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建立健全我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機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組織協調政府及相關部門,提高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總結【五篇】【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
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總結范文第1篇
1.1編制目的
為加快建立健全我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機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組織協調政府及相關部門,提高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家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并結合*縣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基本原則
1.3.1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及“堅持專門機關和群眾相結合,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消防工作方針和原則。
1.3.2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演練、保障和培訓工作,以便快速反應,協調應對。
1.4重、特大火災事故分類
按照我縣重點消防保衛單位的建筑類型、使用性質、生產儲存等情況,將重、特大火災事故分為7類:高層建筑類火災事故、地下建筑物類火災事故、石油化工類火災事故、人員密集場所類火災事故、倉儲類火災事故、重要機關和單位火災事故、其他類(主要包括古建筑、易燃密集建筑區等)火災事故。
1.5重、特大火災事故分級
按照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燃燒程度和燃燒對象,將重、特大火災事故分為四級:I級火災事故,用紅色表示;
II級火災事故,用橙色表示;
III級火災事故,用黃色表示;
IV級火災事故,用藍色表示。
1.5.1I級火災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I級火災事故:
1.5.1.1高層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形成立體燃燒,難以控制;
1.5.1.2地下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難以控制;
1.5.1.3石油化工類火災,裝置區或容積10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儲罐區的油、氣儲罐發生火災,隨時或已經發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氣擴散等險情,火勢難以控制;
1.5.1.4大型倉儲類火災,燃燒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火勢較大,蔓延迅速,一時難以控制;
1.5.1.5人員密集場所類火災,燃燒面積8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員被困或珍貴圖書、檔案資料、文物等貴重物資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1.5.1.6重要機關和單位火災及其他類火災,燃燒面積5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貴重物資及重要設施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1.5.2II級火災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II級火災事故:
1.5.2.1高層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8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形成立體燃燒,難以控制;
1.5.2.2地下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4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難以控制;
1.5.2.3石油化工類火災,裝置區或容積5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儲罐區的油、氣儲罐發生火災,隨時或已經發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氣擴散等險情,火勢難以控制;
1.5.2.4大型倉儲類火災,燃燒面積800平方米以上,火勢較大,蔓延迅速,一時難以控制;
1.5.2.5人員密集場所類火災,燃燒面積6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員被困或珍貴圖書、檔案資料、文物等貴重物資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1.5.2.6重要機關和單位火災及其他類火災,燃燒面積5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貴重物資及重要設施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1.5.3III級火災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III級火災事故:
1.5.3.1高層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6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形成立體燃燒,難以控制;
1.5.3.2地下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難以控制;
1.5.3.3石油化工類火災,裝置區或容積3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儲罐區的油、氣儲罐發生火災,引起連鎖爆炸燃燒,火勢難以控制;
1.5.3.4大型倉儲類火災,燃燒面積600平方米以上,火勢較大,蔓延迅速,一時難以控制;
1.5.3.5人員密集場所類火災,燃燒面積4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員被困或珍貴圖書、檔案資料、文物等貴重物資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1.5.3.6重要機關和單位火災及其他類火災,燃燒面積3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貴重物資及重要設施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1.5.4IV級火災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IV級火災事故:
1.5.4.1高層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形成立體燃燒,難以控制;
1.5.4.2地下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難以控制;
1.5.4.3石油化工類火災,裝置區或容積1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儲罐區的油、氣儲罐發生火災,可能引起連鎖爆炸燃燒,火勢難以控制;
1.5.4.4大型倉儲類火災,燃燒面積400平方米以上,火勢較大,蔓延迅速,一時難以控制;
