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 市衛生監督機構衛生應急工作規范
目 錄 1 總則 ............................................... 1 1.1 目的 ............................................. 1 1.2 依據 ............................................. 1 1.3 適用范圍 ......................................... 1 1.4 工作原則 ......................................... 1 2 職責 ............................................... 1 2.1 機構職責 ......................................... 1 2.2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 2 2.3 應急管理部門職責 ................................. 2 3 應急準備 ........................................... 3 3.1 應急管理制度 ..................................... 3 3.2 應急預案 ......................................... 4 3.3 應急隊伍 ......................................... 5 3.4 物資儲備 ......................................... 6 3.5 培訓和演練 ....................................... 6 4 信息報告 ........................................... 8 5 應急處置 ........................................... 9 5.1 應急作業管理 ..................................... 9 5.2 調查與處置 ....................................... 9 6 總結評估 .......................................... 12 7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監督 .......................... 13
1 1 總則
1.1 目的 為進一步明確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應急工作職責,規范衛生監督應急準備、應急響應等工作流程,依法、科學、有序、高效地處置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制定本規范。
1.2 依據
本規范編寫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XX 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章、預案以及我市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的相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規范主要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醫療機構放射事件等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監督機構應急準備、處置以及日常管理。
1.4 工作原則
衛生監督機構應急工作應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協作、共同應對”的原則,努力做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及時、有序、高效處置。
2 職責 2.1 機構職責 衛生監督機構應在同級衛健行政部門領導下,按照相關法律
2 法規要求開展各項衛生應急工作。衛生監督機構主要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的衛生監督,并在監督職責范圍內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相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履行衛生監督工作職責。在預防和處置職責范圍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應依法開展傳染病防治、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放射衛生等專業的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及時采取控制措施,做好各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
市級衛生監督機構在市衛生健康委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參與重大及以上級別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負責組建全市衛生監督應急專家隊伍;指導區衛生監督機構應急處置工作。區衛生監督機構負責較大及一般級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監督應急處置。
2.2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應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由單位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組長。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衛生監督機構開展衛生應急工作;負責研究決定衛生應急工作重要事項和應急專項預案的啟動;指揮調度各專業力量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部門的工作職責,并對應急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2.3 應急管理部門職責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應設立或指定衛生應急管理部門作為領
3 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牽頭制定并完善衛生應急相關工作制度、工作規范和專項預案;牽頭組建本機構衛生監督應急處置隊伍;牽頭組織開展專業應急培訓和演練;組織并協調相關業務科室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應急處置和總結評估;負責與衛健行政部門的溝通聯系。
除應急管理部門外,其它可能涉及到的管理和業務部門(科室)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及監督工作統一要求,開展各自職責范圍內的衛生監督應急工作。
