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項目
招
標
文
件 招標編號:
DCZ20161046
項目名稱:大連市地方稅務局稅務制服夏裝采購
大連市機械設備成套公司
二 〇 一六年十一 月
目
錄
第一章
投標邀請
投標邀請
大連機械設備成套公司受采購人委托,就大連市地方稅務局稅務制服夏裝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邀請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編號及其它主要內容
1、項目名稱:大連市地方稅務局稅務制服夏裝采購 2、招標編號:DCZ20161046 3、主要內容:1、稅務男(女)短袖夾克(2480 件)、
2、稅務男(女)夏褲(2480 條)、
3、稅務男(女)長袖襯衫(外穿)(2480 件)、
4、稅務男(女)領帶(藍色)(2480 條)、
5、稅務男(女)腰帶(黑色)(2480 條)。
具體采購內容、數量詳見招標文件用戶需求書。
注:本次招標采購的服裝須提供非進口產品,否則視為無效投標。
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 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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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格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投標人須為中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
備注:
?。?)經檢察機關查詢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不得參加本次招標項目; (2)截至 2016 年 12 月 4 日,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遼寧”網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連”網站(credit.dl.cn)大連市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示平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購買招標文件
1、供應商申請購買招標文件:未注冊會員的供應商須登陸大連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政府采購交易管理系統(http://www.ccgp.dl.gov.cn)“會員專區”進行注冊并申請購買招標文件;已注冊會員的供應商須進入政府采購交易管理系統申請購買招標文件。
2、通過政府采購交易管理系統申請購買招標文件的供應商攜帶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回執碼原件及復印件,到大連機械設備成套公司進行資格審查(僅限于購買招標文件),審查合格后方可購買。
3、招標文件售價:20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如需郵購,請加付 50 元特快專遞費。
4、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和地點:自 2016 年 11 月 14 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21 日止,每天 9:00—17:00(公休日和午休時間除外),在大連機械設備成套公司發售(大連市沙河口區西南路 558-7、8 號)
四、投標、開標及時間、地點
1、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16 年 12 月 5 日 13 時 00 分—14 時 00 分(北京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2016 年 12 月 5 日 14 時 00 分(北京時間)。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2、開標時間:2016 年 12 月 5 日 14 時 00 分(北京時間)。
3、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大連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第 14 受理區(地址: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東北北路 101 號)
4、開標地點:大連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第 9 開標室。
采
購
人:大連市地方稅務局
招標代理機構:大連機械設備成套公司
地址:大連市沙河口區西南路 558-7
郵政編碼:116021 電話:0411-83608842-121
傳真:0411-83683835 聯系人:奚旺
電子郵箱:xiwang608@163.com 開戶名稱:大連機械設備成套公司 開戶行:中國銀行大連沙河口支行 帳號:314256319366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本表關于招標貨物的具體要求是對投標人須知的具體補充和修改,如有矛盾,應以本表為準。
條款號 內
容
說
明
1.1 資金來源:財政性資金 采購預算:135.44 萬元(供應商報價超出采購預算的,按無效投標處理)。
2.1 采購人名稱:大連市地方稅務局 2.2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大連機械設備成套公司
地
址:大連市沙河口區西南路 558-7、8 號 聯
系
人:奚旺 電
話:0411-83608842-121 傳
真:0411-83683835 投
標
文
件
的
編
制
12 投標貨幣:人民幣。
10.2 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按規定的順序編排、并應編制目錄、逐頁標注連續頁碼,并膠裝成冊。且目錄索引、頁碼無錯亂,標題、編號、正文、表格等排版規范。
13.2 投標人資格性證明文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
11 投標總價除貨物價格外還應包括全部貨物的設計、量體、制造、送貨、調整、伴隨服務和必不可少的標準備品、專用工具等費用。
4.2 1、投標產品檢測費:于開標前 10 日 (6 2016 年 年 1 11 月 月 4 24 日)
?。┻f交檢測費:5000 元(人民幣)
,具體檢測費用的金額按照實際發生額多退少補 ,于開標前 10 日 (6 2016 年 年 11月 月 4 24 日 )遞交至大連機械設備成套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2、檢測樣品及檢測費遞交時間:于開標前 10 日 (6 2016 年 年 1 11 月 月 4 24 日 )將成品樣品、輔料樣品及檢測費送至大連機械設備成套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15.1 投標保證金金額:2 2 萬元。
投標保證金的遞交時間及地點:投標人應在開標前 2 天將投標保證金遞交至招標代理機構,否則將視為無效投標。外地企業若要匯款,請匯至“戶名:大連機械設備成套公司;開戶行:中國銀行大連沙河口支行;帳號:314256319366”。以到帳時間為準,不接受個人名頭匯款。
若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沒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則視為自動放棄此次投標。
15.3 投標保證金形式:投標保證金可以是電匯、支票、匯票、銀行保函或大連市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種。
銀行保函應自投標截止期至投標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天止的期限內有效。
