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是指以農產品加工或流通為主業,通過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戶進入市場和經營指標上達到本辦法規定標準并經*市政府認定的企業。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申報、認定和監測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龍頭企業申報材料【五篇】(全文),供大家參考。
龍頭企業申報材料范文第1篇
第二條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是指以農產品加工或流通為主業,通過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戶進入市場和經營指標上達到本辦法規定標準并經*市政府認定的企業。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申報、認定和監測評價。
第四條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申報基本條件:
1、企業組織形式。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和農副產品批發市場。
2、企業經營的產品。企業中農產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總增加值的70%以上。
3、企業規模??傎Y產規模150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規模1000萬元以上、年銷售收入1500萬元以上。
4、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年交易規模2億元以上。
5、企業效益與信用。企業的總資產報酬率高于同級銀行貸款利率,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60%,企業銀行信用等級在A級(含A級)以上。企業無違法經營行為記錄、不拖欠職工工資和社?;?、在金融機構無不良貸款、欠息及銀行承兌匯票墊款等。
6、企業帶動能力。企業通過產銷合同、入股、合作等方式與農民建立可靠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戶在500戶,土地面積在1000畝以上,為農戶生產提供配套服務。
7、企業產品質量與競爭力。企業的產品質量、科技含量、新產品開發能力居區內領先水平,產品質量穩定,主營產品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和質量管理標準體系,產銷率達到90%以上。
8、企業制度建設。企業遵循產權明晰、權責分明、政企公開、科學管理的原則,按照《公司法》建立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組織結構,財務等各項管理制度健全。
第五條申報龍頭企業應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填報*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申報表;
2、企業經營情況簡介;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財產損益表;
5、企業資產負債表;
6、稅務部門提供的企業納稅狀況證明;
7、開戶行提供企業信用等級證明;
8、縣農業部門或鄉(鎮)政府提供的帶動農戶證明;
9、其他證明材料。
第六條申報程序及認定:
1、申報企業直接向各縣(市)區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報送申報材料。
2、各縣(市)區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審核后,行文報市農牧局。
3、市農牧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對申報材料調查核實后,提出具體意見,報*市人民政府審核認定,予以發文公布。
第七條經認定的*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享受*市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有關扶持政策。
第八條對*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定期監測,優勝劣汰。*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原則上每兩年監測評價一次,具體辦法是:
1、企業報送基礎材料,*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在進行監測年份的2月中旬之前,應該反映上年度的資產負債表,財產損益表等報各縣(市)區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
龍頭企業申報材料范文第2篇
一、項目范圍和重點
~年我省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的建設,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農業重點產業,著力扶持與優勢產業和優勢農產品產業帶建設緊密關聯的農產品加工項目,兼顧扶持種植基地、養殖基地、儲藏保鮮和產地批發市場項目。各類項目實施范圍原則上在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縣。本年度項目規劃重點是:
1、優質糧油精深加工
2、優質豬牛羊加工和繁育(優質生豬加工和繁育限于pic系列和dly系列;
優質肉羊加工和繁育限于波爾羊、波雜羊、金堂黑山羊、南江黃羊等品種;
優質肉牛加工和繁育限于西門達爾、利木贊、安格斯等品種的雜交品種以及本省牦牛;
乳制品加工和優質奶牛繁育限于年產奶量8千公斤以上品種)
3、優質水產及小家禽畜(含蠶)的加工和養殖
4、各類特色、名優經濟作物的精深加工和種植(其中蔬菜不含鹽漬方式)
對加工鏈條長、附加值高的項目,給予優先扶持。
二、對項目的基本要求
(一)所有項目必須是按“公司+農戶”模式運行的項目,帶動農戶共同發展。其中,加工項目應當建設或增加一定規模的基地,向基地農戶采購原料的比重達到60%以上;
種植養殖項目必須帶動農戶聯合實施。(二)技術先進,品種優秀,產品質量高。(三)達到相當的數量規模,在全省是領先水平,在全國是有影響的水平。(四)最終產品市場空間比較大,銷路比較好。(五)直接經濟效益比較突出,能夠確保企業增效和農民增收。
三、扶持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加工、儲藏保鮮和產地批發市場項目的扶持對象是:部級和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以及基本達到省級評定標準,經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和省級有關部門共同審查認定的市場潛力大,經濟效益高,能夠較快形成優勢骨干產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的其他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申報企業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企業或其控股企業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經營期兩年以上。(2)企業建立了規范的、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經營管理體制和機制,資產狀況、技術水平、銷售網絡和經營業績良好,有較強的自籌資金能力。(3)實收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固定資產原值不低于XX萬元(種植養殖類型項目除外),年銷售收入不低于3000萬元,最近兩年連續實現贏利。(4)資產負債率在60%以下,銀行信用等級aa級以上(含aa級)。
