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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農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熱愛“三農”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備從事農業技術相關工作的身體條件; (四)按照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二、專業工作條件 (一)農業技術員 1.熟悉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完成技術輔助性工作的實際能力。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1 年。
?。ǘ┲磙r藝師(助理畜牧師、助理獸醫師)
1.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夠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3.能夠向群眾傳授本專業技術知識,進行一般性技術指導或技術咨詢服務工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獨立設計過簡單的試驗示范方案;或參與組織開展農業技術培訓工作;
?、谀転樵囼?、示范、推廣工作提供技術資料。
5.具有指導農業技術員的能力。
6.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1 年;或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本系列員級職稱后,擔任技術員滿 2 年;或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學歷,取得本系列員級職稱后,擔任技術員滿 4 年。
?。ㄈ┺r藝師(畜牧師、獸醫師)
1.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理論和技術知識,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理念、新方法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2.具有獨立承擔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技術工作的能力,能夠結合農業農村生產情況,解決較為復雜的實際問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作為技術骨干參與完成重點試驗、示范、技術推廣工作;②參與制定或實施試驗、示范、技術推廣(培訓)等方案。③參與編寫本專業技術規程、規范和標準。
3.業績、成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作為主要參與者,獲縣級以上專業技術類三等獎 1 項;②作為主要參與者,參與完成市以上本專業推廣項目 1 項,通過鑒定或驗收;③參與編制技術規范、規程等 1 項;④參與完成農業“五新”技術推廣(培訓)工作;⑤參與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試驗研究報告、技術方案、調查報告等被采納 1 項以上;⑥獲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 1 項以上,在實際中應用,取得顯著的社會、生態和經濟效益。
4.獨立完成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5.具備指導助理農藝師(助理畜牧師、助理獸醫師)的能力。
6.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級職稱后,擔任助師職務滿 2 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本系列助理級職稱后,擔任助師職務滿 4 年;或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學歷,取得助理級職稱后,擔任助師職務滿 5 年。
7.學歷破格。不具備規定學歷(本文中符合申報正常晉升評審的學歷稱為規定學歷,規定學歷的專業要求為本專業或相近專業,下同)人員除應符合正常晉升的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縣級及以下農業技術人員公開發表論文 1 篇以上;省、市屬農業技術人員公開發表論文 2 篇以上;②在省級以上出版部門正式出版個人或合作的專業著作或譯著;③經過相當于大專程度以上(含大專)的專業學習培訓累計兩年以上(含兩年),取得結業證明的。④在鄉鎮從事農業技術工作不少于 15 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任助師不少于 6 年的鄉鎮農業技術人員提交專業技術總結 1篇以上。
8.資歷破格。擔任助師職務 2 年以上,但不具備規定資歷(本文中符合申報正常晉升評審的資歷稱為規定資歷,下同)人員申報中級職務,除應符合正常晉升的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偈艿兀ㄊ校┮陨先嗣裾碚锚剟畹挠型怀鲐暙I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②獲?。ú浚┘壀勔坏泉劊ㄇ?10 名)、二等獎(前 7 名)、三等獎(前 5 名)或
市(廳)級一等獎(前 2 名)、二等獎(第 1 名)、三等獎 2項(第 1 名);市(廳)級三等獎 3 項(前 2 名)或縣級二等獎 3 項(第 1 名);③獲農業技術國家專利 1 項以上,并具有一定的應用價值。
?。ㄋ模└呒夀r藝師(高級畜牧師、高級獸醫師)
1.系統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跟蹤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的能力,在相關領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解決農業農村生產中的復雜問題或重大技術問題,具備下列條件之二項:①主持或主要參與省級以上重點推廣項目或攻關項目(課題)1 項;主要參與市(廳)級重點科技攻關(推廣)項目 2 項;縣以下人員主持或主要參與當地農業技術推廣項目 2 項,并得到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可;②主要參與農業技術試驗、示范、推廣(培訓)項目 3 項以上;③承擔編寫主持本專業規劃或調研報告 3 項以上。
3.業績、成果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ú浚?、市(廳)級三等獎以上獲得者??h級及以下農業專業技術人員獲縣級獎 1 項或農業技術推廣獎 2 項以上。②參與省級以上攻關或重點推廣(培訓)項目 1 項;或完成市(廳)級以上農業技術推廣(培訓)項目 2 項,取得顯著社會、生態和經濟效益,得到有關部門認可;③作為主要完成人編寫國家或地方標準2 項,或行業、企業標準、專業規劃 3 項以上,并經有關部門頒布實施。④獲國家發明專利 1 項或實用新型專利 2 項(排名第一,下同),在實際中應用,取得顯著的社會、生態和經濟效益;⑤縣級及以下人員,主持引進、推廣(培訓)農
業“五新”技術 2 項以上,增產增收效果顯著,并經縣級農業主管部門認可。
4.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專家認可,提交公開發表的論文 1 篇以上(獨著)。
5.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中級職稱技術人員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6.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本系列中級職稱后,擔任中級職務滿 2 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本系列中級職稱后,擔任中級職務滿 5 年。
