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法制建設是由環境保護的特性決定的自然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條件,人類的永續發展離不開良好的環境,這決定了環境保護具有持久性,具有不以人類意志為轉移的客觀性,因此保護環境是人類世世代代都逃避不掉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護環境保護論文【五篇】,供大家參考。
保護環境保護論文范文第1篇
(一)環境法制建設是由環境保護的特性決定的自然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條件,人類的永續發展離不開良好的環境,這決定了環境保護具有持久性,具有不以人類意志為轉移的客觀性,因此保護環境是人類世世代代都逃避不掉的永恒事業?!耙弓h境保護固定下來,永續下去,最基本的方法是使其法定化、制度化,使環境保護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的改變而改變?!保?]因此必須加強環境保護的制度建設,用制度來保護環境。
(二)我國的環境現狀要求進一步加強環境法制建設環境保護是常談常新的話題,一直受到國家的重視。但是,環保政策卻經常被束之高閣,停留于文件和口號上,導致環境問題越來越嚴重,環境態勢越來越嚴峻。2013年春秋兩季北方地區集中爆發的連續大規模霧霾天氣雖然只是我國面臨的嚴峻環境問題的冰山一角,卻再次敲響了環境保護最沉重的警鐘。解決環境問題,改善環境質量,發達國家治理環境污染的措施和經驗對處于類似境遇的我國具有借鑒意義。通過制定科學的環境法律,規定、調整與環境資源有關的各方利益和利害關系,實現環境保護工作的制度化、法律化,將環境法制作為解決環境問題的根本出路。
二、我國環境法制建設面臨的困境
(一)環境法學核心概念不確定
“范疇體系的建立是一門學科成熟的標志?!保?]環境法制建設首先必須明確環境法學的核心概念。這不僅關乎環境法學的獨立學科地位,更從根本上影響著當前面臨的環境問題的解決。因此,環境法制建設必須圍繞著環境法學的核心概念來展開,否則便不能構建出邏輯一致、效果統一、操作性強的環境法制體系,最終也難以實現環境法的終極目標———“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應對環境危機,最終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3]。然而我國環境法學迄今為止仍然沒有形成公認的核心概念。這阻礙了環境法學學科的獨立、發展和走向成熟,也導致了我國環境法制建設的裹足不前或者是雜亂無章。環境法核心概念的缺位導致“環境法學諸理論之間往往各自為陣,缺乏呼應與配合,無法推動環境法學作為獨立學科的整體發展”[4],同時也不能將現行環境法諸原則、制度凝結為一個有機的統一體系,更不能對現實環境法制建設提供具體指導。同時這種缺位也是目前環境法制領域混亂的根本原因。
(二)我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尚不完善
據統計,截至2006年底,我國已經制定環境與資源保護法26部,行政法規50項,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近200項,國家環境標準800多項,地方性法規和規章1600多項[5]。毋庸置疑,隨著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召開,生態文明建設成為國家的重要工作,環境法制體系會進一步膨脹。但是空前繁榮的環境立法并沒有解決當前我國面臨的環境危機。雖然現行環境保護法律存在現代環保理念和具體制度的缺位,規定的基本制度不全面,留有大量的制度空白等不足。但問題的關鍵也許不在于現行環境法制不夠全面,而在于現行規范大多沒有得到真正落實,未能充分發揮其作用。由于環境法學核心范疇的缺位,導致確立的環境制度之間缺乏統一、協調,同其他法律規范中的環保條款缺乏有效銜接,相關的配套制度仍不健全,現有規定又存在過于原則的弊端,從而降低了現行制度的可行性,無法充分發揮其防治污染、保護環境的作用。同時,現行環境規范沒有理清政府、企業和公眾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的責任,環保問責機制不健全,生態文明建設義務和責任機制不清,角色定位不準確。此外,具體的環保規定也存在對環境違法行為處罰上限太低,致使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弊端和環境權益損害救濟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三)環境法構建的環境管理體制存在明顯弊端
環境法制建設要求把生態文明的理念體現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中去,但現在的生態環境管理體制很難實現這一點。首先,我國現行以經濟為主導的地方政府績效考評制度不利于環境法制建設。我國作為一個后發國家,經濟發展高于一切,地方經濟的發展是地方官員政績考評的最重要指標。推動政府運用行政力量強制推進現代化的進程,并成為現代化的領導者。因此政府將公共行政的經濟績效作為關注點,通過建立層層經濟目標責任制來達到追求經濟高速增長的目標。其次,生態環保部門職能的分散交叉、部門職責定位的不準確造成了現行環境法制的混亂。我國環保部門眾多,對生態環境系統保護的管理比較分散,各部門職能劃分不清晰、職責定位不準確,容易導致多頭管理或管理盲區。各部門往往從自身角度提出有關環保的指導意見,制定環保規范性文件,規定環保的具體制度,缺乏統一協調,導致了環境法制的混亂。最后,環境保護部門責任與權力的不匹配導致環境法制建設力量不足。我國對環境質量實行地方政府責任制。一方面,環保部門隸屬于地方政府,受政府領導,而地方保護主義仍未徹底消除,這造成了環保部門領導“頂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頂不住”;
