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編號:
建 建 設 項 目 環 境 影 響 報 告 表
項目名稱: 年加工 3000 套金屬制品擴建項目 建設單位(蓋章): 青島特電電氣配件有限公司
編 制 日 期:
2020 年 6 月
國 家 環 境 保 護 部 制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說明
1、本表由具有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資質的單位編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寫。
2、項目名稱——指項目立項批復時的名稱,應不超過 30 個字(兩個英文段作一個漢字)。
3、建設地點——指項目所在地詳細地址,公路、鐵路應填寫起止地點。
4、行業類別——按國標填寫。
5、總投資——指項目投資總額。
6、主要環境保護目標——指項目周圍一定范圍內集中居民住宅區、學校、醫院、保護文物、風景名勝區、水源地和生態敏感點等,應盡可能給出保護目標、性質、規模和距廠界距離等。
7、結論與建議——給出該項目清潔生產、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的分析結論,確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說明該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給出建設項目環境可行性的明確結論,同時提出減少環境影響的其他建議。
8、預審意見——由行業主管部門填寫意見,無主管部門的項目,可不填。
9、審批意見——由負責審批該項目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復。
- 1 - 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年加工 3000 套金屬制品擴建項目 建設單位 青島特電電氣配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崔嘉愷 聯系人 金永浩 通訊地址 青島市城陽區惜福鎮街道萃元路 116 號 聯系電話 18660283919 傳真 —— 郵政編碼 266109 建設地點 青島市城陽區惜福鎮街道萃元路 116 號 立項審批 部門 城陽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備案 批準文號 2020-370214-34-03-000020 建設性質 新建□
改擴建√
技改□ 行業類別 及代碼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C3489 占地面積 (平方米) 35 綠化面積 (平方米)
/ 總投資 (萬元) 10 環保投資(萬元)
3 環保投資占總投資比例 30% 評價經費 (萬元) 0.8 預計投產日期 2020 年 7 月 工程內容及規模:
一、項目由來 青島特電電氣配件有限公司位于青島市城陽區惜福鎮街道萃元路 116 號,公司年加工 3000 套金屬制品項目主要生產電氣柜體,年生產電氣柜體 3000 套。該項目已于 2016年 9 月 14 日取得青島市環境保護局城陽分局批復(青環城審[2016]227 號),并于 2018年 5 月 15 日通過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
由于電氣柜體噴粉過程中,部分角落噴不到,影響產品質量。為提高產品質量并改善產品外觀,公司擬投資 10 萬元,在現有廠房內建設年加工 3000 套金屬制品擴建項目。該項目建設 1 個噴漆房,占地面積 35m 2 ,建筑面積為 35m 2 ,主要對噴粉烘干后的電氣柜體進行補漆。擴建后,公司產品及產能未發生變化,仍為年生產 3000 套電氣柜體。
青島特電電氣配件有限公司租賃青島希翎紡織品有限公司已建成廠房建設,該廠房于 2013 年建成,項目不新建生產車間,不屬于《青島市嶗山風景區條例》第十八條和《山東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建設活動。
項目主要對噴粉后的金屬制品進行補漆處理,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17 年版)及其修改單(生態環境部令 第 1 號),屬于“二十三、通用設
- 2 - 備制造業 69 通用設備制造及維修-其他(僅組裝的除外)”,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為此,青島特電電氣配件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對本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為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與實施,承接任務后,我公司進行了項目場址勘察,收集有關資料;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編制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
二、編制依據 1 、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訂實施);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修訂實施); (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訂實施); (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訂實施); (6)《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 年修訂,2020 年 9 月 1日實施)); (7)《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18 年 4 月 28 日修訂施行); (8)《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 年本)》(2020 年 1 月 1 日實施); (9)《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591 號,2011 年 3 月 20 日); (10)《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部令第 34 號,2015 年 6 月5 日施行); (11)《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環水體[2016]186 號); (12)《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部令 第 48 號); (13)《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 年版); (14)《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 年 8 月 1 日施行); (15)《關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環評〔2016〕150 號)。