3 應急準備
衛生監督機構應重點做好制度規范和預案方案的制定、應急隊伍的建立、應急裝備和物資的儲備以及培訓演練等各項準備工作。應按照國家衛生應急示范區及 XX 市衛生應急質控考核標準要求,定期對本單位衛生監督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問題與不足,有針對性地完善提高自身應急能力建設。
3.1 應急管理制度 為做好衛生監督應急日常管理和應急響應工作,衛生監督機構應預先建立衛生應急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管理制度應包括如下內容:
?。?)應急值守制度。明確應急值守人員職責,接報、記錄、交接班等工作內容和要求。
?。?)信息報告制度。明確報告原則、報告方式、報告時限和報告對象。建立科學規范的應急報告工作程序,區分首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
4 (3)預案管理制度。結合衛生監督工作職責,編制相應專項預案,應明確預案管理部門與職責、編制和修訂流程等關鍵環節。
?。?)隊伍管理制度。建立各專業應急處置隊伍,規定應急隊員遴選標準、工作職責、獎懲措施、更新機制等,提出隊伍組建、培訓和日常管理工作要求。
?。?)物資管理制度。包括應急儲備物資的采購、儲備、調運、補充等各項管理內容。
?。?)培訓演練制度。規定培訓演練內容、頻次、形式和要求,演練后評估與改進機制。
?。?)現場處置制度。明確預案啟動、應急準備以及現場的監督檢查、調查取證、工作協同等內容及工作要求。
?。?)總結與評估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與評估,為后續工作改進及預案等修訂提供導向。
3.2 應急預案 (1)按照本級政府及衛健行政部門對應急預案體系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衛生監督應急工作預案。預案應明確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等各個階段的應急工作任務、要求和流程。
?。?)預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組織體系及職責、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和終止、保障措施、附則等要素。
?。?)預案編制要緊密結合轄區和單位工作實際,確保應急預
5 案種類和內容能滿足轄區和本單位衛生監督應急工作需要,應急預案應包括總體預案和各專業應急處置預案。
?。?)預案應以單位文件形式正式發布,通過單位內部培訓、研討、宣貫等多種形式使相關人員知曉和掌握預案的相關內容。
?。?)借助桌面推演、實戰演練等方式來檢驗、完善預案。結合單位工作實際,對預案定期評估、及時更新,有評估或修訂記錄,實現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3.3 應急隊伍 3.3.1 隊伍組建 (1)市衛生監督機構組建突發急性傳染病、生活飲用水污染以及核與輻射衛生等各類專業應急隊伍,并可根據所在地區重大災害應對工作需要,從各類應急隊伍中抽取人員組成自然災害衛生應急隊伍;區衛生監督機構組建本單位衛生應急隊伍,并結合實際分成若干專業處置分隊,滿足各類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生活飲用水污染、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醫療機構放射事件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需要。
?。?)衛生監督應急隊伍組建人員的數量和專業比例應適當,覆蓋相關專業領域,具備現場應急指揮、應急管理和協調、現場執法調查、現場快速檢測、后勤保障等專業技能。必要時建立一定數量的后備人員庫。
3.3.2 隊伍管理 按照本機構衛生監督應急隊伍管理制度要求,做好隊伍組織管理。隊伍管理分為日常管理和應急管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
6 生時,各專業應急隊伍統一集中派遣,日常工作中由各個專業處室統一組織培訓,由應急管理部門統一備案。
3.3.3 隊伍裝備建設
衛生監督應急裝備和物品按用途分為通用性保障類和專業工作類。通用性保障裝備和物品主要包括:個人防護用品、后勤保障裝備、通訊裝備、取證裝備、辦公裝備、交通裝備和執法設備等。專業類工作裝備和物品可參考《衛生監督機構裝備標準(2011 版)》進行裝備。
3.4 物資儲備 (1)本著“自用自儲、填平補齊”的原則適量儲備應急物資,做好儲備物資的更新和輪儲,保證儲備物資的動態平衡。
(2)制訂應急物資的采購、驗收、保管、領用、補充、更新、安全等管理制度;做好儲備物資入庫、調撥、狀態和調整的信息管理,確保應急物資的規范管理。
?。?)落實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定期對物資儲備管理人員進行規范的安全知識培訓,確保儲備倉庫和物資安全。
3.5 培訓和演練 培訓和演練是衛生監督應急準備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提高應急人員個體應急管理能力、專業技術能力、團隊協作能力等的重要手段,是應急管理系統有效運轉和應對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保障。
3.5.1 應急培訓 衛生監督機構應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全國衛生應急工作培
7 訓規劃》和《全國衛生應急工作培訓大綱》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年度培訓工作計劃及具體實施方案,有步驟、分階段和系統性開展培訓工作,不斷提高相關人員的衛生監督應急工作能力。
?。?)培訓計劃 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需求進行科學和系統的評估,根據不同培訓對象和專業特點確定應急培訓需求,在此基礎上明確衛生應急培訓內容和時間安排等,編制衛生應急年度培訓工作計劃。
?。?)培訓形式 采取全員培訓和骨干專訓相結合、現場處置培訓與專業理論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衛生監督員網絡培訓平臺資源,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
?。?)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應包括衛生應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預案、標準等;衛生應急概述與基礎理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標準、響應和處理程序,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調查、取證、處理方法等,現場快速檢測的理論知識及操作技能,衛生行政處罰程序等。
3.5.2 應急演練 (1)演練計劃 根據轄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實際需要、自身應對能力水平現狀以及應急培訓工作成效,制定應急演練年度工作計劃,明確每次演練的目的、目標、內容、受練人員范圍和時間安
8 排等。
