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1日—3月27日,滬深兩市共有4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1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從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類型看,只有1家上市公司(新華制藥)被信永中和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而該公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年度內部審計報告【五篇】,供大家參考。
年度內部審計報告范文第1篇
【關鍵詞】新華制藥;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財務報表審計報告
一、事件回顧
2012年3月21日—3月27日,滬深兩市共有4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1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從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類型看,只有1家上市公司(新華制藥)被信永中和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而該公司2011年年報審計被信永中和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
二、筆者觀點
眾所周知,若是企業報表數據經審計后真實完整就被被出具無保留意見,但是并不能保證企業的內部控制是健全且執行有效地,反之,若是內部控制制度經過審計被發現有重大缺陷,那么該缺陷就對財務報表上的相關項目會存在一定影響,即財務報表審計不能得到標準無保留意見。
因此,許多人對此次出具的兩個報告意見頗有爭議。筆者認為此次信永中和對新華制藥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出具否定意見和對新華制藥2011年年報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是符合實際的。
三、相關分析
(一)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出具否定意見理由及相關分析
1、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目的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強調,內部控制審計的目的是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 并對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增加“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梢?,內部控制審計要對財務報告層次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審計并發表意見。
2、新華制藥2011年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理由
信永中和認為,新華制藥內控存在兩個重大缺陷。
其一,新華制藥子公司山東新華醫藥貿易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對多頭授信無明確規定,在實際執行中,醫貿公司的魯中分公司、工業銷售部門、商業銷售部門等三個部門分別向同一客戶授信,使得授信額度過大。
其二,醫貿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規定對客戶授信額度不大于客戶注冊資本,但醫貿公司在實際執行中,對部分客戶超出客戶注冊資本授信,使得授信額度過大,同時醫貿公司也存在未授信的發貨情況。
3、相關分析
從這次信永中和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的解釋來看,該內部控制失效主要原因在于授信制度的不完善,導致對欣康祺醫藥授信額度過大。企業會產生大筆質量不高的應收賬款。若企業按照相關規定計提壞賬準備,對企業產生的財務影響是巨大的。
(二)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理由及分析
1、財務報表審計中內部控制測試的目的
在財務報表審計中,注冊會計師了解和測試內部控制的目的是評估重大錯報風險中的控制風險要素,進而確定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最終支持對財務報表的審計意見。相應的,注冊會計師一般不對外報告內部控制的情況,除非內部控制影響到對財務報表發表的審計意見。
2、財務報表審計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條件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新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12 月31 日的財務狀況以及2011年度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3、相關分析
由于條件有限,我們暫時認為已查出的內部控制缺陷涉及到的相關認定之外的認定都是真實完整的。
現在只分析之前認為的高風險項目,應收賬款。上述重大缺陷使得新華制藥對山東欣康祺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欣康祺醫藥”)及與其存在擔保關系方形成大額應收款項6,073萬元,同時,因欣康祺醫藥經營出現異常,資金鏈斷裂,很有可能使新華制藥遭受較大經濟損失。
查閱報告我們可以發現新華制藥在2011年年報中已經合理考慮到會因為欣康祺醫藥遭受損失,并已經計提了80%的壞賬準備。之前對管理層會作假的疑慮也就可以暫時消除。
(三)兩種報告兩種意見關聯性分析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可能會對相關認定產生影響,但是在財務報表審計中,注冊會計師只要保持職業的審慎態度,運用適當地審計方法可以合理保證審計意見的合理。因此也就證實了筆者之前的觀點此次信永中和對新華制藥2011年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出具否定意見和對新華制藥2011年年報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是沒有問題。
四、進一步思考
一個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往往不是短時間存在的,據筆者調查至少從2001年以來,信永中和就成為新華制藥的審計機構,且一直為新華制藥出具內部控制審核報告及2011年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在財務報表審計中有規定,在財務報表審計中通常不對外披露內部控制的情況, 除非是內部控制影響到對財務報表發表的審計意見。
CPA以管理建議書的方式向管理層或治理層報告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但CPA 沒有義務專門實施審計程序,以發現和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該規定可以解釋注冊會計師為什么沒有在財務報表審計時披露新華制藥存在的情況。
新華制藥之前是通過信永中和出具了內部控制審核報告。審核報告意見的保證程度是低于財務報表審計意見,但是并是不代表保證程度就一定很低。注冊會計師需要通過實施一定的程序保證內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與會計報表相關的有效地控制。而新華制藥在授信方面的內部控制制度明顯達不到此要求,故筆者認為信用中和在以往的內部控制審核報告中的意見是欠妥的。
五、結論
筆者通過多方面分析認為信永中和在本年度對新華制藥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意見和財務報表審計意見合理。但是結合內部控制缺陷的時間特點即持續時間較長且考慮到欣康祺醫藥已連續多年是新華制藥的重要客戶,筆者認為信永中和應該可以在更早的時候發現新華制藥在授信制度上的缺陷,并予以適當地處理。
參考文獻:
[1]李錦. 論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整合[J].商業會計,2010(04) .
