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理論思想研討會發言稿
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理論思想研討會發言稿 1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科學闡述了中國政協工作的優勢所在,進一步完善了中國政協工作的戰略布局。新時代需要新思想,促進人民政協工作提質增效,必須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
一、堅定不移堅持黨的領導和學習習近平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人民政協工作提至增效的重大政治原則 首先,人民政協依章開展工作,關鍵是堅持黨的領導。我們要旗幟鮮明講政治,切實加強政協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中共黨員先鋒模范作用。人民政協必須把落實黨的領導作為重中之重,并貫穿于政協工作的各個方面和全過程,自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等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進行民主協商,把黨的主張通過民主程序轉化為各方面的共同意志。
其次,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的周圍,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主張化作政協的實際行動,就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行動指南,也是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政治基礎和指導思想,人民政協在工作中要深鉆細研黨的理論、方針、政策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使政協工作沿著黨和國家指明的方向不斷前進,為社會主義事業添磚加瓦。
二、堅定不移推進履職能力建設,是人民政協工作提至增效的重要保證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政協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適應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維、創新理念、務實舉措大力推進履職能力建設。我們要堅定理想信念,增進政治認同,提高運用科學理論分析判斷形勢、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實際摸清真實情況,集合眾智提出解決辦法,努力使對策
建議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結合實際工作,我們要始終堅定正確的履職方向,牢固樹立在縣委領導下開展政協工作的政治理念,經常主動向縣委匯報中央省市有關精神和政協工作情況,堅持將縣政協年度工作要點、年度協商計劃提請縣委常委會研究,積極爭取縣委縣政府支持,使黨政領導對協商民主建設更加重視,促進 政協工作更好地向中心聚焦、為大局出力。
三、堅定不移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是人民政協工作提至增效的有力舉措 首先,為進一步發揮好政協協商制度,在工作安排上,我們要學習借鑒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制度,建立縣政協“季協商”制度,在協商內容、協商方式、組織實施、成果轉化等方面作出具體安排,促進重大協商活動有計劃有步驟組織實施。
其次,在工作內容上,要堅持從縣委縣政府重視、人民群眾期盼、政協有能力做的課題入手,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供熱供水、環境保護、食品安全、醫療保障等問題開展對口協商,創新政協協商議題的提出辦法,促進相關問題的解決。
最后,在協商形式上不能機械地照抄照搬,應結合實際,注重靈活性、地方化、特色化。
通過這幾年的工作實踐和探索,我們的政協工作取得了很大的進步,為我縣的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但是,政協協商、民主建設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
一是思想認識還不夠到位。有的鄉鎮、部門領導和政協委員認為協商民主是上級機關的事情,與基層組織關系不大;有的甚至錯誤地認為開展協商活動是自找麻煩,征求群眾意見是多此一舉,沒有把協商民主擺在重要位置,存在被動應付現象。
二是內容形式比較單一。從內容來說,我縣政協章程規定的政治協商的內容比較籠統,沒有明確具體的實施細則。從形式來說,還沒有完全突破政協協商民主方式的固定模式,活動范圍還不夠廣泛、形式還不夠活躍。
三是協商實效有待提升。有時報送協商成果不及時,錯過黨政決策參考良機;有時不是用政協正式文件報送協商成果,未能引起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足夠重視。有的黨政職能部門對已經落實的協商成果沒有及時反饋政協,政協也未能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給政協委員,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委員參與協商議政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在今后的政協工作中,我們將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
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斷創新協商民主機制,突出協商民主關鍵,拓寬協商民主渠道,增強協商民主能力,提升協商民主實效;要對協商議題的提出、協商會議的召開、協商成果的落實等形成有效程序和機制;加強和改進調研工作,提高委員履職能力,加強理論研究,營造協商民主良好氛圍,讓政協話語權更有分量、更有質量、更有魅力;此外,政協黨組要充分發揮作用,主動爭取黨委、政府制定支持相關工作的制度,同時增強制度配套性。