2 、山東省及青島市( 城陽 區)有關政策、法規依據 (1)《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8 年 11 月 30 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 (2)《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2018 年 9 月 21 日山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修訂); (3)《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2018 年 1 月 23 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
- 3 - 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修訂); (4)《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8 年 11 月 30 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 (5)《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2018 年 11 月 30 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 (6)《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規劃》(2016-2020); (7)《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通知》(魯環辦函[2016]141號); (8)《山東省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制定和污染源自動監測安裝聯網管理規定》(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魯環發[2019]134 號); (9)《山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 309 號,自 2017 年 8 月 1日起施行); (10)《關于調整青島嶗山省級自然保護區范圍和功能區的批復》(魯政字〔2019〕201 號); (11)《青島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規定》(青政發[2014]14 號); (12)《青島市市區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劃》(青環發[2016]112 號); (13)《關于印發青島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的通知》(青政發[2014]30 號文); (14)《關于調整青島市水功能區劃的通知》(青政辦發[2017]8 號); (15)《青島市城陽區水功能區劃》(青城政辦發〔2018〕17 號); (16)《青島市嶗山風景區條例》(2018 年 7 月 30 日實施)。
3 、技術導則 、 規范依據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 2.1-2016); (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 2.2-2018); (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表水環境》(HJ 2.3-2018); (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 610-2016); (5)《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 2.4-2009); (6)《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 169-2018); (7)《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HJ 964-2018); (8)《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 19-2011);
- 4 - (9)《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 819-2017); (10)《排污單位編碼規則》(HJ 608-2017); (11)《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總則》(HJ 942-2018); (12)《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涂裝》(HJ 1086-2020)。
4 、項目依據 (1)環評委托書; (2)檢測報告; (3)建設方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三、建設項目概況 1 、項目名稱、建設單位、建設性質及建設地點 項目名稱:年加工 3000 套金屬制品擴建項目 建設單位:青島特電電氣配件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擴建 建設地點及周邊:
項目位于青島市城陽區惜福鎮街道萃元路 116 號,地理位置圖見 附圖 1。
項目東側為東韻飲料有限公司;南側為空工業用地;西側為機動車檢驗中心;北側為青島希翎紡織品有限公司,距離項目最近的敏感目標為西北側 670m 的青特小鎮。廠區周邊環境見圖 附圖 2。
2 、項目平面布置及建設內容 項目占地面積 35m 2 ,建筑面積為 35m 2 ,位于噴涂車間東南角。
廠區北側為辦公室、成品車間、冷作車間、餐廳,南側為閑置車間、焊接車間、噴涂車間、前處理車間。
噴漆房位于噴粉車間東南側,噴漆房西側為 1 個噴粉房,東側為閑置區域,北側為物料周轉區,南側為車間圍墻。噴漆房內西側為噴漆區,東側為晾干區,噴漆房外西側為漆料暫存區。
過濾棉安裝在噴漆區北側,活性炭吸附裝置及其排氣筒 P1 位于車間外南側,依托現有;危廢暫存間位于廠區東側,依托現有。
該項目功能區簡單明確,避免內部相互干擾。生產區布局緊湊,減少物料的輸送距離。車間西北角、北側均設置出入口,便于人員出入。設計中充分考慮了工藝流程順暢,并符合消防、安全、工業衛生的要求;有利于生產運輸,并減少物料流失。綜上,項目
- 5 - 的總平面布置在運營、安全管理和保護環境等方面是較合理的。廠區平面布置示意圖見圖 附圖 3。
3 、項目組成 項目組成一覽表見表 1。
表 表 1
項目組成一覽表 序號 工程 組成 建設內容 備注 1 主體工程 噴漆房 面積約 35m 2 ,西側為噴漆區,東側為晾干區 自然晾干 2 公輔工程 供電 / 市政供電線路 供水 / 市政供水管網 供暖/制冷 項目區域不供暖/制冷 / 3 生活辦公 辦公區 項目職工從現有職工調配,不新增職工 / 4 環保工程 廢氣 項目將噴漆房封閉設置,調漆過程在噴漆房內進行,在噴漆房西側安裝過濾棉處理噴漆過程產生的漆霧,調漆、噴漆、晾干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漆霧收集口收集至 1 套現有活性炭吸附塔(底部為水噴淋降溫,頂部為活性炭吸附)處理后,尾氣依托現有 15m 高排氣筒(P1)排放 達標排放 (廢氣處理裝置依托現有)
廢水 項目噴漆過程不用水,也不新增職工,故營運過程無廢水排放 活性炭吸附塔噴淋水循環使用,且已在現有項目進行影響分析,本次評價不再對其進行定量分析 噪聲 建筑物隔音、距離衰減等 達標排放 固廢 危險廢物:項目噴漆過程產生的危險廢物依托現有危廢暫存間暫存,危廢暫存間位于前處理車間外北側,面積約 8m 2 ,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 無害化處理 (依托現有)
