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度
一、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必須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XX 黨組領導班子對 XX 系統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本單位的意識形態重點工作和責任制,對重要的意識形態工作要及時過問、親自處理,對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工作要親自部署,抓好落實。
三、抓好干部理論學習,每年對意識形態工作相關內容的學習不少于一次。
四、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形成黨組統一領導,各分管領導齊抓共管、辦公室組織協調、各室委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
五、加強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滲透。
六、積極同各界別委員、各有關部門溝通聯系,通過開展經常性調研視察、建立聯系制度、參加學習研討、邀請座談交流等形式,不斷拓展同各界別委員、各部門溝通的渠道,共同做好意識形態領域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