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亮點解讀
中央印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原《條例》實施20年后首次“升級”,內容由原來的7章40條調整為7章33條,新增了“組織和成員”一章,將原《條例》第5章“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壓縮為1條,并入“職責”這一章。新修訂的《條例》包含五大創新內容,進一步理順和完善了地方黨委制度。
突出了地方黨委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
《條例》規定了地方黨委必須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書記必須履行抓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專職副書記職責主要是協助書記抓黨建,常委會其他委員履行分管領域從嚴治黨責任;常委會應當定期研究黨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全會和上一級黨委專題報告1次抓黨建工作情況。
專家分析,《條例》明確了專職副書記的職責。以前地方專職副書記分管太多,同時常委又各管一個領域,實際上導致專職副書記處于被架空的尷尬境地。此次修訂彌補了這一問題,也規定了常委會要定期研究黨建,突出了地方黨委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
健全了地方黨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礎
《條例》強調了地方黨委在本地區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規定地方黨委主要實行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明確了實施領導的7個方面內容;完善了地方黨委領導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機制;要求地方黨委加強對同級人大、政府、政協等的領導。
規范了地方黨委組織架構和成員配備
《條例》對地方黨委組成和黨委委員、候補委員及常委會委員配備作出了明確規定,其中,省級常委會委員配備名額為11至13人,市、縣兩級為9至11人,并對個別地方需要適當增減的情況作出了規定。
強化了全會的決策和監督作用
過去,對全會決策監督和常委會職責界限不夠明確,常委會容易代替全會作出決定,從而造成全會作用弱化。專家表示,這次修訂對全會和常委會決策事項范圍作了細化,特別是明確了必須通過召開全會討論和決定的9項重大事項,并規定全會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專項工作報告。這突出了全會的決策和監督職能,有利于優化黨內的權力結構和配置。
完善了地方黨委運行機制
《條例》在一些地方經驗基礎上,確立了“書記專題會議”。專家表示,書記辦公會議取消后,各地對擬提請常委會會議審議的重大事項醞釀環節做法不一。比如“五人小組”會議主要是醞釀干部問題,但還有很多其他議題缺乏有效醞釀機制,書記專題會議為此提供了平臺,這也是對民主集中制的貫徹。
《條例》還完善了地方黨委決策程序,提出地方黨委要健全決策咨詢機制,應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制度。這將有效防止書記“一言堂”現象,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解讀
為什么要修訂《條例》
從嚴治黨、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的需要
地方黨委工作制度是我們黨執政治國的重要組織制度。其前身是1921年黨的一大確立的地方執行委員會,1927年修訂的黨章將執行委員會改為委員會,正式確立了地方黨委制度。1996年4月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對加強和改善地方黨委領導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黨和國家事業不斷發展,原《條例》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比如,對地方黨委的組織構成和成員配備未作明確規定,對全會決策監督事項與常委會職責規定不夠明確,對黨建工作規定不夠突出,對議事決策規定不夠完善,對監督追責規定不夠全面,等等。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提出從嚴治黨、制度治黨、依規治黨,對完善地方黨委工作制度提出了許多新要求。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等明確要求抓緊修訂地方黨委工作條例。為此,按照中央要求,中央辦公廳會同中組部等部門對條例進行了修訂。
中央黨校教授肖立輝說:“地方黨委強不強、領導作用發揮好不好,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省市縣三級地方黨委作為本地區的領導核心,在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推動黨的奮斗目標的實現上居于關鍵位置,負有重大責任。對原《條例》進行修訂,有利于完善地方黨組織權力運行機制,為全面從嚴治黨營造良好的執政環境?!?/P>
新修訂的《條例》進一步落實了地方黨委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通過全面梳理地方黨委工作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吸收有效經驗,破除制度障礙,創新方式方法,確立了地方黨委開展工作的規則,提高地方黨委工作的科學化水平。
新修訂的《條例》有何變化
五大創新內容,理順地方黨委機制,提高執政能力水平
經過修訂,《條例》內容由原來的7章40條調整為7章33條,新增了“組織和成員”一章,將原《條例》第5章“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壓縮為1條,并入“職責”這一章。新修訂的《條例》內容創新主要體現在以下5個方面:
——突出了地方黨委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新修訂的《條例》規定了地方黨委必須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書記必須履行抓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專職副書記職責主要是協助書記抓黨建,常委會其他委員履行分管領域從嚴治黨責任;常委會應當定期研究黨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全會和上一級黨委專題報告1次抓黨建工作情況。
“值得注意,這次修訂條例明確了專職副書記的職責?!敝醒肷鐣髁x學院教授甄小英分析,“以前地方專職副書記分管太多,但同時常委又各管一個領域,實際上導致專職副書記處于被架空的尷尬境地。此次修訂彌補了這一問題,也規定了常委會要定期研究黨建,突出了地方黨委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P>
——健全了地方黨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礎。新修訂的《條例》強調了地方黨委在本地區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規定地方黨委主要實行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明確了實施領導的7個方面內容;完善了地方黨委領導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機制;要求地方黨委加強對同級人大、政府、政協等的領導。
——規范了地方黨委組織架構和成員配備。新修訂的《條例》對地方黨委組成和黨委委員、候補委員及常委會委員配備作出了明確規定,其中,省級常委會委員配備名額為11至13人,市、縣兩級為9至11人,并對個別地方需要適當增減的情況作出了規定。
——強化了全會的決策和監督作用。過去,對全會決策監督和常委會職責界限不夠明確,常委會容易代替全會作出決定,從而造成全會作用弱化?!斑@次修訂對全會和常委會決策事項范圍作了細化,特別是明確了必須通過召開全會討論和決定的9項重大事項,并規定全會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專項工作報告?!毙ち⑤x說,“這突出了全會的決策和監督職能,有利于優化黨內的權力結構和配置?!?/P>
——完善了地方黨委運行機制。新修訂的《條例》在總結一些地方實踐經驗基礎上,確立了“書記專題會議”。專家表示,這一制度的創設在地方比較受歡迎,書記辦公會議取消后,各地對擬提請常委會會議審議的重大事項醞釀環節做法不一。比如“五人小組”會議主要是醞釀干部問題,但還有很多其他議題缺乏有效醞釀機制,書記專題會議為此提供了平臺,這也是對民主集中制的貫徹。
此外,新修訂的《條例》還完善了地方黨委決策程序,提出要健全地方黨委決策咨詢機制,提高了決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強調地方黨委應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制度,將有效防止書記“一言堂”現象。
新增“組織和成員”一章有何亮點
規范黨委委員、候補委員配備及遞補、補選制度,創設辭職、自動終止制度
與原《條例》相比,新修訂的《條例》增加了“組織和成員”作為第二章。據了解,本章雖然只有3條內容,但創新較多且對地方黨委工作制度具有重要影響。
原《條例》對地方黨委委員、候補委員配備沒有明確規定。在實踐中,每次地方黨委換屆前,中央發布文件對省級黨委成員配備提出要求,省級黨委根據中央精神再對市、縣兩級黨委成員配備作出規定,每次換屆后配備往往不相一致,各地區配備也不相統一。另外,一些地方黨委委員、候補委員配備結構也不夠合理,特別是基層黨員所占比例較少,存在整體功能不強等問題。這些都影響了地方黨委領導作用的有效發揮。
針對這一情況,新修訂的《條例》第七條明確了地方黨委委員、候補委員的配備要求和配備結構,并規定同級人大常委會、政協、法院、檢察院主要負責人等也應在此范圍之內。甄小英認為:“以前有的地方,人大、政協以及工青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并不在黨委委員隊伍里,現在統一納入進來,這有利于地方黨委協調各部門的工作?!?/P>
根據黨章規定,地方黨委委員出缺,由候補委員按得票多少依次遞補。但在實踐中,由于候補委員較少,一些地方干部交流比較頻繁,導致候補委員遞補完后仍有空缺,同時,其他地區交流到本地區擔任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成員或法檢部門主要負責人等,由于缺少補選機制進不了黨委委員隊伍。為此,新修訂的《條例》完善了委員遞補、補選制度。
另一方面,有的黨委委員、候補委員因調離本地區、辭去公職、退休等原因不適宜繼續擔任委員、候補委員,但由于缺乏退出機制,其資格依然保留;有的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死亡、喪失國籍、被追究刑事責任等,因缺乏自動終止程序,依然保留資格。對此,新修訂的《條例》創新的一大亮點就是創設了黨委委員、候補委員辭職、免職和自動終止制度。
此外,本章內容還對地方黨委常委會委員配備作出了明確規范,明確了常委會委員配備的原則,規定常委會委員配備,由上級黨委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有利于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提高議事決策水平的原則決定;同時,明確了省市縣三級黨委常委會委員名額,并規定個別地方需要適當增減的,由中央或省委根據中央精神審批。
《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黨課講稿
各位領導、同志們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榮幸以主題黨日的形式與大家一起學習交流新出臺的《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如有講的不全面的地方,請大家多多給予批評指正。
出臺背景:
作為一個組織來說,我們的黨組織不同于一般的社會組織,他的根本屬性是一個政治組織,因此,政治性就是我們的黨組織與其他社會組織的根本區別。那么作為一個政治組織如何實現他的政治功能呢?那就要實現兩個目標,發揮兩個作用,那就是通過抓組織、管黨員,把每個基層黨組織都建成凝聚黨心民心的戰斗堡壘,把每個黨員都教育管理成政治站位高、工作能力強、善于做群眾工作的社會中堅力量,從而使黨組織真正發揮戰斗堡壘作用,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從而爭取絕大多數人對我們的支持和擁護,鞏固和加強我們黨的執政地位。我們大家都知道,近些年來,世界很不太平,蘇聯解體、南斯拉夫解體、盧旺達大屠殺、顏色革命、海灣戰爭引起的中東動亂等,一些國家的執政黨由于對政黨的政治屬性認識不清,沒有有效的凝聚黨心民心,失去了人民對執政黨的信任和支持,造成執政地位不保,國家發生動亂,人民處于水深火熱之中。相比這些國家,我們中國在黨的領導下,在經濟、民生、軍事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由其是我們提出的“一帶一路”得到了世界大多數國家的支持,我們國家在世界的話語權日漸提高和增強。這些成就的取得,離不開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因此,抓實抓好黨建工作,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牢固樹立活力。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集部署貫徹落實。
在第二章組織設置部分,首先明確了支部設立的條件,即:黨支部設置一般以單位、區域為主,以單獨組建為
主要方式。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連(中)隊以及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共黨員3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支部。黨支部黨員人數一般不超過50人。關于黨支部的成立和撤并,《條例》指出:一般由基層單位提出申請,所在鄉鎮(街道)或者單位基層黨委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并批復,批復時間一般不超過1個月?;鶎狱h委審批同意后,基層單位召開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支部委員會或者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批復和選舉結果由基層黨委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根據工作需要,上級黨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層單位成立黨支部的決定。黨支部的調整和撤銷,一般由黨支部報所在鄉鎮(街道)或者單位基層黨委批準,也可以由所在鄉鎮(街道)或者單位基層黨委直接作出決定,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在第三章基本任務部分,《條例》對支部的工作任務既有總體要求也分別對村、社區、國企、學校、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事業單位、國家機關、流動黨員、離退休干部等10個不同領域黨建工作
的實際,因地制宜的提出具體要求。
黨支部總的基本任務是:
?。ㄒ唬┬麄骱拓瀼芈鋵嶞h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及本黨支部的決議。討論決定或者參與決定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重要事項,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團結組織群眾,努力完成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ǘ┙M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
?。ㄈh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突出政治教育,提高黨員素質,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關懷幫扶生活困難黨員和老黨員。做好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規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
?。ㄋ模┟芮新撓等罕?,向群眾宣傳黨的政策,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了解群眾訴求,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廣大群眾的智慧和力量。
領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籌群團組織,支持它們依照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ㄎ澹σ笕朦h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嚴格程序、嚴肅紀律,發展政治品質純潔的黨員。發現、培養和推薦黨員、群眾中間的優秀人才。
?。┍O督黨員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
?。ㄆ撸嵤虑笫菍h的建設、黨的工作提出黎見建議,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重要情況。教育黨員、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問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ò耍┌凑找幎?,向黨員、群眾通報黨的工作情況,公開黨內有關事務。
在國企黨建重點任務部分,《條例》指出: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的黨支部,保證監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按規定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服務改革發展、凝聚職工群眾、建設企業文化,創造一流業績。
在第四章工作機制部分,《條例》指出:黨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議事決策機構,由全體黨員參加,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