另一方面,地方環保部門的監管力量薄弱,與日益繁重的環保工作越來越不相稱,基層環保部門在落實環境法制方面的人力、財力、物力明顯不足,普遍存在“小馬拉大車”的現象[6]。
三、我國環境法制建設的對策
(一)確立公眾環境利益(即環境公益)作為環境法學的核心范疇
環境法學核心范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我國環境法學界對于環境法學核心范疇的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環境權和公眾環境利益上。環境權論者以美國薩克斯教授提出的“環境公共財產論”和“環境公共委托論”為理論依據,認為“環境權是環境法的一個核心問題,是環境訴訟的基礎”[7],“是一項新型的獨立的基本人權”[8],“應該在憲法中把它確立為一項基本權利”。另一部分學者卻認為環境權理論難挑環境法學核心范疇的大梁,因為私權性質的環境權理論本身存在無法自圓其說的矛盾[9],同時又無法將整體環境這一不可分割的公共利益作為其權利客體,更不能實現環境法制保護環境的價值目標。他們認為,只有“公眾環境利益才能真正擔當起環境法學核心范疇的大任?!保?0]經過比較分析,本文更傾向于采納第二種觀點,認為將公眾環境利益作為環境法的核心范疇更有利于環境法制的建設,更有利于環境問題的解決。
第一,環境權自身存在無法克服的局限性不能與具有明顯公益色彩的整體環境相匹配。私權性的環境權理論更多強調了個體性,強調每個公民所享有的具體環境權利,這與環境的整體性和公共性是相悖的,這種通過賦予個體權利來解決社會問題的思維模式,無法適應環境保護這樣的公益領域。最后往往將主體對環境的權利曲解為主體對環境要素所享有的權利,以達到自圓其說的目的。環境公益理論將全人類或者一定地域范圍(如國家)內的環境作為一定集體的不可分割的共同利益進行保護,這與環境法制的公益性是吻合的。
第二,環境權理論無法解釋環境法諸現象、諸理論和原則,無法給具體環境制度建設提供指導。私權性的環境權理論或許尚可解釋環境損害賠償和侵權救濟等私法色彩的制度,但無法解釋環境法制建設中存在的如環境許可、環境評價、環境公益訴訟等具有明顯公法色彩的制度?!爸挥幸原h境公益為起點才能夠邏輯一致地解釋既有環境法現象,環境法與傳統法律部門不一致的地方都能夠(也只能)從環境公益那里找到合法性說明”[11]。
第三,環境權理論無助于環境法價值目標的實現。毫無疑問,環境法制以保護環境作為價值取向?!碍h境權雖然能夠為環境受害者主張個人救濟提供依據,但卻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也難以對環境損害提供充分救濟?!保?2]但是,環境公益卻是以整體環境作為對象,對任何環境的破壞,無論是否產生了直接損害,皆可以訴諸法律,請求救濟,從而實現對環境的絕對保護。
第四,從國際司法實踐來看,各國法院普遍拒絕承認私權性的環境權。環境權自西方發達國家發端以來,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環境權成為環境立法的普遍趨勢和通行做法。越來越多的國家在憲法或環境基本法中對實體環境權作出了抽象的、原則性的規定或政策性的宣告。遺憾的是,這些立法大多停留于抽象層面,并未因此而產生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具體制度?!半m得到了有限的承認,但法院認為在立法者通過法律將其具體化之前,不能作為直接主張權利的依據?!保?3]而以環境公益為核心來保護公民的環境權益,卻得到了司法的認同,并建立起相關的制度,如“美國的‘公民訴訟’制度、日本的公害糾紛行政處理制度和公害健康受害行政補償制度等即其著例”[14]。
(二)健全環境法律制度,落實環境法律規范
“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保?5]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近年來,我國環境法制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環境法制體系。但諷刺的是,就在我國環境立法空前繁榮的年代里,環境污染卻越來越嚴重。這說明我國的環境立法自身及其實施存在著重大問題。新形勢下,建設環境法制必須轉變環境立法理念,科學合理立法,更加注重環境法律的實施。
1.轉變立法理念,實現環境立法的合理轉型。我國環境法律體系已經相當龐大,存在的立法盲區并不多,現階段的環境法制建設應側重于“改錯”與“補缺”,即修正現行環境制度的不科學性與彌補環境立法空白相結合?,F行環境法律規范的最大不足就是不具可操作性的一般號召性規范較多,實質性的行為規范和法律責任規范較少。環境規范本身不具操作性也是得不到落實的重要原因。完善環境立法,首先應加入環境責任追究制度,“立法中應將污染者與責任具體化、明確化,誰污染誰治理?!保?6]改變環境法律規范重環境行政相對人的法律責任,輕政府的環境法律責任的現狀,“增加追究政府環境責任的條款在我國環境法律法規中的分量和比重”[17]。利用新《民事訴訟法》中確立的“公益訴訟”制度,構建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嚴格實行賠償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必須糾正現行環境立法以污染事后治理為核心的理念,在立法中更加注重對環境和資源的事前保護,提高立法的預防性和前瞻性。我國存在的“立法越繁榮,污染越嚴重”的怪圈,同事后立法思維模式是有關系的?!碍h境立法一定要堅持‘立法為主,保護優先’的原則,堅持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并重,堅持生態建設與生態保護并舉的方針?!杯h境立法可以更多地借鑒環境法治實現較好的先進國家的制度和經驗。同時,環境立法要注意制度之間的協調性、統一性,注意環境立法同其他部門法的銜接和保持邏輯一致,在公眾環境利益的核心范疇指導下,系統合理地構建環境法制體系。最后,環境立法要完善法律監督體系。環境法律要得到落實,必須有完善的法律監督體系。尤其是我國,在環保領域行政機關發揮主導作用,自由裁量權大,法律監督尤為必要。環境立法應建立包括正式監督和非正式監督在內的法律監督手段,構建涵蓋立法、行政、司法、政黨、社會組織及公眾的完善法律監督體系,“健全舉報制度,落實社會監督”。