人民政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它能最大限度集中群眾智慧,把黨內外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廣泛團結起來,匯合成推進我國改革開放的強大力量。面對新目標新征程,我們政協工作要持續發力、攻堅克難,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中國夢不懈奮斗!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理論思想研討會發言稿 2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人民政協要著力提高四種能力,即政治把握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聯系群眾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其中,政治把握能力始終是放在首位的能力。
一、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要增強“四個意識”,講好政協“大政治”
人民政協是政治組織,是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旗幟鮮明講政治是人民政協的本質要求。要針對人民政協匯集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的特點,正確處理一致性和多樣性的關系,增強政治意識,時刻繃緊政治這根弦,堅持從政治上看問題想問題,把堅持黨對政協一切工作的領導貫穿全過程、體現在各方面,加強對廣大委員的思想教育,不斷增強他們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理論認同、情感認同,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自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自覺維護中共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畫好政治的最大同心圓。
二、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諾人民政協為人民這個“初心”
“以人民為中心”是一種發展思想,也是一種執政理念。人民政協在履行職能過程中,把以人民為中心貫穿其中是應有之義,也是人民政協工作始終充滿活力的動力所在。人民政協既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聚焦“發展大事”履職盡責,又要緊扣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關鍵小事”獻計出力。
要高度關注民生問題,協商議政要想著人民群眾,做到協商于民、議政為民;建言獻策要貼近人民群眾,做到言為民建、策為民謀;民主監督要依靠人民群眾,做到體察民情、反映民意。要始終堅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真正做到知民情、解民憂、紓民怨、暖民心。
三、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要增強共產黨員的黨性意識和責任擔當,解決好誰影響誰的問題
要發揮黨員委員和政協機關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把黨員的標桿立起來,切實增強每個黨員的黨性意識和責任擔當,影響帶動各界別更廣大群眾,匯聚起實現中國夢的磅礴力量。關鍵要做到“兩個全面”,即全面加強黨對政協工作的領導、全面加強政協系統黨的建設。對此,要深刻認識全面加強政協系統黨的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全面推進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要強化政協黨組的主體責任,從嚴管黨治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規范“三會一課”制度。要強調黨員委員的第一身份是共產黨員,對黨員委員的要求不能等同于一般委員。對那些已經在原單位退休的黨員委員,要及時把黨組織關系轉到政協機關,參與機關組織生活。要加強政協機關各支部建設,明確政協機關是政治機關,強調對政協機關干部的管理不同于對政協委員的管理,切實強化“一線”意識。要著力推進機關作風建設,把機關作風建設與機關黨建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將“抓在日常、嚴在經常”落到實處。要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著力打造積極向上、風清氣正、溫暖和諧的機關文化。
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要堅持知行合一、言行如一,防止政治業務“兩張皮”
要牢固樹立做好本職工作就是講政治的理念。對政協這樣一個政治組織來說,講政治既是原則的、又是具體的,要把講政治貫穿政協工作全過程,落實到具體履職工作中去,防止講政治與講履職相脫離、政治業務“兩張皮”。作為政協組織和政協委員,講政治,就是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黨的主張融入到實際工作中去。比如,在確定協商課題時,要從黨委政府重視、人民群眾期盼、政協有能力做好的課題入手,堅持問題導向,精心選準議政課題。調研中,要深入一線,既有“規定動作”,又有“自選動作”;既聽領導怎么講,也聽百姓如何
說;既聽取多數人的意見,又尊重少數人的意見;既聽正面的意見,又聽反面的意見。開展民主監督時,要立足于幫助黨委政府推進工作,選準角度、把握尺度,民主監督的意見、批評、建議要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符合本地區的客觀實際,做到有理、有據、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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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的重要論述。結合國內外環境急劇變化的時代背景,深感習近平總書記對協商民主的闡釋和強調具有特殊重要的歷史和現實意義。