注:大連市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適用于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及銀行預付款保函的擔保;辦理的詳細流程請見《大連市政府采購網》通知公告窗口中《關于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工作的通知》。
大連市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聯系方式:
地址:大連市中山區中山路 88 號天安國際大廈 48 層 電話:(0411)39917759
傳真:(0411)39917780 16.1 投標有效期:開標之日起 90 天。
17.1 投標文件份數: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投
標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遞
交
19.1 1、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16 年 12 月 5 日 13 時 00 分—14 時 00 分(北京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2016 年 12 月 5 日 14 時 00 分(北京時間)。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2、開標時間:2016 年 12 月 5 日 14 時 00 分(北京時間)。
3、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大連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地址: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東北北路 101 號)
4、開標地點:大連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第 9 開標室。
開
標
與
評
標
22.1 開標日期及時間:2016 年 12 月 5 日 14 時 00 分(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大連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第 9 開標室。
23.2 評標方法:綜合評分法。
授
予
合
同
28.1 簽訂合同期限: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三十(30)天內。
29.1 履約保證金金額:合同金額 10%。
30.1 本次招標類型為貨物招標。
中標服務費收費費率:中標人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招標代理機構依據《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2]1980 號)和《國家發改委辦公廳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 號),招標代理機構按項目的規定的服務招標類型和費率向中標人收取中標服務費。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以中標金額為基數,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例如:某貨物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 2000 萬元,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
100 萬元×1.5%=1.5 萬元 (500-100)萬元×1.1%=4.4 萬元 (1000-500)萬元×0.8%=4 萬元 (2000-1000)萬元×0.5%=5 萬元 合計收費=1.5 十 4.4+4+5=14.9(萬元)
合同有效期 3 3 年
項目負責人需要參加電話講解,電話講解時間為 3-5 分鐘,未到開標現場進行電話講解的為無效投標。
第三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 人須知
一、說明
1. 資金來源
1.1“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購人已獲得一筆財政性資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標后所簽訂的合同項下的款項。
2. 采購人、招標代理機構、招標方及投標人
2.1 采購人: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2 招標代理機構:大連機械設備成套公司。
2.3 招標方:招標方是指采購人和招標代理機構。
2.4 聯合體: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即聯合體協議),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相應的責任,聯合投標體協議是投標文件組成的一部分。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在同一項目中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加同一項目投標。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5 合格投標人 1) 見投標邀請。
2) 投標人必須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未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投標。
3) 投標人只有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并且與招標人沒有隸屬關系才可以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4) 投標人在過去和現在都不應與為招標人在本次招標項下擬采購的貨物從事設計、編制技術規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詢服務的公司及其附屬機構有任何直接和間接的聯系。
5)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參與投標;投標人之間不應存在授權關系。如有此類情況,則只接受先報名的投標人。
6) 因腐敗和欺詐行為而被有關部門禁止投標的不能參加本次投標。
7) 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8) 投標人必須是通過大連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政府采購交易管理系統申請購買招標文件,并向招標代理購買招標文件且登記備案。未通過大連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政府采購交易管理系統申請購買招標文件,或未向招標代理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投標。聯合體通過大連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政府采購交易管理系統申請購買招標文件時,應以聯合體名稱申請(例:××公司和××公司聯合體),其在該項目后續的購買招標文件、投標、簽訂合同等政府采購活動均應使用聯合體名稱(××公司和××公司聯合體)。
2.6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2.6.1 根據財政部《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 號)規定,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享受政府采購扶持政策。