1.5.4.5人員密集場所類火災,燃燒面積2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員被困或珍貴圖書、檔案資料、文物等貴重物資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1.5.4.6重要機關和單位火災及其他類火災,燃燒面積2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貴重物資及重要設施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2應急組織體系
*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縣政府應急辦、滅火現場指揮、各相關部門組成。
2.1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
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縣消防大隊長擔任副總指揮,負責對*縣重、特大火災滅火工作做出重大決策,并負責調動各有關方面的人力、物力,保障滅火物資和后勤生活物資的供應,實施統一指揮。成員單位有縣公安局、安監局、城建局、衛生局、環保局、農電局、網通公司、人防辦、消防大隊、自來水公司等。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辦公室主任由縣消防大隊長兼任。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縣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組織滅火現場指揮部和各相關部門及時開展應急工作;
接到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報告后,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
負責應急隊伍的日常訓練和應急工作的演習;
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2.3滅火現場指揮部
2.3.1滅火現場指揮部的組成
滅火現場指揮部設總指揮、副總指揮??傊笓]由消防大隊正、副大隊長擔任;
副總指揮消防中隊正、副中隊長擔任。下設作戰組、供水組、通信組、警戒組、后勤保障組、宣教組、政工組、火調組。
2.3.2滅火現場指揮部的職責
2.3.2.1滅火現場總(副)指揮的職責
全權負責整個火災現場滅火工作的組織指揮,主要任務:制定單體決策和戰斗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火場情況變化,提出相應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力量,組織協同作戰。在應急指揮部到達火場后及時通報火場情況及作戰意圖,聽取指示并貫徹執行。
2.3.2.2作戰組的職責
迅速摸清火場情況,根據滅火現場指揮部總(副)指揮的命令,組織帶領各種參戰力量進行滅火進攻、救人、破拆、排煙、陣地轉移等滅火戰斗行動,確保其順利進行,隨時將火場變化情況匯報給滅火現場指揮部總(副)指揮。
2.3.2.3供水組的職責
負責滅火戰斗行動中的供水,協調市自來水總公司,保障火場供水不間斷。
2.3.2.4通信組的職責
組織滅火現場指揮部與高度指揮中心及各參戰部隊之間的通信聯絡,保障火場前后方有通信暢通。
2.3.2.5警戒組的職責
劃定警戒區,協調交警、治安警察確?;饒鼍浜透浇慕煌〞惩?。
2.3.2.6后勤保障組的職責
組織供應器材裝備、滅火劑、消防車的燃料,負責消防車輛裝備的維修,組織飲食、衣物的供應和醫療救護工作的開展。
2.3.2.7宣教組的職責
負責火場攝像、照相,并進行后期編排制作,根據上級指示,確定新聞會的時間、內容和發言人。
2.3.2.8政工組的職責
負責滅火戰斗的政治宣傳和鼓動,做好參加滅火戰斗人員立功受獎工作。
2.3.2.9火調組的職責
負責火災現場勘察及火災原因調查。
2.4其他各相關部門的職責
2.4.1縣公安局負責現場警戒、人員疏散,維持現場秩序,確?;饒龈浇煌ǖ缆返臅惩?,如是縱火,組織刑偵部門盡快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
2.4.2縣自來水公司根據現場需要,負責對著火區域自來水管網二次加壓。
2.4.3縣環保局負責對現場封閉區外的空氣、受到污染的水質進行常規環境監測,并對事件進提出處理意見與建議。
2.4.4縣農電局負責按照應急指揮部的命令,對火場實施斷電保障措施。
2.4.5縣城建局負責城區內火災現場泄露或著火的煤氣管道實施關閥、堵漏;
*奧德燃氣公司負責經濟開發區內火災現場泄露或著火的煤氣管道實施關閥、堵漏。
2.4.6縣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化工企業制定《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響應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在發生火災事故時,指導事故單位及時啟動滅火預案,實施自救,同時,為消防等部門滅火提供各種資料和信息;
對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
2.4.7縣衛生局負責對火災現場的受傷人員進行救護保障。
2.4.8縣網通公司負責重、特大火災現場中應急指揮部、滅火現場指揮部以及其他相關部門之間的通信保障。
3預防和預警
3.1信息監控
3.1.1各鄉(鎮)政府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生態旅游經濟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針對轄區重點消防保衛單位的建筑情況、使用性質、生產儲存及其發生火災后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社會影響等危害程度,對高層建筑類、地下建筑類、石油化工類、人員密集場所類、倉儲類、重要機關和單位等類型建筑和單位,分類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活動,建立全縣重點單位的火災隱患、重大危險源數據綜合分析、風險評估數據庫,同時做好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信息接受、報告和統計分析等處理工作。
3.1.2縣消防大隊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預警信息監控工作;
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預警信息經核實后,及時上報縣政府。
3.2預防工作
3.2.1縣消防大隊負責開展全縣重點單位的火災隱患和重大危險源的調查,建立縣級重點單位火災隱患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實現數據動態管理。
各相關部門負責了解縣內外的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
3.2.2各相關部門負責指導各鄉(鎮)政府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生態旅游經濟區管委會完善各類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h消防大隊負責對消防重點保衛單位的火災預防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負責對制定的重、特大火災應急預案進行審核。
3.3預警分級
按照我縣重、特大火災事故分級,將預警分為四級,預警顏色由低到高依次為藍色(IV級)、黃色(III級)、橙色(II級)、紅色(I級)。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級別可以升級、降級和解除。
3.4預警措施
進入預警狀態后,縣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和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生態旅游經濟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應急采取以下措施。
