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綏縣交通運輸局關于深入開展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關于深入開展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問題導向,深刻汲取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重大事故教訓,全面整治我縣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我局決定深入開展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和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深入開展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桂交安監發〔20**〕73 號),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突出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重點領域,采取有力整治措施,深化平安交通建設,切實增強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治理能力,著力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堅持問題導向、壓實責任。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堅持突出重點、標本兼治。針對道路水路客運、危險貨物運輸等重點領域,完善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集中有效整治安全生產存在的頑癥痼疾;堅持依法治理、改革創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監管執法效能,創新方式方法,增強安全發展內生動力;堅持人民利益至上、促進社會和諧。認真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障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為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通過深入開展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對安全生產風險和隱患要實施動態管
理、持續跟蹤,有效管控重大風險、切實消除重大隱患,大幅減少一般和較大事故,堅決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實現事故總數、死亡人數和重特大事故數“三個下降”,促進我縣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
二、整治內容
(一)道路客運。
繼續推進 20**年“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重點抓好以下專項整治工作。
1.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迅速全面開展道路客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于發現的隱患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堅決整改。加強跟蹤督辦和抽查督查,特別是要把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道路客運企業作為重點抽查對象,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對隱患整治不力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對存在嚴重問題的企業,要依法停產停業整頓、處罰。
2.嚴格營運駕駛員管理。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大型客貨車駕駛人職業教育的通知》要求,突出營運駕駛員應急處置知識、處置方法和處置能力的要求,嚴格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督促指導道路客運企業加強駕駛員管理,扎實開展營運駕駛員繼續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確保每位客運駕駛員應當接受不少于 1 次的應急駕駛和應急處置培訓,提升駕駛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和技能;嚴肅查處超載超員超速和疲勞駕駛的駕駛員,對導致事故的駕駛員進行再教育,對已經吊銷、注銷、降低準駕資格、駕駛證記滿 12 分的,以及通過其他部門發現的駕駛員吸食毒品、患有影響安全駕駛疾病等不適合繼續從事道路運輸的,要依法注銷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
3.嚴格道路客運許可管理。暫停審批新的 800 公里以上長途客運線路,不再審批新的臥鋪客車;新開通農村客運班線,必須符合《農村客運班線安全通行條件審核規則》要求的通行條件;組織客運企業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夜間通行
山區公路的客運線路進行全面安全評估,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要調整班線運營時間,避免夜間運行。
4.嚴格汽車客運站安全管理。督促客運企業嚴格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規定,嚴格執行客車安全例檢和出站檢查制度,安全例檢不合格的客車不得排班發車,“六不出站”要求不滿足的客車不得放行出站;嚴格落實安全告知制度,監督指導入站客運車輛發車前,循環播放《道路客運安全告知》 《安全帶—生命帶》宣傳片,確保乘客出站前系好安全帶、熟悉應急裝備器材使用方法;開展客運班車出站無乘客的客運班線評估,適時調整發班時間和密度,謹防站外攬客行為。
5.開展道路客運市場秩序整治。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汽車客運站及周邊、旅游景區等客流集中地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站外攬客、超范圍經營、旅游包車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嚴重違反有關規定的道路包車客運,尤其是長期在異地違規經營、線路兩端均不在車籍所在地等違規經營行為的客運包車,要加大監管力度。
6.嚴格落實道路客運實名制管理。組織開展省際、市際客運班線實名制管理全面排查工作。切實履行《反恐怖主義法》有關要求,督促相關經營者和售票單位、客運站,嚴格執行實名售票和實名查驗要求,明確售票、查驗等相關環節操作流程。
7.切實加強動態監控系統應用。充分利用聯網聯控系統監管平臺加強重點營運車輛動態監管,做好事前預防、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在辦理“兩客一危”車輛營運手續時,要通過聯網聯控系統監管平臺查看車輛動態監控數據是否處于在線狀態,截圖并打印簽字存檔后再辦理道路運輸證核發或審驗手續。要結合工作實際,定期抽查一定數量“兩客一危”車輛運行情況,重點檢查車輛上線率、軌跡完整率、超速報警、疲勞駕駛報警等指標,抽查結果要及時向各有關部門通報,
并督促企業調查整改處理,監管部門要依法處罰,形成閉環管理長效機制;要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動態監控主體責任,對拆除或屏蔽動態監控設備的車輛和駕駛員,嚴格依法依規處理。
8.推進客車應急錘更換工作。督促指導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及時與客車生產企業溝通協調,共同配合,有序更換應急錘,確保 20**年 7 月 30 日前,9 米及以上單門全封閉式營運客車全部更換符合標準的應急錘;20**年底前,所有營運客車全部更換符合標準的應急錘。
