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要求能夠保證抗旱防澇,當天氣干旱少雨,農田干旱的時候,能夠有效地迅速的調動已有的水資源,統籌區域管理,保證農田能夠得到及時的灌溉,而當天氣潮濕多雨的時候,也要注意防澇,及時利用溝渠水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農田水利論文【五篇】,供大家參考。
農田水利論文范文第1篇
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要求能夠保證抗旱防澇,當天氣干旱少雨,農田干旱的時候,能夠有效地迅速的調動已有的水資源,統籌區域管理,保證農田能夠得到及時的灌溉,而當天氣潮濕多雨的時候,也要注意防澇,及時利用溝渠水庫等排水,防治淹沒農田。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要求給農田配備齊全的完整設備,便于機械化的操作,這樣可以極大的節省人力和物力。田間溝渠林網等規劃都要求合理和健全完善,并且能夠合理開發和利用每一塊土地,防止土地資源浪費。整個水利工程還要做到環境友好。因為環保問題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不僅需要其他方面做好,而且對于農田水利方面來說也同樣重要。循環綠色生產是最利于環保的,合理規劃環保型工程,從而維持水生態系統的可持續發展。
2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現狀及其存在問題
中國是一個從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起源的傳統農業大國,水利工程的建設自古至今從未停滯過,且一直在不斷地進步與發展。直至改革開放以后,中國的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發展進入一個高速發展的黃金時期,但是我國在這方面的發展更多的是基礎上的,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大范圍進步。西方已經進入工業化了,但是國內還有很多的小縣城等仍然停留在封建時期的發展水平。近些年,國內也在一直向西方學習,努力提高自己的相關技術水平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中國在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問題,甚至造成了技術的進步和落后的管理模式之間的脫節。具體的體現是,很多的水利工程已經年久失修,且設備幾近報廢,這就使得生產的效益極為低下;
沒有相應的管理模式來解決相關問題,配套不齊全,設備質量比較差,且技術落后??梢哉f,一直以來,我國的農田水利建設對農業的生產和經濟的長足發展做出了很大的貢獻。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面臨著設備基礎較差、總體的投入不足、且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這些問題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求下顯得十分矛盾。
2.1現有水利工程設備很多都年久失修,失去功能
很多的水利工程是在20世紀中葉修建的,幾十年下來,設備普遍因為使用年限過長而喪失功能。
2.2缺乏資金的保障
由于政府的投入偏向于工業的發展,重工輕農的觀念使得農用設備得不到資金支持,無法完善。
2.3管理制度落后
我國的農田水利工程技術雖然有著一定的進步,但是管理制度及其落后,甚至和技術上的進步相脫節,沒有積極有效的管理措施,無法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也就無法更好的發展農業經濟。
2.4農民缺乏積極性
近年來,面對高投入低回報的農業,更多的農民都選擇進城打工,農業市場逐漸的增收緩慢。農民缺乏積極性,使得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興辦缺乏積極性。
3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發展方向
為了更好地推行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保證其能又好又快的發展,需要對各個地區的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情況進行具體的調研和分析,從而總結問題,吸收好的經驗,并找出不足之處,并且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提出更好的對策和解決方案。要加強對農田水利建設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加強各地區的水利建設。要給予高標準的農田水利建設一定的投資,只有充足的資金才能保證其順利的進行。通過對現代農田水利工程發展的現狀分析,需要統一的規劃和綜合的治理,因地制宜進行合理的安排,并且在增加數量的同時也要保證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還要促進相關制度體系的完善,使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有所保障。結合當前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分析,各地區主要在輸水渠道工程、排水工程、田間噴水灌水工程、微灌工程等方面以及相關耕田、土地、林網進而農田道路等方面的建設需要加強。輔以高效的管理技術和水平,確保我國的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順利實施。
4總結
農田水利論文范文第2篇
1.1輸水過程中的節水措施
在長期的農業生產過程中,在傳統的農業生產中,采取的節水灌溉措施為挖土成渠,然后把水輸送到田間地頭。這種灌溉方式是一種傳統的灌溉方式,在輸送水過程中,水分的蒸發和流失量比較大,浪費比較嚴重。相關的統計數據顯示,在目前的農業生產中,灌溉渠道中的水并未得到有效的利用,利用率僅為50~60%,只有這個比例的水被用于農田灌溉,表明農業灌溉用水的重點是搞好輸水管道的節水,制定可行的節水措施和方案。這是節約灌溉用水的關鍵。
(1)加強輸水渠道的防滲。由于防滲可采用多種材料,而各種材料的性能不同。一般情況下,應用較多的防滲材料包括漿砌塊石、混凝土預制塊、干砌塊石和現澆混凝土護面等。在當前的農田水利建設中,大都是建設的“三面光”渠道。如果使用的為混凝土護面,則如果渠道較小,則可選用U型混凝土渠道,改善輸水流量,降低過水斷面。
(2)在農田水利灌溉中,輸水管道不僅為渠床滲透,在輸水過程中,也可能出現水面蒸發或者渠床上雜草的蒸騰,如果使用輸水管道便可降低輸水過程中的損耗,則無須采取其他的措施。如果對滴管、噴灌等的要求較高,可從地面灌溉中選擇低壓輸水管,壓強通常小于200MPa。
1.2節水灌溉的方法
一般所謂的農田水利節水灌溉是指農田田間的配水,如果灌溉水達到根系的水分配方式不同,則效果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F階段,節水灌溉技術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微灌技術在農業生產中的應用,一般涉及到的技術主要包括滴灌、脈沖灌溉和微噴霧等技術。如果參照微灌技術設備性能劃分,分為兩種:①重力微灌;
②常壓微灌,如果按照灌溉設備分類,同樣分為兩類:①地下灌溉;
②地面灌溉。微灌技術的最大優點在于,可對灌溉用水量進行嚴格的控制,該技術主要包括輸水管道、水過濾系統和灌溉控制系統等。
(2)如果在農田灌溉中使用噴灌技術,則應選擇合適的設備,通常包括動力機、加壓水泵等。而同時可采用水自然下降的勢能,把水壓縮在管道中,從而進行輸水,然后經過噴嘴把水噴到空氣中。這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可為灌溉區域內的農作物提供水源。從目前的灌溉技術看,噴灌技術的應用最為普遍,同時,在各種農作物灌溉中均有使用。
(3)在目前的渠道防滲中,經常使用的灌溉渠道防滲技術包括石頭襯砌、混凝土襯砌、塑料薄膜材料防滲等技術,且應用的效果十分理想。
(4)步行式灌溉由于在設備拆裝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是一種可快速拆卸和組裝的節水灌溉設備,可用拖拉機實施灌溉。由于該技術可有效改善灌溉的效率,因此可從源頭上完成水資源的節約。
(5)低壓管道輸水技術的應用,一般采用的方式為,從井內提取水源,然后用灌溉管道系統把水輸送到灌溉區域。低壓輸水管道技術主要應用于水到農田之后,這是由一種比較常用的地面灌溉方式。
