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籌劃方案范文第1篇關鍵詞:增值稅;稅收籌劃;企業中圖分類號:F810.4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2)30-0023-02增值稅稅收籌劃,是指在全面理解和把握增值稅稅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增值稅籌劃方案【五篇】【完整版】,供大家參考。
增值稅籌劃方案范文第1篇
關鍵詞:增值稅;
稅收籌劃;
企業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30-0023-02
增值稅稅收籌劃,是指在全面理解和把握增值稅稅法中各項條款的基礎上,結合納稅主體的具體條件,借助稅法提供的優惠條款及其他稅收籌劃空間,籌劃不同增值稅納稅方案,并在多種可選擇的納稅方案中,選擇最優方案,以達到減輕稅負乃至整體稅收利潤最大化的一種管理活動。企業進行增值稅的稅收籌劃總是在一定法律環境下,以一定企業經營活動為背景制定的,有著明顯的時效性及針對性。
一、目前中國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增值稅稅收籌劃認識的觀念不強
很多企業對于增值稅的認識有一定誤區,他們覺得增值稅是一種價外稅,企業僅是代收代繳客戶的增值稅。大家對于增值稅的籌劃理論、規律及籌劃方法也往往缺乏重視,缺少一個科學、理論的指導,企業的增值稅籌劃易走上歧路,致使納稅人錯用方法,滑向“偷稅”與“漏稅”的深淵。稅收應在陽光下籌劃,增值稅籌劃亦是如此。在大多數企業觀點中,少繳增值稅即能減少的企業稅負,但這是錯誤的,依據現行稅收法規,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根據增值稅應納稅額附征的,應納增值稅額的降低,一定會引起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稅額的降低。不過這兩項稅額的降低,定然增加的企業的利潤總額,致使企業所得稅增加。并在許多情形下,增值稅額的降低會帶動企業所得稅的增加??芍鲋刀惖亩愂栈I劃,其結果往往不能直接體現在企業稅負的結果。我們應加強對增值稅稅收籌劃的了解。
(二)對稅收籌劃方法的選擇不夠重視
稅收籌劃方法選擇的失誤往往來源于對增值稅籌劃認識的偏差。對增值稅進行籌劃其目的不能僅僅是為了獲得企業“節稅收益”。但是很多企業目前對增值稅的籌劃方法還是僅僅停留在如何少交增值稅,卻沒有綜合整個生產經營活動來考慮。能否使用增值稅發票會限制稅收籌劃方案的實施,原因是企業能否開據增值稅專用發票會直接影響其產品的銷售,導致企業需考慮是否使用該方案??梢?,稅收籌劃方案的正確選擇相當重要。企業運用稅收籌劃能否促進其經營規模的擴大和稅后利潤增長;
能否符合企業經營發展目標的要求;
能否降低運營成本;
能否被稅務機關認可等,都是評價增值稅籌劃方法是否成功的重要標準。但一些企業在進行選擇納稅籌劃方法時,僅從方案能否降低企業總體稅負的角度出發,致使其方案看似是有效且合理的,但在企業生產經營發展的總體戰略上是不可取的。目前,企業的稅收籌劃在很多情況下容易忽視其他的非稅收益,同時也忽略了對稅收籌劃方法選擇的詳細評估。企業造成籌劃方法選擇上的失誤,導致其稅收籌劃方法無法達到籌劃的預期目的,往往是由于選擇了這類不全面的稅收籌劃方法。
(三)稅收籌劃可操作性差
中國增值稅稅收法規具有政策變化快,地方性政策多,稅務人員裁量權大的特點。導致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有較大風險。在納稅人遇到需解決的稅務問題時,首先想到的不是找專業稅收籌劃人員對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稅收籌劃,而是找關系、托人情,是當下普遍存在的現象。由此造成了稅收籌劃環境的不理想和不可操作性,這嚴重制約稅收籌劃發展。目前很多企業的稅收籌劃案例,實際上是缺乏可操作性的。許多案例都是為籌劃而籌劃,它并沒考慮到企業的生產經營實際需要,也能達到企業生產經營的目標,更嚴重的是會對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造成影響。在企業稅收實踐中,忽略稅收政策,不遵從財務核算規范,過分的追求稅收籌劃的結果,使得稅收籌劃方案嚴重脫離企業實際生產經營,這脫離了企業稅收籌劃目的。此外,納稅人對稅收籌劃的規律、理論和方法缺少重視,致使企業對自己的經營活動利益缺乏自我保護意識,這也是中國稅收籌劃發展的關鍵的制約因素。
(四)與稅務機關觀念不一致
稅收籌劃的目的在于企業能否合理的降低稅收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它是一種指導性、科學性、預見性很強的管理活動。企業認為正確的稅收籌劃就是合理的少納稅,但稅務機關所強調的是它的權力,征納兩者幾乎是對立關系。他們兩者的權利和義務總會觀點上出現矛盾,目前因為中國的稅收制度并非很完善,使有些企業做出的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很難去界定,稅務人員認為稅收籌劃是納稅意識不強的表現,在征管實務過程中,不少的稅務人員認為納稅人申請稅收籌劃,就是要偷稅逃稅,影響國家稅收征收管理。所以,納稅人與稅務機協調和溝通是十分重要的。
