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公司黨委始終堅持用*的精神和“*”的重要思想為指針統領公司的各項工作。我們認為,公司基層黨建工作的好與壞,黨建工作開展的扎實不扎實,黨員隊伍的作風過硬不過硬,將直接影響到公司的整體發展,公司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物業公司工作匯報【五篇】【完整版】,供大家參考。
物業公司工作匯報范文第1篇
一、公司黨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年來,公司黨委始終堅持用*的精神和“*”的重要思想為指針統領公司的各項工作。我們認為,公司基層黨建工作的好與壞,黨建工作開展的扎實不扎實,黨員隊伍的作風過硬不過硬,將直接影響到公司的整體發展,公司大的思路和各項工作目標也將依靠基層黨員的艱苦奮斗來實現,所以,我們一直把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作為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公司的基層黨組織建設與公司的各項工作緊緊的綁在一起,做到了“公司發展靠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
(一)、通過學習,狠抓了干部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有效地促進了基層領導班子的決策水平。持之以恒的學習教育是鞏固黨員干部隊伍,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手段。一年來,我們公司黨委班子從實際出發,從自我入手,首先加強了對公司決策層的學習教育,我們公司黨委班子不論平時工作再忙,也始終堅持日常學習制度,特別是在周六的集體學習中,我們改變以往“一人講,眾人聽”的學習方式,圍繞階段性的學習重點和相關會議精神結合實際工作邊學習,邊討論,大家暢所欲言,各抒己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對基層黨員的教育上,我們采取“黨委帶著支部學、支部帶著骨干學、骨干帶著黨員學”的方法,使學習教育面盡可能的覆蓋到了每一個基層黨員。今年“五一”期間,公司充分利用節日的緩沖時間,要求黨委班子成員對分管的工作隨時掌握情況,幾乎每天都要到基層單位和住宅小區巡視檢查工作,現場幫助解決實際的問題,提高了基層的工作效率,用務實的作風影響帶動了職工。在加強班子自身作風建設的同時,我們還十分注重基層管理人員的作風建設,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經常在公司周工作例會上對基層負責同志進行了物業基本情況的測試,不時地為他們制造一些不掌握基本情況就出丑、就受罰的緊張氣氛,為基層管理人員增加了較大的加強學習、深入調研、準確統計的壓力,增強了基層管理人員了解與職責相關的基本情況的主動性?,F在我們公司的干部職工對管理有了更深的理解,對做好基礎性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高的認識,一個抓管理、上水平的工作熱潮正在逐步形成。
(二)、強化落實,加強了黨建工作的制度建設,有效地發揮了基層支部的核心作用。制度是確保組織有效運作的重要保證。一年來,公司黨委以深化精細管理為契機,進一步加大了公司黨建工作的制度建設,先后出臺了《*物業公司黨建工作制度》、《黨支部工作制度》以及《基層黨支部工作標準》等制度,并結合黨員目標管理對基層黨員進行了全過程、全方位的考核,使每一名黨員時刻處于制度的約束之下。公司各基層黨支部都能夠處處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制度,能夠正確處理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的關系,堅持“不唯書,不唯上,只唯實”,扎扎實實地抓好了各項工作的落實,樹立了基層支部在職工群眾中的良好形象。特別是在公司外闖市場的進程中,各基層黨支部更是發揮了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找信息、跑市場、召投標,黨員首當其沖,幾乎每一個外拓物業都有我們黨員的身影。
(三)、深化主題,增強了黨員干部的責任意識,有效地激發了基層支部的爭先意識。去年以來,面對管理局對社區的費用補貼大幅度壓縮,公司黨委以積極的姿態直面改革,自覺變壓力為動力,我們管理局開展的以“學、轉、謀、見、爭”活動為主題,以“黨員目標管理”、“黨員責任區”和“黨員先鋒崗”等活動為載體,集中開展了“創優質、挖潛力、謀發展”主題活動,掀起了一個人人爭一流、個個查漏洞、自覺獻良策的小高潮。如大樓管理隊黨支部帶領員工自己的活自己干,通過認真的摸索和實踐,掌握了大理石地面清洗、拋光和保養技術,并主動利用休息日有規律地做好此項工作,為社區節省了一筆數目不小的支出。為了進一步夯實根基,確??傮w工作起步扎實、管理運行控制有序、服務質量穩步提升,我們還深入開展了“精細管理深化年”活動,以狠抓細節管理為切入點,從健全完善各崗位的職責、程序、標準和對各項工作的安排落實、檢查考核、講評兌現的過程控制辦法著手,為下一步的工作創特色、創品牌、創效益、謀發展提供一個可靠的保證。如:雅苑物業站黨支部在外闖市場的過程中敢為人先,主動挑起了試行小區項目經理負責制的重擔,為積極探索今后小區物業管理的方向積累了經驗。
(四)、突出重點,優化了基層支部的結構配置,有效地加強了對基層黨員的管理。由于去年油田改革帶來了一些不穩定的因素,一些偏激思想在職工群眾中或多或少的存在,因此,黨員的管理,特別是小區非在職黨員的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為確保公司的隊伍更穩、質量更高、服務更優,公司黨委一是找準重心,進一步優化了基層支部黨員干部的結構,今年4月份,公司黨委報請中心黨委同意后,根據個人的脾氣性格、管理特點和工作擅長對三名基層書記進行了崗位調換,使其在原崗位難以發揮的優勢發揮到了新崗位上,充分做到了人盡其材;
