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態旅游開發成為保護和開發自然保護區的有效措施。通過對生態旅游和自然保護區特點的分析,提出了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開發的現實意義,并對目前我國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開發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由此提出了相應的開發策略。
關鍵詞 生態旅游;自然保護區;可持續性發展
1自然保護區開展生態旅游的可行性
1.1生態旅游的內涵
一般說來,自然旅游和建立在可持續基礎上的旅游被視為生態旅游。
生態旅游這一術語,最早由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于1983年首先提出,1993年國際生態旅游協會把其定義為:具有保護自然環境和維護當地人民生活雙重責任的旅游活動。生態旅游的內涵更強調的是對自然景觀的保護,是可持續發展的旅游。生態旅游不僅是指在旅游過程中欣賞美麗的景色,更強調的是一種行為和思維方式,即保護性的旅游。認識生態、保護生態、達到永久的和諧,是一種層次性的漸進行為。生態旅游以旅游促進生態保護,以生態保護促進旅游,準確點說就是有目的地前往自然地區了解環境的文化和自然歷史,它不僅不會破壞自然,還會使當地從保護自然資源中得到經濟收益。生態旅游是綠色旅游,以保護自然環境和生物的多樣性、維持資源利用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
生態旅游不僅是一種新的旅游形態,更是一種先進的旅游開發、管理思想,是指導旅游業發展的一種新觀念。它具有如下一些基本特征:①旅游活動的質樸性。生態旅游游客追求的是對天然的生態環境和古樸的民情民風的感受和品味;②旅游管理的生態化。要求生態旅游項目的營造要以生態學思想作為設計、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思想,也要求游客的行為符合生態規范;③旅游內涵的科學性。對生態旅游規劃、開發經營和導游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他們能對環境保護以及生態旅游者的學習和探索起引導作用;④資源利用的永續性。生態旅游的發展以生態旅游資源的保護為前提,生態旅游不僅要求旅游業從業人員和游客善待生態資源,還要提供幫助促使旅游地居民以可持續的方式利用資源。生態旅游的發展不僅要滿足當代人的旅游需求,也要為子孫后代保留足夠的旅游空間,良好的生態環境,使之永續利用。
1.2自然保護區的定義及內涵
自然保護區就是國家為保護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對具有代表性的不同自然地帶的環境和生態系統、珍貴稀有動物自然棲息地及其他歷史遺跡和重要水源地籌劃出界限加以特殊保護的自然地域。
自然保護區以保護自然資源為主,還須把科研、教學、旅游和生產結合起來,統一經營管理,使之成為以自然保護為主的科學實驗、生產示范和旅游的基地。保護區可劃分為核心區、緩沖區和實驗區。核心區是原始狀態保護較好的自然景觀地區,是開展生態系統研究的基地。緩沖區設在核心區周圍,是半開發地區,由一些演替植被組成,可結合實際需要在不破壞原有群落環境的前提下,開展一些合理利用和改造的試驗。實驗區可根據所在地的特點和需要,利用本地資源,生產自己特有的產品,為當地的植被恢復和建立新的人工生態系統起示范推廣作用。
美國于1872年首建的世界第1個國家公園(黃石公園)即為自然保護區。到20世紀20年代,世界各大洲相繼建立了自然保護區的國家公園。至1991年全世界已建各類自然保護區8 490個,面積達774 萬平方千米,占地球土地面積的5.2%。中國于1956年在廣東省肇慶市建立了以保護南亞熱帶季雨林為主的第1個自然保護區(鼎湖山自然保護區),到1993年底中國已建708個自然保護區,總面積為5 680萬公頃,占國土面積的5.54%。中國自然保護區的主要保護對象分3類:自然生態系統類、野生生物類、自然遺跡類。根據自然保護區的重要意義又分為4級:國家級、?。ㄊ?、自治區)級、市(自治州)級和縣(自治縣、旗、縣級市)級。中國的貴州梵凈山、廣東鼎湖山、四川臥龍、福建武夷山、吉林長白山、內蒙古錫林格勒草原、新疆博格達峰、湖北神農架等10處自然保護區,還加入了國際“人與生物圈計劃”的自然保護區網。
1.3自然保護區開展生態旅游的可行性和意義
1.3.1開展旅游項目可以為自然保護區籌集資金,增強保護區的自我發展能力,有利于保護區內保護功能的發揮。缺乏資金是保護區面臨的主要困難。我國自然保護區的管理經費主要由保護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而我國的自然保護區40%位于西部地區。西部地區也是我國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地區。因此,保護區的發展就面臨著很嚴峻的資金短缺問題。發達國家在自然保護區上的投入1km2平均約為2 058美元/年,發展中國家也達到157美元/年,而我國卻僅為52.7美元/年,僅為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的1/3。因此加大對自然保護區的資金投入迫在眉睫。但我們必須清楚以我國的經濟發展狀況和中央政府的經濟實力,還遠遠不能滿足自然保護區發展的資金需求,因而只能在現有的格局下努力改善。因此,一方面需要國家加大投入,另一方面也要靠保護區自身積極尋求發展資金,走以區養區的道路。在保護區內利用自身的獨特資源開展旅游可以給保護區帶來經濟利益,緩解資金短缺問題。