年度內部審計報告范文第2篇
【關鍵詞】內部控制,審計的變遷,完善建議
一、內部控制審計制度的變遷
(一)美國內部控制審計
美國是較早開始關注內部控制審計領域并完善內部控制審計規范的國家。1939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在第1號《審計程序公告》中,首次正式提出了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審查的要求。1978年,科恩委員會提出企業在披露公司年度財務報告時,也應對公司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估,同時要求內部控制的自我評估需經過注冊會計師的評價并出具相關報告。之后幾年,SEC也了相關的提案意見。2001年的安然、世通等事件的發生催生了美國國會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該法案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公司年報的同時應對公司內部控制進行評價并出具報告。2004年3月,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的《與財務報表審計相關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AS2)明確提出了在執行財務報表審計時應同時進行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審計;
2007年,PCAOB了更為完善的AS5以取代AS2。至此,美國內部控制審計已達到了較為完善的地步。
(二)我國內部控制審計
我國在相繼出現了銀廣夏、藍田等事件之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在2002年了《內部控制審核指導意見》,該意見要求注冊會計師在接受委托后就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對特定日期與會計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認定進行審核,并發表審核意見。其后,為了規范企業內部控制,進一步使得國內的內部控制審計規范與國家接軌,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和保監會于2008年印發《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并從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非上市的大中型企業執行?!痘疽幏丁芬髨绦性撘幏兜墓?,應當披露本公司年度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評價報告,并可以聘請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2012年我國67家境內外同時上市公司在披露2011年年度報告的同時,披露了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以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另外,根據《關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類分批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通知》的要求,中央和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應在披露2012年年度財務報表時,應披露董事會對公司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以及注冊會計師出具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由此可見,我國在內部控制審計已逐漸趨于成熟化。
二、我國內部控制審計制度的完善建議
(一)內部控制審計范圍
在2008年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中,要求執行本規范的上市公司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隨后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則明確提出會計師事務所應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在我國,內部控制有五大目標:保護財產安全,保證經營合法合規,提高經營效率,確保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以及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而根據SEC2003年正式的最終定義中,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是指由公司的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或者公司行使類似職權的人員設計或監管的,受到公司的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人員影響的,為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滿足外部使用的財務報表編制符合公認會計原則提供合理保證的控制程序。由此可見,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僅是內部控制的一個目標之一,而是否應該其他方面的內部控制包括在內部控制審計中,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基于此,筆者建議,內部控制審計不應只包括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理由如下:(1)目前規定注冊會計師只針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發表審計意見主要是為了減輕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但是,在筆者看來,風險和收益是對等的,注冊會計師在對企業整個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后所得到的報酬是與其承擔的責任對等的;