二是把握重點,進一步加強了黨員尤其是非在職黨員的管理。由于整合,我們*的黨員人數達到了253名,其中非在職黨員197名,占到了黨員總數的77.8%。如何加強這部分黨員的管理是評價公司黨建工作有效與否的重要指標。為此,我們集中精力抓好了非在職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并下發了《*物業公司非在職黨員管理工作制度》,同時對四個物業站的家委會副主任分別進行了選舉,提高了非在職黨員參與組織建設的積極性。萃苑物業站黨支部作為社區非在職黨員人數最多的單位,針對非在職黨員較分散、流動性強、思想難統一等現狀,始終堅持“文化活動吸引人、思想關懷感化人、入戶宣傳留住人”的工作思路,結合每一名非在職黨員的實際狀況和自身特點,將非在職黨員合理安排到小區宣傳、居民調解等崗位上,充分發揮了非在職黨員的最大潛能,一年來,在萃苑非在職黨員中,未發生一起越級上訪、私通串連等事件,并在維護小區治安、樹立小區形象上作出了積極的貢獻。雅苑物業站黨支部積極開展“四無雙十佳”創建活動,建立健全了人民調解工作制度,做到人民調解工作有章可循,使人民調解工作做到制度化、規范化,杜絕了各類民轉刑案件的發生。三是狠抓重要環節,保持了大局的穩定。我們對公司的38名協解職工全部分解落實到了每一個支部,要求各支部對未就業的10余人根據所居住小區安排了幫扶人員,定期與他們溝通,及時了解協解職工的思想動態和生活狀況,傳達有關再就業信息,幫助他們實現再就業。為確保工作的最終落實,我們將幫扶任務寫進了《內部承包責任書》,增強了基層支部的壓力感。20*年底,38名幫扶對象中已有22人通過各種渠道實現了再就業。
二、目前公司黨建工作還存在的問題
1、雖然基層黨支部學習制度堅持的很好,但是學習的效果還還不夠明顯。
2、對黨員管理和教育的覆蓋面還存在死角,個別黨員的組織生活堅持的不好。
3、部分黨支部還存在因循守舊的意識,工作中創新力度不夠,沒有真正的激發基層黨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今后一個時期公司黨建工作的新思路
一是以點帶面,充分發揮好先進典型的示范作用。今年,我們將抓住萃苑黨支部創建管理局“黨建示范點”的良好機遇,逐步探索初一條非在職黨員管理的有效途徑。
二是進一步加大基層班子建設,重點突出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正確處理好支部工作與行政工作之間的關系,努力做到黨政領導的既分工,又協作,將黨政工作統一到公司外闖市場求生存的思路上來。
物業公司工作匯報范文第2篇
一、案例基本情況
國家外匯管理局揚州市中心支局在日常開展的國際收支數據非現場核查中發現某外國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自2005年下半年以來以“租賃”和“安裝調試費”等名義于2005年9月,2006年3月、5月累計向境外母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支付12.4萬美元租賃設備項下費用。
據調查了解,A公司在辦理租賃項下租金對外付匯時,向銀行提供的是一份其于2005年3月與境外母公司簽訂的資產租賃合同,租金每年24萬美元,租期五年,累計120萬美元,由出租方負責采購、安裝、調試、維修和服務。該成套設備的商業發票顯示是其出租方境外母公司B公司于2000年6月從韓國進口的,當時采購價值843萬美元,在被租賃前是B公司的固定資產(具體流程見圖1)。除此以外,該公司在辦理租金項下付匯時還向銀行提供了付匯申請書、租金的商業發票和完稅憑證。而在事后查閱該套租賃設備的進口貨物報關單發現其貿易方式是“外資設備物品(2225)”,與租賃貿易應該對應的貿易方式(“租賃不滿一年”、“租賃貿易”和“租賃征稅”)不一致。
二、跨境租賃貿易中可能存在的管理風險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銀行在僅審核了該公司提交的付匯申請書、租賃合同、租金的商業發票和完稅憑證等資料后,即以《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現行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的非貿易項目售付匯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3〕35號)為依據辦理了租金的對外售付匯業務。筆者認為如僅僅以未明確規定的非貿易名義辦理跨境租賃項下售付匯業務是一種簡單化的、不嚴謹的操作行為,并不符合當初該文件的立法本意,且存在不少管理風險和漏洞讓企業有機可乘。
1.存在企業規避資本項目外債管理的風險。銀行在辦理租賃項下租金的售付匯時,首先應該對企業提供的租賃合同進行真實性審核,履行必要的盡職調查,來判斷該租賃交易是屬于融資性租賃還是經營性租賃。因為,前者是納入資本項目外債管理,實行“差”控制,需要進行逐筆登記管理,租賃的本金和利息要經過外匯局核準后才能對外支付;而后者納入經常項目服務貿易管理,無需經過外匯局事前登記即可在銀行辦理售匯付。而如果銀行并沒有對該租賃交易的實質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對租賃交易的實質不清楚,僅依據租賃合同的表面真實性就簡單的按照經營租賃的管理方式為其辦理了租金的售付匯,就會使得企業能輕而易舉得繞開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實現租金的自由匯出。
2.存在企業資本外逃、逃套匯的風險。在本案例中,銀行以特殊非貿易規定的付匯申請書、(租賃)合同、(租金)商業發票和完稅憑證等資料為企業辦理租金的售付匯。同時,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企業可憑以付匯的憑證——進口貨物報關單,銀行如不對該筆報關單在中國電子口岸網上進行核銷結案處理的話,企業完全可以用同一筆進口貨物報關單辦理對外付匯,進行重復購付匯,實現資本外逃。因此,如果該交易實質是融資租賃的,即實現了租金本息的自由匯出,也實現了設備本金的重復付匯;如果交易實質是經營租賃的,即實現了租金的匯出,也將本無需支付的設備款對外付匯了,實現了資本外逃。
3.存在企業利用租賃項下貨物進口報關單進行虛假驗資的風險。由于企業在租賃貨物進關時未如實向海關申報貨物貿易方式,以及銀行在辦理租金售付匯時未對貨物進口報關單及時進行核銷結案處理,使得有設備出資需求的外商投資企業存在利用此漏洞到外匯局辦理驗資詢征,騙取到資證明的可能性。
