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朱鎔基2001年10月在廣州召開的外貿出口工作座談會上強調:“近幾年,我國外貿出口增長很快,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日趨嚴峻的國際經濟形勢,對我國外貿出口造成的影響不可低估。對此,我們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和足夠的估計。在新的困難和挑戰面前,要保持國民經濟的良好發展勢頭,就必須在堅持擴大內需方針的同時,以更大的決心,做好外貿出口工作?!?《人民日報》2001年10月19日)外貿出口向來被視作拉動我國經濟的“三駕馬車”之一,朱總理的講話對于促進外貿出口,拉動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應當看到,隨著經濟全球化浪潮的興起和貿易自由化趨勢的發展,以及進口關稅稅率的不斷遞減,各國貿易壁壘的種類和形式發生了變化,綠色壁壘作為貿易保護主義的一種新形式應運而生,并具有愈演愈烈之勢。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和加入世貿組織,加強對綠色壁壘及其對策的研究是一項不容忽視的問題。
綠色壁壘的定義
綠色壁壘是指那些以保護人類及動物和植物健康或安全甚至生命、保護生態和環境為名而直接或間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貿易的法律、法規與措施,以阻止某些外國商品進口,從而對對外貿易的發展形成了障礙。
隨著全球經濟的發展,世界各個角落都正經歷著日益嚴重的生態災難。為了人類的生存與可持續發展,保護地球成了人類最為重要的事情之一。在初期,綠色壁壘的形成主要是出于保護生態環境和人類安全的需要;同時,消費者環境意識的提高和全球綠色消費運動的興起也促進了綠色壁壘的發展。
從廣義上講,綠色壁壘指的是一個國家以可持續發展與生態環保為理由和目標,為限制外國商品進口所設置的貿易障礙。但若從狹義上說,綠色壁壘實際上是指一個國家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借口,以限制進口、保護本國供給為目的,對外國商品進口專門設置的帶有歧視性的或對正常環保本無必要的貿易障礙。后一個意義有助于我們得出這樣的結論:目前綠色壁壘的實質,很大程度上是發達國家依賴其科技和環保水平,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從而把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產品拒之門外。所以,有人把綠色壁壘稱為環境貿易措施、綠色措施。的確,從某種意義上,“措施”更適合于定義它的作用。
綠色壁壘產生和發展的另一重要因素是貿易保護主義抬頭。這是因為,烏拉圭回合談判結束以后,作為主要貿易壁壘形式的關稅一步步降低,同時傳統的非關稅壁壘也逐步拆除。因而,用關稅和傳統的非關稅貿易壁壘來限制進口的余地已經很小。于是,有了環保原因做前提,最終環境問題與貿易措施結合,“綠色壁壘”作為一種非關稅壁壘便應運而生。
綠色壁壘種類和特點
(一)綠色關稅制度。這種形式是綠色壁壘的初期表現形式。發達國家以保護環境為名,對一些污染環境、影響生態環境的進口產品課以進口附加稅,或者限制、禁止其進口,甚至實施貿易制裁等。如1991年美國禁止從墨西哥進口金槍魚及其制品案。美國于1972年頒布《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禁止任何與捕魚直接或間接有關的、對海洋哺乳動物造成傷害的行為,而且禁止進口通過傷害海洋哺乳動物而捕獲的魚類及其制成品。墨西哥在利用海豚捕獲金槍魚時,導致海豚死亡數量過多,于是美國禁止從墨西哥進口金槍魚及其制品,并根據《保護海豚消費信息法》,對來自墨西哥的金槍魚及其制品實行標簽制度。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規定,所有在美國出售的魚類都須來自經美方證明未受污染的水域。又如,1980年泰國限制從美國進口卷煙案;1987年加拿大限制出口未加工的鯡魚和鮭魚:1994年美國白宮安全會議以我國臺灣保護野生動物不力為由,建議克林頓總統對其實行貿易制裁。
