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主要以新能源集團公司為例,分析了新能源集團公司集中管核算模式下新能源財務管存在的問題,并給出相關財務管控對策,以供同行參考。
關鍵詞:新能源 集中核算 財務管控 對策
一、新能源集團公司財務集中管控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公司業務流程調整方面的問題
新能源項目分散,財務管理人員與高層管理人員、企業運行人員往往工作地不在一起,這給公司業務流程的順暢性和高效性提出了挑戰。不管是在公司還是一些組織中,如果要更改當前的管理風格,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需要調整其內部組織結構,分配的職責和權限以及公司內部的流程等各個方面。通常需要采用新的運營方法與明確的業務功能分配和內部流程的支持密不可分。只有如此,企業的內部運作才能有效地進行。
(二)資本風險問題
風光電等新能源項目在投資過程中,存在一些為了上項目而上項目,沒有扎扎實實地做好資源論證、投資可行性研究,盲目投資問題,形成了一些無效投資。此外,賬戶過多,一些賬戶沒有納入監管范圍,需要有效防范資金支付和挪用風險。
(三)信息化水平滯后
新能源集團公司早已經實現了財務信息化,但是不管是內部管理還是對外披露,當前的信息化水平已經不能滿足集中核算模式下財務控制的需求。在這種形勢下,公司需要升級財務相關軟件和信息系統設備。大力使用現代化的信息技術來提高財務數據集成和處理的效率,盡可能適應集中核算模式下財務控制的需求。
二、集中核算模式下新能源集團公司財務管控對策
(一)建立統一的財務管理體系
財務制度的統一是實現集中財務控制的關鍵條件。建立統一的標準體系,將有助于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使會計信息更加準確有效,并使財務監督更為公開,方便。新能源集團公司應通過建立財務中心,統一會計科目,統一財務制度和統一業務流程的方式,規范和統一整個新能源集團公司的財務制度。第一,需要建立財務中心。新能源集團公司應設立專門的財務集中控制中心,以確保新能源集團公司財務管理的集約化管理。中心應具備財務會計和財務業務管理功能,如會計和財務報告、預算管理、成本和成本控制,財務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財務信息建設、經濟運行監控、資金籌集和集中管理以及運營績效評價。并滿足匹配,匹配和匹配所需的專業和財務人員,確保財務中心的專業高效工作,確保財務中心成為新能源集團公司的決策支持中心,確保其職能滿足新能源集團公司的戰略目標。第二,要求會計科目統一。新能源集團公司需要依據分類管理原則,準確規范適用于新能源子公司的會計科目,確保新能源行業的會計科目統一,并統一會計科目和業務流程。第三,必須實現財務系統的統一。財務系統包括會計系統,資金管理系統,成本管理系統和利潤管理系統。集團公司應協調各種財務制度,各子公司應嚴格依據新能源集團公司制定的制度開展各種經濟活動。第四,業務流程應當統一。各項目公司要規范管理經濟活動,統一預算管理、資金支付、費用報銷等工作規則,實現業務流程的規范管理。
(二)財務人員應實行集中管理
財務人員集中統一管理是集中核算模式下新能源集團財務管控工作不可或缺的一環。依據財務人員集約化管理和財務部門相對獨立的工作原則,新能源集團公司各項目公司的財務人員應集中到新能源集團公司的財務中心統一管理。具體要求如下:第一,管理關系集中。新能源集團公司各子公司財務人員的人員關系,由新能源集團公司財務中心管理,新能源集團公司負責財務人員的統一調度。在新能源集團公司范圍內,建立統一的薪酬制度和標準,完善任用資格標準,建立財務人員績效考核制度,強化財務人員薪酬市場化改革。實施激勵約束機制,增強財務人員的積極性。第二,業務培訓應集中。新能源集團公司要定期組織財務人員集中培訓,促進財務人員的梯度建設,促進財務人員業務知識的更新,以專業化和市場化為新能源集團公司目標,全面提高新能源公司財務人員工作水平。
(三)資金賬戶實行集中管理
資金的集中管理是財務集中管理和控制的重點。新能源集團公司應將每個項目公司所需的所有資金納入預算,以戰略目標為導向,進行合理的財務資金安排,平衡資本結構,改善資金的內部控制,更好地對新能源集團公司的總體財務風險進行把控。第一,有必要統一管理新能源集團公司的資金。風光電等新能源項目由于補貼資金占比很大,補貼資金到位不及時,各項目公司之間資金豐歉不均,適合集中各項目公司資金進行整體管理,并對子公司的資金需求進行統一的調度、管理和監控,以減少資金的沉淀,節省資金成本,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同時,在滿足集團資金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探索建立新能源集團公司的資金池。第二,集中銀行賬戶管理。新能源集團公司應當合理規定各項目公司開立銀行賬戶的數量,并對現有銀行賬戶進行分整理類。各項目公司現存的老的賬戶應說明理由報集團公司審批同意后備案,無特定用途的賬應予以注銷。第三,要確保融資管理的統一性。集團公司總部負責協調和管理新能源集團公司的對外融資業務,合理安排融資主體、時間和規模,改善新能源集團公司整體籌資能力,降低融資成本并對融資風險進行有效把控,確保各項目公司和新能源集團公司整體的資金鏈安全。第四,確保資金支付流程的統一性。新能源集團公司應建立統一的資金管理制度,對業務流程的授權和批準進行明確,加強資金支付過程的風險管控,確保財務資金安全使用。
(四)加強財務監督和內部審計
財務中心應加強內部管理和內部建設工作。此外,新能源集團公司應設立專門的內部審計部門。按照不相容職務原則,內部審計部門的負責人和財務中心的負責人不可以為同一個人。內部審計部門對新能源集團公司的董事會負責,并向董事會報告。內部審計部門通過內部審計工作對財務中心的工作進行了監督,促進了新能源集團公司集中財務控制的順利開展,并促使財務管理體系得到更好的實施。
(五)優化財務信息系統,增強財務信息處理能力
信息系統是集中核算模式下財務管理的技術運行環境,是有效實施財務集中管理的關鍵技術支撐。新能源集團公司應將所有項目公司的財務信息系統整合到新能源集團公司的財務信息系統中,努力提高整體財務信息處理能力,加速財務資源整合,從而更為高效、及時的對財務信息進行處理,為集團公司集中財務管理和控制的順利實施以及財務決策的制定提供科學依據。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財務集中核算作為一項重大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對于提升會計信息質量以及資金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當前大部分企業在財務集中核算工作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面臨著公司業務流程調整、資本風險、信息化滯后等問題。對于此,企業應立足自身實際,細化各項工作措施,切實做好集中核算工作,進一步提升公司財務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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