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第1篇【關鍵詞】煙草行業;經濟責任;審計框架經濟責任是指行業所屬企業或部門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因其所任職務,依法對所在企業或部門的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應當履行的職責、義務。經濟責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五篇】(2023年),供大家參考。
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第1篇
【關鍵詞】煙草行業;
經濟責任;
審計框架
經濟責任是指行業所屬企業或部門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因其所任職務,依法對所在企業或部門的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應當履行的職責、義務。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對行業所屬企業或部門負責人在任職期間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所進行的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包括行業所屬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縣級局、物流配送中心等非法人獨立核算主體的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分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項經濟責任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期間,以人事部門任、免文件為依據。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期間的起止點一般以人事部門任、免文件發文之日的前月末來確定。
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程序
審計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制定工作計劃、下達審計通知、編制實施方案、召開進點會議、開展現場審計、編制審計底稿、出具審計報告、下發審計意見、上報整改報告、建立項目檔案。
1.制定工作計劃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本著“凡提必審,凡離必審,任期內輪審”的原則制訂年度工作計劃。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劃由審計部門負責制訂,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由人事部門擬訂審計對象名單以及審計要求,交審計部門制訂工作計劃。如因年中臨時人事調整導致審計計劃調整的,由人事部門提出書面意見,提交聯席會議審議后進行調整。
2.下達審計通知
經濟責任審計通知應在實施現場審計三個工作日前,向被審計責任人所在單位(以下簡稱被審計單位)下發審計通知書并抄送被審計責任人。因特殊情況,審計通知書可在實施審計時送達。
3.編制實施方案
審計部門根據審計通知組成審計組實施審計,審計組負責編制審計實施方案,經審計組組長審核后實施。
4.召開進點會議
審計組進點時,由被審計單位負責組織召開由被審計責任人及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進點會。
5.開展現場審計
審計組實施審計時,可以運用檢查、觀察、詢問、監盤、重新計算、外部調查等方法,獲取充分、適當、可靠的審計證據。對被審計單位的信息系統,可以采取復制、截屏、拍照等方法取得審計證據。
6.編制審計底稿
審計人員對審計實施方案確定的審計事項,均應當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工作底稿應當經審計組主審、組長復核。
7.出具審計報告
現場審計結束后,審計組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以書面形式征求被審計責任人及被審計單位意見,審計組長對審計報告負責。審計報告包括但不限于: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責任人基本情況、企業財務績效分析、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建議、需要說明的事項和審計評價等六個部分。被審計責任人及被審計單位應當在接到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其書面意見送達審計組,如逾期提交或不提交書面意見,均視為無意見。
8.下發審計意見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在收到審計報告30日內,完成審計報告的審定工作并擬訂審計意見書,經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下發給被審計單位,抄送被審計責任人。
9.上報整改報告
被審計單位要在接到審計意見書之日起30日內,按照審計意見書的要求,對照審計報告和底稿提出的問題和建議逐條整改并將整改情況書面上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10.建立項目檔案
審計終結后,審計部門將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所有審計資料整理歸檔。經濟責任審計檔案按“項目立卷、審結卷成”的原則定期歸檔。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實施的項目,要在委托合同中明確審計項目工作底稿、報告的歸屬權。
二、經濟責任審計審計評價及責任界定
審計組對被審計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施審計后,要根據審計查證或者認定的事實,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規定,對被審計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作出審計評價。審計評價要以審計數據為基礎,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審計責任人經濟責任履行情況,評價指標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審計評價不應超出審計的職責權限和審計范圍,與審計內容相統一,評價結論要有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撐,與審計事項不相關、審計證據不充分的問題可以不評價。
審計組對被審計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問題所應當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要區別不同情況作出界定。
三、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工作成果運用
1.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除向下達審計指令的管理層提交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外,還要抄報上一級內部審計管理機構并抄送本單位組織人事和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組織人事部門要把審計結果和整改報告作為干部業績考評、職務任免和獎懲的重要依據,被審計責任人的審計報告和審計意見納入人事干部檔案管理。審計部門要對紀檢監察部門提供的需在審計中予以關注的事項,進行審計并及時向紀檢監察部門反饋。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審計查出的領導干部違法違紀問題,依法依規予以處理。被審計單位在收到審計意見書后15天內,要以一定的形式在中層以上干部進行傳達。
