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摘要]論文分析了在傳統的直線職能制組織模式下企業采購業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依據信息不對稱理論、團隊組織理論和供應鏈管理的要求,提出了成立競爭性的采購業務團隊等采購組織制度創新措施。在全球經濟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采購職稱論文【五篇】(2023年),供大家參考。
采購職稱論文范文第1篇
[論文摘要] 論文分析了在傳統的直線職能制組織模式下企業采購業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依據信息不對稱理論、團隊組織理論和供應鏈管理的要求,提出了成立競爭性的采購業務團隊等采購組織制度創新措施。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背景下,基于企業非核心業務外包的全球供應鏈發展迅速,極大地推動了技術與經濟的快速發展,也暴露了傳統的直線職能制組織模式的種種弊端。面對市場經濟條件下花樣繁多的銷售創新的攻勢,多年沿用不變的采購組織制度及管理流程已成了阻礙許多企業發展的桎梏,迫切需要進行企業采購業務的組織制度創新。
一、企業采購業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組織設置不適應供應鏈管理的要求。大多數企業對采購業務的管理是通過兩種模式:一是一般企業模式,以采購部為中心,按物料品類不同下設不同的采購業務組,由采購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領導,二是集團企業模式,成立集團采購中心,負責集團通用物料的采購和調配,由集團采購副總經理領導,分公司采購部負責公司專用物料及低價值物料的采購業務。這兩種模式均屬于傳統的科層制職能化組織結構模式,其特點是基層的采購部門依照其職能擁有采購業務壟斷地位,擁有絕對的市場信息優勢,工作中往往從部門利益出發,以完成采購任務為中心,不能從企業總體的角度進行供應鏈協調與管理,而企業其他部門如財務部等因職責設置不同,只能獲得間接的采購業務信息,對采購部門監督考核乏力,因而不利于企業采購業務的優化管理。
采購業務信息不對稱。在這種科層制職能化組織機構模式下,信息的傳遞是自下而上,采購業務信息在基層采購業務人員處集中,在向上級主管傳遞采購業務信息的過程中,信息數量在逐漸減少,信息質量在降低,而上級主管如總經理的采購審批決策權卻在逐漸增大,最后實際的采購業務控制權集中在采購部經理、采購副總及個別采購業務組主管身上。在當前買方市場的大背景下,這些少數的權力集中人物便成了許多供應商銷售人員的營銷活動重點對象,由此滋生了權錢交易不正當競爭的溫床,盡管不少企業不斷更換采購主管人員,但這種機制不徹底改變,是無法從根本上打破采購業務的信息不對稱,提高采購決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的。
采購人員業績評價難。采購業務業績評價的標準應當是在保證產品質量和及時供應的前提下實現物料采購成本的最低。但采購業績狀況不僅取決于采購人員的主觀努力程度,而且受制于企業采購資金的支付狀況、采購物料的市場供求狀況及企業與供應商的合作伙伴關系情況等,很難像對待企業營銷人員那樣主要依靠銷售業務量的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同廠家的產品質量不同,價格浮動也比較大,如何選擇質量適當、價格合理的產品,需要采購人員與相關業務部門共同檢測與評判,相關考核部門缺乏對供應商產品成本及市場供求信息的準確掌握,難以制訂出一套標準對采購人員在收集市場信息及合理選擇采購物料等方面的努力程度進行評價。
二、企業采購業務管理問題的理論分析
采購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可以歸結為采購組織設置及制度設計的不合理,導致采購業務信息不對稱,采購業績評價困難,不能適應供應鏈管理的需要。
所謂信息不對稱即在對策中某些參與人擁有另外一些參與人不擁有的信息。在這種情況下擁有信息的參與人就可以利用自己所擁有的信息謀求私利,損害不擁有信息的參與人或公共的利益。物料市場信息來自企業外部,在傳統科層制組織結構中,由基層采購業務人員負責收集,因而采購部業務主管擁有絕對的信息優勢,在向決策層逐級傳送過程中由于信息處理能力、個人利益驅動等因素可能導致傳遞的物料市場信息偏離事實真相,偏離程度一般與傳遞職能部門的層次數成正相關。減少信息不對稱的關鍵措施在于拓寬信息來源渠道,增加信息透明度,提高決策的民主性,減少信息傳遞層次,其中一項成功的探索就是團隊組織在企業中的運用。
團隊組織(Team Organization)始于20世紀60年代,在90年代基于先進信息技術與網絡技術基礎上的企業流程再造運動中得到蓬勃發展。團隊組織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圍繞企業核心業務而形成的比較穩定的工作團隊,一種是為了短期開發或解決某一專門問題而建立的流動性工作團隊。工作團隊的成員來自不同業務部門,按照滿足客戶需要并實現企業價值增值的原則來運作。工作團隊成員通常用共同參與、并行工作的方法來完成過去由不同部門、不同時間分散完成的工作。工作團隊實質上是自主性和合作性在更高層次上統一起來的一種組織,它消除了跨部門溝通、分工過細、決策緩慢、靈活性差等傳統科層組織的缺點,有效地打破了業務管理中的信息不對稱,塑造了一種自主、創新、相互緊密組合的工作氣氛,因而成為許多企業推行供應鏈管理首選的企業內部組織形式。
三、供應鏈環境下企業采購組織創新策略
以采購業務團隊為基礎,構建企業供應鏈管理組織架構打破采購業務信息不對稱的關鍵在于在采購部門內部引入競爭機制,建立采購業務團隊。采購業務的特點是以信息管理為重點,不需要專用的設備與生產線,對業務人員專業技能的要求基本類似,符合作業團隊管理的基本要求,因此可以采用競爭性作業團隊的管理模式。各采購小組均可承辦全公司物料的采購業務,而不是過去不同采購小組負責不同物料的采購,這樣需求部門在提交物料需求之后,不同的采購小組分別調研和收集相應的市場供求信息,形成各自的采購方案提交公司供應鏈決策中心,經比較擇優選用或擇優組合選用。這種方式的好處是改變以往采購業務的單信息渠道為多信息渠道,充分調動采購業務人員的積極性去進行市場調研收集相關物料的采購信息,與供應商談判,增強采購決策的透明度與合理性。采購業務團隊可以采購人員為主要成員,可根據項目需要吸收或臨時抽調質檢部、研究開發部、生產部、銷售部參與,完成替代物料開發與鑒定等。
轉貼于
成立供應鏈管理信息中心企業應在企業采購部門以外成立信息中心以加強對供應鏈管理及營銷管理等外部信息的搜集與管理。信息中心應成為一個獨立的信息源向企業高層主管提供外部市場信息,也為評價企業有關部門收集外部信息的可靠性提供參照。信息中心下設供應鏈管理信息中心,主要關注的信息有:各采購業務團隊提供的所有相關物料的類別、型號、質量與價格等市場信息,并適當進行抽樣調研;