二、中國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中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一)更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觀念
稅收籌劃給納稅人帶來的直接效果是減輕了稅負,對征稅者——國家來說,將會帶來遠期的利益。從微觀上講,稅收籌劃減輕納稅人稅負,提高納稅人的經營管理水平,增強納稅人的生存和競爭能力;
從宏觀上講,稅收籌劃有助于引導納稅人改進生產經營方向,推進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而生產力水平的進一步提高是國家長期財政收人的基本保證。稅收籌劃的推行,也突出了稅法的嚴肅性、權威性、有利于增強稅收征管,使納稅人和征稅者保持良好的征納關系,體現出稅收的經濟效率原則。同時,稅收籌劃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其決策貫穿于企業的生產工作、經營、投資、營銷、管理等所有生產經營活動中。對規范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企業生產經營的過程中,由于不同籌資方案帶來的稅負存在明顯的差異,企業要對不同的稅收籌劃方案進行抉擇;
由于各行各業,各產品的稅收政策不同影響企業最終獲得的收益不同,因此稅收籌劃人員也要在對各產品的投資方案進行籌劃和選擇??梢哉f,企業不管是從經營活動開始籌資、生產、調配,還是最后進行的利潤分配,稅收籌劃都影響著每個步驟。因此,要完善企業稅收籌劃財務管理活動,還必須規范企業財務會計行為,加強經營管理各環節的協調,加強成本核算。
(二)正確選擇增值稅稅收籌劃方法
稅收籌劃是一項政策強、對財務管理技術要求極高的工作,籌劃方法選擇恰當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否則,會給企業帶來損失?;I劃人員不僅需要了解稅收、會計、審計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等專業知識,更需要掌握熟練的會計處理技巧和擁有豐富的稅收經驗。企業不僅要加強自己財務團隊的業務能力外,還需要聘請專業的咨詢機構,邀請有豐富管理經驗的人員。根據企業的納稅能力、財務核算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水平都與企業進行的稅收籌劃有著密切聯系。納稅人應加強同稅務中介的溝通與聯系,實現信息共享,將在稅務中介機構所獲取的稅收各方面的信息,加以仔細分析和研究,有針對性地改善稅收籌劃方法,選擇正確的稅收籌劃方案,從籌劃起始階段及時采取防范措施,來避免籌劃不當所造成嚴重的損失。再者,加強同稅務中介的溝通與聯系可以加強納稅人、稅務中介人員的風險意識、稅法知識、稅收政策的理解分析能力及稅收籌劃實施能力。
(三)實現增值稅稅收籌劃的高效性
納稅人在進行稅收籌劃時要遵從有效性原則從而實現稅收籌劃的高效性。有效性原則表現在:第一,針對性。在運行具體籌劃時,針對不同企業的不同生產經營情況,依據他們各自的地區、行業、部門、規模采取所不同的稅收政策,制訂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第二,時限性。由于有的優惠政策會受到具體時間的限制,納稅人要選擇合理的時間,依據自己的經營情況進行正確的稅收籌劃,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使稅收籌劃實現其的高效性。第三,靈活性。由于稅收政策、經營環境、經營模式等許多外在因素的不斷改變,我們不能確定任何一種稅收籌劃方案能“從一而終”。增值稅稅收籌劃方法是會在不同時間、不同的法律環境,依據自身的企業經營活動背景來制定的,它會因為外在因素的改變,所以企業要靈活根據不斷變化的因素制定相應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
(四)協調好與主管稅務機關的關系
稅法基本原則中較為重要的是稅收合作信賴原則,它指出本質上征稅關系是一種相互信賴、合作,并不是相互抗性。筆者認為,建立協作征納關系主要的方面還是在于稅務機關,大多數的納稅人覺得與稅務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主要是得到稅務機關的理解、肯定和支持。稅收合作信賴要求稅務機關應充分信任納稅人,稅務人員不能覺得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是納稅意識不強的表現。在征管實際過程中,一些稅務人員認為納稅人搞稅收籌劃,是想偷逃稅,對國家稅收征收管理產生影響,動機不純。因此,稅務主管部門與納稅人的協調和溝通至關重要。為增強征納雙方的溝通信任,面對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稅務機關其實行之前對其方案的合法與非法、偷稅與節稅進行評判,這樣讓納稅人避免涉稅風險。于是稅收征管過程中,稅務機關的裁量權,在涉及到一定裁量范圍的稅收籌劃,定征求主管部門關于籌劃方案有什么意見,從而確保稅收籌劃能順利的實施。同樣稅收籌劃一定要嚴格遵守國家統一的稅收法規,不能將稅務人員的口頭承諾和個人意見當作籌劃依據。良好的溝通協調關系能促使稅收征收管理人員做到公平公正、依法治稅,與此同時也確保了稅法在執法環節能及時準確到位,使稅收執法環境得以改善,使納稅人獲取合法的稅收收益。
參考文獻:
[1] 劉巧玲.新制度下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方法的探討[J].會計師,2010,(7).
