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凡知識產權服務團隊隸屬超凡知識產權,超凡知識產權始創于2002年,是一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的具有國內外專利、商標、版權資格的一站式全產業鏈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經過多年的發展,超凡已成為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知識產權服務【五篇】(完整),供大家參考。
知識產權服務范文第1篇
執業機構名稱 北京超凡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團隊成員人數 851人
團隊建立時間 2002年
主營業務領域
知識產權授權確權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管理咨詢等全方位、立體化、一站式法律服務。
團隊介紹
超凡知識產權服務團隊隸屬超凡知識產權,超凡知識產權始創于2002年,是一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的具有國內外專利、商標、版權資格的一站式全產業鏈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經過多年的發展,超凡已成為中國領先的綜合性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之一,在眾多知識產權服務領域中處于行業的最前沿。超凡已在北京、成都、杭州、深圳、重慶、廣州、長沙、武漢、蘇州、南京、天津等地設立了10余家獨立機構。超凡旗下除了商標機構外,還包括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事務所(主要負責國內外專利及法律服務)、北京超成律師事務所(主要負責國內外知識產權民事、行政訴訟及法律咨詢服務)。
超凡作為中華全國專利人協會會員、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會員、中華商標協會副會長單位、北京中關村企業信用促進會會員等諸多組織的成員,被評選為北京市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培育單位,被北京清華科技園指定為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連續多年被評為世界“千佳”事務所(WTR1000)、全國優秀商標組織,也是國內少數幾家受邀參加國務院法制辦舉辦的修改商標法座談會的組織之一。2015年8月,超凡股份在新三板成功掛牌(股票代碼:833183),成為中國知識產權行業上市第一股,在業界內外引起了強烈反響。
主要成果及獲獎情況
1.“Darjeerling”商標異議案及“蘇菲麻莎SOPHIEMARCEAU”商標異議案被中華商標協會評為2014-2015優秀商標案例;
2.“錦竹”商標爭議及行政訴訟案(2013年被評為十大商標事件)、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銀國窖”商標駁回復審行政訴訟案(本案入選全國知識產權法院典型案例)、深圳大使箱包公司訴北京天意新商城等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案(本案入選全國知識產權法院典型案例)、“舞東風”商標行政訴訟案、“WOWO”商標撤銷復審案、“最糧液”商標行政訴訟案、“偉迪捷”商標侵權案等百余件國內商標、專利行政訴訟及民事訴訟案件;
3.五糧液集團韓國維權案、張裕集團制止“張?!鄙虡嗽诩幽么蠛桶拇罄麃喌膼阂鈸屪?、納愛斯集團制止“FAST CLIN LOI?A”商標在安哥拉的惡意搶注案等國際商標案件;
4.五糧液集團知識產權發展規劃(2012-2016年)項目、攀鋼集團商標發展規劃(2011-2015年)項目、瀘州市商標興市戰略規劃(酒類行業)、海南省水產品品牌戰略規劃等知識產權咨詢項目;
知識產權服務范文第2篇
捷誠信通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華夏正合知識產權事務所
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
鑫媛睿博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永新知識產權
中國專利(香港)有限公司
中科專利商標有限責任公司
中咨律師事務所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北京北翔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北京超凡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北京德琦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北京方氏卓越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北京泛華偉業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事務所
北京派特恩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北京派德銘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北京索邦國際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北京中北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北京致諾律師事務所
上海申匯專利有限公司
上海三方專利事務所
上海新諍信知識產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兆豐知識產權事務所
(Unitalen Attorneys at Law)
(PSCU Patent and Trademark & Law Office)
(China Zheng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Agency)
(Hylands Law Firm)
(Beijing Xinyuan Rainbow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irm)
(NTD Intellectual Property Attorneys)
(China Patent Agent (H.K.) Ltd.)
(China Science Patent Trademark Agents Ltd.)
(Zhongzi Law Office)
(AFD China Intellectual Property)
(Peksu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Ltd.)
(Chofn Intellectual Property)
(DEQI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Corporation)
(Fang & Associates)
(Panawell & Partners, LLC)
(Kangxin Partners, P.C.)
(LINDA LIU & PARTNERS)
(China-PAT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Patmark Attorneys)
(Beijing Sobonn International Property Agency Co., Ltd.)