對帶動農戶能力特別明顯,經濟效益特別突出的項目,可以適當放寬上述條件。
(二)種植、養殖項目的扶持對象是:產業化龍頭企業以及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營銷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具備法人資格)和種養大戶聯合體。
申報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已經具備一定的經營基礎和經營規模。(2)有加工型和營銷型龍頭企業帶動,直接為龍頭企業提供原料或貨源。(3)合作組織和聯合體應當具備相應的資金自籌能力(需提供經縣級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核實的證明材料),能保證國家資金安全運行。
此類項目必須具有明顯的資源優勢和特色,并與優勢農產品產業帶的建設緊密關聯。由龍頭企業承建的,限于為種養基地建設配套服務的良種繁育和設施建設。
四、基本扶持政策
(一)扶持方式。國家規定,~年我省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財政資金主要采用投資參股方式。對部分不適合采用投資參股方式扶持的項目,仍采用有償借款為主的方式給予扶持。
(二)財政資金投資參股的原則。(1)企業自愿。由企業自主選擇項目和扶持方式,自愿申報。(2)委托監管。財政部門委托企業性質的國有資產運營機構作為出資人代表,財政資金通過該機構投入項目。該機構不介入具體生產經營活動,由項目企業依法獨立自主經營,只派出財務監督,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財政資金按批準計劃使用。當項目企業具備自主發展能力以及項目企業主動要求時,國家財政資本以有償轉讓、企業回購、資產置換等方式,在規范操作的前提下退出項目企業。(3)規范運作。在項目申報、評審、立項環節,嚴格按立項程序辦理,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在投資參股環節,嚴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規范操作。(4)財政資金不控股。各級財政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一般在35%左右,最高不超過49%(即每個項目的總投資,產業化龍頭項目最低不得少于920萬元,多種經營項目最低不得少于310萬元),且國有股份原則上不成為第一大股份。(5)維護國家資本合法權益。項目建成運行實現利潤后,企業須確保國家資本應得紅利以貨幣形式及時兌現。
(三)扶持額度。根據國家規定,對單個加工、儲藏保鮮和產地批發市場項目,各級財政資金扶持額度的起點為450萬元,對單個種植、養殖項目,各級財政資金扶持額度的起點為150萬元。
凡是使用財政有償借款扶持資金的,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按中央財政資金的50%足額落實配套資金。
五、項目申報
(一)所有項目均通過項目實施地的縣級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自下而上逐級申報。財政資金投資參股的項目以及財政資金有償扶持450萬元以上的項目,經省級評估初選后,上報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評審和審定。其余項目,由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會同省級有關部門評審、審定。
(二)申報項目應提交的材料包括:標準格式的項目建議書及其規定附件一式兩份;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式十份(每份均應裝訂項目建議書中規定的
附件以及項目建設新征用土地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凡財政資金投資參股的項目,須增加報送項目申報單位董事會關于同意國家參股的承諾文書和保證以貨幣方式及時兌現國有資本應得紅利的承諾文書。另外,規定附件中的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應增加為最近兩個年度。
龍頭企業申報材料范文第3篇
為建立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進一步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和循環經濟發展,根據《浙江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浙財企字〔**〕74號)文件精神,現就申報**年浙江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專項資金補助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的基本條件
(一)注冊地在浙江省境內(不含寧波),專業從事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企業和相關單位。
(二)申報單位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近幾年沒有發生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等行為。
(三)申報項目的實施期為**年7月1日—**年6月30日。
二、資金支持的范圍及方式
(一)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建設。重點支持采用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在城市社區和農村鄉鎮居民區設立管理規范的再生資源收購網點;
支持圍繞產業集群設立固定或流動的生產性再生資源回收網點。
(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龍頭企業培育。重點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通過吸收加盟、資源整合及開設連鎖網點等方式做強做大;
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的硬件設施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三)再生資源集散市場改造提升。重點支持符合商業網點布局規劃、有產業依托的再生資源集散市場硬件設施投入和信息化建設。
(四)再生資源回收人員培訓及相關研究。重點支持行業協會或龍頭企業開展的業務培訓工作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領域共性技術研究和開發。