增值稅籌劃方案范文第2篇
【關鍵詞】 企業增值稅 納稅籌劃
一、納稅籌劃基本原理
1、絕對節稅原理
絕對節稅是指直接使納稅絕對總額減少,在各種可供選擇的納稅方案中,選擇繳納稅收最少的方案。
(1)直接節稅原理。直接節稅是指直接減少某一個納稅人稅收絕對額的節稅。
例1:ab公司是一個年不含稅銷售額保持在80萬元左右的生產性企業,公司年不含稅收購貨物為60萬元左右(含稅為(60×117%=70.2)萬元),如果企業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適用稅率是6%,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適用稅率是17%,企業可供選擇的納稅方案分析如下。
方案1: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增值稅稅額=80×60%=4.8(萬元)
方案2:一般納稅人
應納增值稅稅額=80×17%-60×17%=3.4(萬元)
兩個方案比較下來,方案2可以比方案1多節儉稅收1.4萬元。因此,如果情況允許,納稅人應該健全財務會計核算制度,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
(2)間接節稅原理。間接節稅是指某一個納稅人的稅收絕對額沒有減少,但這個納稅人的稅收客體所負擔的稅收絕對額減少,間接減少了另一個或一些納稅人稅收絕對額的節稅。
例2:一個老人擁有財產2000萬元,他有一個兒子,一個孫子,他的兒子和孫子都已經很富有。這個國家的遺產稅稅率為50%。如果這個老人的兒子繼承了財產后,沒有減少也沒有增加財產值,然后遺贈給老人的孫子,孫子繼承了財產后也沒有減少和增加財產值,在他去世時再遺贈給他的子女,那么在不進行稅收籌劃情況下,這個老人財產所負擔的遺產稅計算分析如下:
三個環節遺產稅總額=2000×50%+1000×50%+500×50%=1750(萬元)
如果老人考慮到其兒子已經很富有,采用了節稅方案,把其財產直接遺贈給其孫子,這個老人的財產可以少納一次稅,其納稅絕對總額和間接節減的納稅絕對總額計算如下:
納稅絕對總額=2000×50%+1000×50%=1500(萬元)
間接節減的納稅絕對總額=1750-1500=250(萬元)
2、相對節稅原理
相對節稅是指一定時期的納稅總額并沒有減少,但因各個納稅期納稅額的變化而增加了收益,從而相當于沖減了稅收,使納稅總額相對減少。
例3:ab公司進口一條生產線,安裝完畢后,固定資產原值為20萬元,會計制度規定預計使用年限為5—8年,預計凈殘值為8000元,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假定該企業資金成本為10%。如按8年折舊期計提折舊則年固定資產折舊額=(200000-8000)÷8=24000元,則節約所得稅=24000×33%=7920元。如果企業將折舊的年限定為5年,則年固定資產折舊額=(200000-8000)÷5=38400元,則節約所得稅=38400×33%=12672元。盡管折舊期限的改變并未影響到企業所得稅稅負的總和,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采用較短的折舊年限折舊,對企業更有利。相對節稅主要是考慮了貨幣時間價值。
二、納稅人類別的稅收統籌分析
增值稅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差別待遇,為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性。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規定,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種。
凡是從事貨物生產和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下的;
或者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其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的,為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個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視同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年應稅銷售額在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上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是一般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基本適用稅率為17%,少數幾類貨物適用13%的低稅率,一般納稅人允許進項稅額抵扣。而在小規模納稅人中,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勞務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勞務為主,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適用6%的征收率;
小規模商業企業適用4%的征收率,小規模納稅人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由于不同類別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和征收方法都不同,所以對某些納稅人來說有稅收籌劃的必要。
1、不同類別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由表1可以看出,這兩個納稅人都沒有負擔任何增值稅,都將稅收轉嫁了,并且都保持了2000元的利潤。即使小規模納稅人通過提價轉嫁稅收,它的售價都要比一般納稅人的售價高出152元(17702-17550),這會使它在市場競爭中因為貨物價格高而處于不利地位。而通常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為了競爭很可能自己來負擔這152元的增值稅,它的利潤會因為稅負而減少。
由此,我們更清楚的認識到:增值稅是間接稅,立法者預期其稅負會轉嫁給最終消費者,也就是企業可以把應納的增值稅加到銷售價格上去,讓購買者負擔稅收,即納稅人不是負稅人。因此,在增值稅可以完全轉嫁出去的情況下,納稅人是可以不考慮其增值稅稅負的。
此外,稅負轉嫁是要具備一定條件的。例如:市場的供求狀況、產品的供求彈性等等。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都很難通過提高價格把稅負轉嫁出去,這時納稅人自身將負擔部分甚至全部承擔。由于兩類納稅人的適用稅率和征稅方法不同,兩類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也不同,這時可以成為小規模納稅人也可以成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就可以通過選擇來減少其稅負。
對于上述案例,假定市場調研結果表明,此類產品趨于飽和,提價困難,稅收不能轉嫁,那么,為了把產品銷售出去,增值稅納稅人將負擔他這道環節的增值稅稅負(上一道環節的增值稅納稅人負擔上一道環節的增值稅稅負),這就真正體現了增值稅的特點:逐環節征,征在前;
逐環節扣,扣在后。這樣,他們的利潤也會由于稅收負擔的不同而不同。
以下是計算不同納稅人負擔他所在環節增值稅后的利潤。
對于一般納稅人來講:
=×17%=1453(元)
=×17%-1453=726(元)
一般納稅人的利潤=15000-(10000+3000)-726=1274(元)
利潤減少 =2000-1274=726(元)
此時一般納稅人將以10000元的價格購進貨物,增值稅發票注明的為倒算出來的不含稅購進額8547元,可抵扣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453元。
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來講:
繳納并負擔的增值稅稅額=×6%=849(元)
小規模納稅人的利潤 =15000-(10000+3000)-849=1151(元)
利潤減少 =2000-1151=849(元)
如果增值稅不能轉嫁,在上述條件下,小規模納稅人稅負要比一般納稅人稅負重123元(849-726),這時候納稅人可以通過擴大銷售額和健全會計制度等方式努力成為一般納稅人來節減稅收。
2、納稅人類別的稅收籌劃
在上述案例中,納稅人申請為一般納稅人對企業有利,那么是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對一般納稅人有利呢?
