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工作經驗總結范文第1篇天津某生產企業(下稱“業主”)將新建廠房項目(包括廠房及辦公樓,下稱“工程項目”)以工程總承包方式發包給一設計單位(下稱“工程總承包單位”),2005年4月18日工程總承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建設工程工作經驗總結【五篇】,供大家參考。
建設工程工作經驗總結范文第1篇
天津某生產企業(下稱“業主”)將新建廠房項目(包括廠房及辦公樓,下稱“工程項目”)以工程總承包方式發包給一設計單位(下稱“工程總承包單位”),2005年4月18日工程總承包單位將其承包范圍中除樁基、主體鋼結構以外的土建、安裝工程施工任務
分包給某建筑企業(下稱“施工單位”)承建,樁基、鋼結構由工程總承包單位另行發包。為此,工程總承包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了施工合同,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2005年3月29日,竣工日期為2005年11月20日;
并約定除尾項工程外,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應向工程總承包單位提交結算文件進行結算。
施工合同簽訂后,施工單位按約進場施工,2005年10月8日業主啟用聯合廠房進行生產設備安裝,2005年11月28日啟用辦公室辦公使用,于2006年1月18日至20日開始試生產;
2006年3月15日,現場門衛正式由業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驗收小組著手準備對工程正式驗收。2006年4月4日業主全面對整個工程進行接收,但直至2006年7月2日施工單位提起仲裁時整個工程項目仍未進行竣工驗收。
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工程總承包單位與施工單位因竣工時間與工程價款結算發生爭議,2006年3月26日,施工單位向工程總承包單位遞交了結算文件,工程總承包單在收到的結算文件后50天內未對施工單位的結算文件作任何答復,于2006年6月28日,施工單位向工程總承包單位人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
2006年7月2日,按照施工合同約定的仲裁條款,施工單位向天津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請求,要求終止施工合同,并要求工程總承包單位支付工程款及拖欠工程款利息,工程總承包單位則以整個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施工單位應與工程承包單位一起向業主承擔整個工程逾期竣工的連帶責任,施工單位無權要求結算并提起反請求要求施工單位承擔逾期完工的責任。
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在于:
1、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應向工程總承包單位提交結算文件進行結算”中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是指整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還是施工單位承包范圍內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2、工程項目未經正式驗收程序,業主提前使用,如何確定具體竣工時間?
筆者認為,要解決上述案件中兩個爭議焦點問題,必須首先明確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中,工程總承包單位與承建施工任務的施工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以及各自應該承擔的責任。其次要認定工程在未經竣工驗收,業主提前使用整個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時間的認定。
二、工程總承包中工程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法律關系及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工程總承包的概念我國《建筑法》第24條規定:“提倡對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一并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
但是,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卑凑战ㄔO部《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市[2003]30號)的規定,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2、工程總承包的基本特征我國《建筑法》第29條規定能夠:“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
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
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痪头职こ虒ㄔO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p>
筆者認為,依據我國《建筑法》第24條、第29條規的,工程總承包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工期、造價等向業主負責。
(2)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依法將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企業;
分包企業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企業負責。
(3)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以將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一并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
(4)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
3、本案中工程總承包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為總分包關系,施工單位僅就承包范圍內的工程承擔責任。
中工程總承包單位以工程總承包方式承包了業主新廠建設工程的設計及施工任務,是該工程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工程總承包單位將部分土建、安裝工程分包給施工單位承建,施工單位僅是總承包單位選定的土建、安裝工程施工單位之一。筆者認為,本案中工程總承包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完全符合我國《建筑法》第24、29條的有關規定,即工程總承包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為總分包關系,工程總承包單位就整個工程向業主承擔責任,施工單位僅應就承包范圍內的分包工程向工程總承包單位承擔責任,同時施工單位應就承包范圍內分包工程與工程總承包單位一起向業主承擔連帶責任??梢悦鞔_的是,施工單位無論是向工程總承包單位還是向業主均僅就承包范圍內的分包工程承擔責任。
因此,筆者認為,雖然工程總承包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除尾項工程外,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可以理解為整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也可以理解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但在未有明確約定該處“竣工驗收合格”是指整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情況下,按照施工單位僅應就承包范圍內的分包工程承擔責任的基本原則,本案中工程總承包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應理解為施工單位承包范圍內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而非整個工程的竣工驗收合格。當然筆者認為,在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模式中,如果分包合同要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作為提交結算文件的前提條件,最好明確約定是整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還是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三、工程在未經竣工驗收,業主提前使用整個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時間的認定
我國《建筑法》第61條第2款規定:“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北景钢姓麄€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業主就提前使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下稱“司法解釋”)第14條規定:“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
(三)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彼痉ń忉屵m用的范圍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否能適用為工程總承包合同,以及能否適用于本案中工程總承包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施工合同關系。
筆者認為,雖然司法解釋是針對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出臺的,并未明確是否適用于處理工程總承包合同糾紛,但司法解釋的仍然可以適用于處理工程總承包合同糾紛。筆者的理由是,工程總承包合同實際實際上包含了下述幾種合同關系,即勘查合同關系、設計合同關系、施工合同關系、采購合同關系,因此工程總承包中的糾紛中有關施工合同糾紛應適用司法解釋。至于本案中工程總承包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關系,理應適用司法解釋。
按照司法解釋第14條規定,本案中整個工程的竣工時間應以業主轉移占有整個工程之日作為實際竣工日期。那么,本案中到底應從何時認定“擅自使用”?應以哪個時間點為“轉移占有之日”即“竣工日期”?
