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經營包括承保、核保、投資、售后服務和理賠等環節,也包括公司之間的業務往來與信息共享。其中和消費者產生直接互動、消費者最關心、涉及雙方直接利益的環節是承保、售后服務和理賠。提高這三個環節的簡易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網絡保險論文【五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參考。
網絡保險論文范文第1篇
關鍵詞:保險公司;
網絡資源;
網絡開發
保險公司經營包括承保、核保、投資、售后服務和理賠等環節,也包括公司之間的業務往來與信息共享。其中和消費者產生直接互動、消費者最關心、涉及雙方直接利益的環節是承保、售后服務和理賠。提高這三個環節的簡易度、運行速度和透明度將有助于保險公司業務量的增長和公司價值的提升。保險公司之間的互動也要依賴網絡才能有效地進行。隨著網絡技術和網民的快速發展,網絡已成為保險公司不可離開的工具。但目前保險公司對于網絡資源的開發利用程度和網絡所能提供的功能尚不匹配。在承保、售后服務和理賠等直接貼近消費者的領域,在保險公司之間的業務共享領域,都須加大網絡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深度。
一、保險承保與網絡開發
承保是保險公司經營環節的第一步,是保險商品成交的過程。在此之前,存在著內容廣泛、形式多樣的保險銷售準備工作,包括保險公司自身品牌的宣傳,對潛在客戶群的開發。保險公司傳統的宣傳方式是戶外廣告和電視等媒體廣告,對網絡雖有利用,但利用不足。而到2006年底,中國網民已達到1.37億。在門戶網站上進行保險宣傳,對于提高公司的知名度,爭取潛在的客戶已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網絡宣傳的效果從某種程度上說要超過戶外廣告,因為網絡具有開放性,面對的是億萬全球網民,且網民大都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識,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強,易于接受保險產品。而戶外廣告只能面對特定的人群,普及面小。
目前,承保前的網絡宣傳尚未引起保險公司的足夠重視。充其量只是在保險公司自己的網頁上宣傳。這和人們對網絡保險的認識是分不開的。網絡保險是在網上成交的保險銷售方式。目前雖然呼聲很高,但實際效果卻不佳,這是由保險商品的特性決定的。保險商品的無形性和消費的不確定性以及人們對風險的投機性,使得現實的面對面的保險銷售已非常不易,何況在網絡上實現銷售?所以許多保險公司對網絡保險的熱情不高,進而也影響了對網絡的開發和利用。然而,較難在網上直接實現保險商品的銷售并不等于網上沒有銷售資源和銷售機會。實際上,網民就是一個巨大的潛在消費群。保險的網上宣傳將有利于配合現實銷售,從而將潛在客戶群變為現實客戶群。
二、保險售后服務與網絡開發
保險公司的售后服務是指保單出售后的風險管理、培訓、咨詢、續繳保費及其他增進保戶與保險公司聯系的一系列后續服務。優良的后續服務比承保前的宣傳對于公司業務量的增長和價值的提升更為有效。因為人們不僅要看保險公司說了什么,更要看它做了什么。長期以來,國內的保險公司重銷售、輕售后服務,這一行為不僅削弱了潛在客戶的投保積極性,而且損害了保險公司的聲譽,阻礙了保險業務量的增長。保險公司加強售后服務工作已迫在眉睫。保險公司的售后服務包括提供便利的賬戶查詢服務、風險管理服務、業務咨詢服務、續繳保費服務和對客戶感情投資的其他服務。上述服務通過網絡將能方便地提供。如客戶的賬戶查詢服務,保戶只要在網絡系統的終端輸入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便可隨時隨地便捷地查詢自己賬戶實有金額、投資金額等信息。又如,業務咨詢服務,保戶可以在網上在線咨詢,也可以用電子郵件咨詢,保險公司還可將保戶遇到的常見問題歸類后置于網頁上供客戶查詢。再如續繳保費服務,現在很多長期壽險保單在承保后,業務員離開公司,而成為孤兒保單。保戶每到續繳保費時,只有自己主動辦理,從而易產生被冷落的感覺。為了改變這種情況,我們可以開發一種軟件,在客戶每年該繳保費時,系統自動給經常上網的保戶寄發一封電子郵件,問候并提醒其繳費;
對于不常上網的保戶系統也主動提示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主動電話通知或寄信通知,或登門拜訪。另外在繳費方式上,保險公司可以和網上銀行合作,通過網上銀行實現支付。這樣不但會為客戶節省時間,而且免除了客戶到銀行排隊等候之苦。此外,保險公司還可利用網絡郵件的群發功能在節日發電子賀卡給客戶,增進與客戶的感情聯系和客戶對公司的認同。群發電子賀卡的方式比起傳統的郵寄賀卡既節約了時間,也節約了成本。這樣保險公司通過網絡對客戶表達尊重和提供便利的同時,也會贏得客戶的信賴,從而有利于穩住老客戶群,吸收新客戶群。
三、保險理賠與網絡開發
獲得理賠服務是投保人投保的最終目的,盡管獲得理賠的條件是投保人不希望發生的。理賠也是保險公司經營環節的最后一部分。目前,在理賠環節,保險公司與保戶發生的爭議最多,以致于有人常說“投保容易,索賠難”。理賠中的爭議主要來源于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有時是保戶對保險條款的理解發生偏差,有時是保險公司的營銷員因過失或故意誤導了客戶對保險條款的理解,乃至夸大了條款的保障范圍,或者明知被保險人為非可保對象,為了保費收入,仍力勸其投保。除對賠與不賠發生爭議外,保險公司與客戶間在賠付的時間和金額上也時常發生爭議。為減少或避免爭議的發生,加強理賠的速度和效果,保險公司可以加大對網絡資源的開發與利用,一是把保險條款和投保須知以簡明易懂的形式公布在網頁上,供投保人隨時查詢。二是開設在線理賠爭議處理平臺。保戶如果對基層公司的理賠服務不滿,可能通過網絡平臺,反映給上級公司,直至總公司。上級公司或總公司對有爭議的理賠事項進行專家會診,提出明確意見。三是保險公司可以網上設立索賠信息系統,提供索賠的申請服務和所需表格、資料的下載服務。當被保險人遭受保險范圍內的事故發生損失時,如生病住院,可以在網上辦理索賠申請,保險公司核賠后,也可通過網上銀行支付保險賠付款。四、保險公司間的合作與網絡開發
