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廣大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居民的飲用水已經成為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頭等大事,盡管我們國家對居民供水的設施已經日趨完善,但目前在居民的二次供水中,仍舊存在著不少的問題,如何實施二次供水的統一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五篇】,供大家參考。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摘要】隨著廣大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居民的飲用水已經成為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頭等大事,盡管我們國家對居民供水的設施已經日趨完善,但目前在居民的二次供水中,仍舊存在著不少的問題,如何實施二次供水的統一管理,已經是我們目前亟待解決的首要問題。針對居民二次供水中存在的問題,我們應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實施二次供水工程的改造工作,積極籌集資金進行供水設施的維護工作,做好安全飲用水的保障技術,全面提高供水管理水平。
【關鍵詞】二次供水;
統一管理;
意義;
方案
1 實施二次供水統一管理的意義
所謂二次供水,指的是自來水從出廠到用戶使用,中間必須經過加壓和提升的過程。在目前的二次供水中,仍舊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供水設施老化,建筑材質標準不合乎要求等等,直接導致自來水鐵、色度、渾濁度等有超標現象發生,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二次污染;
二是因為是由物業管理企業對居民二次供水設施監管和負責,而供水企業只負責到街坊管道,這種管理體制的分割,造成了服務不到位、責任不明確,而居民一旦出現了投訴和報修,則往往互相扯皮、推諉;
同時,高層住宅二次供水設施往往由開發公司建設和管理,普遍存在著水質缺乏保障,清洗消毒不及時,噪音擾民,設備不穩定,漏水嚴重、管材質量差等問題,對高層用戶的正常用水造成了一定的困擾。因此,對居民的二次供水實施統一管理,提高供水水質、防止二次污染,是解決人民群眾最現實、最直接、最關心的問題
2 二次供水統一管理實施方案
2.1 加強宣傳力度,全面開展管理工作
首先要將二次供水統一管理工作納入全市重點民生工作,成立專門的供水改造領導小組。由各地市財政局、房管局、二次供水管理所及街道等單位共同實施總體管理方案。明確總體措施、職責、內容及工作目標,同時和相關部門簽訂責任書,形成由物業公司、居委會、房管部門等單位的聯席會議制度,要形成一個健全的推進機制,做到“齊抓共管、各方協同、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同時還要明確出資方式,推行“全財政、全覆蓋”,積極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二次供水統一管理工作全面實施。
我們還要細化措施、層層推進、精心組織,針對二次供水統一管理經驗缺乏、任務重、時間緊等實際問題,細化落實各項推進措施,實行統一規劃、和諧改造、嚴格管理、分批實施的工作思路。同時,大力做好宣傳動員工作,通過新聞媒體如廣播電臺、電視臺、數字電視等進行宣傳,并設立咨詢網點,張貼《告居民書》等,讓居民全面深入了解二次供水統一管理的標準、內容和意義等。
2.2 明確職責,大力推進工作進度
2.2.1 市房管局要組織供水企業和物業管理公司等詳細摸清各個居民小區及街道委的供水設施情況,同時開展全面普查工作,要對各個小區的改造量了如指掌,進而詳細編制二次供水統一管理工作年度總體計劃。