搞好協商,既要繼承傳統,又要勇于創新。人民政協在推進協商民主工作中,既要把長期以來形成的好傳統、好作風、好經驗發揚光大,又要與時俱進,創新求變。一是既要注重結果,更要注重過程。要把協商民主貫穿于黨委決策之前、政府實施和結果評估之中,把協商的過程變成一個多領域、多層面平等對話的過程,社會各界有商有量的過程,基層群眾有機會有序地表達的過程,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的過程。二是既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內容。通過民主協商這一有效形式,形成理性、公平、合理而有效的公共治理機制。在選題、調研、協商過程中,緊跟形勢、緊跟大局、緊跟中心。三是既要注重表達,更要注重互動。政協的表達,重在委員的表達,而不是政協機關的表達。要注重提供更多討論交流的平臺,創造更多互動商量的機會,增加更多對話爭鳴的環節,不僅可以在小組討論時協商,也可以在大會發言時協商;政協委員不僅可以到臺上建言,也可以在臺下提問;政府官員不僅要通報情況,同時也要互動交流。
搞好協商,既要強調一致性,又要包容多樣性。人民政協應該自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自覺維護習近平同志在全黨的核心地位,自覺貫徹執行黨的大政方針,這是一致性的要求。同時,面對社會轉型的特殊歷史時期,面對利益主體日趨多元化的社會現實,人民政協又要在把握多樣性上找到合適的工作方法,以傾聽不同渠道的聲音,傳導不同階層的訴求,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通過求同存異的思想交鋒、兼容并蓄的聽取意見、多樣包容的民主協商,推動人民群眾參與各層次管理和治理,凝聚全社會推進改革發展的智慧和力量,形成發現和糾正
問題及錯誤的機制。
搞好協商,既要重視黨政所需,又要重視群眾所盼。政協工作要做好,毫無疑問踩準黨委政府工作重點和節奏十分重要。與此同時,又要注重處理好選題上的大與小、對上與對下的問題。既要就經濟社會發展大政方針、重大事項、重要問題開展真誠協商討論,還要把更多精力放到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上。堅持工作重心有上有下,真情關心群眾疾苦,真實反映群眾愿望。尤其是越到基層,越要高度重視群眾利益,越要重點聚焦民生“小事”。通過在群眾中開展協商,保證人民群眾依法參與管理自己的事務。這是協商民主新時期群眾路線的制度載體,也是調節國家治理體系中的輸入輸出反饋機制,體現中國共產黨根本的執政宗旨和執政能力。
搞好協商,既要敢于建言,又要善于建言。協商建言的目的在于影響決策、推動決策、完善決策。要達到這個目的,必須做到兩點:第一,要堅持“質量論”。要努力提高建言質量,做到言之有據、不道聽途說,言之有理、不主觀臆斷,言之有度、不偏激偏執,言之有物、不大而化之。而這其中“問題思維”“問題導向”是最需要最有力量的,但又是最難的。一方面調查難,現在基層聽到問題調查大都避之不及;另一方面講出來難,有的不敢講,有的不便講,怕得罪部門和當地領導,也怕造成輿論過度渲染解讀,給地方工作造成被動。面對這些困境,營造講真話的條件和氛圍,鼓勵講真話、建諍言,顯得十分重要。第二,要講究“方法論”,體現“建設性”。本著和衷共濟的原則,從有利于大局的高度,提出善意的、建設性的意見建議。只有這樣,才能正確處理好政協與黨政部門的關系,才能找準政協協商民主的位置。
搞好協商,既要坦誠相見,又要虛懷若谷。協商民主要取得實效,不僅協商的過程要坦誠相見,關鍵還在于協商的成果要落地落實。為此,黨政領導需要有科學的態度、敬畏的意識、虛懷若谷的胸懷,真正做到認識到位、制度到位、工作到位、領導到位,容得下批評,聽得進意見,并且有一套保證政協協商成果轉化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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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的重要思想,十分精辟地闡明了新時代人民政協工作和政協委員履職的時代意義、理論內涵、實踐要領,既明
確了新目標,又提出了新要求,更寄予了新希望。
一、要深刻領會“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重要思想的重大意義。“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是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新實踐的生動體現,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重要思想的重要組成,是新時代人民政協履職盡責的必然要求,政協各級組織、廣大政協委員和政協工作者,要深入學習、深刻領會、積極踐行這一重要思想。
二、要全面把握“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重要思想的內涵實質。“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重要思想,是辯證統一、不可分割、融會貫通的有機整體,要全面把握“懂政協”的基本要義,重點抓住“懂政協”的政治性、性質定位和職能作用;全面把握“會協商”的基本要求,會謀劃,會調研,會搭臺,充分發揮協商實效;全面把握“善議政”的基本要領,善用“話語權”,敢用“話語權”,能用“話語權”,議得實,議得準,議得好。