1.3節水灌溉的系統
(1)不充分灌溉理論。充分灌溉方法,不僅能夠獲得單位產量最大化,同時可提高農田灌溉用水的利用率。但這并不意味著單位水量用量最多,收益便最高。因此,基于這一認識,提出不充分灌溉理論,即該理論認為,灌溉的目不是實現單位面積產量的最大化,而是單位用水量盡可能提高作物的產量。在我國水資源日漸緊張的背景下,水資源短缺的年代,該理論的提出顯得意義重大。
(2)水稻薄淺濕曬灌,通常水稻灌溉為長期保持較深水層。但是一些地方采用的仍然是串灌、漫灌的方式,水肥流失比較嚴重。近年來,學者研究采用薄、淺、濕、曬的灌溉制度,在節水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該系統制度的基本做法為:薄水插秧、淺水返青,在分蘗之前,加強田間濕潤管理,而在分蘗之后,通過曬田、拔節抽穗保持薄水,以及乳熟保持田間濕潤,確保黃熟濕潤落干。
1.4節水田間處理
任何一種節水灌溉措施,在農田水利中的應用,主要的目的是濕潤農作物根系活動層土壤,通過濕潤土壤,這達到作物吸收的需求。節水田間處理方式,主要包括:①中耕保墑;
②麥稈覆蓋。其中,中耕保墑方式為在灌溉之后,耙松表層的土壤,進而把毛細管切斷處理,最終確保水分不輕易蒸發。而麥稈覆蓋方式,也即是把麥桿切碎之后,鋪在土表上,從而建立一個覆蓋表面,降低水分的蒸發量。
2節水灌溉技術在農業水利中應用的注意事項
在農田水利中應用節水灌溉技術,毫無疑問,存在著各種不利的條件和制約因素,但是不能回避和無視這些不利的條件和因素,而需要正視它們,通過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克服這些不利因素的影響,最終促進農業灌溉技術的推廣和應用。這有利于提高我國農田水利的灌溉水平。在農業節水灌溉技術推廣中,應注意的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根據土壤條件和農作物的類型,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合理選擇節水灌溉技術。在應用和推廣節水灌溉技術過程中,應根據種植的農作物類型,以及當地的土壤條件,合理選擇農田水利節水灌溉技術。對于農作物產量相對較低的大田糧食作物,在應用節水灌溉技術時,應重點考慮改進地面灌溉的方式,把節水灌溉技術作為主體,通過加大資金的投入力度,利用機械化免耕秸稈覆蓋技術、膜壟溝灌溉技術,加強這兩種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適當加大資金投入,采用噴灌和滴灌技術。
(2)按照農業種植結構的調整方案,合理確定農業節水技術。根據農業種植結構的調整方案,也即是壓縮農作物的種植面積,尤其是縮小糧食作物種植面積,擴大經濟作物種植面積,合理確定各種節水灌溉技術,提高單方水的效益和經濟產出。
(3)積極轉變工作思路,以農民為主體。在技術推廣和應用中,應切實尊重農民意愿,在技術推廣中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每一項水利工程的建設,應站在優化水資源配置,建設環保型社會的高度,而不能僅僅重視經濟效益,還要注重社會和生態效益。
(4)在投入的形式上,改變傳統的以農民義務勞動為主的方式,通過市場化的運作方式,吸納社會等多方面的資金,在建設過程中,廣泛收集和采納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發動社會各界的力量,提高農田水利建設的整體水平。
(5)在污水處理方面,應采用污水分級制度,在一些水資源比較短缺的地區,可采用滴灌技術,把水直接噴灑在植物的根部,這不僅有利于增強吸收,而且可以降低蒸發量。在我國中西部地區,水資源短缺的地帶,可應用和推廣噴灌、滴灌等技術??偠灾?,在應用和推廣農業節水灌溉技術的同時,應結合當地是實際情況和各種節水灌溉技術的特點,合理選擇節水技術,從而實現節約水資源,提高農作物產出效益的目標。
3結語
農田水利論文范文第3篇
1.灌溉
民國時期農田水利建設有了較大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西北地區。新疆、甘肅、內蒙古、青海、寧夏五省因氣候干旱,引水灌田甚為需要,水利建設頗顯迫切。1938—1943年間新疆利用近代水利技術,修建了新型灌溉工程15處,灌溉面積共計1487400畝,耗資7550000元。1944年全國水利委員會對新疆水利進行指導,派遣水利勘測總隊對沙灣縣新盛渠進行測量和施工,興建攔河壩,引瑪納斯河水灌溉該縣荒地約8萬畝。此外,吐魯番盆地農田水利亦很發達。據1944年統計,僅吐魯番縣就有水渠7條,可灌農田165102畝;
有坎兒井379道,可灌農田17萬多畝。由于灌溉發達,全縣農作物畝產達二石之多。甘肅省政府則在1935年主持修建了洮惠渠,耗資75000元,灌溉面積達35000畝,是民國時期大型灌溉工程之一。1942年又建成湟惠渠,可灌農田7557畝。1947年政府主持修建的酒泉縣鴛鴦池水庫工程竣工,蓄水1200萬立方米,可灌農田10萬畝,是甘肅近代大型水利工程之一??箲鹌陂g,內蒙古在國民政府的幫助下向農民銀行貸款500萬元,興建復興渠,并動員部分軍隊參加建設,歷時兩個月,于1943年6月建成,渠長68公里,可灌溉農田30萬畝。但青海與寧夏二省,所建農田水利工程卻相對較少,如青海僅在東部12縣建有灌渠181條,灌溉面積63.71畝;
寧夏亦僅在永寧縣境內修建云亭渠,長約75公里,灌溉面積達20萬畝,為該省民國年間修建的一條大渠[9]417。
(2)陜西山西。1928—1930年間,陜西連續三年大旱,莊稼顆粒無收,赤地千里,餓殍載道。水利專家李儀祉于1930年重回陜西主持水利工作,著手修建灌溉工程。1932—1935年間,李儀祉共主持新建涇惠、洛惠、渭惠三大渠,灌溉面積共計126萬畝,其中涇惠渠是中國第一座應用近代水利技術建設的大型灌溉工程,而渭惠渠的建筑物則以鋼筋混凝土為主,在工程質量上達到了當時農田水利工程的最高水平,受到各界好評。嗣后,渭河以南諸支流灌區相繼開工建設,并建成梅惠渠、黑惠渠、澇惠渠、灃惠渠、泔惠渠,皆采用新法施工,無論質量還是技術,在民國年間均首屈一指。陜南方面,1938—1947年間,還興建了漢惠渠、褒惠渠、湑惠渠。以上諸渠的修建完工,使陜西灌溉面積達到了138萬畝。山西水利歷史悠久,歷代均有建設。據統計,1935年間汾河流域22縣灌區共有灌渠543座,灌溉面積達15萬畝,其中文水縣灌溉最為發達,全縣有灌渠100條,可灌農田54.5萬畝[9]430。
(3)河南山東安徽。河南、山東二省灌渠工程主要集中于洛河和沁河支流。1937年前沁河上的灌溉工程興建較多,如1928年就修建了20多座閘門,總灌溉面積達到7.6萬畝;
洛河流域共有灌渠49道,總灌溉面積達20萬畝。安徽則于1935年疏浚了芍頗水利工程,將灌溉面積由數萬畝增加到20萬畝[9]431。
(4)海河流域。1933年華北水利委員會與河北省建設廳聯合,利用農田水利基金興辦滹沱河灌溉工程,可灌農田38萬畝。兩年后全國經濟委員會曾撥款修堰,以便將各小灌區統一成一個大灌區,使全部灌溉面積增加到110萬畝以上,惜因抗戰爆發而被迫停工[9]15。
(5)四川云南貴州。西南地區農田水利在抗戰時期有了較大發展,由于支援戰爭需要,政府在興辦農田水利方面作了較大努力。據1947年統計,1938—1945年間全國共完成農田水利建設72處,灌溉面積151萬余畝,云貴川三省占39處,為總數的54%,灌溉面積57萬多畝,占全部灌溉面積38%。其中四川占29處,灌溉面積631410畝;
云南占4處,灌溉面積354260畝;
貴州占6處,灌溉面積168750畝[9]16。
(6)浙閩地區??箲鹌陂g,浙江省政府主持興建了灌溉面積達5萬畝以上的工程11處,總灌溉面積達787000畝。戰后亦著手修閘23座、斗門17座、泄水閘堰8座,受益農田達140萬畝。福建灌溉工程則以長樂縣蓮柄港最著稱。1927年海軍開始籌備興建抽水灌溉,兩年完工,旋因水利糾紛,工程一度被毀,1935年恢復重建,并改進了水費征收辦法,灌溉農田達6萬余畝[9]448。
(7)兩廣地區。1933—1935年間廣東治河委員會興建有9處水利工程,灌溉面積為281771畝。1946年開始興建馬鞍圍西部圍堤,受益農田達20萬畝。廣西灌溉工程則多為沿河壘石而成的小型溝堰。據1935年調查,全省已竣工和正在修建的灌溉面積在一萬畝以上的工程達16處,總灌溉面積達529656畝,抗戰期間新建了灌溉工程24處,受益農田達598300畝。到1948年,全國灌溉總面積達到240000000畝[9]508。
2.航運
民國時期,華北地區的航運,主要是海河和運河,但因往昔各河治本無術,航運殊鮮進步。1930—1935年間海河工程局舉辦了9次海河放淤工程,對航運裨益甚為明顯。而由于津浦鐵路通車,運河日趨衰廢,1933年華北、揚子江、導淮、海河四水利委員會會同冀魯蘇浙四省建設廳,召開整理運河討論會,并制訂了詳細整理計劃,惜因暴日入侵,未及實施??箲鹌陂g,由于開展水陸聯運的需要,水利委員會與交通部聯合,對大后方金沙江、岷江等25條河流進行勘察,共計勘察14511公里,測量10812公里,并整理河流17條,長3860公里。經過施工,炸除了險灘,減少了航運危險,增加了航船載重量和航運里程,縮短了航運時間,節省了運輸費用,為戰時軍民運輸提供了方便。據不完全統計,戰時內河航運共計載客55587109人次,運貨37964273噸,極大地緩解了交通運輸壓力,在一定程度上支援了抗戰[2]156。