2.2.2 各區街道委和供水企業是二次供水統一管理的工作責任主體,應該依據制定的年度總計劃和實施方案,逐步組織實施工作。加強對廣大居民的宣傳力度,爭取居民對供水設施改造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時做好協調工作,加強居民、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和居委會同施工單位的聯系與合作,解決統一管理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種種矛盾。
2.2.3 市水務局負責整個供水管理工作的協調和聯絡工作。同時負責監督檢查和推進二次供水設施的改造工作,并要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做好工作的總結和下一步部署。
2.2.4 市財政局要積極做好改造資金的落實工作,保障資金全部到位。
2.2.5 供水企業要參與編制年度工作計劃,負責審核居民小區住宅二次供水設施改造方案,監督供水設施改造,做好非商品房的水箱改造和水表改造工作,進行嚴格的驗收并做好移交接管工作。
2.2.6 供水公司要嚴格執行工作流程。不符合標準的供水設施必須先進行改造,完成之后驗收,合格之后接管;
并負責居民二次供水設施的日常養護和運行管理工作,實現管水到表。同時對新建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居民二次供水設施直接驗收和接管。
2.3完成供水設施改造工作
實施二次供水工作的統一管理,保證工作的循序漸進、有組織、有步驟的進行,首先要完成供水設施的改造工作。改造工作必須從設計、施工、驗收各個緩解全面展開,應積極推廣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應用。設計選材應積極推廣球墨鑄鐵管等有利于保障供水水質和供水安全的優質材料、設備等;
改造方案要將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和提高水質相結合、降低爆管與漏損相結合、優化主干管布置與供水調度相結合,全面做好供水設施改造工作,推進城市規劃建設;
工程施工必須嚴格遵循設計文件和國家相關規范的規定,要選擇質優、環保材料,運用先進的施工技術,嚴防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惡劣現象;
驗收時更要嚴格把關,未滿足要求或不合格的堅決要求整改,只有合格的產品才能予以驗收。要建立招投標機制,嚴格執行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工作相關標準,以保障工程質量、進度以及安全監管工作的順利進行。
3 建立統一管理系統,全面提高供水管理水平
供水企業設立三套統一管理系統,包括為民服務熱線、供水搶修調度及生產調度,以客服中心為龍頭,全面實施安全供水方針。
3.1 利用服務熱線準確把握用戶情況,及時解決服務問題及安全事故,在領導決策時要認真傾聽群眾的呼聲,充分發揮熱線的服務功能,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做好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為社會環境的和諧穩定打下良好的根基。
3.2 建立統一管理調度中心,采用獨立群電話指揮平臺,并且采用先進的GPS衛星系統實現定位,迅速、快捷的傳送信息,合理調動搶險資源,對供水管網事故及時的進行搶修。龍頭單位是集團公司的調度中心,負責搶修的重點單位是管網分公司,在收到調度中心的指令后迅速執行。
3.3 建立統籌調度系統,并在全市管網系統中安裝水壓自動傳感器,覆蓋進水、凈水到送水,以及加壓泵房和管網壓力等,準確及時地把握整個供水流程,實現全市供水管網自動化管理。實現供水科學調度,同時也解決了事故、水災、爆管等突發性問題,極大提高應急反應能力,也大大降低了損失,減少了負面影響造成的困擾。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飲用水保障工作