(Beijing Sanyou Intellectual Property Agency Ltd.)
(BTA Intellectual Property Agency Co.Ltd)
(Beijing D&R Intellectual Property)
(Shanghai Shen Hui Patent Agent Co.. LTD)
(Shanghai Sanfang Patent Firm)
知識產權服務范文第3篇
廣西知識產權法律維權援助是政府主導型模式。2008年,建立了以中國(廣西)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為主體,“12330”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與舉報投訴公益服務電話為渠道,相關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和中介服務機構為支撐,部門協作、區域互動的知識產權舉報投訴工作體系,并建立舉報投訴受理處置機制和舉報獎勵制度。相繼開展了廣西知識產權系統執法維權“護航”專項行動、專利預警服務工作、啟動廣西知識產權法律企業服務工作等一系列活動,增強了知識產權系統執法維權工作的積極性,形成規范辦案的良好環境。
2廣西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業發展制約瓶頸
2.1知識產權法律機構和人才短缺目前廣西知識產權服務業存在不同程度的人才短缺,機構的規模普遍偏小,執業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截至2013年底,廣西區本土專利機構有11家,專利執業人達68名,雖然兩者都有很大提高,依然和廣西知識產權發展速度不協調。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業需要復合型人才,既要求具備專業的知識產權、訴訟和專利檢索等實務工作的能力,又需具備扎實的法律知識。顯然,廣西知識產權法律服務人才短缺現象非常嚴重,提供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的事務所或服務機構也滿足不了市場的需求。
2.2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待加強由于廣西知識產權維權中心成立時間較短,加上宣傳力度不夠,社會公眾對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并不是很熟悉。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近幾年的全國專利實力狀況報告,參照專利維權援助與舉報投訴指數,把2012年六個城市的數據列舉成如圖1所示:從數據分析,廣西目前的維權援助與舉報投訴指數仍是遠遠低于一些發達城市,維權援助工作的開展較少,在國內處于中下游水平。側面也反映出社會公眾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近兩年在廣西區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與維權援助”專家訪談,從咨詢問題和人數上來看,許多市民并不了解知識產權,或者對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一知半解。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在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型企業宣傳不到位,侵權事件、商標被搶注等情況時有發生,而企業不知道要通過維權來保護自身利益。
2.3知識產權法律服務領域范圍較狹窄廣西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基本還停留在專利、商標、著作權等傳統知識產權的法律咨詢、資格審查、糾紛訴訟、仲裁等方面,為創新配套的一些創意、服務外包等中介服務結構仍然滯后,綜合服務能力不強,較少涉足電子通訊、地理標志、計算機軟件、醫療、遺傳資源、互聯網、新能源等新興領域,在知識產權預警方面仍處起步階段,難以為企業提供前瞻性、引導性的深層次高水平服務。新興的會展業相關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服務也嚴重缺乏。因此,廣西區知識產權法律服務能力難以適應當前技術創新和新興產業的發展態勢。
3改善廣西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業的對策
3.1培養知識產權法律服務人才建立知識產權服務業從業人員的市場準入制度,努力營造良好的科技服務人才環境;
多層次全方位引進國內外優秀知識產權法律服務人才。一方面,專門聘請相關方面的專家加入到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的團隊中來;
另一方面,針對現有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從業人員,應經常組織培訓,并定期考核,以達到提高其專業素質、更好服務于工作的目的。
3.2完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第一,提高“12330”知識產權維權熱線知名度,為權利人與社會各界提供暢通的舉報投訴監督渠道;