2.6.2 享受政府采購扶持政策的中小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2.6.2.1 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 2.6.2.2 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業制造的貨物。本項所稱貨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
2.6.2.3 提供本企業及所供產品制造企業為中小企業的聲明函,以及企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業認定證明。
2.6.3 中小企業:符合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文件《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企業。中小企業包括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2.6.4 投標人投標產品是小微企業制造的,其產品報價給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業給予 6%的扣除,微型企業給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投標報價計算。
2.6.5 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投標的,聯合協議中約定,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 30%以上的,與小型企業聯合的可給予聯合體 2%的價格扣除,與微型企業聯合的可給予聯合體 3%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投標報價計算。
2.6.6 中小企業簽訂的政府采購合同,履約保證金支付比例為合同金額的 5%,聯合體中標的,按中小企業產品報價占聯合體報價比例計算。
3. 合格的貨物和服務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貨物及其有關服務,均應來自上述 2.4 條款所規定的合格投標人。
3.2 貨物系指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規定,須向采購人提供的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相關貨物。
3.3 服務系指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人須承擔的與投標貨物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安裝、調試、技術培訓、售后服務以及其他類似的義務。
4. 投標費用
4.1 投標人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投標有關的費用。不論投標的結果如何,招標方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4.2 投標人應自行承擔投標樣品的檢測費用,檢測費用在開標前 10 日 (6 2016 年 年 1 11 月 月 4 24 日 )以現金、支票或電匯形式單獨提交。具體檢測費用的金額按照實際發生額多退少補(采購人事先與檢測機構溝通確定參考金額,在招標文件中向投標單位說明)。
二、招標文件
5. 招標文件構成
5.1 招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第一章 投標邀請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標人須知 第四章 合同專用條款 第五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六章 合同格式 第七章 用戶需求書 第八章 附件(投標文件格式)
6. 招標文件的澄清
6.1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要求澄清,應在投標截止期七(7)天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代理機構對投標人的澄清要求均以書面形式(或傳真)予以答復,同時將書面答復發給每個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答復中不包括問題的來源)。
7. 招標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標截止期前的任何時候,無論出于何種原因,招標代理機構可主動地或在解答投標人提出的澄清問題時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7.2 招標文件的修改將以書面形式(或傳真)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并對其具有約束力。投標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應立即向招標的機構回函確認。
7.3 為使投標人準備投標時有充分時間對招標文件的修改部分進行研究,招標代理機構可依法延長投標截止期,但至少在招標文件要求的截止時間三(3)天前通知,并以書面形式(或傳真)通知所
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8. 編制要求
8.1 投標人應認真閱讀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文件,并保證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以使其投標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
8.2 投標的語言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就有關投標的所有來往函電均應以中文書寫。
9. 投標文件構成
9.1 投標人編寫的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標函
(按照招標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填寫)
2. 開標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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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標分項報價表 (按照招標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填寫)
4. 投標保證金。按照本須知第 15 條規定提交。
5. 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的成品樣品及輔料樣品(樣品不能有任何體現生產廠家的標牌、代碼等內容。
6. 證明投標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標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資格證明文件 (按照本須知第13 條要求和第八章提供的格式出具)。
7. 證明投標人提供的貨物及服務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文件(按照本須知第 14 條要求編制)。
10. 投標文件格式
10.1 投標人應按本須知第 9 條的內容與要求和招標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編寫其投標文件,投標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標文件要求填寫的表格或提交的資料。
10.2 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按本須知第 9 條規定的順序編排、并應編制目錄、逐頁標注連續頁碼,并膠裝成冊。
11. 投標報價