4.存在企業逃避延期付匯登記管理的風險。A公司是一家主要從事LCD、TFT等電子顯示產品的制造和銷售的外商獨資企業,注冊資本3130萬美元,總投資9050萬美元,企業總投資規模龐大,而有效投資不足,資金需求缺口較大。自從《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加強進口延期付匯、遠期付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出臺后,存有大量需要辦理延期登記的未付匯進口報關單。而在海關調查時,發現該企業租賃設備進口報關時使用的是一份與B公司的設備購買合同,且該套租賃設備進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貿易方式是“外資設備物品(2225)”,而非支付租金時提供的租賃合同。通過分析,筆者推測可能是由于企業資金不足無法按照延期付匯登記的要求按時付匯,有可能向銀行提供虛假的租賃合同,通過租金方式將欠母公司的貨款分批償還,以逃避延期付匯的登記管理,從租賃合同的簽訂日期來看和延期付匯登記實施的日期大體相近。
5.存在跨國公司利用跨境租賃貿易的關聯交易方式向境內轉移資產的可能??缇匙赓U作為一項相對較新的經濟活動形式,讓某些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昂貴工業或商業設備的企業發現利用租賃而不是購置這些設備具有許多好處,因為這樣免去了注資的責任、籌資的負擔,風險小、成本低,況且在跨國公司內部租賃費可以作為價格轉移的一種形式,如在本案例中,利用很低的租賃費在跨國公司內部將其母公司的資產轉移給了A公司,實現其經營目的,從而免去了母公司承擔的出資責任。[2]
6.存在企業偷逃海關關稅的風險。在本案例中,A公司將跨境租賃貿易貨物在海關申報為“外資設備物品(2225)”,而“外資設備物品(2225)”是外商獨資企業作為投資進口的設備物品專門的貿易申報方式,可以享受免征關稅和增值稅優惠,而跨境租賃貿易貨物如是以租金方式對外支付的租賃貨物在進口報關時,以在租賃期間海關審定的租金作為完稅價格,要征收相應的關稅,所以該企業存在逃避海關監管,偷逃關稅的風險。
三、跨境租賃貿易風險的形成因素分析
1.外匯租賃立法的滯后影響了對租賃交易實質的區分和實施有效的分類監管??缇匙赓U在我國存在的時間并不長,而我國目前對租賃的立法比較緩慢,且都是從某一方面對租賃行為進行規范。1999年3月在由全國人大通過的《合同法》中,首次從經濟合同的角度引入租賃和融資租賃的概念;2001年1月1日實行的由財政部印發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在借鑒了《國際款即準則第17號——租賃》(《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IAS17》)的對租賃的劃分原則后,從會計的角度對租賃的分類、會計處理等方面作了詳細的規定,首次將租賃區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參見表1)。
通過比較可以發現,《合同法》是從合同的形式要件上對租賃和融資租賃做出了形式規范,指出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通過對合同中要素的羅列作為判定合同是否是融資租賃性質,但對經營租賃合同并未做出明確的界定。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中強調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其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承租人和出租人應當在租賃開始日將租賃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并指出一項租賃是歸類為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依賴于交易的實質而不是合同的形式,同時給出了相關的標準。而對經營租賃則采用排除法來定義,即非融資租賃就是經營租賃。從會計處理的角度來看,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物是計為承租人的固定資產、由承租人提取折舊的,租賃物并不計入出租人的資產。在出租人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欄內所計的是租賃應收款。而經營租賃合同的租賃物,則是出租人的固定資產,對于承租人而言,則是表外融資業務。即經營租賃的租金可以納入當期費用,且資產和負債不列入承租人的財務報表內,因此實現“表外融資”。
但是,作為承擔匯兌環節監管的外匯局或外匯指定銀行并不是微觀主體經濟活動和存續規則的制定者和監管者,在審查企業提交的租賃合同時,是看合同的表面真實性還是深入地探究其交易的實質,顯得無所適從,且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據和控制手段。所以,從匯兌環節來看,外匯租賃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缺失對有效區分跨境租賃的不同交易性質并實施分類監管帶來了難度。
2.跨境租賃項下售付匯法規不完善。目前,在外匯法規中有關租賃貿易費用對外支付沒有比較完整和詳細的規定,相關操作規程零星散見于一些法規中。如在《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第十四條首次提到非融資性租賃費用的對外支付,規定“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憑客戶提供的支付清單,可為民航、海運、鐵道部門先從其外匯賬戶中支付或者兌付……非融資性租賃費及其他服務費用”。[3]后在出臺的較系統的概括非貿易項下售付匯項目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下發非貿易售付匯及境內居民個人外匯收支管理操作規程》中沒有對跨境租賃租賃費的售付匯做出明確規定。而再后出臺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現行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的非貿易項目售付匯有關問題的通知》似乎打開跨境租賃項下租賃費用對外售付匯的通道,但如果作為特殊非貿易售付匯來操作,則無法控制外商投資企業“假租賃真購買”的情況,容易導致不法企業利用貨物進口報關單重復購付匯,進行資本外逃和逃避延期付匯登記管理的行為。