在許多場合,保險公司之間都要進行業務合作與信息交流,重復保險、共同保險與再保險是三個保險公司間合作的典型領域。重復保險是多家保險公司共同承保一個基于共同利益的保險標的,保險金額總和大于保險標的價值的保險。在重復保險中,如果保險公司間缺乏信息交流,被保險人極有可能因一次保險標的受損而從多家保險公司獲得累計超過其保險標的價值的賠款。倘若真是如此,騙保便會盛行。但保險公司間及時溝通后,被保險人出險就最多僅能獲得其損失部分不超過保險金額的補償。網絡技術為保險公司的這種信息交流與信息共享提供了極大便利。目前有的保險公司已經著手利用網絡平臺構建反重復保險中的騙賠行為體系,如中國人保財險、太平洋財險、平安財險、中華聯合財險、大地財險、華泰財險、永安財險等七家保險公司在京分公司2006年11月22采取信息共享方式啟動“打擊騙賠百日行動”。行動過程中集中各家保險公司的車險理賠信息,與網絡技術公司合作,加大力量打擊車險理賠中虛假賠案。但保險公司之間的合作仍然存在覆蓋范圍小的問題。保監會可以組建一個保險業務信息查詢平臺,全國所有財產保險公司均與該平臺連通,該平臺涵蓋所有公司的所有客戶信息。當一家公司遇到客戶索賠時,它便可以進入該系統查詢該客戶有無在其他保險公司重復投保的信息。為了保護各家商業保險公司的秘密,須設立屏閉裝置,使得某公司只能看到本公司客戶在其他所有公司中的投保信息,但無權查看別的公司的其他客戶信息。如果這一系統平臺能夠建立,將會有效地遏制利用重復保險騙賠的現象。
共同保險是為了承保巨額業務,幾家保險公司聯合對某一標的進行承保的保險。共同保險要求保險公司在承保前就要共享保險標的的信息。達成共同承保意向的保險公司可將了解到的保險標的的風險狀況、承保比例等信息,通過網絡相互交流,特別是國內外的保險公司同時承保一項保險標的時,因為相距遙遠,更需要通過網絡交換信息。
再保險是受承保能力的限制,保險公司在已承保的業務設定自留額后,將超過自留額的部分分保給一家或多家再保險公司。在再保險業務辦理中,原保險公司對再保險公司信息的收集、再保險公司對原保險公司信息的收集,原保險公司與再保險公司之間的數據傳輸,通過內部網絡都將變得輕而易舉。
當前,網民增長速度很快,上網人數平均每個季度遞增8%。網民逐步顯現出年輕化、知識化的特征,并且平均收入水平較高。這些網民觀念新,樂意選擇優秀的保險品種,有利于網絡保險業務的開展。網絡的發展為保險提供了一個高效、便捷的運行平臺。通過網絡資源的開發與利用,保險公司必將密切與廣大消費者的聯系,擴大潛在客戶群,增加現實客戶群。同時,將促進保險公司運行效率的提高、成本的降低,促進保險公司由傳統經營模式向現代電子商務的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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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保險論文范文第2篇
“喊‘狼來了’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如今‘狼’已經在隔壁開業了!”9月20日,在平安保險公司推出網上交通旅行險的新聞會上,當記者問到中國保險業所面臨的國際競爭
時,平安保險公司CIO張子欣如此感慨。
中國加入WTO的談判在9月17日畫上了圓滿的句號,作為談判的結果,中國做出了六大承諾并將承擔一系列的義務。其中包括:在保險領域外國保險公司可以在華建立其非壽險子公司或合資公司,入世5年后,外商將可以建立其全資的外資子公司。
其實,目前上海已有十余家外資保險公司進駐,有的保險公司已開始了大規模的廣告宣傳攻勢。在日前舉行的“’2001海峽兩岸保險高級論壇”上,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吳小平要求各保險公司提高競爭能力,積極迎接“入世”帶來的挑戰?,F在,中國加入WTO已成定局,國內的保險業被推到了直接面對國際資本競爭的前沿。中國的保險公司該如何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國際經驗表明,保險業的競爭最終歸結于客戶服務、渠道銷售和管理以及成本控制的比拼上。要生存和發展,國內保險公司必須尋找到更有力的武器來武裝自己。
平安集團董事長馬明哲指出,短時期內,國內保險公司在資本、人才、經驗等方面還很難與國外同行相抗衡,而由“保險+電子商務”組成的服務則是民族保險公司與國外保險公司競爭的有力武器。而互聯網給保險業帶來的最大機會正是在銷售渠道和服務方面,它可以幫助公司降低成本、理順流程,為客戶、員工和保險業帶來新的價值。
同時,新華國際保險研究會的專家認為,加入WTO后,外資保險公司對我國保險業的沖擊很多,其中就包括通過銷售網、服務網、信息網“三網合一”的營銷方式和管理方式以及網上作業的全方位金融服務。因為外資保險公司進軍中國保險業,在銷售隊伍方面并不占優勢,它們很有可能會運用已經在國外取得成果的互聯網戰略作為打開中國市場的敲門磚。
“e化平安”換來40億元大單
在9月20日的會上,中國電子商務年鑒編委會秘書長、中國信息經濟學會副秘書長王斌女士表示,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為各個行業帶來了變革,在保險領域,平安保險公司在網絡保險方面的投入最大,得到的回報也最為豐厚—今年6月,平安保險就依靠網絡優勢,獲得了一個40億元的大單。
事實上,從1999年初開始論證,平安公司花了一年的時間來考慮自身電子商務策略的可行性。2000年2月,平安成立了電子商務公司。次年5月,平安公司推出了貨運險網上交易系統(),當時正值上海磁懸浮列車項目投保競標,幾家規模較大的保險公司在為該項目激烈拼爭?!笆秦涍\險網上交易系統成了使天平傾向于平安的重要砝碼。當客戶了解到利用貨運險交易系統可以大大提高效率、節省成本后,平安保險成了贏家?!逼桨脖kU公司客戶資源管理中心網上保險部總經理應松說。
2000年6月,PA18網站()建成,8月正式對外開通。自此,PA18不但成為了平安公司的網上交易平臺,更重要的是,它還擔負起了推動平安整體e化、以科技手段支持銷售和產品創新的戰略性任務。