供應商的基本情況、信用記錄、產品報價、產品合格率與商品化及時性等信息;
公司物料需求計劃、采購方案與決策、供應商初評及每年的綜合評價情況等的文檔資料;
銷售部門及客戶反饋的產品及物料的質量信息等。供應鏈管理中心還應適當進行市場調研,收集市場及同類產品生產廠家的物料供求及價格信息,與采購業務小組提供的物料信息進行對比,為公司進行供應商管理、采購決策與采購業務小組業績評價等提供依據。
成立供應鏈管理中心進行采購業務決策為避免采購主管等少數人員采購權力過于集中而導致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發生,企業應成立供應鏈管理中心負責采購業務決策與供應鏈管理與運作,采購部主要負責信息的收集、采購業務的執行與供應商管理。由采購中心或供應鏈管理中心作為企業的最高采購權力機構做出企業的采購決策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供應鏈管理中心由物料需求部門、技術研發部門、質檢部門、信息中心、采購部及財務部等相關部門的主管人員組成,負責評議審批不同采購業務小組提出的采購方案,進行供應商選擇、認定與定期考核,并從戰略管理層面進行企業供應鏈的規劃、運作與協調,為供應鏈整體最優的實現提供組織保障。
優化采購業務管理流程首先是分別不同類別的物料采用不同的管理策略。對單位價值高而品類不多的物料應重點管理,由供應鏈管理委員會負責調動全公司相關部門,通過與供應商建立戰略聯盟關系,或者通過集中大批量采購與供應商建立長期合作伙伴關系獲得質量穩定價格合理的物料供應,而對單位價值不高而品類繁多的物料主要由采購部門采購業務小組充分依賴市場供應,通過招標或集中競價的方式簽訂供貨合同。采購業務小組提出采購方案后,由信息中心負責對相關物料的供應商資質信用進行審核,對供貨質量或供貨時間出現問題的供應商應逐漸淘汰,對初次引入的供應商應進行重點審察,對其提供的樣品由質檢與技術部門進行質量與規格鑒定以外,還要進行供應商資質與信用考察,最后將相應的文件資料交供應鏈管理中心集體決定采用何種方案。
加強采購業務考核管理采購業務團隊的業務范圍是一致的,但其所擬采購方案能否得到實施則要通過競爭贏得,因此可以通過對比一定時期獲得批準實施的物料采購業務價值量總和來評價不同采購業務團隊的采購工作業績,結合企業信息中心對已采購物料的質量、供貨及時性、合作開發項目進度等指標考核采購業務團隊的供應商管理業績,以這兩個指標為基礎對業績突出的采購小組進行提成獎勵。為保障采購業務小組的競爭具有有效性,人力資源部門應在一段時期考核的基礎上,對業績差別較大的弱勢小組進行淘汰,對強勢小組進行拆分重組,并且在全公司范圍內對采購小組成員進行選聘,確保建立公平有效的采購業務內部競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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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黃速建黃群慧:現代企業管理:變革的觀點[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5:178~185
采購職稱論文范文第2篇
關鍵詞:信息不對稱;房地產市場;房價過高
中圖分類號:F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15-0195-01
1 信息不對稱理論簡述
該理論認為,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各類人員對有關信息的了解是有差異的,市場中賣方比買方更了解有關商品的各種信息;買賣雙方中擁有信息較少的一方會努力從另一方獲取信息;掌握更多信息的一方可以通過向信息貧乏的一方傳遞可靠信息而在市場中獲益。信息不對稱是市場經濟的弊病,要想減少信息不對稱對經濟產生的危害,政府應在市場體系中發揮強有力的作用。
在房地產買賣中,我們可認為開發商處于人地位,購房者處于委托人地位,由于房地產市場存在著強區域性,不可移動性,價值高,一次性投資大等特性,決定了購房者一生只能買一兩次,一般不存在著雙方多次博弈;另外房地產市場中存在的供給調節的滯后性,壟斷競爭性也為一部分開發商利用信息優勢損害消費者提供了機會。根據上述理論,我們認為房地產市場中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
2 信息不對稱對房價過高的原因分析
2.1 供求信息的扭曲是房價過高的一個重要的原因
房地產市場的不完全競爭,信息不對稱已經導致供求關系的嚴重扭曲。目前在房地產市場流行一種很形象的說法,現在賣房子就像“擠牙膏”,開發商想盡各種辦法一點一點的將房子分期分批投放市場,并且一批一批的提高價格。但對此購房者是不太可能了解。而且在房地產市場中,購房者如果想購買一套房屋,其所能獲得的信息幾乎都是開發商公布的,從供應量到價格基本上是開發商說了算。如果開發商說“開盤即銷售火爆,可售房源所剩無幾”,處于信息劣勢的購房者就會認為“市場又火爆了今天不買說不定明天又要漲價”所以爭先恐后的去買房,無暇顧及是否真的無房可售,人為的造成供不應求的局面。
2.2 房地產開發成本上的信息不透明,造成了消費者對房價的定價評估的模糊性
目前房價的持續走高,從房地產開發商那里得出的結論是開發成本的上升,可是到目前為止房地產開發的成本到底有多高,除了開發商自己以外恐怕沒有多少人能夠知道確切情況。成本的不明進而使得政府在控制房價方面難有作為發揮,因為政府在難以掌握成本的情況下,也就不宜采用成本加成進行定價指導。房地產商開發成本的難測算是因為我國的房地產市場發展現階段還處在起步階段,在房地產成本構成方面市場的各方處在信息嚴重不對稱現狀。從房地產開發商角度看,除了要支付有形建筑成本外,還需要支付一系列的權力“租金成本”,而即使在有形的成本方面,各種建筑材料價格也有較大的彈性存在,這是市場其他方面尤其是消費者所難以掌握的。在對其成本不明確的情況下,需求者在市場中也就難以掌握定價權,導致了現階段房產供求中即使是買方市場情況下價格也仍然處于上升通道中。
3 解決商品房銷售中的信息不對稱措施分析
如何解決由信息不對稱引起的房價過高問題,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破解。
(1)從房地產供給方來說,應建立企業誠信檔案。通過對房地產商的監督,給其建立誠信檔案,要求房地產商在向市場提供房源中,必須保持誠信,不得散布虛假供求信息和不實承諾,為了讓他們的誠信在現實中能夠得到履行,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可以將房產商的誠信度高低與房地產開發貸款、按揭手續以及土地供應等政策相掛鉤,提升房產商不誠信的成本,進而從源頭上遏制房產市場中這種信息不對稱的情況。