3.跨境租賃項下貿易進口付匯核銷管理政策和租賃服務對外售付匯政策不銜接??缇匙赓U項下機器設備的進口貿易既可以表現為一般商品貿易的進口,也可以表現為服務貿易商品的進口,它們在海關進口中計征關稅的稅基是不一樣的,前者是以租賃商品的總值或海關認可的公允價格為征稅基礎,而后者是以租賃貨物所需支付租金視為商品的到岸價格,并按該類商品的稅率計征關稅的。
2003年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聯合了《關于對憑進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辦理售付匯及核銷實行分類管理的通知》,其中涉及租賃方式進口的貿易方式有“租賃不滿一年”、“租賃貿易”和“租賃征稅”三種,都作為“有條件對外售付匯”管理(見表2)。
從表2可以看出,“租賃征稅”這種貿易方式是將租賃費作為報關價格的,與前兩種租賃項下貿易方式不同,而從非貿易外匯管理的角度來看,就租金本身在對外售付匯時是不存在有貨物進口報關單的,但“租賃征稅”項下卻有。這容易導致企業將租金既以貿易進口付匯方式對外支付,也能以非貿易方式對外支付,引發企業逃套匯風險。
此外,該文件規定的三種租賃貿易的購付匯條件過于籠統。目前經濟活動中,租賃主體主要涉及經批準從事跨境租賃業務的租賃公司和因生產需要對外租賃的一般性企業,前兩種貿易方式適合是從事租賃業務的租賃公司,后一種適合一般性企業。文件規定在辦理上述貿易方式購付匯時要審核“經貿部門批準經營租賃業務的批件、租賃合同等”,這適用于經批準成立的租賃公司,對一般性企業來說,并沒有“經貿部門批準經營租賃業務的批件”。
四、加強跨境租賃貿易中外匯管理的對策
1.加快對跨境租賃外匯管理的立法進程,完善外匯租賃管理。建議盡快開展對跨境租賃外匯管理立法工作,參考《合同法》、《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結合《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以及借鑒《國際融資租賃公約》的先進國際理念,針對當前的外匯管理開放的程度,制訂《外匯租賃管理暫行辦法》,一是要明確外匯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分類標準,二是按外匯租賃的不同類型以實施不同的分類監管,三是在分類監管下,完善結售付匯環節的管理。
2.在現行管理模式下,完善跨境租賃貿易的售付匯行為監管,防范企業逃套匯行為。一是改進《關于對憑進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辦理售付匯及核銷實行分類管理的通知》中對“租賃征稅”購付匯條件的管理,建議海關對此類進口報關單不在出具“進口付匯證明聯”,將其租賃費的對外支付完全以非貿易的方式對外支付,但外匯局或銀行在辦理對外售付匯時累計不得超過該貿易方式下進口報關單的金額。二是無論外匯局或銀行在辦理融資租賃或經營租賃項下租賃費用對外售付匯時,都必須登陸“中國電子口岸網”,及時將該筆跨境租賃項下設備的進口貨物報關單進行核注結案處理,防止企業利用進口報關單重復購付匯。三是要求企業辦理經營(非融資)租賃項下購付匯時,除了提供付匯申請書、租賃合同、租金的商業發票、完稅憑證和對應貿易方式的進口貨物報關單等資料,還需提供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文件,證明其會計處理方法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對經營租賃的原則和要求,以幫助銀行確認其租賃交易的實質,以提高真實性審核的能力。
3.加強對租賃自用用途的跨境租賃貿易主體的監管。一是要對外商投資企業跨境租賃經營模式進行一定的規??刂?,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的一定比例,防止跨國公司利用租賃交易在內部進行資產轉移,逃避出資義務。二是加強對租賃貿易真實性的監管,防范企業利用“真購買假租賃”來逃避延期付匯登記管理的行為,弱化外匯管理效率。三是加強對租賃貿易項下進口貨物報關單的監管,防止重復購付匯和作為虛假出資的憑證。
4.加強部門協調,形成監管合力。本案例中,如果外匯局和海關部門缺少有效的溝通協調過程,外匯局將不會很快掌握企業跨境租賃貿易的信息。因此,建立部門間監管信息共享機制是強化外匯管理有效性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特別是海關和外匯局在貿易進出口管理方面,分別掌握實物流動數據和資金流動數據,所以,完善相關數據共享機制顯得尤為重要。盡管目前外匯局和海關在進出口方面已建立了多個信息共享和核對系統,但還存在著一些溝通盲區,如微觀交易主體的未憑以付匯報關單的數據查詢等。為此,建議盡快實現雙方數據的完全共享,以徹底解決實跨境貨物流與資金流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監管效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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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工作匯報范文第3篇
2012年,上海市稅務部門在退稅核查中發現美梭公司存在騙取出口退稅嫌疑,并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經查發現,本案是一起投機者為追求“穩定收益”,通過虛假循環貿易騙取國家退稅的案件,且案值巨大,涉案金額高達8億。
