金的利益分配方式相對地能夠使資本持有人與管理者利益一致。另一方面,應該禁止簽訂保底條款。因為保底條款容易引發了市場的不正當競爭,而且也有悖于基金設立的原則,不利于市場的規范。此外,我國新《合伙企業法》中規定的有限合伙,即基金管理者承擔無限責任,投資者承擔出資額范圍內的有限責任,為我國私募基金的發展提供了一種新的法律組織形式的選擇。
(七)盡快完善基金評級體系,建立基金行業自律組織
國外諸多成熟市場的經驗表明,合理完善的基金評級體系是基金業規范發展的重要配套措施。在私募基金存在的情況下,需要一個獨立公正的評級機構對基金經理人的準確評價作為投資者選擇基金經理人的參考,另外要注意完善當前國內不科學的基金評級方法。
(八)完善我國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由于我國證券市場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做空機制、對沖風險的避險工具的缺乏,私募基金在投資渠道上的受限,市場中金融產品單一,因此我國現有的私募基金實際上發揮的仍只是公募基金的部分功能。對此,筆者認為我國應盡快推出股指期貨等金融期貨產品,擴大私募基金的投資渠道。私募基金本身也應充分利用國際市場以及國內其他的市場來對沖風險,以規避國內股市的風險。
參考文獻:
1、巴曙松.中國私募基金生存報告[J].大眾理財,2007(5).
2、王凌燕.中國私募基金發展問題研究[J].經濟與管理,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