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川省涼山州實施計劃生育20多年以來,在控制人口增速方面確有成效,但調研中發現,甘洛縣新民村大多數家庭生育了三個及其以上的子女、早婚早孕現象十分嚴重。對此,查閱大量文獻,為生育政策實施中的問題提出幾點應對策略,為四川省涼山州生育政策實施及微調提供參考,進一步為全國少數民族地區、農村地區進行生育政策的微調提供補充素材和理論參考。
四川省涼山州是我省彝族集中分布的區域,完善少數民族地區計劃生育政策不僅有利于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而且有利于增強民族團結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對加快小康社會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生育政策;少數民族生育;政策實施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边@一政策是中國計劃生育政策的一個轉折性調整。但情況特殊的少數民族地區有著不同于其他地區的生育政策,少數民族農村地區的生育政策在實施中存在哪些問題,又該如何應對?所以我們必須通過調研,為少數民族農村地區進一步完善生育政策提供依據。
一、生育政策及其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少數民族地區多胎生育人口比例高
從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時不同生育胎次人口所占比重看,全國平均三胎及其以上出生人口所占比重為4.4%,其中漢族為3.2%,少數民族則高達8.9%。少數民族多胎生育人口比例比漢族高出2.7倍,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1.46倍。[1]
2.生育政策執行偏差
少數民族地區計劃生育政策的執行方式,大多本著宣傳溝通為主,行政處罰為輔的原則[2],由于政策執行中的政策宣傳力度不到位,導致村民不知自己的生育是否符合“政策規定”。
3.早婚早育現象嚴重
農村地區法制觀念和法制意識都比較薄弱,加上一些傳統觀念。因此,他們希望孩子早些結婚生子。早婚早育對社會產生各種不利的影響,既不利于婦女兒童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3]
二、生育政策及其實施過程存在問題的原因
1.福利型的生育政策存在問題以及政策本身的不明確性
我國現行的少數民族生育政策被學者稱之為福利型的生育政策,這種福利型的生育政策,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卻忽視了必須要對孩子進行各項投入,執行的結果是人們越窮越生,越生越窮。[4]
在涼山彝族自治州實施《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補充規定中,并沒有明確規定最多生育子女數,也沒有明確說明可以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需經過哪些部門的批準等。[5]
2.傳統生育觀念根深蒂固,養老保障體系存在問題
在對甘洛縣新民農村的調查中發現,該村人口的生育觀念在某種程度上依舊存在,多胎生育在該村大量存在,“養兒防老”仍是重要的現實考慮,不可能一朝一夕就加以改變,同時也反映了我國農村現實養老保障體系方面存在著嚴重的問題。
另外,在少數民族中有早婚的習慣。甘洛縣新民村許多子女的平均受教育程度低,基于這種現實,早婚人群比較多,由于他們不能辦理結婚證,所以不為計生部門知曉,往往處于計生監管之外,導致非婚生育的現象較多。
3.整個政策執行機制的協調問題
計生隊伍內部整改沒有全部完成,隊伍素質有待提高,同時由于計生工作頭緒多,情況復雜,很多計生管理人員在涉及到利益沖突方面,往往會畏首畏尾,無法真正實施政策的執行工作,因而影響了政策的執行。[6]
對此,我們必須積極尋求應對之策,推進解決生育政策存在問題的研究進程。
三、生育政策存在問題的應對之策
1.調整現行生育政策,使政策本身更為科學與合理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少數民族地區各項發展水平與漢族的差異逐步縮小。在穩定現行生育政策的前提下,逐步過渡到一對夫婦生育兩個孩子。鼓勵一胎、允許二胎、堅決杜絕三胎及多胎生育,以穩步降低人口出生率。同時,可以考慮分地區、分人群逐步實行與漢族一致的生育政策。[7]具體措施如下:
其一,進一步明確生育政策中的生育條件。如涼山彝族自治州實施《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補充規定中的第四條第一款“夫妻雙方為漢族農村人口的,提倡只生育一個子女,經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應該將“批準條件”具體化。其二,借鑒其他農村地區的生育政策,適當調整對涼山州甘洛縣新民村等地的生育政策及生育條例。如:山西省翼城縣的“兩晚加間隔”的生育政策,以此來降低該地區的生育率。[8]其三,借鑒其他少數民族地區的生育政策,適當調整涼山州的生育政策。如:《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明確說明了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條件并且嚴格采取控制的方法。
2.加強政策執行力度
強化計劃生育管理的組織領導,堅持把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作為工作重點,認真落實認識、投入、人員、責任“四個到位”。
優化“宣傳教育、技術服務”平臺,實現優質服務全面覆蓋。強化宣傳教育和計生技術服務,全方位提升服務質量。[9]
3.完善利益導向機制
具體到調整生育政策而言,就是政府通過社會保障制度等各項優惠政策,激勵、引導農民自動自覺節育。涼山州應探索、推廣寧夏以專項獎勵與項目捆綁扶助為主要內容的“少生快富”工程和以實施進一步降低農村生育水平、大力改善人口出生質量、有效提高受教育水平,以引導少數民族群眾逐步改變傳統生育行為。
4.加強醫療衛生工作,提高計劃生育服務水平
農村多孩的一個重要動機是防范孩子的夭折。這種心理只有通過加強醫療衛生保健工作,才能夠得到有效消除。因此,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工作、健全計生服務網絡是做好計生工作的重要保障。
總之,少數民族地區生育政策調整是一項政策性非常強的工作,既要按照黨的民族政策辦事,積極探索,又要穩妥可行,在民族自治地區黨委的領導下,各部門共同研究,經過科學論證,反復討論,逐漸提出符合本地區、各民族實際的、長遠發展的、科學的生育政策調整。在此基礎上,再提交地方人大研究、討論、審議、批準、通過。[1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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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蘇東海.小康社會與少數民族地區生育政策的調整[J].社會科學.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