貿易趨冷,實業家“轉型”
黃玉建是紡織品貿易領域小有名氣的商人,在前些年外貿興盛的好年景里積攢了大量資金和人脈。然而外貿行業的好景不長,2008年以來,外貿領域尤其是傳統紡織行業出現了比較嚴重的萎縮,出口滯緩,企業紛紛倒閉,黃玉建的生意開展得也愈發不順利。在長期從事進出口貿易中,黃玉建發現,根據國家規定的出口退稅規定,如果退稅高達百分之十六,即外貿公司(出口方)從工廠(供貨方)買進一批不含稅金額為100萬元的紡織品,按17%增值稅率即17萬元增值稅,這批貨物的含稅價為117萬元。貨物出境后,外貿公司憑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中的“出口退稅證明聯”和工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出口退稅。按紡織品16%的退稅率,可以退100萬元×16%=16萬元。與此同時,根據行業慣例,此項“貿易”成本也是可控的:假如通過花費“開票費”的方式獲取虛開的增值稅發票用于退稅,用于購買發票的成本大體上是3到6.5個點,地下錢莊費用0.8到1.2個點,外貿公司費用約為1.5個點。也就是說這項買賣的“原料”成本約為5到9個點,其余皆為公司運營的常規成本。在貿易數量足夠大的情況下,給貨物“注水”來獲取退稅似乎是個擴大利潤的“新增長點”。于是,在利益的驅使下,黃玉建決定轉型從事更加“穩定”的收益。
增設貿易節點公司,
為騙稅做準備
早在2005年,黃玉建即成立了上海美梭羊絨紡織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梭公司),主要從事羊絨制品、紡織原料的采購、加工、進出口等業務,并下設生產部、財務部、貿易部、采購部等部門,該公司結構穩定,且在業內有著一定的行業知名度,成為理想的退稅申報主體。然而,近年來虛假貿易、虛開增值稅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案件頻發,國家對上述犯罪均呈高壓打擊趨勢,監管趨嚴,尤其是對于某一家固定企業突然出口增速較大的,視為重點關注對象。此外,對于沒有產業慣例的地區或公司,稅務系統一般給予重點排查,做多貿易節點公司就成為一種有效規避監管的手段。所以說,單純有了這一家公司還是遠遠不夠的,為了順利開展“貿易”,黃玉建還先后成立上海美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梭集團)、上海建得龍紡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得龍公司)、上海建得美紡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得美公司)、山東建得佳紡織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得佳公司)、上海建升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升堂公司)等公司,并擔任上述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在“硬件”逐漸齊全的同時,黃玉建開始招兵買馬。首先,黃玉建邀請了陳某,陳是國際貿易的老手,對于貨物通關、報稅、外匯業務均較為熟悉,正因此在整個“貿易”中承擔重要職責,由其具體負責美梭公司紗線出口等事務。至于財務人員的選擇,黃玉建則安排自己的親信,原美梭公司出納――胞妹黃某,來擔任“貿易”的財務負責人,負責貨款支付、財務報銷、購匯、發票處理及退稅等工作。這樣一來,公司運營的一套班子就基本成型了。
取道香港,偽裝循環貿易
基本條件成熟以后,接下來就是選擇貿易節點,出于多種考量,香港成為最便捷的“出口貿易”節點(除了香港,另有部分循環貿易取道新加坡)。黃玉建、陳某通過聯系香港人雷某輝,指使黃某根在香港以益利(香港)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益利公司)的名義收貨。待貨物到達香港后,黃玉建、陳某又指使雷某輝、黃某根等人將紗線以來料加工或者以羊毛紗線名義報關入境,并通過物流公司將紗線從深圳、東莞等地先運至河北省中轉,安排史某負責在河北省清河縣接收紗線并重新包裝,再運送至美梭公司上海倉庫等處。同時,為向境內公司支付貨款,由陳某先后安排黃某根、史某等人在香港注冊成立了多家與出口合同所列外商公司英文名稱相近似的香港公司,并將資金通過私人賬戶劃轉至葛某及雷某輝、黃某根介紹的地下錢莊私人賬戶內,從而非法匯兌至上述香港公司賬戶。最后,黃某根在香港以外商名義(香港公司可以英文名注冊,目的在于以近似名稱以混淆稅務機關檢查)向美梭公司及上海三毛公司等外貿公司付款,完成付款至境內等事宜,最終由美梭公司及外貿公司辦理出口退稅手續。
利用地下錢莊進出資金,
偽裝出口貿易
既然是偽裝成正常進出口貿易,除了通關報稅環節,還需要外幣的進出賬環節,于是購匯就成了接下來工作的重點。正值黃玉建苦于手中缺乏美元之際,一個老熟人的面孔浮現在他的眼簾。原來黃玉建前些年在去渣打銀行辦理業務時曾結識了葛某,這個葛某現在就經營著信用證貼現和外幣兌換業務,即地下錢莊。說到葛某,其人金融從業也堪稱經歷豐富,曾就職于多家外資銀行,熟悉外匯業務,后來他嗅到了經營外匯業務賺錢的“商機”,就辭職創業,成立了一家叫做寧波高晟科技的公司。這家公司在香港等地擁有離岸賬戶,有美元及人民幣的資金劃轉權,加之由于經營信用證貼現,美元客戶較多,能夠為后面換匯提供資源,同時,葛某的眾多外國客戶恰恰急需人民幣以進入中國大陸境內配置人民幣資產。于是,黃玉建與葛某一拍即合,約定由葛某提供美元,黃某提供人民幣并按照匯率上浮2-3個點給付傭金。葛某根據約定的匯率,安排其財務人員將外匯先行匯入購匯客戶黃玉建開設在境外的銀行賬戶,再安排張潔等員工或直接要求客戶黃玉建,將相應的人民幣匯入售匯客戶指定的境內銀行賬戶。
隨著黃玉建的外匯需求越來越大,葛某自身的資源也無法應對,于是其聯系銀行圈子里的同事,包括匯豐銀行、星展銀行、法國興業銀行等外資銀行的中層領導或業務經理,約定五五分成,通過他們的客戶資源源源不斷地為黃玉建提供外匯。
巧借國企貨代,
為虛假貿易“增信”