(二)市場準入制度。每個國家都可以根據自己的選擇制定本國的環保標準。任何一個國家都沒有權力去規定其貿易伙伴的國內環境標準,不可以將本國的環保價值觀強加于另一國,但是,在某些情況下,進口國可以對出口國的生產設備進行檢查,從而保證進口產品能滿足本國的環保標準。這種檢查,無疑會增加出口產品的成本,甚至使一些小型生產廠商無力安裝能夠滿足買方環保標準的生產設備。但出口廠商往往可以與進口商合資經營,從而獲得技術設備。也有的通過雙邊或多邊談判達成協定,對出口國進行適當的補償,以使他們不至于因較高的環保標準而蒙受更多的損失。
(三)綠色技術標準制度。發達國家的科學技術水平較高,處于技術壟斷地位。它們在保護環境的名義下,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的環保技術標準,限制國外商品進口。這些標準都是根據發達國家生產水平和技術水平制定的,對發達國家來說,是可以達到的,但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是很難達到的。貌視公平,實際不公平,因而勢必導致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在發達國家市場被拒之門外。1994年,美國環保署規定,在9個大城市中出售的汽油對含有硫、苯等有害物質含量規定一個很低的指數,美生產商可以逐步達到,規定下半年宣布,1995年1月1日開始實行,期限非常短,有明顯的歧視行為。
1995年4月12日,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專門技術委員會頒布了ISO14000標準草案,開始組織實施《國際環境監查標準制度》,1996年4月正式公布了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國際標準,要求世界各地的制造商在確保自身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符合ISO9000系列標準的同時,其生產環境也應滿足ISO14000的標準和自己國家的環境法規。該標準不僅涉及從原料開發生產到產品的制造、使用及報廢處理的整個過程,而且還明確規定,一切不符合該標準的產品,任何國家都有權拒絕進口。ISO14000系列標準提供了以預防為主,減少和消除環境污染的管理辦法,是解決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有效途徑,為世界各國在統一的環境管理標準下平等競爭提供了條件,但同時也為國家設置綠色壁壘提供了依據。歐盟1998年制定了一個ASOUN9000標準,規定更加全面,以消費品為主,共26大種類,特別是紡織品、玩具、鞋類等的規定,對我國的對歐貿易將產生非常大的負面影響。
(四)綠色環境標志制度。環境標志,是貼在商品外包裝上的一種圖形。它根據有關的環境標準和規定,由政府管理部門或民間團體、協會依照嚴格的程序和環境標準頒發給廠商,附印于產品及包裝上,以向消費者表明:該產品或服務,從研制、開發到生產、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個過程均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對生態系統無危害或危害極小。這種制度興起于70年代,此后得以迅速發展。70年代,西德最先制定了具有環境標志制度性質的“藍色天使計劃”,并于1978年率先正式使用“藍色天使”標志。到1998年,有近50個國家和地區推出了環境標志制度,如北歐四國的“白天鵝制度”,瑞典的“良好環境選擇制度”,奧地利的“生態標志”,歐盟的“EU制度”,加拿大的“環境選擇方案”,日本的“生態標志制度”,新西蘭的“環境選擇制度”,韓國的“生態標志制度”,新加坡的“綠色標志制度”,臺灣的“環保標志制度”等。具有環境標志的產品在進口時享有優惠。綠色環境標志與制造商自己為了提高消費者對產品的信任而貼上的環境營銷標簽有著本質上的不同。綠色環境標志在很大制度上制約了發展中國家的出口,發展中國家的產品要進入發達國家市場,首先要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才發給這個標志。各國基本上都采取綠色標志,相互都承認也就是相互限制。僅此一項,影響我國40億美元的出口。