2.各單位要建立審計整改報告制度、跟蹤檢查制度和問責制度。被審計單位按時上報整改情況,審計部門對審計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督促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意見和整改建議,對執行審計意見或整改不徹底,要查明原因,及時督促落實,確保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有效整改。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審計整改的第一責任人。紀檢、人事部門要將審計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單位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以及領導干部管理檔案,作為單位、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對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問責。
參考文獻:
[1] 劉英來.經濟責任審計研討會綜述[J]. 審計研究,2006(06)
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第2篇
(一)完善審計整改報告制度。各級政府每年要根據同級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議和審議意見,組織有關部門對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上反映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審計機關每年要向本級政府報告審計整改結果,并受本級政府委托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整改結果。
(二)建立完善審計整改會議制度。政府每年要召開1至2次政府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聽取審計機關關于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情況和審計整改結果的匯報,安排部署審計和審計整改工作。會議由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召開,審計、監察、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有資產管理、政務督查等有關部門及當年被審計的部門和單位參加或列席,必要時邀請紀檢、組織和檢察、法院等部門參加或列席。
(三)推行審計整改結果通報和公告制度。按照政務公開要求,推行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公告制度。審計機關每年對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以及審計整改情況,除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外,要通過人大、政府、審計機關網站向社會予以公告,充分發揮社會輿論參與審計整改的監督作用。對不積極整改、整改不到位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予以通報。
(四)建立完善審計整改聯動機制。建立由審計、監察、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工商、政務督查等有關部門參與的聯合督促整改機制,根據審計機關的通報,履行督促被審計單位和部門落實整改的責任。對審計機關提請協助落實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予以支持和配合,并在30日內將整改情況函告審計機關。
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第3篇
一、充分認識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審計監督是《憲法》確定的監督制度。積極落實審計決定,強化審計整改,是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對維護正常的財經秩序、加強廉政建設、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當前,少數部門和領域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屢審屢犯、屢禁不止,與被審計單位整改工作不力密切相關,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各級各部門要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依法治國的高度,進一步強化法制意識,堅持標本兼治,注重建立完善長效機制,自覺做好審計整改工作,切實維護審計監督的嚴肅性、權威性。
二、進一步加大審計整改工作力度
建立審計整改報告制度。一是被審計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審計機關報送整改情況報告。整改情況報告包括審計決定的落實情況,審計建議和意見的采納情況及采取的改進措施,對有關責任部門、責任人的處理情況,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等。二是審計機關每年應向本級政府綜合報告全年審計整改工作情況。報告內容包括年度審計整改的基本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加強審計整改工作建議等。三是根據各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或審議意見,由同級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審計整改工作,并向人大常委會報告。
健全審計整改聯動機制。公安、監察、財政、稅務、價格、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要依法協助審計機關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對審計機關依法提請暫停撥付與被審計單位違紀違規行為有關的款項,以及代扣罰沒款等事項,財政部門要及時扣繳和清收應當上繳財政的款項;
對審計機關作出的被審計單位補繳稅款決定或移送處理意見,稅務部門應當依法足額征收;
對被審計單位及有關人員有違紀、政紀行為的,審計機關應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有關部門應將查處結果書面反饋審計機關。
落實審計整改責任追究制度。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落實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組織、人事部門和其他有人事任免權、獎懲考核權的有關主管部門,要把審計整改情況,作為評價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考察任用干部和考核部門年度工作的內容之一。對審計發現問題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審計機關應當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及時作出決定,并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完善審計整改跟蹤檢查制度。審計機關應在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和移送處理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進行審計跟蹤檢查,對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決定情況、采納審計報告意見及建議情況、處理審計移送事項結果進行檢查。對被審計單位未執行審計結果的,應查明原因,及時督促落實。對重大審計項目結果跟蹤檢查和督促落實情況,應不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積極促進被審計單位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范財政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審計發現的問題得到及時有效整改。
