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問題
1、黨的紀律沒有得到足夠的貫徹執行。黨的紀律是黨的生命,但是在實踐中,有的黨員不重視紀律,不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缺乏自覺性,影響了黨的建設。
2、黨的組織缺乏有效的監督。黨的組織是黨的基礎,但是在實踐中,黨的組織缺乏有效的監督,存在一些黨員不積極參與黨的活動,不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影響了黨的建設。
3、黨的組織缺乏有效的管理。黨的組織是黨的根本,但是在實踐中,黨的組織缺乏有效的管理,存在一些黨員不能有效的發揮作用,影響了黨的建設。
二、整改措施
1、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加強對黨員的教育,強調黨的紀律,增強黨員的自覺性,讓黨員更加認真負責的遵守黨的紀律;
2、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健全監督機制,加強對黨員的管理,讓黨員積極參與黨的活動,嚴格遵守黨的紀律;
3、加強黨的管理建設。加強對黨員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讓黨員有效的發揮作用,為黨的建設做出貢獻。
強化政治建設,增強黨性鋼鐵意識。
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增強黨內政治生態。
加強組織建設,完善監督機制。
推動政治改革,提高政治站位。
加強對黨員的教育培訓,引導他們踐行黨的綱領。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方面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3篇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從黨和國家戰略全局高度,強調“全面從嚴治黨,核心是加強黨的領導,基礎在全面,關鍵在嚴,要害在治”,要求“各級黨組織要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這些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主體、主要內容和關鍵舉措,明確回答了全面從嚴治黨由誰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問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關鍵是始終堅持主責就是首責、守土必須盡責,切實肩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在本地區本單位落細落實。
必須擔負的重要政治責任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深化對黨的建設規律和治國理政規律的認識,作出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決策。管黨治黨責任在黨委,關鍵靠擔當。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要求,首次明確各級黨組織在全面從嚴治黨中負有主體責任。從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到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是實踐的發展,更是認識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確要求,也是制度的剛性規定。對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黨委(黨組)書記來說,落實主體責任,既是政治責任、政治擔當問題,又是政治態度、政治立場問題。必須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看齊意識、憂患意識,堅定“四個足夠自信”,向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看齊,緊跟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在履行主體責任上做到認識足夠清醒、思想足夠自信、行為足夠堅定、措施足夠有力,自覺做中央滿意、黨員認同的管黨治黨、從嚴治黨書記。必須清醒認識到“全面從嚴治黨是我們黨立下的軍令狀”,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實增強從嚴管黨治黨自覺性。必須清醒認識到我們黨面臨的“四大考驗”、“四種危險”是長期的復雜的,為人民服務是永恒的、沒有止境的,切實增強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意識,始終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必須牢固樹立不管黨治黨就是嚴重失職、管黨治黨不力就是瀆職的意識,以舍我其誰的政治擔當和“鐵面包公”的浩然正氣,層層壓實責任,級級傳導壓力,實現責任體系全覆蓋、無死角,以嚴肅問責推動責任落到實處,堅決防止“口號喊在黨委、工作還在紀委”,對全面從嚴治黨作壁上觀、當“甩手掌柜”現象發生。必須深刻領會“全面”“從嚴”的豐富內涵,把對黨員干部的關心愛護體現在嚴格要求上,貫穿到日常監督管理中。
堅定執行和捍衛黨規黨紀
全面從嚴治黨,“嚴”要有標準,“治”要有依據。黨的紀律就是黨員行為的基本標準、管黨治黨的基本依據。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要把嚴明紀律作為總抓手,當好紀律的堅定執行者、堅決捍衛者,確保全體黨員上下同心、同向發力、同頻共振。始終圍繞“加強黨的領導”這個核心,把嚴明政治紀律擺在首位,自覺從政治上警戒各種違紀問題,以嚴明的政治紀律帶動其他各項紀律嚴起來。
始終立足“全面”這個基礎,做到既緊盯政治紀律又全面執行“六項紀律”,既突出“關鍵少數”又面向全體黨員,確保管黨治黨有重點、無盲區,實現對黨的建設各個領域、全體組織、全部黨員的全面覆蓋。始終堅持“從嚴”標準,旗幟鮮明、理直氣壯地支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問責,對各種違紀問題早抓早管、實抓實管,保持露頭即查、即發即查的高壓態勢。始終堅持高懸巡視利劍,強化黨內監督,聚焦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寸土不讓、一步不松,決不讓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
從嚴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黨委的主體責任,“主要是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選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也是黨委職責的重要方面,還是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關鍵舉措。必須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堅持“好干部”標準,充分發揮黨組織在選人用人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把“德”作為第一標準,把“廉”作為基本條件,把“績”作為重要依據,把好政治關、作風關、能力關、廉潔關,真正把政治強、懂專業、善治理、敢擔當、作風正的好干部選出來用起來。必須從嚴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堅決甄別處理一批不廉潔、亂作為的干部,調整撤換一批不擔當、不作為的干部,對超編制超職數、違反標準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說情打招呼、檔案造假等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實、違規兼職、“裸官”等問題,發現一個及時調整處理一個,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帶病提