有人認為司法解釋中“擅自使用”是指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而使用工程,如果發包人使用工程獲得了承包人的同意,就不應該認定為“擅自使用”。筆者認為,這是對司法解釋中“擅自使用”的誤解,司法解釋中的“擅自使用”是相對于《建筑法》第61條的規定,在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業主對工程進行使用的行為。所謂“使用”,就是利用該工程的使用功能的行為。對于廠房來說,就是用廠房來安裝設備、組織生產;
對于辦公樓,就是用作辦公場所開展辦公活動;
對于住宅,就是搬入住房進行生活起居。因此,業主在車間內進行設備安裝活動就是對廠房的使用行為,搬入辦公樓辦公,就是對辦公樓的使用行為。本案中,2005年10月8日業主啟用聯合廠房進行生產設備安裝,2005年11月28日啟用辦公室辦公使用,2006年3月15日,現場門衛正式由業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驗收小組著手準備對工程正式驗收。2006年4月4日業主全面對整個工程進行接收。因此應認定施工單位承包范圍內的分包工程于2005年11月28日已經竣工,整個工程于2006年4月4日也已經竣工。
四、問題及建議在工程總承包模式中,設計單位作為工程總承包單位的情況下,工程總承包單位本身不承擔具體的施工任務,而將是將工程施工任務分包給一個或幾個施工單位承建。
建設工程工作經驗總結范文第2篇
省政府原則同意省建委關于《福建省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福建省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
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檢驗建設工程全過程及其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建設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必經程序,對縮短建設工期,促進及時投產,發揮投資效益,總結建設經驗都有重要作用。為配合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搞好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工作,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參照國家計委計建設「19901215號印發的《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辦法》、計建設「19961105號印發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計建設「1996673號印發的《關于實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的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竣工驗收范圍。使用各種資金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的地方建設項目(工程),按批準的設計文件所規定的內容建成,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必須及時申報和組織驗收。
國家和地方合資以國家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國務院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竣工驗收;
國務院有關部門無規定的按本暫行規定組織竣工驗收。
二、竣工驗收依據。以有權機關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施工圖和設備技術說明書及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行業標準,以及有權部門審批、修改、調整的有關文件等資料為依據進行驗收。
從國外引進的新技術或成套設備項目、中外合資合作項目,還應按照簽訂的合同和國外提供的設計文件等資料,進行驗收。
三、竣工驗收條件。
建設項目(工程)申報竣工驗收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建設項目(工程)巳報設計規定建成,能滿足生產或使用要求。
(二)生產性項目(工程)的主要工藝設備配套設施經聯動負荷試車合格,能夠生產出設計文件所規定的產品,形成生產能力;
必要的生活設施巳按設計要求建成;
生產準備工作能滿足正式生產的需要。
(三)建筑安裝工程質量已經質監單位鑒定合格。