對符合以上要求的項目,根據項目的投入情況給予一定數量的專項資金補助。
三、申報有關要求
(一)項目數量
根據**年資金規模,本次項目申報由市一級統一匯總,上報的項目數量分別為:所轄縣(市、區)數量9個以上(含)的市,報6個項目,其中市本級不超過2個;
所轄縣、(市、區)少于9個的市,報4個項目,其中市本級1個。各地匯總上報的項目中,屬于供銷系統的項目不少于50%。
義烏市單獨上報1個項目。
(二)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申請文件、申請表(附件一)、企業概況表(附件二),申請文件內容包括申報補助項目的基本情況、實施進度和預計績效等內容;
2.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網點建設、項目實施、投資額度等情況專項審計報告書;
3.企業(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專業從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備案證明復印件;
4.經過審計的上一年度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5.屬于培訓或科研項目的,應出具項目實施費用開支情況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以電腦打字的形式填報,并裝訂成冊。申報表格可在省經貿委網站
(三)申報程序
龍頭企業申報材料范文第4篇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是財政部門支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由縣(市)、地(市)農業綜合開發辦事機構負責推薦,省級農業綜合開發辦事機構負責評估、審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負責政策指導和抽查。為更好地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和在更大范圍內擇優選項,鼓勵符合條件的項目單位積極申報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按照(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9號)的有關規定,現2010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申報指南如下。
一 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以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為指導,以壯大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為目標,扶持具有明顯竟爭優勢和輻射帶動作用的產業化經營項目,促進優勢農產品基地建設和農產品加工業結構升級,提高農業生產的專業化、規?;?、集約化和標準化水平,逐步形成優勢突出和特色鮮明的主導產業,推進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建設。
二 扶持范圍和重點
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扶持范圍包括:經濟林及設施農業種植、畜禽水產養殖等種植養殖基地項目;
糧油、果蔬、畜禽等農產品加工項目;
農產品儲藏保鮮、產地批發市場等流通設施項目。項目安排原則上限于農業綜合開發縣。
2010年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重點扶持的產業包括:專用小麥、專用玉米、優質水稻、高油大豆、“雙低”油菜、“雙高”糖料、棉花、名優經濟林、蔬菜、茶葉、名優花卉、蠶桑、畜牧、淡水水產等。
2010年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嚴格限制的項目包括:中成藥加工、糧食釀酒工業、木材深加工、紡織工業,深海養殖及捕撈項目,列入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名錄和有關野生動植物保護國際公約附錄的加工流通項目。
2010年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不予扶持的項目包括:原料主要來源自營基地、不能有效帶動農民增收的項目,國家政策明令禁止的項目。
三 扶持對象
對農民增收帶動作用強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含省級農發辦事機構審定的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
四 立項條件
(一)項目應具備的條件
1 種植養殖基地項目應具備的條件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和法律法規;
――輻射帶動能力強,項目直接帶動農戶300戶以上;
――資源優勢突出,區域特色明顯,競爭能力強
――規范生產,品質優良,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
――產加銷各環節聯系緊密,產品80%以上有銷售合同;
――項目用地手續合法、符合規劃、合理節約;
――符合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要求;
――投資估算合理,自籌資金來源有保障,籌資方案可行。
2 農產品加工、流通設施項目應具備的條件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和法律法規;
――輻射帶動能力強,與農民建立了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直接帶動農戶500戶以上,加工項目向農戶采購的原料占所需原料的70%以上,流通設施項目涉及的農產品,80%以上來自當地農戶;
――資源優勢突出,原材料供應有保障,有利于培育當地優勢主導產業;
――開發產品科技含量高,達到相關標準,競爭優勢明顯,市場潛力大,銷售方案切實可行;
――技術方案先進可行,技術依托可靠,工藝路線合理;
――設備方案先進,與技術方案、工藝路線匹配;
――項目用地手續齊備、符合規劃、合理節約;
――低耗節能,符合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要求;
――投資估算合理,自籌資金來源有保障,籌資方案可行;
――預期效益好,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
(二)項目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1 龍頭企業
――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經營期兩年以上:
――經營業績良好,連續兩年盈利,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具有一定的經營規模和經濟實力,有較強的自籌資金能力。2008年固定資產凈值500萬元以上,凈資產300萬元以上、且不低于申請財政補助資金總額的3倍;
――近兩年資產負債率低于65%,銀行信用等級A級以上(含A級,未向銀行貸款的除外);
――財務規范、管理嚴格,資產優良,不欠稅、不欠工資、不欠社會保險金;