(2)從消費者的自身的角度來說,一方面消費者自身應盡最大的努力縮小信息不對稱的差距,在購房的時候應多途徑了解房子的信息,不要過于相信房產公司的宣傳和廣告。另一方面在進行購房決策方面應該保持高度清醒,依據自身的實際在購房時保持適度和適量很重要。從我國房地產市場在現階段的供求情況來看,眾多的購房者沒有能夠根據實際的經濟能力來購房,超量消費,片面求大求新等非理性的需求在整個房地產需求中占相當高的比重,消費者的非理性購買也在客觀上推動了房價的較快上升。消費者的適度和適量等理性消費,將有利于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3)從政府職能部門來說,可以在多個層面上將有關不對稱信息進行透明化處理。就政府部門在解決房地產市場中的信息不對稱手段中,除了可以采用一些懲罰性的手段外,也可以在不干預市場主體自主經營決策的情況下,協助市場各方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例如部分城市已經開始實施的房源供給情況上網以及買賣記錄及時公布等措施,就在相當大的程度上讓消費者了解市場的實際供給和需求情況,避免了由于受到信息不對稱干擾而采取的盲目購買行為。在職能部門網上公布房源和記錄供求信息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個別房產商采取內部虛假采購、囤積房源的情況發生,政府職能部門可以要求購買者在采購時提供實名制資料(它是職能部門作為內部掌握和統計需要,不對外公布),同時對在短期內進行轉讓的可以采取一些限制的措施,這些措施的實施在不增加實際購房者負擔的情況下,可以大幅度提高房產供給方利用信息優勢來獲取壟斷利潤的成本支出,逐步扭轉目前這種信息嚴重不對稱的現狀。
參考文獻
采購職稱論文范文第3篇
關鍵詞:政府采購;
電子信息化;
產權關系;
尋租
中圖分類號:F81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公共投資項目實施中的尋租行為分析——政府采購活動中的尋租行為研究
收錄日期:2012年5月8日
一、引言
尋租理論是20世紀中葉以來西方經濟學界的熱門話題,也是當今經濟學界最富挑戰性的領域之一,其影響力已經遍及經濟學的各個分支,并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對傳統的經濟學理論提出了挑戰。我國正處于由傳統的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在這一過程中,漸進的經濟體制改革方式一方面使得整個社會避免了激烈的動蕩,但另一方面也為腐敗尋租活動提供了更多的空間。對于市場經濟國家的政府來說,干預國民經濟活動,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政府通過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興辦公用事業,而政府采購作為市場經濟國家管理直接支出的基本手段,其領域中存在的尋租現象已日漸引起世人的關注。
二、政府采購活動中的尋租內涵分析
(一)尋租的概念。尋租理論思想的最早淵源,是1967年圖洛克所寫的論文,《關于稅、壟斷和偷竊的福利成本》。1974年克魯格年在《尋租社會的政治經濟學》首次提出來尋租的概念,探討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政策形成原因,使得尋租理論有了更近一步的發展。他認為,人們競相爭奪進口權,從而獲取進口壟斷權的租金,這種競爭活動對社會是一個損失,這些行為也是尋租行為,應該納入分析。后來巴格瓦蒂于提出了“直接非生產性尋利活動”,它不僅包括在政府干預條件下的尋租活動,而且還包括尋求政府干預的活動,使尋租理論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
(二)政府采購的理論分析
1、政府采購的概念。政府采購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2、政府采購的產權關系分析。政府采購的采購方一般是以公有產權人的身份來行使職權的,由于是全民資產的人而不是所有者,他們對資產不能享有法律上的剩余所有權。但是,人的權利缺乏有效的約束和監督,出賣全民資產獲得利益成為他們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手段之一。因此,政府采購所的公共產權就成了巨大的租金來源,產生了一種產權不明晰的收益,而這對供應商具有極大的誘惑力。這時,供應商就演變成了尋租者,利用各種非生產手段和方法獲取租金。而這時政府會根據尋租者尋租手段的不同選擇尋租的對象,從而放棄質量高的產品而以較差的產品來替代,由此勢必引起社會資源的分配不當。
三、政府采購活動中尋租行為原因分析
(一)政府采購活動中產權關系模糊。產權關系是產權關系一般是指各經濟活動的當事人在對資源和物品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行為關系即在經濟運行過程中的各經濟活動的當事人對財產的權利關系。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著納稅人—政府財政部門—專門政府采購機構—采購官員這樣一條長長的鏈。采購機構作為全民公有資產人的身份來行使職權,他們不是資產的人也不是所有者,他們對資產不能享有法律上的剩余所有權。但是在這個委托鏈中,作為初始委托人的納稅人實際上并無行為能力,它既不能在市場上進行決策,簽訂契約,也不能從中獲益。因此,在這個鏈條中,真正起到決定作用的是各級政府官員。
(二)市場職能與政府職能的協調失靈。一般來說,市場職能是通過價格機制進行資源配置,而政府職能則是宏觀經濟的管理者和調控者、收入分配的調節者、市場失靈的糾正者。然而,無論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還是在轉軌的體制下,都存在市場與政府的協調問題,而市場職能與政府職能的協調失靈正是采購尋租產生的制度環境?,F代市場經濟既不同于傳統的計劃經濟,也不同于自由時期的市場經濟。嚴格來說它是一種混合經濟,在這種經濟制度下,只有政府與市場的協調配合,才能確保各種經濟活動的穩定運行。采購中的尋租活動就是源于市場與政府協調的失靈。
(三)委托人對采購人的監督不力。所有公眾將自己的一部分共同私有權利委托給國家與采購官員來執行,并從中獲得相應的利益。因此,為了保證政府或采購官員不折不扣地按他們的意愿來執行采購權力,就必須對采購權力的委托運作進行監督。但是由于采購權力是多層委托下來的,隨著委托的鏈條增大,采購過程中的信息更加不對稱,相應加大了執行監督的成本,同時由于每個公眾監督采購權力執行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經歷,這部分成本對自己來說非常大,而自己因此所獲得的利益非常小,相反,即使采購權力委托運行失靈,給社會造成了損失巨大,但平均分攤到每個公眾身上就比較小。
四、政府采購活動中尋租效應分析
(一)政府采購活動中尋租行為的負面效應
第一,尋租行為損耗社會資源和社會福利?,F代經濟學認為人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研究者把人們追求利益的行為分為兩種:一是生產性活動;
