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紀委《關于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的意見》第三項組織設置規定,我縣原各村(居)選舉產生的村級黨風廉情監督委員會,統一變更名稱掛牌為鎮(場)村(居)村務監督委員會(紅字)。二、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村委會履職報告【五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參考。
村委會履職報告范文第1篇
一、統一變更名稱
根據省紀委《關于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的意見》第三項組織設置規定,我縣原各村(居)選舉產生的村級黨風廉情監督委員會,統一變更名稱掛牌為鎮(場)村(居)村務監督委員會(紅字)。
二、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運轉制度
1、村務監督委員會實行集體會議形式履行監督審查職責,并實行工作例會制度,由監督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每月上、中、下旬集中辦公合計不少于3天,學習有關文件資料,研究重要事項,履行監督職責。具體時間安排由村務監督委員會與村(居)“兩委”視各村(居)實際商定,搞好工作銜接。監督委員會主任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村務監督委員會會議。
2、村務監督委員會應積極聽取并反映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規定,宣傳村(居)“兩委”工作等,對村務決議決策程序和依法履行職權進行監督,監督日常工作開展、決議決策事項的實施和落實,并實行工作月報告制度。
3、村務監督委員會要結合本村(居)實際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和規范的議事規則,按章辦事,規范運作。
4、村務監督委員會每年度要向村(居)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并接受滿意度測評。對滿意度低于實到會代表人數50%的監督委員會成員,要及時進行改選或罷免委員資格,罷免程序按照《渦陽縣村級黨風廉情監督委員會工作暫行辦法》執行。
5、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短期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應指定其他監督委員會成員臨時代行其職責。如遇監督委員會成員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較長時期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原未當選的監督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可直接遞補為監督委員會成員;
村級黨組織也可以通過召開村(居)民代表會議改選部分監督委員會成員,以保證監督委員會工作正常運行。監督委員會應建立工作考勤制度,并與誤工補貼掛鉤。監督委員會成員無特殊原因應按時參加會議履行職責;
有特殊原因不能參會的,監督委員會會議到會成員不得少于2人。
6、監督委員會應積極支持村(居)“兩委”正常工作,在監督村(居)“兩委”工作的同時,要自覺接受村級黨組織的領導和村(居)民代表會議、群眾的監督,不越權、不越位、不。監督委員會成員違規違紀違法、工作不力、的,村級黨組織報鎮(場)黨委批準后,可先行將其停職,再通過村(居)民代表會議表決罷免其資格。
三、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會議記錄制度
1、村務監督委員會組織學習情況、開展監督的事項等,應在《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記錄簿》上由監督委員會成員據實及時填寫。
2、每次會議記錄應注明時間、主持人、記錄人及參加人(本人簽字)。
3、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包括:監督委員會組織學習情況、列席會議情況、履行監督職責情況、反映社情民意情況等。
四、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月報告制度
1、報告程序:村務監督委員會要認真填寫月工作簡明統計表,并經村(居)黨組織書記復核簽字、鎮(場)包村干部審核簽字,然后由包村干部于下月上旬上報鎮(場)紀委;
鎮(場)紀委應及時把各村(居)監督委員會工作簡明統計表上報縣紀委黨風室,同時要對各村(居)監督委員會工作進行簡要匯總后一并上報縣紀委黨風室。
2、報告內容:①監督委員會集中學習簡況;
②監督委員會參加村(居)“兩委”重要會議簡況及村(居)“兩委”主要負責人向監督委員會通報工作簡況;
③開展財務收支監督簡況;
④開展村務公開監督簡況;
⑤開展資產資源管理監督簡況;
⑥開展重要事項監督簡況;
⑦開展效能作風監督簡況;
⑧開展選人用人監督簡況;
⑨向村(居)“兩委”反映社情民意簡況。
五、村務監督委員會指導員工作職責
1、鎮(場)包村干部是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的指導員,應認真學習掌握上級關于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文件精神,并幫助監督委員會成員學習領會上級有關“三農”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
2、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監督委員會工作例會,指導督促監督委員會做好工作,及時協調村(居)“兩委”與監督委員會的關系,幫助解決監督委員會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3、幫助傳送上級下發給監督委員會的各種文件及有關宣傳、學習資料;
指導監督委員會及時據實填寫月工作簡明統計表,并予以審核和代報送鎮(場)紀委。
六、村務監督委員會與村“兩委”工作分歧預防與化解機制