第二,加強重點企業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組織專利服務機構為一批醫藥、汽車、機械等領域的重點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研究建立企業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機制;
選派一批知識產權法律顧問,深入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試點工作;
第三,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建設,完善中國(廣西)維權援助中心工作機制,規范服務流程和服務標準;
第四,完善舉報投訴受理處置機制,建立舉報獎勵制度,落實獎勵經費;
第五,建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和涉外應對機制,建立重點外貿出口企業聯系制度,以有效應對國外“知識產權伏擊”。
3.3提高公眾知識產權維權意識第一,在每年“4.26”知識產權宣傳周、法制宣傳日期間,通過電視、報紙等方式向廣大市民宣傳相關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歷程、成就和經驗;
宣傳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政策和基本知識;
宣傳運用知識產權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典型案例等;
第二,充分利用媒體擴大對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的宣傳力度,公布知識產權動態,表彰優秀知識產權試點企業、單位,每年公布知識產權保護白皮書,公布查處案例和執法專項行動等。對典型侵權案例及時曝光,威懾違法犯罪行為,提升權利人、創新主體與廣大消費者對知識產權保護的信心。
3.4優化知識產權法律服務逐步提升廣西區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層面。開展企業知識產權發展戰略研究,以及面向企業、行業的知識產權策略實施研究、咨詢,為企業、社區及相關政府機構提供法律咨詢、法律策劃和預警服務;
開展企業、政府及相關機構委托的知識產權促進工作,進行統計、調研、評估、規范管理及其他相關工作;
為企業、社區及相關機構投資融資、貿易發展以及海外市場開拓提供法律服務;
面向社會提供法律保護調查、相關信息檢索。
知識產權服務范文第4篇
[關鍵詞]服務外包;
知識產權風險
[中圖分類號]F752.6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283(2014)03-0043-03
一、引言
當前世界正進行著大規模的經濟結構調整,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使得服務的外包與離岸日益成為當今全球新一輪產業革命和轉移中不可逆轉的必然趨勢,特別是在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歐美企業逐漸將其傳統高端的研發、分析、決策等業務環節外包。服務業轉移與服務外包的浪潮給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我國提供了良好的服務貿易發展機遇。我國服務貿易起步晚、發展快,2012年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超過4700億美元,躍居世界第三,但服務貿易逆差繼續擴大,高達897億美元,同比增長1.6倍。因而抓住機遇發展服務外包對于我國發展服務貿易、優化對外貿易結構、提高參與國際分工和競爭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然而,在服務外包發展過程中必須關注信息安全和知識產權風險問題。由于服務外包過程中發包與接包雙方大量涉及核心技術和信息轉移,發包方的敏感信息如商業秘密、專有知識和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方面則面臨著較高的外泄風險,從而導致核心競爭力下降以及利潤減少等影響行業發展的問題。
目前我國正積極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探索如何在服務貿易發展中實施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筆者認為探討服務外包領域存在的知識產權風險顯得至關重要。
二、服務外包概述
服務外包自1954年興起以來,逐漸被企業廣泛采用,以降低成本、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優化資源配置。在國際服務外包發展過程中,美國、歐洲和日本的跨國公司和服務機構是主要發包方,占全球服務外包總量的95%。亞洲是承接服務外包業務最多的地區,約占全球外包業務的45%。愛爾蘭、印度、中國、菲律賓等國是重要的服務外包承接國。
根據畢博管理咨詢公司定義,服務外包是指企業為了將有限資源專注于其核心競爭力,以信息技術為依托,利用外部專業服務商的知識勞動力,來完成原來由企業內部完成的工作,從而達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企業市場應變能力并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一種服務模式。