(五)綠色包裝制度。其本意是要求包裝材料節約資源,減少廢棄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抑或自然分解,不污染環境?,F在它逐漸成為發達國家搞貿易保護的措施。目前,世界各國在環保包裝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有:(1)以立法的形式規定禁止使用某些包裝材料,如立法禁止使用含有鉛、汞和鎘等成分的包裝材料,不能再利用的容器,沒有達到特定的再循環比例的包裝材料。(2)建立存儲返還制度。許多國家規定,啤酒、軟性飲料和礦泉水一律使用可循環使用的容器,消費者在購買這些物品時,向商店交存一定的保證金,以后退還容器時由商店退還保證金。有些國家把這種制度擴大到洗滌劑和油漆等生產和消費上,制定強制包裝物再循環或利用的法律,如日本分別于1991年和1992年發布并強制推行的《回收條例》,《廢棄物清除條例修正案》;德國1992年公布了《包裝廢棄物處理的法令》丹麥要求所有進口的碑酒、礦泉水、軟飲料一律使用可再裝的容器,否則拒絕進口。丹麥的做法已得到WTO的支持,并正在為許多國家仿效。(3)稅收優惠或處罰,即對生產和使用包裝材料的廠家,根據其生產包裝的原材料或使用的包裝中是否全部或部分使用可以再循環的包裝材料而給予免稅、低稅優惠或征收較高的稅賦,以鼓勵使用可以再生的資源。1998年9月,美國農業部簽署一個法令,要求來自中國的大包裝,必須有檢驗和檢疫標志,否則不能出口到美國。如果違規,整批產品不準進入美國,或者在美國監視下銷毀,一切損失由中國負責。這一條將影響中國對外貿易近180億美元。中國派出代表團去美國抗議、談判,但沒有結果,最終還得承認美國的規定,即同意了其貿易保護。
(六)環境衛生檢疫制度。盡管各國的海關衛生檢疫制度一直在有效運轉,但烏拉圭回合通過的《衛生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議》則建議使用國際標準,并明確規定各國有權采取措施,保護人類和動植物的健康,尤其確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劑影響,確保人類健康免遭進口動植物攜帶疾病而造成的損害。
基于保護環境和生態資源,確保人類和動植物的健康,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制定了嚴格的環境與技術標志。由于各國環境和技術標準指標水平和檢測方法不同,以及對檢驗指標設計的任意性,而使環境和技術標準可能成為綠色貿易壁壘。在國際貿易中海關將對超過環境衛生標準,尤其是超過食品衛生安全標準的進口物品予以退貨。WTO也要求使用國際標準,目的是保護人類和其他動物的健康。WTO堅持科學的標準,不要超過環保的目標,允許各國有比較多的自由度。很多發達國家往往要求比較高的標準,超過了環保需要,發展中國家因為達不到標準而被禁止出口。海關衛生檢疫制度,被發達國家鉆了空子,變成貿易保護政策措施。
1986年,素以“陶瓷王國”著稱的我國的陶瓷產品,在美國陶瓷市場的占有份額僅為日本同期同類產品的1/10,其主要原因是:美國人認為我國陶瓷中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鉛含量嚴重超標。
(七)綠色補貼制度。為了保護環境和資源,有必要將環境和資源費用計算在成本之內,使環境資源成本內在化。發達國家還將嚴重污染環境的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以降低環境成本,使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成本卻因此而提高。更為嚴重的是,發展中國家絕大部分企業本身無力承擔治理環境污染的費用,政府有時只能為此而給予一定的補貼。發達國家又以這種“補貼”違反WTO的規定為由,限制發展中國家向發達國家進口。
從其具體內容可以看出,綠色貿易壁壘具有以下特點:(1)較強的技術性,即對產品的生產、使用、消費和處理過程的鑒定都包括較多的技術性成分。(2)較大的靈活性。由于各國的環保標準不統一,可選擇的余地大。(3)較高的隱蔽性。許多國家利用環保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使出口方往往難以預見具體的內容及其變化,難以適從。(4)一定的歧視性。有些國家往往根據自身與其他各國的具體貿易狀況采取不同的手段使國民待遇原則受到扭曲。(5)影響的嚴重性。綠色壁壘一旦生效,其效應較之關稅壁壘往往有過之而無不及。而且這種措施容易從一個國家擴散到多個國家,產生連鎖反應。(6)爭議性大。由于涉及面廣,標準又不統一,隱蔽性與合法性相互交織,往往容易產生分歧,難以協調。
綠色壁壘成因分析
