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林 by Zhu Lin
(《雕塑》雜志社社長助理)
隨著2021年3月數字藝術品市場爆火后,嗅覺靈敏的互聯網企業和部分數字藝術家開始入局數字藝術品市場,數字藝術品交易平臺如何建立、如何服務藝術家群體,為當下的藝術市場提供了新課題。
數字藝術品是數字藏品的一種,數字藏品是指使用區塊鏈技術,對應特定的作品、藝術品生成的唯一數字憑證,在保護其數字版權的基礎上,實現真實可信的數字化發行、購買、收藏和使用。數字藝術品是基于文化藝術元素進行創意設計、以區塊鏈技術確認數字版權和存證全部流轉信息、以數字技術制作形成的虛擬化文化藝術品,供愛好者線上收藏和觀賞,是藝術品以數字化的方式呈現的一種形式。
數字藝術品起源于國外NFT的模式,2021年3月Beeple的NFT作品《Everydays:The First 5000 Days》以近7000萬美元被拍賣引發關注,開啟“NFT熱”同時,國內企業借鑒NFT模式,利用區塊鏈技術紛紛開始探索我國區塊鏈數字藏品的發展路徑。
在全球市場,NFT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諸多風險。NFT主要依托公鏈發行,通過加密貨幣交易,自帶較強的金融屬性,市場炒作空間大、熱情高,產生了巨大的價值泡沫,從而滋生了詐騙、洗錢等一系列安全問題。從我國監管層面來看,公鏈具有諸多不可控因素,面臨監管缺失,2021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了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而考慮到區塊鏈技術對于資產數字化、所有權等方面的突出作用,2021年10月我國相關機構剝離了NFT資產的屬性,遵循本土化、合規化的原則,將NFT改名為數字藏品,并在監管合規范圍內,探索嘗試在聯盟鏈上發行數字藏品,充分發揮區塊鏈技術在數字版權保護方面的價值,為數字作品的確權及流轉提供創新解決方案。數字藏品在聯盟鏈上發行能夠將其金融屬性降得更低,更多地集中在對創作者版權的保護問題上,維護其應有權益。2022年6月3日,國家新聞出版署科技與標準綜合重點實驗室區塊鏈版權應用中心新發布數字藏品合規發行體系“區塊鏈數字出版發行交易平臺矩陣”,并將數字藏品視為一種新型數字出版物。
數字藝術品交易流程
目前的數字藝術市場更像是一個自由市場,我認為現階段藝術市場的藝術品應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嫁接,著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在獲得專利的基礎上完成區塊鏈系統工作,完善合法合規的數字藝術市場體系,爭取做數字藝術市場規則的制造者,同時也是規則的使用者、受益者。
互聯網時代下的藝術品與數字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是很大的問題,特別是在網絡傳播迅涌的背景下,用戶只需“圖像另存為”或是“截取屏幕”即可獲取藝術家作品,隨后更可以各種目的復制、轉載、傳播作品。如果沒有相關保護機制,盜版將會在市場滋生甚至泛濫,以致原作與盜版產生混淆。在這種市場環境下我也在藝術品知識產權保護的道路上不斷嘗試探索。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也稱為“知識所屬權”,是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產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外觀設計、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在藝術品交易市場中,知識產權主要體現為藝術版權。所謂藝術版權是指藝術和版權,版權,即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
我創作的十二生肖漢字雕塑2021年11月在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始申報外觀設計專利,于2022年4月獲批。申請外觀專利首先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電子申請網站下載并安裝數字證書和客戶端軟件,同時提交專利申請文件進行申請專利。申請文件包括藝術品的圖片或者3D模型的六面視圖(前、后、左、右、上、下)以及立體圖和外觀專利的簡要說明,包括用途、最具有代表性的視圖、設計要點以及外觀設計請求書,填寫申請人的名稱、證件號、地址、郵編,設計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提交專利申請后會進入審查階段,知識產權局會對外觀設計專利初步審查。