從服務外包業務的內容來看,服務外包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外包(ITO,Information Technology Outsourcing)、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Business Process Outsourcing)和知識流程外包(KPO,Knowledge Process Outsourcing)三大類(詳見表1)。具體來看,ITO是企業向外部尋求并獲得全部或部分信息技術類的服務;
BPO一般是指以長期合同的形式,將公司的某項業務交由外部承接方完成,以便企業能夠將資源聚集到體現核心競爭力的業務上;
KPO是指將公司內部具體的知識管理業務承包給專門的服務提供商。
服務外包的基本發展路徑可總結為IPOBPOKPO,服務對象逐漸向知識密集型的價值鏈高端轉移,要求具有較高的專業能力和創新能力,為發包方有效節約成本的同時也給接包方帶來了越來越高的附加值,對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球服務外包發展成熟的國家都是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比較健全的國家,如有“世界辦公室”之稱的印度在防范知識產權風險、保護知識產權和信息安全方面已形成了一套成熟而嚴格的制度規則。那么,究竟服務外包涉及哪些知識產權風險?筆者分別探討了這三種服務外包業務的潛在知識產權風險。
三、ITO、BPO與KPO存在的知識產權風險
(一)ITO與BPO存在的風險
服務外包對一個企業最重要利益在于通過對企業非核心業務的剝離和轉移,從而找到有效降低運營成本的途徑。信息技術外包(ITO)作為主要的業務外包運作模式之一,在市場上尋求信息技術類服務,交易過程必然存在很多信息和技術方面的轉移。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服務外包業務逐漸延伸到組織管理層面,這就是業務流程外包(BPO)。業務流程外包通常集中于非核心但IT服務占很大比例的業務流程,企業將業務流程以及相應的全部或部分職能外包給供應商,如財務流程、定購流程、人力資源等。由此可知,ITO與BPO業務的特征都是以IT系統為主要支撐,因而面臨著知識產權歸屬和商業秘密兩大風險問題。
1.知識產權歸屬風險
知識產權的歸屬權風險是指在接包商和發包商之間的外包關系中,使用、改進或新增流程的知識產權歸屬所面臨的風險。接包方企業按照發包方企業的要求,量身定做符合標準的方案并承擔相關的信息開發或流程服務,而這個過程往往需要雙方共同探討研究方案,相互溝通并進行磋商,甚至有可能共同實施開發方案,以便提供更加契合要求的服務。信息的碰撞和知識的比拼往往會產生新的流程或技術成果,這些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何方?如果沒有在合同中對此進行明確約定,就容易產生歸屬不清的風險,從而引發糾紛。
例如,在典型的軟件外包中,軟件的開發者是接包方,軟件的最終使用者是發包方的客戶,但這兩方并不直接接觸,由發包方將軟件研發外包給接包方。必然,三者之間的關系錯綜復雜,發包方為產品的開發支付了巨額資金,而接包方付出智力勞動以承擔具體的產品設計和研發,都對產品的知識產權歸屬有很強的訴求,從而導致軟件產品的知識產權歸屬問題變得較為復雜,引起糾紛和矛盾的風險極大。
2.商業秘密風險
商業秘密是知識產權的一個重要方面,在ITO與BPO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商業秘密的意外或故意泄露。商業秘密的價值就在于其不可替代性,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或戰略意義。如果機密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被意外或故意盜用、誤用、破壞、丟失甚至盜竊,從而使擁有方對商業秘密失去了壟斷權,將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例如,在軟件外包過程中,發包方在把軟件外包給接包方時,不可避免地需要為承包方提供部分自己的商業機密,在需要運行大型數據庫系統的業務中更是如此。接包方企業為了完成數據庫系統的功能實現,需要向發包方索取有關的數據庫資料,如客戶信息、產品結構、生產成本等商業秘密。接包方在獲取這些商業秘密之后,可能會用于自己的商業行為,還會把它當成一種產品對外銷售。如果缺乏嚴格的風險防范規制以及有效的控制和協調措施,商業機密將會在外包中快速流失,從而給發包方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另外,接包方員工的離職也會帶來商業秘密外泄的風險。
(二)KPO存在的風險
20世紀90年代以來,伴隨知識經濟的進一步深化,服務外包的業務內容與形式表現出由低端、標準化的業務環節向高端、創造性知識服務轉變的特點,知識流程外包(KPO)即將成為新一輪全球產業轉移的大趨勢。由于KPO產業具有高知識密集性、專業性和知識性等特點,且發包方與接包方存在廣泛的知識共享,使得發包方必須將自身核心技術和知識暴露給其合作伙伴接包方,除了與ITO、KPO一樣存在知識產權歸屬風險與商業秘密風險,還面臨著知識產權流失風險與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風險。