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關稅壁壘在國際貿易中的作用不斷弱化,西方發達國家紛紛選擇綠色壁壘作為其貿易保護措施。那么,他們為什么會選擇綠色壁壘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時代背景。工業文明既創造了空前的物質財富,也給人類帶來了巨大的災難,隨著科學技術和社會生產力的迅速發展,人類創造了經濟史上前所未有的經濟奇跡。但是,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無一不對生態環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壞,可以說,人類的財富是通過對大自然的掠奪而積累起來的。片面追求經濟的高增長而忽視對生態環境的保護,致使人類與生態環境的關系失衡,出現了一系列嚴重的環境問題,這些問題直接威脅到人類的生存和發展。
從上世紀70年代在美國興起的環境保護運動到1992年的102個國家參加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大會,拉開了環保時代的序幕,說明公眾環境意識逐漸增強。保護生態環境、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已經成為當今社會的整體趨勢。正是在這種趨勢的影響下,為解決環境問題,國際社會從經濟、政治、法律等多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重要的一項就是將貿易與環境直接掛鉤,通過限制對環境有害的產品、服務、技術等的進出口達到環境保護的目的。
整個世界步入環保時代,為綠色壁壘的產生提供了極其微妙的時代背景。
(二)綠色消費市場的利益驅動。隨著全球環保意識的增強,人們對產品的內在和外在的環境質量要求越來越高,人們的思維方式、價值觀念、消費行為都產生了革命性的變化,市場上興起了“綠色消費”的熱潮,由此出現了環保產品、環??萍己铜h保服務構成的潛力巨大的新興市場。有資料表明,67%的荷蘭人、83%的法國人、77%的美國人,在超市中購物時會考慮環保因素,而日本人則更愿意花高價購買綠色食品。據統計,當今市場上綠色環保產品約占5%—10%,在國際商品結構中所占的比重還在不斷上升。1996年,世界環保產業的市場規模已達5084億美元,1999年則超過7000億美元。在我國,環保產品僅占市場總額的1%不到。由此可見,綠色環保產品及服務對廣大商家來說,已極具吸引力和競爭力。綠色產品市場是一個充滿挑戰和機遇的市場,世界各國都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紛紛采取諸如綠色壁壘等措施,限制產品進出口以搶奪市場份額,獲取巨額利潤。
(三)日益激烈的國際貿易競爭,促使綠色壁壘的形成發展。上世紀90年代以來,烏拉圭回合談判的結束和WTO的建立,以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為特征的貿易保護措施受到了極大的限制,自由貿易原則被世界各國普遍接受,以自由貿易為宗旨的世界多邊貿易體制得到建一步加強。貿易自由化的發展一方面促進了國際貿易的擴大和經濟全球化的進程,同時也加劇了競爭。在這種新形勢下,貿易保護主義思潮并未因世界多邊貿易體制的加強而偃旗息鼓,而是變化手法,尋求新的貿易保護手段。
(四)國際公約的不合理性。以WTO的環境政策為例,盡管WTO在環境貿易規則制定方面有了很大的進步,但依舊存在許多問題,對發展中國家來說更存在許多不合理之處。WTO的環境規范,突出強調了各會員國的“環保例外權”,卻對行使此種權利缺乏有效明確的約束性規范,結果必然為貿易保護主義所盜用,并為其提供更為合法的“多邊外衣”。另外,在環保方面客觀存在著南北差異,而WTO的環境規則卻并未對發展中國家作出差別或優惠安排,使得發展中國家處于不利的國際競爭地位,貿易保護主義可以憑借多邊途徑堂而皇之地實施綠色壁壘,保護其對外貿易,不合理的國際環境公約為綠色壁壘提供了可能性,并使之合法化。
綠色壁壘對我國的影響
(一)我國產品出口將受到廣泛限制,產品國際競爭力下降。我國外貿出口的對象主要是發達國家和一些新興工業國家。我國對日本、美國、韓國、歐盟、東盟的出口量,占到我國外貿出口總額的80%以上,而這些國家都有嚴格的環境標準,使我國傳統商品出口遭受嚴重打擊。1998年,僅歐盟禁止進口的產品就達到300億美元,發展中國家的商品占90%,我國遭禁產品總額就達20多億美元。從現今世界產品出口結構來看,綠色產品比例日益增加,對于以“污染嚴重”的初級產品出口為主的我國來說,無疑會處于不利地位。據中國國際綠色化學高級研討會的統計,1999年,我國對外出口受限制商品價值高達114億美元。我國對外貿易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綠色壁壘的挑戰。