?。?)演練形式 衛生監督機構應根據監督應急工作需要,結合本規范及應急預案,采取桌面推演、實戰演練形式,進行專業或者綜合演練。每年至少組織或參與 1 次衛生應急演練工作。
?。?)演練內容
演練應圍繞衛生監督應急工作職責進行,包括組織管理、快速反應、應急處置、現場調查、物資儲備、部門協調等內容。
?。?)演練流程 開展演練前,應制定完整的演練實施方案并做好應急演練準備。演練過程中,組織有關人員對演練過程各環節進行點評并寫出評價報告。
4 信息報告 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者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責任報告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報告。
?。?)報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范圍,包括可能構成或已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報告方式及程序。獲得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后應立即核實確認,并于確認后 2 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向屬地衛健行政部門和上級衛生監督機構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事件名稱、事件類別、發生時間、地點、涉及的地域范圍、人數、主要癥狀與體征、可能的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事件的發展趨勢、下一步工作計劃等。事件報告可分
9 為初次報告、進程報告、結案報告。
初次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名稱、初步判定的事件類別和性質、發生地點、發生時間、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主要的臨床癥狀、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報告單位、報告人員及通訊方式等。初次報告要體現“快”。
進程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勢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重大及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至少按日進行進程報告。進程報告要體現“新”。
結案報告。事件結束后,應進行結案信息報告。達到《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分級標準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相應級別衛健行政部門組織評估確認事件終止后 2 周內,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結案報告要體現“完整和準確”。
5 應急處置 5.1 應急作業管理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響應的程序。建立適當的應急響應組織管理和指揮協調機制?,F場做好應急指揮、應急管理、現場快速檢測和專業應急處置隊伍的組織協調工作。
5.2 調查與處置 通過對已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調查與處置,初步分析事件發生原因和相關危險因素,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及時控制和消除事件的危害和不良影響,并對違法行為進行
10 查處。
5.2.1 工作流程圖
調查處置現場工作流程圖
5.2.2 應急啟動 衛生監督機構接到事件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經初步證實后立即報告同級衛健行政部門和上級衛生監督機構,并迅速組織進行現場調查和實施控制措施。事件達到相應級別時,可以向衛健行政部門提出定級和啟動應急響應的工作建議。
5.2.3 工作準備 衛生監督應急隊伍赴現場前,應當根據已掌握的事件信息,進行初步判斷,形成工作方案,同時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后勤保障等準備。
現場工作啟動 現場工作準備 現場工作實施 現場工作結束 資料歸檔 包括現場快檢、處置隊員、應急物資、后勤等 1.現場工作溝通 2.核實事件 3.現場調查及行政控制措施 4.實施現場快速檢測,并與疾控部門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5.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做好事件調查取證以及證據登記保存等,制作現場監督檢查筆錄等行政執法文書 6.匯總各方面的信息,撰寫事件調查報告 7.針對事件過程中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11 (1)現場衛生監督應急處置隊應當建立組長負責制,并確定隊員的職責和分工。
?。?)查詢資料,檢索文獻,咨詢相關專家,做好現場快速檢測以及調查取證等的技術準備。
?。?)根據現場特點開展物資準備。通常需考慮個人防護裝備、現場快速檢測儀器及試劑、調查取證器材、手持執法終端設備、衛生監督執法參考資料、電子及通訊設備等。
?。?)做好車輛、交通、食宿、保險等后勤保障準備。
?。?)在現場行政部門衛生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做好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轉運機構等的溝通、協調、配合。
5.2.4 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工作應當遵循“邊調查、邊控制”的原則。工作步驟和重點可根據現場性質、特點及變化情況及時進行調整。衛生監督應急隊伍應當根據需要與相關機構或人員等組成聯合工作組,在當地衛健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召開工作溝通會 衛生監督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后應當立即了解事件最新進展和相關背景信息,商定現場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制定和實施初步控制措施。
?。?)衛生行政控制 加強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協同工作、信息溝通,盡快判斷事件發生的原因,根據當地衛健行政部門的行政決定,及時采取行
12 政控制措施。
?。?)現場快速檢測
在初步調查的基礎上,開展現場快速檢測,同時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采樣、送樣等工作,為最終的實驗室檢測提供技術導向。
?。?)調查取證
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單位或者個人進行衛生監督,予以調查取證,規范制作現場監督檢查筆錄、衛生監督意見書、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等行政執法文書。