2.保證環境法律規范和制度的實施,是環境法制建設的重點。環境執法不力,各部門之間相互脫節,社會公眾環境意識不高、主動性不強也是我國環境法治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環境法制不能只做好看的“花瓶”,必須得到實施才有生命力,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因此,環境執法部門應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當前加大環境執法的力度,就是要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法》確立的各項環境制度,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有關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各項新要求。環境法制的實施要求改變各執法部門相互脫節、各自為政的局面。各部門間可以建立高規格的環境事務協調機構,協調各行政部門有關環境保護的工作,加強相關部門與環境執法部門在日常執法工作中的溝通和配合。通過部門相互協作或聯動,及時發現和處理環境事件,提高政府對環境問題的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總結環境執法經驗,統一執法行為,保證環境執法程序的流暢性、高效性。同時,環境法制建設又是一項系統的工程,需要各方的參與才能實現,特別是社會公眾的參與。環境法制的實施要求提高社會公眾的環境意識,要求公眾以負責任的態度參與到環境法制建設中來,自覺維護自身環境權利,履行環保義務,發揮公眾的社會監督作用。政府應該為公眾參與環境事務提供便利,及時公布環境信息,加大環境保護基本知識及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完善公民環境訴求表達的渠道和方式。
(三)推進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改革
1.改革地方政府政績考核體制,實行生態文明考核評價制度。地方政府政績考核是引導地方政府工作方向的重要激勵機制。環境法制建設必須充分利用地方政府政績考核制度的導向作用,把地方政府的注意力吸引到環保領域中來。這要求“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加大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指標的權重”,實行生態文明考核評價制度。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取消地區生產總值考核”,也是為了糾正地方政府過度追求經濟增長而忽視環境保護造成的傾向。實行生態文明考核評價制度,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一)必須兼顧制度的目的性與導向性,探索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雙贏”的發展道路,實現經濟、社會、環境和諧發展的目的與引導各級政府堅持科學發展觀、樹立正確的“綠色政績觀”相結合。
(二)注重考評指標設置的系統性和科學性??荚u指標的選取既不能過于狹窄也不能過于寬泛,以免不能全面反映環境保護水平。環境保護是一個復合系統,該制度的落實要求考核指標既要全面、系統,又要分清主次、突出重點,既要系統,又要科學,才能準確地反映和描述政府的環保執法工作,變GDP考核為“綠色GDP”評價。
(三)注意相關配套制度建設。生態文明考核評價制度不能單獨起作用,必須和其他相關制度結合才能發揮其保護環境的長效作用,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度和環境責任追究制度。我國應借鑒世界環境立法的通行做法,將環境責任明確賦予各級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而將具體的環境監管事務賦予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從而杜絕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在作出有關環境與發展關系的決策時出現“重經濟增長,輕環境保護”的現象[18]。