11.1 投標人應在投標分項報價表上標明本合同提供貨物單價、總價和及全部相關服務費用。投標總價除貨物價格外還應包括全部貨物的設計、量體、制造、送貨、調整、伴隨服務和必不可少的標準備品、專用工具等費用。
11.2 投標分項報價表上的價格應按下列方式分開填寫:
1) 貨物單價和總價 ①貨物單價,是指制造和裝配貨物所使用的材料、輔件等費用; ②采購需求中要求的量體、制作、運輸及后期服務等費用。
2) 為完成本項目的全部相關服務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訓費、技術服務費等)
3) 貨物運至最終目的地的運輸、保險和伴隨貨物交運及售后服務的有關費用。
4)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務的費用(如果有的話)。
5) 所有根據合同或其它原因應由投標人支付的稅款和其它應交納的費用都要包括在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價格中。
11.3 投標人對每種貨物只允許有一個報價。招標方不接受任何選擇報價,對每一種貨物只允許有一個報價。
11.4 投標人根據本須知第 11.2 條的規定將投標價分成幾部分,只是為了方便招標方對投標文件進行比較,并不限制采購人以上述任何條件訂立合同的權力。
11.5 投標人所報的投標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是固定不變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變更。任何包含價格調整要求的投標,將被認為是非響應性投標而予以拒絕。
11.6 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
12. 投標貨幣
12.1 投標人提供的貨物和服務一律用人民幣報價。
13. 證明投標人合格和資格的文件
13.1 投標人應提交證明其有資格參加投標和中標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標人提交的合格性證明文件應使招標方滿意,投標人在投標時應符合本須知第 2.4 條的規定。
即:
1)
聯合體協議(聯合體投標時提供); 2)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聯合體投標時各方均需提供); 3) 聯合體各方資格證明文件(聯合體投標時提供); 4) 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小企業提供); 5) 產品經銷授權書(如有要求時請提供,格式自擬); 6) 投標人財務狀況; 7)投標人應有能力履行合同條款中對所提供的貨物所承擔的量體、制作、運輸和備件儲存的義務; 8) 招標文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投標人資格的文件。
9)
投標人資格性證明文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
13.3 投標人提交的證明其中標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資格證明文件應使招標方滿意,即 1) 投標人應得到提供該貨物的有效的經銷授權,授權應能夠逐級追朔到生產廠商; 2) 投標人已具備履行合同所需的財務、技術和項目實施能力; 3) 招標文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文件。
14. 證明貨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文件
14.1 投標人應提交證明文件證明其投標的貨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該證明文件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分。
14.2 證明貨物和服務與招標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資料、圖紙和數據,它包括:
1) 貨物主要技術指標和樣式的詳細說明; 2) 填報投標報價表附件一規格響應表; 3) 投標產品說明(包括材料、加工工藝及成品規格尺寸等); 4) 投標產品的面輔料清單; 5) 詳細的交貨計劃及清單; 6) 與所投產品相關的面輔料質量檢測報告; 7) 面料供貨意向書。
8) 對照招標文件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逐條說明所提供貨物和服務已對招標文件的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做出了實質性的響應,或申明與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條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八章附件七 技術規格偏離表格式填寫)。特別對于有具體參數要求的指標,投標人必須提供所投貨物的具體參數值。
9) 應對用戶需求書和合同通用條款有關售后服務和質量保證進行響應,提出完善的售后服務措施。
10) 貨物檢驗報告。
11) 生產許可證(如有生產許可制度時提供)。
12) 招標文件要求的其他證明貨物合格性文件。
15. 投標保證金
15.1 投標人應提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數額的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的一部分。
15.2 投標保證金是為了保護招標方免遭因投標人的行為而蒙受損失。招標方在因投標人的行為受到損害時可根據本須知第 15.7 條的規定沒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15.3 投標保證金的貨幣為人民幣,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種形式:
1) 銀行匯票、電匯;或
2) 支票;或 3) 由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的市地級以上分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標代理機構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銀行保函,其有效期應超過投標有效期三十(30)天;或 4) 大連市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擔保保函。
注:a a 路 大連市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聯系方式:地址:大連市中山區中山路 8 88 號天安國際大廈8 48 層、電話:
0411- - 39917759 、傳真:
0411- - 39917780 。
b b 投標人 可以采取融資擔保的形式進行融資 。
15.4 凡沒有根據本須知第 15.1 和 15.3 條的規定隨附投標保證金的投標,將被視為非響應性投標予以拒絕。
15.5 未中標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招標代理機構將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 5 個工作日內,原額退還投標人。
15.6 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按本須知第 28 條規定簽訂合同,并按本須知 29 條規定提交了履約保證金和按本須知 30 條規定繳納中標服務費后五(5)天內原額退還。
15.7
下列任何情況發生時,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1)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或 2) 投標人在投標期間提供虛假文件騙取中標;或 3) 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根據本須知第 28 條規定簽訂合同;或 4) 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根據投標人須知第 29 條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和預付款擔保;或 5) 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根據投標人須知第 30 條規定繳納招標代理機構服務費;或 6) 投標人違反法律法規給采購方造成損失的。
