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工工作在意識形態方面的風險點
1、意識形態極端重要性認識不平衡。少數基層黨組織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重視不夠,對意識形態工作抓什么、怎么抓缺乏清晰思路和具體舉措。部分基層單位“四個納入”未實施到位。部分單位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未及時調整,民主生活會、目標考核辦法中未將意識形態工作列入其中。
2、部分基層單位制度建設不健全。意識形態分析研判制度、聯席會議制度、講座講壇管理辦法等未制定或不完善,舉辦的講座、講壇未及時報備。部分鎮街未將意識形態工作檢查納入黨的紀律監督檢查。
3、思想理論學習實效性不強。有的單位學習形式單一,以傳達上級講話精神、觀看視頻等為主,滿足于完成“規定動作”,吸引力感染力有待提升?;鶎又行慕M學習有待規范,學習記錄不夠詳實,部分領導干部對應知應會理論知識不完全掌握。
4、網絡意識形態陣地須進一步占牢。一些黨員干部觀念更新慢,對網絡存在畏懼心理,自覺通過各種新媒體、新工具傳播黨的聲音,回應網民關切,引導網上輿論的意識不強?;鶎雨犖闃I務水平不高,從事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人員大部分理論功底有限,流動性較快,思維觀念跟不上新形勢。新媒體輿情管理手段單一,應對新媒體輿情方面缺少有效手段,網絡宣傳品牌影響力不夠。
5、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效果良莠不齊。部分活動缺乏本土元素,針對性有待加強,吸引力有待提升,部分精神文明活動流于形
式、千篇一律,不善于運用網絡、微信等互聯網平臺創新活動載體,導致載體陳舊。誠信缺失、占道經營、違章搭建、鄰里糾紛、亂寫亂貼等不文明現象仍然存在。
6、農村宗教問題一定程度存在,對村民迷信思想教育引導力度不夠,在前期區委巡察中發現,極個別村委會黨建知識、法律法規等書柜中摻有佛經及配套磁帶、光盤,一些社區、村黨支部為新建土地廟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