實行審計整改公告制度。審計機關要在做好審計結果公告的基礎上,逐步公告審計整改結果。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報道審計整改典型,在一定范圍內對拒不整改或屢審屢犯的單位予以公開曝光。
三、切實提高審計工作水平
進一步加大審計執法力度。各級審計機關要立足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敢于堅持原則,敢于碰硬,努力樹立審計權威。要加大對審計整改不落實或落實不力單位的處理、處罰力度。審計機關應定期分類匯總和通報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對被審計單位不按規定期限和要求執行審計決定的,審計機關應當責令執行;
仍不執行的,審計機關應當報告本級人民政府或者提請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第4篇
關鍵詞:實驗區;
人才培養;
實踐教學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30-0203-02
2010年10月12日,兩辦印發了《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教育部隨之出臺了《關于做好教育系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對如何做好教育系統經濟責任工作提出了具體意見。實踐證明,認真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已經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此,安徽省屬本科高校黨政部門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各校對此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實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安徽省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現狀
(一)建立制度,規范審計程序
據統計,截至2012年5月31日,在安徽42所省屬本科高校中已有38所制定了本校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或暫行規定,其中6所院校結合形勢需要和工作實際,對以上辦法進行了修訂和完善。有7所省屬本科院校先后制定了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3所院校建立了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制度,5所院校制定了審計整改以及責任追究等審計結果運用制度,2所院校制定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對于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規范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程序起到了一定保證作用。
(二)明確審計對象和內容,樹立責任意識
安徽省屬本科高校在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相關規定中均明確審計對象和內容,將校內黨政部門、教學單位、直屬和附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實行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法定代表人,工會、團委等群團機構主要負責人,以及主持本單位、本部門工作的副職領導干部等全部納入審計范圍。審計內容也從被審計對象對本單位、本部門履行經濟管理職責情況等多個個方面作了具體規定。通過依法規定和明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對象進一步樹立了責任意識。
(三)堅持受托原則,履行審計職責
按照黨管干部原則,近年來,安徽省屬本科高校在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時均能遵循受托審計原則,在開展學校內部中層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準備立項階段,針對其立項特點,嚴格按照學校黨委組織部門委托精神辦理,強調受托審計的嚴肅性,注重委托手續,堅持“先委托、后立項”的原則,即先由負責干部任免、管理的學校黨委組織部根據干部監管工作的需要或者黨委、行政的意見,向審計部門發出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授權或委托通知書后再組織實施審計。
(四)注重審計實施,開展各項工作
學校內審部門在接受組織人事部門委托后,嚴格按規范程序操作,認真做好審計準備、審計實施和審計報告三個階段的各項工作。在審前調查階段,及時發出審計通知書,召開座談會,進行走訪和必要的談話,編制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及實施方案;
審計實施中重點對財務部門提供的被審單位財務資料及其它相關資料進行了詳細審查,取得相關審計證據,并形成相應審計工作底稿和初步審計意見和復核意見;
在報告階段將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按規定程序征求意見,結合反饋意見進行認真查證、復核和討論后作出適當修改后形成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提交審計處(或監察審計室),并按規定程序向委托部門提交經審計結果的報告。
二、當前安徽省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幾年來,安徽省屬本科高校通過對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及離任審計,客觀公正地評價領導干部任期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促進領導干部勤政廉政,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起到一定作用。但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對經濟責任審計必要性的認識有待提高
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部分教職工對之期望值過高,認為只要搞好經濟責任審計,就能做好干部的監督管理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還有些人認為經濟責任審計只是形式,無任何作用。尤為關鍵的是有些被審計對象存在認識上的差異,認為審計就是找問題的,從而存在一些抵觸情緒,甚至不予配合。同時內審人員也存在畏難情緒,認為難度大而出力不討好,容易得罪人,致使工作消極被動。
(二)部分被審計對象的經濟責任意識有待增強
從全省本科高校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實際情況看,部分被審計對象經濟責任意識相對薄弱。主要表現在對學校一些涉及資金資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認識不夠;
另外有些被審計對象對如何履行經濟管理職責尚無清晰的認識,同時也存在重資金,輕資產、資源管理的現象。
(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機制有待完善
各高校在有關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中大多規定:中層干部在任職期間、任期屆滿或因調動、轉任、輪崗、辭職、免職、撤職等原因離開現職崗位前,依照規定對其管理職責范圍內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的審計。而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種種原因,各高校開展的基本上都是離任審計,往往是被審計的領導已經提拔、轉崗、改任或退休離崗后組織部門才委托實施審計,這種“先離后審”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作用的充分發揮。