4 、主要原輔材料消耗 項目主要原輔材料見表 2。
表 表 2
項目原輔材料一覽表 序號 名稱 最大存儲量( (t )
用量(t/a )
包裝規格 1 稀釋劑 0.075 0.15 25kg/桶 2 聚氨酯面漆 0.05 0.1 25kg/桶 3 固化劑 0.025 0.025 25kg/桶 項目使用漆料成分見表 3。
表 表 3
漆料 成分一覽表
- 6 - 序號 涂料、溶劑名稱 用量(t/a )
主要成份 百分含量( (% )
1 稀釋劑 0.15 揮發份 100% 丁醇 35 異丙醇 35 乙酸丁脂 30 2 聚氨酯面漆 0.1 固體份 70% 聚氨酯樹脂 35 羥基樹脂 20 顏料 10 有機硅(流平劑)
5 揮發份 30% 丁酮 10.4 丙醇 19.6 3 固化劑 0.025 揮發份 90% 異氰酸脂 60 丁酮 15 丙醇 15 固體份 10% 有機硅(流平劑)
10 主要 原輔材料理化性質:
表 表 4
漆料 理化性質一覽表 序號 號 名稱 分子式 理化特性 燃燒/爆 爆炸性 1 異丙醇 (CH 3 ) 2 CHOH 無色透明液體,有似乙醇和丙酮混合物的氣味。溶于水,也溶于醇、醚、苯、氯仿等多數有機溶劑。沸點為 82.45℃,相對密度為 0.7863g/mL,相對蒸汽密度(空氣=1)為 2.1g/mL,閃點為 12℃ 易燃 2 丙醇 C 3 H 8 O 正丙醇的同分異構體,無色透明液體,有似乙醇和丙酮混合物的氣味,溶于水,也溶于醇、醚、苯、氯仿等多數有機溶劑。相對密度0.7863g/mL(20C),相對蒸汽密度(空氣=1)2.1g/mL,蒸氣壓 4.32kPa,相對密度(20℃,4℃)0.7855 易燃 3 丁酮 CH 3 COCH 2 CH 3
無色透明液體。有類似丙酮氣味。易揮發。能與乙醇、乙醚、苯、氯仿、油類混溶。溶于 4 份水中,但溫度升高時溶解度降低。能與水形成共沸混合物(含水 11.3%),共沸點 73.4℃(含丁酮 88.7%)。相對密度(水=1):0.81。凝固點-86℃。沸點 79.6℃。折光率 1.3814。閃點 1.1℃。蒸氣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極限 1.81%~11.5%(體積)
易燃 4 丁醇 C 4 H 10 O 丁醇是無色液體,有酒味,與乙醇、乙醚及其他多種有機溶劑混溶,蒸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極限 1.45-11.25(體積)
易燃 5 乙酸丁酯 C 4 H 8 O 2
乙酸乙酯又稱醋酸乙酯,低毒性,有甜味,濃度較高時有刺激性氣味,易揮發,對空氣敏感,吸收水分緩慢水解而呈酸性。乙酸乙酯微溶于水;能與氯仿、乙醇、丙酮和乙醚混溶 易燃 5 、主要設備 項目主要設備見表 5。
- 7 - 表 表 5
項目主要設備一覽表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 數量(臺)
安裝位置 備注 1 噴槍 / 1 噴漆房 依托現有空壓機 四、公輔工程 1、給排水 活性炭吸附塔噴淋水主要作用是為現有項目噴粉固化廢氣降溫,運行過程循環使用。本項目涉及的工序均在室溫下進行,不會對噴淋水造成蒸發損耗,且此部分用水已在現有項目進行影響分析,項目廢氣對循環水造成的損耗忽略不計。
噴漆過程不用水,且職工從現有項目調配,不新增勞動定員,則項目營運過程不新增用水量、排水量。
2、供電:項目用電由市政供電線路提供。
3、消防:按消防的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設施。
4、供暖/制冷:項目區域不供暖/制冷。
五、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 項目職工從現有項目調配,不新增勞動定員,實行一班(白班,8h)工作制,年工作時間 264 天。
與該項目有關的原有污染情況及主要環境問題:
?。ㄒ唬┈F有項目概況 青島特電電氣配件有限公司于青島市城陽區萃元路 116 號,建設年加工 3000 套金屬制品項目,主要進行電氣柜體的加工,年加工量為 3000 套。
項目于 2018 年 5 月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ǘ┈F有項目主要設備 年加工 3000 套金屬制品項目實際建設 2 條前處理生產線,增加了 1 條小前處理生產線,用于對電氣柜體的小零配件進行前處理。小前處理生產線每個前處理槽有效容積為 1.2m 3 ,大前處理生產線每個前處理槽有效容積為 18m 3 ,增加量為 6.7%,未超過 30%,不屬于重大變更。
表 表 6
現有項目主要設備一覽表 設備名稱 單位 原環評 數量 實際 安裝數量 備注 激光切割機 臺 2 2 3.5kW 數控沖床 臺 1 1 20t 折彎機 臺 3 3 20t/100t/160t 焊接生產線 臺 1 1 /
- 8 - 前處理生產線 套 1 2 驗收時增加,不屬于重大變動 靜電噴涂生產線 臺 1 1 / 水處理系統 套 1 1 / 烘干爐 臺 2 2 電加熱 平整機 臺 0 1 驗收時增加,不屬于重大變動 鉆床 臺 0 4 切割機 臺 0 1 壓鉚機 臺 0 1 普通沖床 臺 0 3 剪板機 臺 0 1 剪板機 臺 0 1 (三)現有項目原輔材料用量 表 表 7
現有項目原輔材料用量一覽表 序號 原輔料名稱 原環評用量 量 實際使用量 量 1 鋼板 1000t/a 1000t/a 2 有色金屬 50t/a 50t/a 3 磷化液 1.0t/a 1.0t/a 4 脫脂劑 1.0t/a 1.0t/a 5 鹽酸(10%)
2.0t/a 2.0t/a 6 聚氨酯粉末 2t/a 2t/a 7 焊絲 1t/a 1t/a (四)現有項目工藝流程 現有項目主要生產工藝流程如下圖所示:
圖 圖 1
現有項目 主要生產工藝流程圖 (五)現有項目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前處理廢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約為 393t/a、前處理廢水排放量約為 316t/a,生產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并排放,廢水水質滿足
- 9 -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級標準,經市政污水管網排至城陽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焊接工序產生的焊煙,酸洗工序產生的酸霧,噴涂工序產生的粉塵,固化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
?、俸附訜焿m經移動式焊煙凈化器處理后于車間無組織排放;未被收集的廢氣無組織排放。
?、谒嵯垂ば虍a生的酸霧經收集后通過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 1 根 15m 高排氣筒 P2排放。
?、蹏娡糠蹓m經濾芯除塵器處理后,與固化工序產生的廢氣一起經“水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 1 根 15m 高排氣筒 P1 排放。
根據現有項目驗收監測報告(青島衡立驗[2018]第 073 號),P1 排氣筒中 VOCs 排放濃度、排放速率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 5 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37/2801.5-2018)表 2“通用設備制造業”限值要求;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 1 中―重點控制區‖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級標準要求。P2排氣筒中氯化氫排放濃度和速率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 2 二級標準要求。