(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1.嚴格落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強化企業經理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崗位及其他人員工作職責,完善并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有效履行對企業所屬人員、運輸車輛及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責任。
2.嚴格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人從業資格管理。根據《道路運輸條例》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要求,嚴格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考試與證件發放管理制度,杜絕考試和發證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督促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加強對所屬駕駛員的日常教育培訓,提高安全駕駛和應急處置能力。
3.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停車場地安全管理。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要求,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停車場的監督檢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停車場應當封閉并設立明顯標志,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環境防護和消防防護設備,對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要立即責令整改。
(三)道路普通貨物運輸。
1.加強對貨運企業的安全監管。道路運輸管理所要加大對貨運企業的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確保對轄區內具有一定規模的貨運企業進行全覆蓋的安全監督檢查。督促貨運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加強車輛技術管理和駕駛人等從業人員管理,并確保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實。對于安全管理薄弱、安全隱患多的企業要增加檢查頻次,發現已取得經營許可的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依法撤銷其經營許可證或相應經營范圍;對《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的,要依法依規辦理注銷手續。
2.嚴格貨運車輛安全管理。一是要按照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達標車型車輛參數及配置核查工作規范要求,嚴格審查車輛參數及配置,對不符合車型參數及配置的不得辦理道路運輸證,對檢測不合格的、擅自改裝的車輛不予通過年度審驗。二是在辦理道路運輸車輛的營運手續時,要對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是否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并接入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臺的情況進行審核,對未按照要求安裝衛星定位裝置,或者已安裝衛星定位裝置但未能在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臺正常顯示的車輛,不予發放或者審驗《道路運輸證》。三是要對逾期未審驗的運輸車輛進行全面清理,將逾期未審驗運輸車輛信息通報所屬運輸經營者,并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為所屬車輛辦理審驗手續;對不按要求落實整改的,要依法依規辦理注銷手續。四是要督促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企業按照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嚴格落實企業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并落實車輛技術管理制度,制定車輛維護、檢測計劃并嚴格執行,以及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加強貨運駕駛員安全管理。嚴格貨運駕駛員誠信考核,組織落實貨運駕駛
員繼續教育工作。督促貨運企業按照全市營運貨車駕駛員安全警示教育專項活動方案要求,切實抓好駕駛員安全警示教育工作,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組織貨運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和繼續教育,進一步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綜合素質。
4.加強道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工作。道路運輸管理所要對經政府批準公布的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加強監管,對路政大隊抄告查處的非法超限超載車輛及其駕駛人要依法依規進行相關后續處理。
(四)城市公共交通。
1.嚴格落實城市公共汽電車安全管理制度。指導、督促企業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相關從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定期開展安全素質教育、安全應急訓練和考核,強化駕駛員安全意識、防御性駕駛能力和突發情況應急處置能力。
2.確保城市客運服務設施設備安全運行。督促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開展運營車輛及附屬設備、應急設備全面檢查,確保車輛及滅火器、應急錘等應急設備配置齊全、狀態良好。堅決杜絕將存在安全隱患、應急設備配置不達規定要求的車輛投入運營。要指導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落實在公共汽電車主要站點醒目位置、車輛等公布禁止攜帶的違禁物品目錄、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疏散示意圖等相關要求,公交駕駛員要經常留意乘客攜帶物品一旦發現可疑物品要開包檢查,確保乘客安全。
(五)水路客運。
1.嚴把客運船舶市場準入。嚴格客運船舶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嚴格執行客船強制報廢標準,淘汰更新老舊客船。嚴格客運船舶檢驗質量,對船舶穩性、乘客定額、重要設備、水密、風雨密和重大改建情況進行核查。繼續推進水路旅客運輸實名制。
2.加強客(滾)運輸安全監管。嚴禁客船超載、超員、超速航行,嚴格遵守客船抗風等級要求和惡劣天氣條件下禁限航規定,強化客滾船車輛系固綁扎,堅決打擊船舶非法夾帶危險品運輸行為。
3.加強渡口渡船旅客運輸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堅決取締未經審批、非法渡運的渡口,深入推進渡船標準化,加快渡船更新,做到渡船**%配齊應急、消防、救生設施設備。
(六)公路安保和治超。
