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幾點思考與建議,供大家參考。
推進工資集體協商的幾點思考與建議
工資是職工的基本生活來源,工資收入分配關系到職工群眾的切 身利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工資收入分配關系,在企業經濟持續發展 的同時,不斷提高職工群眾的收入水平,對于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 極性、創造性,推動建立協調穩定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系,構建社 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保障和改善民生??倳浽邳h的十七大報告中 強調:要“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企業職工工 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在“2008 經濟全球化與工會” 國際論壇大會上,胡總書記又明確指出:“讓廣大勞動者實現體面勞 動,最根本的是要保障他們的權益,特別是要改善廣大勞動者的勞動 條件、勞動收入、勞動保障、生活質量,讓廣大勞動者更多地分享經 濟社會發展成果?!睖丶覍毧偫碓谑粚萌珖舜笠淮螘h的政府工 作報告中強調:“要提高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 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推動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完善工資指 導線制度,健全并落實最低工資制度”。
當前,以工資為主要利益訴求的勞動關系矛盾已成為影響社會和 諧的基本矛盾和問題。一些企業由于工資分配不合理引發勞動爭議呈 上升趨勢,據不完全統計,因收入分配和保險福利問題引發的勞動糾 紛占勞動糾紛的 65%以上,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因素。如何深 刻認識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征,科學分析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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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產生的原因,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 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不斷促進社會和諧,做 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做好工資集 體協商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現狀
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在我國畢竟起步較晚。雖然 1994 年頒布的《勞 動法》就明確要求推進工資集體協商,但在全國大部分地區,這項工 作都是進入新世紀后甚至最近幾年才得以緊鑼密鼓地開展。從 20XX 開始,我市才在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始了工資集體協商的試點,經 3 年試點后,20XX 轉入逐步推開。目前,全市進行工資集體協商,簽 訂工資協議(含會議紀要)的企業近 5000 戶,占建制企業數的 20%, 涉與職工 20 萬人。離全總要求今年年底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率達到 5 0%差距很大。
二、存在的問題與原因
?。ㄒ唬┕べY集體協商工作的前進步伐并不快。其原因固然是多方 面的,但認識不到位可謂首當其沖,最為突出的表現就是“不愿談”:
一些企業片面地將“企業自主分配”誤解為企業經營者單方面決定工 資,一些是害怕自己的“利益蛋糕”通過集體協商會減少份額,認為 進行工資集體協商就意味著為員工加薪、提高企業成本,會影響企業 的發展和競爭力,不想打破已有的分配格局;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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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擔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會影響投資環境,而重視不夠、指導職 責缺位。導致職工工資長期在低水平徘徊,職工權益受到損害,對經 濟、社會建設產生消極影響,據 20XX 市工商聯合會統計,民營企業 職工人均月平均工資才 800 元左右。再加上職工認為工資集體協商 就是漲工資,不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實際情況,提出過分要求,導致企 業與員工矛盾較大,影響社會穩定。
?。ǘ┲喂べY集體協商工作的法律法規明顯滯后?,F行的《最 低工資規定》、《集體合同規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都屬于部 頒行政規章,立法層次偏低;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 會法》、《重慶市集體合同條理》等對工資集體協商的規定是選擇性 條款,并缺乏必要的罰則,剛性不足,難以對企業形成強有力的約 束……所有這些,都使得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建設難上加難。
與此同時,相關配套政策不到位,如與企業工資決定制度相關的 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的制定和發布,與現實需要有較大 差距,還不能滿足不同地區、不同崗位、不同工種、不同行業、不同 所有制用人單位決定勞動定額和工資水平的需要。工會和職工協商代 表占有信息資源與企業行政方面不對稱,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工資集體 協商的水平和質量。
?。ㄈ┕べY集體協商的人的十分缺乏。就拿工會的基層干部來說, 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工作和思維慣性尚存,加上編制體制方面 因素的現實制約,工作人員大部分是身兼數職,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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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畏難情緒而出現“不愿談”、“不敢談”、“不會談”;廣大職 工對工資報酬雖然有著強烈的期待,但對工資集體協商這一合法理性 的訴求表達渠道了解不夠。
?。ㄋ模﹦趧訕藴实难芯咳狈?。勞動工資、勞動定額標準是開展工 資集體協商的基礎性信息,可我市目前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指導 價位的制定和發布不僅與現實需要有較大差距,而且缺乏統一的科學 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導致支撐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信息資源不足。
可以說,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市勞動標準的研究基本上處于停頓狀態, 嘴上說得多,實際行動少,基礎工作沒有做好,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進 展緩慢就成為了必然。
?。ㄎ澹┐罅恐行∑髽I由于規模較小、沒有成立工會,中小企業集 聚的地區,成立企業工會聯合會也還在試點中,推進比較緩慢。即使 民營企業成立了工會,屬“老板工會”的現象較為突出。
三、措施與建議
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利在實現勞資雙贏。通過工資集體 協商,保障了職工的 XX 權利和經濟利益,職工是受益者;企業在工 資專項集體合同期限內,既有效避免怠工等勞動爭議帶來的經濟損 失,也降低職工流動率,為企業發展提供穩定的人力資源支撐,更增 強職工對企業的凝聚力、向心力,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為企 業創造更好的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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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唬┣宄J識障礙,實現思想統一,是形成推進工資集體協商 工作合力的前提
一是在理論上對一些錯誤觀念亟須廓清。比如,對于工資集體協 商會增加企業勞動力成本的問題,便需要從理論上澄清,打消有關各 方的顧慮。事實上,雖然我國經濟在短期內不會喪失勞動力豐富的優 勢,但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速,勞動力供給長期大于需求的格局將逐 漸發生逆轉。對中國企業來說,真正面臨的考驗不是工資集體協商帶 來的勞動力成本增加,而是競爭優勢能否與時俱進地與勞動力成本同 步增長。只有適應經濟發展環境的改變和內在規律,轉變經濟增長方 式和產業結構,讓我國工人參與到價值回報更高的國際產業競爭中 去,才是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