廠界點顆粒物、氯化氫監控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 2 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VOCs 監控濃度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 5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37/2801.5-2018)表 3 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
3、噪聲 項目產生的噪聲主要來自于鉆床等機械設備,設備均位于項目車間內。根據現有項目驗收監測報告(青島衡立驗[2018]第 073 號),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 類區限值要求。
4、固廢 焊煙凈化器收塵和下腳料屬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外售綜合利用;項目運行過程中不產生廢機油等礦物油,廢活性炭、污水處理站污泥、磷化渣、廢鹽酸等屬于危險廢物,收集于廠區危廢暫存間,委托萊蕪德正環??萍加邢薰咎幹?,廢鹽酸委托青島墨林工貿有限公司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 10 - (六)現有項目環評批復執行情況 “年加工 3000 套金屬制品項目”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取得青島市環境保護局城陽分局批復(青環城審[2016]227 號),2018 年 5 月 15 日通過自主驗收?,F有項目環評批復落實情況詳見表 8。
表 表 8
現有項目環評批復執行情況一覽表 號 序號 現有項目復 環評批復 實際建設況 情況 況 落實情況 1 前處理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水排放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 )表 1 中 B 等級標準要求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和職工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為前處理工藝產生的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后與處理后的生產廢水一起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項目未建設職工食堂,未產生食堂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廢水排放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 )表 1 中B 等級標準要求 已落實 2 焊接工序產生的煙塵經移動式焊煙凈化器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廠界顆粒物排放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表 2 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酸洗工序產生的氯化氫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 1 根 15 米高的排氣筒排放,氯化氫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CGB16297-1996 )表 2 二級標準;噴涂工序產生的粉塵經集氣罩收集、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 1 根 15 米高的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濃度執行《山東省固定源大氣顆粒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1996-2011)表 2 標準,2017 年 1 月 1 日起執行《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DB37/2376-2013)表 2 重點控制區標準,排放速率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CGB16297-1996 )表 2 二級標準要求;固化工序產生的含非甲烷總烴廢氣經集氣管道收集+水噴淋塔降溫+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 1 根 15 米高的排氣筒排放,項目廢氣主要為酸洗工序產生的酸霧、噴涂工序產生的粉塵、固化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及焊接煙塵。
噴涂粉塵經濾芯除塵器處理后,與固化工序產生的廢氣一起經―水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 1 根 15 米高排氣筒 P1排放;酸洗工序產生的酸霧經收集后通過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1 根 15 米高排氣筒 P2 排放。
驗收監測期間,顆粒物的排放濃度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 1 中“重點控制區”要求,顆粒物的排放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CGB16297-1996 )表 2 二級標準要求;非甲烷總烴、氯化氫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CGB16297-1996 )表 2 二級標準要求。
焊接煙塵經移動式焊煙凈化器處理后于車間無組織排放;未被收集的廢氣無組織排放。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氯化氫的排放已落實 變更(噴涂工序未設袋式除塵器,噴涂粉塵由濾芯過濾處理;項目未設職工食堂)
- 11 - 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CGB16297-1996 )表 2 二級標準;食堂基準灶頭 2 個,油煙廢氣經過高效凈化設施處理后由專用煙道排放,排氣筒高度須高出樓頂 1.5 米以上,廢氣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DB37/597-2006)中規定的小型規模要求 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表 2 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項目未設職工食堂,未產生食堂油煙廢氣 3 固定噪聲源須合理布局,選用先進可靠的低噪聲設備,并采取隔聲、吸聲、消聲、減振等綜合治理措施,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 2 類標準要求 項目噪聲主要是激光切割機、數控沖床、噴涂生產線、風機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企業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建筑物隔音等降噪措施減少噪聲排放。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 2 類標準要求 已落實 4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固體廢物進行規范收集、貯存和無害化處置利用。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機油、污水處理站污泥等為危險固廢。廠區內危險廢物暫存場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的要求,危險廢物按照資源化、無害化的處理原則交由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處置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進行資源化或無害化處理,生活垃圾定期運到城市垃圾處理場處理 項目固廢主要包括濾芯除塵器收塵、焊煙凈化器收塵、下腳料、廢活性炭、污水處理站污泥、磷化渣、廢鹽酸和生活垃圾。
