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巡察工作流程 對財政局巡察情況報告文章,供大家閱讀參考。
***區巡察工作流程
一、巡察準備階段
(一)巡察組工作
1、與被巡察單位聯系相關事宜
(1)召開見面會(提前10個工作日):送達《關于開展巡察工作的通知》(見附件1),聽取被巡察單位情況介紹,確定聯絡員,溝通需要配合的工作,提示進駐前需要提供的材料(見附件2)
(2)聯系收取相關材料:提前3個工作日,收取被巡察單位:
①黨組織領導班子自查工作報告(撰寫格式見附件3);
②領導班子成員個人述責述廉報告(要求見附件4);
③單位基本情況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見附件2中第一、二欄)
④巡察期間本單位的重要會議和活動安排表。
(3)聯系確定進駐事項:確定動員會日期,聯系溝通重要會議活動安排、動員會和個別訪談、座談會安排等。
2、征求意見(提前5個工作日)
(1)走訪區分管領導;
(2)征求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信訪辦、區審計局、區財政局、區國資委、區司法系統等職能部門對被巡察單位的意見和建議(見附件5)。
3、準備進駐階段材料
(1)制定并上報實施方案(見附件6);
(2)撰寫動員會會議材料(見附件7);
(3)準備調查問卷和民主測評表(見附件8);
(4)制定《進駐被巡察單位工作安排表》(見附件9)
4、張貼巡察告示(提前5個工作日,由被巡察單位安排人員領?。ㄒ姼郊?0)。
(二)被巡察單位工作
1、參加見面會,確定聯絡員
2、準備材料:在巡察組進駐前3個工作日,提供:
①黨組織領導班子自查工作報告(撰寫格式見附件3);
②領導班子成員個人述責述廉報告(要求見附件4);
③單位基本情況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見附件2中第一、二欄)
④巡察期間本單位的重要會議和活動安排表。
3、駐點準備:辦公場地、辦公設備、用餐等,設置意見箱;
4、籌備動員會:(1)會標:“區委第X巡察組進駐(單位)巡察動員會”;(2)會場、會務安排;(3)投票箱;(4)會議通知;(5)將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報告打印成冊,于動員會前下發給與會人員。
5、提供查閱資料:在巡察組進駐前,根據《向區委巡察組提供查閱的資料目錄》(見附件2),及時向巡察組提供所需
查閱的全部資料。
二、駐點巡察階段
(一)巡察組工作
1、召開動員會:(1)區委巡察組組長作動員講話;(2)被巡察單位主要領導表態發言并匯報近年來總體工作情況;(3)黨政主要領導作述責述廉報告;(4)進行調查問卷和民主測評(見附件7)。
2、調查問卷、民主測評數據分析
3、查閱資料
4、匯總查閱資料發現問題,確定個別訪談、座談、基層走訪重點內容
5、開展個別訪談、召開座談會(談話提綱見附件11)
6、實地走訪
7、列席有關會議活動:列席被巡察單位黨委(黨工委、黨組)會、班子會、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等重要會議和活動,了解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情況。
8、商請協助:對涉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財務收支方面的情況和問題,商請區審計局等職能部門予以協助。根據需要,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進行核查。
9、受理來信、來電、來訪:受理反映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問題,對涉及巡察之外的問題,按程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見附件12)。
10、對巡察發現有關問題進一步確認(撰寫報告前)。
(二)被巡察單位工作
1、動員會:黨組織主要領導表態、匯報班子情況;黨政主要領導作個人述責述廉報告。
2、個別訪談、座談工作
(1)談話室、會議室及會務安排;
(2)被談話和參加座談人員的通知、談話中人員銜接工作(談話提綱見附件11);
3、列席會議和活動:及時與巡察組溝通會議和活動的有關安排。
4、實地走訪:溝通確定和聯系走訪對象。
三、巡察反饋階段
(一)巡察組工作
1、撰寫巡察情況報告(見附件13)
(1)巡察組成員討論修改;
(2)與被巡察單位主要領導溝通;
(3)形成巡察情況報告并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4)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討論審核;
(5)上報區分管領導。(見附件14)
2、撰寫對黨政主要負責人的評價意見(見附件15)
(1)匯總、梳理、分析民主測評、訪談中群眾反映的情況;
(2)巡察組成員討論修改;
(3)形成評價意見并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4)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討論審核;
(5)將黨政主要負責人評價意見及前期對班子成員民主測評、訪談中群眾反映情況上報區委組織部。(見附件16)
3、形成巡察情況反饋意見(需正式行文)(見附件17)
4、巡察組與被巡察單位商定反饋會時間(領導小組通過、與區分管領導溝通后7個工作日內)
5、向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反饋巡察情況
(1)出席對象: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巡察組成員、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成員;
(2)會議主持:一般由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擔任,缺會時,由巡察組組長擔任;
(3)會議議程:
①主持人簡要介紹有關巡察工作情況;
②巡察組組長或副組長向被巡察單位反饋意見;
③被巡察單位主要領導表態;
④主持人對整改方案的制定及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二)被巡察單位工作
1、通知參加反饋會的與會人員;
2、反饋會的會務準備。
四、巡察整改階段
(一)巡察組工作
1、準備階段
(1)與被巡察單位確定回訪時間,并送達巡察回訪通知;
(2)制定回訪工作方案,報巡察辦備案。
2、回訪階段:(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
(1)召開會議:聽取被巡察單位整改情況匯報(班子成員參加);
(2)根據回訪工作方案,有針對性地開展訪談,了解整改工作。
3、撰寫報告:形成回訪報告,報領導小組。
回訪報告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對被回訪單位就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和有關移交事項辦理情況的總體評價;
(2)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3)回訪中發現的新的重要情況或重大問題;
(4)有關意見和建議
(二)被巡察單位工作
1、制定整改方案:接到巡察意見反饋后一個月內,將整改方案報區委巡察辦;
2、配合巡察組做好回訪各項準備工作;
3、上報整改情況報告:整改方案上報3個月之后,將整改情況報告上報區委巡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