(四)環境保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巳按有權審批部門的批復文件和設計要求主體工程同時建成投入使用,并經有資質的單位監測和有權機關專項驗收或簽證。
(五)消防設施巳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投入使用,并通過消防部門專項驗收或簽證。
(六)重要涉外建設項目已經涉外建審辦專項驗收,建設用地已經土地管理部門復核驗收合格。
(七)巳編制好竣工工程決算。
(八)已經工程竣工審地。
(九)工程檔案巳通過檔案部門(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項目還應通過城建檔案部門,下同)專項驗收或簽證。
建設項目具備單獨投產條件的單項工程(試生產車間)可先組織竣工驗收,辦理部門固定資產移交手續,投入生產,發揮效益。有的建設項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驗收條件,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內不能解決,但不影響正常生產或使用,亦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有的項目投產初期一時不能達到設計能力,不應因此拖延辦理驗收和移交固定資產手續。對尾工項目,要列出項目清單,按設計留足投資,限期完成。
四、竣工驗收準備。
(一)當工程進行到一定階段,建設項目法人要抽調專門人員組成工作班子,負責全部工程竣工驗收的準備工作。準備工作要訂出計劃,定期檢查,限期完成。
(二)為確保工程檔案資料完整、準確、規范、安全和有效利用,所有建設項目法人都要將檔案資料的形成、收集、歸檔要求列入各工程合同或協議,保證檔案工作與項目建設進度同步。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制造及有關單位應按國家規定和工程合同要求,在竣工驗收前向建設項目法人提交工程竣工圖及其他工程建設檔案資料。
(三)建設項目的每一項單項工程竣工,建設項目法人應及時組織交工驗收,辦好工程結算。
(四)建設項目法人對未完工程或因設計考慮不周,需要填平補齊的工程,應提出工程項目內容、數量、投資額、負責單位和完成期限,附“遺留問題與處理意見表”,提請竣工驗收委員會審定。
(五)建設項目法人要認真及時地做好各項帳務、物資以及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辦好竣工工程決算。
(六)編制主要建設項目(工程)情況匯總表、未完工程項目一覽表、主要建筑工程項目一覽表、主要設備一覽表、建設項目(工程)竣工財務決算表、建設(安裝)工程質量評定表、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表和匯總表。
(七)編寫或請有關單位編寫提交驗收委員會審議的各項總結報告。
五、竣工驗收組織。
(一)地方大中型項目和省重點建設項目(工程)由省建委或由省建委報請國家計委或省政府組織驗收;
小型項目按項目的審批權限由省行業主管部門或地市建委組織驗收。
(二)竣工驗收要根據建設項目(工程)規模的大小和復雜程度成立驗收委員會或驗收組,驗收委員會或驗收組的組成單位由負責組織驗收的部門根據各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地方生產性大中型項目和省重點建設項目(工程)的驗收委員會一般由省建委、計委、審計、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銀行、規劃、土地、統計、消防、環保、勞動,衛生、工會、檔案、建設項目行業主管等部門和建設項目所在地政府以及建設、接管、質監和主要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制造單位組成。涉外建設項目涉外建審辦應參加驗收。
(三)驗收委員會或驗收組的主要職責:
1、審議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情況總結報告、工程質量鑒定報告、試生產報告、財務執行情況報告、初驗情況報告、土地使用情況報告和設計、施工、監理總結等文件;
2、對工程設計、設備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及項目概算執行情況、建設管理情況等方面作出評價;
3、審定未完工程的項目、內容、數量、投資、負責單位和完成時間;
4、對遺留問題和竣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作出處理決定;
5、簽發竣工驗收證書。
驗收委員會或驗收組應忠于職守,認真履行職責;
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驗收單位和人員的相應責任。
六、竣工驗收程序。
(一)大中型項目和省重點建設項目(工程)的驗收原則上分為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較為簡單的中型項目和小型項目可組織一次性驗收。