拔”“帶病上崗”“帶病在崗”。必須嚴明選人用人責任,建立干部選拔任用問責制度,做到“誰提名、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對“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帶病在崗”問題進行倒查,既嚴肅查處當事人,又嚴肅追究責任人,堅決維護選人用人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著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態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須有一個良好政治生態。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必須直面政治生態中的歪風邪氣、潛規陋習,“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亂”,激濁揚清,正本清源。堅持思想建黨,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及時把準干部隊伍思想脈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線”,夯實廉潔從政的思想基礎。深入糾正“四風”,純潔政商之間、上下級之間、同學之間、戰友之間關系,端正和純凈家風,形成良好從政社會環境。加強建章立制,針對發生的腐敗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壓縮腐敗和不正之風生存空間,鏟除滋生土壤,破“潛規則”、立“明規矩”,形成良好從政制度環境。強化文化引領,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加強紅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潔內涵,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正確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形成向上向善的從政文化環境。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踐行“三嚴三實”,立正身、講原則、守紀律、拒腐蝕、甘奉獻,當好“關鍵少數”,發揮“關鍵作用”,形成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干的示范效應,為營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態注入活力、增添動力、凝聚正能量。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方面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為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壓實各級黨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根據《中共平頂山市委印發<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平發〔2014〕12號)、《關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責任清單。
一、黨委(黨組)領導班子責任
(一)嚴明紀律規矩
1.嚴明政治紀律。加強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增強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
2.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黨員領導干部堅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基層黨組織的組織生活和民主評議,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實行集體領導、民主決策、副職分管、正職監管,黨政主要領導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態。
4.保障和維護政令暢通。經常對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二)深化宣傳教育
5.開展理想信念教育。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系列重要論述,適時組織開展學習貫徹情況專項檢查。
6.開展黨規黨紀教育。經常在黨員干部中開展黨規黨紀教育和黨性鍛煉,將黨內法規教育納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黨校干部培訓重要內容。
7.開展主題實踐教育。根據上級黨委安排,結合本地本部門本系統實際,定期開展專題教育和主題實踐活動,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
(三)選好用好干部
8.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標準、嚴格程序、強化監督、健全機制,切實解決突擊提拔、“帶病”提拔、買官賣官等問題。
9.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日常監管。健全完善對領導干部提醒、函詢和誡勉談話的具體辦法,加大對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抽查力度,探索實行新提任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公示制度。
10.完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強化日??己?、年度考核、專項考核,落實《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大力整治懶政怠政、為官不為現象。
11.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定期開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規定貫徹執行情況專項檢查。落實選人用人失察失誤倒查追究機制。
(四)加強作風建設
12.鍥而不舍糾正“四風”。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緊盯重要節點,強化監督檢查,防止“四風”反彈。
13.健全聯系服務群眾機制。認真落實領導干部直接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制度,經常開展走基層、訪民生、解民憂等活動,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14.探索改進作風常態化機制。認真梳理分析年度考核、經濟社會目標考核、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檢查考核、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研究制定構建作風建設常態化措施。
(五)規范權力運行
15.推進權力運行公開透明。深入推進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實行各級政府及其組成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依法公開職權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圖。
16.加強黨內制度機制建設。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廉政風險防控、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任職回避、防止領導干部利用公共權力或者自身影響謀取私利等方面的制度。
(六)支持案件審查