(2)注冊會計師之所以需要對內部控制是為了提高財務報告信息的可靠性,除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以外,企業的內部環境等的內部控制也能對財務報告信息真實性產生影響,故更不應僅局限于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3)對于企業管理層而言,其更希望審計人員能夠通過對內部控制的整體審計提出內部控制在哪些方面可能存在失效。而即使準則規定審計人員應就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與管理層溝通,但是由于該業務并非審計人員必須完成的責任,就會出現審計人員不認真對待、管理層也無法獲得內部控制整體運行情況的狀況。由以上三點原因可見,將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作為審計人員必須履行的責任更有利于完善內部控制審計。
(二)內部控制審計是否應進行整合審計
內部控制審計被提出并逐漸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后,許多人認為應該對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進行整合。整合審計是指將兩項審計工作交由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從而達到提高審計效率、降低被審計單位的審計成本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成本的目的。并且,就我國現狀而言,從2012年開始執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基本都采取的是整合審計的方式。但是,在筆者看來,整合審計是不可行的。從前文所述內部控制審計的變遷可知,在經歷了會計師事務所聯合公司進行造假的事件后,公眾降低了對財務報表的信任度,因此,實施內部控制審計主要是為了重新提高公眾對公司財務信息的信任度,內部控制審計為財務報表審計的可靠性提供了保證作用。但是,當進行整合審計時,事務所為了能同時獲得兩項業務可能會向被審計單位做出不該有的承諾;
而若整合審計最終被作為行業規定強制執行時,會計師事務所也會因能夠獲得一項審計業務的同時獲得另一項審計業務從而減少內部控制審計業務的程序降低業務的質量。并且,相較于一家事務所的保證,公眾更愿意相信兩家事務所同時提供的保證。因而,實行整合審計只會降低內部控制審計對財務報表審計的保證作用,違背內部控制審計的初衷。所以,筆者認為,內部控制審計不應進行整合審計。
參考文獻:
年度內部審計報告范文第3篇
摘 要 內部控制審計時2002年美國薩班斯法案頒布后,陸續在世界各國實施的審計內容。本文通過比較中美日三國內部控制審計的發展,希望能對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準則制定、行業發展等方面提供借鑒。
關鍵詞 內部控制審計 發展 比較
一、 美國內部控制審計的發展歷程
美國的內部控制審計始于2002年7月《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SOX法案)。該法案規定公司管理層必須書面聲明對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負責,并要求在企業年度報告中披露管理層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價報告。該報告需經過負責公司定期財務報表審計的審計師的審計。為配合SOX法案的實施,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管委員會(PCAOB)于2004年3月了審計準則第2號《與財務報表審計相關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AS2),并于6月18日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準實施。AS2包括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和程序,管理當局關于內控的責任,CPA的內控審計報告等,對規范CPA對內部控制審計起到重要作用。之后,PCAOB又于2007年5月了第5號審計準則《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AS5),對AS2條款的部分進行修改完善。
二、日本內部控制審計的發展歷程
2001年美國安然事件之后,日本同樣對當時采用的會計、審計制度進行了研究和反思,修訂了相關的法律和會計、審計準則。為強化對企業經營者舞弊的監督,保護投資人利益,日本出臺《金融商品交易法》。該法以上市公司為對象,評價管理層對財務報告開展的內部控制,并規定注冊會計師對其負有審計義務。2007年2月15日,企業會計審議會了《關于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價與審計準則以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價與審計實施準則的制定意見書》( 簡稱《意見書》) ,并同時頒布《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價與審計準則》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價與審計實施準則》。評價與審計準則是為了配合《金融商品交易法》規定的內部控制報告制度實施而制定的,《意見書》要求上市公司于2008年4月1日以后的會計年度開始實施。