這些對我國已造成嚴重影響的標準主要是:食品中的農藥殘留量,陶瓷產品的含鉛量,皮革PCP殘留量,煙草中有機氯含量,機電產品、玩具的安全性指標,汽油的含鉛量指標,汽車排放標準,包裝物的可回收性指標,紡織品染料指標,保護臭氧層的受控物質。受其影響,1998年我國輸往日本的綠茶因農藥殘留量超標被退回,同年,蘑菇罐頭因存在葡萄球菌腸毒素污染而被美國扣留。
多次全方位受沖擊的紡織品更令人擔心。自20世紀90年代初奧地利率先制定了環保紡織品標準后,工業發達國家都相繼立法,開始對進入本國、本地區的紡織品服裝實行環保認證及有害物質檢測認證。如達不到要求,就會被禁止進口。據統計,在1997年至1999年的3年中,我國出口商品因遭遇“綠色壁壘”而受阻的商品價值達200億美元。1998年,上海對德國出口的單裝內衣,因含偶氮染料而被迫中止出口,減少外銷額達500萬美元。
(二)綠色壁壘對我國農產品貿易的影響。由于農業關系到國計民生,農產品的生產、使用、消費和處理與環境之間存在著極為密切的關系,綠色壁壘必然對農產品產生重大的影響。從長遠角度來看,其影響將愈來愈深入、明顯和直接。發達國家資金雄厚,技術先進,環保意識也比較強,環保的水平較高,環保標準也就更為嚴格;發展中國家由于諸多方面的限制,其環保水平和標準在近期內不可能與發達國家同日而語。由于各國當前的綠色貿易壁壘是根據各國國內的環保水平和標準來設置的,這樣就很容易產生這樣一個問題:發達國家的農產品比較容易進入發展中國家的市場,而發展中國家的農產品卻因難以達到發達國家的環保標準,往往被拒之于發達國家國門之外。因此,這種掌握在發達國家手中的國際環保標準是極不利于發展中國家開展農產品貿易的。從這一角度而言,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間的農產品貿易是不可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的。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環保水平還比較低,農產品的生產和加工、包裝貯運等存在諸多不利于環保的因素。從總體而言,綠色壁壘對我國農產品貿易所產生的負面效應遠大于正面效應。這些方面造成其他國家對我國農產品的禁止進口、退貨和索賠的案例非常之多。我國農產品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受到較嚴重的影響:
1、嚴格的衛生檢疫制度。我國凍雞因不符合歐盟衛生檢疫標準,歐盟已決定從1996年8月起禁止我國凍雞進人歐盟市場。1998年9月,歐盟獸醫專家考察團來華考察后,在對我國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質量保證體系和有關加工廠考察的報告中認為,我國的防疫檢疫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不符合歐盟要求,可能繼續禁止我國向歐盟出口禽肉。日本1999年1月出臺的最新的《家畜傳染病預防實施細則》中規定中國等9個國家的豬牛羊肉及其制品要經過指定設備加熱消毒處理后才可進口,這無疑會增加我國豬牛羊肉的出口成本。日本的《植物檢疫法實施規則》使我國的大部分蔬菜和瓜果類產品遭到禁止。
2、農產品生產和加工技術標準。發達國家往往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限制國外商品進口。我國許多產品由于苛刻的技術要求而無法進入國際市場。例如我國牛肉就不能進入歐盟市場,豬肉和牛肉幾乎不能出口美國,龍眼、柑橘、蘋果、香梨均不能出口美國。
3、農藥及有毒物質殘留量。日本對進口大米的檢測項目從42項增加到l02項,對克球粉殘留超過0.01ppm的凍雞拒絕進口,使我國一些商品因未達到要求而遭退貨。
4、包裝。1998年,我國輸美木質包裝由于含有天牛而受到限制,隨后加拿大、英國也迅速對我國木質包裝進行限制。
5、保護動植物物種。l995年,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宣布對中國的蝦類制品實行“自動扣留”,其原因為我國的漁船上沒有裝有海龜逃生裝置,危害了海龜的生息。這使我國凍龍蝦出口額由1995年的l203.9萬美元減少到l997年的23.8萬美元,凍蟹蝦同期由23.8萬美元減少到2.4萬美元。
跨越綠色壁壘對策