?。?)案件查處 在現場監督檢查及調查取證過程中,發現有違法行為的,應依照相關衛生法律法規予以立案調查。
?。?)調查報告 事件調查終結后,調查人員應當寫出調查報告。其內容應當包括案由、案情、違法事實、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的具體條款以及予以實施的行政處罰等,并將有關資料整理、分析并上報。
6 總結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衛生監督工作結束后,承擔應急工作的衛生監督機構應該對應急事件的處置、違法行為調查處理情況及時進行總結評估。
總結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任務來源、事件概況、衛生監督調查處理情況、衛生監督應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總結評估報告應及時上報同級衛健行政部門和上級衛生監
13 督機構。
收集、整理應急事件中具有可溯源性及保存價值的相關材料,一并歸檔保存。
7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監督 7.1 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 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是指甲類及按甲類管理的傳染病、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不明原因肺炎或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聚集性的不明原因病例、可能的傳染病暴發疫情。
7.1.1 監督檢查內容 (1)疫情報告 檢查醫療衛生機構、學校托幼機構以及公共場所是否制定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現場核實傳染病網絡直報運行情況,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學校托幼機構以及公共場所現場核實相關電話、傳真記錄以確定是否存在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行為。
醫療機構重點檢查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內容是否包括傳染病診斷、登記、報告、檢查等;是否明確疫情報告管理部門以及責任疫情報告人;門診工作日志登記項目是否齊全,登記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臨床診斷信息的快速反應流程,是否對臨床異常診斷信息做好處理記錄;感染性疾病科或傳染病分診點等關鍵部門是否有對特定傳染病的診斷與報告;對發生的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是否于 2 小時內按規定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
14 告,是否按照衛健行政部門的要求對相關傳染病實行日報告。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重點檢查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內容是否包括傳染病疫情報告、審核、分析、值班等;是否明確疫情報告管理部門以及責任疫情報告人;是否及時對報告的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信息進行審核確認,并開展疫情分析、調查與核實;在發生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時,是否根據需要隨時做出專題分析報告。是否有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監測管理制度,是否明確專人負責疫情監測,是否按要求開展監測工作,是否及時分析監測數據并按時上報,監測資料是否齊全。
采供血機構重點檢查 HIV 抗體檢測兩次初篩陽性結果是否按規定登記,是否填寫傳染病疫情報告卡,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是否有獻血者或供漿員登記、傳染病疫情報告登記等資料。
學校托幼機構重點檢查是否有學生晨檢、全日健康觀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記簿、病愈返校證明、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病因排查登記簿;是否按照相關要求對發生的重大傳染病疫情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其中托幼機構還應該檢查是否有工作人員和兒童入園及定期健康檢查記錄,是否做好入園兒童預防接種證的查驗工作。
?。?)疫情控制 檢查醫療機構是否建立重大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是否制定應急處置預案,是否設置應急處置隊伍,是否按要求設立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對獨立的傳染病分診點,是否專人負責,是否配備
15 體溫表、消毒液和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等;預檢為重大突發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是否分診至定點醫療機構或專人引導至相應科室就診;是否按規定對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采取相應的隔離控制措施,對相關的環境、物品等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等。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重點檢查是否對重大傳染病疫情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調查資料項目是否齊全、保存是否完整;是否及時對疫源地進行有效消毒,是否進行終末消毒效果評價,相關記錄是否齊全;是否向衛健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是否對醫療機構外死亡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消毒產品、消毒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是否能滿足疫情處置需要;是否按照傳染病分類管理的原則對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采取必要的醫學干預措施;是否對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及有關單位對傳染病疫情的處理進行培訓指導;是否開展健康教育與衛生防病知識宣傳,內容是否與暴發流行的傳染病有關。