三、要自覺增強“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重要思想的實踐擔當。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增強“四個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要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把政協工作置于改革發展大局中來謀劃和部署,著力打造同心政協;要更加自覺服務發展大局,充分發揮政協政治優勢,著力打造有為政協;要堅持大團結大聯合主題,著力打造和諧政協;要以創新精神推動工作,以擔當作為樹形象,著力打造活力政協。要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爭創務實的政協機關,爭當合格的政協委員,爭做擔當的政協工作者,以“一線”的精神和行動,樹立新時代政協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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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黨派特色優勢 助推協商民主實踐
如何始終保持繼往開來、與時俱進的良好精神狀態,使民主黨派在協商民主制度建設中更加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是民主黨派應認真思考的問題,建議:
一、提升“一個意識”。協商民主的順利開展,關鍵在于參與各方協商民主意識的強弱,取決于黨政方面對協商民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地方黨委、政府和部門要把協商民主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為開展協商民主工作創造有利條件,營造良好環境;作為參政黨的各民主黨派要加強學習,增強責任感、使命感,不斷提高參與民主協商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堅持“兩個結合”。堅持科學選題和重點調研相結合,抓住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廣泛征求意見建議,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為地方黨委、政府決策建真言獻良策,推動解決一批實際問題。堅持協商民主和民主監督相結合,以協商的形式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以平等協商、直言相諫等方式與被監督者進行溝通和交流,改進工作。
三、暢通“三個渠道”。暢通議政知情渠道,讓民主黨派成員“知情明政”,更好地在協商民主中發揮作用。暢通網絡協商渠道,持續推進“互聯網+”,加快“數字三明”建設,提升政協提案管理系統,促進網絡協商民主的健康發展。暢通信息反饋渠道,通過多種形式及時通報協商意見采納情況和落實推進情況,做到件件有反饋、事事有回音。
四、完善“四項機制”。完善決策咨詢機制,建立重大事項會商制度,通過對話求同存異形成共識,努力尋求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完善調研視察機制,讓協商民主這一形式在決策實施過程中也能發揮有效作用。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將協商成果落實情況作為績效考核指標的一項重要內容,切實增強黨派成員的履職意識。完善人才培養機制,為民主協商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理論思想研討會發言稿 1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科學闡述了中國政協工作的優勢所在,進一步完善了中國政協工作的戰略布局。新時代需要新思想,促進人民政協工作提質增效,必須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
一、堅定不移堅持黨的領導和學習習近平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人民政協工作提至增效的重大政治原則 首先,人民政協依章開展工作,關鍵是堅持黨的領導。我們要旗幟鮮明講政治,切實加強政協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中共黨員先鋒模范作用。人民政協必須把落實黨的領導作為重中之重,并貫穿于政協工作的各個方面和全過程,自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等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進行民主協商,把黨的主張通過民主程序轉化為各方面的共同意志。
其次,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的周圍,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
的中共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主張化作政協的實際行動,就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行動指南,也是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政治基礎和指導思想,人民政協在工作中要深鉆細研黨的理論、方針、政策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使政協工作沿著黨和國家指明的方向不斷前進,為社會主義事業添磚加瓦。
二、堅定不移推進履職能力建設,是人民政協工作提至增效的重要保證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政協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適應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維、創新理念、務實舉措大力推進履職能力建設。我們要堅定理想信念,增進政治認同,提高運用科學理論分析判斷形勢、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實際摸清真實情況,集合眾智提出解決辦法,努力使對策建議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結合實際工作,我們要始終堅定正確的履職方向,牢固樹立在縣委領導下開展政協工作的政治理念,經常主動向縣委匯報中央省市有關精神和政協工作情況,堅持將縣政協年度工作要點、年度協商計劃提請縣委常委會研究,積極爭取縣委縣政府支持,使黨政領導對協商民主建設更加重視,促進 政協工作更好地向中心聚焦、為大局出力。