三、我國內部控制審計的發展歷程
2003年6月我國內部審計協會實施《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內部控制審計》,從被審計單位的控制環境、風險評估過程、信息系統和溝通、控制活動、監督五個方面評價內部控制系統。2005年10月,證監會《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實施的有效性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同時要通過外部審計對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公司的自我評估報告進行核實評價。2006年2月,重新修訂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從審計的角度出發,對注冊會計師了解企業內部控制、進行控制測試的程序及方法做出相應規定。2006年5月的《首次公開發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有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隨著2008年《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以及2010年《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頒布與實施,我國的內部控制審計建設進入不斷完善的階段?!痘疽幏丁泛汀杜涮字敢愤M一步要求執行該規范的上市公司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的情況進行審計,并發表審計意見,并鼓勵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業施行。
四、美日中內部控制審計的比較
首先在制度規范方面,美國和日本的內部控制準則體系起步較早,發展趨于成熟。與之相比,我國的內部控制審計起步較晚,但發展較快,制度體系也逐步趨于完善。與AS5相比,AS5以“管理層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報告”為審計對象,而《審計指引》則是以“企業內部控制”為審計對象?!秾徲嬛敢放c《基本規范》要求注冊會計師以企業內部控制整體為審計對象,體現了在思想體系上的一致性。另外,《審計指引》雖試圖實現對企業內部控制整體的有效性發表意見,但內容主要闡述如何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進行鑒證??梢?,我國對于內部控制審計方面的規范制度的制定還應該進行更深入的探討與研究。
其次,在實踐執行方面,日本的準則指出內部控制的運行涉及內部管理的諸多范圍,但注冊會計師只對其中影響會計信息產出的內部控制制度予以審計;
在審計時不采用美國的做法(即根據內部控制實施專門的審計程序,獲取審計證據,直接報告審計結果),而是從內部控制報告書入手尋找審計證據、實施審計程序。執行審計業務時可由同一審計人對財務報表和內部控制報告進行審計,所獲得的審計證據可以在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中同時使用。我國內部控制審計在實務中所受到的關注依然不足,因此,我國有必要進一步強調內部控制審計的重要性,完善內部控制審計。
最后,在信息披露方面,《配套指引》的實施有明確的時間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201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僅在境內主板上市的201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梢钥闯鑫覈鴮炔靠刂菩畔⑴兜膹娭菩砸幎ㄖ饕槍Φ氖巧鲜泄?,對非上市公司還停留在自愿披露。由于我國大部分公司不要求強制披露內部控制信息,所以對企業內部控制信息進行審計就缺乏動力。因此,加強對內部控制審計披露的規范,對我國內部控制相關體系的完善非常重要,同時還能夠讓審計報告的使用者對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深入了解,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以促進形成更加合理的資本市場。
參考文獻:
年度內部審計報告范文第4篇
[關鍵詞]國家審計公告;
審計報告;
國家審計
一、引言
審計公告制度是反應受托責任者代表國家和公眾利益履行職責的總體情況的最直接的環節,可以有效地發揮審計監督、立法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多重約束機制的作用,促進受托責任者履行職責,有助于國家治理水平的提高。完善審計公告制度必然能夠更好的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從而實現國家治理的水平的提升。本文著重從國家治理的角度分析了國家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并探討改革的方向。
二、審計公告中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體制的障礙我國現在實行的是行政型的審計模式