3.開發水力
水力發電可供給工業所需動力,以補燃料不足??箲鸨l后,工廠西遷,燃料缺乏,而西南各省雖產煤不多,卻蘊藏水力甚富,乃須大量開發,以應戰時所需。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遂于1937年7月起,先后建成19處水力發電廠(站)“,與省營、官營的水力發電廠(站)共計形成約20728萬千瓦的裝機容量”[10]231,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大后方各省工業動力不足和照明問題。
二、結語
農田水利論文范文第4篇
一、農田水利的市場化改革
1、農田水利市場化改革的推進
自1980年代初以來,農田水利改革的總體趨勢是推進市場化,不斷提高農業用水的市場化程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第一、對水利工程單位進行企業化改制,與隸屬的事業單位脫鉤,這方面的改革起始于1980年代初,是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而啟動的。1981年國家農委批轉水利部《關于在全國加強農田水利工作責任制的報告》,要求對各類水利工程實行承包責任制。1985年5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水利電力部《關于改革水利工程管理體制和開展綜合經營問題的報告》指出:“全國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都要實行經費包干和經營承包責任制。由主管部門商情財政部門對水利管理單位實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補,節約留用的辦法。各級主管部門對所屬水利工程單位逐個落實工程安全,調度運用,綜合經營等方面的經濟技術考核指標和生產經營承包責任制,并與之簽訂經費包干、經營承包合同。增收節支獲得的效益,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利益掛鉤,使其有責、有權、有利”,到1990年代初,水利工程單位與隸屬的事業單位脫鉤改革全部完成,水利工程單位轉制為企業化經營。(徐小青,2002)第二、推動農田水利收費制度改革。經過企業化改制的水管單位,為了維持自身生存,不得不將原先主要是公益性的服務轉變為成本核算基礎上的經營性收費。為此,1985年國務院《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明確水費是水利工程單位的主要收入。1990年,水利部、國家物價局、財政部根據國務院關于貫徹執行《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通知精神的相關文件,進一步提高了水費標準。水費制度改革產生了兩個后果:一是水價不斷攀升,二是農業水費轉為經營性收費項目。前者意味著國家將水利工程的管理成本轉嫁到農民,后者意味著水利工程單位進一步與政府脫鉤,轉變為市場經濟主體。第三、通過租賃、承包、拍賣等方式變更水利設施的產權或使用權,以此來盤活水利資產,緩和水利經費的緊張局面。據統計,截止1998年底,在全國現有的1600萬處小型水利工程中,已有264萬處進行了產權制度變革,其中實行股份合作制的39萬處,進行拍賣的37萬處,租賃的19萬處,承包出去的169萬處。(林萬龍,2003)2002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把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分為公益性、準公益性和經營性三類,劃定了不同類型水管單位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農田水利的市場化改革步伐進一步加快。
2、市場化改革的局限
市場化取向的農田水利改革,其著眼點在水利工程本身的經營機制上,忽視了這一機制得以運行的其他相關條件,從而使這種單兵突進式的改革遭遇到難以避免的尷尬。因為農業用水市場的建立除了水利工程單位要轉變經營機制外,它還需要市場中的買賣雙方具有穩定的合作關系,而目前,至少就買方來說尚不能算是合格的一極。賣方若想通過市場經營來維持自身生存,必須解決兩個問題:一是水能賣出去,二是賣水的錢能及時收上來。就前者,不僅受自然因素影響極大,而且農戶還有許多替代性選擇,經營者完全無法預測;
就后者,水利工程單位面對的是分散的農戶,不要說農戶是否合作放水本身就是個大問題,即使放水,收費成本也會高得讓水利工程單位難以忍受。據筆者調查,許多水利工程經過市場化改制后,由于鄉村組織的退出和農民合作灌溉的瓦解,其有效灌溉面積正在不斷萎縮,甚至在干旱時亦難以有效發揮作用。(羅興佐,2005;
羅興佐,2006;
羅興佐,2007)
二、農田水利建設籌資籌勞的“一事一議”制度
1、“一事一議”制度
“一事一議”就是農民以村為單位,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與村民利益關系密切的公共品供給,由村民決定是否修建某個公共工程,修建在何處,如何修建,并由村民民主管理由“一事一議”籌借的資金。
“一事一議”首創于安徽省的稅費改革。按照《安徽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方案》規定:一是農村稅費改革后,村提留被取消,用于農村公益性建設的公積金項目隨之不復存在,再行籌集資金必須進行,“一事—議”;
二是農村稅費改革后,取消統一規定的農村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再需農民投勞進行農村公益建設,也必須進行“一事一議”。為規范“一事—議”的籌資籌勞,安徽省又制定了《安徽省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籌勞條例》,并于2003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稐l例》確定了籌資籌勞必須遵循“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決定、程序規范、使用公開”的原則,所籌資金和勞務必須“用于本村范圍內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植樹造林、修建和維護村級道路等集體公益事業,并符合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使用事項”?!稐l例》還同時規定了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一事一議”的程序、所籌資金的管理、使用以及有關部門、鄉鎮政府及其工作人員、村民委員會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應承擔的相應的法律責任。安徽省“一事一議”制度的創新與實踐為其他省制定相關制度提供了參考。如湖北省制定的《湖北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暫行)》、《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收費管理的若干規定》、《關于規范和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意見》等一系列文件,大量借鑒了安徽省的規定和做法。因此,可以認為,作為稅費改革的—項重要配套措施,“一事一議”在全國各地具有相同的政策意蘊,即希望通過村級民主方式解決諸如農田水利等村莊公共產品的供給問題。
2、“一事一議”制度的現實困境
自2003年安徽在全省實施“一事一議”,至目前“一事一議”作為全國農村公共品籌資的基本制度被推行,“一事一議”的實施效果并不理想。國家統計局農村社會經濟調查總隊對全國31個省、區、市6.8萬個農村住戶的抽樣調查顯示,2004年,“一事一議”籌資費人均僅1.6元,按人均籌資15元的上限和議辦一事匡算,真正開展了“一事一議”的行政村的比例,只有10%多一點。調查同時顯示,籌資并沒有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深入和“一事一議”的廣泛推行而增加,與2003年的1.8元相比,2004年人均籌資反而下降了12.9%。即使是試點省的安徽,村級公益事業的興辦狀況也不盡人意,實事求是地說,大多數地方根本就沒有真正開展“一事一議”??梢?,“一事一議”試圖通過村級民主的方式來達到提供公共產品的目的,并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致使許多本應開展的村內生產公益事業出現了停滯局面,路破、橋斷、樹倒、渠塌,在當前的農村已不是個別現象。(黃堅,2006)