黨支部黨員大會的職權是:聽取和審查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按照規定開展黨支部選舉工作,推薦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討論和表決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延長預備期或者取消預備黨員資格;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表揚、組織處置和紀律處分;決定其他重要事項。黨支部黨員大會議
題提交表決前,應當經過充分討論。表決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黨員到會方可進行,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的半數為通過。
黨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根據需要可以隨時召開,對黨支部重要工作進行討論、作出決定等。黨支部委員會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可進行。重要事項提交黨員大會決定前,一般應當經黨支部委員合會議討論。
在第五章組織生活部分,《條例》要求:黨支部應當組織黨員按期參加黨員大會、黨小組會和上黨課,定期召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
“三會一課”應當突出政治學習和教育,突出黨性鍛煉,以“兩學一做”為主要內容,結合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確定主題和具體方式,做到形式多樣、氛圍莊重。
黨課應當針對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回應普遍關心的問題,注重身邊人講身邊事,增強吸引力感染力。黨員領導干部應當定期為基層黨員講黨課,黨委(黨組)書記每年至少講1次黨課。
黨支部每月相對固定1天開展主題黨日,組織黨員集中學習、過組織生活、進行民主議事和志愿服務等。主題黨日開展前,黨支部應當認真研究確定主題和內容;開展后,應當抓好議定事項的組織落實。
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
組織生活會應當確定主題,會前認真學習,談心談話,聽取意見;會上查接問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
在第六章黨支部委員會建設,黨支部建立必須是有正式黨員7人以上的組成。黨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一般不超過7人。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其他基層單位支部委員會一般每屆任期3年。
感謝各位黨員的耐心的聆聽,本次黨課結束。
《黨支部工作職責》
黨支部工作職責的演講稿(一):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動員黨員努力完成所擔負
的各項任務。
(二)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黨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三)經常對黨員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和黨的傳統作風教育,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遵守紀律,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聯系黨員,經常了解黨員的意見推薦,尊重黨員的合理化推薦,維護黨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利益,豐富黨員的物質文化生活。
(五)充分發揮黨員的創造性和用心性,鼓勵和支持他們改善提高工作。
(六)堅持黨員標準吸收用心分子入黨,收繳黨費、審查和鑒定黨員,表揚黨員的模范事跡,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糾正各種不正之風。
(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揭露改正工作中缺點和錯誤,教育、監督黨員干部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黨紀政紀,保障國家、群眾和群眾的利益不受侵害。
(八)全面正確地貫徹干部隊伍的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用心向上級黨組織推薦優秀青年干部。
黨支部工作職責的演講稿(二):
1、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2、關心企業生產經營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推薦,支持和促進企業發展。
3、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圍繞企業生產經營,努力創新黨組織活動載體,開展黨員設崗定責活動,充分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團結和依靠職工群眾,關心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5、加強社會主義精神禮貌建設,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6、協調企業內部各方面的關系,堅持原則,化解矛盾,維護企業和社會的穩定。
7、領導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組織,支持他們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獨立自主的開展工作。
8、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任務。
黨支部工作職責的演講稿(三):
黨支部工作職責
一、支部委員會工作職責
1、用心、認真、負責地開展黨建工作,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主動與上級黨組織溝通,貫徹執行支部大會的決議。