平安公司在全國有1000多個服務機構、超過1500萬的客戶以及超過22萬名的業務員。除了保險業務外,平安還有證券、信托投資等業務?!癳化平安”戰略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實現平安公司內部的聯網,二是實現對客戶銷售和服務渠道的整合。PA18將平安的多項主營業務整合在一起,并與建行、中行等數家大型銀行建立合作聯盟,為各個業務領域的客戶提供了一個互通的平臺。統一的平臺給客戶提供了一次性獲得多種服務的便利,與其他保險公司相比,這是平安特有的集團優勢。
除了PA18網站提供的綜合交易平臺外,平安還開設了全國統一的客戶服務電話中心—95511。這樣,平安便實現了“三網合一”—互聯網是無處不在的“天網”,電話呼叫中心是“地網”,平安龐大的業務員隊伍構成了“人網”,初步實現了“e化平安”的戰略部署,即形成一個以電話中心和互聯網中心為核心,包括門店服務中心和業務員直銷在內的“3A”(Anytime、Anywhere、Anyway)服務網絡,形成統一的品牌管理系統、共同的客戶資源、一致的客戶服務界面和完全的產品功能整合,這將是亞洲最大的綜合金融立體服務網絡。
增值服務是突破口
網上交通旅行險的推出,標志著平安的電子商務策略又一次邁出了堅實的一步。王斌評價說:“此次平安推出網上旅游保險,是中國保險業發展的一個突破。因為以往在網上推廣的只是傳統險種,并沒有真正創造適合網上銷售的險種。產業的發展取決于創新,平安公司走在了創新的前列,預示著整個行業的發展拉開了新的序幕”。
此次平安推出的交通旅行險包括一路平安險、路路暢通險和航空平安險,消費者可以任意組合選擇。以航空平安險為例,用戶只需花100元(僅相當于購買5次普通航空保險的費用)便可以獲保一年,保額高達20萬元。這既是典型的業務創新和增值服務,同時也是商家采用先進的技術手段降低成本,并最終讓用戶受益的具體表現。
我們不難注意到一個轉變:網絡保險的主角已經由單純的互聯網公司轉變為傳統的保險企業。同時,保險公司本身也正在轉軌—由經紀人型公司轉變為咨詢型的服務公司?;ヂ摼W作為一種新的手段,拓展了保險業原有的業務空間和服務的深度,開拓了新的市場,而且更具有成本效益。
“在未來的競爭中,只有利用更多、更好的服務才能夠留住客戶,才能同強大的競爭對手相抗衡。在同等的價格上能夠提供更多、更好的增值服務是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體現。原有的成本結構必須改變,人均產能必須提高?!睆堊有勒f。據悉,繼網上交通旅行險之后,平安公司還將推出網上車險、銀行保險業務網上交易系統、車輛遠程定損、理賠系統等新的增值服務。這些服務不僅是對平安傳統業務的補充,而且在國內率先開創了一種嶄新的BCC(BusinesstoChanneltoCustomer)商業模式。平安希望通過先進的網絡技術優化傳統交易操作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進機構及人的業務發展,從而帶動公司整體業務的增長。
記者注意到,在9月20日平安公司的新聞會上,許多保險行業的同行也紛紛派代表前來“觀摩”。他們表示,從網上直銷的角度來看,目前網上保險市場剛剛起步,需要保險業的同行共同嘗試和開拓,使市場不斷擴大。
網絡保險論文范文第3篇
【關鍵詞】網絡保險 SWOT分析 風險對策
一、網絡保險概念及其發展概況
(一)網絡保險概念
網絡保險又稱在線保險或者保險電子商務。狹義上是指保險公司或者新型的網上保險中介機構利用互聯網技術,向客戶提品查詢、在線投保、在線賠付等保險服務。
(二)我國網絡保險發展概況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網絡保險業務起步較晚。2000年3月9日,國內推出首家“網險”電子商務保險網站,真正實現了“網上投?!?。同年,中國人壽、中國人保、平安、泰康等公司相繼開通網站為消費者提供在線服務。走在這一領域前列的是平安保險和泰康人壽。平安保險投入2億元打造綜合金融理財網站PA18,為客戶提供集保險、銀行、證券、信托、理財顧問和增值服務于一體的綜合;
“泰康在線”是國內第一家由壽險公司投資建設的、真正實現在線投保的網站,也是國內首家通過保險類CA認證的網站。
二、我國發展網絡保險的SWOT分析
(一)保險公司發展網絡保險的優勢
首先,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直接進行保險的在線銷售,大大降低了企業的成本,提高了辦事效率。其次,網絡保險信息量大,可為客戶量身訂制適合自己保險需求的保險產品,具有較強的開放性、互動性。第三,網絡保險作為一種全新的保險服務,客戶可以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無論在家還是辦公室,只要可以上網,就可以隨時隨地根據需要享受保險服務,并共享網絡保險提供的在線資源。第四,電子商務的出現加劇了保險公司之間的競爭,增加了保險公司競爭的透明度,使得消費者及時了解到各公司保險產品和價格方面的信息,并根據自己可以接受的價格,更有針對性地選擇自己需要的產品和服務,這樣就加大了投保人的議價能力,客戶可從較低的價格中受益。
(二)保險公司發展網絡保險的劣勢
首先,發展網絡保險模式,辦公形式由傳統的面對面形式轉換為人與電腦溝通的形式,從查詢保險信息到簽訂保險合同,面對的是冷冰冰的機器,這樣的交易非人性化,缺少人與人之間的接觸,難以使顧客產生足夠的信任感。其次,缺乏網絡的安全可靠性。網絡保險的交易安全主要包括保險公司和投保人的身份識別、投保過程的保密、黑客的入侵、客戶記錄的保存和管理等。作為一個安全的保險電子商務系統,必須具有一個安全、可靠的通信網絡,以保證交易信息安全、迅速的傳遞;
這關系到保險業電子商務成敗與否。第三,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保險業電子商務作為電子商務相對比較新的一種應用,相關的法律、法規基本在許多國家和地區還是空白,開展網絡保險無法可依、無章可循,這也對保險業電子商務的發展帶來了比較大的負面影響。直到2000年10月1日起實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首次涉及了電子文件定義和相關內容,但若干實務環節仍有待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明確的規范、定義和解釋。