假設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為6%,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稅率為17%,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以下價格均為不含稅價格。
從表2計算可以看出,有時一般納稅人稅負輕,有時小規模納稅人稅負輕,那么對于企業來說到底選擇哪種納稅人對自己有利呢?一般增值稅納稅人類別的選擇可以通過一般納稅人的節稅點增值率進行分析,即由通過分析納稅人銷售額增值率是否超過節稅點增值率來決定。當一般納稅人的應稅銷售額增值率超過一般納稅人節稅點增值率時,其增值稅稅負就會超過小規模納稅人。反之,其增值稅稅負就會小于小規模納稅人。在具體判斷時,主要分兩種情況來分析。
(1)當銷售額不含稅時的節稅點增值率。假定納稅人的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率為var,不含稅銷售額為s,不含稅購進額為p,一般納稅人的適用稅率為17%,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為6%。
增值率=×100%
即:var=×100%
對于一般納稅人而言,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其中:當期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17%=s×17%
當期進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1-增值率)×增值稅稅率=s×(1-var)×17%
所以,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稅額=s×17%-s×(1-var)×17%=s×var×17% (1)
對于小規模納稅人而言,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6%=s×6% (2)
如果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相同,那么,增值率應該是多少呢?
我們可以令式(1)=式(2)來計算:
s×var×17%=s×6% (3)
解得:var=35.29%
因此,當var=35.29%時,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應納稅額與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相同,無論是哪種納稅人都不能節減稅收也不會增加稅收。
當var>35.29%時,這時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應納稅額大于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因而,小規模納稅人可節稅。
當var<35.29%時,即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應納稅額小于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可節稅。
由于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可能為17%或13%,而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可能為6%或4%,因而按照上述方法,還可以計算出其他幾種組合的節稅點增值率,計算結果如表3所示。
(2)當銷售額含稅時的節稅點增值率。這種方法主要是考慮到在實際運用過程中,納稅人提供的是含稅銷售額,或者是從含稅銷售額倒算出來的不含稅銷售額和應納稅額,這時,可以通過含稅銷售額節稅點增值率判斷法來分析哪種納稅人的增值稅稅負更輕些。
假定納稅人的含稅銷售額增值率為vart,含稅銷售額為st,含稅購進額為pt,一般納稅人的適用稅率為17%,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為6%。
含稅銷售額增值率:vart=×100%
對于一般納稅人來講:
應納增值稅稅額=×17%-×17%
=×17%
=×17%×vart
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來講:
應納增值稅稅額=×6%
假設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稅額相同,那么可得:
×17%×vart=×6%
vart=38.96%
這就是說,當vart =38.96%時,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應納稅額與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相同,兩類納稅人都不節減稅收也不增加稅收。
當vart>38.96%時,這時,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應納稅額大于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因而,小規模納稅人可節稅。
當vart<38.96%時,即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應納稅額小于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可節稅。
按相同的方法,我們還可以計算出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在不同稅率與征收率組合情況下的含稅銷售額節稅點增殖率,計算結果如表4所示。
在實際的稅收籌劃中,可以按上述方法靈活的加以運用。
三、納稅籌劃方案設計與選擇