2、組織建設:加強對本系學生黨員的教育管理,充分調動全體黨員的用心性,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制定發展黨員規劃和年度計劃,加強對入黨用心分了的培養、教育和考察。用心、慎重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3、理論學習:及時認真地組織黨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時事政治,不斷提高黨員的思想覺悟和政治理論水平。
4、組織生活:嚴肅認真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促使每個黨員自覺地遵守校紀校規,發揮先鋒模范作用。要定期評議黨員、引導黨員正確認識和對待自己,發揚優點,克服缺點,不斷進取。(民主生活會)
5、監督管理:要從嚴治黨,加強對黨員的監督,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對不良傾向和錯誤行為,及時地做來源理。
6、組織協調:要領導和推動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的工作,以黨帶團,以團促黨。
7、要用心完成上級黨委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支部委員職責
支部書記職責
黨支部書記在學院黨委的指導下,按照支部黨員大會和支部委員會的決議,負責主持黨支部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
1、組織發動黨員和群眾,結合具體狀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指示、決議,保證完成黨的各項任務;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委會和支部大會討論決定。
2、認真搞好黨的自身建設,掌握黨內外思想動向,做好經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把政治思想做到工作、學習中去。
3、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組織檢查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狀況,了解執行中的問題和反映,按時向支部黨員大會和上級黨委報告工作。
——僅供參考
4、經常與各委員持續密切聯系,交流狀況,支持他們的工作,充分調動用心性。
5、抓好支委會的學習,按時召開支部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搞好黨風,充分發揮群眾領導作用。
6、抓好學生黨員在學生群體中的先鋒模范作用,敦促各項制度的制定與落實。
組織委員職責
組織委員在支部委員會的群眾領導下,分工負責黨支部的組織建設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了解和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協助宣傳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教育和黨紀教育,搜集和整理黨員的模范事跡,向支部委員會提出表揚和獎勵的推薦。
2、安排好黨的組織生活,了解黨員過組織生活和遵守紀律的狀況,幫忙黨員正確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3、正確掌握發展黨員的工作方針,了解要求入黨的用心分子的狀況,負責對用心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實可行的發展黨員的工作計劃,嚴格按照黨章規定,具體辦理吸收黨員的各項工作。認真做好預備黨員的考察手續。按時辦理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4、做好黨員的管理工作,例如黨員登記和鑒定,轉接黨員組織關系,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狀況等。
宣傳委員職責
宣傳委員是在支部委員會的群眾領導下,負責支部的宣傳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做好會議記錄及會議考勤。
2、了解黨內外的思想動態,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擬定和提出學習計劃和推薦,采取各種形式,并組織實施。
3、組織黨員和群眾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和黨的基本知識,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即實事求是的學風;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現代科學技術知識、法律知識、歷史知識和其它多方面的知識;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
4、組織黨員和群眾用心開展社會主義精神禮貌建設活動,提高黨員和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活躍他們的精神生活。
5、組織群眾宣傳優秀黨員的先進思想和典型事跡,并組織黨員和群眾進行學習。
紀檢委員職責
紀檢委員在支部委員會的群眾領導下,負責支委會的紀律檢查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黨支部黨風黨紀工作,制定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的計劃,及時向黨員傳達上級紀委重要文件、規定和通報。運用正反兩方面典型材料經常向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
2、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了解黨員執行黨章、準則、條例,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決議和遵守黨的紀律的狀況。
3、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匯報和反映本部門黨風黨紀狀況和紀律檢查工作狀況。
4、受理黨內外群眾對黨員違紀的檢舉、控告和申訴。檢查和處理黨員違反黨紀的行為。5、對受黨紀處分的黨員進行考察、教育,幫忙其改正錯誤,要維護黨員改正錯誤的權利。
青年委員職責
青年委員在支部委員會的群眾領導下,分工負責指導共青團支部工作和青年工作。其
主要職責是:
1、擬制定黨支部青年工作計劃;指導團組織圍繞黨的中心工作,結合青年的特點,開展團的各種活動,充分發揮黨的助手作用。