地方審計部門在上級審計部門和同級政府部門的雙重領導之下,審計的經費、人事關系等均受制于政府,審計報告公開前也需要經過同級政府部門的同意,嚴重影響了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降低了審計部門的效率和效果,削弱了國家審計在國家治理中的作用。
(二)審計報告的內容的不完善
1、合規性審計為主,制約免疫功能的發揮。我國國家審計仍處于發展階段,尤其是審計公告制度尚處于發展的早階段,審計報告的主要內容還集中于合規性審計階段,與西方國家早期審計階段有相似的地方?;趪抑卫淼慕嵌?,國家審計不應該局限在合規性審計。楊時展先生認為:隨著民主制度的發展,委托人所關心的受托責任目標有合法性轉向經濟型、效果性、最終發展成為對社會福利性的關心[5]?;诖?,陳駿和吳青川(2009)提出國家審計的三大治理功能:即監督功能,評價功能和瞻前功能,分別對應審計合法性、經濟性和效益性、社會福利三個方面[1]??梢?,我國的審計公告的內容還是低層次的。
2、審計報告的內容簡單。對比2004年第1號公告:“50個縣基礎教育經費審計調查結果”和2012年第26號公告:“54個縣財政性資金審計調查結果”不難發現審計報告的內容很粗略,而且近十年中這種情況并沒有得到很好的改善。
3、審計報告形式不規范。無論是與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報告相比還是與國際上其他具備較為完善的審計公告制度的國家出具的審計報告相比,我國國家審計報告存在隨意性,缺乏必要的審計報告格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國家審計報告的作用,制約了審計報告的發展。
(三)審計公告不及時
受審計公告體制和審計人員的制約,我國審計報告的公告存在嚴重的滯后性。例如:對中國中信集團公司2010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的公告在2012年6月1日才報出。具有很長時間的滯后性,相比于民間的審計一般于下一年3月分左右出報告相比,國家審計報告的中提供的信息對信息使用者來說較為陳舊,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人大獲得最新信息的能力,制約了我國國家治理的發展。
(四)責任追究制度的缺失
審計風暴后,關于問責制的建立在理論界已經風起云涌,但至今我國仍未建立完備的問責制度,在一定程度促使了屢審屢犯現象的產生。我國現行的行政模式的審計公告制度下,權責不清,問責主體的獨立性較差,且責任主體模糊,造成我國審計發現問題“雷聲大”,處理問題“雨點小”的尷尬處境。
(五)法律依據不足
1、缺乏剛性的法律依據。2001年8月1日頒布的《審計機關公布審計結果準則》首次以法規的形式確立了審計結果報告制度,但僅規定審計機關可以向社會公布某些審計事項的審計結果,缺乏剛性的法律要求作為依據。這不僅不利于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而且不利于調動審計人員的積極性。從現有的法律框架來看我國的審計公告是一種不完全的公告,但國家治理結構下的國家審計應該實行的是完全審計。因此,完善現有的法律是必然選擇。
2、法規過于籠統,實際操作不規范?,F行相關法律法規僅對審計公告制度做了籠統的規定,且相關法律間的規定并不完全統一。這種粗線條的法律依據必然導致實務操作過程中的主觀性,弱化審計公告的積極效應。
三、完善審計公告制度的對策和建議
(一)改良審計體制
鑒于現行的地方審計機關的“雙重領導”帶來的諸多弊端,改良現行的審計體制十分必要。具體來講就是以審計機關的“垂直領導”取代現行地方審計機關的“雙重領導”。首先,脫離地方行政機關的地方審計機關具有更好的獨立性,其出具的審計報告更加具有客觀公正性,增強了審計公告的積極效用。其次,審計機關跳過了公告前需通過本級人民政府同意的環節,可以縮短審計報告報出的程序,進而節約了時間,及時公開審計報告將得以實現。最后,“垂直領導”有助于國家治理中權責的劃分,有助于實現國家審計部門與其他部門間的合作。
(二)完善審計報告的內容
為了更好的發揮審計在國家治理中的建設性作用,應該改善審計報告的內容,具體來說可以從三個維度來改善:1、增加報告內容深度,即細化審計報告披露的內容。首先,細化對于國家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描述。其次,增加對未發現問題的審計內容進行披露。國家審計的目的不是糾錯,而是作為國家治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報告的內容不應該局限在糾錯方面而應該對被審計單位整體做出一個評價。2、擴大報告廣度,即擴大審計報告的范圍。首先,擴大被審計單位的類型,現行被審計單位的類型包括:國務院的并列機構,國務院下屬的工作機構和國有控股公司等,還需進一步公開人大及其常委會,各派和中共中央下屬機構等部門[3]。其次,增加對國家審計的披露,審計機關自身活動的披露有助于審計機關工作的公開化、透明化,有助于國家治理水平的提高。3、提高審計報告的規范性,即規范審計報告基本要素,使審計人員有章可循。
(三)審計公告制度適度的向后擴展
為了更好的發揮審計作為國家治理的免疫系統的作用,審計公告制度應該向后擴展,即與問責制相連接。其次,對發現問題的被審計單位進行連續審計,并根據上期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追蹤,檢查,報告,披露其整改的情況。
(四)完善相關體系建設
首先,建立審計結果公告質量標準、考評制度和審計結果公告質量檢查等制度體系,從制度上提高審計報告的質量。其次,構建審計公告風險預警和審計公告補充機制,對審計公告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以降低審計公告風險[4]。最后,建立健全法制體系,使審計人員有章可循,提高審計效率,規范審計行為。
參考文獻
[1]朱靈通.論我國政府審計信息公開的三位拓展[J].財會月刊.2011(10).
[2]雷俊生.審計結果公告中的審計風險防范[J].財會通訊,2006(02).