1、預防機制。鎮(場)紀委要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教育培訓,提高監督委員會成員履職能力;
督促落實監督委員會主任列席村(居)“兩委”重要工作會議、涉及監督委員會工作內容的有關文件同時發給監督委員會、村(居)“兩委”主要負責人每月向監督委員會通報一次工作等制度要求,保證監督委員會知情監督,促進監督與被監督雙方思想認識統一,從根本上消除或減少分歧發生。
2、化解機制。首先,由村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溝通協調;
其次,由包村干部溝通協調;
再次,由鎮(場)紀委溝通協調解決。
七、組織及經費保障
1、縣直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支持和指導村務監督委員會依法依規開展工作。
村委會履職報告范文第2篇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規范建設。在今年的村級組織換屆中,全縣所有村都要進一步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各鄉鎮要科學合地確定村民監督委員會的成員數量和運作方式,從而健全農村基層組織“三委”(村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村務監督委員會)機構。
(二)堅持注重實效。要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切實增強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監督意識,注重提高監督實效。各鄉鎮、村“兩委”要為村務監督委員會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要確保村務監督委員會辦公有場所(可與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合署辦公)、對外有牌子、工作有制度、運行有程序、活動有記載(檔案資料),確保工作規范有序。
二、機構設立
(一)人員構成
村務監督委員會一般由3—5人組成(可以從退休干部、退休老師、駐村干部、大學生村官和農村“三老干部”、黨群眾等群眾認可度和社會公信度高的人員中產生),設主任1名,委員2—4名(各鄉鎮可根據村大小來確定委員人數,單數為宜)。
(二)產生辦法
村務監督委員會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一般與村民委員會換屆同期進行,在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產生后的20天內,依法組織選舉工作,任期與村民委員會任期相同。村民監督委員會候選人采取村民、聯戶“海推直選”方式提名,交村民代表會議充分醞釀,并由鄉鎮紀委考察、鄉鎮黨委審核、村民選舉委員會公示,再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按程序組織選舉,選舉結果報鄉鎮黨委、政府備案。
(三)資格條件
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并具備遵紀守法、堅持原則、誠實守信、群眾信任、熟悉村情及有較強的法規觀念和監督意識等條件。村“兩委”干部和組干部及其配偶、直系親屬、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四)運行管
村務監督委員會實行“雙重管”模式,即村務監督委員會在村黨組織領導下、在鄉鎮紀委的指導下開展工作,接受群眾監督,向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村務監督委員會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實行民主決策、集體研究決定監督事項。村務監督委員會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才能召開,決議事項經參加會議的全體委員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村務監督委員會不直接參與具體村務決策和管,每年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至少報告一次工作,每半年向鄉鎮紀委匯報一次工作開展情況。在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的同時接受年度信任度測評,測評信任票未過到會人員半數的成員,應主動辭職或責令其辭職,拒不辭職的,由村級黨組織報鄉鎮紀委批準后,對其先停職,再通過村民代表會議予以罷免。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有違規違紀行為的,依法按程序罷免,有違法犯罪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缺額人員按照相關法定程序進行補選。
(五)工作職責
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監督重點是村“兩委”的決策程序、黨務村務財務公開、國家強農惠農政策的落實情況、“三資”管、工程項目和干部廉政等,具體監督內容主要包括:
1.對村“兩委”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決定決議情況以及村“兩委”對重大問題的決策程序進行監督。
2.監督國家惠農政策的落實情況。對村委會上報的民政救濟、救災、低保、計劃生育獎勵扶持、國家惠農補貼發放和“一事一議”方案等進行審核。
3.監督檢查村務、財務、黨務公開情況。對村務、財務、黨務公開的內容是否全面真實、公開的時間是否及時、公開的程序是否規范以及村財務收支等進行審核(未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的財務原始憑證不準入帳,未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的村務、黨務公開內容不準公布)。
4.監督檢查村組集體經濟合同的執行和集體資產、資源管。監督村組集體土地出讓、轉讓、使用和集體資源、資產處置工作,監督村組集體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及驗收。