(三)保險公司發展網絡保險的機會
從全球范圍來看,保險業日益加劇的市場競爭使得保險業對于發展網絡保險更加重視并加大投入。網絡保險成為重要的營銷渠道和新的業務增長點。另外,2012年4月至10月,中國保監會將組織開展保險業信息系統安全檢查工作。重點圍繞信息安全組織建設和人員管理、信息安全制度、信息系統安全管控、數據管理及應急響應體系建設情況等幾個方面的檢查,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對網絡保險的監管力度。
(四)保險公司發展網絡保險的威脅
一方面,由于人們已習慣傳統的購物方式,大家對于“鼠標+鍵盤”的投保方式并不適應,觀念轉變需要有個過程;
另一方面,網絡保險的發展將可能帶來新的電子商務渠道和傳統保險中介渠道的沖突,可能給部分保險業員工帶來失業的威脅,導致保險公司內部對網絡保險的抵制。同時,隨著中國加入WTO后,一些對外開放承諾的付諸實施,國外保險公司已經并且將有更多的會大舉進入中國,分爭中國保險業的蛋糕。
三、促進我國網絡保險發展的對策
(一)完善保險公司網絡保險功能
首先,保險企業應該推出網絡營銷專屬產品并且完善現有網絡保險產品。改變單一的保險類別,推出網絡保險專屬產品,推進產品的多樣化,滿足客戶多元化需求。其次,應該加快各業務流程網絡化,即通過網絡實現投保、核保、理賠、給付等業務流程的網絡一體化,使客戶足不出戶便可享受“一條龍”的保險服務。(二)建立健全網絡保險法律法規制度
一方面必須加緊網絡保險的立法工作,圍繞相關的網絡管理、信息安全等問題及時制定新的法律法規,出臺諸如《保險業電子商務法》等專門的法律,使保險業電子商務發展以及網絡保險的業務運作和風險防范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制定網絡保險發展的相關規章制度,解決網上安全支付、電子合同和電子簽名等有關技術難題,盡快完善保險法規,加強監管體系建設。
(三)加強網絡保險的監管力度
首先,保監會應與稅務機關、財政機關等專門機構建立密切配合關系,通過了解保險公司經營的網上業務,確保保險公司在批準的網絡業務范圍內從事網絡業務活動;
其次,建立國際間的網絡保險監管合作,制定網絡保險監管辦法。不斷拓展國際間網絡保險合作的廣度和深度,探索建立多形式的監管合作機制,共同維護保險市場的安全穩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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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保險論文范文第4篇
關鍵詞:C2C;交易者行為;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F724.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5192(2011)03-0016-06
Risk Prevention Research Based on the Behavior of China’s
C2C E-commerce Purchaser
ZHANG Li-gong1,2, CHEN Qi-an1
(1.Chongqing University, Chongqing400030, China; 2.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67, China)
Abstract:Theoretical analysis to determine the psychological and behavioral factors which affect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risk degree of online transactions, through questionnaires and data collection and design of this model was validated. The results show that online traders of cognitive and behavioral bias, which led to inconsistencies in the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degree of risk, including trading confidence, website trust, level of knowledge of the seller, payment methods, web services and government regulation, these items had significant effect on the level of objective risk of online transactions, and to make model and prevention mechanisms based online trader behavior bias, it is a useful complement to the modern theory of electronic commerce.
Key words:C2C; trader behavior; risk; prevention
1 引言