另一類稱為“直接非生產性尋利”,非生產性在于這些活動產生金錢收益,但并不生產包括正常的產品和勞務,它不能擴大社會生產規模,甚至還會因壟斷而縮小生產規模,所爭奪的是既有的生產利潤,尋租活動就是典型的非生產性尋利。
第二,尋租行為阻礙市場化進程和采購機制的完善。既得利益集團在混合經濟狀態中積累下大量的財富,他們希望這種狀態繼續下去,所以尋租行為表現出強烈的依賴,尋租者不希望現有采購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第三,尋租導致政府開支擴大,納稅人負擔加重。為了保證政府的正常運轉,政府采購量必須達到一定數量。在分散性政府采購情況下,由于存在尋租問題,財政預算約束被軟化,表現為預算支出規模不斷擴大,因此,加重了納稅人的下期納稅負擔,同時,具體采購主體或機構和供應商從中獲得的租金規模增加。
(二)政府采購活動中尋租行為的正面效應
第一,我國政府采購的尋租很多都是制度性的尋租,而制度性尋租客觀上把競爭引向了政治決策領域。這向我們表明,經濟競爭是全面的競爭,每個經濟人,不論你愿意與否,都必須同時面對兩個市場:經濟市場和政治市場,這是我們必須承認的現實。如果經濟中一部分人原來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而現在有所覺悟,則會更加關注政治市場和自己的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說,政府的尋租行為在無意中起到了促進政治進步和民主意識覺醒的作用。
第二,政府采購的尋租行為變相的為我們尋找采購制度缺陷、完善政府采購制度提供了信息。在自由競爭的采購市場中,我們很少能得到有關采購尋租的信息。但是,在我國現實的采購市場中確確實實的存在尋租行為,而且這些尋租行為多是制度性尋租。
五、遏制政府采購中尋租的對策分析
(一)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在解決政府采購的委托關系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時,雖然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能增強人行為的透明度,誘使人和委托人利益一致,但是健全的監督機制只能被動地使人按照委托人意愿和利益行事,并不能提高人行為的積極性和效率,因而要通過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增強委托人和人之間的利益一致性。一是實行績效合同制度約束采購執行主體行為,把執行主體的薪酬和考評與政策執行的好壞緊密聯系起來;
二是提高采購執行主體不良行為的成本。
(二)實行政府采購電子化。根本上說,是因為有大量的制度性租金的存在。經濟人具有自利性動機,在某種約束下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這是很正常的,但僅有自利性動機還不足以構成尋租行為。問題關鍵在于形成租金的制度。誰在這個位置上誰就會有尋租的機會和激勵,只要制度上存在這個租,就會產生尋租現象。因此,反尋租研究應該堅持理性經濟人的基本假設,主要圍繞制度創新進行探討。政府采購電子化就是對政府采購制度的創新,它可以從多個方面抑制政府采購的尋租行為。由于網上政府采購形式比較公開,其操作往往能得到來自更多方面的監督,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由于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監督不完全。
(三)建立健全國庫單一賬戶管理體系。健全的國庫單一賬戶管理體系有利于實現財政資金的集中化管理,能夠從根本上改變目前財政資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門和采購實體多頭開戶,重復開戶的混亂局面。同時,健全的國庫單一賬戶管理體系還有助于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財政資金的監督制約機制,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我國經濟體制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在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還需要政府對經濟進行調控和監督,在政府對經濟進行調控的過程中也存在很多問題需要解決。政府采購的尋租行為就是問題之一,政府采購的尋租阻礙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市場體制的完善,滋生了政府的腐敗行為,嚴重影響了黨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和激勵制度、實行政府采購的電子化、國庫單一賬戶管理體系能有效減少負面效應的產生。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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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職稱論文范文第4篇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政府采購,是指本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簡稱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本規定所稱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專項資金、納入財政管理的事業單位收入及其他資金。
第三條政府采購工程進行招標投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招標投標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工程的其他采購活動依照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政府采購規定辦理。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區財政部門是負責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部門,依法履行對本級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政府采購的具體日常管理事務由政府采購管理機構負責。