3.4.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3.4.2開通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滅火現場指揮部及相關部門專門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
3.4.3立即向縣政府報告重、特大火災事故基本情況。
3.4.4采取各種應急措施,全力控制火災的發展蔓延;
轉移、撒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3.4.5指令各種滅火救援應急狀態,隨時掌握并報告火災發展變化及控制情況。
3.4.6調集滅火救援應急所需物資和裝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3.5應急資料庫
建立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數據庫系統;
全縣重點單位的火災隱患預防和監督數據庫系統;
重大危險源的評估系統。
3.6應急指揮技術平臺系統
建立重、特大火災應急協調指揮中心及通訊技術保障系統。
4應急響應體系
4.1分組響應制
突發重、特大火災應急工作堅持屬地化處置的原則,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生態旅游經濟區管委會要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縣公安局負責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支援。
按照我縣重、特大火災事故分級,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I級響應、II級響應、III級響應、IV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4.2應急響應程序
4.2.1縣政府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響應
縣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自行確定應急響應行動,但要及時向市政府和市消防局報告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情況;
需要相關應急力量支援時,立即向市消防局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4.3信息抄送與處理
4.3.1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報告時限和程序
負責確認火災事故等級的單位,確認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火災事故后,應立即報告縣公安局,由縣公安局上報縣政府,縣政府應當在30分鐘內報告市政府和市級相關專業主管部門。
4.3.2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報告方式和內容
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火災撲救總結報告3類。初報從接警起30分鐘內上報;
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立即上報;
火災撲救總結報告在火災事故處置完畢后立即上報。
4.4應急處置
4.4.1處置措施
按照《*市類型事故應處置預案》組織實施。
4.4.2現場處置原則
4.4.2.1按照“救人第一,科學施救”的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采取一切有效手段,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4.1.2.2貫徹“先控制,后消滅;
集中兵力、準確、迅速;
攻防并舉、固移結合”的戰術原則,有效采取堵截、突破、夾攻、合擊分割、圍殲、封堵、監護等基本戰術方法,全力控制火勢的發展蔓延,速戰速決,消滅火災。
4.1.2.3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靈活采取計劃指揮和臨場指揮的指揮形式,積極組織協調個各參戰的相關單位,搞好協同作戰。
4.5安全防護
4.5.1加強防護措施。參加滅火戰斗的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災害事故的火災特點及其危險性,按要求佩帶個人防護裝備,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4.5.2及時設定火場警戒。對不同類型的火場,按照要求由有關部門設立相應的警戒區,盡量減少前方作戰人員;
對一些易燃易爆和伴隨毒氣(液)泄漏的火災現場,要嚴格界定警戒范圍,控制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并嚴格實行登記檢查制度。
4.6應急終止
重、特大火災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時,根據實際情況,由縣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適時宣布結束應急處置工作,恢復正常工作。
4.7信息
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原因、危害和損失等有關信息,由縣應急指揮部統一,對火災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數字公布,應征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一般性火災事故,應主動配合新聞宣傳部門,對影響重大的火災信息,應經縣政府批準后,根據需要及時。
5應急保障
5.1資金保障
縣消防大隊根據突發重、特大火災應急需要,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縣財政審批后執行。
5.2人員保障
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生態旅游經濟區管委會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制要求,加強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隊伍的自身建設,提高其應對火災突發事故的能力。
縣消防大隊要加強對各鄉(鎮)、經濟開發區、生態旅游經濟區的消防監督,同時,要建立一支專門的消防培訓師資隊伍,負責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人員進行消防培訓,指導各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消防組織。
5.3裝備保障
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應急工作在充分發揮現有的滅火救援資源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硬件建設。配備火災應急專用的通信指揮車、撲救各類火災所需的各類舉高和水罐消防車以及相應的滅火器材、救生搶險器材。
6后期處置
6.1火災調查與評估
縣政府要求會同事發地人民政府或直屬機構,組織公安、消防、安監、環保等有關部門,立即對火災原因、性質、經濟損失進行科學評估。
6.2恢復重建
在縣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或直屬機構負責恢復重建工作。鄉(鎮)政府、直屬機構及相關職能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進行評估,并認真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由縣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事發地人民政府或直屬機構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7附則
7.1預案的管理與演練
7.1.1預案的監督管理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縣消防大隊將根據《國家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報縣政府批準。