三、堅定不移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是人民政協工作提至增效的有力舉措 首先,為進一步發揮好政協協商制度,在工作安排上,我們要學習借鑒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制度,建立縣政協“季協商”制度,在協商內容、協商方式、組織實施、成果轉化等方面作出具體安排,促進重大協商活動有計劃有步驟組織實施。
其次,在工作內容上,要堅持從縣委縣政府重視、人民群眾期盼、政協有能力做的課題入手,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供熱供水、環境保護、食品安全、醫療保障等問題開展對口協商,創新政協協商議題的提出辦法,促進相關問題的解決。
最后,在協商形式上不能機械地照抄照搬,應結合實際,注重靈活性、地方化、特色化。
通過這幾年的工作實踐和探索,我們的政協工作取得了很大的進步,為我縣的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但是,政協協商、民主建設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
一是思想認識還不夠到位。有的鄉鎮、部門領導和政協委員認為協商民主是上級機關的事情,與基層組織關系不大;有的甚至錯誤地認為開展協商活動是自找麻
煩,征求群眾意見是多此一舉,沒有把協商民主擺在重要位置,存在被動應付現象。
二是內容形式比較單一。從內容來說,我縣政協章程規定的政治協商的內容比較籠統,沒有明確具體的實施細則。從形式來說,還沒有完全突破政協協商民主方式的固定模式,活動范圍還不夠廣泛、形式還不夠活躍。
三是協商實效有待提升。有時報送協商成果不及時,錯過黨政決策參考良機;有時不是用政協正式文件報送協商成果,未能引起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足夠重視。有的黨政職能部門對已經落實的協商成果沒有及時反饋政協,政協也未能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給政協委員,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委員參與協商議政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在今后的政協工作中,我們將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斷創新協商民主機制,突出協商民主關鍵,拓寬協商民主渠道,增強協商民主能力,提升協商民主實效;要對協商議題的提出、協商會議的召開、協商成果的落實等形成有效程序和機制;加強和改進調研工作,提高委員履職能力,加強理論研究,營造協商民主良好氛圍,讓政協話語權更有分量、更有質量、更有魅力;此外,政協黨組要充分發揮作用,主動爭取黨委、政府制定支持相關工作的制度,同時增強制度配套性。
人民政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它能最大限度集中群眾智慧,把黨內外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廣泛團結起來,匯合成推進我國改革開放的強大力量。面對新目標新征程,我們政協工作要持續發力、攻堅克難,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中國夢不懈奮斗!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理論思想研討會發言稿 2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人民政協要著力提高四種能力,即政治把握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聯系群眾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其中,政治把握能力始終是放在首位的能力。
一、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要增強“四個意識”,講好政協“大政治”
人民政協是政治組織,是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旗幟鮮明講政治是人民政協的本質要求。要針對人民政協匯集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的特點,正確處理一致性和多樣性的關系,增強政治意識,時刻繃緊政治這根
弦,堅持從政治上看問題想問題,把堅持黨對政協一切工作的領導貫穿全過程、體現在各方面,加強對廣大委員的思想教育,不斷增強他們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理論認同、情感認同,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自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自覺維護中共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畫好政治的最大同心圓。
二、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諾人民政協為人民這個“初心”
“以人民為中心”是一種發展思想,也是一種執政理念。人民政協在履行職能過程中,把以人民為中心貫穿其中是應有之義,也是人民政協工作始終充滿活力的動力所在。人民政協既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聚焦“發展大事”履職盡責,又要緊扣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關鍵小事”獻計出力。要高度關注民生問題,協商議政要想著人民群眾,做到協商于民、議政為民;建言獻策要貼近人民群眾,做到言為民建、策為民謀;民主監督要依靠人民群眾,做到體察民情、反映民意。要始終堅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真正做到知民情、解民憂、紓民怨、暖民心。