第五條區政府成立區政府招標采購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區采購工作,研究處理采購過程中遇到的重大、特殊情況和問題。領導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審批需特別處理的各類采購招標事項;
領導小組下設采購管理辦公室,職責合并在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采購辦),機構設在區財政局。
區采購辦履行以下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管理和監督政府采購活動、協調和受理政府采購中的投訴事項以及其他政府采購相關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采購形式
第六條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
第七條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執行同期市集中采購目錄及其限額標準。
第八條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采購項目,應當實行集中采購。
政府集中采購,采購人應當委托具備政府采購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具體組織實施采購。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達到規定限額標準以上的,實行分散采購。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工程、服務項目,采購人應通過集體研究決定等形式自行采購,或自行委托政府采購機構采購。
大宗貨物政府采購的具體實施辦法根據市財政局、監察局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采購方式
第九條政府采購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第十條公開招標應當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政府采購貨物或者服務的數額達到規定標準的,應當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財政部門的批準。
第十一條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在一個預算年度內,本部門系統(含下屬單位)零星采購未達到限額標準(納入大宗貨物采購范圍的除外),但采購總量達到公開招標標準的同類型貨物、服務項目,由主管單位匯總,報區采購辦審批后實施捆綁進行公開招標采購;
個別因特殊情況或遺漏未能捆綁公開招標采購的貨物、服務項目,應經區采購辦審批后進行采購。
采購人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工程、服務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采購人在一個預算年度內未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重復采購同一品種的貨物或者服務項目,資金總額超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視為化整為零規避公開招標,但依法經批準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除外。
第十二條政府采購應優先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鼓勵本市誠信企業、地方優質產品生產企業積極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第五章采購流程
第十三條政府采購一般流程為:
(一)采購人年初提出年度采購項目預算。
(二)區財政局匯編、上報、下達年度政府采購預算。
對未列入當年預算的臨時性政府采購項目,應先送區財政局按財政資金審批權限落實資金來源后,方能按本規定納入政府采購計劃。
(三)采購人領取、填報采購計劃表。
應填報政府采購計劃表報批的品目:符合大宗貨物政府采購政策的項目;
采購預算達到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采購項目。
(四)區財政局業務科室審核資金來源。
(五)采購人委托政府采購機構按批復的采購方式實施政府采購。
(六)采購文件編制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采用公開招標或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政府采購的采購文件需送區財政局備案。招標文件備案結束后,方可在財政部門要求的媒體上采購信息公告;
區財政局對不符合規定的采購文件,應責成報備人修改,重新上報;
政府采購機構對已發出的政府采購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須將澄清或修改的內容報區財政局備案。
(七)采購人確定采購結果。
(八)政府采購結果報備區采購辦。
(九)采購人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履行合同、組織驗收。
(十)采購人自行支付或向區國庫支付中心申請支付款項。
政府采購資金支付時,憑政府采購計劃表、中標通知書、政府采購合同、發票、以及有關文件(如檢測機構證明、驗收報告、供應商的開戶銀行和賬號等)辦理。
(十一)采購活動結束后,采購人、采購機構應當依照規定整理、保管政府采購項目文件。
第十四條政府采購工程類項目,應按規定納入財政資金審核程序。
(一)采購預算在15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由采購人按照公開、透明的原則,由采購人集體研究后實施采購;
(二)采購預算達15萬元以上(含15萬元)3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結算報區財政審核中心審核,依審核結論辦理決算;
(三)采購預算達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工程項目在實施前應由區財政審核中心出具控制價,結算報區財政審核中心審核,依審核結論辦理決算。
第十五條政府采購項目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得增項、增支。
項目招標采購后,實施過程中,因特殊情況需增項、增支的應在實施前按程序報批,增項金額超過原中標金額的政府采購及工程項目審批程序:由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區財政審核中心審核,10萬元以下的,報區采購辦審批;