繼續推進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扎實開展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運輸車治理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抓好以下專項整治工作。
1.加強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和橋隧安全管理。開展急彎陡坡、臨水臨崖重點路段農村公路安全隱患治理。嚴格落實橋梁安全運行“十項制度”,加強公路橋梁、隧道安全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障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經常處于完好的技術狀態,加強危橋和隱患隧道整治。
2.深入開展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道路運輸管理所要根據企業申報信息對本轄區車輛運輸掛車信息及退出計劃逐一進行核查,強化對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執法檢查。
3.積極穩妥推進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原則,以縣人民政府指定并公布的執法站所、停車場、卸貨場等具有停放車輛及卸貨條件的地點或場所為依托,開展日常聯合執法工作。嚴格規范執法、文明執法,按照職責分工、規定流程和超限超載認定標準進行處罰、記分,集中查處三軸及以上貨運車輛車貨總質量超過限載標準的違法行為,切實做到不消除違法行為不放行。
(七)公路水運建設工程。
結合“平安工地”建設和電氣火災綜合治理等專項行動,繼續推進公路水運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重點抓好以下專項整治工作。
1.嚴格按照規定編制和審查隧道、橋梁圍堰、支架等專項施工方案。嚴禁沒有專項施工方案的工程進行施工,嚴禁未采取支護措施的隧道開挖。嚴禁深基坑防護措施不足、不滿足安全施工條件的橋梁圍堰施工建設。
2.全面開展施工駐地設置和作業現場安全評估。堅決杜絕在陡坡、臨崖、危巖以及易發生泥石流、滑坡、洪水、落石等災害影響地點選址建設。施工現場、生產區、生活區、辦公區等防火或臨時用電必須滿足規范要求。
3.繼續推進“平安工地”建設,開展施工風險評估和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各建設項目要積極推行“平安工地”考核評價工作,深入推行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嚴格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設業主、監理、施工單位應定期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對深基坑、大圍堰、高支模,長隧道或不良地質隧道、大型起重機吊裝作業以及爆破作業等施工環節應實施動態排查。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習慣性、反復性違章行為,避免“三違”行為發生,確保法規制度和標準規范落到實處。
4.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對施工場所臨時用電,臨時住所及辦公場所、預制場、攪合場及加工場,公路水運工程收費、監控、機械設備等電氣產品和電纜布設集中場所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
三、行動安排
專項整治行動從發文之日起至 20**年 12 月 31 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階段(20**年 6 月)。
各所、隊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細化措施,認真做好前期準備和動員部署。
(二)整治階段(20**年 7 月—11 月)。
各所、隊按照具體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并認真開展督導檢查,及時解決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三)總結階段(20**年 12 月)。
各所、隊對本次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認真總結,發現不足,找出亮點,研究提出相關建議。12 月 15 日前,各所、隊將工作總結報局辦。
四、組織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深入開展平安交通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通知如下:
組長:岑智能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梁能強黨組成員、副局長
凌毅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新龍黨組成員、副局長
梁建珍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成員:羅云秀局辦公室負責人
趙華公路管理所所長
桂福光道路運輸管理所所長
楊武生航務管理所所長
何志鋒地方公路路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各所、隊也要成立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任組長,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切實加強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
(二)精心組織實施。
各所、隊要高度重視,結合各自實際,突出重點,制定針對性的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細化任務措施,并將本次專項整治與今年正在開展的其他整治行動
有機結合,保持好工作的連續性。督促交通運輸企業要嚴格按照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落實具體整改措施,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所、隊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七個重點領域專項整治行動的指導和督促,注重協調解決整治行動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三)全面督促檢查。
適時組織督查組,對各所、隊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查時間貫穿整治行動始終。各所、隊也要采取明查暗訪、“雙隨機”等形式,深入基層、深入現場,開展督促檢查,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信息公開曝光力度,利用信用管理加強企業自我約束。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督促整改;對專項整治行動不力的要開展約談、掛牌督辦,情節嚴重的單位要通報批評、追責問責,問題突出的企業和從業人員要列入黑名單。
(四)強化應急響應。
要科學安排應急力量和物資,保證應急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狀態,遇有突發事件,要迅速趕赴現場,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快速有效處置,避免險情擴大和次生、衍生事故發生。要加強應急值守,暢通信息渠道,按規定快速準確核實、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嚴禁漏報、謊報、瞞報、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