1.知識產權流失風險
該風險即未經發包方許可,公開發表其知識產品的風險。KPO的知識轉移具有互補性,是一個雙向的、不斷反饋的過程。KPO接包方和發包方同時是知識的提供者與需求者,高效的知識轉移需要雙方不斷進行互動,而這種雙向性就造就了侵權的機會,發包方所需要的外包產品是融合了發包方企業業務流程、領域專業知識、個體經驗與技能等在內的創新性成果。而這種使用價值的讓渡容易讓外包主體方誤解為知識產品所有價值的讓渡,從而造成在缺乏主體監督的情況下,未經發包方許可,公開發表其知識產品。
2.侵犯知識產權風險
侵犯知識產權風險即未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而直接使用接包方知識產品。在知識流程外包過程中,涉及到的相關知識將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外包主體之間轉移,最終達成KPO接包方對發包方知識產品、服務的成功交付,并實現外包主體知識的創新和知識增值。而這種知識轉移的主體,主要涉及KPO接包方、發包方以及各方參與人員等多個主體。于是其難以避免某個主體挪用、濫用另一個主體知識產權的現象,從而產生侵犯知識產權風險。
四、結論
服務外包是世界各國主要是歐美等發達國家在全球范圍內分割業務功能、整合全球產業資源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重要方式之一,在這個重新洗牌的過程中,部分發展中國家如印度積極創造國內良好的經濟環境促進了服務外包業務的迅速崛起。服務外包業務逐步由傳統的信息技術外包(ITO)、業務流程外包(BPO)向知識密集型的價值鏈高端知識流程外包(KPO)轉移,面臨的知識產權風險主要包括知識產權歸屬、商業秘密泄露、知識產權流失、侵犯知識產權等問題,關系著發包方與接包方的切身利益。抓住機遇發展服務外包,需要充分認識到其中存在的知識產權風險,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積極吸引國際資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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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服務范文第5篇
自主創新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
什么是自主創新?原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給出了簡單而又明確的解釋:自主創新有這樣幾個關鍵的要素:一是屬于自己的;
二是創造出來的;
三是新的東西。怎么樣才能算屬于自己,只有形成自主知識產權;
根據什么創造,根據市場需求;
為什么能獲取利益,因為是新的,是別人沒有的,同時又是市場需要的,是有知識產權保護的。因此,自主創新是一個創造、創新、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滿足市場需求、取得科技成果、工藝、方法或方案的過程。只有把創新成果形成知識產權才能是完整的自主創新。
自主創新從內容上包括三方面的含義:一是原始性創新,即通過科研和開發,努力獲得更多科學發現與技術發明;
二是集成創新,即通過各種相關技術成果融合匯聚,形成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和產業;
三是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在積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與設備的基礎上,進行充分地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這三方面,都與企業的生產研發密切相關,特別是后兩方面,主要是企業的任務。
筆者根據多年的研究總結出一種創新設計過程中理論模式,即需求創新模式。
在經濟一體化的國際競爭格局中,許多發達國家及其跨國公司利用自身的技術和資本優勢保持領先地位,用技術控制市場和資源,形成了對世界市場特別是高技術市場的高度壟斷。改革開放以來,我們走的是一條“以市場換技術”的引進之路,現在看來,雖然我國產業結構不斷升級,高技術產業的比重不斷上升,但總體上產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仍然不足,許多產業缺乏核心技術,不少企業技術空心化,關鍵部件依靠進口,處于全球產業鏈低端。一句話,在大量利用國外技術資源的同時,國內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沒有能夠同步提升。原因很簡單,真正的核心技術、關鍵技術是買不來的,核心技術意味著技術霸權、市場霸權甚至是話語霸權,意味著龐大的國民財富。
要從根本上改變目前我國產業“多而不優、大而不強”的狀況,避免受制于人,不做低端產品的加工裝配車間,提高產業技術水平和規模經濟效益,就應當讓自主創新成為優化結構和轉變增長方式的中心環節,形成一大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創新型企業,讓自主創新成為經濟增長最重要的發動機。
知識產權服務體系的保障功能