其中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焊煙凈化器收塵和下腳料外售綜合利用;廢活性炭、污水處理站污泥、磷化渣、廢鹽酸屬于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暫存庫內,廢活性炭、污水處理站污泥、磷化渣委托萊蕪德正環??萍加邢薰咎幹?,廢鹽酸委托青島墨林工貿有限公司處置 已落實 項目實際運行過程中不產生廢機油 (七)現有環境問題案 及整改方案 通過現場調查,青島特電電氣配件有限公司落實了環評批復的各項要求,不存在現有環境問題。
- 12 - 建設項目所在地自然環境簡況 自然環境簡況(地形、地貌、地質、氣候、氣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樣性等)
1 、地理位置 項目位于青島市城陽區惜福鎮街道萃元路 116 號。
城陽區地處青島市市區北部,位于東經 120°07′~120°34′、北緯 36°11′~36°24′。東依嶗山區,南接李滄區,西臨膠州灣與膠州市相鄰,北與即墨市毗連。東西最大橫距41.5km,南北最大縱距 24km。全區土地總面積 5.53 萬公頃。
2 、地形、地貌、地質 城陽區東面環山,西、北兩面是平原,西南臨海,地勢起伏不平。東部為嶗山余脈,低山、多丘陵;中部為平原區,地勢平坦,區域廣大;西部為低洼、灘涂區,且少有丘陵,呈東高、中平、西低階梯狀地貌。
城陽區為濱海丘陵地帶,構造體系屬新華夏系第二隆起代的構造部位。整個區域從震旦紀呂梁運動時期已成復背褶皺,是區域上的地質骨架,以后全區緩慢隆起上升,基底長期露于地表,覆蓋層不甚發育,中生代或山期地殼構造運動對本區影響最大,使陸臺復活形成北東向為主的基底斷裂和盆地,開始了白堊紀沉積,并于中期相繼有熔巖的噴發和花崗巖的廣泛侵入。以斷裂上升為主的喜馬拉雅運動,加速了剝蝕沉積和地殼構造運動,構成了現存的地質輪廓,東部由花崗巖侵入形成嶗山山脈,西部由火山巖形成坡狀平原,中部為丘陵過渡帶三個截然不同的地質體,以及墨水河、白沙河等下游形成的小沖積平原。東部為嶗山花崗巖侵入,西側的流亭、城陽、棘洪灘、上馬、河套、紅島一帶為火山噴發巖產物,大多為第四紀地層覆蓋,分布廣,自東而西逐漸加厚,白沙河、墨水河中下游平原及濱海一帶,約在 8~30 米之間,多有砂土、砂質粘土、砂礫卵石組成。區內斷裂多發育在東部山區,規模較大,一般為北東走向,主要有前金-夏莊-紅島-寧家斷裂等。
3 、氣候 城陽區屬北溫帶季風大陸性氣候,四季變化及季風進退均較為明顯,雨水豐富,年溫適中,冬無嚴寒,夏無酷暑,氣候溫和,受海洋的調節作用,又表現出春冷、夏涼、秋暖、冬溫,晝夜溫差小,無霜期長和濕度大等海洋性氣候特點。區內歷年平均溫度在 11℃-12℃之間,極端最高氣溫出現在 7 月中旬-8 月上旬,極端最低氣溫出現在 1 月下旬-2 月初。初霜期一般在 10 月中旬,終霜期一般在 4 月中旬,無霜期歷年平均為 179 天,平均結冰日數 109.2 天,一般凍土深度 20 厘米,最大凍土深度為 43
- 13 - 厘米。
4 、水文 城陽區地處膠東半島,其河流均為季風區雨源型,且多為獨流入海的山溪性小河,河流水系的發育和分布明顯受地形、地貌的控制。全區主要河流有白沙河、墨水河、洪江河、桃源河、大沽河等。
項目所在區域內無國家、省、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勝古跡及自然保護區。
5 、配套 項目所在地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基礎配套設施完善,且配套污水管網(項目營運過程不排放廢水)。
- 14 - 環境 質量狀況 建設項目所在地區域環境質量現狀及主要環境問題(環境空氣、地面水、地下水、聲環境)
一 、環境功能區劃 參照《青島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規定》(青政發[2014]14 號),項目所在地為環境空氣質量二類區;根據《關于印發青島市市區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劃的通知》(青環發〔2016〕112 號),項目所在地未劃分聲環境功能區,考慮項目周邊以居住和工業為主,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項目所在區域聲環境參照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 類標準。
二 、環境質量現狀 1、 、 環境空氣 2019 年,市區環境空氣中細顆粒物(PM 2.5 )、可吸入顆粒物(PM 10 )、二氧化硫(SO 2 )、二氧化氮(NO 2 )、臭氧(O 3 )濃度分別為 37、74、8、32、147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濃度為 1.5 毫克/立方米。SO 2 、NO 2 、O 3 、CO 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PM 2.5 、PM 10 濃度超出二級標準。項目所在區域屬環境空氣不達標區。
為實現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盡快達標,以 2020 年為規劃目標年,規劃范圍為青島市全市域,通過能源結構調整與清潔化利用、產業結構調整與布局優化、運輸結構調整與布局優化、實施多污染源協同治理、完善管理機制與政策,提升監測及預警能力等措施,制定以下達標規劃:根據《青島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規劃》(青政字[2019]3號)中規劃目標,到 2020 年全市 PM 2.5 和 PM 10 年均濃度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及其修改單要求,臭氧日最大 8 小時平均濃度較 2017 年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優良率將達到 80.1%以上。
2 、地表水 項目所在區域地表水為東南側約 1600m 處的曹村河,暫未劃定功能區劃,其水質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Ⅴ類標準。
3 、地下水 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 III 類標準。
4 、土壤環境
- 15 - 本次評價委托山東驍然檢測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對項目區域土壤環境質量進行了現狀監測,檢測報告編號:20HJ060606。監測布點圖見 附圖 4。