2.完善我國環境行政管理體制。環境行政管理體制是環境法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我國現行環境管理體制已不能滿足當前環境法制建設的需要,亟需改革。首先,我國現行環境行政管理體制“條塊分割”嚴重,環境管理體制的立法混亂,造成了環境監管部門權責劃分不清晰,影響了環境管理機構設置的穩定性。因此,國家應該制定有關環境監管部門的專門法律,系統明確規定各個管理機構的地位、構成、職能、權限,建立環境行政管理機構的組織體系。通過各環境單行法,對綜合法律關于具體部門的規定進行細化。其次,實行“大環保賦權”,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生態環境大部門體制改革,將“環境管理體制中職能相近、業務雷同的事項相對集中,由一個部門統一管理,以期最大限度地避免職能交叉、政出多頭、多頭管理,從而達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的,以改變目前的混亂現狀”[19],改變環境行政管理權力配置分散化、不科學的局面。最后,目前以統一監督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監督管理相結合,“橫向管理”與“縱向管理”相結合為特點的行政管理體制,存在著“統管”與“分管”之間分工不明,“橫向”壓倒“縱向”,地方保護主義盛行的弊端。因此,我國必須在明確各環境管理部門權責的前提下,科學界定“統管”與“分管”部門的角色。一般說來,“環境保護綜合部門的功能定位為綜合協調,其職能實際上包含協調、指導、監督和服務四個方面的內容”[20],起著宏觀監管的作用;
分管部門則負擔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發揮著自我監督本部門承擔的環保任務的作用。在“橫向”與“縱向”關系上,要逐步從財政、人事等方面削弱橫向上環境主管部門對同級政府的依賴,加強縱向上級環保部門對下級環保部門的領導力度,減少政府對環保工作的干預,扼制地方保護主義。
保護環境保護論文范文第2篇
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關系到人類的前途和命運,影響著世界上的每一個國家、民族和個人。西方工業社會目睹了二戰以來經濟和社會迅猛發展的人間喜劇,領略了科技革命給人類帶來的空前無限的風光但也親身體驗了環境破壞所帶來的生態危機的切膚之痛。人口急增能源短缺、全球性氣候變暖、臭氧層的破壞、土地的沙化、堿化和退化水土的大量流失、森林減少、空氣、水等的嚴重污染、物種的滅絕等等一系列嚴重問題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擴張,成為威脅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全球性重大問題,而在經濟發達國家,這些問題為害尤烈。中國處于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全面推進的轉型時期,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使得環境面臨著巨大的壓力。人們終于認識到,人與自然應當相互依存,經濟與環境必須協同發展。
1.1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含義
從20世紀五六十年代人們對傳統發展觀念的反思,到上世紀90年代“可持續發展”成為聯合國有關發展問題一系列專題國際會議的指導思想,已經經歷了半個多世紀??沙掷m發展的觀念越來越受到重視。一般來說可持續發展包括經濟、社會、生態的可持續發展。這三者之間有著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關系。其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是整個可持續發展體系中的核心。經濟可持續發展是指在鼓勵經濟增長以體現國家實力和社會財富的同時,不僅重視增長數量,更追求改善質量、提高效益、節約能源、減少廢物,改變傳統的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為特征的生產模式和消費模式,實施清潔生產和文明消費。
1.2環境、環境保護的含義
關于環境的概念不同的學科領域有不同的定義,這里主要是指自然環境。自然環境是人類出現之前就存在的,是人類目前賴以生存、生活和生產所必需的自然條件和自然資源的總稱,即陽光、溫度、氣候、地磁、空氣、水、巖石、土壤、動植物、微生物以及地殼等自然因素的總和,也就是直接或間接影響到人類的自然形成的物質、能源和現象的總和。環境保護,就是指采取行政、經濟、科學技術、宣傳教育和法律多方面的措施,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合理地利用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之更適合于人類的生存和發展。也就是人類在實現自己的經濟發展目標的同時,不能以破壞環境為代價,或者使環境向不穩定和無序的方向運動,特別不能使生命支持系統遭到繼續破壞而使生命之網瓦解。
1.3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關系
環境保護與人類生存和發展有著密切關系,是經濟、社會發展及穩定的基礎,又是重要的制約因素。當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已成為阻礙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威脅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制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影響人民真正享受發展成果的重要因素和關鍵問題。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要求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得到全面改善和提高,不僅要實現經濟上的富裕,更要實現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和生活;不僅要保障人們的衣食住行、醫療、教育,更要保障人們能夠健康生活、長遠發展;不僅要維護公眾在個人物質財富上的合法權利,更要維護他們依法享有生態環境等公共資源的權益。