(二)分兩階段驗收的大中型項目和省重點建設項目(工程),在基本符合竣工驗收條件后,巳按《公司法》要求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的建設項目由項目法人組織設計、施工、質檢單位和省消防、環保、勞動、衛生、工侍、審計、檔案部門進行初步驗收,省主管部門和地(市)建委參加;
尚未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的建設項目,由省行業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組織初步驗收。對初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建設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要及時作出處理,并由組織初步驗收的單位印發初步驗收會議紀要,抄報省建委。
(三)大中型項目和省重點建設項目(工程)符合竣工驗收條件,并通過初步驗收后,由建設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報請省行業主管部門,或地(市)建委轉報省建委,或由省建委轉報國家計委或省政府組織竣工驗收;
其他項目的竣工驗收由建設項目法人直接報請省主管部門或地(市)建委組織。
七、竣工驗收期限。
(一)已按批準的設計文件所規定的內容建成投入試營運的工業項目,在一年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
非工業項目在半年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在此期限內辦理竣工驗收確實有困難的,可報請組織驗收機關批準,適當延長期限,行業主管部門對竣工驗收期限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大中型項目和省重點建設項目(工程)的項目法人必須在竣工驗收后三至六個月內辦理完竣工財務決算;
其他項目在竣工驗收后一至三個月內辦理完竣工財務決算。
(三)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內,項目法人應將工程竣工圖及其他工程建設檔案資料報送檔案部門。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項目,竣工檔案資料還應報送城建檔案部門。
八、外商投資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按省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消防、環保、勞動安全衛生、檔案、土地使用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要求。個體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參照外商投資項目(工程)辦理竣工驗收。
九、竣工驗收責任。
逾期不辦理竣工驗收的建設項目(工程),不得移交固定資產,工程建設的工作班子不得撤銷,有關部門不予核發《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環保、勞動、消防等行政執法部門可分別依據現行有關規定依法處罰,并追究建設項目法人的責任。
十、省直各部門、各地(市)可根據本暫行規定的,結合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并報省建委備案。
十一、本暫行規定由福建省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十二、本暫行規定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項目工程名稱)竣工驗收證書(格式)
2、建設單位與參建單位應提交竣工驗收委員會的資料
竣工驗收證書
一、工程概況:(也可按專業部頒的格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建設依據:
4、建設規模:
5、征(撥)用土地面積:
6、拆遷面積:
7、建筑面積:
8、設備總重量:
9、建設單位:
10、主要設計單位:
11、主要施工單位:
12、主要監理單位:
13、質監單位:
14、建設進度:
15、工程質量:
16、耗用“三材”
17、工程概算:
18、投資構成:
19、竣工財務決算:(草案)
20、省重點建設項目竣工審計結論:
二、驗收委員會鑒定意見:
三、對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與建議:
建設單位與參建單位應提交給竣工驗收委員會的資料(各項目視具體情況定)
1、建設單位的項目(工程)建設情況總結報告;
2、設主單位的設計總結報告;
3、主要施工單位的施工總結報告;