?。?)監測布點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要求,因本項目所在區域均已硬化,結合廠址實際及周圍情況,本次評價在廠區內布設 1 個監測點位,占地范圍外布設 2 個監測點位,具體見表 9。
表 表 9
土壤現狀監測布點一覽表 監測點 監測點位置 功能意義 監測布點類型 1# 前處理車間外東側空地 現有項目土壤狀況 表層樣點、柱狀樣點 2# 廠區外北側萃元路綠地 主導風向上風向 表層樣點 3# 廠區外東南側綠地 主導風向下風向 表層樣點 注:表層樣在 0~0.2m 取樣,柱狀樣在 0~0.5m 取樣 (2)監測項目 重金屬和無機物、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共 45 項,同時調查土壤理化特性,詳見下表。
?。?)監測時間及頻次:2020 年 6 月 6 日采樣一次。
?。?)監測分析方法:按照《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 3 中規定的土壤污染物分析方法進行,分析項目、監測方法及方法來源具體見表 10。
表 表 10
土壤分析內容及檢出限一覽表 序號 分析項目 分析方法 方法依據 檢出限 1 四氯化碳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2.1μg/kg 2 氯仿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5μg/kg 3 氯甲烷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3μg/kg 4 1.1-二氯乙烷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6μg/kg 5 1,2-二氯乙烷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3μg/kg 6 1,1-二氯乙烯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0.8μg/kg 7 順-1,2-二氯乙烯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0.9μg/kg 8 反-1,2-二氯乙烯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0.9μg/kg 9 二氯甲烷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2.6μg/kg
- 16 - 10 1,2-二氯丙烷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9μg/kg 11 1,1,1,2-四氯乙烷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0μg/kg 12 1,1,2,2-四氯乙烷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0μg/kg 13 四氯乙烯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0.8μg/kg 14 1,1,1-三氯乙烷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1μg/kg 15 1,1,2-三氯乙烷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4μg/kg 16 三氯乙烯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0.9μg/kg 17 1,2,3-三氯丙烷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0μg/kg 18 氯乙烯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5μg/kg 19 苯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6μg/kg 20 甲苯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2.0μg/kg 21 氯苯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1μg/kg 22 1,2-二氯苯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0μg/kg 23 1,4-二氯苯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2μg/kg 24 乙苯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2μg/kg 25 苯乙烯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6μg/kg 26 間二甲苯+對二甲苯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3.6μg/kg 27 鄰二甲苯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1.3μg/kg 28 硝基苯 土壤和沉積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834-2017 0.09mg/kg 29 苯胺 土壤和沉積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834-2017 0.05mg/kg 30 2-氯酚 土壤和沉積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834-2017 0.06mg/kg 31 苯并[a]蒽 土壤和沉積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834-2017 0.1mg/kg 32 苯并(a)芘 土壤和沉積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834-2017 0.1mg/kg 33 苯并[b]熒蒽 土壤和沉積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834-2017 0.2mg/kg 34 苯并[k]熒蒽 土壤和沉積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834-2017 0.1mg/kg
- 17 - 35 ? 土壤和沉積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834-2017 0.1mg/kg 36 二苯并[a,h]蒽 土壤和沉積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834-2017 0.1mg/kg 37 茚并[1,2,3-cd]芘 土壤和沉積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834-2017 0.1mg/kg 38 萘 土壤和沉積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834-2017 0.09mg/kg 39 砷 土壤質量總汞、總砷、總鉛的測定原子熒光法第2 部分:土壤中總砷的測定 GB/T 22105.2-2008 0.01mg/kg 40 汞 土壤質量總汞、總砷、總鉛的測定原子熒光法第1 部分:土壤中總汞的測定 GB/T 22105.1-2008 0.002mg/kg 41 鉛 土壤和沉積物銅、鋅、鉛、鎳、鉻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10mg/kg 42 鎘 土壤質量鉛、鎘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0.01mg/kg 43 六價鉻 固體廢物六價鉻的測定堿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87-2014 2mg/kg 44 銅 土壤和沉積物銅、鋅、鉛、鎳、鉻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1mg/kg 45 鎳 土壤和沉積物銅、鋅、鉛、鎳、鉻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3mg/kg (5)監測結果及評價 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結果見表 11。