ISO14000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為推動可持續發展,統一協調各國環境管理標準,減少世界貿易中的非關稅貿易壁壘而制定的環境管理系列標準。由于實施該系列標準具有保護環境和消除貿易壁壘的雙重作用,因此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關注。該項標準是通過在企業內部建立一套科學規范的環境管理體系,提高環境管理水平,持續改進環境狀況,收到節能降耗減少污染的效果,同時有利于提高企業形象和開拓產品市場,將環境保護和市場直接聯系起來,環境也成了財源。
該標準推出的1996年,我國通過認證的企業和組織只有4家,1997年為22家,1998年為71家,1999年達到142家,2000年底達到450多家。
(一)把環境保護與企業發展有機結合起來
1、推行ISO14000是企業實現由粗放型經營向集約型經營轉變的手段。ISO14000的實施始終和節省資源、能源緊密聯系在一起,企業推行ISO14000的過程就是企業規范管理,努力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盡可能少污染或不污染環境的過程。通過這個過程,企業可以從深層次上提高經濟增長質量。近年來,我國不少企業在外國商品不斷涌入和本國競爭企業不斷增多的雙重壓力下舉步維艱,究其原因主要是產品技術含量低,質量不高,缺乏競爭力。如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最終將喪失市場而退出競爭舞臺。而實行ISO14000,對于企業由粗放型經營向集約型經營轉變,從而最終達到提高企業產品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2、推行ISO14000會給企業帶來豐厚的經濟效益。ISO14000標準需要投入一定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在不包括技改資金和添置設備的情況下,實施ISO14000認證費用大約在10萬至30萬元之間,因此,有些企業領導對是否實施ISO14000存在疑惑。實際上,以中國首批通過ISO14000認證的青島海爾冰箱廠為例,其產品直通率由認證前的98.2%提高到98.5%,廢品率由7%降到5.4%,雖說投入較大,但卻使海爾集團聲名鶴起,至今已有成倍回報。實施ISO14000會給企業帶來豐厚的經濟效益:(1)企業通過推行ISO14000,降低單位產品的物質資源消耗,提高了資源利用率,既節約了材料成本,又可以降低污染及污染治理費用,從而降低了生產成本,以較少的綠色投入取得了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2)隨著消費者綠色消費意識的增長,購買綠色產品已成為時尚和趨勢。雖然綠色產品的價格一般比非綠色產品高出20~200%不等,但由于品質較好,仍然會被消費者所青睞。因此,企業通過實施ISO14000,以綠色產品代替傳統產品,有利于企業占領市場,擴大市場占有率,同時,綠色產品相對于非綠色產品的高價也將會給企業帶來可觀的效益。
此外,實施ISO14000將使企業有更好的融資環境。目前,國際信貸和經濟援助已逐漸向綠色傾斜,一些國際金融機構如世界銀行已將貸款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作為主要的貸款衡量標準之一來考慮,以支持綠色新興產業的發展,我國政府也將會對綠色產業采取傾斜政策,因此企業應看到這一變化和機遇,及時實施ISO14000。
(二)高度重視ISO14000的實施工作。
1、提高全體職工的環保意識。必須認識到推行ISO14000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加強環境管理,認真貫徹ISO14000是對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負責,是對消費者負責,是對子孫后代負責,也有助于企業加強成本控制、節約能源、減少污染事件的發生,達到有關環保法規的要求,并建立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出口商品結構。