17.加強執紀執法隊伍建設。領導和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機制改革,支持保障執紀執法機關和部門依紀依法查辦案件,關心和愛護執紀執法干部隊伍。及時聽取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執紀執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18.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明確工作規則和成員單位職責任務,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強化領導小組對紀律審查工作的指導和協調,積極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
19.高度重視巡視巡察工作。改進巡視巡察移交問題線索的辦理流程,建立臺賬,優先辦理,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健全完善巡察工作辦法,加大巡察力度,實現全面覆蓋,強化結果運用。
(七)加強組織協調
20.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具體業務之中,堅持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
21.明確責任分工。年初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會議,對全年工作進行部署,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年度工作計劃,分解任務,明確職責。半年專題研究1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2.定期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半年聽取1次同級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黨組和同級紀委、下級黨組織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匯報,明確工作任務,拿出有效舉措,解決具體問題。
23.落實簽字背書制度。層層組織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黨組織負責人與班子成員簽訂,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負責人簽訂,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24.落實主體責任雙報告制度。各級黨委(黨組)年底分別向上級黨委和紀委以書面形式報告本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上級黨委和紀委適時聽取有關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報告。
25.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改進考核辦法,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結果運用,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通報,并作為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評先評優、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二、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責任
1.全面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牢固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是失職,抓不好是不稱職”的觀念,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抓好班子,管好隊伍,當好表率。帶頭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帶頭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帶頭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不搞特殊化,正確對待組織和群眾監督。
3.督促領導干部履行“一崗雙責”。半年聽取1次領導班子成員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落實情況,幫助分析和解決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4.實行廉政提醒談話常態化。定期約談領導班子成員和職責范圍內的重點崗位負責人,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堅持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
5.強化組織推動。每年至少主持召開2次黨委常委會(黨組會議),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半年主動向上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報告1次本地本部門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6.經常開展黨風黨紀教育。重點加強對班子成員和黨員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觀念、廉政勤政、黨內法規等方面的教育。每年至少主持2次中心組廉政專題學習,為黨員干部上1次廉政黨課,作1場形勢任務輔導報告。
7.及時報告重大問題。對本地本部門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必須及時向上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報告。
三、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責任
1.履行“一崗雙責”。堅持分管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半年聽取1次分管部門負責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匯報,向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匯報1次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2.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加強對分管部門、分管領域黨員干部的教育,每年開展1次一對一廉政談話,督促分管部門及其負責人廉潔從政、改進作風、履職盡責。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
3.強化工作指導。帶領分管部門人員研究制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措施,每年開展1次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專題調研,認真排查廉政風險,完善制度規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時報告重大問題。發現分管領域內存在的違規違紀問題和不正之風,及時向同級黨委(黨組)報告,支持配合執紀執法部門對分管領域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的審查。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方面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一、當前落實從嚴治黨責任存在的主要問題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十八大以來,中央把從嚴治黨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們在落實從嚴治黨責任方面還存在著比較嚴重的問題。