7.1.2預案的演練
各重、特大火災應急機構、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生態旅游經濟區管委會要結合應急預案,有計劃、有重點地定期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練,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和決策、協調、處置程序,識別資源需求,評估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不斷改進、補充、完善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重、特大火災應急處置能力??h應急辦負責督促預案演練的落實工作。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7.2.1.1出色完成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7.2.1.2對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設,實施效果顯著的;
7.2.1.3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2責任追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責任人,在火災預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等方面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視情節和危害后果,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消防大隊會同縣公安局制定,由縣消防大隊負責解釋。
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總結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標
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相關部門密切協作,依法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切實將公共消防安全治理轉化應用到社會面火災防控現實工作中,確保全局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確保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不發生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為全國、全省、全市“兩會”以及重要節日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時間及步驟
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12月1日前)。各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專門會議對本部門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進行部署,將工作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工作人員,做好本部門內部火災防控工作的組織發動和部署落實。
(二)組織實施階段(全國“兩會”閉幕前)。各部門按照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全面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定期組織調度研判。辦公室將適時通報情況,統籌推進,及時反映各部門的工作動態。
(三)總結階段(2018年3月31日前)。各部門對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研究建立長效機制。
三、組織領導
縣**局一把手任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同志兼辦公室主任,***、***、***、***、***為辦公室工作人員,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定期通報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協調綜合治理有關工作,聯合開展督導檢查。
四、工作任務
(一)做好辦公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持“誰主管、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辦公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對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易引起火災的部位認真排除隱患,做到“人走斷電源、吸煙后斷火源”;
督促各各股室工作人員嚴格落實防火措施,提高干部、職工消防安全的自覺性。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放置雜物,對達不到消防安全的必須立即清理和整改。按照安全防火標準配備滅火器材,嚴禁在辦公場所亂拉臨時電線,亂設臨時插座,嚴禁使用易漏電、短路的電器,嚴禁在檔案室、資料室內吸煙,嚴禁在辦公樓內存放、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
(二)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認真貫徹消委會通知精神,增強系統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法制觀念。針對冬、春季火災的特點,廣泛宣傳防范火災的措施,普及防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識;
深入剖析典型火災案例,對系統工作人員進行普遍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在認真分析和研究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特點的基礎上,務必要高度重視,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貫徹落實 “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進一步落實好行業監管責任,全面加強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切實將各項火災防控措施落到實處。
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總結范文第3篇
20xx年小學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一)
為切實加強校園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校園火災事故發生,確保校園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學校師生廣泛參與,全面排查整治校園火災隱患,廣泛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全力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全面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全面提高消防基層基礎建設水平,有效預防控制較大火災,確保不發生校園火災事故,確保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全縣教育系統火災形勢總體平穩,為教育教學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校園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吳 忠