(四)相關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有待健全
隨著形勢變化,目前高校尚需進一步完善相關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在安徽省屬高校中大多還沒有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審計整改以及責任追究等審計結果運用制度,以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等,以致在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提升,保證學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扎實有序開展等方面還沒有形成制度體系。
(五)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依據有待規范
各高校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基本上采用的是對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財務收支真實、合法進行評價,注重財經管理各個人廉潔自律等方面因素較多,沒有形成科學統一、便于操作、定量與定性有機結合的審計評價標準,缺乏定量分析依據,以致對一些責任界定很難準確劃分。同時由于學校工作的特殊性,除個別獨立核算單位的負責人簽訂有經濟責任任期目標和具體經濟責任要求外,其他如教學單位、機關職能部門的領導干部均沒有,導致審計評價缺乏客觀依據和標準。
(六)問題整改力度有待加大
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時,各高校通常比較重視審計實施工作,而對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不夠重視,以致有時審計的成效打了折扣,未采取整改措施而得不到有效解決。
(七)內審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政策性、業務性較強的工作,不同于其他審計,其直接針對領導干部個人,風險更大,面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任務重、要求高的困難局面,目前,安徽省屬高校內部審計人員不僅人數上配備不足,而且主要是從事工程決算審計的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缺乏應有的審計經驗和業務技能,勢必影響經濟責任審計質量。
三、加強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幾點思考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性
以學習貫徹落實兩辦《規定》及有關通知精神為契機,采用專題學習、認真研討、編印學習材料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和學習,提高黨員干部領導和教職工對經濟責任審計的了解、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的審計環境。高校職能部門要對學校內部制訂的經濟責任審計規章制度的起草背景、建立原則、要求、內容等進行詳細說明,做好條文解釋工作,以便正確理解,為執行制度作好思想、心理、知識和能力準備,最終目的使教職員工從認知到認同,不斷推進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向縱深開展。
(二)規范和明確審計內容,強化經濟責任意識
嚴格按照兩辦《規定》和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通知要求,進一步明確學校中層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依法規定和明確高校中層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增強經濟責任意識。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任前告知制度和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制度。
(三)堅持先審后離原則,注重審計成果運用
先審后離是做好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和前提,必須做到先審后離,使經濟責任審計在考察使用干部時真正起到作用,促使評價客觀,用人得當,也有利于新老干部交接時做到離任者交得清楚,接任者接得明白。
(四)強化部門協調,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體系
進一步完善相關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健全學校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和部署學校經濟責任審計有關事項,并對審計實施前后的有關問題進行溝通、協調,使之充分發揮作用,將審計監督與組織監督、紀檢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形成審計合力。建立學校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審計結果公告制度,保證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扎實有序開展。
(五)嚴格工作程序,建立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針對審計評價中經濟責任界限不明、無量化指標等實際情況,根據不同審計對象所在單位業務開展情況和各項經費使用性質,及時研究制定任期經濟責任指標,并在實際操作中逐步補充和完善,選擇和確定最能突出反映被審計對象工作業績的指標作為主要評價指標,使高校內部審計人員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結論評價時,做到有據可依,確保經濟責任審計的可操作性。
(六)完善經濟監督模式,加大落實整改力度
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查出的問題、作出的決定以及提出的審計意見和建議,要認真落實,切實整改,細化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建立審計公示制度,督促被審計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將審計結果整改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審計和組織部門,并在一定范圍內,將被審計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公示,督促其落實到位,真正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功能和作用。
(七)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內審人員素質
經濟責任審計對審計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水平要求高,審計人員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中要切實做到忠于職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遵守回避制度,注重培養內部審計人員的團隊意識和溝通協調能力,從根本上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水平,確保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推進省屬本科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科學發展。
參考文獻:
[1]蔣樂仁.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J],當代經濟,2010,(2).