之所以以“一事一議”來替代以前由鄉村組織統籌共同生產費和農民“兩工”(義務工、積累工)制度,是為了控制鄉村組織借統籌共同生產費和農民“兩工”而搭車收費,從而加重農民負擔?!耙皇乱蛔h”的好處是因為目標(“一事”)明確,而使鄉村組織不能挪用經費,但“一事一議”最大的難題是:如果有村民不同意大多數村民“一議”的決策,或者雖然贊同“一議”的決策,卻不愿意出錢,鄉村組織是否可以強制向不繳費的農民收錢,及是否有強制的手段。
簡單地說,因為農田水利供給的社區內籌資,需克服社區成員的搭便車行為,就需要社區范圍的“一事一議”具有強制力。而恰恰取消農業稅后的“一事一議”制度,事實上并沒有賦予多數人決定的法律和行政強制力,從而無法解決少數人拒絕繳費的難題。
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流動頻繁,村莊共同體正在快速解體,村莊輿論力量越來越不足以克服村莊水利供給中少數人搭便車的難題。因此,離開了帶有公權力性質的法律或行政強制力,農田水利及其他公共品供給中的“一事一議”制度,很難真正有效地實施下去。
三、農業灌溉組織的農民用水協會
1、“農戶用水協會”制度設計
“農戶用水協會”是農村稅費改革后,國家試圖在鄉村組織以外建立的非行政性農田水利的組織制度。
早在2002年國辦轉發《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中就明確提出“要探索建立以各種形式農村用水合作組織為主的管理體制”,2005年中央一號文件又指出“加快農村小型基礎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對受益戶較多的工程,可組建合作管理組織,國家補助形成的資產歸合作組織所有”。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于建立農田水利建設新機制的意見》再次指出“鼓勵和扶持農民用水協會等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充分發揮其在工程建設、使用維修、水費計收等方面的作用”。2005年,水利部、國家發改委、民政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農民用水戶協會建設的意見》,全面系統地闡述了加強用水戶協會建設的重要性、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將組織農戶用水協會置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原水利部農村水利司司長馮廣志認為,小型農村水利改革“要以組建用水合作組織,明晰工程所有權為核心”。按照“誰受益,誰負擔,誰投資,誰所有”原則,組建用水合作組織,明晰所有權,是小型農村水利體制改革的核心。(馮廣志,2001)
之所以國家希望通過農戶用水協會這類社會性而非行政性的組織,來解決農田水利供給中的搭便車難題,是因為之前正是因為鄉村組織的行政性,使鄉村組織借農田水利供給,而搭車收取了很多不該收的稅費,做了很多不該做也做不好的事情。正如馮廣志所擔心:首先,鄉政府不行,因為它是政權組織。政府包辦農村水利,容易使農民或者產生依賴心理,或者產生對立情緒。其次,作為村民自治組織的村民小組或村委會,雖然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代行“集體”職責,村內工程按“一事一議”原則協商辦理,但它畢竟不是管水組織。(馮廣志,2001)行政性背后有公權力的基礎,公權力使鄉村組織收費具有強制力。鄉村組織的行政性及強制力,是農村稅費改革前加重農民負擔的罪魁禍首。正是因為鄉村組織在農村公共品供給中容易出現加重農民負擔的情況,稅費改革的制度安排要求,鄉村組織退出農村共同生產環節的事務。
但是,農村水利與鄉村組織的地域性有關系,它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公共設施,具有非競爭性,或非排他性,從而使私人供給不可行。在缺少國家投資的情況下,建設這類公共設施,需要由社區來組織其供給。這正是為什么農村稅費改革以后的制度設計中,要強調建設社區組織的原因。
非行政性社區性組織的好處是,因其非行政性,其權力是私權力,這種社區合作組織就不能強迫社區成員做他們不愿做的事情,這樣的以自愿為基礎的合作,就可以達成最好的公共品供給均衡狀態。但也正是因為非行政性社區組織私權力的性質,社區組織不能強制社區內成員的行為,從而使“少數”不去服從“多數”時,雖然是民主的水利供給決策,也沒有辦法實施。最終,在缺少公共財政基礎上的水利供給時,農村社區也無力供給水利,從而使農村水利供給水平遠遠低于理想狀態,并因此極大地損失了農民潛在的公共性收益。
2、“農戶用水協會”制度的局限
農村水利是一個十分復雜的事務,僅就農田灌溉來說,就可以作以下一些劃分,這些劃分出來的不同類型的水利,具有相當不同的性質。從水利設施的受益范圍來講,有大中型水利設施、小型水利設施和微型水利設施。從水利設施本身的特征來講,有排澇設施和抗旱設施之分。排澇設施往往因為外部性極強,而具有較抗旱設施更多的公共品特征。不能排澇,往往是所有農田受淹,而不能抗旱時,則可能只是水源條件更差的農田先被旱死。從水利設施使用的精細程度來講,有漫灌、渠灌、管道灌溉,有過水灌溉、非過水灌溉。從農作物本身的特性講,有需水量相對較少的旱作物灌溉,和需水量較大的水稻作物灌溉。從不同水利設施的關系來講,有大中型水利設施之間的相互補充關系,或相關抵消關系的差異。
不同性質的農村水利,可以對應有不同的解決農田灌溉的辦法。對于北方旱作物基礎上的農田灌溉,因為缺少地表水,農作物灌溉依賴于深井,且旱作物需水量較水稻作物少,就使得北方旱作區可以通過打深井來解決農田灌溉的問題。這樣,對于北方旱作區來講,解決農田灌溉的核心問題就是如何籌措到足夠的用于打機井的錢及如何解決機井的維護和使用問題。機井灌溉因為可以通過管道或較好的毛渠,將不交費的農戶排除在灌溉受益的范圍之外,而可以防止搭便車,并因此克服了農村水利中普遍存在的作為公共品的難題。
正是因為旱作物需水量較少,深井灌溉可以排除搭便車行為,而使北方旱作區的農田灌溉具有了效用的可分性和消費的排他性,從而使北方旱作區的水利可能通過市場化的改革,解決農田灌溉的困境。也使農戶可能基于利益,而組織起來建立用水合作組織。事實上,水利部門所列舉的成功的農戶用水合作組織,大多是北方旱作區的例子。
而在南方水稻灌區,因為水稻用水量大,一般的水利設施無法解決灌溉中的搭便車行為,即在農田灌溉中,一些農戶的灌溉無法阻止另一些不交費農戶的受益,例如,從大中型水利設施放水灌溉,一些農戶的農田在水渠邊上,即使這些農戶不繳費,他們的農田也可以得到灌溉(水渠滲漏或漫溢),這樣,就總會出現不繳費的農戶。一戶不繳費,就會帶動10戶乃至更多戶不繳費,最終,農戶不再能夠從大中型水利設施中得到灌溉。因為大中型設施灌溉所具有的“效用不可分性”和“消費非排他性”,而致完全依賴自愿的灌溉解體。
農戶用水協會在解決一些可以克服搭便車行為的農田灌溉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即對于那些可以排他、共同享用的收費物品,可以通過市場化和農戶用水協會來解決。但市場化及農戶用水協會,只能解決那些可以排他、共同享用的收費物品供給的難題,卻并不能解決所有水利供給的困境。
農田水利論文范文第5篇
(一)抗日戰爭前農田水利事業受到重視
抗日戰爭前幾年,為了復興農村,國民政府開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全國經濟委員會成立伊始,除繼續辦理長江、淮河、漢水、贛江、并江北里下河、通海各港筑堤、浚河、建置閘涵以及河南省伊、洛、沙、穎各河建筑堤壩、橋涵和植樹、護岸等工程外,復致力興辦西北灌溉事業。如陜西省的涇惠渠、洛惠渠、綏遠的民生渠以及甘肅、寧夏兩省重要水渠均于年內分別進行。涇惠渠的前身是春秋戰國時的秦鄭國渠,據稱當時溉田4.5萬頃,以后,年久失修,至清末因渠身罅漏,僅溉田200頃。民國初年曾議興修,以工款無著未能興工。1928年,陜西省政府與華洋義賑會合力籌備,將原擬第一期計劃分為兩部,上部筑堤河壩,鑿引水洞,及拓寬舊石渠、土渠、修建跨渠橋梁等工程,由華洋義賑會擔任,于1930年冬開工;
其下部修總干渠、南北干渠、中白渠及其橋梁、涵洞、跌水、渡槽、分水閘、斗門等工程,由陜西省政府擔任。至1932年夏,各項工程大部告一段落,約計用費140萬元。據統計,1932年實灌地畝為8萬畝;