16. 投標有效期
16.1 投標應自本須知第 22.1 條規定的開標日起,并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所述時期內保持有效。投標有效期不足的投標將被視為非響應性投標而予以拒絕。
16.2 特殊情況下,在原投標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標代理機構可要求投標人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這種要求與答復均應以書面形式提交。投標人可拒絕招標代理機構的這種要求,其投標保證金將不會被沒收。接受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將不會被要求和允許修正其投標,而只會被要求相應地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在這種情況下,本須知第 15 條有關投標保證金的退還和沒收的規定將在延長了的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17. 投標文件的制作和簽署
17.1 投標人應準備一份投標文件正本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規定數目的副本,每套投標文件須清楚地標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17.2 投標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以下均簡稱為投標人代表)在投標文件上簽字。投標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復印件。
17.3 任何行間插字、涂改或增刪,必須由投標人代表在旁邊簽字才有效。
17.4 投標人為聯合體的,其各方應共同授權投標人代表。投標文件須由聯合體各方共同加蓋公章。
四、投標文件的密封和遞交
18.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8.1 為方便開標唱標,開標一覽表除納入投標文件文本外,需單獨提供一份供唱標之用。投標人應將開標一覽表和投標保證金單獨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標明“開標一覽表與投標保證金”字樣,并按 18.3 條規定進行標記。
18.2 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開密封裝在單獨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標明“正本”“副本”字樣。然后再將所有信封封裝在一個外層信封中(即二層包封)。
18.3 內外層信封均應:
1) 注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項目名稱、招標編號(包號)和“在
年
月
日
時之前不得啟封”的字樣。
2) 投標人名稱和地址。
18.4 如果外層信封未按本須知第 18.3 條要求加寫標記和密封,招標代理機構對誤投或過早啟封概不負責。
19. 投標截止期
19.1 投標人應在不遲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規定的截止期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招標代理機構,遞交地點應是“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19.2 招標代理機構可以按本須知第 7 條規定,通知修改招標文件適當延長投標截止期。在此情況下,招標代理機構、采購人和投標人受投標截止期制約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均應延長至新的截止期。
20. 遲交的投標文件
20.1 招標代理機構將拒絕接收在本須知第 19 條規定的截止期后送達的任何投標文件, 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
21. 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21.1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標,但投標人必須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期之前將修改或撤回的書面通知遞交到招標代理機構。
21.2 投標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應按本須知第 18 條規定編制、密封、標記和遞交。
21.3 在投標截止期之后,投標人不得對其投標做任何修改。
21.4 從投標截止期至投標人在投標書中確定的投標有效期期滿這段時間內,投標人不得撤回其投標,否則其投標保證金將按照本須知第 15.7 條的規定被沒收。
五、開標與評標
22. 開標
22.1 招標代理機構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規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組織公開開標。開標時邀請所有投標人代表參加。參加開標的代表應簽名報到以證明其出席。
22.2 開標時,招標代理機構當眾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折扣聲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標保證金,以及招標代理機構認為合適的其他內容。除了按照本須知第 20 條的規定原封退回遲到的投標之外,開標時將不得拒絕任何投標。
22.3 在開標時沒有讀出的有關折扣聲明,在評標時將不予考慮。
22.4 唱標時,投標人代表應主動對招標代理機構誤唱和漏唱內容當場提出更正和補唱。
22.5 招標代理機構將做開標記錄并由投標人代表簽字確認。
23.
評標 23.1 評標委員會 23.1.1 招標代理機構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23.1.2 評標委員會由采購人代表及有關經濟、技術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23.1.3 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工作,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和評估,并向招標方提交書面評標意見。
23.2 評標方法:綜合評分法。
23.2.1 綜合評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后,以綜合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作為候選中標人或者中標人的評標方法。
23.3
投標文件的澄清 23.3.1 在評標期間,評標委員會可要求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說明,但澄清或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有關澄清的要求和答復均應以書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3.3.2 評標委員會認為最低投標報價或者某些分項報價明顯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響貨物質量和不能誠信履約的,將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提供書面文件予以解釋說明,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據此,評標委員會將判定最低投標報價是否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