1.3.2開展旅游活動可以帶動自然保護區周邊地區經濟的發展。目前我國的自然保護區大部分都位于地域偏僻、交通不便的貧困地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他們的主要生活方式。設立保護區、林場等形式的保護機制使當地居民的生活發展進一步受到限制,無形中加大了這些地區同其他地區之間的經濟差距。經濟差距的壓力和外界資源需求的激增,使地方居民在致富熱情的驅使下,自覺或不自覺地使用合法或不合法手段利用和消耗現有資源,不能考慮生態保護的長遠利益。而我國的自然保護區絕大多數是以保護生態系統和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為主,獨特的自然資源也正是散發旅游魅力的核心。因此,充分發揮保護區的資源優勢發展旅游業,不但可以給保護區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也為保護區所在地提供了可觀的就業機會,從而可以為保護區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1.3.3生態旅游是自然保護區開發利用資源的有效途徑。生態旅游是世界旅游發展的新潮流,2001年給全球帶來了至少200多億美元的收入。我國從1956年開始建立第一批自然保護區以來,至2004年底共建立了各類自然保護區2 194處。建立自然保護區是人類為了對付生存環境被破壞而采取的一種補救措施,自然保護區發展生態旅游業,是強化森林資源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戰略措施,使當地的森林資源和生物多樣性得到更加有效的保護,解決保護生態環境和發展經濟之間的矛盾。
1.3.4自然保護區開展生態旅游能增強人們的環保意識。自然保護區不僅有各類典型的生態系統,而且還有各種珍稀動植物和奇特的自然景觀,蘊藏著豐富的旅游資源,可以讓人們認識自然、熱愛自然,增加人們的愛國主義思想和環保意識。自然保護區能把宣傳教育的內容融入旅游、參觀和娛樂活動中,做到寓教于游、寓教于樂,充分發揮保護區的宣傳教育功能。
1.3.5自然保護區開展生態旅游可以提高保護區的知名度。自然保護區多處在交通不便的偏遠地區,因此雖然保護區資源豐富,景色優美,但是大多不為大眾所熟知。通過宣傳和開展旅游,吸引大量的游客、國內外的專家和媒體,迅速提高保護區在國內和國際上的社會知名度。
2自然保護區開展生態旅游存在的主要問題
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盡管以保護為核心,但是如果失去嚴格的管理,仍然會對自然保護區內的環境帶來一系列的影響。近年來由于國內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發展快,許多地區自然保護區對開展生態旅游的特殊性沒有正確的認識和理解,過分關注保護區與生態旅游二者間的互利關系,忽略了開發和管理中的原則及規范,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實質上未能符合生態旅游的標準。據不完全估計,目前國內有超過22%的自然保護區環境因開展“生態旅游”而受到破壞,很多保護區出現不同程度的水污染、大氣污染和噪聲污染。目前,我國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中存在的問題可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2.1法規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國關于自然保護區的專門法律法規僅有1994 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已經難以滿足我國當前自然保護區事業的發展要求,尤其是在自然保護區開展生態旅游沒有統一的嚴格標準,而使得景區的開發缺乏必要的依據和原則,不利于保護區的可持續發展。
2.2無規劃或規劃不合理,管理混亂
目前大多數自然保護區開展生態旅游并未制定詳細的生態旅游規則,絕大多數建設項目均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在保護區內在區內大量營造過多的人造設施和人工景觀,違背了生態旅游的初衷,直接造成自然景觀破壞嚴重。同時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通常未與生態旅游經營相分離,由保護區直接管理區內的生態旅游,導致管理混亂,缺乏監督控制。
2.3 環境污染嚴重
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中產生的污染物一旦超過了自然保護區的自凈能力,必然會對保護區內的水體、土壤、大氣等各種環境因子及生物物種的繁衍生存造成嚴重的影響。目前我國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中由于受游客綜合素質偏低、環境保護意識較弱等問題影響,過多的游客產生的大量垃圾和生活廢水,對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的污染。
2.4缺乏高素質的旅游管理人才和導游人員
自然保護區的開發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不高,環境保護意識不強,對于自然保護區開展生態旅游的特殊性沒有正確的認識,因而導致自然保護區內的生態旅游項目建設不合理,導致保護區內的生態系統遭到人為破壞。導游人員素質不高,在游客出游前沒有強調對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沒有向游客提出在旅游中應該注意的有關環保方面的建議或要求,客觀上縱容了游客對環境的破壞。
3自然保護區發展生態旅游的對策
3.1完善規章制度,促進保護區旅游開發管理的法制化、規范化