4、監理單位的監理報告;
5、調試單位的調試報告;
6、質量監督部門的監量鑒定報告;
7、建設單位財務執行情況報告;
8、生產單位的試生產情況報告;
9、初步驗收報告或紀要;
10、環保、消防、勞動、工業、衛生、檔案專項驗收報告或紀要;
11、遺留問題(包括未完工程和質量缺陷)處理意見;
建設工程工作經驗總結范文第3篇
關鍵詞:核電站;
經驗反饋;
應用;
效果
中圖分類號:[TL48]文獻標識碼:
A
核電站建設中的經驗反饋指核電站建設活動中涉及安全、質量、環保、交通等方面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時,對有關信息及時收集、傳遞、分析、處理并進行總結的要求,其目的是總結經驗教訓,以防止同類事件重復發生。經驗反饋體系對于安全、質量、環境的持續改進、項目的管理、節省成本、縮短工期、新進人員學習等方面是非常關鍵的。有效的經驗反饋體系可以把不希望發生的事件轉變成改進的機會。
1核電站的建設施工有它自己獨特的建設特點
目前核電站的土建施工具有以下特點:
同堆型核電站在一定時期內復制式的建設,比如嶺澳、紅沿河、寧德、陽江等在建核電廠的堆型都為CPR1000;
土建工程投入的資金龐大,一般需要十幾個億;
建設周期長,技術人員流動大;
建設工程量巨大;
參建單位多,包括土建施工單位、安裝施工單位、地基檢測單位等等;
工程的專業專項多,包括混凝土、模板、鋼筋、砌體、油漆、水電氣等等;
建筑結構復雜多變,比如墻板的厚度厚的達到一米以上,結構存在夾層等;
建設過程發生的變更特別多等。
2 核電站建設中開展經驗反饋的原因
由于以上核電站的建設特點,核電站建設的科學有效管理顯得尤為重要。經驗反饋,可以使項目管理少走彎路,是快速提升項目管理的最佳捷徑。
同種堆型的核電站,雖然地理、氣候等客觀因素會影響現場的實際施工與管理,但是很多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及技術管理及其他管理都是相同或是相似的。已建的核電站在其建設過程中的質量安全事件、管理經驗等可以通過經驗反饋,運用到在建的核電站中,在建的核電站彼此間同樣也可以進行經驗反饋,從而大大降低同類事件的發生率,在管理上少走彎路。
不同堆型的核電站,雖然堆型不同,但是同樣可以借鑒已建成核電站的管理經驗及技術文件大大節省技術準備時間。
核電建設項目是一個非常復雜龐大的工程系統,為了工作承包或管理上的方便,通常把項目按不同工藝或專業劃分為多個子系統、部分、單元,委托給若干適當的分包單位承擔,這樣,在他們彼此之間就會產生時間、空間和技術參數上的大量相互銜接的問題,而有效的項目間的反饋可大大改善此類的問題。
3 核電站建設中的經驗反饋體系
經驗反饋的基本工作內容是對相關經驗信息的收集、分析、總結、傳遞、處理、應用、應用效果反饋等。建立規范化的經驗反饋體系,對經驗反饋進行制度化的管理,能使有價值的管理經驗等得到最快、最有效的傳遞與應用,能對提高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起到最大的促進作用。完整的經驗反饋體系包括:經驗反饋管理程序(制度)、經驗反饋項的收集報告(上報)、經驗反饋項的評審篩選分發、經驗反饋的應用識別執行和跟蹤、經驗反饋效果總結評價(應用效果反饋)等五部分。
經驗反饋的管理程序的建立
無規矩不成方圓,要想有效的實施經驗反饋工作,發揮其的最大輔助作用,就必須建立一套健全的管理程序、管理制度,明確經驗反饋的組織機構和人員配備、經驗反饋收集的內容范圍、經驗反饋的實施流程、各部門人員的職責等,同時還要明確各環節需完成的記錄文件及記錄格式。
經驗反饋工作的組織機構、人員配備
經驗反饋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伴隨項目的整個過程,甚至長于項目的工期(反饋到其他項目上)。核電站建設周期長,在建設過程中,人員流動大,明確的組織機構及人員配置要求,可以使后進人員最快的加入到經驗反饋的工作中,使經驗反饋工作順利開展下去。同時,明確的職責分工,可以避免相互推諉、推卸責任的情況發生,減少糾紛。有專門的經驗反饋接口部門,負責內外部經驗反饋的傳遞。
經驗反饋的工作流程
經驗反饋的基本流程如下:
經驗反饋的傳遞、評審、分發等
建立一個“樞紐”,即收集站、轉發站,負責對基層各項目部經驗反饋進行匯總、評審、分發,及其他需要傳遞的工作?;鶎痈黜椖坎烤幹瓶偨Y的經驗反饋報告單,統一提交至此“樞紐”處?!皹屑~”組織相關專家對基層提交來的經驗反饋報告單進行評審,評定其的推廣價值。評定后,對于有推廣價值的進行基層分發,對于退漿價值不大的,存檔供查詢。
經驗反饋的識別、應用、應用評價、效果反饋等
基層項目部對于上級(樞紐)分發的經驗反饋報告單進行識別,即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比如核電站堆型、施工進度等,判斷出是否適用本項目部,是否優于本項目部原來的做法。判斷為不適用的,直接存檔供查詢、檢查;
