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 id="ebnk9"></ol>
    1. 2023年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五篇】(2023年)

      發布時間:2025-06-17 01:20:20   來源:心得體會    點擊:   
      字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五篇】(2023年),供大家參考。

      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五篇】

      房產抵押貸款合同范文第1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_________(房產商)購買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該房產建筑平方米銷售價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_________,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并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斗课菟袡嘧C》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并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于還本付息。如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房產抵押貸款合同范文第2篇

      抵押人_________愿將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擔保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范圍為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__協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狀況: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胡同_________號。開工許可證_________號。工程設計總面積:_________平米。

      2.建筑結構:_________。設計層數: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計劃批準文號:_________。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地區類別: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質:_________土地證號:_________。

      8.土地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總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將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將在建工程有關要件:計劃批件、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開工許可證、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權人同意在建工程評估現值__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熬總額為:(幣種: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于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規定計息。

      五、還款方式:_________。

      六、雙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抵押權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工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為該保險賠償金及支配人。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__元整。

      (2)保險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雙方再另行約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定依次償還、若不足清償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所余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七、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保證該工程的安全、完整,正常施工。其貸款的使用應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八、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工程轉讓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

      九、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交納有關部門對該工程所征收的任何稅費,并保障該工程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權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一、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采取以下處置方式:

      十二、企業法人分立、合并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變更。

      十三、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并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系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注銷手續。

      十四、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五、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鑒證方可有效。

      十六、特約: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 鑒(公)證意見: │

      ││

      ││

      ││

      ││

      │ 經 辦 人:鑒(公)證機關(章) │

      ││

      │ 年月日│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房產抵押貸款合同范文第3篇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_________(房產商)購買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該房產建筑平方米銷售價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_________,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并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斗课菟袡嘧C》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并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于還本付息。如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房產抵押貸款合同范文第4篇

      關鍵詞:房地產抵押;
      抵押房地產保險;
      抵押房地產保險合同

      隨著房地產業和金融業的改革和發展 ,房地產抵押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和信用方式越來越被廣泛采用。由于房地產是大宗商品 ,以其作為擔保的債權少則幾萬元 ,多則幾億元。對抵押的房地產而言 ,自然災害風險、意外事故風險、道德風險是普遍存在的 ,通過保險的形式轉移風險和尋求經濟補償 ,應當引起抵押當事人的足夠重視。

      一、抵押房地產保險的含義及特點

      所謂抵押房地產保險是指房地產抵押貸款的貸款人 (即抵押權人 )為了保障房地產抵押貸款的安全 ,而要求借款人 (即抵押人 )將作為抵押的房地產向保險人投保的房地產保險。

      抵押房地產保險有如下特點 :

      (一)抵押房地產保險的標的是抵押房地產。即借款人通過貸款人的貸款購買、建造、大修竣工后的房地產 ,不是使用貸款人的貸款而購建的房地產或者借款人借購房后因裝修、改造、或者其他原因購置的附屬于房地產的有關財產和其他室內財產都不屬于抵押房地產保險的保險范圍。

      (二)抵押房地產保險最終目的是保障貸款人的貸款安全。抵押房地產保險是將抵押物財產損失保險與貸款信用保險合二為一的綜合保險形式。保險公司即要對抵押房地產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還要就抵押期限屆滿投保人因發生保險事故無法償還的本息負責向貸款人償還。

      (三)抵押房地產保險屬于商業保險。所謂商業保險是指投保人和保險人在自愿、公平的基礎上 ,經協商一致而成立的保險。它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征集專門資金 ,用于被保險人在年老、疾病、殘廢、傷亡、生育、失業情況下給予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是不同的。二者的區別主要是 :商業保險是通過自愿訂立保險合同產生的 ,而社會是通過國家立法產生 ,強制實施 ,依法承保 ,無需簽訂保險合同。由于我國《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規定抵押當事人可以約定對抵押的房地產投保。所以抵押房地產是否保險 ,取決于抵押當事人的約定 ,抵押當事人和保險人應當在自愿的原則下依法簽訂保險合同 ,抵押房地產保險屬于商業保險。