7.學歷破格。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除應符合正常晉升的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倏h級及以下農業技術人員公開發表論文 2 篇以上;省、市屬農業技術人員公開發表論文 3 篇以上。②獨立編寫、編著、譯著過農業技術指導性書籍,或參加學術性專著的編寫,并在省以上范圍內應用者。③經過本專業相當于大學本科程度以上(含本科)的脫產學習培訓兩年以上(含兩年)取得結業合格證明的。④在鄉鎮從事農業技術工作不少于 25 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不少于 10 年的鄉鎮農業技術人員提交公開發表的論文 1 篇。
8.資歷破格。擔任中級職務 3 年以上,但不具備規定資歷人員申報高級職務,除應符合正常晉升的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偈車液褪∪嗣裾碚锚剟畹挠型怀鲐暙I的中青年專家; ②國家三等獎以上的獲獎者,或獲?。ú浚┘壀勔坏泉劊ㄇ?5 名)、二等獎(前 4 名)、三等獎
?。ㄇ?3 名);③獲農業專業國家發明專利 2 項以上或者新型專利 4 項以上,在實際中應用,取得顯著的社會、生態和經濟效益。
?。ㄎ澹┱呒夀r藝師(正高級畜牧師、正高級獸醫師)
1.具有深厚的專業理論功底,科研水平、學術造詣高或科學實踐能力強,全面掌握本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具有引領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論研究成果或關鍵技術突破,或在相關領域取得創新性研究成果,推動了本專業發展。
2.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主持解決農業農村生產中的復雜問題或重大技術問題,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具備下列條件之二項:①主持省級以上重點推廣項目或攻關項目(課題)1 項,主持市(廳)級重點科技攻關(推廣)項目 2 項;②主持完成農業技術試驗、示范、推廣(培訓)項目 3 項以上;③主持編寫本專業技術規劃或調研報告 3 項以上。
3.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國家、?。ú考墸┆劔@得者;②獲國家或省政府表彰的有突出貢獻的科技工作者;③獲?。ú浚┘壱陨蟿趧幽7?;④取得農業專業國家發明專利 2 項或實用新型專利 4 項(排名第 1),在實際中應用,取得顯著的社會、生態和經濟效益。
4.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學術價值,主編公開出版的省級以上農業學術、技術推廣教材20 萬字以上;或在國家級學術技術刊物上發表高水平的文章5 篇以上,其中至少 2 篇為獨立撰寫;或正式出版過 10 萬字
以上的著作,作者排序應為前三名。
5.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能夠指導相應副高級職稱人員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6.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本系列副高級職稱后,擔任副高級職務滿 5 年。
7.學歷、資歷破格。不具備規定學歷或資歷人員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符合申報正常晉升評審的學歷和資歷稱為規定學歷、資歷。資歷破格人員須擔任高級農藝師 3 年以上):①國家級獎的主要貢獻者;②省部級一等獎的主要貢獻者;③?。ú浚┘壀劧泉?2 項以上的主要貢獻者。
?。┺r業技術推廣研究員 1.長期在且仍在縣鄉及以下農業農村一線和各類涉農企業從事技術推廣工作,業績突出,群眾公認,具備下列條件之二項:①主持縣級以上農業技術推廣項目 2 項以上并得到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可;②主持完成縣級以上農業技術試驗、示范、推廣(培訓)項目 3 項以上;③主持編寫本專業技術規劃或調研報告 3 項以上。
2.具有較為全面系統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掌握本領域前沿發展動態,能夠創造性地解決復雜的實際問題或重大技術問題。
3.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主持省級以上攻關或重點推廣(培訓)項目 1 項;或主持完成市(廳)級以上農業技術推廣(培訓)項目 2 項,取得顯著社會、生態和經濟效益,得到有關部門認可;②主持完成編寫國家或地方標準 2 項,或行業、企業標準、專業規劃 3 項以上,并經
有關部門頒布實施。③獲國家發明專利 2 項或實用新型專利3 項(排名第 1),在實際中應用,取得顯著的社會、生態和經濟效益。
4.取得農業系列副高級職稱后,獲地廳級二等獎 1 項以上(主要完成人)或者地廳級三等獎 2 項以上(排名前 2)。
5.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學術價值,主編公開出版的省級以上農業學術、技術推廣教材10 萬字以上;或在省級學術技術刊物上發表高水平的文章 5篇以上,其中代表作必須為獨著;或正式出版過 10 萬字以上的著作,作者排序應為前五名。
6.在指導、培養農業技術推廣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能夠指導相應副高級職稱人員的工作。
7.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本系列副高級職稱后,擔任副高級職務滿 5 年。
8.學歷破格。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省部級二等獎以上的主要貢獻者;②?。ú浚┘壀勅泉? 項以上的主要貢獻者;③在鄉鎮從事農業技術工作不少于35 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擔任副高級職務不少于10 年。
三、附則解釋 (一)本條件是福建省農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非評審通過條件,評審堅持好中選優原則。
?。ǘ┍緱l件中所列的專業為從事專業,非學習專業。
?。ㄈ┍緱l件中有關詞語或概念的解釋說明 1.本條件中所稱“以上、以下”均含本級。
2.本條件中所稱“市”均指“設區市”,不含縣級市。
3.本條件中所稱“公開發表”、“正式發表”是指:具有CN(國內統一刊號)、ISSN(國際統一刊號)的本專業期刊。省級以上期刊是指省級以上有關部門主辦的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和高等學校主辦的公開出版的學報(須有 ISSN 和 CN刊號)。不含增刊、???、特刊、一號多刊、電子刊等。
4.本條件中所稱“專著、譯著”是指經出版社發行,具有刊號的專業著作。
5.本條件列出獎勵的證書均為一級證書。
6.本條件中所列科技成果獎勵均指國家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科技進步獎、科技星火獎、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神農中華農業科技獎、標準貢獻獎等,未列明的相關獎勵、由評委會根據申報者所提供的真實材料視情況考慮。
7.本條件所指成果均為個人成果,不含集體成果。
8.本條件所指主要完成人均指項目合同書或成果證書中列有具體名字的人員。
9.取得現資格以來,享受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的,或入選市級以上人才工程的人選,可在評審中酌情加分,但不作為申報評審的必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