根據管網系統、水處理工藝及原水的現狀,要從技術上進一步改進,以提高二次供水的水質。一是進一步加強供水設施的改造工作;
二是建立長效機制,對當前的二次供水設施管理機制進行完完善,實現供水管理供水到用戶,進一步統籌安排原水,合理配置水資源,實施配套服務,一網分片,水廠合并,使自來水供應方式實現規?;?,以構建安全飲用水保障體系。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關鍵詞:二次供水 水質 污染
中圖分類號:TU991.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3)06(a)-0215-01
城市二次供水污染嚴重,因此如何完善安全保障體系成了提高城市飲用水安全的關鍵問題。
1 污染原因
1.1 管理方面問題
(1)二次供水的管理者眾多,他們之間管理水平存在著差異性。例如在某個居民小區內供水管理主要由小區的物業負責。但是物業管理公司多數情況下都缺乏專職人員,因此供水的任務實際由小區維修人員兼任。但是他們往往缺乏這方面的專業知識,不具備管理供水的能力。再加上缺乏責任意識,導致在日常管理中沒有按照規范操作。因此他們往往會忽視水池水箱的清理消毒等工作,或者清理不及時,導致水質出現問題。而當居民向其反映情況的時候,他們態度敷衍,不愿意解決問題,更不愿意主動改進工作。
(2)一些居民小區內二次供水的設施由于使用時間過長,導致設施老舊,難以正常的工作,這是居民末端水質出現問題的直接原因。據調查顯示,在一些居民區內出現二次供水污染是因為其二次供水的水箱設施出現問題。由于一般供水的水箱使用期限較長,所以材料老化嚴重,甚至出現了嚴重破損等狀況。水箱一旦不能正常工作,必然會造成二次供水出現二次污染的現象。同時伴隨著的是居民末端水質渾濁不清、微生物大量的繁衍,各項指標超標。
(3)小區內的二次供水的總表用水量顯示的數值與小區用戶水表上顯示的數值存在著較大的差距。這是因為在計量的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誤差,再加上水池管網發生漏損等問題,導致某些小區供水損失較大,而且還會引發居民與物業之間的矛盾。由于二次供水主要責任在于物業管理公司,因此小區居民如果發現水表用水量與實際用水量不符,往往會找物業解決問題。但是目前一些物業公司并沒有將二次供水成本分開計算,而是與其他物業管理的成本混合在一起,因此居民無法了解二次用水的具體信息,這樣會導致居民與物業的矛盾進一步激化。
(4)在我國法律法規中,政府應當對二次供水進行管理和監督。然而實際情況是政府無法嚴格管制二次供水水質安全問題,造成供水問題頻出。政府管理不到位,存在兩個原因。其一,二次供水問題突出,管制的范圍太大,政府監管力量薄弱,這樣一來導致政府在日常的管理中常常會顧此失彼;
其二,政府自身的監管手段非常有限,形式單一。在監管過程之中,即使及時的發現二次供水出現了問題,也無法及時有效的作出回應。且即使發現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也無法在短時間內更換新的物業公司,因此目前很多供水問題得不到政府部門的有效解決。
1.2 設計方面原因
二次供水的水質容易出現污染與儲水池設計息息相關。由于在建造儲水池時,設計人員本身不重視二次供水水質安全問題,同時對于一些國家二次供水規范不甚了解,因此在設計過程中常常會忽視造成水質安全隱患的因素。例如其對水池容積的計算過程中,往往不夠謹慎和仔細,而是憑借自己經驗來確定水池的容積大小。這樣一來導致水池容積不合理,出現偏大或者偏小情況。如果容積偏大,則水在儲水池中停留時間會拉長,水中的氧氣也將隨著時間慢慢耗盡,儲水池中微生物開始繁衍生長,二次供水水質下降。
儲水池水質下降還有另一個原因,儲水池的位置設計不合理。按照國家法律規范,規定了二次供水儲水池在建設中其位置必須與廁所、糞池等污染源相隔一段距離,這是為了防止二次供水的水質遭到污染源破壞。但是在工程設計中由于一些開發商個人要求,設計人員在設計儲水池地點位置時候不能保證其與污染源的距離滿足國家標準,,因此污染源的污水很容易與儲水池中的民用水發生交融,造成了儲水池中的水受到嚴重污染。