在掌握相關信息和對目標進行了仔細分析的基礎上,納稅籌劃人可以著手設計納稅籌劃方案。一個納稅人或一項稅務事件的籌劃方案可能不止一個,納稅籌劃人為一個納稅人或一項稅務事件指定出的籌劃方案也往往不止一個。這樣,在方案指定出來以后,下一步就是對納稅籌劃方案進行篩選,選出一個最優方案。
1、風險籌劃方案設計與選擇
任何經濟決策都是面向未來的,并且或多或少會有風險。決策需要權衡風險和收益,才能獲得較好的效果。風險是事件本身的不確定性,具有客觀性。風險籌劃設計是指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環境條件下,把風險降低到最小程度去獲取超過一般籌劃所節減的稅額。風險籌劃設計主要是考慮到籌劃的風險價值,是在絕對和相對籌劃方案的基礎上加入了對風險的考慮。企業在籌劃過程中是否考慮風險籌劃,則取決于企業決策者對風險的態度。穩健的企業決策者可以選擇風險小的籌劃方案;
愿意冒風險去追求最大財務利益的企業決策人員可能選擇更大風險的籌劃方案。
2、組合籌劃方案設計與選擇
納稅籌劃的目標是收益最大化,實際中往往需要同時采用多種籌劃技術,也就是采用組合籌劃技術。在多種籌劃技術中,有些籌劃技術相互之間在節減稅收和風險方面可能會相互影響。組合籌劃方案設計是指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環境條件下,通過多種籌劃技術組合使籌劃收益總額最大化、籌劃風險最小化。
納稅籌劃人制定好納稅籌劃方案后,經有權管理人員批準,即進入實施階段。企業應當按照納稅籌劃方案,對自己的納稅人身份、組織形式、注冊地點、所從事的產業、經濟活動以及會計處理等做出相應的處理或改變,并且要特別注意納稅籌劃方案中特殊的法律安排。
納稅籌劃人員應通過一定的信息反饋渠道,了解企業實際的經濟活動情況以及納稅籌劃方案的實施情況,然后將應達到的標準與實際情況的差距進行比較,確定其差額,發現例外情況。對足夠大的差異納稅籌劃人員應與納稅人進行溝通,并進行具體的調查研究,以發現產生差異的具體原因。當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和自身情況發生變化時,納稅籌劃人應該評估這些變化對納稅籌劃方案運行的影響,如果有必要,應該根據新的經濟活動狀況重新設計或修正納稅籌劃方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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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籌劃方案范文第3篇
關鍵詞:稅收籌劃;
增值稅;
案例分析
一、增值稅籌劃的目標
(一)增值稅籌劃的整體目標
稅收籌劃的目標取決于現代企業的經營目標。企業是營利性組織,其出發點和歸宿是獲利。進行稅收籌劃是企業實現其目標的內在要求。稅收籌劃本質上屬于企業財務管理范疇。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了增值稅籌劃的整體目標。增值稅稅收籌劃必須圍繞整體財務目標進行,不能局限于增值稅,也不能僅考慮節稅。首先,企業的各個稅種的稅基相互關聯,增值稅稅基的縮減可能會導致其他稅種稅基的擴張。比如設備更新的增值稅進項稅抵扣會導致企業所得稅增加。因而增值稅稅收籌劃既要考慮增值稅的節稅利益,也要考慮多稅種之間的利益抵消因素。其次,某個增值稅稅收籌劃方案即便能使納稅人的整體稅負最輕,但不一定能夠使納稅人的整體利益最大。比如,某個體戶依法要繳納增值稅,如果他把經營業績控制在起征點以下,就可以免交增值稅。但是,這樣的方案顯然是不可取的。因此,納稅人或稅收籌劃專業人員開展稅收籌劃應綜合考慮,全面權衡。
(二)增值稅籌劃的分層目標
現代企業一般都以股東財富最大化為企業的財務目標。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籌劃內容和籌劃方法,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部分,其總目標當然應該服從企業的財務目標。但增值稅籌劃不能等同于財務管理本身,有它的特點。首先,稅收籌劃的涉稅風險不同于風險投資的風險。風險投資的失敗,可能導致項目的失敗,最壞的可能是公司破產,而涉稅的風險的成本可能是無窮大。其次,增值稅的稅負有轉嫁功能,企業總是處于產品的價值增值的某個環節中,存在著企業不可控的外部因素,對增值稅的籌劃,其經濟后果不能完全預期。第三,由于每個企業的自身實際情況,所處的發展階段,外部環境,以及稅收籌劃人員的主體對環境認知的不同,企業增值稅籌劃是一個動態、漸進的過程。所以增值稅籌劃的目標實現也應是一個動態、漸進的過程。
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目標層次,是依據企業在不同發展階段對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具體目標進行的分層劃分。具體包括:
第一層次目標,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同時規避涉稅風險。進行企業增值稅籌劃,首先應該當認真研讀現行的增值稅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籌劃人員要對企業的業務性質、流程有精確的理解,對經營業務應如何納稅進行準確的分析,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制定出合理的籌劃方案,既不能因籌劃而產生涉稅風險,也不應因對稅法研讀不足使企業承受不必要的稅收負擔。這是增值稅籌劃的最低層次的目標和剛性要求。
第二層次目標,考慮增值稅納稅成本,降低增值稅稅收負擔。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不是單純的節稅,而是在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科學合理的運籌,使企業的增值稅稅收成本達到最低。此外,在合理籌劃,用過稅負轉嫁,降低企業增值稅的稅收優惠,并不一定能降低增值稅的稅負,比如,有些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更有利。