1933年增為32萬畝,1934年增至42萬畝。另據調查,1934年,涇陽一縣,產棉價值在百萬元以上。每畝地價由5、6元增至40元?!敖逃暗胤绞聵I均因以發展,人民漸形康阜”②。據經濟委員會派往查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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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侯德礎:《試論抗戰時期四川農業的艱難發展》,《四川師范大學學報》19S7年第6期;
陳國生:《戰時四川的農業改良與農村經濟》,《抗日戰爭研究》1999年第4期;
顧樸光:《抗日戰爭時期貴州農林牧業概述》,《貴州民族學院學報》2001年第4期;
張奇、楊紅偉:《論抗戰時期中國西北地區的農業開發》,《甘肅社會科學》2002年第4期。
②國民政府實業部《中國經濟年鑒》編纂委員會編纂:《中國經濟年鑒·民國二十四年續編)第8章,水利(H)3,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
實施人員報告,赴渠查勘時,正值棉花收獲之際,涇渠灌溉不及之田,棉本僅高30公分,每畝最多只能收30斤,而涇渠溉及之田,棉本高至1公尺以上,每畝可收80斤,每畝產量之相差幾及2倍?!霸撉潘畠H及二年,沿渠農民生活非復昔比,興辦水利之效顯然可見”①。本渠農民因水利而得的利益,據1938年統計,已增加至600萬元以上②。
綏遠省民生渠于1928年冬以工代賑興修,旋以賑款不敷,又由省政府向中國華洋義賑救災總會貸借巨款。1931年,動用駐綏官兵4000余人協助工作,歷時三載告成,用款70余萬元,救濟災黎10余萬口,全渠計長195華里,可灌田25000余頃,每年生產糧食250余萬擔③。
甘肅省各縣開渠成績以臨洮縣為最著,計開渠12道,可灌田57700畝;
其余則皋蘭等32縣,計開渠213道,可灌田3602460畝;
黃河沿岸設置水車者,有永靖等四縣,車數達254輛,可灌田50440畝④。寧夏省境內水渠,計有云亭渠、漢渠、天水渠等10余條,已成工程長約1600里,灌田71萬余畝,擬辦工程尚有720里,溉田約可120萬畝,需款約150萬元,其中以云亭渠工程最為重要,該渠共長150余里,兩旁灌溉區域約30余里或十五六里不等,可灌田20萬畝,約需工費37萬余元。1934年,經濟委員會撥款20萬元,其余由寧夏省政府自籌。經寧夏建設廳派員測量后,即由省政府派15路軍士兵11700名前往開挖,全部工程分上下兩大段,上段于1934年11月竣工,至下段工程因地凍改于1934年4月動工,旋亦完全告竣,舉行放水典禮⑤。
華北的水利灌溉也有進展。1934年,華北水利委員會與河北省民政、財政、實業、建設四廳合組滹沱河灌溉工程委員會,計劃筑堰開渠,兼用機械吸引滹沱河水灌溉農田。1933年10月20日開工以后,除1934年大汛期間停止工程外,進行順利。1935年6月,工程全部告竣,并于6月15日舉行放水典禮,計工程先后用款60萬元,約可灌田38萬畝⑥。
山東農田水利事業的特點是規模大、效益好、技術水平高。如疏浚徒駭河、萬福河、洙水河、趙牛河、馬頰河和東西泗河,土方共達58262568立方公尺,統共增加農業收入3341萬元。山東還修建了王家梨行、齊河紅廟、青城齊東馬閘、蒲臺王旺莊等四個虹吸淤田工程,使用抽水機從黃河中抽水進行灌溉,灌溉面積達8萬畝⑦,這在當時恐怕稱得上是先進的水利設施。鑿井也有較大開展。如齊東縣全縣原有灌溉井不過100余眼,車井更屬罕見。自1928年成立建設局,將鑿井列入要政。1931年奉建設廳令由本縣建設特捐下撥4500元作為鑿井貸款額度。一、水車鉆井每眼160元;
二、鉆井每眼120元;
三、水車磚井每眼100元;
四、磚井每眼80元;
五、土井每眼40元,并由建設局第四科督率鑿井人員幫助農民鑿井,于是各種井數增加,至1935年,新鑿井達1052眼,其中使用水車的達160眼⑧,占15.21%。
河南農田水利的重點是開渠和鑿井。伊、洛二河,在洛陽偃師境內,輔夾并流,成為夾河區,東西長50里,南北廣10里,中部低洼,河水倒灌,以致無歲不澇。1933年10月,兩縣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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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國經濟年鑒·民國二十四年續編)第8章,水利(H)3。
②沈雷春編:《中國戰時經濟志》,臺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5年版,第16頁。
③中央黨部經濟計劃委員會編:《十年來之中國經濟建設》第20章。綏遠省之經濟建設,第3節,水利建設,南京扶輪日報社發行,1937年版,第4頁。
④前揭《十年來之中國經濟建設》第18章,甘肅省之經濟建設,第7節,水利建設,第13頁。
⑤前揭《中國經濟年鑒·民國二十五年第三編》第8章,水利,(H)39,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
⑥《中國經濟年鑒·民國二十五年第三編》第8章,水利,(H)32。
⑦根據國民政府財政部《財政年鑒》編纂處編纂《財政年鑒·民國二十四年續編)和冬臘月《財政年鑒·民國二十五年第三編》第8章數字計算。
⑧民國《齊東縣志》卷4,政治志,水利,鑿井。
義務勞工,自洛陽東西馬莊起迄偃師岳灘伊河止,排挖泄水渠一道,長22公里,于1934年冬挖成。此渠完成后,左右1里以內之地,往歲被淹者4萬畝,皆成沃壤,“每畝收獲以八元計,年可出產三十二萬元,即離渠一里以外之地,往年因土壤卑濕收成減色者,亦可年增十余萬元”①。河南第一行政督察區督飭各縣于臨河地帶開挖溝渠,引水灌田,全區共計開渠32道,可灌田地37035畝,“此于生產防災工作,尤著成效”②。河南地屬高亢,人民多鑿井灌田,惟墨守舊法,水源不旺,為提倡新式鑿井,河南省政府于1933年10月開辦了鑿井訓練班,并由農林水利各機關及農村合作委員會長期組織鑿井隊,先后代農民鑿成灌溉水井l621口,每井可灌田30畝。至鑿井費用,凡派至各縣所需旅費、運費、工資、工具,均由公家供給。人民僅出井內所用材料。每井約10余元至20余元。并由農村合作委員會介紹銀行貸放鑿井貸款,以利貧農。至1935年7月,全省各縣已鑿成模范井220口,普通井95722口③?!肮喔仁聵I,有以機器吸水灌田者,有以筑壩設閘蓄水灌田者,河南均已舉辦”。如洛陽白馬寺附近農田,地勢高亢,不能引水灌溉。為了喚起民眾注意科學水利,河南省政府于1931年設立灌田場,所有吸水機、引水渠、進水池等工程,于1932年已完成,并于1932年4月建筑水閘橋梁,添購水管機件,裝有24匹馬力柴油機1部,14匹馬力柴油機2部,同時抽吸,每日可灌田220畝。鐵道以南之地5000畝,每22天可灌遍1次。若加開夜工則半月可灌遍1次,征收水費,每畝年僅7角5分。固始大港口緊臨淮河兩岸,良田常因淮水暴漲,由港口倒灌,致遭淹沒,遇旱又苦無水灌溉,1935年5月,該縣設計就該處建筑石閘l座。同年10月招工建筑,1936年3月始告完成,計工程費17000余元,“從此十余萬頃良田,盡得灌溉之利”④。
其他省縣也紛紛行動起來,江蘇省六塘河淤塞不通,年年泛濫成災,江蘇省建設廳征工開浚。1933年12月開工,1934年8月竣工,“開浚后,不獨水災可免,且獲灌溉變通之利,兩岸受益田畝有四百余萬畝”。全省各縣從1934年2月至6月共浚河道348條,長2247公里,共做土方2300萬立方公尺,受益田畝約1334903余畝。浙江省溫嶺縣舊有金清、玉潔二閘,因年久失修,河道淤塞,閘基損壞,因另勘地址,修筑新金清閘,并開河以利農田,金清港流域684.8平方公里均賴此閘灌溉。黃巖縣西江流域均屬平原,因潮水沖人,不宜種植,新建了西江閘,西江流域面積18420平方公里,均賴此閘蓄淡御堿,種植均便⑤。
在全國經濟委員會統一規劃下,各省修建大型水利樞鈕成為可能。湖北省的金水建閘工程即為其一。金水為揚子江右岸支流之一,流域跨嘉魚、蒲圻、咸寧、武昌四縣,面積約480平方公里。流域內地勢低洼,春冬則湖水流泄于江,夏秋則江水漲灌諸湖,而內灌之期,又在農田收獲之時,致有良田約90余萬畝,不能種植,每年損失農產價值數百萬元。湖北省揚子江水道整理委員會擬筑壩以拒江水倒灌,開挖引河,裝置泄水門,以宣泄內潦;
建筑船閘,以利航運,只因經費困難,未見實行。1932年,全國經濟委員會接管湖北水利堤工后,為堵閉金水,將壩頂筑至海平面以上31.5公尺,壩底平均寬120公尺;
并就禹觀山開鑿泄水洞3道,裝置治軸閘門3座,以調節湖水外泄;
另又從禹觀山至赤磯山,筑造橫堤1道,以防阻江水泛濫。工程至1935年3月已全部告竣,4月28日舉行落成典禮。該工程全部經費僅80余萬元,但經濟效益卻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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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前引《十年來之中國經濟建設》第15章,河南省之經濟建設,第8節,地方水利建設,第5頁。
②王光臨:《五年來工作紀要》甲,淪陷前,1947年7月版,第3頁。
③李儀祉:《十年來的中國水利建設》,《抗戰前十年之中國》,中國文化建設協會1937年版.