2 措施
2.1 加大監管力度
二次供水的監管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它需要衛生部門、供水管理部門逐步加大對其的監管力度。各個部門在履行職責時,應該建立合作機制,通過這種相互協助的方式,能夠加強二次供水水質管理力度。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二次供水的監督管理主要由城市中供水主管部門負責,其對二次供水的選址、設計以及擴建等方面都需要進行一定程度的干涉,加強對于每個工序的監管力度,從而保證二次供水的設施能夠真正符合國家衛生部門要求。二次供水水質監管不僅需要政府的參與,還需要市民從中發揮作用。因此應該通過多方面的渠道對于二次供水相關知識進行廣泛宣傳,例如利用媒體加強宣傳力度,在報刊或者電視媒體中向社會公眾宣傳二次供水的法律法規以及二次供水水質污染后的后果。通過以上的一系列宣傳工作,可以呼吁社會公眾引起對于二次供水衛生安全的重視,讓其能夠清楚的認識到二次供水水質安全與每個人的健康都息息相關。這樣做的目的非常明確。它讓市民了解了二次供水污染的危害性,從而加強對于二次供水的認識,提高了公民飲用水安全意識。不僅如此,它在無形中對于公眾的行為產生一定的約束力,這種約束力的存在時時刻刻監管著公眾的行為,引導他們建立自我監督管理制度。
2.2 改進技術,合理設計
設計人員在設計儲水池等基礎設施時,要先了解城市供水的一些基本信息,然后按照規范合理設計。在設計過程中主要考慮如何避免水質遭到二次污染問題。因此設計人員在設計前也要了解市民用水量情況,這一點非常重要,它直接影響到儲水池、水箱的容積大小的計算。水池、水箱的大小必須與二次供水的用水量相符合,過大過小都有可能造成供水的二次污染。
為了避免供水二次污染,在進水管的位置可以設置一個水位控制閥。其次在溢流管中設置存水彎,它能夠有效防止外面的污水流入水箱、水池之中,保持二次供水水質的安全。對于蓄水裝置的底部,在設計過程中,設計人員應該讓其盡量呈漏斗狀,并且在其底部加上一個泄水管。最后在水池的上方設置多個通氣管,讓空氣順暢流通,需要注意的是在管口處需要加網罩,目的在于防止灰塵、蟲子進入,影響水質。
2.3 改進方式
目前很多小區二次供水主要配置的是低位水箱與高位水箱,這樣的設施會造成儲水時間過長,給供水水質帶來安全隱患。因此改進供水的方式是有必要的?,F在很多水務集團推崇一戶一表制,這種方式讓用戶水表抄表更加便捷,是一種不錯的供水方式。
3 結語
城市二次供水污染嚴重問題主要出在管理這一環節上,因此加強對于二次供水的監督管理能夠有效地解決供水水質差的問題。不僅如此還應完善供水設施,從根本上保障二次供水水質安全。
參考文獻
[1] 高和氣.城市供水管網水質問題[J].凈水技術,2005(3).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關鍵詞】供水設施管材選取預防污染二次供水
中圖分類號:
P641 文獻標識碼:
A
一、城市供水管網現狀
隨著現代居民對自來水水質要求的逐步提高,改善供水管網以及優化凈水工藝,完善凈水設施提高出水水質,同時加強對輸配水系統的有效維護管理,避免二次污染的形成,最終保證供水水質已成為關系民生的重要問題。供水管網既要滿足當前我國城市的現狀需求,又要能夠保證遠期發展。
城市管網大多采用鑄鐵管、鋼管,而其輸送介質水本身便是一種電解液,而且供水水廠為了保證供水衛生指標而采取加大投氯量,此種情況下也無形當中增加了水的侵蝕性,更容易引起管道的電化學腐蝕,即水在管內流動過程中易形成管內腐蝕、沉淀及結垢現象,并且隨著使用時間延長其結垢層厚度也相應增加,因此管道有效截面逐漸縮小,當供水管網等原因導致內部流速突然改變時,鐵銹就會從管道內壁脫落進入水體,導致水質惡化。管網陳舊、老化,供水管網鋪設時間久,老管道多為鐵質管道,多為鋼性接口,管道在遭受頻繁的溫度的變化、各種腐蝕、地基下沉、地面負載等因素的影響下,極易造成爆管等現象。在水資源日益緊張的今天,節約用水已經是一個嚴肅、緊迫的要求,取消水池的設置勢在必行!