對于判斷為可應用的,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學習,之后要編制具體的實施計劃及實施措施方案,保證該反饋得到有效的應用。應用的具體過程也要形成正式的記錄文件,并且要有第三方對應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在應用結束后,要對應用效果做客觀的評價報告,包括新做法與原做法的優缺點比較,(比如節省多少成本,縮短多少工期等),是否實用,是否具備推廣的可操作性,將此評價報告反饋至樞紐處,作進一步的評審。經驗反饋是一個螺旋式的循環過程。
在本項目部,是否與本項目的施工有重大差異,是否需要對現有的作業程序、施工方案等進行升版,以將經驗反饋中的做法加入到作業程序、方案中去。有代表性的經驗反饋可以加入到有關的培訓教材中。
4 經驗反饋的信息化辦公
現在的時代是信息化時代,處處提倡信息化,經驗反饋也不例外。在經驗反饋的整個流程中,傳遞是最消耗時間的,通過電子辦公處理經驗反饋,將大大加快反饋的傳遞,提高時效性。
建設工程工作經驗總結范文第4篇
關鍵詞:電力設計院;
工程公司;
組織機構;
流程;
機制
作者簡介:袁鑫(1980-),男,貴州納雍人,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北電力設計院,高級工程師。(北京 100120)陳麗翠(1982-),女,黑龍江哈爾濱人,中冶京誠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工程師。(北京 100053)
中圖分類號:F2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0079(2013)23-0174-02
隨著國內電力行業的蓬勃發展,在國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導下,越來越多的企業選用總承包模式進行電力工程建設,而電力設計院已經成為了承擔總承包業務的中堅力量。2011年9月,國資委通過對眾多電力建設企業進行重組,成立了兩大電力建設集團——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和中國電力建設集團。兩大電力建設集團的成立進一步明確了電力建設行業的發展方向,更加突出了總承包業務的地位。電力設計院在電力建設集團總承包業務方面同樣處于龍頭地位。提高電力設計院的總承包管理水平,對于推進我國電力工程總承包業務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設計院承擔總承包業務,“可以利用自身的技術資源優勢,發揮設計在項目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克服設計、采購、施工互相脫節的弊病,進行合理交叉和銜接,取得縮短工期、保證質量、節省資金的效果”。[1]同時,“相對施工企業而言,設計企業開展工程總承包存在著施工管理經驗不足、業務管理模式和組織架構與總承包業務不匹配等問題”。[2]要提高電力設計院的總承包管理水平就要做到揚長避短,總結施工管理經驗,搭建與總承包業務相匹配的業務管理模式和組織架構,改變與總承包業務要求不相符的習慣、組織、工作流程,尤其是要解決實踐中比較突出的工程設計業務版塊和技術經濟版塊對總承包業務的支撐能力不足的問題。本文著眼于具體的技術經濟專業,探討傳統電力設計院技術經濟中心如何做好總包業務支撐工作。
一、組織結構現狀
目前傳統電力設計院技術經濟中心組織機構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是設置平行的專業室,每個專業室均包括建筑、機務、電氣專業人員,各專業室之間按照一定的方式進行業務合作和內部競爭(見圖1)。另一種是設置土建室、機務室、電氣室,各專業室各負其責、協同工作,各室之間基本不存在競爭狀態(見圖2)。
二、存在的問題
從圖1、圖2可以看出,目前電力設計院技術經濟中心采用的最主要的兩種組織模式,均沒有專門針對總承包服務的組織機構。實際工作中,技經工程師往往是同時承擔傳統設計業務技經工作和總承包業務技經工作。這種結構雖然有利于技經中心人員調配,提高部門人員使用效率,卻存在如下不足之處:
1.針對性不強,存在角色困擾
技經工程師需承擔可行性研究估算、建設項目經濟評價、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等各種傳統技經工作,同時也要承擔總承包報價、執行概預算編制、工程結算服務等總承包業務工作。由于傳統設計業務技經工作和總承包業務技經工作具有不同要求,因此承擔多種任務的工程師就存在角色和思路的轉換過程,就會存在以傳統設計咨詢業務的思路進行總承包業務的現象。
2.工作交叉嚴重,責任體系不易厘清
目前的專業劃分造成項目管理的橫向交叉、協調點太多,使項目管理的幅度大大增加,從而影響項目管理的有效控制力度。[4]由于工作內容繁雜,交叉工作過多,再加上工作安排等問題,往往在一個總包業務執行過程中,具體承擔各階段技經工作的人員多次變動,不利于形成清晰的總承包服務責任制度,導致服務不及時、工作不到位的情況時有發生。
3.造成重復勞動和資源浪費
