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 交底記錄
工程名稱:山東省濟南至東營高速公路工程
編號:JD8L03
施工單位 科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 山東臨沂交通工程咨詢監理中心 交底內容 強夯安全、環保交底 交底人
日 期
參加人員 第八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質檢工程師、施工員、試驗員、安全員 內容:
一、安全技術交底 1、現場配備專職安全員,全面負責現場安全工作。
2、強夯前應清除場地上空和地下障礙物,嚴禁在高壓輸電線路下作業。
3、夯機應按性能要求使用,施工前專職安全員與機組人員共同檢查設備情況,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專職安全員、維修工定期每班進行設備運轉檢查,做好班次交接班記錄,嚴格執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4、施工中必須高度集中統一指揮,信號明確,夯機司機應按信號操作,夯錘起吊后任何人不得由壁桿下經過或站立于壁桿轉運半徑之內。
5、非強夯施工操作人員,不得進入夯點 30 米范圍內,工作期間嚴禁酗酒、打架、戲鬧、嚴禁酒后作業。
6、六級以上大風,雨雪天或視線不清時,不準進行強夯施工。
7、強夯作業面宜平整,履帶著地保持水平。
8、夯機在工作時,壁桿仰角一般可調在 70°~75°。
9、確保自動脫鉤器轉運靈活,夯錘上升接近規定高度時,須加強觀察。
10、防止因脫鉤器失靈夯錘上升過高而發生事故。
11、夯錘落下時,在脫鉤器下降至夯錘鉤環頂時,掛鉤工不得提前下坑掛鉤,且嚴禁站在夯錘上隨錘提升。
12、及時消除夯錘上粘土,嚴禁夯錘排氣孔堵塞。
13、當坑內地基土因含水量過高或其它原因而吸錘時,應采取措施排除,不宜強行提錘。
14、轉移夯錘時,起重機吊夯錘應緩慢均勻移運,移距不宜過大,龍門架隨起重機轉
移時,支腳底架離地面不宜超過 50cm。
15、對施工路段內地下埋置的光纜、通訊管線、過水管道等要詳細調查,拆遷完成后可按規定進行強夯施工。
16、現場施工、管理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吊車上應安裝防護網,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現場。
17、在臂桿端部設置輔助門架,防止機械傾覆。為避免強夯時土塊、石子等飛擊傷人,在夯坑周圍設立防護欄。
18、遇到高壓線路應在施工前詳細調查高空電線的電壓、高度、橫向距離等,對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線路應上報監理工程師及業主進行處理,決不允許在不能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施工。經現場調查,試驗段范圍內無高壓線路。
二、環境保護措施交底 1、施工期間加強環保意識、保持工地清潔、控制揚塵、降水排放,排入臨近溝渠內,避免淹沒農田,強夯施工,振動和噪音較大,臨近村鎮位置夜間和中午休息時間停止施工,以防噪音、振動影響村民休息。
2、工程施工必須做到兼顧生態保護和環境保護的原則,做到工程施工、生態保護、環境保護同步協調。不允許出現施工后再治理、再補救、破壞生態環境現象。
3、施工現場建立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責任落實到人,并保證有效運行。
4、對施工現場防治揚塵、噪聲、水污染及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進行檢查。
5、定期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知識教育學習。
6、使用機械設備時,要盡量減少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場地的噪聲符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l2523-1990)的規定,并遵守當地有關部門對夜間施工的規定。
7、施工現場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
8、強夯工程夜間停止施工。
9、承擔夜間材料運輸的車輛嚴禁鳴笛。
10、夜間頻繁突發的噪聲(如排氣噪聲)其峰值不準超過標準值 10dB(A),夜間偶然突發的噪聲(如短促鳴笛聲),其峰值不準超過標準值 15dB(A)。
三、夜間施工注意事項 1、夜間強夯停止夯擊施工,進行場地整平或其他工程項目施工時采用探照燈作為主要照明燈具,固定布置在場地適當位置,保證整個施工現場均有較好的照明。
2、采用探照燈作為臨時可移動照明燈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為對固定式照明的補
充。
3、充分考慮施工安全問題,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時在夜間進行。
4、夜間施工時,各項工序、作業區的結合部位在夜間施工時要有明顯的發光標志,各道工序夜間施工除當班的安全員、質檢員必須到位外,還要建立質安主管人員巡查制度。
5、現場人員夜間必須穿反光服。
6、安排噪音小的機械施工。
7、機械操作手施工時一定要注意機械四周的人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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