?。?)消毒隔離 發生呼吸道和不明原因發熱的傳染病時,重點檢查是否采用有效的空氣消毒措施、是否有消毒記錄,其中采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重點檢查管道系統是否采用有效的空氣消毒措施;現場檢查室內是否加強通風換氣,是否按規定對消毒效果進行抽檢。發生腸道傳染病時,重點檢查對污染的環境和物體表面,醫療廢物是否進行消毒處理、是否有消毒記錄。檢查所使用的消毒
16 產品是否合法、有效,索取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或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及備案憑證等相關資料是否齊全等。
?。?)醫療廢物 重點檢查重大突發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是否由專人收集,是否使用雙層專用包裝物和容器,是否密封、是否與其他醫療廢物或生活垃圾混放;暫時貯存地是否相對獨立、是否由專人管理并使用高水平消毒劑對環境和物體表面隨時進行消毒;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機構內處置的資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發生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等。
7.1.2 違法行為處理 涉案單位和個人在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消毒隔離以及醫療廢物等方面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衛生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
7.2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指由于生活飲用水受到物理、化學或生物污染,造成生活飲用水的感官性狀、微生物或化學組成發生改變,影響到人群健康、引起人體發病、存在潛在危害,以及對人群正常生活環境、社會安定造成影響的事件。
7.2.1 監督檢查內容 (1)事件現場基本情況 檢查供水單位是否取得衛生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飲用
17 水工程項目是否有衛健行政部門參加;是否建立健全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檔案,是否定期檢查各項衛生制度、措施的落實,及時消除供水安全隱患;是否安排未經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供水衛生知識培訓和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的供、管水人員上崗;是否安排患有有礙飲用水衛生疾病的或病原攜帶者從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是否按凈水工藝要求配置水凈化設施,是否正常運轉;是否配置消毒設施,是否正常運轉,是否有必要的水質檢測儀器、設備和人員,對水質進行日常性檢驗,檢驗記錄是否完整等。
檢查水源類型、供水方式、水處理情況以及近期供水系統是否進行清洗或停水情況;供水人群數量和分布;飲用水感官性狀是否變化,飲用者對飲用前水質感官性狀的反映,飲用時的不適反映,飲用后的主要癥狀反映;污染源調查,污染物的來源、性質、范圍及程度,以及污染的擴散趨勢,污染環節及途徑。
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并獲取相關的調查結果;根據需要對可疑污染的生活飲用出廠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對照水樣進行水質快速檢測,結合現場調查的相關情況,以確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集中式供水單位檢查水源及取水點衛生防護執行情況;水源地與水廠間的環境狀況;廠區布局、制水工藝、制水蓄水設施衛生狀況;管網鋪設及使用情況;供水管網水表井、閥門井等是否被污水浸泡等。
二次供水單位主要查看管道走向;水箱結構和水箱內水質、內壁情況;水箱及水箱管道周圍環境衛生情況;水箱的衛生防護
18 情況;水箱日常維護情況和清洗消毒水箱記錄等。
?。?)事件報告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事件報告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供水單位是否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報告管理制度,是否明確事件報告管理部門以及責任報告人?,F場核實相關電話、傳真記錄以確定是否存在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行為。
?。?)事件控制 重點檢查供水單位是否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應急處置人員是否到位;根據污染情況是否調整水處理工藝以保證凈化效果;如水源水污染以現有凈化工藝不能控制時,是否及時上報建議停止供水,啟動臨時供水措施,并通過各種媒體通告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飲用污染的水;如啟動應急儲備水源或采取臨時送供生活飲用水時,對送供的生活飲用水水質是否進行檢測;是否對輸送水管道、送水車、儲水容器進行清洗消毒;是否對送供水過程進行全程監控;是否采取措施減少、控制、消除污染物污染的范圍、程度;是否啟動水質應急監測方案,加大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二次供水的監測樣本和頻次,掌握水質污染趨勢和動態變化;供水單位恢復供水前,是否對取水、輸水、凈水、蓄水和配水等設備、設施進行清洗消毒;是否對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二次供水檢測合格后方可正式供水。
當發生飲用水生物性污染,可能發生介水傳染病流行時,還應按照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的監督檢查要求對可能涉及的機構、
19 單位開展監督檢查。
7.2.2 違法行為處理 涉案單位和個人在事件報告、事件控制、供水單位基本情況等方面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監督管理辦法》等衛生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
7.3 醫療機構放射事件 醫療機構放射事件指醫療機構輻射裝置或其他輻射源失去控制時,導致或可能導致異常照射條件的事件。有時也指操作失誤所致的異常照射引發的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7.3.1 監督檢查內容 (1)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發生放射事件的醫療機構是否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是否按規定進行校驗;是否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檔案,是否設立放射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放射衛生管理人員。是否按規定對醫療機構放射診療設備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辦理預防性衛生審查手續。是否安排未獲得放射工作人員證的從業人員上崗。是否按照規定對放射診療設備和診療場所進行防護和質量控制檢測,檢測結果不合格時是否及時進行調整并復檢合格等。