第三層次目標,綜合考慮,全面籌劃,降低企業整體稅負。全面稅收籌劃,即把增值稅稅收籌劃有機融入企業整體稅收籌劃,系統應用各種籌劃方法,從企業全局的角度出發,科學決策,統籌規劃,選擇最佳納稅方案納稅,降低企業整體稅。比如設備更新決策時,增值稅進項稅的抵扣會對企業的所得稅有影響。
二、增值稅稅收籌劃風險的規避
如何防范增值稅稅收籌劃的風險,應當考慮的幾方面。
1.牢固樹立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法律和政策的變化。由于企業面對復雜環境,很多環境因素是不可控的,稅收籌劃的風險無時不在,因此,企業在實施稅收籌劃時,應充分考慮籌劃方案的風險,然后再做出決策。密切關注稅收政策,主動與稅務機關溝通。
2.慎重選擇稅收籌劃項目,科學設計稅收籌劃方案。設計方案時要保持一定的靈活性,以應對籌劃方案實施時的客觀情況的變化。
3.有效實施稅收籌劃,控制與消除風險隱患。一個科學的增值稅籌劃方案,只有得到有效的實施,才有可能的到預期的結果。企業的環境瞬息萬變,必須在實施過程中加以控制,消除隱患。
4.提高籌劃人員的素質,必要聘請稅收籌劃專家。稅收籌劃涉及稅收、法律、會計、財務、企業管理等多學科知識,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綜合性。因此,對于那些事關全局、綜合性的稅收籌劃業務,最好聘請稅收籌劃專業人士來進行,降低稅收籌劃風險。
三、某大型商業零售企業增值稅籌劃案例分析
(一)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某企業2010年銷售額100億,在11個省、直轄市的36個城市擁有分店,下轄85家分店劃分為10個營運小區,由華南、華北和華東三個營運大區管理,各連鎖分店在總部的領導下采用規范的流程管理為顧客提供商品和服務,實行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每家分店擁有員工和導購員逾500人,分店每年的運營成本逾3000萬,總部和區域總部每年約產生逾5億的費用,大額的費用支出要求企業需要通過擴張來增加分店的數量,從而提高采購的議價能力和分攤大額固定成本以實現規模效益,改善盈利能力,在2011年至2013年,企業計劃開設50家分店。利潤狀況自2008年以來受新開分店影響一直處于虧損狀態,因此,通過提高銷售,提高采購毛利和降低成本從而改善贏利狀況是該企業的關鍵任務。相對而言,通過對經營活動的增值稅稅務籌劃來降低成本,具有較強的操作性。
(二)企業增值稅籌劃
通過分析該企業銷項稅的管理現狀,了解企業已經實現了對銷售收入的確認的籌劃,但是在營銷方式的選擇和籌劃上存在一定籌劃空間。企業為了吸引顧客和提高顧客的忠誠度,采用了靈活的營銷方法,常見的營銷方法包括直接折扣,購滿一定金額送折扣券,購滿一定金額送禮品和會員卡積分贈送等方式的稅務籌劃。根據國稅函[1993]154號文件規定:“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
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中減除折扣額”。這是我們對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法律前提。
通過企業常用的營銷方式進行稅收效益分析選擇合適的營銷方式。(不考慮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等附加稅費):
方式一:顧客購物滿200元,企業送9折商業折扣的優惠,成本為160元;
企業銷售200元商品,收取180元,在銷售票據上注明折扣額,銷售收入可按折扣后的金額計算,假設商品增值稅率為17%,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則:應納增值稅=(180÷1.17)×17%-(160÷1.17)×17%=2.90;
銷售毛利潤=180÷1.17-160÷1.17=17.09;
應納企業所得稅=17.09×25%=4.27;
稅后凈收益=17.09-4.27=12.82;
稅負=2.9+4.27=7.17。
方式二:顧客購物滿200元,企業贈送折扣券20元(不可兌換現金,下次購物可代幣結算),成本為160元;
企業本筆業務應納稅及相關獲利情況為:應納增值稅=(200÷1.17)×17%-(160÷1.17)×17%=5.8;
銷售毛利潤=200÷1.17-160÷1.17=34.2;
應納企業所得稅=34.2×25%=8.54;
稅后凈收益=34.2-8.54=25.64;
稅負=5.8+8.54=14.34,;
當顧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時,企業就會出現按措施一計算的納稅及獲利情況。銷項稅調整=-20/1.17×0.17=-2.9;
利潤調整=-20/1.17=-17.09;
企業所得稅調整=-20/1.17×0.17=-4.27;
稅負調整=2.9-4.27=-7.17。
方式三:顧客購物滿200元,企業另行贈送價值20元禮品,企業成本為160元,禮品成本為16元;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將自產或者外購的商品無償贈送給他人,應視同銷售行為,計提銷項稅?!蓖瑫r由于屬非公益性捐贈,贈送的禮品成本不允許稅前列支(假設禮品的進銷差價率同P連鎖零售企業其他商品)。相關計算如下:應納增值稅=(200÷1.17)×17%-(160÷1.17)×17%+(20÷1.17)×17%-(16÷1.17)×17%=6.4;
銷售毛利潤=200÷1.17-160÷1.17-16÷1.17-20×0.8×0.2=17.3;
應納企業所得稅=17.3×25%=4.3;
稅后凈收益=17.3-4.3=13;
稅負=6.4+4.3=10.7
綜上所述,在選擇營銷方式時,首先應選取贈送折扣券的營銷方式,其次為打折酬賓。贈送禮品措施則不可取。企業可以用折扣券營銷的方式取代贈送禮品的方式,在節省增值稅的同時,也可以刺激購買,實現延期折扣。企業每年會開展多次禮品贈送活動,涉及到的禮品贈送金額為1000萬,如果將禮品贈送活動轉化為贈送購物券活動,則企業可節省增值稅支出170萬元。