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100萬以下的,報區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審批;
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經區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審核后,報區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財政部門應當建立政府采購機構考核指標體系,對政府采購機構的采購價格、節約資金效果、服務質量、信譽狀況、有無違法行為等事項進行考核,并在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定期公布考核結果。經考核不合格的,在6個月內不得參加本區政府采購活動。
第十七條財政部門依法進行檢查時,政府采購當事人和其他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人員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
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情況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出具政府采購監督意見書,提出具體監督意見。
第十八條區審計局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的審計監督,區監察局應當加強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行政監察。
第十九條增項、增支未獲批準,增支金額超過原采購預算10%以上的采購人,由區政府辦、監察局給予全區通報批評;
增項金額超過原采購預算金額20%以上的,除給予通報外,還將追究采購人第一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根據有關規定,采購人、采購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對采購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依法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對采購機構,由財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千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政府采購業務,并建議有關部門依法取消其政府采購機構資格:
(一)未按規定在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公告政府采購信息的;
(二)對應當依法實行政府采購的項目未依法實行政府采購的;
(三)未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執行計劃的;
(四)未經批準,擅自改變政府采購方式的;
(五)未按規定選擇確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
(六)強迫中標、成交供應商分包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或者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惡意串通分包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未按規定妥善保管政府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的;
(八)對供應商的質疑逾期未作處理的。
第二十一條根據有關規定,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情節嚴重的,在1至3年內禁止參加本區政府采購活動,并依法予以處罰:
(一)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
(二)捏造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材料進行虛假、惡意投訴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根據有關規定,財政部門和依法對政府采購活動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采購機構未依法進行考核,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
(二)對投訴事項未在規定時限內做出處理決定,或者依法應當對違法行為的投訴事項進行查處而未予以查處的;
(三)在實施政府采購監管中未依法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其他,,行為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對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實施的緊急采購和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十四條區財政局作為區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規定的宣傳、解釋和貫徹工作。
采購職稱論文范文第5篇
關鍵詞:裝備采購;
機制;
合謀尋租;
防范
中圖分類號:F272 文獻標識碼:A
Abstract:
The collusive rent-seeking behavior in procurement of fire-fighting equipment has baffled badly the equipment construction of the fire-army. There are some foundations that produce collusive rent-seeking behavior, such as Information asymmetry, diversification of stock mode, no-science stock standard. To prevention of collusive rent-seeking effectively, it is necessarily that consummate preventing measure from some aspect, which innovate stock mode, mend the system of production qualification authentication, implement 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 system, and devise the reasonable occupation passage, enhance intendance mechanism, improve standardization of stock program.