惟其如此,才能真正實現又好又快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政治民主、社會公平的國家。由此可見,對于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環境保護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2.保護環境,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由于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是建立在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良好的生態環境基礎上,所以國家保護整個生命支撐系統和生態系統的完整性,以及生物的多樣性;解決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的重大生態環境問題;保護自然資源,保持資源的可持續供給能力,避免脆弱的生態系統;發展森林和保護城鄉生態環境;積極參加保護全球環境生態方面的國際合作,努力使我國的環境污染得到控制,重點城市的環境質量有所提高,自然生態惡化的趨勢有所減緩,從而逐步使資源、環境與社會的發展相互協調。全球可持續發展戰略,最為突出的和亟待解決的問題是,由于二氧化碳排放所引起的溫室效應、由于二氧化硫排放的增加引起的酸雨危害、由于大量使用氟利昂所造成的大氣臭氧層破壞等。在這些方面發達國家肩負著更大的使命。因為這些國家的消費水平按照人口平均量計算遠遠高于發展中國家,所以造成的環境污染也更嚴重??諝馕廴救绱?其他方面也類似。另外,發達國家需要采取行動,控制它們向發展中國家出口不再被允許出口的有害物質和不安全技術。作為國際社會中負責任的一員和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發展中國家,中國深知自己在全球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中的重要責任。中國在發展中,對自身經濟發展所產生的種種資源、環境、問題的困擾,和對因地球生態環境惡化而引起的各種環境問題已有深刻的認識。中國將以/全球伙伴0的精神參與環境與發展領域的廣泛國際合作,認真履行中國加入的全球環境與發展方面的各項公約,不懈地致力于中國所應承擔的義務。為此,中國政府將繼續以強烈的歷史責任感,高度的重視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工作,以更積極、認真和負責的態度參與保護地球環境及追求全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各種國際合作。從某種意義上講,任何一個生態系統,包括人類生態系統的協同發展,都由四個要素決定:一是環境,即自然界的光照、空氣、水分、土壤等;二是生產者,即植物,它從大氣中吸取二氧化碳,從土壤中吸取水分和礦物質,經過光合作用使太陽能轉化為化學能和生物能,從而使無機物變為有機物;三是消費者,即動物和人,保證種群、環境以及社會平衡運行;四是分解者,即微生物,它把植物、動物殘骸和排泄物分解為簡單的物質或元素,重新進入環境。所以,要實現人類生態系統的協同發展,就要求保持人類生態系統網絡中各個生態因子之間的協同與平衡,要求物質和能量及信息的輸出與輸入,既在數量上相對接近,又在質量上促進生態系統的適應和演變進化。只有這樣,才可以通過協同機制,將社會經濟的發展與人類生態系統的發展保持在持續穩定的狀態中??傊?生態系統的建設和保護是經濟發展的前提和基礎,而生態系統保護和建設好了,不但會為發展經濟打下堅實的基礎,而且本身也會有直接的經濟效益。經濟要發展,生態系統的恢復和建設必須先行,生態系統的建設和保護既是環境保護的中心環節,也是當前經濟發展的基礎和中心環節。盡快恢復遭到嚴重破壞的森林、草場等自然生態系統,是當前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首要任務。綠色大開發是以生態系統的建設和保護為主并與經濟發展相輔相成,不能出現為追求經濟效益而違背自然規律,盲目營造當地不宜的經濟林的現象。森林建成后的開發也要予以必要的限制。只有將經濟、社會的發展與資源環境相協調,走可持續發展之路,才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前途所在。
論文關鍵詞:生態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綠色開發
論文摘要: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關系到人類的前途和命運,成為全球普遍關注、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只有有效地保護生態環境,發展綠色經濟,進行綠色開發,變掠奪式經濟發展模式為可持續發展的經濟模式,才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前途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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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環境保護論文范文第3篇
關鍵詞中學化學教學環境化學環境保護意識
國家要發展,民族要振興,人民的生活水平要提高,這全離不開科學技術的進步。先進科學技術給工業不斷注入新的活力,促進了各項事業的發展,卻同時給人類帶來環境污染的不幸。治理已發生的污染固然重要,而根本大計在于防患于未然。要使人們在建設發展的同時考慮到環境的影響,樹立“環?!币庾R,對當今中學生——未來的祖國建設者,加強有關環境化學和防止污染的知識是非常必要的,那么怎樣在教學中滲透環保知識呢?下面淺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有關環保知識的滲透教學