2、定期聽取團組織工作匯報,掌握狀況,指導工作;指導轄團支部搞好換屆改選;指導團組織做好團的發展工作,培養優秀青年加入團的行列。
3、做好團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導團組織做好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的工作。
4、指導團支部做好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他們工作的用心性。引導團員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新青年。
黨建聯系人職責
?。?)班級黨建聯系人工作職責:
1、及時全面的了解班級黨員、入黨用心分子、團員的思想狀況,并及時向黨組織反映黨員、入黨用心分子的基本狀況。
2、及時將黨支部的各項通知、活動,各項會議精神傳到達所聯系的班級。
3、支持團支部工作,組織團支部學習了解入黨程序、《黨章》黨史、《團章》等為主要資料的學習活動,增進團員學生對黨、團基本知識的了解,堅定跟黨走的信念。注意培養入黨用心分子,把組織發展工作延伸到學生。
4、每學期參加班級推優活動,向同學介紹推優程序并監督推優活動的公正進行。同時將班級的推優備案并將結果上報組織。
——僅供參考
?。?)個人黨建聯系人工作職責
1、黨支部需對入黨用心分子指定一至兩名黨員或預備黨員擔任其聯系人,定期對他們的表現進行考察,肯定成績,并指出不足和努力的方向,主動地幫忙他們排憂解難。
2、考察期內與被聯系對象至少談話三次,對入黨用心分子進行言傳身教,鼓勵和幫忙他們用心上進,端正入黨動機,入黨用心分子的黨建聯系人應及時將談話資料填進《入黨用心分子考察登記表》。
3、在黨內外了解被聯系對象的思想、學習和工作等狀況,考察結果作為被聯系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的重要依據。
4、在被聯系對象具備入黨條件時,應及時向黨支部推薦將其列為黨員發展對象。
5、黨建聯系人要學習被聯系人的優點,不斷提高服務的意識和潛力,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6、黨建聯系人應隨時將相關狀況與黨支部聯系溝通,黨支部每半個學期至少一次聽取黨小組或黨員聯系人的匯報(含書面),并提出下一階段此項活動的意見和推薦。
7、黨支部每一學期對黨建聯系狀況作一次檢查,每一學年進行一次總結。
黨支部工作職責的演講稿(四):
企業黨支部工作職責
一、團結凝聚職工,共謀企業發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職工群眾團結凝聚到企業發展上來,關心和幫忙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以適當方式提出意見和推薦,促進企業發展。
二、宣傳政策法規,保證合法經營。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引導業主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確保企業健康發展。
三、加強教育管理,提高黨員素質。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政策法律、科學文化知識和業務技能,適應企業和黨員需要,開展正常組織生活,全面提高黨員素質。加強入黨用心分子隊伍建設,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四、創新活動載體,用心發揮作用。圍繞企業生產經營,努力創新黨組織活動載體,開展無職黨員設崗定責活動,充分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五、領導群團組織,建設企業文化。支持企業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維護職工群眾合法權益,培養四有職工隊伍,促進企業精神禮貌建設。
黨支部工作職責的演講稿(五):
學生黨支部的工作職責
1、組織學生黨員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宣傳和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學院的規章制度;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增強政治上的堅定性和思想行動上的先進性。
2、加強對學生黨員的教育和管理。要求黨員在學習、生活、實踐、等方面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3、及時了解、分析學生的思想狀況;建立黨員聯系學生制度和匯報制度;反映學生的意見和思想情緒;組織學生進行政治學習和社會實踐等活動。
4、認真做好在學生中發展黨員工作,要把發展黨員工作的重點放在對入黨用心分子的培養、教育上,不斷擴大黨的用心分子隊伍,嚴格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把入黨動機端正、品學兼優、在同學中威信高、能起模范帶頭作用的學生吸收到黨內來。
5、提高黨員政治素質,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6、指導黨員進行黨章學習和黨的政治理論學習。
7、各黨支部做好組織生活會、民主生活會以及其他活動的會議記錄,以此作為考核支部的依據。
8、各學生支部及時填寫黨員發展的各項資料,并上報上級黨委公示及蓋章。
9、按時收納支部黨員的黨費,并上繳黨總支。
10、各畢業班支部在學生黨員畢業離校時,要將其考察、培養及發展的各項資料整理齊,放入學生檔案。
11、做好入黨用心分子的確定以及推薦上黨校的工作。
黨支部工作職責的演講稿(六):
黨支部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議,完成黨委和縣委交付的各項任務,帶領廣大教職工完成好本職工作。
2、抓好全校教職工的政治禮貌和精神禮貌建設工作。
3、加強支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抓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做好黨員發展工作,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發揮黨支部的先鋒模范作用。
4、負責黨員干部、教職工的教育、培養、選拔、推薦、考核和監督工作。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