5.監督村組干部履行職責和勤政(包括效能、作風等)廉潔工作。
6.協助鄉鎮紀委調查處本村的等問題。
7.由鄉鎮黨委、政府委托的或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授權的其他監督事項。
(六)履職方式
1.列席會議。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列席村“兩委”班子相關會議,涉及群眾利益的重要村務會議,可擴大到村務監督委員會全體成員參加。
2.收集意見。收集整村民對村務工作及村組干部的意見和建議。
3.初步核查。積極實施相關事宜審查、核實及走訪群眾、現場監督等。必要時村務監督委員會可提請有關機構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進行審計監督。
4.組織質詢。召開質詢會議,對村組干部在管村組務過程中過失行為進行質詢。
5.建議整改。及時向村黨組織反映開展監督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建議并督促處,適時向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報告監督情況。
6.上報情況。及時向鄉鎮黨委、政府和紀委報告涉嫌違紀違法和拒不接受監督的村組干部的情況。
三、組織領導
進一步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是健全農村基層組織的重要內容,是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手段??h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各村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督促。
(一)組織保障
各鄉鎮是健全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的責任主體,黨政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把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實。鄉鎮紀委要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指導和協調,幫助解決監督中的困難和問題,對其反映的問題或意見建議,應認真對待,仔細調查核實,并責成有關村整改落實。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由阻撓村務監督委員會正常開展工作,不得對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進行刁難和打擊報復。村務監督委員會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的發揮一線的監督作用。
(二)激勵保障
為進一步激勵村務監督委員會發揮作用,縣委、縣政府將落實激勵保障機制,將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經費保障納入縣級財政預算??h紀委監察局將及時制定考核辦法,每年會同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縣財政局、各鄉鎮組織對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開展情況檢查考核。每年根據村務監督委員會參與村務監督的工作量大小和工作成效,各鄉鎮組織各村按照“一事一議”的辦法進行商議,提出誤工補助的方案,報經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縣財政局集體審核后,及時兌現誤工補助。
村委會履職報告范文第3篇
為進一步加強村級民主監督,完善村級民主管理制度,促進我縣漁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根據浙委辦《關于建立健全村級民主監督組織加強村級民主監督試點工作的意見》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在試點鄉鎮工作基礎上,在全縣各行政村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漁農村和強化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不斷創新和完善村級民主監督的組織形式和工作機制,在全縣各行政村建立以村黨組織為領導核心、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為決策機構、村民委員會為管理執行機構、村務監督委員會為監督機構的村民自治體系,保障群眾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利;
形成對村干部權力行使的監督制約機制,實現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構建向村級組織延伸,促進漁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二、基本原則
村級民主監督工作必須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有序地推進,著重把握以下原則:
1、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社會主義新漁農村建設為中心,以切實保障漁農民根本利益為落腳點,著力提高村級組織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水平,推動漁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2、堅持黨的領導,依法依規監督。充分發揮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調動村民參與民主監督的積極性,建立黨組織領導下的由村民廣泛參與、依法監督、職責明確、程序完備、充滿活力的村級民主監督機制。
3、堅持改革創新,求真務實。積極探索村級民主政治建設的內在規律,總結完善村級民主監督組織的運作機制,促進監督工作從村務公開、財務管理向村干部民主決策、履職情況延伸,不斷完善村級民主管理制度。