(一)、高中化學第一冊內容中,有關“氧及其化合物”的知識學習后,可重點介紹是“臭氧層空洞”,“光化學煙霧”。
主要污染物:氮的氧化物NOX、硫的氧化物SOX以及作為冰箱致冷劑的”“氟氯烴”等。它們來源于含硫、氮燃料的燃燒,化工生產中廢氣的任意排放。氟氯烴來自于人類致冷劑的大量使用。這些物質與臭氧之間的反應是:
O3===O2+OCF2Cl2CF2Cl+Cl·
NO+O3=NO2+O2Cl·+O3=ClO+O2
NO2+O=NO+O2ClO+O=Cl·+O2
即2O3=3O2
從這些反應中可看出,氮的氧化物及氟氯烴分解產生的原子氯,在臭氧的分解中起了催化劑的作用,加速了臭氧的分解,使臭氧層中臭氧減少,從而形成了“臭氧層空洞”。而氮、硫的氧化物在人類生活的空氣中當濃度達到一定濃度,經過光化學反應便形成“光化學煙霧”。
事實案例:1952年美國洛杉磯發生了世界上首次“光化學煙霧”,稱為“洛杉磯煙霧”,有500余人喪生。1995年6月20日,我國上海市也發生了“光化煙霧”事件。光化學煙霧能嚴重地刺傷人的眼、鼻、喉,嚴重時可使人嗆出眼淚,引起呼吸道感染而發病這是自然向人類發出的警告。
地球上空離地面25千米——50千米處存在著一層含臭氧90%的左右的臭氧層,太陽輻射的光經過臭氧層時,其波長為200——300微米范圍的,對地球上的生命有害的紫外線大部分被有吸收,從而保護了地球上生命的存在和延續。臭氧層“空洞”的出現,使太陽輻射的紫外線穿過“空洞”直射到地球,從而禍及寰球生靈。近幾年來人類癌癥、眼科疾病、皮膚病及一些無名病不斷發生,一些植物不明原因的枯死,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便是紫外線輻射。
消除措施:調整能源結構;
限制超高速飛機的飛行,是非常重要的,超高速飛機的飛行高度在20千米以上,它排放的氮、硫的氧化物對臭氧層的破壞尤為嚴重。氟氯代烷是致冷劑的主要成份,限制使用氟氯代烷,尋找新的無污染的致冷劑,是當今制冷工業發展的方向。據報道,新型的無鹵制冷劑已經合成,并開始用于工業生產。
(二)、高中化學教材第一冊中有關“硫及其化合物”的知識學習后,可以介紹酸雨的有關知識。
酸雨的主要成份:硫酸H2SO4、硝酸HNO3有機酸等。
形成:含硫、氮燃料的燃燒,化工生產中廢氣的任意排放。
事實及危害:40年代英國工業城市倫敦的“酸雨”,50年代美國某工業城市的“酸雨”。80年代以來我國南方重慶、貴陽等工業城市大面積的“酸雨”以及1994年重慶市連續的“四嘲黑雨”
“酸雨”可以使工業機械銹蝕,壽命縮短;
可以使河流、湖泊中沉積的某些重屬金元素化合物溶出,從而進入魚、貝體中,這些有毒的重金屬元素通過食物鏈而危害人類的健康;
可以使土壤酸化,造成農作物的大幅度減產;
可以使一些價值很高的古文物腐蝕。消除措施:1、減少污染源,采用低硫的煤,或者對含硫燃料進行加工脫硫。2、開辟新能源,如太陽能、原子能的開發利用。3、優化產業結構,對工業廢氣進行綜合處理,提高回收利用率,化害為益。
(三)、在高中化學教材第三冊中,學習了“烴、石油、煤”后重點介紹“溫定效應”
產生“溫室效應”的氣體,我們稱為“溫室氣體”。引起“溫室效應”的氣體主要是二氧化碳,以及甲烷、氮的氧化物、氟氯代烷等。增長速度最快的是氟氯代烷。
形成:含碳燃料(如石油、煤)的燃燒,動物的呼吸,有機物的氧化、分解,工業生產中廢氣的任意排放。更重要的是森林的大面積毀壞,綠色植物的減少,破壞了人與自然界及生態系統之間的固有平衡,導致二氧化碳過剩并不斷增加。
事實及危害:由于“溫室氣體”阻礙了地球上能量的擴散,使地球表面的溫度升高,氣溫變暖,水的蒸發速度加快,大氣環流紊亂,造成旱、澇等自然災害的頻繁發生。溫定環境使害蟲、老鼠的繁殖速度加快,嚴重地危害了人類的健康和植物的生長。有資料報道,由于地表溫度的升高,極地及高山的冰川開始融化,加之溫度升高引起海水體積的膨脹,可能導致海平面水位上升,使一些沿海平原和三角洲淹沒,土地減少,引起世界性的人口流動,增大了社會的不安定因素。
消除措施:最簡單、最實在的措施首先是大力發展綠色植物,植樹造林,還地球山青水秀的本來面目,恢復生態系統之間的平衡。其次,控制污染源,減少含碳燃料的燃燒,尋找新的、無污染的燃料,開辟新能源。
對這些知識教學,我們可采取一些措施,提高教學效果。
二、教學措施
(一)、通過課堂教育把環境保護作為小公民自覺行動
由于我國公民環境意識較差,這和日趨嚴重的環境問題是不相適應的,要提高全民的環保意識,使保護環境成為每個公民的自覺行動,首先就要從學生做起,從課堂做起,當學生在做制取C12,NO2,H2S等有毒氣體實驗時,應強調學生注意對制取氣體裝置氣密性的檢查、化學藥品用量的適當(盡量采用微量,只要達到實驗效果明顯即可)、以及設計吸收尾氣的裝置等。實驗完畢,還應將廢液集中倒入廢液缸中,可回收的盡量回收,以養成保護環境的良好習慣。
(二)、通過實驗開展環境化學知識教育
中學教育目的之一,就是為社會造就合格的后備勞動者。中學化學教育對環境科學的學習將起著啟蒙作用,應很好地利用這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通過實驗使學生掌握一定的環保知識。中學實驗室的污染源多,國家提出居民區大氣的有毒物質有21種,中學化學實驗室里就有14種.例如,制取溴苯實驗過程中逸出的臭味是溴蒸氣,它既污染了教室環境又嚴重地影響了師生的身體健康,針對這一問題,利用所學知識引導學生認真分析,找出原因是制取溴苯的裝置不夠嚴密,因此在反應過程中逸出的Br2通過長玻璃管時不可能完全被冷凝成液體,因而會從導管口逸出。要避免實驗中Br2的逸出,就應設法改進實驗裝置,使整個涉及Br2的反應過程在一個密閉系統內進行,即將反應安排在“Y”形管內進行。在反應裝置和HBr氣體的吸收裝置間串聯一個洗氣瓶,內裝四氯化碳以吸收氣體中的Br2
(三)、結合現有法律法規的宣傳加深學生對環保意義的認識
