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
《關于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的出臺,標志著中小學領導體制改革發生重大變化??h域教育行政部門必須系統謀劃、率先探索,推動新時代中小學黨的建設和領導體制改革,進而激活區域教育治理生態,促進區域教育高質量發展。
我們要深刻理解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核心要義。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深化校長負責制的又一創新舉措,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和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制度性革新,從中小學黨組織核心地位、校長履職、學校內部權力制衡等方面賦予學校體制改革新的內涵與外延,對現實的教育發展起到巨大的促進作用,具體體現在:
一是權力讓渡,明確領導核心。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重新界定了學校權責體系,這是落實制度的前提。黨組織統攬學校全局,主要把握學校辦學方向、發展規劃、重大事項、干部任用、黨組織和群團建設等任務。校長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按照黨組織集體決議依法行使教育教學、行政管理、隊伍培養等職權。從本質上看,制度重在實現權力讓渡,將校長中心地位轉變為黨組織核心地位,重在進一步回答中小學要“培養什么人、怎樣培養人、為誰培養人”這一首要問題。
二是建章立制,推進民主治理。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關鍵在建立健全與之匹配的規章制度,這是落實制度的方式。如黨組織、校長各自定位職責如何細化,黨組織集體討論決策制度如何完善,校長依法行使職權如何保障,學校內部管理運行機制如何健全等,系統化解決這些問題,開放、協調、高效、民主的管理體制才能形成。只有認真總結中小學校長負責制的經驗,遵循“集體領導、會商決策、分工負責、執行擔責”的工作方針,才能充分保證黨組織集體意見、校長參與決策、校務委員會和教代會議事機制的落實,提升學校治理民主化水平。
三是優化生態,回歸教育屬性。中小學貫徹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核心在黨組織,著力點和生力點在校長負責制,這是制度設計的旨歸。黨組織書記和校長職責的重新調整和優化,進一步理順了中小學的權力結構和關系,形成既上下又平行、既分工又合作、既進取又進位的工作機制,讓學?;貧w教書育人的本職。
堅持問題導向,抓好區域頂層設計。太倉市連續開展為期4個月的中小學黨建工作專項調研,以摸底排查、問卷調查和專題座談等形式,梳理全市中小學黨組織隸屬關系、黨組織書記校長配備情況,結合學校黨建年度考核中的弱項,出臺了《關于開展太倉市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試點工作實施意見(試行)》,著力解決黨組織領導力偏弱、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融合不夠、黨組織書記模范帶頭作用不強等問題,構建好黨組織領導的學校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工作機制,解決好“為什么改、怎么改、改什么”的重要問題。
堅持分類指導,整合先行先試經驗。針對各學段黨組織特征,按照黨委—黨總支—黨支部規范設置下屬黨組織,完善組織框架,選優配強學校黨組織班子和行政班子,從領導配備、議事決策制度和流程入手,突出和強化黨組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的職責地位,破除校長負責制重業務輕黨建的“一頭沉”問題,激發校長的依法治校精神,協同推進教育高質量發展。
堅持優化機制,推動改革落到實處。太倉市把優化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配套體系作為重要抓手,完善以學校章程為核心的基本制度,明確各方職責權限、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健全黨組織書記抓辦學方向、思想政治工作、意識形態等工作機制,明確黨組織委員會、校長辦公會(行政會)議事規則。與此同時,為解決校長領導力不強、專業引領力不夠、政策領悟力不高等問題,我們配套出臺領軍書記校長培養計劃,建立完善區域性評價方式和標準,打造專業化復合型書記校長隊伍,為全面推進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提供人才支持。
新時代中小學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思考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我通過學習和思考,從以下幾個方面談談自己認識。
一、這是進一步強化黨組織在中小學工作中的領導作用
加強黨對教育的全面領導是辦好教育的根本保證。建立中小學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堅持為黨和國家育人,保證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中小學落實的必然要求。確保黨組織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定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責任。在全面考慮中小學任務的同時,要把黨建作為辦學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作用,突出一個黨員是旗幟、一個支部是堡壘的先鋒模范和引領作用,把學校教書育人的根本任務落實到黨的部署和決策中去。實行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就是要牢牢把握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做好學生德育工作,把弘揚革命傳統、傳承紅色基因深度融入學校教育,培養愛黨、愛國、愛民、愛社會主義情懷,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這是更加突出校長在學校管理中的責任主體
黨組織領導校長負責制意見指出,黨組織設置為黨委和黨總支的中小學,黨組織書記和校長一般應單獨設置;黨組織設置為黨支部的中小學,黨組織書記、校長一般由一人擔任。也就是說,以黨組織為黨支部的學校,在組織關系上融合了黨的領導和行政領導,職責相同,一崗雙責。黨的領導體現在校長正確運作的過程中。統一的機制需要我們關注。校長要規范學校發展規劃、教育教學研究、專業發展部署、人事安排、資金使用等決策。由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執行決策,需要研究
黨組織相關會議上產生的規則,而不是隨意的行政安排,更不是一個人的決策。始終要抓住黨組織的領導決策核心。校長對校長組建的學校負責,領導機構仍是黨組織,是黨組織統一領導下的分工協作、協調運轉的工作機制。分裂不是獨立管理和不干涉的問題。一切工作都是黨組織的決策和部署,集體研究的結果,并不是所謂的強勢人物誰決定誰說了算。建立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就是要在學校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有事經常商量,沒事多交流,必要時通過黨委會研究討論;要規范年度職代會制度,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傾聽廣大教職工的聲音和意見,避免行政權力不受約束、運行不暢、決策不透明以及未經黨的會議集體決定的行為。
三、這是進一步明確為誰培養人的根本任務
教育是階級導向的。在黨領導下的中小學教育中,必須明確為誰培養人的根本問題。建立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就是要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略,堅持為黨和國家育人,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在中小學得到有效落實。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就是堅持辦學治校,全面教書育人,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履行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務,團結帶領全校教職工推進學校改革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四、這是更好地協調同責的政治要求
根據黨組織領導校長負責制的意見,黨組織設置為黨委和黨總支的中小學,黨組織書記和校長一般應單獨設置。黨組織書記一般不兼任行政領導職務,中共黨員校長還應兼任黨組織副書記。這既突出了黨組織的領導地位,又明確了同責同權的政治要求。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行黨組織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一切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組織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校長在學校黨組織的領導下,依照法律法規行使職權,根據學校黨組織的有關決議,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
黨組織的領導是全面的、全方位的領導,負責方向、全局和決策。校長負責制負責落實黨的決策部署,研究安排具體落實措施,確保黨的方向不偏離、決策執行不走樣。
無論是組織領導還是管理主體,都有同樣的責任,要求領導擰成一股繩,全力以赴,全力以赴,想盡一切辦法,為學校的發展互相幫助,不搞小計劃,不搞小圈子,有學校就是黨的學校結構和情懷,有長遠的眼光,長遠的規劃,同心同德,共同努力。
黨組織的領導負責領導,政治功能突出。要優化基層黨組織設置,創新活動方式,嚴格黨員教育管理,嚴肅黨的組織生活,促進黨的建設與教育教學、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度融合。堅持黨管干部、管人才,做好學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學校意識形態工作,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學校精神文明建設,促進形成良好校風和學風。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強調和突出了黨的領導,校長負責毋庸置疑,校長必須在黨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鼓勵校長大膽工作,讓校長“決策有空間,創新動力,工作有熱情”。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進一步促進學校依法依規辦學,協商統一,決策達成共識,落實堅決有力,為實現學校高質量發展提供組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