由于存在服務不及時的現象,總包項目部不得不聘用更多的人員進行工程量計算等工作,而這些工作與技經中心的總承包業務工作實質上是重復勞動,因此從整個設計院的角度看,會造成重復勞動和人力資源浪費。
4.總包業務安排分散,不利于積累資料和總結經驗
在傳統模式下,工作安排中往往考慮各員工承擔的工作量相對平衡,可能導致總包業務安排較為分散,不利于積累資料和總結經驗。
三、解決方案設想
1.組織結構調整
“公司的組織結構、項目組織結構方式,在某種情況下,決定著項目的成功與否。很多設計院轉變為工程公司后,還保留著原來的組織結構框架,沒有建立與項目管理相適應的公司組織結構和項目組合結構,這是制約公司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盵3]要進一步做好總承包業務技經支撐工作,首先要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組織機構。本文探討成立專門的總包業務室,作為傳統設計院總承包業務技經業務的專業支撐部門。以上文提到的第一種模式為例,成立總包業務室后的組織結構(見圖3)。
總包業務室定位:為設計院國內外總承包業務提供全方位、專業化的技經服務和支持。
設立總包業務室的必要性:設計總包業務室,有利于培養更加專業化的總包業務技經團隊,以支撐設計院總承包業務的進一步發展;
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工作交叉造成的困擾,有利于形成清晰的總包服務責任制度,更大限度地調動相關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及時提供相關技經服務和成果;
人員相對集中,有利于積累總承包業務相關資料和總結經驗教訓;
與項目管理部門形成相對穩定的接口和通道,有利于項目配合。
設立總包業務室的可行性:設計院通常具有強大的技經隊伍,可依托現有技經中心,抽調部分專業人員組建總包業務室。
設立總包業務室的經濟性:成立總包業務室,責任更加明確,服務更加專業,將能夠為各總包項目部提供更及時和良好的服務,項目部不再需要進行工程量計算等重復勞動,可使項目部減少相關人員。而對于技術經濟中心,不需要增加人員,只需抽調部分專業人員進行組建。因此,組建總包業務室對整個設計院來說是經濟的。
2.提資流程優化
為了促進總承包業務效益整體最優,同時也為了促進所組建的總包業務室持續提高業務水平,應從提資料流程設置方面賦予其更大的責任和權限,主要包括對設計提資料的質詢權、對設計標準的質疑權、對設計詢價的認可權。以設計提資為例,通過如圖4所示的流程設計,有利于實現上述目的。該流程將技經質詢作為設計提資流程的必經階段,強調了技經工程師在總結以往工程經驗的基礎上對總包業務的把關作用。
3.內部支持和外部交流
一是建立內部信息共享機制。內部信息共享機制,即設計院各部門之間與總承包業務相關的技經信息、知識和資料要與技經總包業務室共享。共享的范圍主要包括設備材料價格、施工招標信息、工程結算資料等。內部信息共享機制能使技經全面把握工程情況,更好地為總包業務做好技經支撐工作。二是建立內部交流機制。通過建立內部交流機制,一方面可以更好地落實內部信息共享制度;
另一方面項目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或出現的問題能及時反饋到技經中心總包業務室,保證技經工程師能夠及時把握市場變化趨勢,適度跟進項目現場情況,更好地為項目建設服務。三是積極參與同行業交流。應積極組織員工參與同行業交流。參與同行業交流能開拓員工視野,跟進市場熱點,提高業務水平。四是持續改進。建筑企業應建立一種適應機制,使企業能適應外界環境的變化,增強適應能力并提高競爭力,改進企業的整體業績,讓所有的相關方都滿意,這種機制就是持續改進。持續改進是一個永恒的目標。[5]質量管理PDCA循環原理同樣強調了持續改進的重要性,表明工作質量和水平的提高是一個持續不斷的改進過程。
經過工程實踐積累,通過內部信息共享機制的運行并積極參與外部協作可形成大量有價值的知識和經驗。實際工作中應堅持采用持續改進的思想、過程控制的方法,認真分析總結知識和經驗,并運用于新的工程實踐中,不斷完善總包業務技經工作。
四、結語
國內電力設計院已經普遍開展了EPC總承包業務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傳統設計院的組織和業務模式存在不少與總包業務要求不相符的習慣、組織、工作流程。文章研究了依托傳統設計院技術經濟中心,通過建立更具針對性的總包業務室,并提出通過流程設計、建立企業內部交流和外部協作機制、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過程控制,建立改進機制等手段和方法,提高技術經濟中心對于總承包業務的支撐能力。
參考文獻:
[1]桂興剛.設計院向工程公司轉型的思考[J].發展研究,2009,
(5):86-87.
[2]王立軍,朱新天.淺談設計企業向項目總承包公司的轉型[J].廣東科技,2011,(7):127-128.
[3]朱祥忠.設計院到工程公司的演變與發展[A].2010年石油石化行業建設工程總承包與項目管理論壇文集[C].2010.