組織學生參加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利用3月12日植樹節、5月31日世界無煙日、6月5日世界環境日等紀念日,取得當地環保、水保、森保等部門的支持,讓學生們在宣傳中了解我國這方面的規定和常識,以提高學生在環境管理環境文化方面的認識。
(四)、結合第二課堂教學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
利用節假日、夏令營,組織學生對當地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區、水土保護區各環境污染區等進行實地考查,使他們認識到人與氣溫、氣候、空氣、谷物增產、水土流失、森林砍伐及環境保護等都存在著密切關系。通過現場對比,豐富學生環境方面的知識,結合已學過的知識,開展有關環境污染與保護知識的問答,例如,酸雨是如何形成的?造成大氣污染的主要物質是什么?防治途徑如何?等等。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并為今后工作奠定良好的環?;A。
新的《化學教學大綱》明確指出:“在教學過程中要十分注意聯系實際,以使學生更好地掌握所學的知識和技能,以及這些知識和技能在工農業生產、第三產業、科學技術和日常生活的應用。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聯系實際的教學內容應有所增加,可以充實包括環境保護、新內容、新能源、海洋、衛生保健食品等方面內容,但應限于有關的化學基礎知識范圍之內”??梢?,環境化學基礎理論知識和原理的學習是十分重要的,并應著重于理論聯系實際和基礎知識面的擴展上。要以地球化學知識為基礎,生態系統中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為線索,講授空氣、水體、土壤、森林、植物與人類的關系,展示好的生態小環境和污染嚴重區的對比,簡明介紹當今世界關注的環境問題,以講座、競賽等形式讓學生提高認識,使學生深切地感到環境化學就在自己身邊。
參考文獻:《高中化學新教材》
《中學化學教學參考》
保護環境保護論文范文第4篇
關鍵詞:堤防護岸施工環境保護作業
為指導承包商根據環境保護設計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施工合同環境保護條款及要求,具體地完成工程施工階段的環境保護工作,在對堤防工程施工環境保護措施進一步分析、分類和歸納的基礎上,提出結合具體工程實際、可直接進行操作的環境保護作業方法,使非環境保護專業人員也能進行環境保護措施的實際操作,達到執行和完成施工環境保護措施的目的。提出的具體操作技術和方法,通過在長江重要堤防隱蔽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護岸工程施工中的應用,效果較好,得到了業主、監理人和承包人的認可。
一、施工環境影響
護岸工程是堤防工程中最常見的單位工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工前清場、搭建臨時設施、交通運輸、主體工程施工和完工清場等,可能發生水污染、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產生固體廢棄物、損毀植物等環境影響,根據國家對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的要求,必須對這些潛在性環境影響采取相應地環境保護措施,并在施工過程中予以實施和落實。
通過對本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中提出的環境影響方面進行復核,根據本工程護岸工程環境保護設計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和施工合同環境保護條款的要求,結合本工程地域特征和施工特點,我們按施工項目和工序,對護岸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潛在性環境影響進行了分類、歸納,結果見表1。
二、環保措施及方法操作實例
1.工前清場拆除
潛在影響:揚塵污染。
措施與方法一:在拆除點有大面積植物、農作物或在拆除點周圍30m范圍內有居民點的,拆除施工應采取以下方法作業:
①框架混凝土結構,宜整體大部件吊裝移除,減少粉塵排放;
②拆除前應對被拆體充分灑水,保持濕潤。
措施與方法二:在拆除點周圍30m范圍內有居民點的,拆除物裝車清運前,應充分灑水,避免產生揚塵。指定具體范圍,有利于承包商實際操作。
分析:根據對本工程各堤段施工范圍及施工拆除方法與規模、施工拆遷范圍,在環境背景(如風速、塵粒等)調查的基礎上,確定本護岸工程拆除揚塵的影響范圍在30m以內。直接劃定影響范圍,有利于承包商更明確地執行環境保護措施。
2.表層土剝離
潛在影響:表層土流失。
措施與方法:剝離表層土,不用于本地恢復的,應直接覆蓋至可供耕作的其他地面;
用于本地恢復的,應移至它處堆存,堆放地宜相對低凹、周圍相對平緩,并設置排水設施。小范圍堆放地,可用草袋、塑料薄膜或其他材料進行遮蓋,避免雨水沖刷、流失損耗。
分析:開挖施工中表層土保護是一個重點環境保護問題,表層土流失除引起水土流失外,也可能引發一系列環境生態平衡失調,如植被丟失、景觀破壞等。根據本工程施工合同環保條款的規定,表層土應予以保護,并對開挖地須進行表層土覆蓋和恢復,因此在措施與方法中,根據以往施工經驗,提出本地覆蓋的具體方法和要求,同時提出不用于本地覆蓋(如當剝離面為工程建筑物面時)的表層土,也應妥善處理和使用,不能流失損耗。
3.供電設施
潛在影響:噪聲污染。
措施與方法:堤頂及堤岸臨時發電機組噪聲強度大于80dBA、且發電機運行點距噪聲敏感點的距離小于50m、噪聲源距堤頂的距離又小于5m的,可在堤外腳地帶建造減噪槽、將運行發電機置入減噪槽內。減噪槽在離開堤腳線1m以外地帶按順堤方向布置,但不得建在堤身坡面上。減噪槽為長方形構造,槽深以不影響發電機操作為原則,槽長應槽兩端能滿足離開聲源2m以上,槽頂要搭建防雨棚。減噪槽要備有防水設施或積水抽排系統。