狡兔三窟。除了精心策劃循環貿易的各個環節,憑借多年從事外貿的經驗,黃某為了降低監管風險,主動自我“加杠桿”,即拋開自己或熟悉的貿易公司不用,故意斥資尋找有名氣的央企或上市公司背景的貨運公司合作――因為海關和稅務部門基于對上述兩種企業的信任,監管并不嚴格。黃玉建先后委托中國航空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航技上海公司)、上海三毛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三毛公司)、上海輕工國際發展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輕工公司)、上海紡織裝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紡織公司)、蘇州市紡織絲綢輕工工藝品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紡織公司)等知名外貿公司或知名央企子公司出口紡織紗線至香港、新加坡。
二次偽裝產地信息,
虛開增值稅發票抵扣稅款
黃玉建深知稅務部門的監管政策,如果在上?!皯{空”地生產出羊毛原料轉而出口容易引起監管部門的警覺。如果不能制造“產地”,不妨佯裝從產地進貨加工進而出口貿易。河北清河縣是中國羊絨之都,于是黃玉建拉攏了幾個河北清河籍人,讓他們分別去內蒙古、寧夏、遼寧設立公司,并利用上述公司虛構并抬高收購羊毛、羊絨價格,為美梭公司提供足額的增值稅進項發票。這里虛開增值稅發票又涉及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在清河籍人控制的公司與黃某公司之間。比如黃玉建從清河籍的公司拿了100萬的羊毛原料,但卻按1000萬貨來虛開發票,然后黃某打款給清河籍的公司1000萬元,清河籍的公司實際收賬100萬元,另外900萬則借道地下錢莊匯至黃某控制的境外公司,然后通過境外公司再打給黃某委托出口的外貿公司,完成“資金流”的匹配。第二部分就是利用稅務部門針對農戶的便民措施,具體發生在農戶與清河籍人的公司之間。農戶將羊毛、羊絨等制品賣給公司開具農副產品發票,收購羊毛的公司即憑此實現進項稅抵扣。這類發票可以由農戶自領也可由收購羊毛的公司代領,開票形式是手寫,具體交易額只有農戶和收購公司知道。以此積少成多,層層的虛開最終為黃玉建提供了足額的進項發票。截至案發,黃玉建通過紫玉公司等60余家公司虛開羊絨類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79.3億余元,稅額11.5億余元。
貍貓換太子:
高報出口、低報進口
虛假貿易的關鍵環節在于創造利差。根據前面的測算,黃玉建的一般成本大概在9到10個點之間,只有6到7個點可賺,而實際上,黃玉建通過循環貿易,高報出口同時低報進口的方式降低了成本。即美梭公司本身存在真實的出口業務,而且出口的貨物也是美梭公司自行收購來的,但是他們卻將一批貨物反復報關。黃玉建收購過來的將羊毛紗線謊報為羊絨紗線以每公斤相當于九百余元人民幣的價格報關出口到新加坡及中國香港地區,其后由黃某控制的香港“空殼”公司將同批貨物虛報品名為棉紗線或化纖紗線,以約16元/公斤的價格賣入境內由黃某控制的公司,重新包裝后再出口。為了避免出現票貨不一致引起監管機構警覺,黃玉建將進口至深圳的貨物先運到河北的公司(因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來自河北),再運抵上海自己控制的公司。這批1300萬公斤的羊毛紗線就這樣“空轉”往返約4年,美梭公司累計報關出口金額近70億元人民幣,騙取退稅款超過8億元。
尾聲
2015年8月25日,黃玉建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被告人黃玉建辯稱其系正常經營,所涉及不正當換匯亦用于海外投資(實際是洗錢),故不構成騙稅,提出上訴。但同案犯供述及交易記錄,資金流水等客觀證據均指向黃玉建,其騙稅與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均構成犯罪,且數額巨大。2016年5月26日,上海市高院終審維持原判,裁定黃玉建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其行為又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應當擇一重罪論處,故應以騙取出口退稅罪定罪處罰。最終,黃玉建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同案犯均按照各自所犯罪行受到應有的懲罰。
警方提示
新型騙取出口退稅案件逐漸向著專業化、體系化方向發展,各個環節分工明確,實現了部分“工作”的分割外包,并圍繞外貿及稅務政策不斷進行調整。從此類案件的整體發案情況來看,主要呈以下特點:
標的物選擇更“專業”
虛假貿易的標的物一般具備容易拆分以及小件化的屬性,比如紡織品、木制品、電子數碼產品尤其是電子精密設備配件等。近年來,技術含量較高的電子配件由于其體積小、估值參照價格不敏感等因素成為騙稅分子眼中的“優質”標的。如上海發生的一起電子配件循環貿易出口退稅案中,騙稅分子將CPU和二極管作為虛假貿易的標的物,通過前者提供進項,利用信息不對稱虛報后者出口價格,制造剪刀差獲利。
偽裝貿易環節設置更嚴密
除了不斷在各個環節設立公司外,騙稅分子愈發注意工商登記等信息的敏感性,如通過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又如在資金運轉上盡量使用自己實際控制的非本人名下資金賬戶。此外,騙稅分子非常青睞委托大型外貿公司尤其是國有外貿公司為其出口業務,并將其視為獲得穩定收益的“增信措施”。國內許多騙取出口退稅的大案都涉及國有企業或上市公司。美梭公司羊絨騙稅案中的出口公司就是“上海三毛”。受累于該案,“上海三毛”已經停止外貿進出口業務?!百Q易”落腳城市選擇相對單一。
香港由于其獨特的區位以及政策因素,成為騙稅分子天然的落腳城市。在香港開立賬戶,物色中介機構與專業人員,通過深圳的地下錢莊把人民幣換成外匯,將數批委托單集中一起從香港匯過來。事實上,由于種種特殊原因,香港逐漸成為了騙稅分子難以繞開的落腳點。此外,在進項發票上,票源地也存在相對單一的情況。由于部分地區稅收征管不到位、優惠政策泛濫,導致發票產業興盛,如江蘇北部某些地區、江西某些地區,騙稅分子在進項周轉不開時,難免鋌而走險。
物業公司工作匯報范文第4篇
關鍵詞:跨國公司;
非貿易售付匯;
資格審核