增值稅是連鎖零售企業最主要的稅收支出,通過在零售企業經營活動中加強稅務籌劃,是降低零售企業成本的有效手段,節約增值稅可以減少企業資金的凈流出。相對控制經營成本而言,通過增值稅稅務籌劃來降低成本和改善利潤具有較強的操作性。
參考文獻:
[1]彭清華.連鎖零售企業增值稅稅務籌劃研究.2011
增值稅籌劃方案范文第4篇
【關鍵詞】系統集成企業 增值稅稅務籌劃
一、企業稅務籌劃的內涵
稅務籌劃是指在不違法國家現行的前提下,在納稅之前,企業為減輕稅負,實現企業財務目標而進行的對一系列財務活動的謀劃和安排。在新會計準則下,我國企業稅務籌劃的基本方法包括:一是稅務優惠籌劃,即利用國家相關稅法規定的優惠政策進行稅務籌劃操作,這種方法符合法律本意,既有利于納稅人節約成本,同時也對國家有利,具有零風險的特點。二是稅務彈性籌劃,稅務籌劃的基本便是利用稅率的彈性和征收征管執法中的彈性,具體可在稅率、稅額幅度、優惠幅度等上進行操作。三是臨界點籌劃,我國企業普遍利用相關臨界點,如稅率分級、優惠分等進行稅務籌劃,如稅率跳躍臨界點規避籌劃。
系統集成企業涉及主要業務:遠程視頻會議系統集成(包括背投屏幕拼接、LED顯示系統、遠程網絡傳輸系統、攝影系統等);
智能會議室、多功能廳、多媒體教室等項目建設(包括DCN教學會議討論系統、同聲翻譯系統、表決系統、投影系統、音響系統、燈光系統和中央控制系統等);
綜合樓宇智能弱電系統(包括計算機網絡系統、電話交換系統、廣播及背景音樂系統、監控及周邊防盜報警系統、門禁系統、UPS供電系統、停車管理系統等);
計算機網絡建設、服務器集群系統及安全應用;
遠程教育系統集成等。
二、系統集成企業增值稅稅務籌劃實務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于一個集成項目,其中有外購硬件、外購軟件、自產軟件、委托開發、項目集成、人工費、培訓等,既有產品的銷售,又有提供相關的服務(如委托開發、項目集成、培訓等)。對于一個集成項目項目,若與客戶只簽訂一個銷售合同,稅務機關會認定是一個混合銷售行為,進行分析:案例1:一集成項目,簽訂一個銷售合同,對外報價500萬元,合同毛利率15%,其中:外購硬件300萬元、外購軟件50萬元(外購產品的銷售毛利率5%)、自產軟件50萬元(未登記為軟件產品)、軟件開發50萬元、項目集成費40萬元、培訓10萬元。另外,外購硬件成本285萬元、外購軟件47.5萬元,均取得17%增值稅發票,人工成本為52.5萬元,差旅費、市場等費用20萬元、售后服務20萬元。分析:對于一般納稅人的集成公司,稅務機關會認定是一個混合銷售行為,且產品銷售為500萬元,因此交納增值稅。應繳增值稅=(500-332.5)/1.17*17%=24.34萬元,應繳納附加稅=24.34*12%=2.92萬元,項目利潤=500/1.17(報價)-332.5/1.17(外購成本)-24.34(增值稅)-2.92(附加稅)-52.5(人工成本)-20(市場等費用)-20(售后服務)=23.4萬元。
項目利潤率=23.4(項目利潤)/500(合同額)*100%=4.68%。案例2:同上述集成項目,除自產軟件150萬元(已登記為軟件產品)、免費提供軟件開發、項目集成及培訓外,其他條件均同上述案例。分析:該銷售合同也是一個混合銷售行為,且產品銷售為500萬元,因此交納增值稅。應繳納外購商品增值稅=(350-332.5)/1.17*17%=2.54萬元,應繳納自產軟件增值稅=150/1.17*0.03=3.84萬元,軟件公司銷售自主軟件產品,增值稅稅負超過3%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政策。應繳納附加稅=(2.54+150/1.17*17%)*12%=2.92萬元,項目利潤=500/1.17(報價)-332.5/1.17(外購成本)-6.38(增值稅)-2.92(附加稅)-52.5(人工成本)-20(市場等費用)-20(售后服務)=41.36萬元。項目利潤率=41.36(項目利潤)/500(合同額)*100%=8.27%,通過對比分析:項目利潤率案例2比案例1提高3.59%(8.27%-4.68%),原因:登記的自產軟件稅率為3%,節省增值稅150/1.17*14%=17.95萬元,占合同額的3.59%(17.95/500)。
存在的問題:銷售合同中必須跟在簽訂合同時就把集成費、培訓費等指定到自主軟件產品中,但是用戶方一般不予認可。因此,需要合同簽訂談判前做好溝通協調工作。
總之,科學的稅務籌劃,對于降低企業的財稅風險,提高系統集成企業的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的競爭實力乃至促進整個系統集成業的發展都具有積極的作用,因此如何使稅務籌劃方案更具科學性、規范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已成為系統集成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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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籌劃方案范文第5篇
一、案例分析
案例如下(教材P107):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3年12月,公司將1000平方米的辦公樓出租給乙公司,負責供水、供電,每月供電8000度,水1600噸,電的購進價為0.4元/度,水的購進價為1.25元/噸,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甲公司應如何進行稅務籌劃?教材解答如下:方案1,雙方簽署一個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為每月150元/平方米,租金包含水電費。
則該公司房屋租賃行為應繳納營業稅為:150×1000×5%=7500元。同時購進水電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因此應作為進項轉出,即相當于負擔增值稅:8000×0.4×17%+1600×1.25×13%=804元。該企業最終應負擔營業稅和增值稅合計為:7500+804=8304元。