――建立了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經營管理機制,能保證項目按計劃建成和財政資金規范、安全、有效運行;
――與農民以多種形式,形成聯結緊密、科學合理的利益共同體。
2 農民專業合作社
――2007年底前登記注冊,并于2009年底前轉為在工商部門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社員以貨幣出資、非貨幣出資等形式八股,成為經濟實體;
――2008、2009年至少1年不虧損,凈資產不低于申請財政補助資金總額;
――產權明晰,運行機制合理,章程規范,管理制度完善,財務獨立核算,盈余返還;
――以產品和服務為紐帶,農民自發組織;
――農民社員80戶以上且至少占社員總數的90%。
(三)項目單位法人代表應具備的條件
1 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和誠信記錄:
2 法人代表的知識結構、能力等滿足項目建設和經營管理的需要。
五 扶持方式
2009年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采取財政補助和貸款貼息兩種扶持方式。
(一)財政補助方式
1 投資規模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和財力可能確定,其中,重點項目的年度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不高于200萬元、不低于1 00萬元(含),一般項目的年度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不高于1 00萬元、不低于50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不低于30萬元)。地方財政按政策規定相應落實配套資金。
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比例為6:4。
2 龍頭企業申報的產業化經營項目,財政補助資金總額不高于項目建設總投資的30%,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70%;
農民專業合作社申報的產業化經營項目,財政補助資金總額可達到項目建設總投資的50%。
3 財政補助扶持方式主要適用于示范帶動作用強、以產品為紐帶、在工商部門注冊、有一定聯結農戶和生產基地規模、組織結構健全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帶動作用強、開展技術改造創新、產品結構升級、污染物治理等成長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在同等條件下,對合作社申報的項目優先予以扶持。
4 財政補助資金使用范圍
(1)種植基地項目:經濟林及設施農業種植基地所需的灌排設施、 土地平整、農用道路、輸變電設備及溫室大棚,品種改良、種苗繁育設施,質量檢測設施,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示范及培訓等。
(2)養殖基地項目:基礎設施,疫病防疫設施,廢棄物處理及隔離環保設施,質量檢測設施,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示范及培訓等。
(3)農產品加工項目 生產車間、加工設備及配套的供水、供電、道路設施,質量檢驗設施,廢棄物處理等環保設施,衛生防疫及動植物檢疫設施,引進新品種、新技術,對農戶進行培訓等。
(4)流通設施項目:農副產品市場信息平臺設施,交易場所、倉儲、保鮮冷藏設施,產品質量檢測設施,衛生防疫與動植物檢疫設施,廢棄物配套處理設施等。
原則上按不超過財政補助資金的3%用于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環境評估費等項目前期費用。
(二)貸款貼息方式
1 貸款貼息扶持對象重點為實力較強、規模較大、示范帶動作用顯著的加工龍頭企業。
2 2010年中央財政貼息資金原則上60%用于固定資產貸款貼息,40%用于糧棉油糖肉大宗農產品加工流動資金貸款貼息。
3 2010年固定資產貸款貼息范圍為2008年1月1日以后立項,在2009會計年度發生并支付的利息;
中央財政原則上對落實單筆固定資產貸款500萬元以上、6000萬元以下的部分予以貼息:固定資產貸款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4 201 0年流動資金貸款貼息范圍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 2月31日期間發生并支付的利息;
中央財政原則上對落實單筆流動資金貸款1 00萬元以上、且累計達到500萬元以上、6000萬元以下的部分予以貼息;
流動資金貸款貼息期限為實際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5 對于同時申請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貸款貼息的項目,中央財政貼息的貸款額度上限合計為6000萬元。
6 貼息率根據同期人民銀行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和項目對貼息資金需求等情況確定。
同一項目單位只能申報一種扶持方式。
六 申報程序及相關要求
(一)項目單位須于2009年12月底前向所在地農發辦事機構申報項目;
越級申報、逾期申報,概不受理。
(二)項目單位向所在地農發辦事機構申報財政補助項目,應提供以下材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含電子版),由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近兩年企業財務審計報告,銀行信用等級證明,土地使用批準文件,環保部門審批意見等:項目單位申報貸款貼息項目,應提供以下材料銀行貸款合同、貸款到位憑證、貸款銀行出具的利息結算清單、銀行貸款項目評估報告或調查報告等。
(三)同一項目單位上一年度已得到農發資金扶持、擬在2010年申請連續扶持的,在申報材料中,須詳細說明項目單位現狀、實施項目能力、上一年項目與擬申報項目的關系等;
同一項目上一年度已得到農發資金扶持、擬在2010年申請連續扶持的,在申報材料中,須全面總結上期項目建設、運行、效益情況及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分析上期項目與擬申報項目的關系等。同一項目單位或同一項目,需同時說明2009年和2010年申請農發資金之外的財政專項資金的情況。
(四)項目單位和地方各級農發辦事機構要確保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全面、可靠,確保財政補助項且評審和貸款貼息項目審核的客觀、公正、規范;
如發現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等,按《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財發(2005)68號)等規定嚴肅處理。
