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政府支持的創業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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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政策是支持創業的證明,大連的政府現在出臺了什么相關的優惠政策來支持創業呢?大連能夠享受的創業優惠政策有哪些?我為你帶來了"大連政府支持創業政策"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大連市支持創業的扶持政策摘編
大連支持創業的扶持政策(所列部門為牽頭單位)
(一)資金扶持
1.對各類人員自主創業的,按規定給予 10 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享受貼息政策。(市金融部門)
2.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可加入團市委組織實施的 YBC 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團市委)
3.高校畢業生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團市委)
4.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一次性給予 6000 元創業資金補貼。(市人社部門)
5.勞動者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自主創業的,領取營業執照后可一次性申領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市人社部門)
6.留學回國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按規定落實現行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政策。(市人社部門)
7.全市每年遴選 20 戶符合產業發展要求、潛在經濟社會效益好、帶動就業突出的優秀在孵企業,每戶給予最高 5 萬元的獎勵。(市人社部門)
8.對中小企業孵化基地中的在孵企業購置關鍵設備的給予補助。設備購置金額 50 萬元以內的給予 10%補助,50-100 萬元的給予 8%補助,100-150萬元的給予 6%補助,150 萬元以上的給予 5%補助。對單個企業的補助金額一般不超過 20 萬元。(市中小企業部門)
(二)稅費優惠
9.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新增崗位中當年新招用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人員,與其簽訂 1 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3 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 5200 元。(市稅務部門)
10.小型微型企業自工商注冊之日起 3 年內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免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市殘聯)
11.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按實際安置人數,限額最高每人每年 3.5萬元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市稅務部門)
12.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 100%加計扣除。(市稅務部門)
13.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可減征或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出租房產在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市稅務部門)
14.對小型微利企業,給予減按 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市稅務部門)
15.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 6 萬元(含 6 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 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市稅務部門)
16.對小型微利企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自 6%和 4%統一降至3%。(市稅務部門)
17.統一并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至 2 萬元,對在孵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不超過 2 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市稅務部門)
18.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向當地稅務部門申請所得稅稅率由 25%減為 15%,所得稅優惠 10% 。(市稅務部門)
19.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 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 5 年內結轉抵扣。(市稅務部門)
20.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在 2017 年 12月 31 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軟件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并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市稅務部門)
21.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在孵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減按 15%的稅率征收企
業所得稅優惠。(市稅務部門)
22.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 500 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 500 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市稅務部門)
23.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允許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 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允許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 150%攤銷。(市稅務部門)
24.企業自工商注冊之日起 3 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 20 人以下(含 20 人)的小型微型企業,免受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市殘聯)
25.小微企業招用的高校畢業生,其檔案可由當地市、縣一級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市人社部門)
(三)吸納就業補助
26.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城鎮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1 年補貼。(市人社部門)
27.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城鎮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人數達到現有職工總數 20%以上的,每招用 1 人按 2000 元標準給予補貼,補貼額度每戶每年不超過 20 萬元。(市人社部門)
28.對企業吸納城鎮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的 50%給予 1 年補貼。(市人社部門)
29.企業招用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的,3 年內按創業經營實體對為招用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市人社部門)
30.企業帶動 6 人以上(含 6 人)就業的,當年新增就業崗位每招用 1 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按 2000 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帶動就業補貼。(市人社部門)
31.采取日常服務與專場招聘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現場招聘、網絡招聘和多媒體推介等形式,促進企業與各類人才對接,滿足企業對人力資源的需求。(市人社部門)
(四)創業就業能力提升
32.將在校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納入政府補貼培訓范圍,并提供后續專家服務。(市人社部門)
33.組織符合條件的在校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參加免費創業模擬實訓。(市人社部門)
34.企業向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見習崗位的,每接收 1 名就業見習畢業生,給予 50 元/月的指導老師帶教補貼。(市人社部門)
35.企業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向就業見習高校畢業生發放生活補貼,政府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50%對企業給予補助。(市人社部門)
36.企業為就業見習高校畢業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的,所需費用由政府全額承擔。(市人社部門)
37.高校畢業生參加定點培訓機構組織的政府補貼職種技能培訓,經技能鑒定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按規定標準給予全額的培訓和鑒定補貼。(市人社部門)
38.企業招用的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參加市公共實訓基地或大學生實訓示范基地組織的技能實訓,按規定標準的 60%給予技能實訓補貼。(市人社部門)
(五)住房保障
39.將新就業或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納入我市人才住房保障范圍。(市國土房屋部門)
40.對選拔出的市級創業孵化平臺優秀創業人才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市政府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市人社部門)
41.對選拔出的市級創業孵化平臺優秀創業人才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其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時間由現行的 6 個月縮短到 3 個月,貸款額度上浮 20%但不得超過當地最高貸款限額并符合其它限制性規定。(市公積金管理部門)
(六)孵化服務扶持
42.對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以土地、廠房、樓宇等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服務的,市國土房屋、建委、規劃、城建、地稅、供電等部門在規劃、用地、稅收、收費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市國土房屋、建委、規劃、城建、稅務、電業等部門)
43.對金普新區、高新園區和生態科技創新城建設的綜合性創業孵化平臺,正式投入使用時市政府給予 2000 萬元的一次性資金補助,優先推薦申報省級、國家級創業孵化示范平臺,優先推薦符合產業條件和緊缺人才創辦的創業企業入駐。(市人社部門)
44.對認定為 AAA 級、AA 級、A 級的創業孵化平臺,市政府每年分別給
予 200 萬元、150 萬元、100 萬元的資金補貼。(市人社部門)
45.對創業型人才、在孵企業和創業孵化平臺符合高層次人才創新和科技人才創業支持計劃、中小企業發展、促進創業帶動就業以及稅費優惠等相關扶持政策條件的,各級科技、中小企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工商等部門給予相應支持。(市人社部門)
46.創業扶持基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 1 年,利率一般為基準利率上浮不超過 20%;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孵化平臺在孵企業,市政府按貸款基準利率的 50%給予貼息支持。(市人社部門)
47.對市級創業孵化平臺中的優秀創業人才,市政府按 1 萬元/人的標準組織參加高層次的創業進修或交流考察。(市人社部門)
48.對市級創業孵化平臺中的優秀在孵企業,市政府給予每戶 5—10 萬元資助。(市人社部門)
49.對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平臺,每孵化成功 1 戶創業企業且該企業退出創業孵化平臺后正常納稅經營 6 個月以上的,市政府一次性給予創業孵化平臺 1 萬元補助。(市人社部門)
50.入駐創業孵化平臺的創業型人才中止創業的,符合條件的納入城鄉低保范圍,按規定給予基本生活保障;有就業愿望的納入就業援助范圍,給予個性化就業服務并優先向用人單位推薦。(市民政、人社部門)
51.對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市稅務部門)
52.對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
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市稅務部門)
53.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減按 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市稅務部門)
54.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 年(24 個月)以上,符合條件的可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 2 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市稅務部門)
55.對符合免稅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從事中小企業信用擔?;蛟贀I務取得的收入自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手續之日起,按規定 3年內免征營業稅。(市稅務部門)
56.對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給予免征營業稅優惠。(市稅務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