二、供水管道的改造及材料的選取
供水管網改造就是解決爆管頻繁、供水漏損率居高不下、供水水質差、局部地段供水壓力不足等問題。
(一)、對管網改造應該遵循以下四個原則
結合城市用水規劃,滿足城市發展需求,通盤協調,整體考慮,避免重復建設。
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確定管道改造的口徑和規模。在對現有管網進行普查的基礎上,找出管網中的“瓶頸”,合理確定改造的管段和管徑。
合理選擇管材。新敷管道盡量采用柔性接口,并有可靠的內壁防腐,管道材質要穩定可靠。
對爆管頻繁、漏水率高,經常斷水或水壓不足的管段,優先安排改造。
(二)、給水管材、配件選用方面的因素考慮,供水管材種類繁多,砼管、鑄鐵管、鍍鋅管、鋼管、PVC管、PPR管、PE管、玻璃鋼管、球墨鑄鐵管等,進貨渠道不統一,質量參差不齊,部分配件質量各異。我們在供水材料的選取上,要比較各種管材在某種特定環境下的優劣,在保證安全跟質量的前提下,優先選擇適合環境要求的管材。
三、傳統供水方式弊端
傳統的供水方式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不足,不適用性越來越明顯。傳統供水方式無法保證水質的要求,容易造成多次污染。我們大多數的供水企業把提高水質的大量工作用于凈水廠的凈化處理工藝上,忽略了給水管網產生的二次污染問題,特別是欠缺對回流污染重視程度。市政管網供應的自來水經過多級處理,基本上能夠滿足生活、生產用水的水質要求,但經過水池、水箱的存儲后,水質已經污染,各種有害菌嚴重超標,更為嚴重的是,因為水池、水箱的開放式結構,不可避免受到污染,使水池、水箱成為疾病傳染的根源。
四、二次供水的改造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包括住宅小區內的供水水箱、水池、管道、閥門、水泵、計量器具及其附屬設施,是居民用水的最直接環節,也是反映整個城市供水水平的要素之一。
(一)、目前在國內二次供水領域,一般的二次供水設施仍然采用比較傳統的水池、水箱結合使用模式,雖然該方式能夠滿足大部分的需求,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持續提高,對水質的要求也不斷提高,傳統的供水方式已經不能滿足現在的需要。
我們對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計改造設計,應本著3個原則:
1、不改變原有合理的供水方式,充分利用現有設施,降低工程造價;
2、結合現狀,合理配置二次供水管網系統,以保證水質合格、壓力達標;
3、選擇自動化程度高,噪聲小、環保、節能、運行安全、壽命長的加壓設備和新型環保管材。
(二)、二次供水從設施管理上著手處理。二次供水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水質管理制度,加強水質管理,定期進行常規檢測并對各類儲水設施清洗消毒。不具備相應水質檢測能力的,應當委托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資質認定的水質檢測機構進行現場檢測。
(三)首先應提高出廠水水質。
1、強化穩定性。出廠水水質穩定性差是造成二次污染的根本原因,因此應提高出廠水的穩定性處理,一般采用調整pH值法,即在水出廠前投加穩定劑,將pH調整到7.0~8.5范圍內,以提高水的化學穩定性。
2、嚴格控制濁度。資料表明,當水體濁度降低到0.1NTU(散射渾濁度單位)時,則內部絕大多數有機物可去除,致癌微生物及有機物含量也大大降低,因此在供水出廠前應嚴格控制其濁度。
3、供水設施的管理部門負責設施的日常運作、保養、清洗、消毒。管理單位必須制定實施設施的衛生制度。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上崗。城市供水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水質檢測制度,定期檢驗水源、出廠水和管網水的水質,防止二次污染,確保供水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管理單位每年應對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及時發現和消除污染隱患,保證居民飲水的衛生安全。
五、供水設備選取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為了加強本市供水水質管理,保障供水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市供水管理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等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本市范圍內的供水企業(單位)(包括原水供水企業、公共供水企業、自建設施供水企業、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管道分質供水企業等)的水質及其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管理目標)
本市供水水質管理實行企業(單位)自檢和行政監管相結合的制度,確保供水水質達到國家、行業及本市相關標準,確保供水安全。
第四條(管理職責)