知識產權服務主要體現在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上,發達國家以創新推動經濟發展,并利用知識產權制度保護其競爭優勢,發展中國家也積極運用適合本國國情的知識產權政策和措施促進自身的發展。這些年來,國際社會越來越重視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究其原因就在于運用知識產權制度,依法確立和保護知識產權,調整人們在創造、利用知識產權中的利益關系,從而激勵全社會的創新熱情,提高全社會創造知識產權的能力,促進知識和技術的傳播與運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工作,2008年6月5日,國務院頒發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2008年10月國務院批準建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級聯席會議制度。2009年3月頒布《2009年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2009年4月頒布了《2009年中國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全面啟動?!秶抑R產權戰略綱要》所述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四要素中,“運用、管理和保護”三方面強調的是知識產權服務管理職能。同時,要求各行業、各省市、企業制定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服務保障體系,從而形成一個中央、行業、地方、部門、企業知識產權服務保障網絡體系,具有多層次、全方位的綜合管理功能。
要實現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化,就要堅持“市場化、專業化、網絡化、產業化和國際化”的方向,建立健全規范的行業準人制度,努力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競爭的市場發展環境,積極構建面向國際市場競爭,適應我國體制轉軌、經濟轉型和科學發展需要的,滿足知識產權的創造、開發、運用、保護、管理和產業化各環節要求的,功能齊備,結構合理的服務產業體系。與一般的服務業明顯不同,知識產權服務業的主要特點包括:服務高度依賴專業性知識和法律法規,服務與創新之間的關系日益密切,服務與有形產品日漸交融,服務與就業者的素質密切相關,即服務的知識化、專業化、法律化、網絡化和國際化等。
實現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化,首先。必須不斷培育知識產權服務市場,拓寬知識產權服務業范疇。其次,不斷完善有利于知識產權服務體系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再次,加快建設符合知識產權產業發展需要的各類公共服務平臺。搭建知識產權公共信息檢索、傳播運用、轉化服務平臺,拓寬知識產權信息利用、轉化實施渠道,推進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化,是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支撐。
由于我國知識產權產業發展剛剛起步,知識產權服務業還只是處于萌發階段,知識產權服務體系、政策體系和法規體系并不完善,積極構建面向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知識產權服務產業體系已經迫在眉睫。
從《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到各省、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中均對知識產權服務從優化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加大知識產權執法力度、增強知識產權運用管理能力、建立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共享平臺等方面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為此,我們在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過程中,必須把加強對知識產權服務作為工作重點加以推進,其總體思路是以建立比較完善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知識產權服務保障環境,健全知識產權服務機制為目標,以有效保護公民知識產權創造積極性,大幅度提升知識產權服務能力和水平,從而營造具有中國特色的知識產權服務環境人手,構建符合中國國情需求又適應國際規則要求的全方位、多功能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政策服務體系。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助力企業自主創新主體地位
近半個世紀以來,我國長期實施生產與科研分離的技術創新體制。企業只管生產,游離于企業外的獨立科研院所和大學搞研發。企業在市場的創新競爭中,自身無創新能力,依賴外部的“輸血”,即國內學術研究力量支持和從國外引進。其結果,導致企業主要依靠國外技術生存發展,甚至拿市場換技術、拿勞動力換技術、拿政策換技術,盡管這樣,這只能分享3%左右的利潤。絕大部分的利潤所得,交付給擁有知識產權的外國公司??蒲性核苡媱澖洕挠绊?,機制不活,與市場需求脫節,往往是國家投入的上百萬、千萬元的科研項目,其結果所得的只是幾篇論文;