三、具體做法
(一)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組成
村務監督委員會設主任1名,成員2至4名,主任一般由村黨組織成員兼任,成員從村民代表中選舉產生。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任期與村民委員會相同,一般與村民委員會換屆同期進行。村務監督委員會統一掛牌為“**縣XX鎮(鄉)XX村村務監督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可根據實際需要,下設村務公開、財務監督兩個小組,人員可由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兼任。
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任職條件:一是本村村民代表,政治思想素質較好、遵紀守法、群眾信任、熟悉村情;
二是熟悉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各項涉漁涉農政策,協調議事能力強;
三是能正確運用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有效監督;
四是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公道正派,熱心于公益事業等。
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實行回避制度:除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可由村黨組織成員兼任外,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文書、報帳員不得兼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二)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產生
1、提名。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在全體村民代表中產生,由村黨組織提名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
2、考察、審核、公示。候選人產生后,由鄉鎮紀委會同村黨組織成立考察組,通過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等方法,對候選人進行全面考察,形成書面考察材料,提交鄉鎮黨委審核把關。審核通過后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一般為3天。
3、選舉。將經考察、審核、公示未發現問題的候選人提交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采用無記名差額選舉的辦法進行,差額人數不超過3人,當選人員按得票數從高到低確定,選舉結果及時向村民進行公布。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從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中等額選舉產生,過半數當選。
4、村務監督委員會產生的相關會議由村黨組織召集。
(三)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職責
村務監督委員會獨立行使監督權,對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主要職責是:
1、在村黨組織領導下,配合支持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正確履行職責,引導村民支持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協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2、積極履行監督職責,有權列席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重大開支的村務會議,行使村務公開和財務監督小組的職責,對村級各項收支、集體土地征用征收資金使用、工程項目招投標、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等村務、財務運行情況和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執行情況等進行監督。
3、認真受理村民的意見建議,及時向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反映村民對村務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參與組織開展各項民情溝通活動。
4、對應當依法由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討論決定的有關事項,而村民委員會不組織召集或擅自作出決定的,應及時向鄉鎮黨委、政府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員會及時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
5、模范遵守村規民約,充分發揮表率作用。
村務公開監督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審查村務公開內容是否全面、真實,公開時間是否及時,公開形式是否科學,公開程序是否規范等,并及時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監督情況。
財務監督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對本村集體財務活動進行民主監督,參與制定村集體的財務計劃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權檢查、審核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等。
