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泄漏性,使用者必須刮凈胡須,確保面罩能夠與臉部密合,大胡子、短毛茬或長胡須,以及墊在面罩密封墊和臉部之間的任何東西,都會使面罩出現泄漏。
另外,每個呼吸防護用品都有一個指定防護因數(APF),即適用的粉塵范圍(見表1)。當環境中的石棉濃度超過這個粉塵范圍,則不能使用該種呼吸防護用品進行呼吸防護。在GB/T18664-2002《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中規定,呼吸防護用品所適用的粉塵濃度,應不超過指定防護因數倍數的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我國的職業衛生標準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化學有害因素》中明確規定,工作場所空氣中石棉粉塵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為0.8 mg/m3,石棉纖維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為0.8 f/ml,通過每個呼吸防護用品的APF值,就可得到相應適用環境的石棉濃度限值。如隨棄式面罩,其APF值為10,工人在佩戴隨棄式面罩進入石棉粉塵環境中時,環境中的石棉粉塵濃度不應超過0.8×10=8 mg/m3。
從表1中可以看出,當環境石棉濃度為中度以下污染時,如石棉產品安裝、修護作業時,應選用規格型號為隨棄式面罩和可更換式半面罩的防塵口罩,以及規格型號為密合型半面罩和開放型面罩的電動送風過濾式呼吸器。當環境中石棉濃度為重度以下污染時,如中度污染的石棉礦山、石棉采選、石棉制品生產中的制備、運輸環節及翻新、拆建等建筑工程等,應選用規格型號為全面罩的防塵口罩,規格型號為密合型全面罩和送氣頭罩的電動送風過濾式呼吸器及自吸式長管呼吸器。當環境中石棉濃度為重度及重度以上污染時,如有些污染嚴重的石棉礦山、某些翻新、拆建等相關石棉工程活動及石棉采選、石棉制品生產中的破碎環節等,則應選用連續送風式長管呼吸器和高壓送風式長管呼吸器。
軀體防護
石棉從業人員在進行生產、加工、制作等過程中,當皮膚暴露于石棉纖維中,會引發皮膚病,又名石棉業皮膚病。皮膚損害包括以下幾種:一是由于石棉粉塵刺激而引發的皮膚瘙癢和石棉沉著??;二是石棉纖維嵌入刺激而引發的石棉疣、石棉雞眼、石棉肉芽腫等皮膚病。
對石棉從業人員的皮膚進行防護,需要軀體防護用品,主要是固體顆粒物化學防護服,也稱防塵服(見圖4)。防塵服專用于礦山、建材、化工、冶金、食品、醫藥、軍工等行業,防止一般性粉塵污染及靜電積聚危害體膚。面料采用長絲纖維,織造結構上,以平紋高密為主,并加入導電纖維,達到防粉塵及防靜電的目的。一般由從頭到肩的風帽或頭巾、上下裝組成,袖口、褲口及下擺收緊,選用質地密實、表面平滑的透氣織物制作。
眼部防護
接觸石棉的工人,石棉纖維容易進入眼部,可能會患結膜炎和角膜炎,嚴重者可見角膜混濁和局部膿腫。石棉從業人員的眼部防護需要佩戴眼面部防護用品,主要包括封閉式眼罩和全面罩兩種類型。其中封閉式眼罩是在頭戴框架內裝有單片或雙片鏡片,并利用橡膠等制品,將眼睛和人體眼部的間隙進行封閉的眼護具(見圖5)。全面罩能夠對呼吸系統和眼部同時進行防護。封閉式眼罩見圖〔1(c)〕。
個體防護用品是保護石棉從業人員免受石棉危害的最后手段,不是優先選擇手段,更不是唯一手段。因此,在進行石棉危害防護時,應首先考慮采取工程措施控制有害環境的可能性。另外企業應對職工進行廣泛的宣傳教育,提高作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同時政府監管部門應依法加強對防護用品使用的監督管理,從而使個體防護裝備真正起到保護石棉從業人員生命健康安全的防線作用。
〔本文作者單位系國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
編輯 包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