三、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要增強共產黨員的黨性意識和責任擔當,解決好誰影響誰的問題
要發揮黨員委員和政協機關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把黨員的標桿立起來,切實增強每個黨員的黨性意識和責任擔當,影響帶動各界別更廣大群眾,匯聚起實現中國夢的磅礴力量。關鍵要做到“兩個全面”,即全面加強黨對政協工作的領導、全面加強政協系統黨的建設。對此,要深刻認識全面加強政協系統黨的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全面推進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要強化政協黨組的主體責任,從嚴管黨治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規范“三會一課”制度。要強調黨員委員的第一身份是共產黨員,對黨員委員的要求不能等同于一般委員。對那些已經在原單位退休的黨員委員,要及時把黨組織關系轉到政協機關,參與機關組織生活。要加強政協機關各支部建設,明確政協機關是政治機關,強調對政協機關干部的管理不同于對政協委員的管理,切實強化“一線”意識。要著力推進機關作風建設,把機關作風建設與機關黨建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將“抓在日常、
嚴在經常”落到實處。要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著力打造積極向上、風清氣正、溫暖和諧的機關文化。
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要堅持知行合一、言行如一,防止政治業務“兩張皮”
要牢固樹立做好本職工作就是講政治的理念。對政協這樣一個政治組織來說,講政治既是原則的、又是具體的,要把講政治貫穿政協工作全過程,落實到具體履職工作中去,防止講政治與講履職相脫離、政治業務“兩張皮”。作為政協組織和政協委員,講政治,就是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黨的主張融入到實際工作中去。比如,在確定協商課題時,要從黨委政府重視、人民群眾期盼、政協有能力做好的課題入手,堅持問題導向,精心選準議政課題。調研中,要深入一線,既有“規定動作”,又有“自選動作”;既聽領導怎么講,也聽百姓如何說;既聽取多數人的意見,又尊重少數人的意見;既聽正面的意見,又聽反面的意見。開展民主監督時,要立足于幫助黨委政府推進工作,選準角度、把握尺度,民主監督的意見、批評、建議要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符合本地區的客觀實際,做到有理、有據、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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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的重要論述。結合國內外環境急劇變化的時代背景,深感習近平總書記對協商民主的闡釋和強調具有特殊重要的歷史和現實意義。
搞好協商,既要繼承傳統,又要勇于創新。人民政協在推進協商民主工作中,既要把長期以來形成的好傳統、好作風、好經驗發揚光大,又要與時俱進,創新求變。一是既要注重結果,更要注重過程。要把協商民主貫穿于黨委決策之前、政府實施和結果評估之中,把協商的過程變成一個多領域、多層面平等對話的過程,社會各界有商有量的過程,基層群眾有機會有序地表達的過程,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的過程。二是既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內容。通過民主協商這一有效形式,形成理性、公平、合理而有效的公共治理機制。在選題、調研、協商過程中,緊跟形勢、緊跟大局、緊跟中心。三是既要注重表達,更要注重互
動。政協的表達,重在委員的表達,而不是政協機關的表達。要注重提供更多討論交流的平臺,創造更多互動商量的機會,增加更多對話爭鳴的環節,不僅可以在小組討論時協商,也可以在大會發言時協商;政協委員不僅可以到臺上建言,也可以在臺下提問;政府官員不僅要通報情況,同時也要互動交流。
搞好協商,既要強調一致性,又要包容多樣性。人民政協應該自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自覺維護習近平同志在全黨的核心地位,自覺貫徹執行黨的大政方針,這是一致性的要求。同時,面對社會轉型的特殊歷史時期,面對利益主體日趨多元化的社會現實,人民政協又要在把握多樣性上找到合適的工作方法,以傾聽不同渠道的聲音,傳導不同階層的訴求,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通過求同存異的思想交鋒、兼容并蓄的聽取意見、多樣包容的民主協商,推動人民群眾參與各層次管理和治理,凝聚全社會推進改革發展的智慧和力量,形成發現和糾正問題及錯誤的機制。
搞好協商,既要重視黨政所需,又要重視群眾所盼。政協工作要做好,毫無疑問踩準黨委政府工作重點和節奏十分重要。與此同時,又要注重處理好選題上的大與小、對上與對下的問題。既要就經濟社會發展大政方針、重大事項、重要問題開展真誠協商討論,還要把更多精力放到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上。堅持工作重心有上有下,真情關心群眾疾苦,真實反映群眾愿望。尤其是越到基層,越要高度重視群眾利益,越要重點聚焦民生“小事”。通過在群眾中開展協商,保證人民群眾依法參與管理自己的事務。這是協商民主新時期群眾路線的制度載體,也是調節國家治理體系中的輸入輸出反饋機制,體現中國共產黨根本的執政宗旨和執政能力。
搞好協商,既要敢于建言,又要善于建言。協商建言的目的在于影響決策、推動決策、完善決策。要達到這個目的,必須做到兩點:第一,要堅持“質量論”。要努力提高建言質量,做到言之有據、不道聽途說,言之有理、不主觀臆斷,言之有度、不偏激偏執,言之有物、不大而化之。而這其中“問題思維”“問題導向”是最需要最有力量的,但又是最難的。一方面調查難,現在基層聽到問題調查大都避之不及;另一方面講出來難,有的不敢講,有的不便講,怕得罪部門和當地領導,也怕造成輿論過度渲染解讀,給地方工作造成被動。面對這些困境,營造講真話的條件和氛圍,鼓勵講真話、建諍言,顯得十分重要。第二,要講究