副組長:孟亦萍、錢國芬
成 員:鄭林方、陳 芳、邵震偉、楊鳳琴、周 英、許 英、宋志英、周 仙、凌 超、俞秋亞及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全國兩會結束
四、工作任務和要求
1.強化消防安全檢查。(1)檢查范圍:學校教學樓、配電房、食堂、圖書室、電腦室、實驗室等教學輔助用房、校內電力線路、教師宿舍等重點部位。(2)檢查內容: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標志、防火分區設置情況;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電氣線路鋪設以及電氣設備運行情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保管點設置情況等。
2.開展消防安全評估。結合學校實際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調研和風險評估,摸清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掌握校園消防高風險區域與場所,明確火災防控重點,采取針對性對策措施。堅持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么問題、什么隱患嚴重就重點整治什么隱患。
3.落實六加一措施。即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評估、進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練、進行一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各班開展一次以11.9全國消防安全宣傳日為主題的教育活動、完成一份消防安全作業、維護保養一次消防設施,在此基礎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隊,有效形成第一處置力量。
4.加強消防安全常識宣傳。積極推進消防安全進課堂、進課時、進教材,組織開展好寒假前或開學后消防安全第一課、消防家庭作業;圣誕、元旦、寒假、春節等重要節點、重要時段,要重點宣傳和提示公眾聚集場所火災預防、逃生自救等知識;要教育學生節假日期間不隨意燃放鞭炮。
5.加強消防技能培訓。開展消防安全培訓進校園活動。學校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廣大教職員工能熟練使用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6.完善消防應急預案,強化疏散演練。認真研究冬季滅火救援工作的規律和特點,不斷修訂和完善消防應急預案,并組織師生開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練,使其熟練掌握火災發生時正確報警、疏散逃生的方法,進而增強應急自救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7.完善滅火救援裝備,強化應急值守。要加強對轄區內市政消防栓排查整治和維護保養,及時補充學校所需的滅火救援裝備器材和保障物資,落實防凍和保暖措施,確保時刻處于完整、好用狀態。要切實加強應急值守工作,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發生險情,有關領導和救援隊伍要立即趕赴現場參與事故救援工作。
8.強化消防安全保衛。各學校要緊盯全國兩會及元旦、春節、元宵節、寒假等重要節日,切實加強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實行實名制巡防看守,特別是食堂、宿舍區等易發生火災、人員又較密集的區域,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20xx年小學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二)
各處(室)、大隊部、勞服中心、各班級、各專用教室:
為切實加強我校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預防和杜絕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根據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泰州市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消委[20xx]5號)的統一部署,結合我校20xx年消防安全宣傳月活動方案,特制訂泰州實驗學校20xx年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組 長:曹文兵
副組長:徐宏官 王 棟 陳德華 丁宜林
成 員:曹來珍 陳紅云 姚小麗 張志林 周海斌
朱建東 陳衛萍 張 琳 顧 軍
二、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黨的xx屆五中全會精神,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提高火災防控能力、滅火救援實戰水平、消防安全意識、消防基礎建設水平,依法排查整治各類火災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發生,確保20xx年全國兩會及元旦、春節、元宵節等節慶假日期間我校安全穩定,師生平安。
三、活動時間
20xx年11月5日至20xx年全國兩會結束
四、檢查內容
(一)火災隱患整治
全面細致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隱患排查,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消防設施性能良好,疏散通道暢通。加強對鍋爐、燃氣(油)罐等特種設備和食堂操作間、排油煙管道的檢查管理,做到操作人員資質齊全,設施檢驗合格,管理責任到位,防范措施有力。加強對實驗室、?;穫}庫等重點部位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規范管理,確保安全。加強對學校用電線路、停車棚進行清查和整理,防止因線路老化、負荷過高、線頭裸露、電動車充電時間過長等原因而引發短路、觸電、火災等意外事故。加強對教師辦公室和學生宿舍用電管理,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以計算機房、圖書館、財務室、網絡中心、辦公室、錄播室等重點部位和消防栓、滅火器、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通過檢查,摸清隱患底數,建立隱患臺帳,制度整改計劃,落實整改工作。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專兼職人員、保安等人員培訓,日常消防檢查巡查,消防設施運行和維護保養,人員安全疏散,用火用電管理,滅火應急預案制定和組織演練等情況。
(二)消防安全宣傳
開展消防安全教育主題班隊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逃生應急疏散演練,校訊通向師生及家長宣傳普及消防知識等途徑,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宣傳及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確保校園平安。不斷創新工作手段督促火災隱患整改,并及時核查處理。
1.開設消防安全教育課,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做到消防知識進教材、進課堂。
2.組織開展一系列消防安全教育主題活動: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動員會;組織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繪畫、手抄報比賽活動、;組織一次消防安全知識競賽活動;開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借助報紙、網站、板報、專欄以及校訊通等,向師生及家長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