建設工程工作經驗總結范文第5篇
關鍵詞:監理 工作總結內容
中圖分類號:U41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工程監理項目竣工后,監理工作總結隨即著手進行。項目總監如何結合工程實際,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全面、真實地對監理服務過程進行總結,為工程竣工驗收劃上圓滿句號,筆者有以下幾點體會。
1 監理工作總結的總體要求
1.1工作總結應能客觀、公正、真實地反映工程監理的全過程,能對監理效果進行綜合描述和正確評價,能反映工程是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反映工程的主要質量狀況、結構安全、投資控制等方面的情況。
1.2監理工作總結基本構成內容力求統一,內容統一是監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科學化的要求。
1.3監理工作總結具體內容應具有針對性。監理工作總結的具體內容應與建設項目相結合,針對性是對特殊性的描述。
1.4監理工作總結的表達方式應格式化、標準化。
2 監理工作總結的劃分
工程項目全部完成后,應對監理工作進行兩方面的總結:一方面,是向業主提交的監理工作總結,項目監理組向業主提交的監理工作總結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基本概況,除工程規模外,開、竣工及大事記都需記錄在案;
2)監理組織機構、監理人員及設施投入情況;
3)監理委托合同履行情況,四控制、協調、兩管理的履行情況概述;
4)監理目標或監理任務完成情況的評價;
5)工程質量的評價;
6)對工程建設中存在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和建議,工程遺留問題;
7)質量保修期的監理工作;
8)由業主提供的供監理活動使用的辦公用房、車輛、試驗設施等清單;
9)表明監理工作終結的說明等;
10)監理資料清單及工程照電等資料。
另一方面,監理內部提交的工作總結,項目監理組向監理單位提交的工作總結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監理組織機構情況;
2)監理規劃及其執行情況;
3)監理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4)監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如采取某種監理技術和方法的經驗;
采用某種經濟、組織措施的經驗;
如何處理好與業主和承包商關系的經驗;
監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5)監理工作的建議;
6)質量保修期監理工作;
7)監理資料清單及工程 照片等資料;
3 監理工作總結編寫的主要內容和組成
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規定,監理工作總結可分6個部分:工程概況;
監理組織機構、 監理人員和投入的監理設施;
監理合同履行情況 ;
監理工作成效;
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和建議;
工程照片;
通過這6 個方面的論述,說明能從不同側面全面地總結監理工作的好與壞。
3.1 工程概況
應說明工程所在地理位置、建筑面積、層數層高、設計、施工、建設單位、建筑物功能、結構類型、裝特色和投資情況。
3.2監理組織機構、監理人員和投入的監理設施
不能只簡單地繪制監理組織機構形式圖,還應詳細說明監理人員的配備數量和專業結構的合理性,以及監理組織機構中人員的分工與基本職責。針對監理合同和監理目標建立了哪些工作制度,如何規范工作程序建立和健全組織機構。
3.3監理合同履行情況
對工程實施“三控、二管、一協調”的措施和效果,須著重說明在這幾項工作中如何進行有效控制,采取何種措施和技術方案,取得什么樣成績,要有一定的數字說明和依據資料。
(1)質量控制方面:要體現督促承包單位建立和完善自身質量體系,重權預控、自檢、試驗檢查和旁站等情況,建立質量責任制,規定質量控制的工作職責、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以及控制標準,取得了多少合格率和優良率等情況。
(2)進度控制方面:如何依據合同和業主要求,加強并細化進度計劃中監督管理,重視施工進度的記錄、信息收集、統計、分析預測和報告工作,從而達到監理進度控制工作成效等情況。
(3)造價控制方面:要詳細說明做好工程計量與支付的審核簽證工作,如何進行合同變更、設計變更等審核控制。
(4)合同管理與組織協調:重點說明熟悉、執行合同的情況,公正地處理各種關系,協調好業主、設計和承包單位各方關系的情況。
3.4監理工作成效
應包括目標完成情況,合理化建議產生的實際效果情況。合理化建議應針對本工程從質量、進度、投資控制、從合同、信息管理、協調各方關系等方面,說明合理化建議產生的效果。如在質量方面避免哪些質量通??;
投資控制方面,為業主節約多少資金或投資不超概算;
如何處在業主、承包商、設計單位、材料供應商、政府職能監督部門的交點上,合理化解矛盾等。
3.5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和建議
施工過程中主要內容有質量問題、質量事故、合同爭議等三方面問題的處理情況,這部分內容應該是重點總結的方面之一。
3.6工程照片
工程照片在監理規范上已明確說明,必要時留存。因此,可視參照工程具體要求執行
4 監理工作總結的編寫與歸檔要求
(1)用詞要準確、明了、簡潔、通順,盡量使用專業語言。并按打印方式處理。
(2)有正規封面:封面文字要注明“xx工程監理工作總結”標題,有業主、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名稱,以及編制人、審批人和批準人簽名。
(3)總結規格尺寸和編號:資料規格尺寸為16K或A4紙,并按公司工程竣工技術資料歸檔管理的要求統一編目和登記歸檔。
(4)報送監理工作總結,須有項目總監、以及相應的審核人和批準人(可總工程師)簽字,并加蓋該項目監理部公章后,由項目總監遞交業主。
(5)重要工程監理項目的工作總結需一式三份,即業主二份,項目監理部歸檔一份。一般工程監理項目的工作總結需一式二份,即業主和項目監理部各一份。
(6)時間規定:監理工作總結須在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及時編寫完畢。
5 結束語
總之,監理機構應圍繞監理合同實施全過程,進行監理工作總結;并且因為監理工作總結需分別向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匯報;所以,總結內容應各有側重、要求內容真實 客觀并具有針對性。通過監理工作總結組成內容的細化闡述,客觀、系統地反映實施工程監理所取得的成效。
參考文獻
[1]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