花十幾年心血搞出來的科研成果,國外或者其他地方早已申請專利并正在產業化;
即便是創新成果由于沒有或不能及時投放市場,最終還是擱置在實驗實現或賤賣。
近幾年來,圍繞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宏偉目標,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法規,企業創新活動已受到廣泛重視和支持。建設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作為我國發展的重大戰略抉擇提出后,社會上對為什么技術創新必須以企業為主體不理解??蒲性核痛髮W中許多人不理解,認為現在是知識經濟時代,誰擁有知識誰創新,為什么非要把沒有創新能力的企業捧為主體。企業也不理解為什么要自主創新,他們認為“不搞創新等死,搞創新是找死”。確實,企業創新涉及方方面面,是非常復雜的過程,近半個世紀積累的問題不易一朝化解消失,仍然存在許多問題有待深入細致解決。因此,非常需要從戰略層次弄清楚企業創新的主要障礙。
企業要自主創新主要面臨三方面問題,一是解決企業要成為真正的技術創新主體需要相應的法律制度作支撐;
二是企業技術創新是一個體系,需要各方面的力量支持才能夠完成;
三是企業搞創新要消耗人力、物力、財力,未必一定能成功,存在許多風險;
這就需要研究如何降低企業創新中的風險。
企業要真正成為自主創新的主體,就要從八個方面著手:
第一,建立完善的以企業為主的自主創新管理體制。目前,黨和國家領導人對以企業為自主創新主體作了重要批示。相應的政策法規和配套措施已經出臺,從宏觀體制上為企業自主創新提供保障。各地方也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出臺政策、列出專項資金對企業自主創新予以支持,從而解決企業創新過程中的部分風險和后顧之憂。
第二,企業自身要有獨特的技術,做新技術的主要創造者。世界上大量涌現的新產品的技術開發創新過程,主要是以企業為主體的研發成果。
第三,企業是產業發展中先導技術的引領者。
第四,企業是創新研發的重要投資者。
第五,企業要做知識產權的擁有者。知識產權是知識資本的核心,是企業創新競爭活力的極重要標志。創造和擁有知識產權是形成和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
第六,企業要成為先進管理模式的開拓者。對企業而言技術創新活動與經濟行為交織在一起,管理更成為企業創建和經營核心競爭力的關鍵。
第七,企業要做先進技術成果的吸納者。企業經營的目的是服務于社會的過程中,通過競爭追求利潤最大化。
第八,企業要成為知識產權制度的體驗者。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到2020年將我國建設成創新型國家的戰略決策,這標志著我國經濟增長方式應當盡快從資源消耗型向知識創新型轉變。
2009年在國內專利申請、企業申請占81.6%,在職工專利發明申請中,企業申請比例達到68.7%,第十一屆中國專利金獎和優秀獎獲獎項目,企業占到總數的71%。這些數字充分體現出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意識在不斷增強。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在不斷提高,正在逐步成為自主創新的主體,成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主體。
知識產權服務體系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二戰以后,隨著信息技術、生命科學技術、新材料技術的興起,人類社會的發展正從工業時代邁向知識經濟時代。在這一時代,知識取代資本和自然資源成為推動人類發展的第一要素,可持續競爭優勢成為學習和知識的功能,而不再是市場份額的占有。如果說,農業經濟時代以生產資料為第一經濟要素;
工業經濟時代以資本為第一經濟要素;
那么,知識經濟時代就是以知識產權為第一經濟要素。知識經濟是知識充分社會化了的經濟,“知識驅動”成為社會創新和發展的動力源,知識成為社會經濟發展極為重要的戰略資源和生產要素。
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的運用形式日益多樣化,權利人獲取知識產權的目的不再僅僅是獲得壟斷,更在于將這種法定權利充分的商品化和資本化。在這種知識經濟的背景下,企業進行自主創新顯得更為重要。自主創新是企業技術能力的體現,知識產權是企業管理能力的體現。企業自主創新成果能否成為企業知識產權還需一個相當長的過程,也是企業能力的體現,這項能力體現于知識產權的服務管理過程中,即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確立。
企業能力包括:管理能力、技術能力、市場能力、融資能力,等等。其中:知識產權融會貫通于企業所有能力之中,每一項能力都與知識產權息息相關??梢赃@樣說,現代科技型企業,知識產權能力就是企業能力,這就是現代世界知名企業的成功之道。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到2020年將我國建設成創新型國家的戰略決策,這標志著我國經濟增長方式應當盡快從資源消耗型向知識創新型轉變。自主創新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必然要求和指導方針,而作為一種權利平衡和利益分配制度,知識產權制度能夠有效激勵、促進和保障創新。美國早在20世紀70年代末就提出了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并將其作為長期發展戰略之一;