網上交易近年來得到了迅猛發展,相對于B2B或B2C,C2C的網絡交易模式因為主體的隱蔽性和不確定性,隱藏著更大的交易風險,而后者是參與人數最多、分布最廣的交易方式,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中國網絡購物調查研究報告顯示,網絡購物的消費者群體年齡多以18至30歲的年輕人為主,其中大學生是最具網絡交易頻次的典型交易群體。中國網絡購物已經進入高速增長期,但由于網絡空間的非現場特征,交易雙方無法有效確認,許多人對網上交易認識不足,欠缺足夠的風險防范意識,出現明顯的認知與行為偏差。國家有關網絡安全報告也明確指出:我國至今還不具備系統化的安全漏洞發現與全面分析能力,隨著網上交易量不斷上升,相應的電子商務交易法律相對滯后,政府在這方面的監管力度十分有限,網上交易出現各種問題多數不能及時有效地解決。針對上述情況,網上交易的風險因素和交易行為研究已經成為重要的課題,特別是大學生作為未來網絡市場的主體,更需要正確引導和教育,這對加強風險防范意識、規范安全交易行為和完善網絡商務監管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目前研究網上交易行為風險防范的文獻資料較少,國外學者多數研究集中在網絡交易信任機制和網絡交易爭端解決機制相關領域,比如Nena研究了網絡感知風險[1],Vishal認為網站信用是影響網上交易主要因素[2],Miyazaki討論了網絡風險中網絡設施的重要性[3];
更多學者重點研究了網絡信任問題,由于在網絡中買家可以獲得的社會線索比較少,因而網絡上的信任關系往往更加難以建立[4],Pavlou研究了電子商務中消費者認同與網絡信任[5],Diana強調網絡信任與服務質量關系密切[6];
在網絡交易爭端方面,Schultz和Bonnet等研究了電子商務交易爭端機制[7],McDonald和Slawson闡述了網絡市場中信譽問題[8],Ba, Andrew, Han 討論如何建立信譽的激勵機制[9],Houser和Wooders通過eBay進行了信譽實證[10]。我國的研究者除前述領域以外,較多的研究集中在關注信譽、消費者權益保護、電子合同效力、支付安全和ISP及消費者隱私權等問題上, 比如,周黎安等研究了網上拍賣信譽的價值[11],曹振華等對消費者在線交易信任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12],張娥等針對誠信進行了網絡交易激勵機制設計[13],吳德勝指出網上交易中私人秩序可以替代公共秩序的作用[14],其他有孫娟曉等分析在電子商務中利用第三方擔保支付方式[15],朱斌等研究了網絡交易安全措施問題[16],劉德良分析了網絡交易中網站地位與責任的法律問題[17]。此外,大多數學者認為,由于目前我國電子商務基礎環境相對薄弱,電子商務的發展態勢又較為迅猛,在短期內制定一部完善的法規效用甚微,那么怎么樣形成網上交易行為風險防范機制就成為當下刻不容緩的研究任務。
上述文獻中,相關研究者更多地是從企業角度、賣家角度或者從網絡環境等方面作為研究視角,即使重點分析網絡消費者行為,也是大多數從外界影響因素來分析購物者行為,因此我們有必要從交易者行為角度來考察網上交易中主觀風險性和客觀風險性之間的差異,并將之結合起來判別網絡購物行為風險因素。本文著力于現實和未來網上交易主體行為的研究,通過高校學生網上交易行為調查,獲取真實的交易行為特征數據,建立相應理論模型,綜合分析風險因素,以期在理論上建立網上交易行為風險防范機制。
2 調查分析
為什么網上交易規模迅速發展,而交易質量卻不如人意,這是與網絡的“便利和風險”相聯系的。通過比對網上交易和網下交易,可以發現網絡購物的優勢和缺陷同時存在:第一,網絡減少了信息的收集成本和傳播成本,但增加了操作時間和分析成本,由于信息質量導致交易成本不確定性;
第二,網絡大大增加了市場空間,更多的消費者、更多商品和更多的賣家來自全國甚至全世界,由于買家和賣家在交易時并不見面,對貨物的質量和特征沒有網下購物的親身體驗,這就意味著交易者需要通過直覺或者經驗進行判斷;
第三,網上交易商品通常比網下便宜,所以網絡購物有強烈的吸引力,但是商品質量和支付風險嚴重影響人們的決策;
第四,買賣雙方都存在一個取決于其他賣家和買家決策的信息反饋機制,但是在交易發生前,雙方無法了解對方過去的真實交易歷史,即使買家和賣家就交易達成一致,買家也擔心如果他先付款,賣家會不發貨或發送的貨物與描述的不一致,而賣家也擔心如果他先發貨,可能會收不到貨款。買賣雙方博弈所形成的逆向選擇和相互道德風險問題正是阻礙網上交易向更高層次發展的主要原因。網上交易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是目前經濟條件下網絡購物最大缺陷,購物者面對復雜的信息處理時,容易產生或形成非理性信念與行為偏差,從而加大了網上交易的風險程度。
參與網絡購物的人群主要是年輕人,而大學生是現實和未來的參與網上交易的主體,他們具有思想活躍、主動性、選擇性和評價性等與網絡同步發展的特點,因此本研究設計了基于大學生網上交易行為的問卷,并發放到重慶主要的十幾所大專高校及其不同院系,經過回收整理有效問卷達到90%。通過抽樣詢訪和數據調查分析,發現大學生中進行過網上交易的人數超過調查人數的73%,其中平均每月網上交易一次的比例為60.3%,說明在大學生中網上交易已經十分普遍。但作為年輕人的大學生,其對網上交易的認知水平有一個提高的過程,他們一方面表現出樂觀的情緒,比如:71%對網上交易過程比較有信心;
認為網站比較值得信任的占65%;
55%認為對賣家有一定的了解;
認為對支付手段有一定了解的有72%;
比較認可網站服務水平和銀行服務水平的均占60%;
另一方面他們又呈現風險厭惡的心理狀態,比如:超過50%交易者在商家信息的披露、支付環節、物流對貨品的保全、法律制度等方面都存有顧慮,其中前兩項尤為突出;
80%認為網上交易的安全性與支付手段有關;
而認可政府對網上交易監管水平的只有44%??此泼艿男膽B反映了他們在網絡購物中的心理與行為偏差,比如:(1)存在過度自信傾向。53%認為自己的網絡技術水平較好;
不愿意花時間去了解網站和賣家真實情況的有44%;
76.5%對網站和賣家沒有防范意識或者防范措施;
僅有27%認為在網上購物可能遇到交易風險。(2)存在冒險心理。有72%通過QQ、郵件和留言等方式與賣家聯系;
76%傾向用網上銀行支付、貨到付款和中介支付等付款方式,而采用中介擔保支付卻只有23%。(3)存在從眾行為傾向。55%通過自己看、聽人介紹和看評價等方式辨別網上商品質量;
網上交易可能需要他人幫助討論的占67%。(4)忽略自身認知缺陷。56.3%參考賣家信譽度和網店規模來確保所購買的商品可靠性;
