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營業稅改增值稅是我國進行的重大稅收改革舉措之一,對于此項舉措與舊的稅收體制有何區別,以及營業稅改增值稅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如何予以應對等等問題,本文進行了具體的分析。
關鍵詞:營業稅;增值稅;改革
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政策規定和比較
稅制改革前后,征稅范圍、稅點等均有較大變動,具體如下:
(一)改征增值稅的行業
改征增值稅的行業包括所有征收營業稅的行業,即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等行業。改革未完全鋪開前,先在試點行業試點,包括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等。
(二)試點行業的稅制和之前的比較
交通運輸業適用稅率11%,現代服務業適用稅率6%。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3%,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與現行的增值稅稅率17%和低稅率13%相比,稅率更低。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大于等于500萬元的企業為一般納稅人,否則為小規模納稅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企業、個體戶可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與試點前相比,交通運輸業涵蓋的范圍有調整。之前,物流輔助服務中倉儲服務除外,其余屬于交通運輸業稅目,適用營業稅稅率是3%。倉儲服務屬于服務業稅目,適用營業稅稅率是5%。試點后,交通運輸業稅目,適用營業稅稅率是11%,物流輔助服務增值稅稅率是6%。
與試點前相比,現代服務業中的有形動產租賃范圍有調整。營改增前,服務業稅目的征收范圍包括租賃業,租賃業適用營業稅稅率是5%。其中租賃業,包括將場地、房屋、物品、設備或設施等轉讓他人使用的業務,不包括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稅,適用營業稅稅率也是 5%。試點后,有形動產租賃業只包括有形動產的融資租賃和經營性租賃,不包括房產租賃等不動產租賃,適用增值稅稅率是17%。
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管道運輸服務,或者經人民銀行、銀監會、商務部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 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這種稅收優惠政策享受僅限一般納稅人。
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存在問題
營改增的稅制改革在諸多方面產生了影響,也暴露出其存在的一些問題,剖析這些問題的本質對于營改增改革的推進具有積極意義。在此,本文針對此次改革對物價、政府稅收以及分稅制的影響方面入手分析其中存在的問題。
(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對物價的影響
從理論上而言,增值稅的采用對物價而言更多的是利好的消息,不會導致通貨膨脹。在稅制改革轉換時期,增值稅對物價的影響主要取決于財政目標、被替代的稅種以及財政貨幣政策等因素。如果以保持總稅負不變為目標,采用增值稅代替傳統的全值流轉稅,那么專業化分工企業的稅負就會大大降低,全能廠的稅負則會有所上升。全能廠的稅負上升對價格產生影響與否,需要考量該企業產品的需求彈性,需求彈性小,就說明稅負容易通過提高價格轉嫁給普通消費者,推動價格水平的上升。如果稅制改革的目標是增加稅收收入,也即提高稅負的總水平,那么物價就有可能受其影響,很可能會上升,但還不至于引起物價水平的持續上漲,即通貨膨脹??紤]到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當政府采取緊縮的財政貨幣政策時,居民手中的可支配收入就會受到影響,此時提高價格就會使商品滯銷,這就限制了供應商提高物價的可能性。即使是增加加稅負,也難以向前轉嫁給消費者,稅制改革對物價的影響
從而受到限制。而此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一個改革預期是不斷高起的物價能夠下降,這一預期是源自于此次稅改會消除重復征稅,減輕企業的稅負。企業自然會降低生產成本,故而得出物價能夠有所下降的預期。從短期來看,這種預期是有些樂觀的,以進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交通運輸業為例,雖然此次稅改會消除重復征稅,減輕企業稅負,但是由于油價等運輸成本的攀升抵消了減輕稅負的正面影響,物價能夠保持現有水平已實屬不易,更何談下降。再以此次試點的咨詢服務業等現代服務業為例,由于不能享受稅收抵扣的優惠,非但不能減輕企業的稅負,反而會有所增加,從而導致企業的成本會上升,最終會推動物價的上漲。
(二)對中央和地方稅收收入分配的沖擊
此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過程中需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地方財政收入減少的問題。此次稅改是對1994年分稅制的進一步改革。在當前的分稅制度下,營業稅是地方第一大稅種,而增值稅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稅種,其中中央政府要占75%,地方政府只占 25%,一旦進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就會對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帶來巨大的沖擊?;诖?,國務院決定在試點期間原歸屬于試點地區的營業稅稅收收入,改征增值稅后的收入仍然歸屬于試點地區,暫時擱置了在稅收收入分配上的爭議,而優先考慮的是增值稅制度變革的目標,但是這并非是根本之計,一旦將來試點推向全國,或者要進行增值稅的立法時,這一分享比例就必須進行變革,這是增值稅擴圍將不得不面臨的最大問題。
(三)對國地稅關系的沖擊
中央稅務機構進行征收和管理的項目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等稅種。而地方稅務機關進行征收和管理的項目主要有: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不包括上述由國家稅務局系統征收管理的部分),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等稅種。由此可知,增值稅是由中央稅務機關進行征收管理,而營業稅則主要是由地方稅務機關進行征收管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如何協調兩套機構之間的關系是這次稅改必須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營業稅屬地方稅種,屬于地方稅務系統征管,現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到底是由國家稅務系統還是地方稅務系統征收,在稅收管理方面必須進行協調。
三、政策建議
針對營改增帶來的諸多影響和問題,本文提出以下幾點政策建議:
(一)調整中央和地方增值稅分配比重
通過調整中央地方增值稅分配比重,增加地方政府的分享比重是解決中央地方政府間財權和事權不匹配情況的重要方式,同時也是解決當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面臨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下滑的重要手段。前面的分析中指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政策將使一部分地方稅變更為中央地方共享稅,這意味著地方的財政收入將更加困難,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權和事權不匹配現象更為嚴重。建立在充分的理論論證基礎上,合理的配置中央地方增值稅分配比重是一個新的課題,但這為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可行方案。
(二)改革其它稅制
針對地方稅中減少的問題,可以將改革后的增值稅統一歸屬于中央政府,然后通過改革其它稅制增加地方稅收入。如現在呼聲較高的方案是將除個人所得稅外的其它所得稅均下放由各地方政府征收。個人所得稅由中央政府征收便于取得全社會統籌的社會保險待遇。此外,由于個人所得稅收入較低,對于地方財政的補充能力有限。選擇將企業所得稅交由地方政府征收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收入,有效的補充因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導致的財政收入的下降,也有助于地方鼓勵地方政府招商引資、增加為企業服務的熱情。所以通過改革其他稅制以配合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將有效解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下降的問題,但這一方案的實踐需要相當的嚴謹科學的論證。
(三)加大中央政府的轉移力度
我國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分為兩種,一為一般性轉移支付,一為專項轉移支付。一般性轉移支付主要是中央政府對地方進行財政補助,地方政府可以對資金進行自主安排,這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緩解了中央與地方財權事權不匹配問題。財政專項轉移支付則主要是中央出于特定的政策目標,對所轉移的資金規定其使用途徑。
在中央政府主導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政策實施導致地方政府稅收下降,由于新政策正面效應很大,中央政府應勇于承擔稅收下降的負擔,而不是將地方政府的利益置于不顧。為降低地方財政收入減少的不利影響,可以使用進一步增加轉移支付的方式的方案予以解決。但這一方案的問題在于如何確定轉移支付增加的額度,是否完全補充其稅收下降的數量,將是對決策者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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