制定健全的法規制度,對自然保護區實行嚴格的行政管理,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潔凈的環境、保護自然景觀;對林區內的各種經營活動加強管理,限制采挖藥材的范圍、種類和數量;規定嚴格的放牧區域和旅游邊界;對林區管護人員進行有關生物多樣性保護及管理知識的培訓。目前,我國對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所立的法規有《森林法》、《環境保護法》、《文物保護法》,各級地方應根據法規的有關精神,制訂更詳細的旅游資源開發與管理條例或政策,使開發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保證生態旅游開發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理順關系,集中領導,保護區旅游開發、利用和保護必須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和旅游行政主管牽頭進行,其他部門不得插手,避免多頭管理,出現混亂局面。
3.2科學編制自然保護區旅游規劃
應根據保護區的具體情況,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規劃,尤為重要的是要做好功能分區工作,一般自
然保護區可劃分為核心區、緩沖區和試驗區。核心區是整個保護區的絕對保護地段,除進行巡護和定期資源普查外,不準進行任何其他活動,以保持自然狀態和儲存物種;緩沖區是核心區與試驗區的過渡帶,主要作用是保護核心區,使其免遭破壞;試驗區是保護區內綜合利用自然資源的地段,試驗區內可以開展科學考察、研究和試驗以及教學實習,亦可結合自然風景劃定區域,開展不影響自然保護的參觀旅游活動。借鑒國內外自然保護區開展旅游的經驗及教訓,組織考察學習或聘請咨詢專家,科學合理地制訂各個保護區旅游規劃。
3.3合理確定環境容量,適度控制旅游規模
眾所周知,自然保護區的生態平衡主要取決于人類對保護區環境和資源影響的方式和強度,以及大自然對這種影響的消除能力。當游客數量超載、旅游污染靠自然力本身不能恢復時,就會造成環境質量下降,生態平衡失調。因此,為了使自然保護區的生態旅游持續發展,必須加強對保護區環境容量的研究。旅游環境容量是旅游資源容量、生態環境容量、設施容量、游客心理感知容量和社會容量等幾方面的綜合。自然保護區旅游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到旅游飽和與超載對保護區的影響及其后果的嚴重性。在旅游旺季,可采取以下措施對旅游容量加以控制:①分散景點,疏散游客;②對于景觀優美,但生態系統較為脆弱的景點、景區,采用限額售票或提高門票價格,減少游覽人數;③劃定范圍,實行臨時封閉;④選擇若干同類區域輪流開放,間歇式開發。
3.4重視培養人才和吸引人才
處于起步階段的我國自然保護區的旅游業對人才的需要是全方位的,需要從事生態旅游專業的科技人員、從事環境教育的科普人員,兼具生態學知識和旅游及市場知識的保護區管理人員、具有生態科學知識的經營人員、具有旅游專業和自然科學知識的導游人員等等。因此,必須在人才隊伍的建設方面加大力度,加大對現有人員的培養和教育,制訂激勵辦法,鼓勵優秀人才參與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發展。
3.5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生態旅游意識
生態旅游開發不應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它要求人們合理地利用自然資源并要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平衡。應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來提高公眾的生態旅游意識。首先,對自然保護區所在地的政府官員、開發商、旅游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培訓,使他們認清當前旅游發展趨勢,在旅游開發經營中自覺地運用生態學原理,推出真正的生態旅游產品,開展生態旅游;其次,提高游客的生態意識、環境意識和可持續發展意識,用生態學原則指導旅游活動;再次,對當地居民和社會公眾進行宣傳,通過標本、圖片、影視、錄像及宣傳資料普及生態旅游知識,使生態旅游真正成為人與自然和諧統一的橋梁,促進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4參考文獻
[1] 蔣明康,吳小敏.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開發與管理對策研究[J].農林生態環境,2006(3):1-4.
[2] 龐振剛.自然保護區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發展生態旅游[J].生態經濟,2001(5):20-23.
[3] 陳孝青.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開發與保護淺析[J].世界林業研究,2002(4):71-75.
[4] 藍楠.我國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業的發展[J].中國環保產業, 2002(4):46-47.
[5] 耿鵬旭,王卓理.自然保護區可持續發展的途徑[J].信陽師范學院學報,2001(4):482-484.
[6] 王義民.我國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開發研究[J].國土與自然資源研究,1999(2):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