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大學離退休人員大病困難幫扶專項經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對離退休人員的關心,更好地幫扶因生大病住院導致生活困難的學校離退休人員,依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離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見》(中組發〔2008〕10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3號)等文件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學校決定設立離退休人員大病困難幫扶專項經費。為做好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特制定本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一條
幫扶原則 大病重病優先,關懷為主,公平公正。
第二條
經費來源及管理 學校每年撥付1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離退休人員大病困難幫扶。幫扶資金單獨核算,??顚S?,如有結余,由學校年底統一收回。
第三條
幫扶對象及申請條件 幫扶對象為我校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因生大病住院自費負擔重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健在離退休人員。
申請幫扶金的人員須在我校校醫院認可的報銷定點醫院接受住院治療。
第四條
自費數額的認定 自費數額為上一年度內(以校醫院報銷年度為準)在校醫院報銷后自費的部分;具體數額由XXXX市醫保中心審核認定,校醫院核準。
第五條
幫扶工作管理機制 學校成立離退休人員大病困難幫扶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組員由離退休人員工作處、校醫院、財務處、人事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大病困難幫扶金評審小組(以下簡稱評審小組)。辦公室設在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評審小組成員由離退休人員工作處黨政班子成員、離退休人員工作處黨總支委員和下設各黨支部書記、離退休人員工作處退休事務咨詢聯絡小組成員、校醫院相關人員組成。
第六條
申請程序
申請大病困難幫扶的離退休人員應填寫申請表,連同相應的證明材料一并提交領導小組辦公室(離退休人員工作處,下同)。行動不便的離退休人員可委托直系親屬代為辦理。
申請時間一般為當年12月 1日至12月31日(具體時間安排以當年通知為準)。
第七條
資格審核與評審 離退休人員提出的大病困難幫扶申請,經校醫院和離退休人員工作處審核通過后,提交評審小組進行評審。評審小組根據申請者家庭困難程度和當年申請情況確定資助額度(資助額度一般在1000-20000元之間)。
第八條幫扶金原則上每年評審和發放一次。每一年度原則上資助不超過5名離退休人員,可以有空缺。
第九條評審結果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學校財務處發放。
第十條獲得大病幫扶的離退休人員,不再重復享受當年學校其他類型的慰問補貼。
第十一條
申請者在申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申請資格。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