中圖分類號:F830.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392(2008)07-0013-02
自2004年《跨國公司非貿易售付匯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實施以來,天津濱海新區已核準7家跨國公司非貿易售付匯資格(以下簡稱資格,不含保稅區),核準企業無需外匯局審核,就可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向境外支付由其境外總公司或關聯公司代墊的或本公司分攤的各類非貿易項下費用,非貿易售付匯手續的簡化,為跨國公司營造了便利、寬松的經營環境。
一、 跨國公司非貿易付匯情況及特點
2004至2007年跨國公司非貿易付匯共支付各類代墊、分攤費用1601.98萬美元。具體特點如下:一是付匯規模先增后降。2005-2006年跨國公司非貿易售付匯快速增長,年增幅分別為66.69%、102.48%。2007年較上年下降28.54%,主要因部分企業管理人員減少以及個別企業2006年集中支付前兩年拖欠款增大了基數,從而造成2007年付匯較上年有所下降。
二是總量占比小。2004-2007年跨國公司非貿易售付匯約占轄區銀行非貿易售付匯總額的0.6%,約占轄區代墊、分攤總額的20%左右。
三是享受政策優惠的企業數量少。截至2007年末,僅在天津開發區注冊的外商投資企業就有4485家,《財富》500強公司中有62家在開發區進行了投資。與轄區數量眾多的跨國公司相比,享受政策優惠的跨國公司數量極小。
四是核準企業產業集中。目前濱海新區依托港口經濟、地緣優勢已經形成了電子通訊產業、機械制造及汽車產業、生物醫藥化工產業、食品飲料產業、國際物流等多項支柱產業。而已核準資格的7家企業主要集中在設備制造與電子通訊產業。
二、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核定標準較高,新區企業難達標
通知規定,在境內擁有一家行使投資管理職能的關聯公司是申請跨國公司非貿易付匯資格的必要條件。但從濱海新區的實際情況來看,跨國公司的投資性公司與其境內的關聯公司之間是投資和被投資的關系,在法律地位上都是獨立的法人,公司的具體生產經營行為均由公司董事會決定。投資性公司傳統意義上的管理職能淡化,更多的轉向為所投資公司制訂經營戰略與管理標準、培訓人員、協調經營計劃等服務項目方面。因此,區內跨國公司在申辦資格時一般不能提供投資性公司對其行使投資管理職能的證明材料,這就出現了區內跨國公司眾多,但符合通知規定條件的公司較少,優惠政策落實空間小的局面。
(二)集團內關聯公司需求不一,新區企業需求難實現
由于投資性公司往往只負責對所投資企業提供技術咨詢、員工培訓等服務,一般不直接與境外關聯公司發生非貿易項下業務往來,因此其申辦主觀意愿不強。這就形成了境內投資性公司未申請資格,而其在濱海新區內企業需要申請資格的需求卻難以實現的局面。
(三)個別條款規定籠統,具體審核難操作
通知第十六條規定“經常項目外匯收支規模較大,在當地具有重要影響的單一外商投資企業(外商實際出資比例不低于25%)經所在地外匯分局核準,可以比照規定辦理非貿易項下的售付匯手續”。此項規定實質上是如在境內未設投資管理公司的大型外商投資企業享受政策優惠提供措施。但該條規定中的“經常項目外匯收支規模較大、在當地具有重要影響”既沒有規定“經常項目收支規?!钡目己四晗?#65380;具體金額或占比,也沒有明確“影響程度”的評定部門,在實際工作中難于操作。
(四)數據報送要求未明確,后期監管難實施
通知對于資格申辦條件、非貿易售付匯項目以及付匯時所需提供材料作出了明確規定,但對跨國公司與境外關聯公司關聯關系真實性的監管卻更多的建立在跨國公司自律的基礎上,對跨國公司取得非貿易售付匯資格后相關數據和業務情況的統計、報送未做明確規定,后期監管缺乏依據和必要的手段與措施。
三、政策建議
(一)降低核定“門檻”,擴大政策受惠范圍
為了加快實現濱海新區非貿易售付匯便利化,加快區內跨國公司非貿易售付匯與國際接軌,提高非貿易項下外匯資金運用效率,建議進一步降低核定“門檻”,簡化核定手續,新區內跨國公司無需提供其投資性公司行使投資管理職能的證明材料,并且可以先于其投資性公司申辦跨國公司非貿易售付匯資格。
(二)細化有關條款,深化政策內涵
一方面,明確經常項目收支總額考核標準與考核年限;另一方面,與地方政府協調,由地方政府提供對本地區具有重要影響的企業名單,對于既符合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總額考核標準,又是地方政府核定的具有重要影響的企業,應核準其比照通知規定辦理非貿易項下的售付匯手續。
(三)加強后期監測,實現跨國公司非貿易售付匯動態管理
對于取得非貿易售付匯資格的跨國公司,應對其取得資格以后的非貿易售付匯情況進行實時監測,實施動態管理。一是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在明確核準企業報送相關數據情況要求的基礎上,依托現有國際收支申報系統、服務貿易非現場監管系統,篩選大額、高頻付匯數據進行匯總分析。二是強化可疑數據的現場核查。對于可疑數據應及時向付匯銀行調取付匯憑證或對該跨國公司實施現場檢查。三是加大違規處罰力度。對惡意違反本通知規定的跨國公司應立即停止其跨國公司非貿易售付匯資格,并依據現行法規給與相應處罰。
(四)加大管理創新力度、進一步簡化跨國公司非貿易售付匯手續
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創新跨國公司非貿易售付匯管理模式,便利境外代墊工資等代墊關系明晰、風險較小的非貿易項下費用對外支付。一是允許一些近幾年內財務收支正常,資產負債比率合理、非貿易售付匯總額占全年對外付匯總額較大的跨國公司,在尚未取得稅務證明等付匯憑證的情況下,僅需提供外籍人員全年工資概算清單、護照、簽證等材料即可在年初對外一次性預付全年代墊工資等非貿易項下費用。二是跨國公司須按月向外匯局報送外籍人員實際工資清單與稅務憑證,在全年業務終了后,對預付金額與實際應支付金額進行核對。若預付金額多于應支付金額,跨國公司應在20個工作日內向境外關聯公司收回多出部分金額,并向外匯局提交收(結)匯水單、國際收支申報單原件,外匯局經辦人員在收(結)匯水單上簽注“已沖減預付代墊費用”,并加蓋非貿易外匯業務審核專用章,同時在出口收匯監管系統中完成水單注銷操作。反之,跨國公司可向外匯局申請對外支付少付金額,經外匯局審批后,跨國公司憑外匯局核準件及相關憑證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對外付匯手續。