方案2,甲公司與乙公司分別簽訂轉售水電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分別核算水電收入、房屋租金收入,并分別作單獨的賬務處理。轉售水電的價格參照同期市場上轉售價格確定為:電每度0.6元,水每噸1.75元。房屋租賃價格折算為每月每平方米142.4元,當月取得租金收入142400元,電費收入4800元,水費收入2800元。
收該企業的房屋租賃與轉售水電屬相互獨立且能分別準確核算的兩項經營行為,應分別繳納營業稅:142400×5%=7120元,增值稅(4800×17%+2800×13%)-804=376元。
該企業最終應負擔營業稅和增值稅合計:7120+376=7496元。兩方案稅負相差:8304-7496=808元。
該解答方法有以下問題:
1.兩方案本身的問題。按方案1,承租方共支付150000元;而按方案2,由題意承租方購買水電要支付增值稅,所以共需支付租金及水電價稅合計:142400+4800×(1+17%)+2800×(1+13%)=151180元。與方案1相比,多支付1180元,即水電的增值稅部分。而從題意來看,承租方購買水電是用于辦公,而不是用于生產,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即與方案1相比,承租方在方案2中要多負擔費用1180元,所以對承租方來說,兩方案不具有可比性(若承租方購買水電用于生產,且為一般納稅人,則多支付這筆錢是可能的,兩方案具有可比性,但本案例中已明確是用于辦公,所以不能抵扣進項稅,兩方案不具有可比性)。要使兩方案對承租方是相同的,方案2中租金應降為142400—1180=141220元。以下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將方案2租金降為141220元,使兩方案對承租方相同時,分別簽訂轉售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仍優于方案1。
2.假設承租方對兩個方案沒有偏好(或沒有選擇權),教材中的解答也是錯誤的。教材的解答中方案1考慮的是“負擔”的營業稅和增值稅合計,而方案2考慮的實際是“繳納”的營業稅和增值稅合計。對兩方案作不同的比較,只能得出錯誤的結論;只有對同一項目進行比較,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若比較兩方案“負擔”的兩稅合計。教材中方案1的思路是:支付給銷售方的增值稅不能抵扣,則也應作為“負擔”的增值稅。若以此思路考慮方案2,則方案2中支付給銷售方的增值稅和支付給國家(即繳納稅款)可由轉售水電時收取的增值稅抵消,從購買方收取1180元增值稅,抵消支付的增值稅804元和納稅376元,所以“負擔”的增值稅為804+376—1180=0元,即方案2“負擔”的兩稅合計為7120元,兩方案相差8304—7120=1184元。
若比較兩方案“繳納”的兩稅合計。繳納稅款指按稅法規定的應支付國家的稅款,而購買貨物時“支付”的增值稅并不是“繳納”的稅款。所以方案1只繳納營業稅7500元,方案2繳納兩稅合計7496元,兩方案相差7500—7496=4元。但如前文所述,兩方案的差別不僅在于繳納稅款的多少,方案2中還向承租方多收增值稅款1180元,兩部分差額之和為1184元,與比較兩方案“負擔”的兩稅之和相等。筆者在講授增值稅時強調購買購買貨物時“支付”增值稅、銷售貨物時“收取”增值稅,而只有在將稅款交給國家時才能叫“繳納稅款”,從本案例也可以看出它們的區別。
如前文所述,兩方案不具有可比性,這樣的方案設計脫離了實際,在教學中只有比較可行的方案才有意義。若要使兩方案有可比性,方案2中租金應降為141220元,這樣方案2比方案1節稅4元,仍優于方案1。
二、稅務籌劃的決策方法
稅務籌劃是通過事前的決策,實現稅收負擔最低化和稅后利潤最大化的活動。在稅務籌劃中,如何進行決策,選擇適當的籌劃方案,直接決定了稅務籌劃的成果。從上述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可以有多種方法進行稅務籌劃方案的選擇。
1.比較不同方案的現金流量。稅務籌劃本質上是一種理財活動,可以借用財務管理中比較現金流量法進行稅務籌劃決策。
兩方案均要購買水電支付價款5200元、增值稅804元,所以這部分為無關現金流量。方案1相關現金流量為:支付營業稅7500元、收取租金150000元;方案2相關現金流量為:收取租金142400元、轉售水收取4800元、轉售電收取2800元、轉售水電收取增值稅1180元、繳納增值稅376元、繳納營業稅7120元。兩方案差額現金流量為(142400+4800+2800+1180—376—7120)—(150000—7500)=1184元。
比較現金流量法是財務管理學科中的基本決策方法,它的的邏輯最嚴密,綜合考慮了各種因素,是最完善的方法。
2.比較不同方案的會計利潤。方案1的收入即為房租收入150000元;相關費用包括營業稅、水電的成本5200元和購買水電支付的不能抵扣的增值稅804總計13504元,利潤為150000—13504=136496元。方案2的收入為房租142400元、轉售水電的收入7600元總計150000元,支付的增值稅可以抵扣,不影響損益,所以費用為營業稅7120元、購買水電的成本5200元總計12320元,利潤為150000—12320=137680元。兩方案之差為1184元,與前述結論相同。
在應用比較會計利潤法時要注意兩個問題:
2.1方案的會計利潤與現金流量的差別是由于增值稅造成的。納稅人銷售貨物收取的增值稅不構成其收入,采購貨物時支付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稅也不屬于費用。這是增值稅獨特的稅制決定的,這一點也需要在增值稅的稅務籌劃中注意。
2.2在本例中,計算會計利潤時沒有考慮其他如折舊等費用,只考慮了與決策有關的費用,這里的會計利潤不是完整意義上的會計利潤,因此這種決策方法只可用于決策,但理論上并不嚴密。
3.比較不同方案的納稅額。這是稅務籌劃決策中應用最多的一種方法。前文已計算出本案例中兩方案納稅差額為4元。但這種方法的缺陷是沒考慮其他尤其是影響現金流量的因素。所以這種方法適用于其他方面都相同,只有繳納稅額不同的情況下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