僅有14.6%閱讀過有關網上交易的有關法律法規;
不知道解決網上交易爭端方法的高達88%。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釋:77.8%選擇網上購物主要動因是購物靈活和價格便宜,但對網上購買商品比較滿意的卻只有37%,那么可以推斷造成這種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信息嚴重不對稱,調查中65.2%交易者認為網上購物遇到的主要困難是商品描述不清楚、商品種類和網站數目太多,與本文推斷基本符合。
行為經濟理論認為,通常情況下人們具有的風險規避和風險偏好的傾向,也會出現諸如框定保守、過度自信等心理特征,這些特征使預期結果違背了貝葉斯規則,個體的理性受其知識和計算能力等因素的制約而表現出系統性的直覺偏差或經驗性偏差。心理偏差在不斷強化后會形成有偏信念[18],以噪音信號作為交易依據的行為偏差會成為普遍現象。根據上述理論和調查分析,可發現網上交易中人們常常面對的是龐大的信息流、復雜的不確定性和交易壓力,但是為了迅速做出判斷與決策,他們常常需要借助直覺和框架。無論是直覺偏差,還是框架依賴,甚至是固有的錯誤信念,都影響人們的判斷和決策的正確性。下面我們將借助調查資料對網上交易者行為進行實證分析。
3 模型設計
網絡交易環境的虛擬性、交易雙方隱蔽性、監管薄弱性以及網絡潛在的巨大收益,使投機經營者利用網絡售假販假甚至欺騙消費者的案例時常發生。據美國消費者聯盟資料顯示,在消費者投訴書中網絡拍賣以42%的比率高居榜首,而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調查報告也顯示,超過33%的網民對互聯網的安全性不滿意。網上交易風險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所謂風險,簡單地說是事物發展的不確定性,人們對于網上交易的擔心,也就是對網上交易各種不確定性因素的擔心。就個體而言,在無法改變網絡大環境情況下,我們可以完善自己的交易行為模式,通過分析網上交易的心理、信息、手段、技術等因素,將風險降到最低。其中,影響人們行為選擇的是預期、判斷和決策過程,在本文中重點討論網絡購物滿意程度和風險主觀評價。網絡購物滿意程度作為相應風險的反指標刻畫了網上交易客觀風險程度,而風險主觀評價反映的則是網上交易主觀風險程度,交易信心是人們選擇網上交易的決定因素,因此提出如下假設:
H1 交易信心分別與網上交易主觀風險程度和網上交易客觀風險程度負相關。
消費者進行網上購物,首先要信任相應的網站,并且能夠接受該網站提供的服務,其中對支付手段的認知要達到初步掌握程度,這些因素與交易風險密切相關,因此提出第二個假設:
H2 對網站信任、對支付手段和網站服務的認知水平分別與網上交易客觀風險程度負相關。
網上交易成功的第一步是買家要了解賣家,對賣家的認知水平是買家做出決策的關鍵因素。因此提出第三個假設:
H3 對賣家的認知水平分別與網上交易主觀風險程度和網上交易客觀風險程度正相關。
由于政府監管與電子商務迅猛的發展步伐并不一致,網上交易存在某些漏洞,增加人們判斷的不確定性,基于自我保護需要對政府監管進行了解,因此提出如下假設:
H4 對政府監管的認知水平分別與網上交易主觀風險程度和網上交易客觀風險程度正相關。
網上信息紛繁復雜,網絡購物者沒有足夠能力識別,在其行為選擇范圍、信息認知過程、交易決策方式等方面往往存在認知偏差,要么過度自信,要么從眾行為,甚至忽略風險而持心態。根據數據來源,提出如下假設:
H5 不具備防范意識、未采用中介擔保支付、聽人介紹、不知道解決爭端方法等分別與網上交易客觀風險程度正相關。
基于以上五個假設構建的研究模型見圖1,在這個模型中, 網上交易主觀風險程度和網上交易客觀風險程度居于因變量的位置,并假定它們受到買家對網上交易雙方及監管者認知的影響。
4 數據分析
為達成以上研究目標,本文采用資料法和問卷方法收集并處理數據,選取重慶各高校大學生為調查樣本,調研結果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國年輕人網上交易行為及其風險程度的真實情況。我們從2009年6月到2010年6月,隨機發放問卷500份,收回的有效問卷449份,本研究的變量均采用李克特5點評定量表,依次進行了載荷系數顯著性檢驗、模型擬合程度評價、假設檢驗和模型調整,假設均被接受。重點考察了買家交易頻率、買家交易信心、對網站信任程度、對賣家認知水平、對支付手段認知水平、對網站服務水平了解程度、對銀行服務水平了解程度、對政府監管認知水平和個體網絡技術水平等9個網上交易風險程度影響因素,其中,針對網上交易主觀風險程度的系數標準化估計值分別為-0.099、-0.267、-0.017、0.095、0.009、0.014、0.031、0.215、0.002,p值分別為0.126、0.001、0.755、0.054、0.890、0.846、0.662、0.001、0.967;
針對網上交易客觀風險程度的系數標準化估計值分別為-0.028、0.334、0.076、-0.085、0.165、0.083、-0.035、-0.160、0.037,p值分別為0.495、0.001、0.030、0.010、0.001、0.079、0.453、0.001、0.381。
從中可以看出,“買家交易信心、對賣家的認知水平和對政府監管的認知水平”對網上交易主觀風險度有顯著影響;
“買家交易信心、對賣家認知水平、對網站信任度、對支付手段和網站服務以及政府監管的認知水平”對網上交易客觀風險度有顯著影響,假設1、假設2、假設3和假設4得到驗證。這個分析結果說明了網上交易中買家的消極心理狀態、認知缺陷和非理選擇會導致網上交易風險程度增加。
按照同樣原理,我們分別對“不具備防范意識”“未采用中介擔保支付”“聽人介紹”“不知道解決爭端方法”等四個行為因素進行了邏輯回歸,結果表明買家這些行為偏差對網上交易客觀風險度的影響也是顯著的,支持了假設5。
此外,我們還通過數據分析發現銀行服務水平認知對主客觀風險度都沒有影響,反映了C2C網上交易中銀行服務嚴重缺位;
隨著對賣家認知水平和政府監管水平認知增加,潛在的問題和監管漏洞逐漸呈現,買家的主客觀風險度都明顯提高,反映了當前風險的客觀存在和監管的不到位;
而個體網絡技術水平對主客觀風險度沒有顯著影響,說明買家忽略自身缺陷是普遍現象;