日本在2002年提出了知識產權戰略大綱,制定了知識產權立國的目標。我國于2008年6月也正式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
企業是市場的主體,也是自主創新的主體,在進行企業自主創新過程中,必須提升企業知識產權能力。知識產權能力指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的綜合能力。創造是知識產權的來源,管理貫穿于知識產權制度的各個環節,保護是知識產權的護身符,運用是建立知識產權制度的根本目的。知識產權保護只是知識產權能力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能力建設的其他各個重要環節都要加強、提高。
技術創新離不開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制度的目的就是通過激發發明創造,鼓勵技術創新,以此促進經濟、社會和科技的協調發展。發明創造作為一種無形財產,具有消費上的非排他性與獲得利益上的非獨占性,因而具有明顯的公共商品屬性和外部性特征。這種外部性特征盡管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有利于創新技術的溢出和擴散,從而帶動整個社會的技術進步,但就創新者本人而言,其創新投入得不到應有的補償,模仿者反而僅以微小的代價就可以獲得利益,必將挫傷其創新的積極性。同時,對既有發明創造缺乏足夠的保護,還可能使得潛在的發明者對其創造活動缺乏足夠的預期,這些都將使得社會的創新活動得不到足夠的激勵,從而阻礙創新的發展。為了提高人們技術創新的積極性,確保創新者能夠獲得足夠的私人收益率,將技術創新的外部性內部化,國家設立了知識產權制度。知識產權制度之所以能夠有效激勵技術創新,根本在于國家授予權利人以合法壟斷,壟斷能夠確保創新者獲得足夠的創新回報和排除他人的模仿。一般而言,壟斷比自由競爭要缺乏效益,但通過權利人的壟斷,能夠有效減少發明創造過程中的外部性和搭便車問題,使得創新者能夠放心地進行R&D活動。因此,知識產權成了鼓勵創新的重要工具。
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增強企業市場競爭能力
知識產權,特別是專利制度最初建立的目的是通過授予企業合法壟斷以實現技術進步。但對于專利制度所帶來的壟斷,長期以來人們懷著懷疑的態度。19世紀初,在重商主義影響下專利被認為是自由貿易的障礙,當時的普魯士政府在廢除境內關稅的同時,意圖在德國全境廢除專利法。1869年,同樣的運動導致了荷蘭專利法的廢除。但隨著世界范圍內經濟危機的發生,貿易自由主義轉向保護主義,反對專利的浪潮開始平息。在討論專利制度存廢時,人們對于專利制度的意義已經達成了一定共識,即通過專利的合法壟斷,能夠有利于保護創新,減少外部性問題,從而促進企業專利活動。
發達國家不斷完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20世紀90年代,美國國會對美國專利商標局的費用結構和資金供應進行了改革,嘗試將美國專利商標局轉變成一個服務機構,運營支出由其客戶支付的費用提供。與之相適應的是美國法院對專利從“反專利”到“親專利”態度的轉變。1982年,CAFC引入“教導――啟示――動機”(TSM)作為判定專利創造性的標準,根據TSM標準,法官被要求在確認顯而易見性時應首先檢索出相關技術文獻證據,再指出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從這些技術文獻中得到明確教導和啟示并產生動機,將這些文獻相結合得到專利技術,否則就不能認為具有顯而易見性。CAFC還增強了專利持有人獲得最高賠償金的能力以及向潛在侵權人索要更巨額賠償金的能力。企業利用知識產權服務參與市場競爭力不斷增強。典型的案例是1986年寶麗萊訴柯達“一次成像”技術專利侵權糾紛,盡管柯達公司事先已經聘請專利律師,試圖開發出不侵犯寶麗萊專利的技術,但由于專利律師忽略了美國法官“親專利”態度的轉變,導致柯達研發出來的技術仍然被法院認定為侵犯寶麗萊公司的專利。
企業面對市場天天就在競爭,而現在市場競爭主要是知識產權競爭,如果沒有知識產權服務體系作支撐很難提升企業的市場競力?,F在有一種觀點認為,自主創新就是研發高科技或國內甚至世界一流的產品。事實上并非如此,自主創新最終目的是保證企業通過掌握自主的知識產權,占領市場,利用知識產權服務獲取最大的利益。反之,具有高技術含量的產品不一定就能被市場接受。如果企業花費巨大的代價開發出科技含量高的產品,卻不適銷對路,沒有知識產權作保障,很可能斷送企業的生命。
例如,1996年,“好孩子”集團通過對美國和歐洲市場調研發現,西方人喜歡帶嬰兒出去郊游,如果嬰兒車具有搖籃功能,就能解決嬰兒在戶外找不到合適地方睡覺的難題。于是,“好孩子”研發人員根據市場反饋的信息,自主研發了一款搖籃式嬰兒車,并獨創了平行、弧形兩種秋千式搖法,并在美國申請專利,尋求美國專利法律保護,享受美國專利政策服務。產品在美國一亮相,馬上贏得顧客的青睞,并進入美國主流銷售渠道。隨后,“好孩子”依靠一系列符合市場需求的新品,僅用3年時間就成為美國市場嬰兒車銷量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