**市水務局(以下簡稱市水務局)是本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市供水水質的監督管理,其所屬的**市供水管理處(以下簡稱市供水處)負責對本市供水水質實施日常監督管理。
**市供水調度監測中心(以下簡稱市供水調度監測中心)受市水務局委托,實施本市供水水質的日常監測工作。
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區(縣)所屬范圍內的供水水質的監督管理,業務上受市水務局領導。
第五條(供水水質監測)
供水水質的監測包括對原水、生產過程水、出廠水、管網水、管網末梢水以及二次供水以及龍頭水的全過程監測。
第六條(鼓勵和獎勵)
本市鼓勵供水企業(單位)采用先進的工藝、材料、設備等進行科技創新,提高供水水質。對在城市供水水質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七條(費用)
供水水質的行政監管費用由行政主管部門承擔,企業(單位)自檢費用由企業(單位)承擔。
第二章行政監管
第八條(水質監測網)
**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由國家站(中心站)和地方站組成。
經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資質認定并獲得建設部城市供水水質監測中心授權的**市供水調度監測中心水質監測站,是國家城市水質監測網的國家站和本市供水水質監測網的中心站。
地方站由市和區(縣)供水企業的供水水質分析實驗室組成。地方站須通過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資質認定,業務上受市水務局指導。
第九條(水質監測方式、內容)
市和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過定期和不定期、定點和不定點、動態實時監測等方式,對供水質進行監測,供水企業(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不定期、不定點監測可采取隨機抽檢形式進行。
市和區(縣)二級供水水質監測項目包括:
(一)原水供水企業
原水:每月一次監測29項指標。
(二)市屬公共供水企業
原水:每月一次監測29項指標。
出廠水:每月一次監測42項指標,每年一次監測106項指標。
管網水:每月一次監測9項指標。
管網末梢水:每月一次監測42項指標。
(三)區(縣)公共供水企業及自建設施供水企業
原水:每季度一次監測29項指標。
出廠水:每季度一次監測42項指標,每年一次監測106項指標。
管網水:每季度一次監測9項指標。
管網末梢水:每半年一次監測42項指標。
(四)鄉鎮公共供水企業
原水:每年一次監測29項指標。
出廠水:每半年一次監測9項指標,每年一次監測42項指標,并對部分水廠進行106項指標的抽檢。
管網水:每半年一次監測7項指標。
管網末梢水:每年一次監測42項指標。
第十條(實時監測)
市和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在供水企業(單位)實時水質監測網絡的基礎上對供水企業(單位)的原水、出廠水、管網水、輸配主要邊界或重點區域等供水環節的水質進行實時監控,供水企業(單位)應當按照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提供真實的在線水質信息。
第十一條(水質考核)
市和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質監測結果依據《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進行考核。
第十二條(涉水產品)
涉水產品是指在飲用水生產和供水過程中與水直接接觸的材料和化學物質。
市和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性評價》、《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等相關標準和規定對供水單位所使用的涉水產品進行不定期抽檢。
第十三條(水質公布)
市和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過“**市供水監測與管理月報”、“**市供水水質例會會議紀要”等形式定期公布本市供水企業(單位)的供水水質信息。
市和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鼓勵和支持社會公眾對本市水質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四條(水質例會)
市和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召集供水企業(單位)參加的供水水質例會,公布水質監測結果,進行水質管理工作交流、制水工藝指導、檢測數據匯總、水質事故分析等事項。
第十五條(培訓)
市和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適時組織供水水質管理、水質檢測技術等的培訓。
第三章企業自檢
第十六條(檢測制度和設施)
原水供水企業、公共供水企業以及自建設施供水企業應當建立覆蓋供水全過程的水質檢測制度,建立水質化驗室,提高檢測能力。
第十七條(檢測項目)