23.4
投標文件的初審(符合性檢查)
23.4.1 評標委員會將審查投標文件是否完整、資格證明文件是否齊全,投標保證金是否合格、有無計算上的錯誤等。
23.4.2 開標時,投標文件中開標一覽表內容與投標文件中明細表內容不一致的,以開標一覽表為準。投標文件的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對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標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如果投標人不接受對其錯誤的修正,其投標將視為無效投標。
23.4.3 對于投標文件中不構成實質性偏差的不正規、不一致或不規則,招標方可以接受,但這種接受將不能對其他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的影響。
23.4.4 在詳細評標之前,根據本須知第 23.4.5 條的規定,評標委員會要審查每份投標文件是否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件的要求。實質上響應的投標應該是與招標文件要求的全部條款、條件和規格參數相符,沒有重大偏離或保留的投標。所謂重大偏離或保留是指實質上影響合同的供貨范圍、質量、性能或者實質上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標人的權利或投標人的義務。糾正這些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的影響。評標委員會決定投標的響應性只根據投標文件本身的內容,而不尋求外部的證據。
23.4.5 實質上沒有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將視為無效投標。投標人不得通過修正或撤銷不合要求的偏離或保留從而使其投標成為實質上響應的投標。如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投標將視為無效投標:
1)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未出席開標會議,或未在唱標記錄上簽字的; 2) 投標人超出經營范圍,營業執照過期的;
3) 投標人未提交投標保證金或金額不足、投標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標保函格式或投標保函出證銀行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 4) 投標文件無投標單位公章、無投標人代表簽字,或簽字人無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書的; 5) 投標有效期不足的; 6) 不符合招標文件資格要求的或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供資格證明文件的; 7) 沒有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 8) 投標人對同一貨物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明確哪個報價有效的; 9) 投標文件附有招標方不能接受的條件的; 10) 投標文件不全,未按規定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字跡模糊、辨認不清的; 11) 投標貨物漏項; 12) 弄虛作假企圖騙取中標的; 13) 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招標文件其它實質性要求的投標。? ? 23.5
投標文件的詳細評審 23.5.1 評標委員會只對確定為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進行詳細評審。
23.5.2 詳細評審即以招標文件為依據,對所有實質上響應的投標分別從“商務”、“技術”和“價格”三個方面進行評審并按照評分標準進行綜合評分(詳見第九章“評分標準”)。
23.6 推薦中標人 23.6.1 評標委員會對進入詳細評審的投標人進行綜合評分,按綜合得分由低到高順序對投標人作出排序,向采購人推薦中標候選人。綜合得分相同時,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綜合得分且投標報價相同時,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
23.6.2 采購人依據評標委員會的推薦意見和國家有關定標規定,并按下述定標原則確定中標人:
?。?)
綜合得分最高; (2)
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投標; (3)
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條件。
24. 與招標代理機構、招標方和評標委員會的接觸
24.1 除本須知第 23.3 條的規定外,從開標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間,投標人不得就與其投標有關的事項與招標代理機構、采購人以及評標委員會成員接觸。
24.2 投標人試圖對招標代理機構、采購人和評標委員會的評標、比較或授予合同的決定進行影響,都可能導致其投標被拒絕。
六、授予合同
25. 合同授予標準
25.1 除第 26 條的規定之外,招標方將把合同授予被確定為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標人。
25.2 招標方將保留在授予合同前對中標候選人進行最終審查的權利。最終審查的內容是依據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對中標候選人產品情況、售后服務、履約能力以及采購人認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問題作進一步的考查,以確定中標候選人的投標為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最終審查的方式有:
?。?)對中標候選人進行詢問。
?。?)對中標候選人進行實地考察。
接受最終審查的中標候選人必須如實回答和受理招標方的詢問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關資料。中標候選人未受理招標方的詢問或考查,招標方將有權認為中標候選人不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條件。
25.3 如在最終審查階段發現中標候選人不符合定標原則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在此情況下,招標代理機構將組織評標委員會復會,采購人報告最終審查情況,由評標委員會重新做出推薦意見。
26. 接受和拒絕任何或所有投標的權力
26.1 招標方保留在授標之前任何時候接受或拒絕任何投標的權力,對受影響的投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27. 中標通知書
27.1 中標人確定后,招標方將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通過“大連市政府采購網”(網址:)及《大連日報》發布中標公告。未中標的投標人可通過上述媒體查詢評標結果,招標方不另行通知。招標方不對未中標的投標人做未中標原因的解釋。
27.2 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28. 簽訂合同
28.1 中標人在收到招標招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后,在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期限內,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和投標文件承諾與采購人簽訂合同。
29. 履約保證金和預付款擔保
