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行區采購經理調查 統計報表制度
?。?019 年統計年報和 2020 年定期報表)
國家統計局閔行調查隊制定 2019 年 12 月
本報表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九條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國家統計局閔行調查隊負責解釋
一、總
說
明 (一)制造業采購經理調查 一、調查目的:采購經理指數(PMI)是國際上通行的宏觀經濟監測指標,是衡量經濟發展的重要指針,也是全球備受關注的先行指標之一。為了編制中國制造業采購經理指數,加強對國民經濟活動的監測與預警能力,為國家宏觀調控和企業生產經營提供參考依據和咨詢建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規定,結合國際通行規則,制定本調查制度。
二、調查范圍:制造業法人單位以及視同法人的制造業產業活動單位。
三、調查對象:制造業企業的采購(或供應)經理,即企業主管采購業務活動的副總經理或負責企業原材料采購(包括能源、中間產品、半成品和零部件)的部門經理。
四、調查內容:制造業企業的采購(或供應)經理對企業采購及其相關業務活動情況的判斷,主要包括對企業生產、訂貨、采購、價格、庫存、人員、供應商配送、采購方式等情況的判斷,以及企業生產經營和采購過程中遇到的主要問題及建議。
五、調查方法:分層 PPS 抽樣。
六、調查時間與方式:
國家樣本:每月 22 日—25 日(16:00 前),通過網上直報()或移動終端()報送。
市級樣本和區級樣本:每月 18 日-20 日(15:00)前,通過清華同方網上平臺報送。
七、組織形式:國家統計局閔行調查隊負責催報、審核、數據匯總等工作。
八、本制度由國家統計局閔行調查隊組織實施。
?。ǘ┓侵圃鞓I采購經理調查 一、調查目的:為了編制中國非制造業商務活動指數,加強對國民經濟活動的監測與預警能力,為國家宏觀調控和企業經營提供參考依據和咨詢建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規定,結合國際通行規則,制定本調查制度。
二、調查范圍: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的非制造業行業法人單位以及視同法人的產業活動單位。
三、調查對象:上述調查范圍內的非制造業法人企業以及視同法人的非制造業產業活動單位主管企業運營的負責人或采購經理。
四、調查內容:非制造業企業主管企業運營的負責人或采購經理對企業經營活動、采購及相關業務活動情況的判斷,主要包括對業務總量、新訂單(客戶需求)、存貨、投入價格、從業人員、供應商配送等情況的判斷,以及企業經營和采購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建議。
五、調查方法:分層 PPS 抽樣。
六、調查時間與方式:
國家樣本:每月 22 日—25 日(16:00 前),通過網上直報()或移動終端()報送。
市級樣本和區級樣本:每月 18 日-20 日(15:00)前,通過清華同方網上平臺報送。
七、組織形式:國家統計局閔行調查隊負責催報、審核、數據匯總等工作。
八、本制度由國家統計局閔行調查隊組織實施。
二、報 表 目 錄 表
號 表
名 報告 期別 填 報 范 圍 報送日期 及 方 式 (一)基層年報表式 N131 表 企業基本情況調查表 年報 采購經理調查的全部樣本單位 2020 年 2 月 15 日前報送市級樣本和區級樣本,清華同方平臺;2020 年 4 月 15 日前報送國家樣本 網上直報或移動終端 (二)基層定報表式 N241 表 制造業采購經理調查問卷 月報 全部制造業樣本單位 每月18日-20日(15:00前)報送市級樣本和區級樣本 ,每月22-25日(16:00前)報送國家樣本 網上直報或移動終端 N242 表 非制造業采購經理調查問卷 月報 全部非制造業樣本單位 同上
三、調 查 表 式 同國家下發方案,此處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