“方法論”,體現“建設性”。本著和衷共濟的原則,從有利于大局的高度,提出善意的、建設性的意見建議。只有這樣,才能正確處理好政協與黨政部門的關系,才能找準政協協商民主的位置。
搞好協商,既要坦誠相見,又要虛懷若谷。協商民主要取得實效,不僅協商的過程要坦誠相見,關鍵還在于協商的成果要落地落實。為此,黨政領導需要有科學的態度、敬畏的意識、虛懷若谷的胸懷,真正做到認識到位、制度到位、工作到位、領導到位,容得下批評,聽得進意見,并且有一套保證政協協商成果轉化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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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的重要思想,十分精辟地闡明了新時代人民政協工作和政協委員履職的時代意義、理論內涵、實踐要領,既明確了新目標,又提出了新要求,更寄予了新希望。
一、要深刻領會“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重要思想的重大意義。“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是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新實踐的生動體現,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重要思想的重要組成,是新時代人民政協履職盡責的必然要求,政協各級組織、廣大政協委員和政協工作者,要深入學習、深刻領會、積極踐行這一重要思想。
二、要全面把握“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重要思想的內涵實質。“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重要思想,是辯證統一、不可分割、融會貫通的有機整體,要全面把握“懂政協”的基本要義,重點抓住“懂政協”的政治性、性質定位和職能作用;全面把握“會協商”的基本要求,會謀劃,會調研,會搭臺,充分發揮協商實效;全面把握“善議政”的基本要領,善用“話語權”,敢用“話語權”,能用“話語權”,議得實,議得準,議得好。
三、要自覺增強“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重要思想的實踐擔當。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增強“四個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要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把政協工作置于改革發展大局中來謀劃和部署,著力打造同心政協;要更加自覺服務發展大局,充分發揮政協政治優勢,著力打造有為政協;要堅持大團結大聯合主題,著力打造和諧政協;要以創新精神推動工作,以擔當作為樹形象,著力打造活力政協。要
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爭創務實的政協機關,爭當合格的政協委員,爭做擔當的政協工作者,以“一線”的精神和行動,樹立新時代政協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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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黨派特色優勢 助推協商民主實踐
如何始終保持繼往開來、與時俱進的良好精神狀態,使民主黨派在協商民主制度建設中更加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是民主黨派應認真思考的問題,建議:
一、提升“一個意識”。協商民主的順利開展,關鍵在于參與各方協商民主意識的強弱,取決于黨政方面對協商民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地方黨委、政府和部門要把協商民主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為開展協商民主工作創造有利條件,營造良好環境;作為參政黨的各民主黨派要加強學習,增強責任感、使命感,不斷提高參與民主協商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堅持“兩個結合”。堅持科學選題和重點調研相結合,抓住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廣泛征求意見建議,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為地方黨委、政府決策建真言獻良策,推動解決一批實際問題。堅持協商民主和民主監督相結合,以協商的形式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以平等協商、直言相諫等方式與被監督者進行溝通和交流,改進工作。
三、暢通“三個渠道”。暢通議政知情渠道,讓民主黨派成員“知情明政”,更好地在協商民主中發揮作用。暢通網絡協商渠道,持續推進“互聯網+”,加快“數字三明”建設,提升政協提案管理系統,促進網絡協商民主的健康發展。暢通信息反饋渠道,通過多種形式及時通報協商意見采納情況和落實推進情況,做到件件有反饋、事事有回音。
四、完善“四項機制”。完善決策咨詢機制,建立重大事項會商制度,通過對話求同存異形成共識,努力尋求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完善調研視察機制,讓協商民主這一形式在決策實施過程中也能發揮有效作用。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將協商成果落實情況作為績效考核指標的一項重要內容,切實增強黨派成員的履職意識。完善人才培養機制,為民主協商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