29.1 履約保證金 29.1.1 中標人在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時,應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采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保函格式或采購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購人提交履約保證金。
29.1.2 履約保證金用于補償采購人因中標人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29.1.3 履約保證金應采用人民幣,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銀行保函:由采購人可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和營業的銀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沒有重大偏離的采購人可以接受的其他格式;或 (2)政府采購履約擔保函:由大連市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出具;或 (3)銀行匯票、支票或現金。
29.1.4 在賣方全部貨物通過預驗收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約保證金原額退還賣方。
29.2 預付款擔保 29.2.1 中標人在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十五(15)天內,向采購人提交與預付款等額的預付款擔保。
29.2.2 預付款擔保用于償還買方因賣方違約或終止合同等情況發生而不能獲得合同貨物或已付預付
款所蒙受的損失。
29.2.3 預付款擔保應采用人民幣,按下述兩種情況辦理:
1)預付款銀行保函:由采購人可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和營業的銀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沒有重大偏離的采購人可以接受的其他格式;
2)政府采購預付款擔保函:由大連市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出具;或 3)放棄預付款: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十五(15)天內主動提出放棄預付款,并向采購人提交放棄預付款的書面聲明。在此情況下,預付款將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
29.2.4 在賣方全部貨物通過到貨驗收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預付款保函退還賣方。
29.3 如果中標人沒有按照上述第 28 條或 29.1 條、29.2 條規定執行,招標方將有充分理由取消該中標決定,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在此情況下,采購人將根據評標委員會意見重新確定中標人或重新采購。
30. 中標服務費
30.1 招標代理機構依據《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和《國家發改委辦公廳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服務類型和費率向中標人收取中標服務費。
30.2 中標人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并提交履約保證金后五(5)天內向招標代理機構繳付中標服務費。
30.3 中標服務費只收現金、支票、電匯、匯票。
30.4 中標人如未按 30.1 和第 30.2 條規定辦理,招標代理機構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第四章
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
本表關于招標貨物的具體要求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具體補充和修改,如有矛盾,應以本條款為準。
序號 內
容
1 買方系指大連市地方稅務局。
2 賣方系指中標人。在合同執行階段稱為賣方。
3 項目現場:大連市地方稅務局。
4 合同標的:見用戶需求書規定。
5 交貨期(工期):合同簽訂日期后 50 天內。
6 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
7 付款形式:銀行支票或匯票,以人民幣支付。
8 合同價款的支付:
在乙方提交的全部合同貨物完成驗收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此次招標采購中本公司所使用的面料、輔料、里料等材料的購貨合同及發票、各使用單位確認的合同貨物驗收單、及付款申請,經甲方審核確認后,乙方向甲方開具發票,甲方在返修期結束后十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額 90%貨款,余款 10%做為售后服務保證金,貨物驗收合格無質量問題后 6 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無息)。
9 應提供的免費伴隨服務:
1、乙方自行組織車輛進行量體,所有人員(包括合同期內新增補人員)上門服務,量體師量體裁衣,嘜頭上標注每個人的姓名、尺碼(肩寬、胸圍、衣長、袖長),量體產生的相關費用包含在合同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提供貨物的運輸、裝卸、驗收等與伴隨貨物交運及售后服務的有關費用,其費用包含在合同價中。
3、每套服裝配備一個衣架和拉鏈防塵袋。
4、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免費為甲方提供修改服裝服務。
10 質量保證期:見用戶需求書。
第五章
合同通用條款
合同通用條款 1. 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 甲方:指大連市地方稅務局。
1.2 乙方:指中標供應商。
1.3 使用單位:指甲方所屬各市、縣國家(地方)稅務局。
1.4 合同:指甲乙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甲乙雙方所達成的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5 合同付款:指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與甲方簽署采購合同后并正確地履行完合同義務,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
1.6 合同貨物:指乙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供的產品。
1.7 服務:指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承擔與合同貨物有關的輔助服務,如上門量體、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
1.8 天:指日歷天數。
2. 標準
2.1 乙方為甲方交付的合同貨物及服務應符合招標文件的國家稅務總局服裝標準中最高等級要求所述的內容,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則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2.2 除非技術要求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3. 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3.1 未經對方同意,甲乙雙方均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文件、資料、數據及其它信息。
4. 專利權
4.1 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交的合同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過程中,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及使用權等知識產權,乙方應當修改合同貨物或更換合同貨物以避免侵權。