Key words:
equipment procurement;
system;
collusive rent-seeking;
prevention
消防裝備采購是消防部隊使用地方政府財政資金,運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尋價采購和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獲取部隊滅火救援所需裝備和服務的行為。作為一種政府采購的行為,消防裝備政府招標采購制度通過購買、付款、驗收使用的三者分離,構成一種權力制衡的機制,從而保證消防裝備采購行為的公開、公正、公平和高效,防止不良行為的產生。然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由于管理水平的落后,采購“委托—”關系中存在著嚴重利益不一致,以及采購過程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等問題,相關利益主體通過各種形式的合謀,制造投標人“不同質性”,對其他投標人進行“歧視”,使其他投標人在招標中處于劣勢地位從而達到尋租目的,造成與制度設計的初衷有一定的差距,已經成為消防裝備建設發展中的障礙。
1 消防裝備采購合謀尋租行為分析
采購是從管理到采購執行、付款、驗收、使用整個過程,形成一條貫穿整個采購過程的多重委托鏈。多重的關系以及信息的不對稱,合謀尋租行為就不可避免地產生了。
(1)采購方與供應商之間的合謀尋租
消防裝備采購是一項“陽光工程”,但在實際過程中,就采購制度本身來說,是一種公開的、透明的制度,但是,個別單位在推行這種制度過程中,短時間內難以從原來的采購方式中完全擺脫出來,加之一些個人利益和部門利益的影響,使“明制度”變成了“暗制度”,免不了某些不法供應商通過向相關部門的采購業務人員行賄和串通等方式進行“暗箱操作”,將部隊資源作為尋租的工具,謀取個人私利,少數領導以言代法。如一些部門在招標采購過程中,雖然招標程序較為公開,但是對評標、定標的程序不夠嚴格,特別是在一些大的項目采購過程中,摻和了少數行政領導的意志,人為影響了采購活動的客觀公正性。個別部門甚至出現評委與供應商相互勾結作弊的現象,造成政府和部隊的業務經費的浪費和產品的質量問題,最終影響部隊戰斗力水平。
(2)供應商之間的合謀尋租
部隊采購采取的“以價定論”的采購方式,引起供應商相互合謀。隨著采購工作的不斷開展,廠家漸漸意識到進行惡性競爭,從長期來看極為不利于自己生產和發展。于是,一些供應商(廠家)挖空心思鉆政策制度方面的漏洞,表面互相爭標,暗地聯手操縱競標,出現廠家之間相互串通抬高采購底價,爭標后平分獲利,輪流坐莊的新問題,嚴重破壞了部隊采購制度的活力,使部隊采購制度的優越性難以發揮出來。
2 消防裝備采購合謀尋租根源分析
(1)信息不對稱是采購方和供應商采取合謀先決條件
對于供應商來說,無論采購方采取何種戰略,合謀總是有利的,是一個“占優戰略”。對采購方來說,合謀也為其最優選擇。因為他只是部隊裝備采購的者,不是政府采購資金的所有者,合謀造成的財政資金的流失或無效率導致的“成本”是由政府承擔的,而他們從設租中卻獲得好處。于是,委托方(部隊)與采購方之間的追求信息不對稱,以及委托方與供應商之間的實力狀況信息不對稱被利用,他們容易置政府和部隊利益于不顧,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2)采購模式多樣化造成采購管理監控乏力
由于消防裝備采購經費的來源是各級政府財政撥款,不僅造成部隊在采購模式的選擇上沒有主動權,而且經費來源的多樣化造成采購模式多樣化。結果是消防部隊在采購市場上無法突顯規模采購的談判優勢,是裝備競爭價格的被動接受者;
而且沒有規模采購,生產廠家也無法在生產、設計和營銷方面體現個,分散采購使得合謀尋租行為在不同部隊采購信息中無法有效曝光。違規行為信息的不對稱造成監控職能缺位,合謀尋租風險成本低。
(3)采購標準不科學促使供應商合謀制造“劣幣驅逐良幣”現象
由于經費來自地方政府財政撥款,在裝備采購過程中,部隊主動權受到一定程度限制,政府部門作為經費的出資方,在采購標準的認定上,主要是在符合最低技術參數的基礎上,以價格最低為選擇標準,與部隊的采購標準不一致,選擇價格低、承諾多的供應商,從而一方面造成為了獲取訂單,供應商之間競相降低供應價格,不切實際地做出種種承諾,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消防裝備產品市場惡意競爭,一些大型生產企業無法拿到相應的訂單,市場上裝備產品“魚龍混雜”;
另一方面,供應商以較低價位中標后,為了謀求盈利或避免虧損,就紛紛從質量上“作文章”。而目前消防裝備的3C認證制度僅僅是各個廠家的生產資質認定,只說明該廠家能夠進入行業生產市場,但對廠家生產過程的質量沒有隨機檢測的規定。在缺乏相應監督機制的狀況下,消防裝備采購就有可能出現質差價廉的物品,影響了部隊戰斗力水平的發揮。
3 消防裝備采購合謀尋租防范機制措施
(1)創新消防裝備采購模式
裝備采購方式選擇主要取決于項目特點,要針對不同的項目特點,應依法選擇合適的采購方式,即有些項目不適合招標,千萬不能盲目的隨大流。
由于目前消防裝備采購無論是采取何種形式,從內涵分析,仍是不完整的采購行為,僅僅選擇購買裝備的行為,存在沒有以提高部隊戰斗力為目標,缺乏對裝備研制及生產的監督,黑箱操作等種種缺陷,為此,需要對消防裝備采購制度進行創新,提高裝備采購決策的科學性。
任何一種管理行為或者經濟行為都是在一定的制度安排下、一定的機制約束下的結果,同理,有什么樣的制度安排就有什么樣的行為方式。由于未來消防裝備采購有著技術含量高,價格昂貴,采購過程周期長,程序復雜等特點,我們認為適合采取全壽命集中采購模式,創新消防裝備采購制度。實行全壽命集中采購,由于采購數量巨大,對企業具有巨大的吸引力,有利于充分實現規模效益,有利于發揮部隊在采購中的主動決策權,成為裝備采購價格的制定者,可有效控制采購費用。同時,有助于部隊裝備管理部門加強集中統一管理。全壽命集中采購要求管理部門必須明確責任目標,全面以實現“戰技”性能為基礎,推進消防車輛技術創新和設計人性化,滿足部隊實戰性能技術需求,提高或控制裝備質量;
在采購過程中要嚴格進行裝備的費用效能監控,以提高裝備管理效率和經費效益為目標,實現裝備費用優化控制。
(2)創新裝備生產資質認證制度,推動產業重組,從源頭阻止合謀尋租
目前裝備采購過程中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和裝備市場準入門檻過低等因素,造成車輛改裝小企業惡意競爭,攪亂市場秩序。為此,部隊裝備管理部門要從裝備研制環節注入實戰技術需求,通過提高技術參數、性能和行業標準,推動生產企業資質認證制度創新。