2、依據ISO14000環境管理標準,系統、規范地建立環境管理體系。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和規模大小,按照ISO14000的要求,或單獨建立環境管理體系,或在實施ISO9000的基礎上把環境管理體系的內容納入質量管理體系中,從產品的設計、原材料采購、工藝制造、產品出廠、安裝使用等活動均按ISO14000標準要求,從而在企業內部建立起一套立足于生態文明的現代科學技術管理體系和生產環境。環境管理體系建立后,還要通過有計劃的評審和持續改進的循環,以保持體系的完善和提高。
3、實施清潔生產。對于貫徹ISO14000的企業來說,實施清潔生產是十分必要的。清潔生產包括了清潔的生產過程和清潔的產品兩層含義,前者要求在生產過程中對環境無污染和少污染,后者要求產品在使用和最終報廢過程中不對環境造成損害。實行清潔生產的關鍵是確定清潔生產的技術方法,企業可以通過清潔生產審計,找出實行清潔生產的技術方法。清潔生產審計也稱污染預防評價或廢物最小量化評價。
企業實行清潔生產審計可分為兩個過程:首先,要求對企業的具體生產工藝和操作進行仔細評審,從而掌握企業產生廢物的種類和數量的詳細情況,判斷出如何減少有毒和有害物料的使用、生產以及廢物產生的機會;其次,再對各種備選方案進行技術、經濟和環境等的可行性分析,從而選定供實施的最佳清潔生產方案。值得一提的是推行清潔生產本身就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它要求企業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適時地提出了新的目標,爭取了更高的水平。
4、積極爭取綠色環境標志。ISO14000實施環境標志制度,環境標志又名“生態標簽”。企業通過取得環境標志,向社會展示其產品與非標志產品在環境行為上的差別,可獲取巨大的社會效益,因而是消除綠色貿易壁壘的有效手段。應借鑒國外企業突破綠色貿易壁壘的成功經驗,按照國際通行做法,推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工作,并在實施環境認證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我國環境標準和技術法規體系,積極參與國際標準互認,簽訂多邊或雙邊互認協議,從制度上消除貿易摩擦。同時理性地對待環境標準化的雙重效應,逐漸提高環境標準要求,推動資源合理使用,降低產品成本,提高國際競爭實力。
5、企業在引進外資過程中,要注重遵循“環保與發展”并重的原則。近幾年來發達國家在產業升級過程中,把許多能耗大、污染重的夕陽產業不斷轉移到我國,對我國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影響,也給我國企業實施ISO14000帶來不利因素。因此,企業在吸收外資時應嚴格把好“環?!标P,把“環?!弊鳛槠髽I引資立項的重要因素,以防止發達國家的“污染轉移”。
(三)加強國際合作,抵制綠色保護主義。
當前環境與貿易問題的實質是改變不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為此,要進一步加強南南合作,開展南北對話,樹立全球經濟伙伴思想,力爭建立環境與貿易相互協調的良性機制。要堅持權利與義務平衡的原則,在享受國際貿易賦予利益的同時,承擔與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稱的環境義務,反對發達國家在環境保護的旗幟下,推行“以鄰為壑、獎出限入”的新重商主義行為。要堅持發達國家多承擔義務的原則,要求發達國家對其工業化進程的環境欠賬和現行的高度密集生產及奢侈性消費帶來的環境后果負責,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環境技術、提供資金支持,反對發達國家動輒實施環境貿易制裁,損害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利益。
(四)發展綠色產業,調整出口商品結構。
要密切注視環境問題全球化發展的進程,認真研究發達國家綠色消費浪潮的基本趨勢,改變傳統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促進資源的集約使用和生態環境的動態平衡。大力發展綠色產品工業,引導各類企業將環境保護作為其主要價值取向之一,使環境指標和其它質量指標一起構成優質產品的內涵,把綠色產業作為提升出口產業結構的重要方向,實施戰略性產業政策,通過財政、稅收、金融等優惠措施培植規模經濟優勢,提高綜合經濟實力,從根本上打破綠色貿易壁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