      二、抵押房地產保險的法律適用及險種保險法是以保險關系為調整對象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我國現行法律中涉及保險方面的法律、法規比較多 ,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房地產抵押管理法》等等。從保險法體系而言 ,相關法律、法規所涉及的保險內容不僅包括商業保險法 ,還包括社會保險法。由于抵押房地產保險是一種商業保險 ,而我國《保險法》第二條又有“本法所稱保險 ,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 ,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 ,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行為”之規定 ,因此抵押房地產保險完全適用我國《保險法》 ,而不適用社會保障等其他性質的保險法。

      根據我國《保險法》的有關規定 ,以保險標的不同 ,保險可分為 :

      (一)財產保險

      即對于合同中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由保險人承擔賠償保險金的保險。在財產保險中又包括財產損失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保險險種 ;

      (二)人身保險

      即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在人身保險中有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險種。我國現行的抵押房地產保險總的說來屬于財產保險 ,但這種保險既不是單純的財產損失保險 ,也不是單純的信用保險 ,而是將抵押物財產損失保險與貸款信用保險合二為一的綜合保險形式 ,險種稱“商品房抵押貸款??睢?、“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房地產抵押貸款保險”等。目前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華泰保險公司、友邦保險公司等多家保險公司已經開展了此項綜合保險業務。

      三、抵押房地產保險合同條款

      我國《保險法》第 1 8條規定 ,保險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事項 :(一 )保險人名稱和住所 ;

      (二 )投保人、被保險人名稱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名稱和住所 ;

      (三 )保險標的 ;

      (四 )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

      (五 )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

      (六 )保險價值 ;

      (七 )保險金額 ;

      (八 )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

      (九 )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

      (十 )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

      (十一 )訂立合同的年月日。由于抵押房地產保險合同是將抵押物財產損失保險與貸款信用保險合二為一的綜合保險合同 ,其合同條款除了具備上述條款外 ,根據抵押當事人的約定和《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2 3條“抵押當事人約定對抵押房地產保險的 ,由抵押人為抵押房地產投保 ,保險費由抵押人負擔。抵押房地產投保的 ,抵押人應當將保險單移送抵押權人保管。在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之規定 ,抵押房地產保險合同還應具備下列條款 :

      第一 ,抵押房地產保險的投保人是抵押人 ,保險費用抵押人負擔。如果抵押當事人約定抵押房地產保險 ,抵押人為投保人 ,并承擔保險費。在目前的房地產抵押貸款中 ,貸款人在貸款合同中都要求將抵押房地產保險 ,而且為了保障抵押貸款的安全 ,具體保險業務都不是抵押人親自辦理 ,而是全權由抵押權人代辦。

      第二 ,在抵押期間 ,抵押權人都是第一受益人。這里需要明確 ,并不是有關該房地產的所有保險賠款 ,抵押權人都是第一受益人 ,貸款人只是抵押房地產保險賠款的第一受益人。如果抵押人將已經抵押的房地產以自己為投保人和受益人投保財產損失險 ,該保險賠款 ,貸款人無權優先受益。反之 ,如果抵押當呈事未約定抵押房地產保險 ,對借款人自己投保的財產損失險的保險賠款 ,貸款人不能作為第一受益人。

      房產抵押貸款合同范文第5篇

      第一條  為加快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支持個人購、建自住房,改善居住條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意見的通知》和《西安市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指西安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歸集的住房公積金,委托指定的專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門向已繳存住房公積金,并在本市購、建自住房的個人發放的政策性貸款。

      第三條  為保證借貸雙方的權益,本項貸款實行財產抵押和綜合保險相結合的方式。

      第四條  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實行向中低收入家庭傾斜的原則。

      第五條  個人在購、建自住房及大修理自住房時,可向西安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支取其住房公積金。購、建自住房資金不足部分,可按本辦法申請貸款。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六條  借款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西安市常住城鎮戶口的個人;

      (二)住房公積金已按規定及時、足額、連續存入西安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專戶一年以上;

      (三)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購、建個人全部產權自住新房并已交付購、建房總價款的30%以上;

      (五)同意用本人所購的房產或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作為抵押;