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第5篇
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管理,既是干部監督管理的重點,也是難點問題。近年來,盧灣區委在加強處級領導班子“一把手”配備、規范處級領導班子議事決策規則、強化年度考核和日常談心談話的同時,不斷改進完善處級領導班子巡察、經濟責任審計、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三項制度,形成了組織上全過程、多方位實施監督,“一把手”自覺接受并積極配合監督的良好局面。
完善和落實處級領導班子巡察制度。近年來,區委在總結以往對處級領導班子巡察評議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完善巡察制度,充實巡察力量,擴大巡察內涵,堅持把對區委、區府年度重點工作的推進落實和處級領導班子“一把手”的監督作為巡察重點。截至2009年11月,已對28個部門、單位進行了巡察。巡察工作中,堅持營造氛圍聽真話,選派熟悉區情、工作經驗豐富的同志擔任巡察工作人員;
制定并公布巡察工作人員守則,公開作出保密承諾;
采取聽取匯報、個別訪談、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設立巡察情況反映專用電話等方法,廣開言路。堅持深入察看訪真情,區委巡察組根據巡察內容,結合被巡察單位的職能特點,認真細致地查閱黨委(黨組)會議記錄,檢查班子議事決策規則的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抽查干部任免辦件。在廣泛聽取本部門本單位干部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積極擴大巡察訪談、調查的覆蓋面,注重聽取上級部門、同級部門、服務對象的意見,有時還深入居住地聽取意見,力求全面了解“一把手”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能力和成效、群眾認可度以及廉潔自律等情況。堅持督查整改動真格,每次巡察,區委都聽取巡察情況專題匯報,根據巡察報告,結合日常對處級領導班子“一把手”的掌握了解,區分不同情況,作出不同處理。對表現好、群眾認可度高的,優先提拔使用;
對表現一般、影響班子整體合力和工作的,及時進行調整或談話;
對違紀違法的,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完善和落實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先后制定實施了《關于加強盧灣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盧灣區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處級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辦法》等審計制度,逐步把審計對象范圍從行政正職擴大到大口黨委、街道黨工委書記和任現職滿兩年的處級領導班子“一把手”、未列入年度計劃但崗位變化的“一把手”,改變了不離任不審計的做法,突出了事前監督。在實踐探索的基礎上,形成了一套規范有效的運行機制:審前公示,將審計情況在被審計干部所在部門或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在擴大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的同時,更好地接受群眾監督;
聯合進點,由區委組織部牽頭,會同區審計局聯合組織由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及相關人員參加的審計進點會,區委組織部提出要求,審計組通報審計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項,被審計干部介紹本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并向審計組提交書面材料;
審中溝通,審計實施過程中,區審計局與區委組織部保持溝通,如有重大違規、違紀問題,及時向區紀委通報;
結果反饋,審計結束后,由區審計局牽頭,區委組織部派員參加審計結果反饋會,被審計單位領導及相關人員一同參加;
督促整改,對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區委組織部專門下發整改通知,要求被審計單位兩周內制定整改方案,明確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和整改具體措施、時間安排,并將整改情況專題報區委組織部。
完善和落實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注重規范報告事項、報告程序和報告要求,不斷完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2006年率先在全市組織實施處級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專項登記。根據干部監督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調整報告事項,報告事項先后從六大類、七大類擴大到十二大類。最近,區委又把投資、配偶和子女就業列為必須報告的事項。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堅持做到:平時督促提醒,嚴格按規定受理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凡不按時報告或報告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督促補報;
及時呈報審閱,凡處級領導班子“一把手”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區委組織部均及時報區委主要領導審閱;
定期匯總分析,區紀委、區委組織部每半年對處級領導班子“一把手”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匯總分析一次,及時發現和糾正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公開接受監督,年度民主生活會和年度考核,處級領導班子“一把手”均要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執行情況,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