④前引《十年來之中國經濟建設》第15章,河南省之經濟建設,第s節,地方水利建設,第8頁。
⑤《中國經濟年鑒·民國二十四年續編》第8章,水利·(H)51—52、60。
常明顯。金水閘當江水盛漲,則閉閘以防倒灌江水;
退落,則啟閘以泄積潦,金水流域可免泛濫之災,而旱洼之地悉可化為沃壤。據前揚子江水道整理委員會測量,可以增墾田畝面積為614平方公里,約合915000畝?!稗r品產量之激增,土地價格之漲高,尤難以數計”①。
(二)抗日戰爭時期農田水利事業持續發展
抗日戰爭時期,大后方的農田水利事業繼續有所發展。四川省灌溉方面,1943年,設堰工管理處10處,統灌田5000萬畝。并增設大型灌溉工程17處,增灌田210900畝。同時,在10縣筑堵水壩,增灌田1萬畝。工程費貸款,總計1.7億元,完成大型灌溉工程11處,增灌田367580畝;
完成計劃增建小型堵水壩灌溉工程72座,增灌田124148畝②,共712628畝。西康省貸款興辦水利,雅安青衣裳渠,已完成放水,可灌田2800畝③,以及從雅安周公河開渠引灌,于1943年6月試行放水,預計收益田畝7500畝④。1943年動工的天全渠于1944年7月完成放水,計灌溉農田4800畝⑤。云南省與經濟部合作,成立農田水利貸款委員會。1943年將原辦之彌勒竹園壩、宜良龍公渠、文公渠、沾益松林壩四處如期完成,計灌田92760畝⑥。貴州省也設有農田水利貸款委員會,主持各縣農田水利工程建設,1943年已竣工20余處,受益田畝約15760畝。并另行舉辦惠水、漣江、貴筑、烏當、中曹司及安龍陂塘海子第二期工程,共可灌田35300畝⑦。陜西省興修各渠至1941年年終,先后完工放水者,有渭、梅、漢三惠渠;
1942年內完工放水者,有黑、褒兩惠渠。另有洛、定、灃、胥四惠渠,于1943年終完工放水?!叭∞r田總計蒙灌溉之惠者,將及三百萬畝。常年每畝平均增益食糧以五斗計,則每年增益總數,最低限度,當在一百五十萬石”⑧。甘肅水利分河東、河西兩部,河東水利,湟惠、洮惠、納豐、溥濟四渠于1943年完成,共可灌田100000畝以上;
河西水利,1943年成立酒泉工作總站,及武威、張掖、敦煌各工作站。除興筑肅豐(包括鴛鴦池蓄水庫)、登豐兩渠外,并已完成舊渠整理工程49處,受益田畝已達110萬畝⑨。寧夏省灌溉工程自1942年后,續有改善,共增加灌地91000余畝⑩。1943年整理舊渠道11處,業已完工,共灌田223.9萬余畝⑾。青海省地多山谷,灌溉困難,省政府積極進行水利事業,1942年度完成貴德縣一、三兩區下格河水渠。西寧縣屬鎮海堡至楊家寨,東營子至楊起堡,韻家口至曹家堡各渠,亦均于1942年度勘測完竣,開始挖掘⑿。
(三)三年內戰時期農田水利事業受到重大挫折
抗戰末期,國民政府原本制訂了勝利后恢復和發展農田水利事業的計劃,但其后由于發動了反人民的內戰,把大量經費用于內戰軍事,致使貸款發展農田水利的計劃大部擱淺。如陜西省,1947年度原計劃修建第二渭惠渠、清惠渠、冷惠渠、黨惠渠及渭惠第六渠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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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國經濟年鑒·民國二十四年續編)第8章,水利,(H)31—52。
②國民政府行政院編纂:《國民政府年鑒》第二回,地方之部,第8章,四川省,第5節,水利,1944年版。
③前揭《國民政府年鑒》第一回,地方之部,第15章,水利,第3節,工作概況,西康省,1943年版。
④國民政府主計部統計局編:《中華民國統計年鑒》第5章,水利,第l節,農田水利,1948年版,第99頁。
⑤國民政府行政院編纂:《國民政府年鑒》第三回,地方之部,第9章,西康省,第4節,建設,四、水利,1946年版。
⑥《國民政府年鑒》第二回,中央之部,第1編,第16章,水利,第3節,工程概況,云南省。
⑦《國民政府年鑒》第二回,中央之部,第L編,第16章,水利,第3節,工作概況,貴州省。
⑧《國民政府年鑒》第一回,地方之部,第19章,陜西省,第11節,水利。
⑨《國民政府年鑒》第二回,地方之部,第20章,甘肅省,第4節,建設,二、水利。⑩《國民政府年鑒》第三回,地方之部。第21章,寧夏省,第4節,建設,二、水利。⑾《國民政府年鑒》第三回,中央之部,第1編,第16章,水利,第3節,事業概況,十七,寧夏省。
⑿《國民政府年鑒》第一回.地方之部.第22章,青海省,第4節,建設,四、水利。
項灌溉工程,“惟本年度農行未予核準貸款,經費無著,均未能興工”,未收尾的工程也被迫下馬。如澇惠渠已完成67%,清惠渠已完成85%,定惠渠完成57%,“以工款不繼,物價屢漲,未能按照計劃完工”①。貴州省的情況也如出一轍,“至于新辦工程,原有桐梓等縣十一處,因本年度農行對于新辦工程不再貸款,只得一律緩辦”②。由于國民政府內部腐敗的加劇,在此時期,一些水利工程因質量低下而發生重大事故。如廣東惠陽馬鞍圍工程是抗戰復員以來全國最大的水利工程之一。該工程由農民銀行貸款8.6億余元,中央水利委員會貸放9000萬元,廣東糧食救濟協會撥助1.4億余元,廣東救濟分會撥助工糧1270噸,另由地方自籌3.7億余元,并由省內各鄉鎮征雇民工,負責人力的供應,于1946年12月8日正式興工,歷時5個月竣工。1947年5月11日,由省政府主席羅卓英親臨主持竣工典禮。不意此項盛典剛剛完成,雨季即臨。因該年雨水較多,此一徒有虛名的馬鞍圍,即告崩潰。圍內田地約共150萬畝,皆遭水淹。馬鞍圍人口共5萬,無家可歸者約2500人,橫沙村災情最慘,房屋盡被沖毀,片瓦無存③。
當然,在此期間,也有一些成功的水利工程,但如鳳毛麟角。如新疆迪化和平渠水利工程,包括31公里長的總干渠1條,蓄水量5000余萬平方公尺的蓄水庫1座,長5000公尺引水渠1條,以及共長數10公里的分、支、農等渠10余條,大小閘口門數10個。全年灌水總量可達3000余萬立方公尺,至少可灌溉農田10萬畝?!斑@么一項艱巨浩大的工程,以我國一切水利工程的進度之前例而言,至少需兩三年時間始能完成,但新疆省水利局卻只用三個月時間便把它大部完成,而且開始放水。工程界人士都認為這簡直是一個奇跡”。據估計,每年可因此項水利工程而增產米6萬市擔,小麥4萬市擔,雜糧35000市擔④。
二、國民政府時期農田水利建設的特點
(一)統一水利行政,不斷提升水利機構的地位
北洋政府初期,水政分掌于內務、工商兩部,民國三年始成立全國水利局,而牽扯于兩部之間,權責不專,經費無著?!耙詿o通盤治理之計劃,遂呈各自為政之形”⑤?!皣裾闪⒑?,以內憂外患之迭乘,于水政之整理,未暇計及,以致機關重疊,政出多門”,“行政系統,于以紊亂”,“是以年來水旱交侵,幾無虛歲”⑥。1932年7月,和黃紹竑于中央政治會議上提議,改組全國水利行政機關,統一水利行政。1934年1月,在第四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上,黃紹竑又提出統一水利行政以利建設案,獲得通過,并經政治會議擬定《統一水利行政及事業辦法綱要》和《統一水利行政事業進行辦法》,于1934年12月1日執行。該綱要和辦法的核心之點,即為集中事權,集中人才和集中經費。其主要之點為:1.中央設立總機關,主辦全國水利行政事宜。2.各流域不設水利總機關,其原有各機關,一律由中央水利總機關接收后,統籌支配,分別辦理。3.各省水利行政由建設廳主管;
各縣水利行政,由縣政府主管,受中央水利總機關之指揮監督。水利關系兩省以上者,由中央水利總機關統籌辦理;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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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陜西省政府秘書處編譯室:《陜西省政府工作報告》,1947年1至6月,第167、16s頁。②貴州省政府設計考核委員會:《貴州省政府工作報告》,1945年,柒,建設,戊,農田水利,第86頁。
③狄超自主編:《中國經濟年鑒·1948》第3章,水利,太平洋經濟研究社1948年版,第114頁。
④《中國經濟年鑒·1948》第3章,水利,第107頁。
⑤鄭肇經:《三十年來中國之水利行政》,周開慶主編:《三十年來之中國工程(下)》,臺北京華書局1967年版。
⑥周開慶主編:《經濟問題資料匯編》,臺北華文書局1951年印行。
關涉兩縣以上者,由建設廳統籌辦理。同時,加強領導,不斷提升水利機構的位置。規定全國經濟委員會為全國水利總機關,并規定:“原由國庫負擔之經費,撥歸中央水利總機關支配,大宗工款并由中央水利總機關籌劃;