一方面,嚴格規范行業進入制度,要從企業生產規模、技術創新力量、合同履行信譽和售后維修保障等級等方面進行審定,進行企業資質甄別篩選,吸納有實力進行技術創新、風險投資大的企業進入消防裝備市場,借助市場力量推動消防裝備行業企業之間的重組,以競爭提高行業規模效應,形成規模生產、有自主研發能力的大企業大集團。大型企業是以技術創新獲取合理利潤,不僅有實力承擔技術創新風險,而且注重長期的經濟效益,合作搏弈動機級小,不愿意冒風險通過合謀和夸大承諾,來獲取短期利潤;
另一方面,創新招標標準,使裝備從設計開始就能夠處于先進水平,要求投標人選擇配置最佳的、更多功能、更好檔次的產品競標來滿足部隊實戰需求,從而引導投標人不單純以價格為競爭手段,而是在技術水平、質量、服務等多方面展開競爭。同時也避免了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通過對某些具體技術參數的設置來達到傾向性購買的目的,推動更多有實力的生產企業主動進行消防裝備自主研發和參與市場競爭,也保證了招標工作的“三公”。
(3)實行信息揭示制度,預防合謀尋租
實行信息揭示制度就是以全面公開吸引更多投標者競爭,以嚴格保密阻斷合謀信息的溝通,預防合謀尋租。
首先,全面公開是指要通過各種媒介公開采購信息,形成信息通暢的采購市場,細化內容,包括采購物品、技術參數、數量及性能等方面要求,增加車輛采購過程的透明度,以吸引更多的投標者。入圍的投標人數量越多,通過提高競爭性,增大圍標、串標的操作難度,使供應商在競標中市場化的成本加大,合謀尋租的可能性就越小。而且競爭者越多,相互監督的力度越大,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委托人的監督成本。這樣部隊裝備購買方就可以得到的價格更低;
當投標者無窮多時,買者所得價格就越接近部隊實際預期成本。
其次,嚴格保密就是嚴防采購方向供應商透漏招標關鍵信息。合謀尋租的關鍵是他們之間有著對等的信息。諸如招標的底價、相應的利益分配等等。所以,必須加強招標關鍵信息保密工作,如同“囚徒困境”博弈封鎖雙方招供信息,也有助于投標人都處于公平競爭地位。
(4)設計合理的職業晉升通道,激勵采購方和供應商不愿合謀
通過職業晉升激勵機制的設計,促進采購方與委托人的利益相容,形成一致目標。裝備采購人員參與合謀尋租與否,完全取決于尋租的效用是否大于不尋租的效用。如果尋租為其帶來的效用大于不尋租時的效用,裝備采辦官員就可能選擇尋租,否則,其會拒絕尋租。部隊主要是要通過增加采購人員期望效用的現值以抑制其合謀尋租的可能。在當前金字塔形結構的部隊晉升制度下,裝備采購業務人員基于升遷有限而產生“仕途不濟、金錢補足”的思想,極易導致設租行為。因此,應建立完善的崗位資格認證制度,即由專門的資格認證委員會,按照制定的知識結構、能力評估、等級資格、權利范圍、晉升程序等專業標準,對采購人員進行等級考核認證,頒發相應資格證書,實行持證上崗,并按照一定的級別檔次,由部隊授予相應采購權權限。通過這種技術崗位認證制度,為德才兼備的裝備采購業務人員提供更多升遷通道和施展才華的機會,以職業更大的發展空間,形成良性的正向刺激效應,以未來前途期望效用減少合謀尋租動機。
(5)加強監督懲罰機制,約束采購方和供應商不敢參與合謀
監督懲罰機制主要是一個事后事件的防范,是一個次優的選擇,但仍然是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措施。
首先,完善監督懲罰機制,加大對采購方和供應商懲罰力度,加大其合謀尋租風險。一方面,不僅減少采購方合謀收益的現值,會身敗名裂,前程盡毀,使其迫于制裁壓力,理性地減少或取消合謀尋租行為;
另一方面,通過建立供應商的長期監督考核機制,提高供應商合謀尋租活動的曝光率,可以視其情節輕重,采取公開記載違紀情況信息,限制其在一定的年限內不準進入消防裝備采購市場,或列入“黑名單”,吊銷其生產資質證書等處罰手段,避免“一次考核、終身受用”的等級現象的出現,增大其合謀尋租成本,以削弱合謀動機,從一個方面減少尋租產生的機會,進而保證采購活動的公開、公正和公平。
其次,建立第三人權利救濟制度①,提高監督效率。供應商的監督往往是最直接、最有效、最及時的。要提高監督力度,需要更多信息。僅僅依靠監督者采取審查、稽核等手段去獲取,則監督成本很高。同時由于產權原因,監督者缺乏內在的監督動力。而投標人具有監督招標人和其他投標人以阻止合謀、擺脫困境的強烈內在動力。通過規定不參與合謀的投標人舉報、監督其他招標人合謀尋租,則給予大于其放棄合謀保留收益的獎勵補償,調動他們舉報、監督積極性,則可以降低收集信息的難度,同時增加信息準確度,對合謀者將具有很強震懾力,還不會大幅度提高監督成本。因此,應完善第三人權利救濟制度,通過供應商申訴制度,在一定程度有助于克服武斷決議,大大減少裝備采購過程中發生的決策性失誤所造成的損失,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暗箱操作行為的發生,保障競爭的充分展開,形成“雙贏”的局面。
(6)提高裝備采購作業標準化、程序標準化,從過程中防范合謀尋租
首先,采購過程必須完整連續,環節缺一不可。例如,不能認為一旦確定了中標人,采購工作就結束了,還包括合同簽定與履行、合同驗收、資金結算、效果評估等環節;
還必須及時向裝備使用單位和財政部門反饋采購信息。每一個步驟都不能忽略。為此,每一個環節之間如何聯系,要有標準、規范、簡捷的流程,如單位之間、部門之間的工作如何銜接和配合,信息怎樣流動,明確各流程內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范圍;
每一個環節內的活動如何進行,也必須程式化、標準化。如統一招標單據,指定一致的單據格式;
公開統一招標公告、通知、標書、招標文件及條款格式;
規定公開招標的步驟和程序。其他采購方式也應詳細制定采購程序,采購人員嚴格按每一程序、依照自己權限范圍逐項完成。
其次,完善裝備采購預算編制。采購預算是編制財政預算的重要部分,是財政預算的完善和補充。裝備采購預算的編制不僅可以全面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而且為采購范圍和標準提供了資金上的依據。裝備采購預算一經確定,原則上一般不做大的修改和調整,以維護采購預算的嚴肅性,而且整個預算編制程序要簡單易行,便于實施。
注:①第三人是所有參加采購程序但未能成為政府采購契約一方當事人,或者有權參加采購程序但未能獲準參加的供應商;
權利救濟制度指當第三人認為采購人的采購行為違背了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或者違反了法定的采購程序,從而導致第三人未能參與采購過程或喪失了簽約機會,并因此受到直接的經濟利益影響時,第三人有權向有關部門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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