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 代持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配偶:
身份證號碼:
甲方有意購買
開發的
樓盤
號房產(以下簡稱“代持房產”)。甲方擬委托乙方代為購買、持有該房產,并在合適時機后撤銷委托,自行持有房產。為此,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遵守:
第一條
關于代持房產相關事實的確認 1.1 該房產基本情況:
1.1.1 地址:
??; 1.1.2 產權面積:
平米; 1.1.3 該房產為
開發商所開發,自
年
月起預售,售價為人民幣
;預計房產交付日期為
、辦理產權登記的日期為
年
月。
第二條
關于代持房產產權的約定 2.1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委托乙方以自身名義購買、持有代
持房產,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要求開發商將代持房產辦理產權登記至乙方名下。乙方承諾,其享有深圳地區的購房資格,可以自身名義購買代持房產,且無對外債務或糾紛。
2.2 甲方實際出資并享有的代持房產全部產權,乙方僅受托以自身名義代為持有,并不享有房產產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其名義持有人身份對代持房產進行任何權利限制或處分(包括轉讓、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
2.3 乙方確認,在甲方認為的合適時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乙方代持的房產以甲方指定價格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第三條
關于代持房產經營管理和處分的約定 3.1
甲方確認,在乙方與開發商簽訂預售合同后,甲方在預售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前的三日內向乙方賬戶支付相應的購房款;乙方應在收到該款的當日將購房款按照預售合同的約定支付至開發商指定賬戶。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出具該購房款的收款收據并提供乙方向開發商支付購房款的相應銀行流水。
3.2
甲方同意,以乙方名義辦理房產的入伙、辦證、裝修等事宜。
3.3
乙方確認,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將該房產自行或交付他人使用,亦不得對外出租、出售。
第四條
關于該房產收益分配,稅費及風險等的約定 4.1 該房產的租金等收益,由甲方所有。
4.2 因該房產持有、使用、轉讓產生的房產稅和營業稅等稅費及房產管理費、水電費、裝修及修繕費用、管理成本等需由房屋所有人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3 因該房產造成他人的人身、財產損失的責任,及該房產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代持房產報酬 5.1 因乙方代持甲方房產,甲方承諾在該房產轉讓給甲方時給予乙方適當的報酬。具體報酬另行約定,或者補充約定。
第六條 其他事項 6.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協議自甲方、乙方及乙方配偶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配偶對本協議知悉,對內容予以確認,并愿意遵照執行。
乙方配偶(簽字):
簽約時間、地點:
年
月
日簽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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