在初步審查過程中,知識產權局會針對申請文件中的形式問題發出補正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通知書做出補正。同時知識產權局會針對是否屬于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客戶進行審查,若存在不屬于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對象的,知識產權局將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審查意見通知書進行答復或者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在通過初步審查后,知識產權局會發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申請人在接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后,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專利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公告印刷費以及專利證書印花稅,繳費完成后藝術品就擁有了外觀設計專利證書,擁有了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就受到了專利法的保護,當藝術品被侵權,專利證書會為藝術家維權提供了很大的幫助。
藝術家的作品經過專利保護后再結合互聯網數字技術,通過數字藝術品交易平臺上鏈存證轉化為數字藝術品。當前國內數字藏品交易平臺有500多家,平臺質量良莠不齊,各交易平臺發展狀況由區塊鏈技術能力、平臺搭建能力、數字藏品內容力及數字藏品大眾影響力四大維度構成:
朱林《十二地支之巳》
1.區塊鏈技術能力要看搭載區塊鏈是否為自主研發;
共識機制和驗證節點是否具有權威度和信譽度;
同時可控性符合國內市場監管要求等。
2.平臺搭建能力要看平臺應用類型是否多樣,是否自主研發APP、小程序或依附其他平臺;
用戶登錄、瀏覽、支付環境是否友好等。
3.平臺所交易數字藏品美術制作是否精良、專業;
展現形式是否創新;
藏品內容是否滿足用戶的情感需求等。
4.平臺所交易數字藏品背后是否具備文化影響價值;
是否與我國傳統、潮流文化等形態相結合;
是否得到主流媒體曝光等。
現在我創作的系列漢字雕塑作品正陸續申請專利,并且嘗試通過數字藝術品交易平臺轉化為數字藝術品。數字藝術品交易平臺具體操作模式是藝術家將自己的藝術作品通過圖片、視頻或3D模型的形式上傳到交易中樞,同時藝術家可以編輯作品的基本信息、價格、發行數量等;
藝術家的作品上傳到交易中樞后,交易中樞會對作品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會將作品的基本信息、版權信息以及作品后期的流轉交易信息都會上傳到區塊鏈中;
區塊鏈本質是一個共享數據庫,存儲于其中的數據或信息,具有可驗證性、透明性、有效性、不可篡性等特征,對作品的版權有很好的保護作用;
藝術作品通過區塊鏈存證后會生成唯一的數字證書,數字證書是藝術家擁有版權的證明,也是收藏家購買后擁有藝術作品的證明。數字藝術品交易平臺不僅對藝術作品的版權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而且也促進了藝術作品的交易流通。買家可以直接通過交易中樞瀏覽并購買藝術家的作品,買家和藝術家也可以通過平臺進行聯系,有了數字藝術品交易平臺的區塊鏈存證信任背書,讓藝術品交易變的安全快捷。
數字藝術平臺為藝術品提供了靈活多樣的流通方式和交易場景,拓展了數字藝術資產的交易屬性及社交屬性。此外,持有數字藝術品的群體也將更加廣泛。傳統的藝術品收藏與投資相對集中于高凈值人群與大企業,屬于小眾市場。而數字藝術品的出現,降低了藝術家進入大眾視野的門檻,使得更多公眾能夠完成藝術品的鑒賞,市場參與主體更加豐富。最后,數字藝術品將推動藝術創作者的角色得以擴展。數字藝術品不僅可以在博覽會、拍賣行進行交易,也可以在數字藝術品交易平臺進行交易。這些線上交易平臺不僅擁有傳統的藝術機構中介的職能,更重要的是基于區塊鏈的平臺規則更加可信,讓藝術家擁有更多的流量以及話語權。
現階段我們應多了解數字藝術市場的發展方向、發展動態,積極儲備信息,集聚力量,到數字藝術市場日臻完善,我們才能有勇氣、有信心、有能力奔跑在數字藝術品交易的賽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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