3.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全體教師懂得基本消防常識、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將消防知識列入各種安全培訓內容。
4.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要求,落實應急疏散演練制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逃生預案,完善應急反應機制建設?;顒悠陂g集中開展一次全校性的防火逃生應急疏散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應急逃生避險和自救自護能力。
五、實施步驟
1.動員部署階段(11月10日前)
學校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常態化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明確各階段工作目標和任務,落實工作責任。要召開火災防控工作布置會,推進消防安全進課堂、進課時、進教材,認真開展119消防專題教育、消防疏散演練等活動。通過告家長書等方式,指導家長配合學校共同做好對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2.火災防控階段(11月10日至20xx年春學期開學初)
總務處、安管處組織力量逐樓進行網格化火災隱患排查,做到不漏一個教室、不留一個死角、不放過一個隱患。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分清類別,做好記錄,建立臺賬,同時上報至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上報,請求上級部門支持和幫助,確保整改落實到位。20xx年12月底前,要全面落實六加一措施,即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評估、簽訂一份消防安全承諾書、維護保養一次消防設施、組織檢測一次電氣和燃氣線路設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煙道、集中培訓一次全體員工在此基礎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隊,有效形成第一處置力量。
3.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春學期開學初至全國兩會結束)
學校組織相關人員對各部門、各班級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進行綜合驗收,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災防范和消防宣傳的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校長為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處(室)、大隊部、勞服中心、各專用教室負責人,各班班主任為消防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充分認識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明確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的目標和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和職責分工,真正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總結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動員我局系統全體干部職工的力量,深入排查局屬各單位的火災隱患,積極采取相關手段,有效控制動態火災隱患,杜絕源頭性火災隱患,全面消除一般火災隱患,徹底整治重大火災隱患,進一步夯實火災防控基礎,有效遏制火災事故,為我局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除火患保平安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xx
副組長:陳xx
成 員:肖xx
三、工作范圍和重點
(一)排查整治單位
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基層單位。
(二)排點
1、各單位辦公樓、食堂、宿舍、公共娛樂場所等場所的消防器材、消防設備的配備和消防通道設置等情況排查工作。
2、木結構古建筑群的消防設施、警示標志的設置的排查工作。
3、電房配備防護工具和定時保養措施工作。
4、電器設備、夜景燈光、大型噴水設施等公用設施線路老化、漏電保護和超負荷使用情況排查工作。
5、油料、液化氣、天然氣、農藥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質存放、使用等按規定落實管理工作。
6、森林防火安全、防火道、路旁兩側的枯枝落葉、干草等的清理等情況排查工作。
7、所有在建工程項目消防情況排查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即日起至12月25日)
各基層單位要依照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并在本單位進行廣泛宣傳、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12月26日至2018年3月31日)
結合本單位實際,重點排查基層單位消防安全隱患,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及前期排查不到位或整治不徹底的地方加強督促檢查和清理整治。在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期間有針對性開展專項檢查,全面消除一般火災隱患,徹底整治重大火災隱患。
(三)總結階段(2018年4月1日至4月8日)
認真總結經驗做法,鞏固排查成果,逐步建立火災防控長效機制。
五、工作措施
(一)實施“全員消防”戰略。各單位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活動。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在督促整改的同時,要報局機關備案,并充分發動干部職工參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總結范文第5篇
1.1編制目的
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各項應急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的工作,正確處理因森林火災引發的緊急事務,確保國家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
1.4基本原則
1.4.1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國家林業局負責制訂和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1.4.2本預案涉及的國家相關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落實各項支持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作出快速應急反應。
1.4.3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各級人民政府和森林經營單位不僅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更要做好緊急應對突發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l.5預案啟動條件