企業(單位)自檢項目包括:
(一)原水供水企業
建立原水水質的監控體系,在水源地使用在線儀表對氨氮、濁度、溶解氧、氯化物等指標進行實時監控,并及時將數據傳輸至相關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及供水企業(單位)。
原水:每日至少一次檢測21項指標,每月至少一次檢測29項指標。
原水供水水質應當符合生活飲用水水源水水質標準。當原水發生突變或受到嚴重污染時必須及時通知相關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供水企業(單位),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查明原因、妥善處置。
(二)市屬公共供水企業
原水:每日至少一次檢測21項指標,每月至少一次檢測29項指標。
出廠水:在出廠管網上安裝在線儀表對2項指標進行實時監控(如在線儀表發生故障時,應對出廠水每小時一次檢測2項指標),每4小時一次檢測3項指標,每日至少一次檢測21項指標,每月至少一次檢測42項指標,每半年一次檢測106項指標。
管網水:每一采樣點每兩周一次檢測9項指標。
管網末梢水:每月一次抽檢42項指標。
(三)區(縣)公共供水企業及自建設施供水企業
原水:每日至少一次檢測9項指標,每月一次檢測29項指標。
出廠水:應當在出廠管網上安裝在線儀表,對2項指標進行實時監控,每8小時一次檢測3項指標,每日一次檢測11項指標,每月一次檢測42項指標,每年一次檢測106項指標。
管網水:每一采樣點每兩周一次檢測9項指標。
管網末梢水:每季度一次抽檢42項指標。
(四)鄉鎮公共供水企業
原水:每日至少一次檢測9項指標、每月一次檢測29項指標。
出廠水:每日至少一次檢測9項指標,每月一次檢測42項指標,每年一次檢測106項指標。
管網水:每一采樣點每月兩次檢測7項指標。
管網末梢水:每半年一次抽檢42項指標。
(五)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
建立水質檢測制度,加強對水質的監控;
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進行水箱清洗,沖洗后檢測5項指標;
定期對龍頭水進行抽檢。
(六)管道分質供水企業
建立水質檢測制度,加強對水質的監控;
每月一次檢測42項指標,龍頭水每日一次檢測5項指標。
第十八條(在線監測)
市和區(縣)公共供水企業應當設置位于出廠水、輸配管網和重點用戶等處的在線水質監測儀器,對濁度、余氯等參數進行實時監測,同時應當將真實的監測數據傳輸到市或者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九條(水質報告)
本市建立供水水質報告制度。
原水供水企業、市屬公共供水企業應當按規定定期將企業自檢的供水水質報告報送市供水處。
區(縣)及鄉鎮公共供水企業應當按規定定期將企業自檢的供水水質報告報送至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后報送至市供水處。
市供水處應當及時將供水水質報告匯總后報市水務局,并根據要求報送建設部及本市相關管理部門。
供水水質報告內容包括:
原水供水企業:旬報(原水21項指標);
月報(原水21項、29項指標);
年報(原水21項、29項指標)。
市屬公共供水企業:旬報(原水21項指標,出廠水21項指標);
月報(原水21項、29項指標,出廠水21項、42項指標,管網水9項指標,管網末梢水42項指標);
年報(原水21項、29項指標,出廠水9項、21項、42項、106項指標,管網水9項指標,管網末梢水42項指標)。
區(縣)公共供水企業及自建設施供水企業:月報(原水9項、29項指標,出廠水11項、42項指標,管網水9項指標);
年報(原水9項、29項指標,出廠水11項、42項、106項指標,管網水9項指標,管網末梢水42項指標)。
鄉鎮公共供水企業:月報(原水9項、29項指標,出廠水9項,管網水7項指標);
年報(原水9、29項指標,出廠水9項、42項、106項指標,管網水7項指標,管網末梢水42項指標)。
第二十條(水質檢測采樣)
水質采樣點的分布應當具有代表性,應當分別設置在水源區、取水口、水廠出水口和居民經常用水點和管網末梢等。
供水企業(單位)應當根據供水人口設置固定數量和固定位置的管網水質檢測采樣點。采樣點數量按供水人口每2萬人設一個采樣點計算,供水人口在20萬人以下及100萬人以上的酌情增減采樣點。
第二十一條(水質超標措施)
供水企業(單位)應當依據《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判斷限值、計算合格率。當檢測結果超標時,應當立即重復檢測,并增加檢測頻率。檢測結果連續超標時,應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質事故的發生。凡飲用水水源水質不符合標準時,供水企業(單位)應當采用先進適用的凈化技術,改進處理工藝,使水質最終達標。
第二十二條(委托檢測)
供水企業(單位)應當具備水質檢測能力。無能力自檢的,可委托通過市級以上計量認證并具有相關項目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檢測。
第二十三條(涉水產品和清洗消毒)
供水企業(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的涉水產品。