各海關水利附加稅除已特定用途者外,一律撥歸中央水利總機關作水利建設基金,并另借撥英庚款為材料??睢雹???箲痖_始后,水利事業進一步受到重視。1938年,經濟部成立,接管全國水利,于部內設水利司。1939年,中央五屆七中全會議決,水利專設機構。1941年,行政院于院內設水利委員會,統一水利行政。該會直轄水利機關有導淮委員會,掌理導治淮河一切事務并處理有關之公地新涸地及受益地畝等;
廣東治河委員會,掌理廣東全省河流之疏浚、筑堤、建港開埠及一切預防水患發展水利籌款施工事宜;
黃河水利委員會,掌理黃河及渭、洛等支流一切興利防患施工事務;
揚子江水利委員會,掌理揚子江流域一切興利防患施工事務;
華北水利委員會,掌理黃河以北注入渤海之各河湖流域及沿海區域一切興利防患事務。在各省則成立水利局,在各縣則成立水利委員會作為省、縣專設水利機構。1940年1月9日,國民政府頒布《水利建設綱領》,其第一條提出:“水利建設以祛除水患,增進農產,發展航運,促進工業為目標,并力求科學化”;
其第三條指出:“為增進農產,應注重灌溉排水及土壤之改良與保護”。把農田水利建設放在了重要位置。該綱領還明確了抗戰時期農田水利建設的重點,“西南西北農田灌溉,應力謀發展,以足民食”。這對于堅持抗戰,建設大后方,滿足軍糧民食,具有重要意義。
(二)因地制宜.開辟多種籌款渠道
對于不同規模,不同地區,不同技術要求的農田水利工程,國民政府采取了中央撥款、中央貸款、各省貸款和地方籌款等四種不同的方式。
1.中央撥款,又分兩種情況。(1)規模過大,技術難度過高的工程。如陜西大荔縣洛惠渠,涵洞共長3377公尺,為國內最長的水利隧道工程。工程費用共計3015093元,也為農田水利工程之最,因此由中央撥款完成。(2)西部貧困地區。如寧夏云亭渠水利工程,1935年由全國經濟委員會撥助工款20萬元,交寧夏省政府籌劃興辦②。甘肅省水利工程,一向由中央協助辦理,對于河西水利,從1943年起,中央年撥??頻000萬元③。
2.中央貸款。全國經濟委員會統一全國水利行政后,根據國民政府頒布統一水利行政事業進行辦法,自1934年度起,年列中央水利事業費600萬元。全國經濟委員會在未經指定綜攬全國水政之前,原舉辦的水利事業,如西北灌溉工程,湖北水利堤工事宜及各項測量試驗工作以及各水利機關呈準就海關稅收附加??罨蛴筛油丝罱钃懿牧吓e辦的水利事業,均仍照案繼續進行,不在前項方案范圍以內,此項??罴s計數百萬元。兩項合計共約1000余萬元,相對于全國水利事業,這些款項是遠遠不夠的。因此,為了發展農田水利,國民政府采用了貸款的方法。1942年1月,新成立的水利委員會與主持農業貸款的中中交農四聯總處,洽商聯系辦法。5月1日,行政院指撥農貸經費,確定為各縣農田水利貸款非營業循環基金。經水利委員會與四聯總處會商,將1942年中央所撥基金1500萬元,酌為配撥濟用。1943年,中央共撥貸款基金3000萬元,“此項貸款,每年應繳還本息及收入之水費,亦經列入國家預算,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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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國經濟年鑒·民國二十四年續編》第1章,第3節,水利行政之現況,(A)29。
②《中國經濟年鑒·民國二十五年第三編》第8章,水利,(H)38。
③《國民政府年鑒》第二回,地方之部,第20章,甘肅省,第4節,建設二,水利,丑、河西水利。
平衡"①。1944年,農田水利工程繼續向前推進,除陜西洛惠渠,綏遠、寧夏整理舊渠及甘肅河西水利由中央撥款外,余均以貸款方式處理。本年,中央共撥基金5200萬元,悉經分配各省作為貸款墊頭。中央貸款興修水利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果。1942年,浙江省政府與中國農民銀行簽訂大型農田水利貸款320萬元,連同前水利委員會代撥二成墊頭80萬元,合計400萬元,興辦云和縣惠云渠,龍泉縣安仁渠,慶元縣大畈烊,泰順莒江等規模較大的農田水利工程,均于1943年1月起次第興工,除莒江外,其余工程均于1943年內完工,實撥貸款法幣344萬元,灌溉面積約14000余畝,竣工迅速,提早收效。而且完工后的1944和1945年,正逢浙江省連年干旱,而貸款工程區域內的農田歲慶豐登,收成倍于往昔,效果顯著,頗得社會好評與農民信仰?!坝谑且粫r蔚然成風,嗣歷年各地辦理農田水利,年有增進,貸款工程實收倡導與示范之功,而奠本省興修農田水利事業之始基”②。
3.各省貸款。如廣東省,“除巨大工程由政府負責辦理外,在此期內,仍以官督民辦為主,組織各縣水利協會或灌溉生產合作社興辦地方水利事業,指定省行年撥??疃偃f元,依照廣東省小灌溉工程貸款辦法大綱之規定貸款,以建設廳農林局為技術輔助機關,求全面之開展”③。云南省則與經濟部農本局聯合貸款,“由局方放款一百五十萬元,省方自籌五十萬元,作為辦理云南農田水利工程放款基金,并由雙方合組云南省農田水利貸款委員會,辦理工程實施及貸款事宜”④。
4.地方自籌。如浙江省從1939年至1947年通過征收水利特賦,受益田畝攤派,撥借積谷和自籌工賑物資,以工代賑等方式籌集資金興辦水利工程30項,受益田畝達1532060畝⑤。廣西省亦有一定成效。
(三)中央、省、縣結合.大、中、小型并舉
國民政府在推動農田水利事業的過程中,注意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端ㄔO綱領》第18條規定:“全國各主要水道支干流之治本,運河及港灣之開辟,大規模灌溉水力發電及其他有關兩省市以上之水利建設,由中央政府主辦之,次要航道之開辟,及灌溉排水等工程,由地方政府主辦之,小范圍農田水利,及水力發電,由政府鼓勵人民辦理之”⑥。
大型水利工程由于用款巨大,技術含量高,在當時條件下,必須由中央政府主辦。如陜西洛惠渠,自1934年開工,至1937年6月,先后完成總干渠21公里,干渠80公里,及主要建筑物如大壩、渠、閘、渡槽、涵洞、橋梁及第一、二、三、四號隧洞。其第五號隧洞因穿越錢鐮山,遭遇涌泉及流沙,進行異常艱難。至1937年底,約完成全長4/5,前進愈深,沙層愈厚,水量也愈旺。在1938—1941四年中,曾試用各種工作方法,然而因為機器和財力均感不足,收效甚微。1941年9月行政院水利委員會成立,選請中外專家研討改進方法,最后決定改用工作井及工作洞方法。先開試驗段,漸有成效,用人力克服天然障礙,于1946年11月全洞貫通,連同北段舊洞共長377公尺,為國內最長的水利隧洞工程。在將戰前完成的各渠道及建筑物加以整理后,于1947年9月9—11日試行放水3天,經過良好,據估計,每年可增產小麥10萬市石,豆谷雜糧75000市石,棉花750萬市斤。此項工程歷時14載,工程費用折合戰前法幣,共計3015093元,無論在技術上還是在財力上,都是地方政府難以勝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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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國民政府年鑒》第二回,中央之部,第l編,第]6章,水利,第3節,工程概況.第3頁。
②浙江省銀行經濟研究室:《浙江經濟年鑒》第8章,水利,1948年印行,第355頁。
③廣東省政府編:《廣東年鑒·民國三十年度》第11編,水利,第6章,灌溉,(盈)100,1942年版。
④張肖梅編:《云南經濟》第14章,N.10,1942年版。
⑤據《浙江經濟年鑒》第327—331頁數字計算。
⑥《國民政府年鑒》第一回,中央之部,第1編,第15章,第2節,第293頁。
在抗日戰爭時期,由于各大河流全區或下游淪于敵手,故僅能致力于后方各省水利事業的發展。由于中央的大力支援和各省的辛勤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其中以四川最為顯著。1941年,四聯總處貸給四川省1700萬元,興修新舊工程,計大型堰渠15處,小型塘壩1000余處,后因工料費用高漲,原定預算,已不敷用,1942年春,增撥貸款900萬元,水種局積極努力,晝夜趕工,所有各處工程,均得于五、六月間一律完工放水。已經灌溉面積約計70余萬畝。依照預計估算,可能灌溉面積,總計可達250余萬畝。在成績的鼓舞下,四川水利局繼續致全力于農田水利事業?!耙磺性O計規劃,以及各工程處、工務所之工作,均稱努力,經全部勘察測量設計完畢之工程,凡十余處”。1942年,四川省將征實超額完成的3000余萬元法幣,全數撥作興辦農田水利事業之用。自1941—1947年6月,四川省共完成水利工程24處,受益田畝410978畝①。