龍頭企業申報材料范文第5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本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管理工作,根據農業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外經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等九部委的《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是指以農產品加工或流通為主業,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通過各種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戶,實行產加銷一體化經營,在經營規模、企業效益和輻射帶動能力等方面達到規定標準,并經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企業。*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認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則。
第三條申報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資格前,須先取得*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資格。已經獲得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資格的企業,自然享有*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資格。
第二章申報條件
第四條凡在本市注冊登記、從事農產品加工或流通的農業產業化經營企業,不論何種類型、何種所有制、何種隸屬關系,均可向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資格認定申請(企業注冊登記地在郊區的企業,需經區縣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轉報)。
第五條申報認定*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要符合本市農業發展導向,并具備下列條件:農產品加工型龍頭企業,總資產5000萬元以上,其中固定資產在2000萬元以上;
年銷售額1億元以上。市場流通帶動型龍頭企業,年交易(經銷)額3億元以上。出口創匯型龍頭企業,年創匯額達到300萬美元以上。龍頭企業輻射帶動能力強,與農戶建立各種形式的利益聯結機制。企業有注冊商標品牌;
企業資產負債率不超過60%;
銷售利潤率3%以上;
申報前兩年內,無欠稅、欠薪等不良記錄;
銀行信用較好,產銷率在95%以上。種源農業和高新技術開發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其主營產品被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為優質產品或高新技術等相關科技水平等級的,可以在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基礎上,適當放寬。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申報程序
第六條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工作的組織管理部門,負責受理*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申報、組織專家評審、進行資格認定以及監測管理等工作。
第七條*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資格認定,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企業向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注冊地在郊區的龍頭企業,需經區縣農業產業化經營主管部門轉報);
(二)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受理并組織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資格評審;
(三)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經過專家資格評審的企業進行認定;
(四)通過媒體*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公告,制發資格認定證書和標牌。
第八條申報企業應按規定格式及要求(表式由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制發),如實提供企業生產經營基本情況。涉及企業財務、資產、效益等數據的,須出具有資質的會計事務所的審驗報告;
“優質”、“高新技術”等相關科技水平資質,須由市主管部門出具證明;
企業銀行信用,須由企業開戶行出具證明。申報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正在進行評審認定的,即行終止評審認證程度;
已經取得*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資格的,取消其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作假企業4年內不得再行申報。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九條凡符合*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條件的單位,可隨時向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申報;
一次認定,3年有效;
期滿應重新申報認定,逾期未申報的企業,不再享有*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資格。
第十條取得*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資格的企業,應當接受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生產經營、基地建設、產品市場、帶動農戶、企業信用等狀況的監測,并按規定要求填報有關年報(表式由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制發)。區縣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受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負責本行政轄區內*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跟蹤監測管理,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作出書面報告。
第十一條經認定取得*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資格的企業,可以按規定享受有關扶持政策。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市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更改企業名稱,需要對其資格重新確認的,企業應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營業執照變更文書,報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認,并通報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