(四)村務監督委員會的運行方式
村務監督委員會為常設機構,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對村民代表大會負責。原則上每季度由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召集一次例會,研究部署工作任務。村財務監督小組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村級財務開支集體審核活動。
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充分履行工作職責,對村務實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事前列席行政村召開的村民代表會議或村委會召開的重要村務會議,確定監督事項,啟動監督程序;
事中進行檢查詢問,并將查詢結果向村黨組織匯報,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查詢意見;
事后在村民代表會議上向村民代表報告監督結果,重大更改事項由村民代表會議作出決定。村民監督委員會要充分發揚民主,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集體行使權力。
(五)村務監督委員會自身制約機制和組織保障措施
村務監督委員會應依法依規正確履行職責,不直接參與具體村務的決策和管理,每半年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每年由村民代表會議對其成員進行年度信任度測評,信任票達不到應到會村民代表人數一半的,責令其辭職,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按相關程序選舉新的成員。
村黨組織要支持村務監督委員會正確履行職責。村務監督委員會在無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監督時,可以向鄉鎮黨委或縣級有關職能部門反映情況,鄉鎮黨委和有關部門應及時予以妥善處理和答復。
村委會履職報告范文第4篇
近年來,西部一些省市的不少村干部和鄉鎮人大代表通過我的“代表之聲”博客和我公開的電子信箱留言或來信,問一個相同的問題:用村委會議事代表來增強駐本村的鄉鎮人大代表的履職實效,以此彌補因村委會轄區內鄉鎮人大代表太少而難以暢達民意訴求渠道之缺陷,是否合法?由于這個問題帶有普遍性,特借《村委主任》雜志,專門作一個集中解答。
我認為,通過探索村委會議事代表參與鄉鎮人大代表履職活動,從而增強駐本村的鄉鎮人大代表履職實效的做法,雖然在積極探索村務民主管理和基層民主建設等方面尚有一定的現實意義,但其將村委會議事代表等同于駐本村的鄉鎮人大代表履職,目前尚無法律的支撐。因為村委會議事代表與鄉鎮人大代表在其性質、產生的方式、發揮的職能作用等方面皆有明顯的不同。
其一,從村委會與鄉鎮人大會議的性質來分析?!洞迕裎瘑T會組織法》第2條明確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笨梢?,村委會是基層群眾按照居住地區設立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而鄉鎮人大會議的性質,按照《憲法》規定,應是鄉鎮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是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所轄行政區域內代表人民的地方國家權力。由于兩者性質完全不同,所以,兩者的代表性質亦完全不同。
其二,從村委會與鄉鎮人大代表的產生方式來分析。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1、12條及其相關法規的規定,村民代表選舉一般按村民代表聯系戶的組織形式,亦可按照地域相連相近、長期固定的原則,由所聯系的戶推選產生各村民代表。而鄉鎮人大代表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的民主選舉方式產生的,且其候選人須獲得全體投票選民的過半數的選票才能當選。因此,兩者的代表選舉產生方式亦不一樣。
其三,從村(居)委會與鄉鎮人大代表依法行使的職權來分析。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1、24、27條的規定,村民代表行使的職責包括:經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
審議村民委員會的年度工作報告,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
有權撤銷或者變更村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有權撤銷或者變更村民代表會議不適當的決定;
涉及村民利益的相關事項,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
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等。而我國《憲法》及其地方組織法對鄉鎮人大職權的原則規定主要包括: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
在職權范圍內通過和決議;
根據國家計劃,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文化和公共事業的建設計劃;
審查批準本行政區域內的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的報告;
決定本行政區域內民政工作的實施計劃;
選舉本級國家政權機關負責人;
聽取和審查本級政府工作報告等。由于村委會的職責或任務主要是民主自治,而鄉鎮人大的主要職責是依法行權,所以,兩者代表行使的職責有根本的不同。
村委會履職報告范文第5篇
工作方案
為全面了解全鎮村級黨組織運行情況,進一步加強村級組織建設,提升基層組織戰斗力,助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一肩挑”工作?,F就開展村“兩委”班子運行情況分析研判制定如下方案。
一、研判對象及研判時間
(一)研判對象。各村村“兩委”班子及成員,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