1.管黨治黨意識有待增強。一是存在把主業當副業的現象。有的基層黨組織對“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認為經濟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黨的建設都是“副業”;有的基層黨委書記認為抓住經濟發展看得見、摸得著,短時間內容易出成績,抓黨建工作不顯山、不露水,一時難以看出效果;有的認為黨風政風、政治生態的優化受大環境影響的多,憑借一己、一域之力難以扭轉,因而對經濟
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場多,對黨建工作謀劃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黨內職務當成政治榮譽的現象。有的單位行政領導,忘記了自己的黨內職務和職責,只看重行政職務,一說就是“我是搞業務的”,把履行黨建工作職責等同于開會講個話、發文簽個字、活動露個臉,“一崗雙責”沒有落到實處。三是存在壓力層層遞減的現象。一些基層黨組織習慣于“上傳下達”,滿足于“照抄照搬”,上級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開展黨建工作創新的主動性和原創力不夠,過于依賴上級部門的布置和推動。出現了“上頭熱、下頭冷”的現象。
2.考責評責體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輕”。有的地方雖然將黨建工作考核納入了地方黨委、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體系,但所占權重太小,對抓黨建工作的激勵作用不明顯,甚至產生負面影響。二是考核內容偏“虛”?;鶎狱h建工作不同于上項目、抓產業、搞工程等工作,無法物化,難以量化,以致考核內容上把成立了領導小組沒有、發文了沒有、開展了活動沒有、經費解決了沒有作為指標,難以客觀公正地反映黨建工作的實際成效,甚至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牘主義、形式主義。三是考核方式偏“單”。注重年終集中考核,忽視平時的監督檢查和民意調查。組織、紀檢、宣傳、統戰考核各自為政,分別考核,不能綜合評定黨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結果運用偏“空”。黨建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尚不完善,黨建工作考核結果合理使用缺乏與之配套的相關制度條規,因而即使主觀上努力運用考核結果,實踐中也難免力不從心,由此導致為考核而考核,考核與考核結果的運用形成“兩張皮”,沒有真掛鉤、真兌現,考核結果運用僅體
現在精神和物質層面,而對黨員干部最關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關性不強,對黨員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勵的作用。
3.敢管敢嚴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氣。有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自身不干凈,對違法亂紀行為管起來腰桿不硬、底氣不足,怕“拔出蘿卜帶出泥”;有的黨務工作者怕執行規定過嚴,會束縛干部手腳,落下影響干部積極性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罪名”。二是缺乏嚴抓的黨性。有的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義”思想,對違規違紀的一些現象和人員有時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三是缺乏常抓的韌勁。對黨建工作上級重視基層就重視,開展活動就緊一陣,不開展活動就松一陣,時緊時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韌勁。四是缺乏細抓的定力。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重視不夠,該提醒的不提醒,該批評的不批評,該約談的不約談,“從嚴治黨”的思想沒有得到真正貫徹落實。
二、新形勢下加強和落實從嚴治黨責任的對策探討
加強和落實從嚴治黨責任,要從五個方面擰緊責任鏈條,強化責任擔當,努力在黨內營造敬法畏紀、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1.增強責任意識。面臨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任務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繁重、更為緊迫。要像抓經濟工作、項目建設那樣抓黨建,引導各級黨組織書記牢固樹立“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瀆職”的理念,強化第一責任人的唯一性,增
強主動意識、主業意識、主角意識、主責意識,切實把黨的建設作為最大政績來抓。
2.健全責任體系。黨建工作影響力深、覆蓋面廣、工作量大,只有明確職責,各司其職,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實效。要全面落實、全員落實、全程落實“一崗雙責”制度,著力健全完善“三個體系”,即縱向到底的層級責任體系、橫向到邊的齊抓共管體系、定向到人的推進落實體系,積極構建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促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黨建工作格局,讓人人肩上有任務、個個心中有壓力。
3.狠抓責任落實。落實從嚴治黨,要落到實處,而且要落到“點子”上,落到具體的事情上,找準載體向實處使勁,找準切口向細處用力,找準問題從嚴處較真。要堅持把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推進,把每條戰線、每個領域、每個環節的黨建工作抓具體、抓深入,切實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尤其是各級黨組織書記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主動把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實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一步一個腳印地推動從嚴治黨責任落地生根。
4.完善責任考核??己耸菬o形的“指揮棒”,考核的導向,直接影響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細化量化考核指標,明確各項指標的數量、時間、標準、要求,化抽象為具體、化無形為有形。要加大考核權重,尤其是對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書記考核,首先要看抓黨建的實效,形成“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導向。要改進考核方式,尊重平時檢查考核,尊重群眾對黨建工作的評價。要整合考核項目,把分散在黨委各部門的考核合并起來,以便對各地各單位黨建工作狀況作出全面的評價。要注重考核結果運用,與評先評優、選拔任用真掛鉤、真運用。
5.是嚴格責任追究。嚴格責任追究是落實從嚴治黨責任的最后一道防線,守不住這個防線,從嚴治黨責任就會流于形式、陷入空談。要堅持紀律上“從嚴”、執行上“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嚴格的剛性責任追究制度,對嚴重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依據《黨章》、《黨內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嚴肅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