協助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開展事件調查和輻射源監測并獲取相關的調查結果,包括事件現場調查、現場采樣檢測。調查事件發生的地點、時間、原因、過程以及范圍;受影響的人群、
20 人數、癥狀、就診單位等;對可疑污染的空氣、水、用品用具等進行采樣及檢測,結合調查結果盡快確定放射性污染物種類、來源、污染途徑、范圍及程度。
?。?)事件報告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檢查醫療機構是否制定放射事故應急預案、應急管理制度等,放射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中是否明確發生放射事故的報告內容、報告時限、責任報告人等;核實相關電話、傳真記錄以確定是否存在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行為。
詳細記錄病員受照射史,了解事故的經過、輻射源種類、照射位置、姿勢于輻射源的距離、停留時間、有無個人防護及是否佩戴個人劑量計等,了解傷員傷情和處理情況。
?。?)事故控制 當接到有人員受到超年劑量限制照射或人員受到輻射損傷的報告并經初步核實后,立即啟動輻射事故衛生應急響應行動。
開展現場的放射源調查與監測,了解輻射事故涉及的人員數量、受照位置及時間、損傷類型、放射源種類及活度、人員輻射場分布及輻射水平,確定人員是否有內外放射性污染。衛生應急人員要做好個體防護,盡量減少受輻射照射劑量。
對傷員分類、醫療救治以及體表和體內放射性污染的消除、受照劑量的估算、放射損傷的診治等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公眾做好個人防護,并參與飲用水和食品的放射性監測,對遭到放射性污染且超過干預水平的食物和飲水要采取清洗、去殼、禁止使用和集中銷毀等控制措施。
21 7.3.2 違法行為處理 涉案單位和個人在事件報告、事件控制、事件基本情況等方面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7.4 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
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指公共場所內發生的傳染病疫情或者因空氣質量、水質不符合衛生標準、用品用具或者設施受到污染導致的危害公眾健康事故。
7.4.1 監督檢查內容 (1)事件現場基本情況 檢查事故單位是否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是否按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復核手續。是否建立健全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檔案;是否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是否按規定對公共場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辦理預防性衛生審查手續,是否定期檢查各項衛生制度、措施的落實,及時消除供水安全隱患;是否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或未經相關衛生知識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上崗。是否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進行衛生檢測,檢測不合格時是否及時進行整改并復檢合格。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是否按規定進行衛生檢測或評價;衛生檢測或評價不合格時是否及時進行整改并復檢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調查并獲取相關的調查結果:包括現場衛生學調查、人群流行病學調查、現場采樣檢測。調查事
22 件發生的地點、時間、原因、過程以及肇事者;受影響的人群、發病人數、癥狀、就診單位等;對可疑污染的空氣、水、用品用具等進行采樣及檢測,結合調查結果盡快確定主要污染物種類、來源、污染途徑、范圍及程度。
?。?)事件報告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檢查公共場所單位是否制定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方案或應急管理制度等,是否明確危害健康事故的報告內容、報告時限、責任報告人等?,F場核實相關電話、傳真記錄以確定責任報告人在發生健康危害事故時是否按規定及時報告當地衛生監督機構或衛健行政部門,是否存在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行為。
?。?)事件控制 發生危害健康事故時,主要檢查公共場所是否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或者方案,預案或方案是否可行;經營者是否立即停止事故場所的經營活動,是否及時搶救受害者,是否暫時封閉危害場所和封存相關物品協助調查;是否采取適當的控制措施以防止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發生室內空氣污染事故時重點檢查經營單位環境選址、設計、裝修、通風設施等是否符合相關衛生標準、規范要求;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查看新風口設置、新風量以及微小氣候設計等是否符合衛生規范要求。
發生用品用具污染事故時主要檢查經營者是否停止使用遭污染的用品用具和設施,是否設置符合規范要求的清洗、消毒、保潔等衛生設施,衛生設施能否正常使用;可以反復使用的顧客用品用具是否一客一換,是否對用品用具和設施進行徹底清洗、
23 消毒并做好保潔工作;是否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是否配備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相關設施設備能否正常使用;是否及時清運產生的廢棄物。
池水污染事故時主要檢查經營者是否及時關閉遭污染的游泳場所或沐浴場所,是否配備池水循環凈化消毒裝置;游泳場所是否設置強制淋浴裝置和浸腳池并正常使用,是否對游泳和沐浴場所進行徹底的清洗消毒,是否對游泳池水、沐浴用水進行有效的消毒并更換新水,水質檢測合格后才重新開放。
公共場所發生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飲用水污染事件時分別按照相應的衛生監督要求開展監督檢查。
7.4.2 違法行為處理 涉案單位和個人在事件報告、事件控制、公共場所單位基本情況等方面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衛生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