(二)時限要求。從7月8日開始----7月底結束。
三、研判重點及內容
(一)對村“兩委”班子研判。重點就村黨組織班子結構、整體功能、運行狀況和存在問題進行全面摸排,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措施,對班子建設作出中長期規劃。
1.結構分析。村“兩委”班子職數配備情況,年齡構成、政治面貌、學歷、性別、群眾認可度及整體結構情況等,研判班子配備是否合理。
2.能力和工作成效。在黨建、環保、掃黑除惡等履職情況。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黨委政府安排工作落實情況等。
3.廉潔自律。以巡察反饋為主,項目建設、落實財政補貼、嚴格財經紀律等方面情況,重點看涉農補貼資金是否存在冒領、虛報、克扣、挪用、截留以及優親厚友、發放不及時等現象。
4.群眾評價。主要看村“兩委”班子政治表現、帶富能力、工作作風、群眾滿意度等方面情況,重點看村“兩委”班子是否自覺主動加強思想政治學習,“三會一課”是否執行到位;
村“兩委”班子成員服務群眾意識強不強,是否存在“官僚作風”問題,處事是否公平公正;
是否建立值班制度并嚴格落實;
群眾是否滿意村“兩委”工作等,研判班子的口碑形象。
5.存在問題。廣泛深入查找村黨組織班子存在的問題,并認真進行剖析,提出對策建議。對涉及“村霸”現象等苗頭性問題,做到提前預知、預警,將相關線索及時報鎮組織人事辦。
6.整體態勢評估。對村“兩委”班子發展趨勢作出良性上升、平穩發展或潛在下滑的判斷。
(二)對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及文書研判。重點就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的個性特點、履職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對存在或潛在的問題研判,對人員調整做出妥善安排。
1.個性特點分析。對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及文書的年齡、學識、能力、性格特點、心理素質、精神狀態進行分析。
2.履行職責評估。對工作思路、工作實績、工作作風、目標責任完成情況、聯系服務群眾情況、廉潔自律情況進行評估,重點對照競選承諾,評估完成情況。
3.存在問題研判。要對存在或者潛在問題認真剖析,重點
研究,找出原因,積極整改。
4.整體評估。對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文書工作
能力和履職情況作出好、一般或差的判斷。
(三)深入排查”村霸“問題線索。各村要結合此次研判工作,排查和掌握可能涉及”村霸“問題的相關線索及時上報鎮黨委。
(四)后備干部挖掘。經過研判,看班子是保留或是采取“一肩挑”,如果采取一肩挑,請提出建議人選。
四、研判方法及程序
鎮黨委成立研判工作領導小組,組成9個研判組,分別由鎮領導班子成員為組長,統籌抓好研判工作,各駐村干部任成員,具體負責抓聯系村研判工作的落實。本次研判主要包括以下四個程序:
(一)個別談話。談話范圍與研判工作會范圍相同。談話內容除研判工作主要內容外,主要是了解干部思想動態、履職成效、作風表現和群眾評價,聽取對村“兩委”的意見建議,要重點聽取對班子及其成員的評價,分清哪些干部評價好、各方面表現突出;
哪些干部公認度不高或存在違紀違法等問題。貧困村在開展此項工作的同時,要注意聽取對第一書記的評價。每個村個別談話不少于10人。
(二)實地走訪。主要對個別座談中評價好和評價不高的兩類干部進行實地走訪了解,對評價好的干部,要在實地走訪中詳細了解其政治立場、價值取向、能力素質、工作實績、性格氣質、群眾口碑、興趣愛好、優缺點等方面的情況,重點核實在座談中對其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的評價;
對評價不高的干部,在實地走訪中要仔細核實相關反映的問題是否屬實,對一時難以弄清的問題,要書面報鎮紀委調查并給出明確意見。
(三)撰寫結論報告。調研結束后,各研判組要對村“兩委”班子運行情況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文書、貧困村第一書記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并形成結論性報告,提交鎮黨委會集體研究。報告要對村“兩委”班子調整提出初步意見,分析比較提出班子成員中表現較為優秀和人崗相適度較低的人員名單,摸清楚村“兩委”干部能夠“一肩挑”和后備干部情況。
(四)鎮黨委研究。以黨委會形式,對各研判組提交的評估報告,一個村一個村地進行研究。針對村黨組織班子運行存在突出問題的,要制定整頓措施,建立工作臺賬。對已確定的軟弱渙散村黨組織,要摸清整頓進度和整頓成效。針對村“兩委”班子成員,明確“鞏固提高”“思想轉化”“培訓體能”“調整撤換”等意見,對可進行思想轉化的由鎮班子成員逐一談心談話,促進思想轉變到位,工作提升到到位;
適合一肩挑的村采取推行“一肩挑”,按程序啟動。
五、組建研判工作組
第一組研判組長:XX??成員:XX、XX
負責研判XX村、XX村
第二組研判組長:研判組長:XX??成員:XX、XX
負責研判XX村、XX村
第三組研判組長:研判組長:XX??成員:XX、XX
負責研判XX村、XX村
第四組研判組長:研判組長:XX??成員:XX、XX
負責研判XX村、XX村。
第五組研判組長:研判組長:XX??成員:XX、XX
負責研判XX村、XX村。
第六組研判組長:研判組長:XX??成員:XX、XX
負責研判XX村、XX村。
第七組研判組長:研判組長:XX??成員:XX、XX
負責研判XX村、XX村。
第八組研判組長:研判組長:XX??成員:XX、XX
負責研判XX村、XX村
第九組研判組長:研判組長:XX??成員:XX、XX
負責研判XX村、XX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各村及駐村干部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這次綜合研判工作。鎮黨委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駐村干部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安排并督促相關工作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