大后方其他省的農田水利事業也有較大的開展。如陜西省橫山縣,是一個小縣,農戶不足1萬。該縣縣長王俊讓,從1941年至1942年,躬親籌劃,領導民眾,集資自行舉辦小規模水利工程,前后凡共26處,頗著成效。共可灌田35558畝,用款263502元,每畝工程費用僅及7.41元,平均每畝收獲糧食以1市石計,年可收獲3萬余石,“可謂費省效宏”②。
為了調動各省、縣興辦水利事業的積極性,1935年4月,國民政府曾頒布興辦水利獎勵條例和興辦水利給獎章程,后認為,由于水利事業的發展,各該條例、章程,已多不盡適用,且原定獎勵事宜偏重河工修防及捐募款項,亦有修正之必要,于是另行擬具興辦水利事業獎勵條例,于興辦水利者予以重獎,于1943年7月29日公布實施。此后,很多省都出現了大型和小型水利工程并舉的局面。為了進一步推動各省普遍興修小型農田水利,1943年,國民政府頒布《非常時期強制修筑塘壩水井暫行辦法》,通飭各省施行,積極籌劃各省發動民力,大舉興修。并由中國農民銀行貸款協助廣東、廣西、湖南、貴州、福建、江西、甘肅、陜西、河南、湖北、四川等省推進灌溉工程建設,共貸放小型工程費6000余萬元,推進工程約6000余萬市畝。與此同時,農林部通過舉辦示范工程,直接指導農田水利建設。1943年,農林部分別在川東、川北設立防旱督導站工程隊,辦理巴縣、江津等縣小型工程,灌溉面積37000畝;
黔西防旱督導站及工程隊,辦理安順等縣工程8000余畝;
第三工程隊辦理四川南溪等縣工程4000余畝;
第一測量隊辦理四川巴縣蓄水庫工程5200余畝。農林部并通過撥款、貸款、督導等方法,協助各省推進小型農田水利工作。1943年,撥發小型農田水利工作督導費145萬元,協助福建、廣東、甘肅、山西、湖南等省,督導民眾自動興修,并介紹貸款,計推動小型工程130余萬畝。1944年,復撥各省施工督導費570萬元,并于四川、湖南、廣西、江西、廣東、福建、貴州、湖北、浙江、陜西、甘肅、河南、新疆、山西等14省,另籌墊頭貸款1900余萬元。同時,與農民銀行洽籌小型農田水利貸款8900余萬元,由農行統籌貸放,分配于四川、西康、湖北、湖南、廣西、貴州、云南、廣東、福建、江西、安徽、浙江、河南、陜西、山西、甘肅、寧夏等17省。并依照《非常時期強制修筑塘壩水井暫行辦法》,訂立各省1944年度推進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工作綱要,推動各省督飭普遍興修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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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華民國統計年鑒》第5章,水利,第l節,農田水利,第100.98頁。
②陜西省政府統計室編:《陜西省統計資料匯刊》第3期,1943年版,第265頁。
③《國民政府年鑒》第二回,中央之部.第1編.第12章,農林,第6頁。
各地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都程度不等地產生了經濟效益。如湖北省,至1944年,據已報驗的21縣,共完成水井1213口,堰壩1424座,蓄水庫29座,溝渠969道,涵閘4座,池塘1245口,堤垸13座,水車935架,受益田畝292590畝①;
湖南省于1941年11月調遣專員督修各縣塘壩,至1942年4月,計已修建完成之塘17543口,壩548l座,灌溉面積16152755畝②。
三、農田水利的成效及其意義
國民政府發展農田水利究竟取得了多少實際的經濟效益,據國民政府統計:“三十一年農田水利已完工程,共用款3l374814元,灌溉面積達517400市畝,共計增益13982萬余元”③。每畝約增益270元,與當時糧價每石200元相較,每畝約增產糧食1.35石,可見,1942年,因發展農田水利而增產的糧食約為70萬石;
自“二十一年十月至三十二年十月,完工放水工程已達八十處,計可灌田八十二萬四千五百五十五市畝”④。其中以甘肅為最多,達38處,可灌田557565畝。如按陜西標準“每畝平均增益食糧以五斗計”⑤,則增產糧食約41萬余石,“自三十二年十月至三十三年十月,各省灌溉工程完工放水者,已達二十四處,計可溉田三十二萬六千五百四十八畝”⑥。其中四川省占12處,共溉田167978畝,按四川每畝增益400元,每石糧價200元計⑦,每畝可增收糧食2石,全國共可增收糧食65萬石。至此,1944年,因發展農田水利,每年后方19省可增加灌溉面積1668503畝,增收糧食176萬石,約合264萬市擔。但以上所估計的只是中央所撥款與貸款的大型水利工程所產生的經濟效益,至于各縣所舉辦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國民政府另有統計。
①《國民政府年鑒》第三回,地方之部,第6章,湖北省,第5頁。
②《國民政府年鑒》第一回,地方之部,第7章,湖南省,第93頁。
③《國民政府年鑒》第一回,中央之部,第1編,第15章,水利,第3節,工作概況,一、發展農田水利,第300頁,“三十一年度農田水利已完工程經濟價值表”。
④《國民政府年鑒》第二回,中央之部,第1編,第16章,水利,第3節,工程概況,第3頁。
⑤《國民政府年鑒》第一回,地方之部,第19章,陜西省,第11節,水利,第285頁。
⑥《國民政府年鑒》第三回,中央之部,第1編,第16章,水利,第3節,事業概況,第2頁。
⑦據《國民政府年鑒》第一回,中央之部,第1編,第15章.水利,第3節,工作概況,一、發展農田水利,第300頁,“三十一年度農田水利已完工程經濟價值表”,“四川”,“每石售價100元”,“灌水后每畝可增益400元”。
可見,修整小型農田水利始終在全部提高單位面積產量措施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1941年,修整小型農田水利增產糧食近300萬擔,1942年糧食雖然欠收,仍達70余萬擔,1943年達到280萬擔,1944年,仍在百萬擔以上。加上中央撥款與貸款所修建的大型水利工程所增產的糧食,每年共可增產糧食達四、五百萬擔。從1941年至1944年,修整小型農田水利的成效在全部提高單位面積產量措施的成效中均占16%至30%以上。在其他提高單位面積產量的措施如改良品種、防治病蟲害、增施肥料等不斷推廣的情況下,修整小型農田水利能夠保持這樣的地位是難能可貴的。
國民政府大力發展農田水利事業,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1.保證了抗日戰爭時期的軍糧民食,有利于抗戰的勝利。如四川省新辦已完工之各項大小型工程,實際已灌田畝而有增益者,計達33.5萬市畝,每市畝平均增產稻谷2市石,計收獲67萬市石,增產量約為本年(1942年)征收1760萬石的4%①。廣西省至1943年10月,大型工程已完成7處,小型工程已完成386處,灌溉面積達399566畝。每年增收稻谷約753213擔②。1943年,廣西征實征購稻谷,核定各為160萬擔,增產稻谷占征實征購稻谷23.54%。2.減輕了日偽破壞農田水利造成的損失。如浙東沿浙贛鐵路各縣于1942年春,先經日軍竄擾,繼遭洪水為患,灌溉渠堰大部損毀,災情慘重。冬間,日軍潰退金華,失地收復,經浙江省政府商請中國農民銀行,采取緊急貸款方式,派員駐縣指導監放。共貸放農田水利貸款174萬元,修復縉云、麗水等13縣農田水利工程89處,受益農田159358畝?!敖俸鬄睦?,均免流離失所,獲益甚巨”③。3.促進了西部開發。國民政府對興辦西北的農田水利,采取中央撥款的方式,有力地支援了西北的農業建設。如甘肅省湟惠渠灌溉面積達25000畝,其灌溉區以土質關系,需水灌溉至為迫切,每坰旱地(合二市畝半)每年只收谷1擔,改水田后,每畝年可收麥8斗,谷5斗,按1941年4月物價計算,每畝年增益200元。全灌溉區共增益500萬元,地價也增加了1倍;
溥濟渠灌溉面積35000畝,其灌溉區原為旱地,每坰年產量約為300斤,大旱之年,經常顆粒不收。灌水之后,收獲有了保障,每畝年增益為200元,每年共增益700萬元,地價增加了數倍。陜西省農田水利工程規模較大。如黑惠渠,灌溉面積14萬畝,每畝年增益200元,共增益2800萬元,且開渠后“黑水就范,兩岸可免泛濫,為利尤溥”。
但是,我們也要看到,國民政府發展農田水利盡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其成果畢竟是有限的。國民政府如不進行徹底的政治改革,遏制政治上的腐敗,其經濟建設也是難有大的作為的。其后的政治、經濟形勢發展也證實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