表 表 11
土壤監測及匯總結果一覽表
項目 測 監測 位 點位 果 監測因子及監測結果 子 監測因子 砷 砷 鎘 鎘 銅 銅 鉛 鉛 汞 汞 鎳 鎳 1#(0-0.2m)
監測結果(mg/kg)
7.09 0.102 18 21 0.00479 24 標準指數 0.12 0.002 0.001 0.03 0.0001 0.027 2#(0-0.5m)
監測結果(mg/kg)
7.98 0.122 20 13 0.00794 14 標準指數 0.13 0.002 0.001 0.016 0.0002 0.016 3#(0-0.2m)
監測結果(mg/kg)
8.55 0.128 22 14 0.00718 16 標準指數 0.002 0.00003 0.00000006 0.00002 0.000006 0.00002 4#(0-0.2m)
監測結果(mg/kg)
6.38 0.174 26 21 0.0127 15 標準指數 0.11 0.003 0.001 0.026 0.0003 0.017 最大值(mg/kg)
8.55 0.174 26 21 0.0127 24 最小值(mg/kg)
6.38 0.102 18 13 0.00479 14 平均值(mg/kg)
7.5 0.132 22 17 0.008 17 標準差 0.64 0.03 3.00 3.77 0.003 3.97
- 18 - 標準限值(mg/kg)
60 65 18000 800 38 900 注:其他未列明監測因子均未檢出 由上表可知,項目區土壤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 1 中篩選值中的第二類用地標準限值要求。
表 表 12
1# 表層樣點土壤 理化特性調查 一覽表 表 點號 1#表層樣點 時間 2020.6.6 經度(東經)
120°27'13" 緯度(北緯)
36°18'27" 層次 / 現場記錄 顏色 黃棕色 結構 碎屑狀 質地 砂壤土 砂礫含量 少量 其他異物 無 實驗室 測定 pH 值(無量綱)
8.38 陽離子交換量 6.6 氧化還原電位 269 飽和導水率/(cm/s)
0.84 土壤容重/(kg/m 3 )
1.36 孔隙度 47.8 表 表 13
1# 柱狀樣點 土壤 理化特性調查 一覽表 表 點號 1#柱狀樣點 時間 2020.6.6 經度(東經)
120°27'13" 緯度(北緯)
36°18'27" 層次 / 現場記錄 顏色 黃棕色 結構 碎屑狀 質地 砂壤土 砂礫含量 少量 其他異物 無 實驗室 測定 pH 值(無量綱)
8.42 陽離子交換量 6.7 氧化還原電位 221 飽和導水率/(cm/s)
0.88 土壤容重/(kg/m 3 )
1.31 孔隙度 49.8
表 表 14
2# 表層樣點土壤 理化特性調查 一覽表 表 點號 2#表層樣點 時間 2020.6.6
- 19 - 經度(東經)
120°27'10" 緯度(北緯)
36°18'30" 層次 / 現場記錄 顏色 黃棕色 結構 碎屑狀 質地 砂壤土 砂礫含量 少量 其他異物 無 實驗室 測定 pH 值(無量綱)
8.34 陽離子交換量 6.8 氧化還原電位 239 飽和導水率/(cm/s)
0.79 土壤容重/(kg/m 3 )
1.40 孔隙度 45.3 表 表 15
3# 表層樣點土壤 理化特性調查 一覽表 表 點號 3#表層樣點 時間 2020.6.6 經度(東經)
120°27'13" 緯度(北緯)
36°18'27" 層次 / 現場記錄 顏色 黃棕色 結構 碎屑狀 質地 砂壤土 砂礫含量 少量 其他異物 無 實驗室 測定 pH 值(無量綱)
7.32 陽離子交換量 6.7 氧化還原電位 218 飽和導水率/(cm/s)
0.81 土壤容重/(kg/m 3 )
1.38 孔隙度 46.8 5、 、 聲環境:本次評價期間,青島特電電氣配件有限公司委托山東驍然檢測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對項目區域聲環境質量現狀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見表 16,監測布點見圖 附圖 4。
表 表 16
聲環境質量監測結果 一覽表 點位 1#東 東 廠界 2#南 南 廠界 3#西 西 廠界 4#北 北 廠界 廠界外 1m 處 晝間值 dB(A)
53 54 54 51 夜間值 dB(A)
42 41 44 43 通過監測結果可知,項目所在區域聲環境質量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 2 類區標準要求。
二 、主要環境保護目標(列出名單及保護級別)
- 20 - 項目位于青島市城陽區惜福鎮街道萃元路 116 號,主要環境敏感保護目標及保護級別見表 17,項目周邊環境保護目標件 附圖 5。
表 表 17
項目主要保護目標及保護級別一覽表 名稱 經緯度坐標 (東經,北緯)
保護對象 保護內容 環境 功能區 相對廠址方位 相對廠界距離/m 青特小鎮 120.450,36.314 居住區 人群 二類區 NW 670 萬科·金域華府 120.442,36.312 居住區 人群 二類區 NW 980 都霖馨苑 120.441,36.309 居住區 人群 二類區 W 890 牟家社區 120.464,36.309 居住區 人群 二類區 E 870 紙坊村 120.466,36.301 居住區 人群 二類區 SE 1130 曹村河 / 河流 / / 東南 1600
- 21 - 評價適用標準 環境質量標準 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及其修改單; 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Ⅴ類標準; 3、《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III 類標準; 4、《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 類區標準; 5、《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 1 中篩選值中的第二類用地標準限值。
污染物排放標準 1 、廢氣:
有組織排放廢氣 有組織排放廢氣中 VOCs 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 5 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37/2801.5-2018)表 2“通用設備制造業”限值要求。
無組織排放廢氣 廠區內 VOCs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 A.1 廠區內 VOCs 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廠界 VOCs 監控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 5 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37/2801.5-2018)表 3 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