年度內部審計報告范文第5篇
【關鍵詞】AS5;
內控審計指引;
區別
一、兩者的出臺背景
(一)PCAOB審計準則第五號的出臺背景
受2001年安然、世通等事件的影響,美國國會于2002年7月25日通過了SOX法案。為了保證其有效實施,SEC于2003年11月了《最終規則――管理層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報告及其對定期披露的證明》。為了貫徹SOX法案和SEC的要求,PCAOB(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于2004年了《第2號審計準則――與財務報表審計相協同進行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以下簡稱AS2),用以具體指導審計人員對公司管理層出具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審計。自AS2實施以來,PCAOB的監督結果顯示,AS2的部分條款不清晰或者與SEC的要求有差別,也有部分條款規定過細,不利于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判斷,或不適合小企業審計的要求。因此,2007年PCAOB又了《第5號審計準則――與財務報表審計相結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以下簡稱AS5),以取代2004年的AS2。
(二)我國2010年審計指引出臺背景
美國SOX法案出臺以前,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從行業自律視角于2002年2月15日單獨了《內部控制審核指導意見》。2008年6月,為了配合《基本規范》的施行,中注協又了《企業內部控制鑒證指引》(征求意見稿),旨在為注冊會計師執行企業內部控制鑒證業務提供專業規范和指導。此征求意見稿將內部控制審計界定在“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雖未能正式出臺,但對內部控制審計制度建設所起的推動作用毋庸置疑。2010年4月《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簡稱《配套指引》)的出臺,我國已基本建立起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其中《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以下簡稱《審計指引》)第二條規定,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
二、AS5與我國2010年的內控審計指引的區別
(一)關于審計范圍
基于注冊會計師風險規避和成本效益原則,美國只要求注冊會計師關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我國最初推動內部控制審計發展的是中注協,出于規范審計工作、規避審計風險的考慮,將內部控制審計范圍限定在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上。當政府相關部門出于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的需要開始重視內部控制審計制度時,內部控制審計范圍被擴展至廣義的管理視角下的內部控制?!秾徲嬛敢返谒臈l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并對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增加“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與要求企業完整而全面地貫徹實施《基本規范》相一致,《審計指引》規定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范圍不限于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而是覆蓋整個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但是,考慮到注冊會計師在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的風險責任承擔能力,該指引要求注冊會計師針對企業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而對相關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則要求其增加描述段予以披露。
(二)關于審計流程
內控指引認為審計流程包括:計劃審計工作、實施審計工作、評價控制缺陷、完成審計工作、出具審計報告、記錄審計工作。而AS5則認為審計流程是計劃審計工作、使用從上至下的方法、測試控制、評估識別的缺陷、總結、內控報告、通過對比,我們可以看出,我國內控指引將使用從上至下的方法和控制測試放在實施審計工作中,而AS5單獨列出,并詳細地將使用從上至下的方法分為:確定公司層面的控制、確定重大項目、確定相關論斷、確定主要交易類型和重大流程、選擇控制進行測試。將控制測試分為:測試設計有效性、測試執行有效性、確定風險和證據的關系、未來年份審計的特殊考慮。此外,內控指引所說的完成審計工作其實也就包括了AS5在總結中規定:獲取書面申明、形成審計意見、通報某些事項。
(三)關于審計方法
1.AS5認為整合審計是一項強制性要求,AS5規定必須由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進行。準則明確規定: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應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兩個審計的目標雖然不同,但審計師必須計劃并執行審計工作,以實現兩個審計的目標。而我國《審計指引》第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可以單獨進行內部控制審計,也可將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進行。當然,此處所指的“整合”,不包括注冊會計師對同一家企業既做咨詢又做審計的情形?!秲瓤刂敢返谑畻l明確規定,為企業內部控制提供咨詢的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同時為同一企業提供內部控制審計服務。
2.AS5要求審計師重點關注公司內部控制中那些可能會導致財務報告中的重大錯報不能被發現或預防的高風險領域。由于從上至下方法對審計的有效性具有積極的影響,第5號審計準則要求審計師在審計中,包括對重要的公司層面控制進行測試時使用該方法。并要求審計師在每一決策點的風險評估中采用從上至下的方法。對重要賬目和相關論斷的確定要求審計師應清楚存在的相關風險,以及風險如何影響其決策。指引要求注冊會計師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實施審計工作,并將方法作為識別風險、選擇擬測試控制的基本思路。同時,該指引強調,在實施審計工作時,可以將企業層面控制和業務層面控制的測試結合進行。
(四)關于審計報告出具
1.標題。指引規定出具審計報告需要有標題、但是AS5強制規定必須包含“獨立”一詞的標題。
2.公司財務報表和財務報告內控報告是否合并。如何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是大多數注冊會計師所關心的問題。與審計范圍相對應,指引要求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涉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兩大方面。AS5審計師可以選擇關于公司財務報表和財務報告內控的合并報告或單獨報告。
3.報告類型。指引提供了四種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參考格式,分別是:標準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帶強調意見段的無保留意見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否定意見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和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而AS5因為公司財務報表和財務報告內控報告是否合并而不同。
三、總結
本文通過比較了AS5和內控審計指引的區別,發現我國內控審計逐漸國際化,雖然有一些方面還不是完全與國際接軌,但是相比之前的規定,對進一步提升對我國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同時也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提高我國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具有進步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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