交易頻率會改變主觀風險度,對客觀風險度卻不起作用,說明網絡風險隨時存在,與買家交易數量無關;
對網站信任、支付手段認知和網站服務認知顯著影響客觀風險度,而主觀風險度卻沒有受到明顯影響,這種主客觀風險度不一致性充分反映了買家存在普遍的認知偏差,構成了交易者主要行為風險。見圖2網絡購物行為風險因素模型。
5 風險防范
在現實生活中,網上交易的各個環節尚仍然缺乏有效監管,如果購物者無法改變自身的認知偏差,而繼續保持某些非理性的行為選擇,那么將放大客觀上潛伏的各種風險,比如:交易心理因素引起的,盲目信任網站會導致被騙的風險,對交易對象信用程度的片面理解會導致爭端的風險,對所交易商品缺少調查和認證導致商品不實的風險;
交易手段因素引起的,支付手段落后導致的資金不安全的風險,交易技術欠缺導致的帳號被盜的風險,爭端機制不完善導致的交易失敗的風險;
交易信息因素引起的,缺少交易對象和網站的甄別導致的欺詐風險,對網站格式協議和國家法規不了解導致的無法救助的交易風險等等。其中,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和利益投機是最根本的風險發源,由于買家對商品的了解僅限于圖片和文字以及對賣家詢答,商家是否有誠信、商品是否合格,買家根本無法做出準確判斷。從契約理論看,如果單純為了降低交易成本而放松對委托人的監管,將直接增加交易的風險,因為人違背契約的成本會低于其違背契約所獲得的收益,這就形成了道德風險,而虛假信用等級不僅會影響買家的效用,最重要的是虛假信用會直接影響整個交易平臺的交易,即出現逆向選擇。目前網站提供的服務認證對賣家的約束效力十分微弱,其懲罰力度對于涉假賣家收益而言,其額度遠小于后者,涉假賣家仍然具備繼續賣假的動力。同時買家尋求法規保護和消費賠償的維權成本相對于商品價值顯得更大,我國現有的法律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電子簽名法》等等對網上交易違法行為的規治還比較模糊,造成購物者對法律的盲視。
網上交易的特點決定了購物者處于弱勢不利地位,那么我們應該審視自己的交易行為,就信息對稱問題、法律法規問題、網絡平臺問題、知識技術問題、賠償渠道問題等進行多方面分析,重點防范信用風險、操作風險、黑客風險和物流風險。首先,在微觀層面,要建立正確的網絡消費思維,冷靜面對紛繁復雜的網絡世界,客觀地比對不同網站、不同商家和商品,減少購物沖動,不斷補充網絡技術、網絡金融和網絡法律知識;
其次,針對購物者存在的框架依賴和經驗性偏差,要更多地總結失敗的案例,減少過度自信、從眾行為和冒險行為,具體講是對網站、商家和支付手段要有長期的觀察過程,獲取權威機構的印證;
最后,在管理層面,消費者在組建網購協會的同時,積極敦促政府盡快加入到網上交易各個環節的監督事務之中,從公眾平臺、行政監管和技術完善多角度阻止網絡交易違法行為,比如政府提供高效的第三方監督機構,利用銀行網絡平臺建立網上交易征信系統,公開的獎懲機制與全國統一的信息平臺,誠信記錄結合社會監督,法律監督結合統一的網絡執法隊伍,參見圖3。
6 結果討論
在上述理論和實證分析基礎上,以年輕人為代表的網上交易者還需要注意其他風險的防范,比如:因錨定效應使年輕人容易簡單推測和判定交易對方;
追逐新奇網絡交易標的,容易產生視覺負作用;
信息量巨大,耗費時間和精力,影響學習工作而容易沉迷網絡。因此,加強網上交易風險防范,從網上交易者年齡角度看,需要加強年輕人的網絡風險意識及網上操作的相關輔導;
從網絡平臺角度看,需要更合理的設計與監管,盡量減少技術層面的風險環節;
而從政府管理角度看,國家應該充分認識到網上交易已經成為時展的趨勢,要使網上交易市場正常發展,必須要有相關法律來約束和激勵交易主體的合理行為;
無論是政府、社會或者學校,都需要加強網上交易安全知識教育,引導網上交易健康、安全、有序地發展,完善網絡經濟環境,促進有效內需和經濟增長。
本文通過以大學生為主要調查對象的網上交易行為現狀和存在問題的研究,提出網上交易者行為風險防范機制與措施建議,希望有利于政府提高網絡商務管理水平、擴大網絡經濟規模、加強社會信用制度建設,也是對現代網絡交易理論有益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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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保險論文范文第5篇
關鍵詞:網絡保險;
電子商務;
保險營銷。
一、國際網絡保險的現狀。
最先出現網絡保險的是美國。美國國民第一證券銀行首創通過因特網銷售保險單,僅營業一個月就銷售了上千億美元的保單。由于美國的信息技術和網絡發展較早,在網絡用戶數量、普及率等方面,美國的網絡保險業都擁有著明顯的優勢。
英國是世界上公認的網絡保險最為發達的國家之一,英國網絡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不僅僅局限于汽車保險,還包括意外傷害、健康、家庭財產等一系列個人保險產品。最近十幾年中,網絡保險在英國發展迅猛,網絡保險份額占總保險份額的比例逐年增加。
1997年,意大利KAS保險公司用微軟技術建立了一套造價為110萬美元的網絡保險服務系統,并在網絡上提供最新報價。
1999年6月,日本的American Family保險公司開始提供可以在網上申請及結算的汽車保險。同年9月底開始推出電話及因特網銷售汽車保險業務的日本索尼損害保險公司,到2000年6月19日通過因特網簽訂的合同數累計已突破1萬件。日本朝日生命保險公司于2000年 4月7日宣布,該保險公司決定與第一勸業銀行、伊藤忠商事等共同出資設立網絡公司,專門從事保險銷售活動,并于2001年1月開始正式營業。
二、我國網絡保險的現狀。
我國的網絡保險始于1997年,至今已經歷了十幾個年頭。1997年中國保險學會與北京維信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共同發起成立了我國第一家保險網站——中國保險網。同年11月28日,新華人壽保險公司收到了客戶的投保意向書,從而產生了國內第一張通過網絡促成的保險單,這是我國保險業嘗試網絡保險銷售邁出的第一步,實現了我國網絡保險零的突破。