      (六)用房地產抵押的,須符合房地產抵押管理有關規定,并到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

      第七條  借款人提出申請時,須提供以下書面證明材料

      (一)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

      (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存折;

      (三)購自住新房的,提供合法的購房合同及交款憑證;
      建造自住房的,提供城建管理部門批準建房的證明文件和土地使用證;

      (四)西安市房改委辦公室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三章  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第八條  貸款額度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一)貸款額度=貸款人夫婦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之和×3%×12(月)×貸款年限

          (二)可貸款額度不超過個人應付購房款的70%。

      第九條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十五年。

      第十條  貸款利率按國家有關貸款利率政策執行。

      第四章  貸款程序

      第十一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持住房公積金交存證明到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填寫《西安市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申請表》,并提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各項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銀行對《西安市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申請表》進行初審,核定貸款額度,并簽訂抵押合同和貸款合同。

      第十三條  借款人將《西安市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申請表》、抵押合同和貸款合同及有關證明材料送西安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復審,西安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復審批準后,借款人還應辦理財產抵押合同登記及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

      第十四條  借款人持借款合同、《他項權利證》或《房地產抵押登記備案證明書》以及保險證明,到銀行簽訂貸款借據,并開立個人住房儲蓄存款帳戶。

      第五章  貸款的償還第十五條  貸款本息采用按月等額均還法償還,由借款人提前將應還本息存到個人住房儲蓄存款帳戶上,并委托銀行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日期、金額直接在帳戶中扣收,也可直接到借款銀行交付現金。按月還本付息的數額須在貸款合同中明確。

      歸還貸款采用先付息,后還本,按月均等額還款的方法。

                                          c            c

          每月償還貸款本息=AB(1+B)  /(1+B)  -1

          其中:A:貸款本金;
      B:貸款月利率;
      C:貸款期限,按月計算第十六條  借款人需按貸款合同的規定每月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且超過三個月的,從第四個月開始,按實際逾期時間加罰利息(包括三個月逾期時間在內),以逾期還款額為基數,每逾期一天,計收萬分之四違約金。

      第十七條  貸款銀行應按照貸款合同的規定辦理住房抵押貸款,因貸款銀行的責任影響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銀行須按影響的天數和金額每天付給借款人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  借款人死亡或依法宣告失蹤,其房產繼承人或受益人應繼續履行借款人簽訂的貸款合同。拒不履行貸款合同的,貸款銀行有權依法申請處置抵押物。

      第六章  貸款的抵押

      第十九條  借款人須以所購房產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作為抵押物和質押物。

      第二十條  以房產作抵押的,借款人在抵押合同簽訂后二十天內持住房抵押合同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由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備案證明書》或《他項權利證》。用預售住房合同抵押的,同時由售房單位提供承諾,保證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并將該證交由貸款銀行占管。

      第二十一條  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當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償清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之日終止。抵押期間,抵押人(借款人)不得對自己占管的抵押物(指房產)作任何有損貸款銀行利益的作為。用有價證券作抵押的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掛失或追索證券本息及收益。

      第二十二條  有價證券抵押的數額應與貸款金額及應付利息之和相當,但可隨貸款的歸還,定期取出與歸還貸款相當的有價證券。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銀行有權依法申請處置抵押物:

      (一)借款人未按貸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本付息,或連續2個月停止償還貸款本息;

      (二)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或被宣告失蹤而無合法繼承人、受益人或其合法繼承人、受益人拒絕履行貸款合同。

      第二十四條  處置抵押物所獲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置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除與抵押物有關的稅款;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違約金;

      (四)剩余部分退還借款人。

      第七章  貸款抵押物的保險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參加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的,未按合同規定還款,一至三個月的由銀行發出催交通知書;
      超過三個月,由銀行于第四個月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繼續催交三個月,若仍未償還逾期部分貸款本息的,由保險公司即時代為償還貸款本息。

      第二十六條  西安市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條款另行制定。

      第八章  附則

      国产另类无码专区|日本教师强伦姧在线观|看纯日姘一级毛片|91久久夜色精品国产按摩|337p日本欧洲亚洲大胆精

      <ol id="ebnk9"></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