重要火情報告國務院后,國家林業局密切注視火情動態變化,如果火場持續72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對林區居民地、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
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
地方政府請求救助或國務院提出要求時,經國家林業局主要負責人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本預案啟動后,國家林業局立即成立“國家林業局撲火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各相關支持保障部門應快速響應,按職責任務,積極配合國家林業局做好各階段的撲火救災工作。
2.1國家林業局撲火指揮部
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國家林業局撲火指揮部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調動撲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協助地方政府盡快撲滅火災。具體承擔:綜合調度、后勤保障、技術咨詢和現場督導等工作。
2.2國家相關應急支持保障部門
本預案啟動后,國家林業局撲火指揮部及時將火災情況和各部門應承擔的任務函告國家相關應急支持保障部門,各有關部門按照預定方案立即行動,積極配合國家林業局撲火指揮部做好各階段撲救工作。
3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3.1森林火災預防
全國各級森林防火部門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
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
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
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
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2火險預測預報
依據氣象部門氣候中長期預報,國家林業局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向全國火險形勢宏觀預測報告;
氣象部門依據天氣預報信息,制作全國24小時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國家林業局通過森林防火網站向全國;
遇有高火險天氣時,在中央電視臺的天氣預報等欄目中向全國高火險天氣警報;
在森林火災發生后,氣象部門全面監測火場天氣實況,提供火場天氣形勢預報。
3.3林火監測
利用衛星林火監測系統,及時掌握熱點變化情況,制作衛星熱點監測圖像及監測報告;
通過森林消防飛機巡護偵察火場發展動態,繪制火場態勢圖;
火災發生地的地面了望臺、巡護人員密切監視火場周圍動態。
3.4人工影響天氣
由氣象部門根據天氣趨勢,針對重點火場的地理位置制訂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作業,為盡快撲滅森林火災創造有利條件。
3.5信息報告和處理
3.5.1一般火情,由省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按照林火日報、林火月報的規定進行統計,上報國家林業局。出現重大火情時,省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立即核準情況后報告國家林業局。
3.5.2出現特別重大火情時,國家林業局應立即如實向國務院報告,最遲不得超過4小時。
4火災撲救
4.1分級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的級別和相應的職責。一般情況,隨著災情的不斷加重,撲火組織指揮機構的級別也相應提高。森林火災的響應級別按由高到低分為三級。
4.1.1Ⅰ級響應
當出現受害森林面積1000公頃以上,火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響和財產損失;
嚴重威脅或燒毀城鎮、居民地、重要設施和原始森林;
以及需要國家支援的森林火災等四種火情之一時,國務院可根據有關?。▍^、市)人民政府或國家林業局的請示,授權國家林業局局長組織協調指揮火災撲救工作。如出現特殊情況需要采取進一步措施時,國家林業局另行請示國務院。
4.1.2Ⅱ級響應
當出現火場持續72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受害森林面積300公頃以上;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財產損失;
威脅居民地、重要設施和原始森林,或者發生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交界地區、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國外大面積火場距我國界或實際控制線5公里以內,并對我境內森林構成較大威脅的火災等五種火情之一時,國家林業局立即進入緊急工作狀態,及時向國務院和有關支持保障部門報告(通報)情況,擬訂撲救方案,調動撲火力量,下達撲救任務,國家林業局工作組人員立即趕赴火場。
4.l.3Ⅲ級響應
發現火情,當地森林防火部門立即組織撲救??h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必須在火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
24小時后火場沒有得到控制,市級撲火前線指揮部要組建到位;
48小時后火場還沒有得到控制或需要跨區支援撲救的火場,要建立省級撲火前線指揮部,進行規范化的調度和科學的組織指揮。
4.2撲火指揮
撲救森林火災由當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級領導靠前指揮到位,隨著火情趨于嚴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之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后,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武警森林部隊在執行滅火任務時,內部設立相應級別的撲火指揮機構,在當地政府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部隊的組織指揮工作。
4.3撲火原則
4.3.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4.3.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4.3.3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
重兵撲救,徹底清除;
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3.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武警森林部隊等專業力量為主,其他經過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
4.3.5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4.4應急通信
在充分利用當地森林防火通信網的基礎上,當地電信部門要建立火場應急通信系統,保障在緊急狀態下撲救森林火災時的通信暢通。必要時,國家林業局調派通信指揮車到火場提供應急通信輔助保障。
4.5撲火安全
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4.6居民點及群眾安全防護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預先制訂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4.7醫療救護