但是,目前我國保險業的發展還處于拓荒階段,發展水平還比較低,市場潛力巨大,因此,網絡保險必將是我國保險業發展的下一個目標,發展網絡保險則可以再很大程度上克服傳統保險存在的問題,也是應對外資保險挑戰的一個對策。
三、我國網絡保險的優勢與不足。
1.網絡保險的優勢。
第一,網絡保險可以減少保險推銷中間環節,可以進行快速方便的信息傳遞、并且周到細致的為客戶服務,有效地降低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提高運作效率,彌補現有銷售渠道的缺點。
第二,具有互動性,有利于增進公司與客戶之間的交流和溝通。
網絡的全球性和互動性為企業和客戶提供了相互溝通的新渠道,有效克服傳統營銷方式中盲目的缺陷,實現投保的理性化。
第三,網絡保險有利于保險公司拓展新的業務,開拓新的市場。
網絡廣闊的覆蓋面為保險公司擴大市場提供了有效的途徑。
第四,網絡的通用性和保險合同的標準性相得益彰,對投保極為有利。保險合同的費率是經過科學計算而得,其內容和條款也是經過精心設計的,能夠適用于一般的保險業務。
2.我國發展網絡保險存在的問題。
多年來,我國一直以保險人作為保險推銷體系的主體重點發展,這種營銷機制對推動我國保險業的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也存在比較突出的問題。
第一,網絡保險的可靠性問題。網絡風險是巨大復雜的,包括營運風險、交易風險、數據風險、商業行為風險等多個方面。而網絡建設又涉及到銀行、電信等行業,關系復雜,需要較長的時間完善。
第二,傳統觀念的制約問題。受傳統觀念的影響,人們已經習慣了“眼看、手摸、耳聽”的購物方式,要使人們習慣面對電腦屏幕,只能看而不能摸和聽地購物,這需要保險人耐心細致的引導和充分全面的宣傳。
第三,網絡保險整個流程的不完善問題。我們的在線銷售仍是不完全意義上的網絡保險,仍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和人力建設。
第四,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健全。保險業電子商務的發展,對傳統的保險與商貿法律提出了挑戰??傮w看來,目前我國相關的電子商務政策還不夠明朗。
四、我國網絡保險的發展策略。
1.加強對網絡保險的認識,發展多渠道整合營銷方式。
首先,網民數量的增加、年齡結構的優化以及文化程度的提高,對網絡保險的開展都會產生積極的影響。加強網民的保險知識教育,并提高其保險認同度,是引導和釋放網絡保險需求的必要途徑??赏ㄟ^在保險營銷網站上進行保險基礎知識講解或者保險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公眾的保險與風險意識。
其次,認識上的滯后是制約我國保險企業進入互聯網的最大障礙。盡管國內各大保險公司正式開展網上業務的消息在短短幾年內紛至沓來,但保險行業95%以上的業務仍然來自傳統渠道。一味追求網上全程交易的“網內圈網”的單一營銷模式并未使得客戶對產品信息的了解程度達到預期的目標。因此,保險業應該通過多渠道整合營銷方式激活網上保險市場。
2.切實保證網絡保險的技術可行性,更好的維護網絡安全。
首先,通訊網絡技術方面應實現資源共享。目前通訊網絡技術已經允許保險公司構建自己的企業內部網和外部網。在計算機軟件方面、網絡電話、視頻會議、辦公自動化等應用方面都有許多相當優秀的軟件,但數據共享與集中處理的軟件,需要保險公司的技術人員根據業務情況自行開發。
其次,網絡安全防范刻不容緩。在我國網絡保險剛起步之初, 各保險機構只有充分重視網絡的安全問題, 才能促進網絡保險的正常發展。為了保障網絡系統的安全, 必須建立有效的風險評估和監測體系,同時, 網絡安全保障系統必須是動態的,才能有效地防范網絡安全風險,促進網絡保險業的有序競爭。
3.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建設,政府制定網絡保險發展優惠政策。
首先,法規的完善應從《保險法》入手,我國現行的《保險法》
對網絡保險沒有相關的規定,目前看來,彌補這一漏洞是十分必要的,從銀行業的經驗來看,目前我國的網上銀行業務有專門的《電子銀行管理辦法》進行監管,因此,從長期來看,出臺一部專門的《網絡保險法》是十分必要的。其次,制定網上保險業務法規要積極體現保險立法和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同時要充分考慮到目前我國保險業受到嚴格管制和電子商務起步不久的現狀。
4.吸納優秀人才,做好網絡保險人才的儲備與培養。
網絡保險的發展需要復合型人才。既要掌握網絡技術,又要精通保險理論與實務。既要熟悉網絡操作也要勝任網絡安全管理。因此,為滿足網絡保險的人才需求,各有關大專院校要調整課程結構,加強網絡保險人才的培養。保險公司也要加強員工網絡技術培訓和教育,確保他們跟上網絡保險的發展步伐,迎接網絡時代的到來。
5.積極研發新產品,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首先,我們應該努力構建客戶自助服務平臺。增加客戶黏度,通過客戶自助服務平臺拓展自己接觸客戶的渠道。其次,保險門戶網站首先要開發給供應商信用度分級的評價系統。此外,可以考慮在網絡保險門戶中使用交易記錄和滿意度來建立賣家信用度。最后,優化網上銷售業務。增加系統使用率,降低產品開發成本,加快產品上線速度,為客戶提供綜合化的個性服務和產品。
五、小結。
隨著網絡的發展,現代信息技術必將對保險企業管理方式產生深遠的影響。中國網絡保險雖然已經得到很大的發展,也將越來越引起各保險企業的重視。但在發展過程之中仍存在著許多問題,機遇與挑戰并存??梢哉f網絡保險的發展不是一時之策,而是一個長遠發展歷程,發展我國網絡保險的建議和對策是也隨著經濟進步而不斷更新變動的。在發展保險電子商務的過程中,要抓住機遇,面對挑戰,積極促成這些問題的逐個解決,使保險電子商務得以健康發展。只有這樣,我國網絡保險才會健康的發展下去,迎接新時期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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