用于供水的新設備、新管網投產前或者原有設備、管網改造后,應當嚴格進行清洗消毒,經有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應急預案
第二十四條(制定應急預案)
供水企業(單位)應當制定處理供水水質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報市和區(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供水水質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市突發公共事件供水行業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并結合本供水企業(單位)實際情況編制。
第二十五條(現場調查)
當發生水質事故時,相關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組織相關部門進入現場進行調查、取證、采樣和檢測,相關供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和配合。
第五章法律責任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相關機構管理狀況
市政現行的供水管理體制是計劃經濟時期建立的,即供水單位負責水廠、路面管線的設施和水質。二次供水使用單位負責從管網引入后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由于二次供水沒有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范疇,始終是供水單位和產權單位自我建設、自我完善。特別是近幾年物業小區不斷增加,供水管理模式呈多樣化,這一問題更加顯得突出。
1 應當引起重視和需要解決的問題是:行政規章明確規定城市供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水質監督管理工作。由于市供水部門(市自來水總公司)與市政委(市政委管網處下設機構:二次供水管理辦公室)同屬一個大的行業部門,而在具體職能劃分上則分屬兩個部門,因此在管、供職責上出現嚴重不協調的問題,導致管理職能置后和部門監管缺位的問題。其具體表現在:
(1)由于自來水總公司屬于企業性質,按照企業編制規程,“申請用水流程”受理用戶報裝業務,而在受理接水、通水報裝中沒能將市政委二次供水行政審核程序納入申報前置范圍。
(2)市二次供水管理辦公室屬于市政管理委員會管網處下設機構,職能上行使國家行政法規、規章所賦予的行政管理權,在人員編制上則大多來自市自來水總公司,由于行業內部職能劃分不盡合理,導致二次供水行業管理缺少強制手段,力度相對弱化。極大地降低了行業管理的社會影響力。
2 衛生監督部門目前執法依據仍然是1997年1月1日施行的建設部、衛生部令第1號《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屬國務院部門規章),衛生部法監司以衛法監食便函[2002]141號文件征求對《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衛生規范》(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其規范至今未發出,由于上述行政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操作性差、力度相對薄弱,沒能從根本上解決衛生許可管理前置的問題,直接影響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全面開展。
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 目前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大多是以清洗服務業務展開,而其它行政管理和業務尚未到位,與法律法規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
2 由于管理力度不夠,二次供水行業設施硬件投入大多不足,總體設施比較落后,消毒裝置使用率不足1%一2%,基本還停留在人工投放消毒藥物階段,而倒流防止器等其它專項器件更少有使用。其相當部分脫管戶未列入統計之內。
據有關專業機構對某市二次供水進行檢測,由于無消毒設施的供水單位不能定期人工投放消毒藥,水質合格率不高。調查還發現:在被調查的102家單位中只有20%堅持消毒。
3 由于衛生監管職能未理順,造成底數不清,各級衛生監督部門僅對全市已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賓館、飯店、機關、學校以及部分企事業單位的二次供水設施進行監督管理。其監管覆蓋率不足50%。
三、改進建議
1 建議加快城市專門立法的步伐,以法律的形式對二次供水監督管理作出詳細規定,進一步明確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和落實措施,增加可操作性和強制力。
2 建議各級主管機關應積極進行部門會商和職能協調,理順職責,切實履行部門職責。防止因職能不順而出現被動管理狀態,以減小事后管理的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