課 題 組 組 長:付連元
一、物流企業外匯風險及表現
物流企業外匯風險是指物流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對外經濟、貿易管理與營運等活動中,以外幣表示的資產(債權、權益)與負債(債務、義務)因未預料的外匯匯率的變動而引起的價值增加或減少的可能性。外匯風險可能具有兩種結果,或是獲得利益;或是遭受損失(Loss)。目前,一些國家貨幣匯率經常動蕩不定,國際金融市場變幻莫測,外匯風險對持有外匯物流企業來講已成為重要問題。
1.交易風險。即由于外匯匯率波動而引起的應收資產與應付債務價值變化的風險。它包括:一是以延期付款為條件進出口的物流勞務,在貨物已發運或勞務提供后,而物流勞務費尚未收支這一期間,外匯匯率變化所發生的風險;二是以外幣計價物流企業信貸活動,包括向外投資和向外籌資或對外債務,如遇投資本息收入的外幣匯率下降,投資的實際收益就會下降,使對外投資者蒙受損失。
2.折算風險。折算風險經常被稱為會計風險或轉換風險、翻譯風險。它是指以外幣度量的物流企業子公司的資產、負債、收入、費用和損益都需要按一定的匯率折算為物流企業母公司所在國的貨幣表示。折算風險會影響企業在股東和社會公眾面前的形象,甚至可能會招致企業利潤下降和股價下跌。
3.經營風險。經營風險也稱為經濟風險,是指物流企業由于預料之外的匯率變動引起企業產量、成本和價格的變動,使得企業收益在未來一定時期內可能發生變化的潛在性風險。由于經濟風險取決于企業在一定時期內預測匯率變動方向的能力,所以,經濟風險取決于經濟分析,帶有很大主觀性。
二、我國物流企業外匯風險管理現狀
1.外匯風險在我國物流企業涉外業務中主要表現為交易風險和經濟風險
對于我國大多數涉外物流企業來說,由于經營的國際化程度不高,它們面臨的外匯風險主要來自于進口付匯、出口收匯,當企業在這些背景下產生了凈外幣頭寸時,由于有關匯率可能發生變動,將使企業直接面臨外匯交易風險。同時,我國物流企業出口的商品中,勞動密集型產品的數量占有較高的比例,需求價格彈性較大,匯率的變動對于產品的需求有較大影響,對于物流企業企業而言就意味著面臨著匯率的經濟風險。
2.中國大多數物流企業缺乏外匯風險意識和風險管理體系
國際貿易和國際資本雙向流動的迅猛發展,使得我國物流企業外匯業務迅猛增長,越來越多的物流頭寸于外匯風險之中,加之當前國際金融市場上匯率變動頻繁劇烈,外匯風險已成為我國物流企業普遍面臨的重大問題。但事實上,我國大多數物流企業由于從事國際業務時間不長,普遍缺乏外匯風險意識。企業對于國際經濟交往中所面臨的可能的外匯風險暴露要么視而不見,要么抱著僥幸的心理消極應對,對匯率風險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認識。由于外匯風險管理業務部門在企業經營中最直接的表現是增加了公司運營的成本而不能給企業帶來利潤,企業難以看到匯率風險管理所體現的價值,從而忽視外匯風險管理對于物流企業從事國際業務的必要性。
3.外匯交易幣種和風險防范方法不夠豐富
目前國內銀行間外匯市場上的交易幣種僅限于人民幣對美元、歐元、港幣和日元四種貨幣。且外匯市場上提供企業進行外匯風險避險的產品也十分匾乏。除四大國有銀行可以向客戶提供一年期以內遠期交易外,具有保值性質的外匯期貨、期權和掉期等衍生產品交易要么尚未開展,要么市場規模過小而難以滿足企業進行外匯風險套期保值的需要。
目前國內銀行對外匯風險管理的產品還處于開發或剛起步階段,有的還是空白,與國際水平有很大差距。目前我國人民幣利率還遠遠沒有形成一個有效地市場化的利率形成機制。而非市場化的利率不可能給出外匯衍生產品的合理定價,從而限制了較為復雜的外匯衍生產品的設計和推廣。顯然,過于單一的外匯市場交易品種和風險防范手段,限制了我國物流企業對套期保值手段的選擇,進而影響了對外匯風險的有效管理。
三、我國物流企業外匯風險管理對策
物流企業選擇什么幣種進行計價結算、選擇哪國的貿易伙伴、是否對進出口貿易進行套期保值、怎樣管理其資產負債、如何進行國際結算,這一系列的日?;顒佣荚趨R率變動一定的情況下對外匯風險產生影響,使外匯風險的影響結果截然不同,因此,我國物流企業要管理好外匯風險,需要做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提高外匯風險意識
對于任何一個物流企業,只要有外匯的收支,外匯風險就會客觀存在。而風險的大小最終取決于風險暴露頭寸及國際外匯市場的變化,完全沒有風險的外匯收支是不存在的。但如果能夠正視風險的存在,采用合適的方法,外匯風險并不是不可以化解的。對我國物流企業而言,隨著企業的發展,外匯風險將會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其日常經營之中。在這種情況下,加強外匯風險防范管理,首要任務就是要提高各級管理人員,特別是公司的高層決策與管理人員的風險管理意識,以積極的態度來面對,積極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把企業的外匯風險防范列為企業日常工作的一項重要日程,而不是消極應對。謹慎對待外匯風險,以化解風險而不是投機作為風險管理的目標。
2.選擇好合同計價貨幣
在對外貿易和資本借貸等經濟交易中,交易雙方的簽約日期同結算或清償日期總是存在一個時間差,在匯率不斷變動而且軟硬幣經常更替的情況下,選擇何種貨幣作為簽訂合同時的計價貨幣或計價清償貨幣,往往成為交易雙方談判時爭論的焦點,因為它直接關系到交易主體是否承擔匯率風險的問題。首先是盡量采用本國貨幣作為計價貨幣。這樣就避免了貨幣的兌換問題,也就不存在匯率風險。其次是物流勞務收入結算是時爭取選用幣值穩定、堅挺的“硬幣”;而物流勞務支出爭取選用幣值疲軟的“軟幣”。
3.以遠期外匯交易彌補風險
通過預先決定匯率和金額的遠期交易是一種最直接的彌補風險手段。假定物流企業,預定在三個月后收進以美元計價的物流勞務款,可與銀行預先約定在三個月后賣出美元。當美元資金一入賬就進行交割,也就是以約定的匯率將美元賣給銀行,換成人民幣,這樣通過遠期外匯交易對可能產生的交易結算風險進行有效防范。http://wwW.XchE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