廢氣執行標準限值見表 18。
表 表 18
廢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一覽表 排放方式 污染因子 排放 濃度mg/m 3
排放率 速率 kg/h 執行標準 有組織排放廢氣 VOCs 70 2.4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5 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37/2801.5-2018)表 2 “通用設備制造業”限值要求 無組織排放廢氣 VOCs 2.0 /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5 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37/2801.5-2018)表 3 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 污染物 排放限值 特別排放限值 限值含義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位置 廠區內無組織排放廢氣 NMHC 6 監控點處 1h平均濃度值 在廠房外設置監控點 20 監控點處任意一次濃度值 2 、噪聲:
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 類
- 22 - 標準。
3 、固廢: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
總量控制指標 項目不新增廢水排放,無水總量控制指標。
本項目 VOCs 排放總量 0.0486t/a(其中有組織排放 0.0385t/a,無組織排放0.0101t/a)。
項目所在區域為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區,超標因子為細顆粒物(PM 2.5 )、可吸入顆粒物(PM 10 ),根據《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細顆粒物(PM 2.5 )年平均濃度不達標的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均需進行 2 倍削減替代”,則項目廢氣總量指標為揮發性有機物(VOCs)0.0972t/a
- 23 - 評價等級判定及評價范圍 環境影響要素
評價等級
評價范圍
大氣環境 本次評價采用導則推薦的AERSCREEN估算模式進行等級判斷,無組織排放的 VOCs 占標率最大,P max =0.46%,故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為三級。
無需設置 地表水環境 本項目生產過程不用水,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本次評價不進行地表水影響分析。
/ 地下水環境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本項目屬于“K 機械、電子 71、通用、專用設備制造及維修-其他”為Ⅳ類項目,本次評價僅做影響分析。
/ 聲環境 項目區域屬于聲環境功能 2 類區,聲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定為二級。
廠界外 200m 土壤環境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試行)(HJ 964-2018),項目為Ⅰ類、小規模項目、周邊土壤環境不敏感,土壤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為二級。
占地范圍內和占地范圍外 0.2km 環境風險 項目漆料中包含的丁酮、丁醇、異丙醇等屬于 《 建 設 項 目 環 境 風 險 評 價 技 術 導 則(HJ169-2018)》附錄 B 中重點關注的危險物質。項目環境風險物質 Q 值為 0.0061<1,故本項目環境風險潛勢為Ⅰ,環境風險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可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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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建設項目工程分析 生產工藝流程簡要說明及簡圖 項目主要對噴粉后的金屬制品進行少量補漆,具體工藝流程如下:
?、僬{漆、噴漆:在噴漆房內將聚氨酯面漆、固化劑、稀釋劑按照 4:1:6 的比例混合均勻,并均勻的噴在電氣柜體需要補漆處,每批次噴漆前,使用稀釋劑將噴槍頭清洗干凈,清洗廢液回用于本批次調漆、噴漆過程。
?、谧匀涣栏桑弘姎夤耋w噴漆后,人工移至晾干區自然晾干,晾干時間約 2h。
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如圖 1 所示:
調漆 噴漆 自然晾干廢氣 廢氣、噪聲、固廢 廢氣 圖 圖 2
噴漆 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污染工序 項目在已建成廠房內擴建,僅需要安裝設備,設備安裝過程中可能會產生噪聲等影響,但安裝時間較短,噪聲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且噪聲影響隨著施工期的結束而消失,本次評價不再對其施工期環境影響進行分析。
二、 營運期污染工序 1、 、 廢氣 ( (1 )產污環節 噴漆過程產生的漆霧,調漆、噴漆、噴槍清洗、晾干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以 VOCs計)。
?。?(2 )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將噴漆房封閉設置,調漆過程在噴漆房內進行,在噴漆房西側安裝過濾棉處理噴漆過程產生的漆霧,調漆、噴漆、晾干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漆霧收集口收集至 1套現有活性炭吸附塔(底部為水噴淋降溫,頂部為活性炭吸附)處理后,尾氣依托現有 15m 高排氣筒(P1)排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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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強 計算 1)調漆、噴漆、噴槍清洗、烘干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以 VOCs 計)
項目調漆、噴漆、噴槍清洗過程均在封閉噴漆房內進行,晾干過程在封閉噴漆房
- 25 - 晾干區進行,且收集的廢氣收集匯總至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因此,本次評價將調漆、噴漆、噴槍清洗、晾干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合并評價,均以 VOCs 計。
項目聚氨酯面漆用量為 0.1t/a、固化劑用量為 0.025t/a、稀釋劑用量為 0.15t/a,漆料中揮發份按 100%揮發計。根據漆料成分表,聚氨酯面漆中揮發份占 30%、固...