因森林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時,火災發生地政府要積極開展救治工作。傷員由當地醫療部門進行救治,必要時衛生部組織醫療專家協助進行救治;
死難者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置。
4.8撲火力量組織與動員
4.8.1撲火力量的組成。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武警森林部隊、駐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專業撲火力量為主,必要時可動員當地林區職工、機關干部及當地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
4.8.2跨區增援機動力量的組成。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根據省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的申請,國家林業局撲火指揮部可調動其他省區的撲火隊伍實施跨區域支援撲火。原則上以武警森林部隊為主,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和軍隊為輔;
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
從低火險區調集為主,高火險區調集為輔??梢暜敃r各地火險程度和火災發生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
4.8.3兵力及攜行裝備運輸??鐓^增援撲火的兵力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鐵路輸送方式為主,特殊情況請求民航部門支持實施空運。
4.9火案查處
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負責指導當地森林公安機關進行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未設森林公安機構的由當地公安機關負責案件查處工作。
4.10信息
4.10.1重、特大森林火災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10.2重、特大森林火災和撲火動態等信息由國家林業局。
4.10.3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權、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會等。
4.11應急結束
重、特大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據實際情況,由國家林業局適時宣布結束應急期的工作,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處置
5.1火災評估
國家林業局根據飛機拍攝的火場照片和省級森林防火指揮部上報的過火面積、森林受害面積,評估森林資源損失情況。
5.2災民安置及災后重建
火災發生地的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并重點保證基礎設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復重建。
5.3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要及時進行全面工作總結,重點是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國家林業局上報重、特大森林火災突發事件調查報告。
6綜合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地應建立省、市、縣、林場與火場的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國家林業局森林防火網站負責天氣形勢分析數據(氣象局提供)、衛星林火監測云圖、火場實況圖片圖象、電子地圖、火情調度等信息,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信息支持。
6.2后備力量保障
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當地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3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省、市、縣三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各自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撲火裝備。國家林業局在重點林區設立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一定量的撲火機具、防護裝備、通信器材,用于各地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的補給。
6.4資金保障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
6.5技術保障
各級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降雨等技術保障;
林業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機構的森林防火專家提供滅火技術咨詢和現場指導。國家林業局防火辦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能夠為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持的專家學者的全面信息,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6.6培訓演練
6.6.1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對人民群眾普及避火安全常識。同時,對林區應急分隊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講座,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后備力量。
6.6.2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國家林業局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開展培訓和演練。超級秘書網
7附則
7.1術語說明
本預案所稱“重、特大森林火災”是指出現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災:燃燒蔓延超過72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
受害森林面積超過300公頃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響和財產損失的森林火災;
威脅或燒毀林區居民地及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國外火場距我國界或實際控制線5公里以內,并對我境內森林構成較大威脅的火災。不是災后進行森林火災統計意義上的森林火災分類。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應急措施,預案實施后應組織評估并視情及時修訂。
7.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對在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需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地方民政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
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當地司法部門依法審理;
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