4.2 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交的合同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過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及使用權等知識產權,乙方將自費為甲方答辯,并支付法院最終判決的甲方應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費用。
5. 履約保證金
5.1 乙方在簽訂合同前,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人民幣
萬元(¥ )作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可以為現金支票、銀行匯票或銀行保函。
5.2 履約保證金的返還:
5.2.1 以現金支票、銀行匯票形式提交的履約保證金的返還:
5.2.1.1 甲乙雙方簽訂的首個合同貨物到貨驗收后,甲方憑乙方提交的經各使用單位確認的合同貨物驗收單及返還申請,在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履約保證金的 50%; 5.2.1.2 在中標價格有效期滿后,甲方將憑乙方提交的經各使用單位確認的項目最終驗收單和項目執行情況說明及返還申請,在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剩余的 50%履約保證金。
5.2.2 履約保證金以銀行保函形式提供的,有效期至中標價格有效期滿三個月后。
5.2.2.1 甲乙雙方簽訂的首個合同貨物到貨驗收后,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經各使用單位確認的合同貨物驗收單和項目執行情況說明,甲方將對此進行評估; 5.2.2.2 在中標價格有效期滿后,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人提交經各使用單位確認的項目最終驗收單和項目執行情況說明,甲方將對此進行評估。
6. 服務
6.2 乙方保證在中標后到自行安排車輛到甲方所屬的各市、區、縣稅務局所在地提供上門量體服務,對不合體的服裝進行第二次量體返修。
6.2 乙方保證在合同貨物質量保證期內提供良好的服務 7. 服裝制作
7.1 乙方保證使用的布料、稅務標志紐扣、拉鏈等制作服裝所用材料應參照招標文件中用戶需求書的產品、標準,未明確說明的材料標準應參照《國家稅務局系統稅務制服布料招標項目中標企業名單》中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及標準。
7.2 乙方對收到的布料、稅務標志紐扣、拉鏈等材料必須進行到貨驗收,并向甲方提供具有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相應的檢測報告。
7.3 乙方保證用于服裝制作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稅務總局服裝標準中最高等級的要求。
7.4 乙方保證按照在投標時提交的樣品檢測結果和國家稅務總局服裝標準中服裝制作的最高等級要求進行服裝制作。
8. 包裝
8.1 乙方應提供合同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合同貨物在運輸中損壞或變質。
8.2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服裝標準中的包裝要求對合同貨物進行包裝。
8.3 乙方應承擔由于其包裝或防護措施不當而引起的合同貨物損壞和丟失的任何損失的責任和費用。
8.4 每套(件)成品服裝外包裝上應有使用人單位、姓名。
9. 交貨地點
9.1 交貨地點:大連市地方稅務局指定地點。
10. 檢驗和測試
10.1 在制作前,乙方必須對國家稅務總局經過招標確定的各原料廠家提交的服裝制作材料進行驗收,并向甲方出具證明所收合同貨物符合國家稅務總局服裝標準中最高等級的驗收報告。此后,乙方將承擔其制作的服裝在合同貨物質量保證期內的所有質量責任。
10.2 在交貨前,乙方應對合同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向甲方出具一份證明合同貨物符合國家稅務總局服裝標準中最高等級要求的檢驗證書。
10.3 甲方將依據乙方投標樣品的檢測結果和國家稅務總局服裝標準中最高等級要求進行到貨驗收。
10.4 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合同貨物,對照在投標時提交的樣品檢測結果和國家稅務總局服裝標準中最高等級要求進行抽查檢測,以確保合同貨物的合格性,并可作為付款和退還履約保證金的依據。檢測中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抽檢服裝費用和檢測費等)由乙方承擔。
10.5 甲方將在合同貨物使用之前隨時進行抽查檢測。抽查地點為甲方指定的任意到貨地點。乙方必須委派代表到抽樣現場參與抽樣并進行確認。
11. 質量保證
11.1 乙方保證所提供合同貨物是全新的,同時以投標時提供的樣品實際檢測結果及國家稅務總局服裝標準中最高等級要求為依據,保證所提供的全部合同貨物不低于投標時的實際檢測結果及國家稅務總局服裝標準中最高等級要求。
11.2 乙方保證合同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質量自合同貨物到貨驗收后在正常情況下使用時間不少于 X 年(根據不同類型服裝的換裝周期分別確定)。對正常使用情況下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在二十日內免費更換有缺陷的合同貨物。
11.3 如果乙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彌補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2. 索賠
12.1 甲方有權根據 11.1 條之規定在使用前對乙方提交的合同貨物進行抽查檢測。如果被抽檢合同貨物的質量未達到投標樣品檢測結果,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12.2 乙方對合同貨物質量偏差負有責任,合同貨物質量達不到 11.1 條之要求,甲方有權提出索賠,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2.2.1 乙方應用符合其在投標時所提供樣品的檢測結果及國家稅務總局服裝標準中最高等級要求的新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貨物,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損失費用。
12.2.2 根據合同貨物的偏差情況、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雙方商定降低該合同貨物的價格。
12.2.3 乙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
12.3 如果在發出索賠通知后十(10)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發出索賠通知后十(10)天內或甲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履約保證金中進行索賠。乙方須在五日內將扣除的履約保證金部分補足。
12.4 乙方不得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未說明,且未經甲方同意,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的,將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13 .價格
13.1 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長袖襯衣春秋服„„)制作費用為每套(件)人民幣___元(¥
?。?數量
套(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