分析:考慮堤防工程在堤邊施工的特點,利用堤身作為隔聲屏障,在調查本工程施工發電機組基本情況(如功率和聲源強、構造、規格等)后,設計該發電機減噪槽。沿堤噪聲敏感點位于堤內側,由于離堤身越近,經過堤頂的聲源發射角越小,因此減噪槽建在堤外腳,盡量靠近堤身,考慮堤腳開挖安全范圍為距安全線1m以外,故減噪槽應設在離開堤腳線1m以外。
4.臨時材料堆放場
潛在影響:物料流失與飄散污染。
措施與方法:水泥臨時備料場宜建在設有排漿引流的混凝土攪拌場區或預制場內。無機械攪拌場或預制場、又須在堤外灘堆放水泥的,堆放點應選在離水邊線較遠,并在完工清場前、水位上漲時,不會被淹沒的地方。
分析:無機械攪拌場或預制場地,又在堤外灘堆放水泥物料時,根據堤防岸邊施工、水位消長的特點,臨時材料的堆放選擇合適地點,防止淹沒,物料入江污染水體。
5.衛生設施
潛在影響:生活垃圾污染。
措施與方法:臨時垃圾堆放點:垃圾堆放點可選擇30m范圍內無生活用水和漁用水體的廢棄溝凹或廢棄干塘。堆放點應無直通溝道與鄰地相通。不得向垃圾點內排放生活污水。
分析:根據本工程施工現場多在農村地區、堤岸邊灘地帶的特點,可利用現有廢棄溝凹或干塘設為臨時垃圾堆放點。
6.外灘農作物
潛在影響:損毀外灘農作物。
措施與方法:合理布置外灘施工物料存放和廢棄物處置地點,減少對外灘農作物的損毀。施工紅線內占壓外攤農用耕地時間,應提前通知,搶收作物。
分析:經實地查勘,本工程施工堤段外灘多有農作物,一般為臨時季節性耕種。本工程施工期??拷斋@期,因此應提出對外灘農作物的保護,要求在施工占壓外灘農耕地前提前搶收作物。7.水上護坡
潛在影響:干擾碼頭。
措施與方法:在距岸邊碼頭設施100m范圍內進行施工時,要確定碼頭設施(包括地下埋件)的具置。在碼頭設施范圍進行削坡施工時,不宜使用機械作業,在施工前標定埋件部位,根據部件的大小和構造,調整開挖走向和尺寸,并與后續施工相銜接。
分析:本工程多在沿江岸邊施工,常有與碼頭設施交叉的情況,根據有關港口作業環境保護規范,岸邊碼頭100m范圍內為碼頭設施保護范圍。由于機械施工作業范圍大、強度大,因此在碼頭設施保護范圍內宜采用人工削坡,并在施工前探查碼頭地下設施。
8.施工跡地
潛在影響:影響土地利用,損害景觀。
措施與方法:地面整理應與水、土污染防治相結合。對潛在性改變土壤性狀和化學成分,影響土壤功能的污染物應徹底清除,不得留置在土壤中。在堤外邊灘,經洪水沖刷、淘洗后可能逸出的施工有害物質,應徹底清除干凈。不宜在岸灘土壤中殘留的物質有:未干涸的含砼泥漿物、各種石油類及含油廢棄物、礦渣、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分析:根據本工程護岸施工的特點和區域特征,特別確定了清除物的具體種類,并提出處置地點的要求。
9.堤內植被
潛在影響:施工占壓或損毀堤內草皮。
措施與方法一:盡量減少施工占壓或損毀堤內草皮,特別是人工草皮和草皮密集地。施工機械及施工人員需穿行紅線外大面積草地時,應固定通道,減少紅線外草地的損毀面積。
措施與方法二:大型構件安裝和移動時,應避免損毀植物。禁止利用樹木作為設備安裝的臨時支撐物。不得在人工草皮和綠化苗圃地進行施工設備的前期安裝。
分析:根據以往類似工程施工中出現的原有堤坡防護草皮損毀,多為施工中的人為損毀,因此特別提出了不得隨意穿行人工草皮和草皮密集地的要求。在綠化樹木保護方面,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特別提出不得用樹木作為臨時支撐物,不得在人
工草皮和綠化苗圃地進行施工設備的前期安裝活動。
10.重點保護區
潛在影響:施工對珍稀水生生物的干擾。
措施與方法:在珍稀水生生物(如白鰭豚、江豚)保護區施工時,應注意對珍稀水生生物的觀測,發現施工區江段內有珍稀水生生物活動時,應立即采取避讓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漁政主管部門。
分析:護岸施工多有水下作業活動,某些施工江段目前仍可能有少數珍稀水生動物活動,因此專門提出對水生生物的避讓措施。
11.環保對象的標識
潛在影響:對施工范圍內環保對象的干擾或損害。
措施與方法一:在施工范圍內下列保護對象地點,設立警示牌標識:飲用水取水口上游1000m處,下游100米處;
排水設施;
有施工活動的堤內草皮密集地;
人工草皮;
有水下施工活動的魚類產卵場邊界;
施工范圍內的堤內漁用水體;
珍稀水生物(如白鰭豚、江豚)保護區。血吸蟲疫區,施工人員活動范圍內的濕地和水深1m以內的水灘、淺塘和淺溝;
生活飲用水源地。
措施與方法二:通知所有施工人員,遵守警示牌提出的警示要求。
分析: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和區域特征,確定施工范圍內的環保對象,設立警示牌,并指明設立警示牌的具置,操作明確,便于監督與檢查。
三、結論
按照堤防工程環保設計和施工合同條款的要求,對環境保護措施進一步具體化,可操作化,并根據堤防工程施工特點和區域特征,設計可行的堤防護岸工程施工環境保護作業方法,使環保措施的操作簡單、易行,有利于施工承包商按其施工項目和工序實施環境保護作業,有利于監理人員實施有效監理,有利于業主全面、規范化地開展環境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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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環境保護論文范文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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